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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摘要1996-10-10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公司中文名称: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UAYUAN INDUSTRLAL  (GROUP)  CO.,LTD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华源工业大厦
公司法人代表:张建强(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唐天云
公司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5)  5516137
传真号码:(0755)  5514704
邮政编码:518019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53,589.76   43,868.47      +22.16
净利润              1,400.94    2,802.24      -50.00
总资产             89,347.25   65,639.39      +36.12
股东权益           24,061.40   22,598.52       +6.47
每股收益(元/股)      0.16        0.39      -58.97
每股净资产(元)        2.68        3.15      -14.92
净资产收益率(%)      5.82       13.16       -7.34
股东权益比率(%)     26.93       34.43       -7.50

三、公司业务回顾

1995年度是华源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受考验的一年。由于的几年软磁盘产品
的高额利润回报现象诱发了中国电脑软磁盘制造业的恶性膨胀,从而导致了软磁盘
市场供求关系的严重失衡,劣质产品充斥市场和严重的供大于求,致使软磁盘制造
业举步维艰,国内绝大多数生产厂家出现严重亏损。半数以上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
态。面临如此严峻的经营形势,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班子团结协作,及时采取了一系
列有效措施,依靠多年来在软磁盘的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日臻完
善的市场销售网络等优势,在公司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公司各项业务仍然在艰
辛发展。199年度,本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53,589.76万元,比上一年度增
长22.16%,其中工业产品销售收入人民币31,159.80万元,房地产业实现销售收入
人民币13,831.72万元,商品销售收入人民币8,298.23万元。 全年实现税后利润人
民币1,400.94万元,每股税后溢利人民币0.16元。
(1)降低产品成本,持续发展具有传统优势的高科技产业
针对当前国际软磁盘市场竞争激烈、软磁盘销售价格在低水平徘徊、以及原材料成
本巨幅波动等不利局面,公司所属各软磁盘生产企业在报告期内积极致力于降低产
品成本,以图利多销战略来抵御软盘行业现阶段利润率水平相对低下的经营困难,
谋求合理的销售利润率。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第一,改革工艺,
压缩人员,降低人工成本;第二,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选用较为便宜的原材
料和国产材料;第三,采取目标管理方法,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的损耗量,
降低单位片加工成本。通过上述措施,软磁盘单位生产成本与上年度相比平均降低
20%。此外,公司自上一年度起开始筹备的软磁盘涂布介质项目,在报告期内取得
较大进展,现已进入试生产阶段。预计该项目的批量投资生产将进一步降低公司主
营产品的生产成本。1995年度,公司共计生产软磁盘1.79亿片,销售1.75亿片。
(2)调整经营布局,优化投资结构。
为理顺公司产品与国际市场的流通渠道,加强与国际商品市场、技术市场及资金市
场的联系,在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全资香港CSD有限公司及美国CHT有限公司的经营
管理,以扩大公司产品在日际市场上的占有份额,并在市国际市场上占有份额,并
在市场、信息、资金等方面为公司换代产品的开发提供了有力支持。上述举措将为
华源公司以后的几年市场拓展提供保障。
为保证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分散过于单一的投资风险,公司在切实抓好主营业务
的同时,积极参与能源方面的投资建设。1995年度,公司控股经营的深圳华源立业
投资有限公司已于1995年6月开始陆续筹资投入江苏江阴华源热电有限公司。 该公
司筹建的电厂项目已进入安装调试阶段,预计在1996日6月份正式发电。届时, 将
为公司提供可观的投资回报。
(3)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提高整体盈利水平
公司在1992年投资组建的北京龙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北京开发的“龙苑别墅”
项目业绩喜人,在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了丰厚的投资回报,基于其较高的盈利能力
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在报告期已进通空换股权方式,顺利成为该公司的最大股
东,并对该公司实施控股经营。报告期内,龙苑别墅二期工程全面推进,别墅区已
初具规模,物业租售情况良限。该项目将继续为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作出页献。
四、股本变化与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
报告期末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年初数      年末数     比例
尚未流通股份           35,929,120  44,814,400  49.98%
其中:发起人持有股份   35,541,120  44,426,400  49.56%
      内部职工持有股份    388,000     388,000   0.42%
可流通股份             35,788,280  44,832,350  50.02%
股份总额               71,717,400  89,646,750    100%

注:本年增加数为公司按10:2.5的比例向股东派送1994年度红股所致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香港资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7,321,975   30.48%
2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        10,119,187   11.29%
3    机电工业部第33研究所         6,985,237    7.79%
4    惠州大亚湾滇海工贸公司       1,226,125    1.37%
5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财务公司       926,300    1.03%
6    莱英达集团公司工会             634,250    0.71%
7    沈郁                           492,500    0.55%
8    丁黎                           465,000    0.52%
9    何坤华                         448,500    0.50%
10   王春红                         442,500    0.49%

(3)股东数量
截至1995年12月26日,公司股东总人数为14,225人,其中发起人股东为:香港资源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及机电工业部第三十三研究所共3 家,
持有股份占股份总额的49.56%;公众股东总人数为14,211人; 内部职工股东人数
为11人。
2、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单位:股)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增减
张建强    董事长           97,500      121,875     +24.375
张西甫    副董事长         21,000       12,500      -8.500
王紫翰    董事、总经理         0            0           0
张维建    董事、副总经理   50,000       62,500     +12.500
唐天云    董事、副总经理   45,000       45,050         +50
陈昌鸿    董事、副总经理   45,000       54,950      +9.950
刘文伯    董事、总工程师   55,000       67,750     +12.750
卢国贤    董事             97,000       62,500     -35.000
董承举    董事                 0            0           0
王声福    董事                 0            0           0
瞿四美    董事                 0            0           0
李伟强    董事                 0            0           0
杨林元    监事             25,000       35,550     +10.550
瞿世俊    监事                 0            0           0
沈国瑾    监事                 0            0           0
段小光    副总经理             0            0           0
罗  毅    财务总监         13,000       15,250      +2.250

注:董、监事持股数减少卖出1994年度可流通红股,增加数系分得1994年度红股。
五、重要事项

1、本公司第四次股东例会于1995年5月27日在深圳市红叶艺术广场举行,到会股东
及股东代表共50人,代表股份37,243,99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1,93%, 符合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例会的规定比例,本次股东例会审议并通过的议
案如下:
1、审议并通过199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199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1994年度已审财务报表;
4、审议并通过1994年度税后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议案;
5、审议并通1994年度配股的议案;
6、审议并通过1995年发行企业债券的决议;
7、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8、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9、审议并通过修改章程的议案。
会议概况及所作决议已于1995年5月28日在《金融时报》公告。
2、1995年4月26日,本分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就1994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表、利润分配、配售新股、发行债券、修订公司章
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侯选人名单、总经理任免等问题作出了决议。
1996年4月11日,本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拟定199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1995 年
度实现税后利润人民币14,009,405.53元,其中提取10%法定公积金人民币1, 400
,940.56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人民币1,400,940.56元、提取25.6 %的任意公
积金人民币3,587,550.66元、提取54.4%的分红基金人民币7.619,973.75元。建议
1995年度第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85元。
3、因公司发起人股东的内部原因,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指派陈玉明先生、 朱秋
侠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指派瞿世俊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
事。张西甫先生、瞿四美先生、崔绍棠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职务。上述
变更尚待本公司第五次股东例会确认。
4、1994年度分派息
经公司第四次股东例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本公司在1995年8月9日按
每10股派送2.5股红股及人民币1.00元现金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1994 年度红股及
股利,从而使公司股份总数增89,646.750股。
5、发行企业债券
经公司第四次股东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有关主管机关申请发行人民币
6,000万元的企业债券。截至1995年7月28日首期人民币3,000 万元的企业债券已成
功发售,募集资金除用于发行费用外,均用于原定之磁记录介质涂布和光盘两大项
目。
6、总经理变更
经本董事会研究同意张建强先生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并聘请董事王紫翰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
7、组建集团公司
经深圳市经济发展局以深经复(1995)096号文批准, 同意以原深圳华源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为核心企业组建集团公司。1995年8月25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本公司正式采用“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上述情况,本公司已
于1995年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公布。
8、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诉讼、仲裁事项
六、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  主营业务
1、全资附属公司
香港CSD有限公司                     香港    100%   磁记录产品
澳门华源磁电厂有限公司              澳门    100%   磁记录产品
美国CHY有限公司                     美国    100%   磁记录产品
深圳华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   100%   磁记录产品
富源办公自动化产品(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   100%   办公自动化设备
深圳力胜办公自动化有限公司         深圳市   100%   办公自动化设备
深圳华源清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   100%   光盘和光盘驱动器
2、联营公司
深圳华源磁记录有限公司             深圳市  93.34%  磁记录材料
深圳同济制药有限公司               深圳市    80%   制药
天津华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    75%   磁卡机产品
深圳华源科技多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    70%   多媒体电脑软件
深圳华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    65%   投资
北京龙源燃气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    62%   燃气设备
北京维斯特姆多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    60%   影视录像制作
深圳华匀磁电有限公司               深圳市    60%   磁记录产品
北京清华联合光盘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    51%   光盘产品
深圳华源磁电有限公司               深圳市    51%   电脑及外国设备
上海资源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市    51%   发磁记录产品
常州华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常州市    51%   磁记录及照相器材
鄂州华源电子有限公司               鄂州市    51%   磁记录产品
北京龙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    51%   商品房及物业管理
无锡华源热电有限公司               无锡市    45%   电力、热能
宜兴华源热电有限公司               宜兴市    39%   电力、热能
江阴华源热电有限公司               江阴市    40%   电力、热能
扬州华源电子有限公司               扬州市    36%   电子
邯郸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邯郸市    25%   塑料制品

七、财务报告

1、审计意见:本公司财务报告经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许丽周、 陈惠珠注册会计
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书在案。
2、财务报表(见附表)
3、财务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会计年度。
(3)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除内部往来、内部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相互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权
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相互抵销,固
定资产、存货中由于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利润予以扣除外,其余项目均逐
一合并,对子公司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少数股东
权益”项目,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增加“少数股权损益”项目予以单独列示,
抵销时发生的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合并价差”项目在长期投资项目
中单独反映。
(4)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收原则,各项财产物资按取用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5)外币折算方法
本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拥有50%以上股权的联营公司分别采用以人民币、港币、
其他外币为记帐本位币,发生的非本位业务采用市场汇价折算为本位市记比,年末
货币性项目中非本位币余额,按年末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汇兑报益已计
入当年损益。
对以港币、其他外币为记帐本位币的,在编制折合人民币会计报表时,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所有项目均按年末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6)坏帐准备
本集团按应收股权余额(扣除应收关联公司款外)的0-1%计提坏帐准备。
(7)存货
本集团存货均以实际成本核算,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
(8)长期投资
本公司对股公投资和联营投资按投资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持有20%以下股权的)
和权益法(持有20%以上股权的)核算。
(9)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
的类别、原价、规定使用年限、预计残值串(原价的5%-10 %)确定其年分类折
旧率如下:

类别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71%-4.5%
机器设备              9%-9.5%
运输工具          15.83%-18%
电子及其他设备      9.5%-18%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9%

(10)无形资产及其摊销
专有技术及专利权:系指本公司股东──机电部第三十三研究所以其在软磁盘研究
和开发过程中积累的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无形资产,自一九八八年四月一日起,分
十年摊销;北京清华大学技术服务部专有技术作价投入北京清华联合光盘技术有限
公司的无形资产,从公司正式营业之日起分期摊销;深圳华源磁记录有限公司在开
发软磁盘生产设备过程中所支付的专有技术转让费,自公司正式营业之日起按生产每张
盘片0.002美金分次摊销。
(11)递延资产
开办费:系指本集团所属各公司开办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摊销期限为五年。
租入固定资产大修理及改良工程支出:系指本集团所属各公司对租入的厂房及办公
楼进行改良和装修所发生的费用,按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期限摊销。
(12)税项
本集团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列示如下:

税项                      税率
增值税
出口产品销售收入            零
深圳特区产品地产地销收入    免
产品内销收入              17%
商品销售收入              17%
企业所得税
深圳市*                  15%
上海市闵行经济开发区      15%
国内其他地区              33%
香港地区                16.5%
营业税                     5%

年免缴企业所得税。
(13)利润分配
本公司第四次股东例会确定的一九九四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及本公司董事会建议的
一九九五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分配比例
               1995    1994
法定公积金     10%    10%
法定公益金     10%    10%
任意公积金   25.6%   25%
股利         54.4%   55%

一九九四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已调整列入一九九四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2、主要报表项目注释
(1)短期投资

投资项目              1995-12-31      年末市价
股票投资            RMB4,129,112.32  RMB 1,498,234.15
(2)应收帐款
帐龄                                   1995-12-31
1年以内                              RMB88,095,559.98
1-2年                                   11,927,171.40
2-3年                                    1,110,771.54
3年以上                                    319,143.78
                                     RMB96,452,646.70
(3)其他应收款
帐龄                                     1995-12-31
1年以内                                RMB33,403,724.05
1-2年                                      8,208,196.09
2-3年                                        122,579.79
3年以上                                      24,623.62
                                      RMB41,759,123.55
(4)长期投资(见附表)
(5)资本公积
                                           金额
年初余额                             RMB126,366,799.23
减:转增股本                              9,688,767.34
年末余额                             RMB116,678,031.89
(6)盈余公积
                                           金额
年初余额                             RMB27,900,954.04
加:1995年利润分配提取公益金             1,400,940.55
加:1995年利润分配提取公积金             4,987,348.37
年末余额                             RMB34,289,242.96
(7)投资收益
                                           1995
股票投资收益                              RMB227,198.66
成本法单位分得利润                         2,347,978.28
权益法调整                                 (397,829.15)
                                        RMB2,177,347.79
3、两年报表主要项目变动超过30%以上原因
原因                                       影响项目
(1)本年新增合并报表单位北京龙源房地产   存货、累计、累计折旧、其他应付
     开发有限公司                         款、应付工资、应付关联公司款、
                                          预提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少数
                                          股东权益
(2)深圳华源磁记录有限公司新增待安装涂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布生活设备及新增开发软磁盘生产设备
     所支付的专有技术转让费
(3)系深圳华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计政策   应收帐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改变后,本年度其分支机构末纳入合并
     报表而产生差异
(4)深圳华源磁记录技术有限公司预付购设   预付货款
     备款增加
(5)本年度往来回收较好                   其他应收款,应收关联公司款
(6)洪湖大厦融资款转为长期投资           其他长期应收款
(7)新增信用社付款购原材料               应付票据
(8)长期借款增加及新增发行债券           长期借款,财务费用
(9)深圳华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各地分支   其他业务利润
     机构收取的电脑软磁盘特许经营管理费
     转入

4、财务承诺

被担保单位              贷款金额             期限
金田实业(集团)    RMB16,000,000.00    95.10.24-96.4.24
股份有限公司        USD 4,000,000.00    95.12.29-96.6.30

八、其他事项

1、查帐会计师
蛇口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深圳蛇口招商大厦一楼西座)
2、公司股票登记及过户处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中国深圳红岭中路25号)
3、公司股票挂牌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红嘉西路203栋)
华源股票代码:0014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日四月二十九日

审计报告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一九九五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
分配表和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
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惟纳入贵集
团合并会计报表和按权益法调整的部分公司(详见合并会计报表附注38)之会计报
表系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贵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华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所属各地区非法人销售分支
机构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特许经营制度,其会计报表没有纳入贵集团一九九
五年度合并报表。
我所认为,除上述问题造成的影响以外,上述合并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集
团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和一九九五年度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

                                  中国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  深圳  蛇口
                                中国注册会计师  许丽周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惠珠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