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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河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3-30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7-1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董事会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
月20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1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4日 (星期五)。
    截止2017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会
                                    1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17-2018 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
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 2017-2018 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17-2018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
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10.1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1 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2 选举温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3 选举张选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4 选举董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5 选举刘世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6 选举刘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1 选举熊楚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2 选举陈治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3 选举王苏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2
    11.01 选举李永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02 选举张仲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7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议案 10 和议案
11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
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和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将述职 2016 年度履职情况。《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已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议程
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
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
的2017年4月14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沙河股份”股票的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20日, 8:30-12:00,14:0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
                               3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518053
    (3)联系电话:0755-86091298
    (4)传 真:0755-86090688
    (5)邮箱: wf000014@163.com
    (6)联 系 人:王凡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4
    2.投票简称:沙河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1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2.00
 议案3     《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议案4     《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
 议案5     《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
 议案6     《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2017-2018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议案7                                                             7.00
           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2018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议案8                                                             8.00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2018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
 议案9                                                             9.00
           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议案10                                                             —
           人的议案》
议案10.1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1    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
 10.1.2    选举温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2
 10.1.3    选举张选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3
 10.1.4    选举董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4
 10.1.5    选举刘世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5
 10.1.6    选举刘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6

                                    5
议案10.2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1    选举熊楚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10.2.2    选举陈治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2
 10.2.3    选举王苏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董事候选
 议案11                                                           —
           人的议案》
 11.01     选举李永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01
 11.02     选举张仲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02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除累积投票议案10和议案11外的所有议案
为总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0和议案11分别为选举董事、监
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
为两个议案。议案10.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10.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10.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1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
11为选举监事,1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
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
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
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6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0.1,有 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
平均分配给 6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0.2,有 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
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11,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
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下午15:00,
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下午15:00。

                              7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1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议案3     《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4     《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5     《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6     《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2018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
 议案7
           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2018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议案8
           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2018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
 议案9
           资资助的议案》
  二、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议案内容                              票数
  序号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
  议案10                                                               —
            选人的议案》
 议案10.1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1     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2     选举温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3     选举张选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4     选举董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5     选举刘世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
  10.1.6      选举刘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非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0.2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1      选举熊楚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2      选举陈治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3      选举王苏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董事候
  议案11                                                                           —
              选人的议案》
   11.01      选举李永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02      选举张仲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投票说明:1.议案1至议案9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
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不必在该项表决的股数栏中
填写投票股数。
    2.议案10和议案11采用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即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非独立
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
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
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以议案10为例,
某股东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5人,则该股东对该项议案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00万股(即100万股×5=500万股),该股东可将500万股全部投给其中一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将5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投给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又或者
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议案7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