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1-18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
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
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李永
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到龄退休原因,杨建达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监事职务。在此,公司对杨建达先生在担任监事会主席期间尽职尽责
的工作与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股东的推荐,提名李永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期满。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候选人简历
李永德,男, 1959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
任深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五公司技术员、助工、主任工程师;深
圳市建鹏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部部长、公司副经理;深圳市建设投资
控股公司开发部副经理;深圳市深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深圳鹏基(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副
董事长、党委书记;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
书记;深圳市农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