沙河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3-31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5-1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下简称“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
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
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自 2014 年 7 月 23 日起施行《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
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
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
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度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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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 2014 年 1 月 26 日
起陆续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第 9 号、第 30 号、第 33
号、第 37 号、第 39 号、第 40 号、第 41 号具体准则及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
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可
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对 2014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半年度 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
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准则名称
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
2,529,351.24 2,529,351.24
《企业会计 资产账面余额 资产账面余额
准则 可供出售金融 可供出售金融
2,529,351.24 2,529,351.24
第 2 号 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 长期股权投资 0.00 长期股权投资 0.00
投资(201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529,351.2
-2,529,351.24
年修订)》 原值 原值 4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529,351.2
-2,529,351.24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4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4 年
半年度和 2013 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4 年半年度
和 2013 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沙河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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