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5-07-20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沙河股份
股票代码 000014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地铁 3 号线大运站 A 出口龙岗大运
软件小镇 17 栋 2 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马甸桥裕民路 12 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A 座 11 层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 2015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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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它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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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9
附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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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汇 指 指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通”
沙河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5 年 7 月 1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
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地铁3号线大运站A出口龙岗大运软件小镇17
栋2层
法定代表人:单祥双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号码:12019300004086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
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经营期限:自 2010 年 9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21 日止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55949788X
主要股东: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马甸桥裕民路 12 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A 座 11
层
联系电话:010-57652267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信息:单祥双
姓名 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
(包括曾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兼职情况
用名) 的居留权
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
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
2 号院 7 楼 4 单元 602
单祥双 男 中国 350203196701024070 兼任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
号,无境外长期居留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的情况
交易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深圳证券交易所 300042 朗科科技 2,005 万股 15.00%
5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0980 北矿磁材 1,308 万股 10.06%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2352 鼎泰新材 1,169 万股 10.01%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2112 三变科技 1,058 万股 5.24%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0892 宝诚股份 320 万股 5.06%
深圳证券交易所 300169 天晟新材 1,633 万股 5.01%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0593 大连圣亚 461 万股 5.01%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004 国农科技 421 万股 5.01%
深圳证券交易所 300277 海联讯 671 万股 5.01%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0769 祥龙电业 1,879 万股 5.0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中科汇通在投资市场、融资市场和产业市场拥有丰富的经验,认可并看好沙
河股份的业务发展模式及未来发展前景,希望通过此次股权增持,长期持有沙河
股份股份,获取上市公司股权增值带来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中科汇通除本次股份增持外,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沙河股份股
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汇通合计持有沙河股份 10,120,264 股,
占沙河股份总股本 5.0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5 年 7 月 17 日,中科汇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沙河股
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79,315 股, 占沙河股份总股本的 1.03%。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增持比例(%)
(元) (股)
6
中科汇通 集中竞价 2015 年 7 月 17 日 17.69 元 2,079,315 1.03%
合计 2,079,315 1.03%
上述增持前后,中科汇通持有沙河股份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增持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增持后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040,949 3.98% 10,120,264 5.01%
中科汇通 其中:无限售
8,040,949 3.98% 10,120,264 5.01%
条件流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中科汇通持有的沙河股份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
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增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日期 股数 均价 占比
20150602 203,400 27.13 0.10%
20150603 277,505 27.40 0.14%
20150604 514,186 28.75 0.25%
20150605 799,183 29.43 0.40%
20150615 283,900 34.68 0.14%
20150616 413,650 32.07 0.20%
20150715 6,306,747 17.71 3.12%
20150716 841,166 16.61 0.42%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增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日期 股数 均价 占比
20150608 1,005,807 32.99 0.50%
20150610 8,399 36.80 0.00%
20150611 421,683 36.14 0.21%
20150612 162,899 37.10 0.08%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单祥双
2015 年 7 月 17 日
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地 2222 号沙河世纪楼
股票简称 沙河股份 股票代码 000014
信息披露义务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地铁 3 号
人名称 基金有限公司 人注册地 线大运站 A 出口龙岗大运软件小
镇 17 栋 2 层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数量:8,040,949 持股比例: 3.98%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 2,079,315 变动比例: 1.03%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后数量: 10,120,264 变动后比例: 5.01%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10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单祥双
2015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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