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25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
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
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黄一格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
职。在此,公司对黄一格先生在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尽职
尽责的工作与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具体
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补选刘世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期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范值清先生、张方亮先
生、刘世超先生。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主
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范值清先生担任。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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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个人简历
刘世超,男,1971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深
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曾任深圳
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部长助理;深
圳市国资委统计评价(预算财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深圳市国资
委企业二处副处长;深圳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巴士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
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广深沙角 B 电力有限公司董事;深
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润深国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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