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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河股份:独立董事对签订委托开发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2016-12-1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签订委托开发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
                       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签订深圳市宝
安区沙河都会墙板厂工业区改造项目(现名:深业世纪工业中心)委
托开发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合理
性和公平性,未损害公司及本次交易的非关联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本
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是有利的。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独立董事:范值清     张方亮   熊楚熊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