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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摘要2001-04-24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HUAYUAN  INDUSTRIAL (GROUP) CO.,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SZHY
  2、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平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凡
  联系地址:中国深圳市沙河白石洲沙河商城七楼
  电话:0755-6900498
  传真:0755-6608488
  电子信箱:wf555@163.net
  4、公司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沙河白石洲沙河商城七楼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深圳市沙河白石洲沙河商城七楼
  邮政编码:518053
  公司电子信箱:wf555@163.net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深华源
  股票代码:0014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本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14,193,886.09
  净利润:                      12,154,417.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2,563,930.30
  主营业务利润:                11,704,567.91
  其他业务利润:                 1,966,918.30
  营业利润:                  -31,553,898.40
  投资收益:                     1,029,436.98
  补贴收入:                             0
  营业外收支净额:              44,718,347.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53,988.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89,239.86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涉及金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              44,718,347.51
  2.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项目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调整前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7,818.36           7,025.84               15,134.93        15,134.93
  净利润    1,215.44         -7,527.55              -7,056.23       -9,084.86
  总资产   31,041.99          32,882.45               46,416.32        40,720.58
  股东权益     19.02         -1,177.03               11,917.67         6,294.86
  每股收益
  摊薄          0.14              -0.84                 -0.787          -1.01
  加权          0.14              -0.84                 -0.787          -1.01
  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    -0.36              -0.36                 -0.787          -0.787
  每股净资产    0.0021            -0.13                   1.33             0.70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0.201             -0.58                   1.00             0.1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0.12              -0.04                   0.04             0.04
  净资产收益率(%)     
  摊薄       6391.25             639.54                 -59.19         -144.32
  加权      -213.49           -297.40                 -45.68          -62.94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净额-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住房周转金负数余额)/ 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的通知精神,利润分配表附表列示如下:
  报告期利润      2000年                               1999年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6154.71  -205.59    0.13     0.13     -90.43     42.05      0.12       0.12
  营业利润   
 -16592.24    554.25  -0.35   -0.35      442.58  -205.81     -0.58    -0.58
  净利润    
    6391.25  -213.49    0.14     0.14      639.54  -297.40     -0.84    -0.84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17123.35    571.99  -0.36   -0.36      600.60  -280.49     -0.79    -0.79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利润÷期末净资产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期末股份总数
                                                 P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E0+NP÷2+Ei×Mi÷M0-Ej×Mj÷M0
  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NP为报告期净利润;E0为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P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EPS)=—————————————————
                         S0+S1+ Si×Mi÷M0- Sj×Mj÷M0
  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4.本年度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        89,646,750                                             89,646,750
  资本公积116,047,885.73                                         116,047,885.73
  盈余公积 34,289,242.96                                          34,289,242.96
  法定公益金7,223,219.24                                           7,223,219.24
  未分配利润
          -251,886,291.26      12,154,417.21                    -239,731,874.05
  股东权益合计 
           -11,770,278.88      11,960,451.56                          190,172.68
  本年度股东权益变动原因:
  未分配利润增加是由于本公司债权人豁免4558万元债务计入债务重组收益所致。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一、 尚未流通股份
  1. 发起人股份            44,426,399                          44,426,399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7,104,424                          17,104,424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27,321,975                          27,321,975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及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4,426,399                          44,426,399
  二、 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普通股                45,220,351                          45,220,351
  2.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 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45,220,351                          45,220,351
  三、股份总数              89,646,750                          89,646,750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到报告期末为止的前三年没有增发新股,也没有进行配股;
  2报告期内没有因送股、转赠股本、配股、增发新股而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
  3本公司现无内部职工股。
  2、股东情况介绍
  (1)截止2000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东总户数13467户。
  (2)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7,321,975         30.48      发起人法人股
  2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    10,119,187         11.29      发起人法人股
  3   机电工业部第三十三研究所         5,297,737         5.90       发起人法人股
  4   深圳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1,687,500         1.88       发起人法人股
  5   陈治艇                             439,800         0.49       流通股
  6   涂小艳                             392,259         0.44       流通股
  7   刘昌兰                             350,000         0.39       流通股
  8   黄德安                             333,100         0.37       流通股
  9   陈金鸿                             321,100         0.36       流通股
  10  深圳市明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16,865         0.35       流通股
  注:1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外资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机电工业部第三十三研究所、深圳工艺品进出口公司为企业法人股东。
  2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中的27,321,975股已质押给贷款银行、担保单位及被法院冻结。
  (3)持股10%(含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介绍
  1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平先生。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计算机用周边耗材、通信等。
  2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宏杰先生。经营范围覆盖房地产、工业交通、商业贸易、旅游服务、金融等行业。
  (4)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23日在深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的ST深华源发起法人股12,202,725股协议转让给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转让股份占ST深华源总股本的13.61%;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11日在深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ST深华源发起人法人股13,615,539股,该转让股份占ST深华源总股本的15.19%;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1年2月13日在深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ST深华源发起人法人股1,503,711股全部转让给深圳市祥祺投资有限公司,该转让股份占ST深华源总股本的1.68%。2001年3月16日股权转让完成后,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再持有ST深华源股份,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816,264股,占总股本的28.80%。
  四、股东大会简介
  (一)报告期内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于2000年5月29日在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华源大厦二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42,829,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2,829,13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2,829,13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42,829,13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42,829,13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坏帐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42,829,13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42,829,13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继续聘任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42,829,13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42,829,13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了《董事变更的议案》。柯霖女士辞去董事职务,选举文明先生为董事,42,829,13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
  10、审议通过了《监事变更的议案》。文明先生辞去监事职务,选举时汉先生为监事,42,829,13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工作规定的议案》,42,829,13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定的议案》,42,829,13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定的议案》,42,829,13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规定的议案》,42,829,13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告刊登在2000年5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上。
  (二)选举、更改公司董事、监事情况
  本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柯霖女士辞去董事职务,选举文明先生为董事;文明先生辞去监事职务,选举时汉先生为监事。
  五、董事会报告
  1、公司经营情况
  (1)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华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源磁电有限公司)创建于1987年7月,经批准1991年11月实施股份制改组,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成为中国大陆首家上市的高科技中外合资企业,现主要经营计算机用消耗品及计算机应用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2)公司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1本公司主营业务为计算机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现在主要是生产和销售内、外置的MODEM、软磁盘、磁卡加油机等光、磁介质产品。虽然公司困难重重,但经营班子仍团结协作,艰苦努力,使华源向好的方面发展。2000年公司主动开拓市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挖掘潜力,降低成本,增收增产,加大改革力度。
  2公司2000年10月份以来,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25,818,264股ST深华源发起人法人股,占ST深华源总股本的28.80%转让给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力求从根本上改变华源的被动局面。进一步调整公司的资产结构和产业结构,改善公司的资产营运效率低下的状况,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进一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重组过程中,在沙河集团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本公司于2000年12月20日接到本公司债权人深圳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关于豁免债务的函》,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附属企业深圳市沙河联发公司已承担ST深华源对深国投的上述债务的本息的偿还义务,深国投同意自2000年12月20日起豁免对ST深华源对深国投欠款4558万元(包括本金3500万元,利息1058万元),对减轻本公司的债务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3)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问题与困难 
  1债务负担过重,严重的资金短缺;
  2主业不明确。
  解决方案:
  1积极挖掘内部潜力,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资金来源,推进重组工作,加强债务重组力度;
  2在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抓关键环节、抓工作落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公司财务状况
  (1)
  指标项目       
               2000年末             1999年末           增减数额         增减比例%
  总资产(元)
            310,419,895.17        328,824,522.41     -18,404,627.24       -5.60
  长期负债(元)
             15,000,000,00         25,000,000.00     -10,000,000.00       -40.00
  股东权益(元)
                190,172.68       -11,770,278.88     +11,960,451.56        101.62
  主营业务利润(元)
             11,704,567.91         10,644,403.85        1,060,164.06         9.96
  净利润(元)  
             12,154,417.21       -75,275,511.02       87,429,928.23        116.15
  变动原因: 1总资产减少系合并报表变化所致
           2长期负债减少系我司与银行协议转入短期借款所致;
           3股东权益增加系本公司债权人豁免4558万元债务所致;
           4主营业务利润增加系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5净利润增加系本公司债权人豁免4558万元债务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3、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对外、对内投资项目。
  4、中国加入WTO后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加入WTO后,将会给本公司带来新的机遇、新的契机,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伴随资产重组的进展,将大大提高公司迎接挑战的能力。
  5、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
  (1)积极创造条件,促进资产重组的尽快完成,彻底改善公司的资产素质,从根本上增加企业的生存和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2)本公司如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将变为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企业,本次资产重组为本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优质资产,通过资产重组带入了一批赢利、稳定的房地产项目,提高了本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赢利水平,并为本公司迅速、稳定、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6、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00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八、九、十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0年4月18日在本集团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2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199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199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3、审议通过1999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通过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坏帐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6、审议通过继续聘任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第四十七条原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30日(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以前通知登记公司股东。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在5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时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修改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30日(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以前通知登记公司股东。
  第六十七条原为: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修改为: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股东提名,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一百三十八条原为: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监事会会议。
  修改为: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8、审议通过董事变更的议案;
  同意柯霖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并提名文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连波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因工作变动的原因,连波先生不再担任董事候选人。
  9、审议通过柯霖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聘任谈耘先生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0、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审议通过整改文件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工作规定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定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规定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0年7月20日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或董事授权人共六人,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为解决本公司欠南洋商业银行债务问题,经审议,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天津华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75%的股权,经评估作价70万美元出售给该贷款担保方,资源集团所属的华源亚洲有限公司,同意CHY(国际)有限公司将名下的香港九龙红勘鹤园东街4号恒艺珠宝大厦1208、1209两个单位的写字楼,作价30万美元,转让予资源集团。资源集团相应承担100万美元的还款责任。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0年8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或董事授权代表共9人,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0年度中期报告正文及中期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200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通过公司对鄂州华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更好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以实现产业优化,董事会决定将东莞华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8台全自动注塑机、三套3.5"电脑软磁盘外壳精密模具,以增资方式投入到本公司控股51%的鄂州华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使鄂州华源软磁盘年生产能力达5000万片。增资后投资双方权益:鄂州华源合资双方增加投入合资企业的资产价值经评估确认,加上原法定验证的投资比例(我方控股地位不变的前提下)确定双方股权。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0年11月28日上午9:30整在深圳市布心路华源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余4名董事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陈平主持。公司3名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通过了《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公司的资产结构和产业结构,改善公司的资产运营效率低下的状况,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经董事会慎重研究,本公司拟与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沙河集团”)及其全资附属企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重组方案为:
  (1) 公司将除货币资金、大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全部资产出售给沙河集团,沙河集团再将该等资产划拨给其全资附属企业——深圳市沙河联发公司(“沙河联发”)。
  (2) 本公司出售资产的价格以经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2000年10月31日的帐面数据为准(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转让),其中:其他应收款203,763,853.55元,预付帐款114,895.00元,存货232,793.19元,待摊费用5,113.5元,长期投资19,631,630.88元,固定资产28,000,257.71元,在建工程626,112.92元,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8,014,514.71元,其他资产2,368,469.08元,总计262,757,640.54元。
  (3) 本公司向沙河集团购买经过部分资产和债务剥离后的全资附属企业----深圳市沙河房地产开发公司(“沙河房地产”)整体资产和债务,本公司购买资产的价格以深圳中勤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的截至2000年9月30日评估后净资产价值为准,计 242,392,122.15元。
  (4) 本公司出售和购买资产的差额20,365,518.39元,用于冲抵原沙河房地产对沙河集团的应付款。
  (5) 经与本公司协商,沙河联发直接承接本公司2000年10月31日账面金额1.5亿元左右的债务,具体的明细和金额将在与有关的债权人协商以后确定。有关债务将在办理完债务转移手续后由沙河联发负责偿还。由此而产生的本公司对沙河联发的应付款项,沙河联发同意予以全部豁免。
  本次资产重组以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本公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通过本次资产重组,将提高本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为本公司迅速、稳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本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及长远发展,亦有利于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由于本次资产重组涉及金额已超过了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70%以上,本次资产重组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本公司应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75号)的有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财务顾问对有关事宜进行认证并出具意见,并将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及置入资产的评估结果与本次董事会决议一并公告。
  本次资产重组属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3名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批准之后生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资产重组以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发生变更,同时,公司的经营管理结构亦将作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章程》第十二条“充分发挥公司已有的经济技术优势、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及经营管理方法、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多元化发展、全方位开拓。不断扩大出口创汇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公司知名度,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修改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以房地产开发为基础、以新型建材为发展方向,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及经营管理方法,提高经济效益和公司知名度,以创造使全体股东满意的投资回报。”
  《章程》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经营磁记录系列产品及其相关配、附件,电脑外围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和文具用品,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及配套工程开发建设。”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及配套工程开发建设,新型建材的生产与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物资供销业,国内外商业,投资兴办实业,生产经营磁记录系列产品及其相关配、附件,电脑外围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和文具用品,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等。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范围为准”。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在股东大会批准之后生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陈平先生、陈玉明先生、文明先生、张继武先生、胡培础先生、马建英女士因工作需要辞去董事职务,提名邹明武先生、张建民先生、汪运涛先生、周良君先生、张天成先生、张伟强先生为继任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批准之后生效。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特别决策权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直接决定500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资产出售、购买、置换、合资、合作、接受赠与和对外投资等事项。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0年12月29日上午8:00在深圳市布心路华源大厦二楼召开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述事项:
  1. 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4. 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特别决策权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认真负责地完成了股东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进行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报告期内没有配股与增发新股。
  (3)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本公司2000年未发生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的说明
  在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就沙河集团承接并对华源豁免4,558万元债务所形成的债务重组收益,未将其计入资本公积而计入营业外收入,提出了保留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重组方沙河集团承接并对华源豁免的该债务是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中的一部分,且符合事发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首先,该笔债务豁免不是专门为做利润而提出的。在沙河集团2000年11月11日协议收购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香港)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3,615,539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9%)时,该股权因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向深圳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而处于质押状态,且因到期未还本付息处于法律强制执行阶段,该债务不解决没法完成股权购并,后续重组无从谈起。因此,经研究首先解决该笔债务问题。其次,该笔债务由沙河集团承接并对本公司豁免,按当时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收益可以也必须计入营业外收入。经初步测算该收益计入后能够弥补当年亏损,因此重组计划中就放弃了在2000年通过资产出售实现利润的方案。2001年2月6日财政部颁布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要求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并对以前年度有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追溯意义在于,一是重新判断目前的财务状况,增加财务信息可比性,二是重新判断以往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发生类似ST深华源这样重大重组,2001年度已是全新公司的情况下,对以往年度的判断是基于新的业务和资产,即依据新的主体以往年度的模拟财务指标。在此情况下的追溯调整办法,我们理解是通过调整2001年的年初数来进行的。ST深华源2000年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年利润并不影响对新公司以往年度的判断,没有违背稳健性原则。
  该债务重组收益是本公司实实在在的收益,且对本公司进一步顺利重组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进而有利于从根本上保护股东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希望会计师事务所及有关政府监管部门能认同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重组方为挽救华源所做出的努力。
  (5)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情况
  1)公司管理层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现任职务     任期起止日   年末持股数(股) 年度报酬总额(元)
陈  平   男    46   董事长     99.3.13-2002.3.13        0            61872
陈玉明   男    52   副董事长   99.3.13-2002.3.13        0    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马建英   女    44   执行董事   99.3.13-2002.3.13        0               57624
陈  新   男    43   董事、总经理
                               99.3.13-2002.3.13        0               60900
张继武   男    54   董事、副总经理 
                               98.6.20-2001.6.20        0               40788
刘泰康   男    47   董事       98.6.20-2001.6.20        0    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张瑞理   男    38   董事       99.3.13-2002.3.13        0       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胡培础   男    54   董事       99.3.13-2002.3.13        0       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文  明   男    41   董事       99.4.27-2002.4.27        0       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谈  耘   男    38   副总经理   99.3.13-2002.3.13        0               53328
李伟强   男    46   副总经理   99.3.13-2002.3.13        0       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时 汉   男    37   监事        2000.5.30-2003.5.30      0       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杨艳华   女    48   监事       99.4.27-2002.4.27        0               46728
任永建   男    37   监事       98.6.20-2001.6.20        0       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王  凡   男    28   董事会秘书 99.8.28-2002.8.28        0               42876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有8人,年度报酬在4—6万元的有6人,年度报酬在6—7万元的有2人。
  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离任原因。
  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有:柯霖女士;离任的监事有:文明先生,都是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辞职。报告期内文明先生当选为新的董事,时汉先生当选为新的监事。
  2)公司员工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共有员工660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1人,本科33人,大专52人,中专61人,拥有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21人,初级职称15人。其中生产人员340人,销售人员14人,技术人员28人,财务人员23人,行政人员64人。
  8、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0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总额31,042万元,负债总额27,133万元,200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170万元,其他业务利润197万元,投资收益103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4,472万元,净利润1,215万元。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董事会决定200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作如下计划:本年度利润弥补亏损后,仍有未分配利润-23,973万元,2001年实现的利润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先用于弥补23,973万元的亏损,余额按不高于70%的比例分配给股东。分配将采取派发现金和送红股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为30-50%;
  9、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
  10、本公司聘任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六、监事会报告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条文的规定,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检查公司财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了企业经济运行的真实合法。
  (1)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0年3月27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三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刊登在2000年3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
  1、同意文明先生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
  2、根据股东提名时汉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候选人。
  3、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定。
  (2)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0年4月18日下午3点30分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2名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并刊登在2000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上。
  1、199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199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3、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坏帐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3)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于2000年5月29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名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到会监事一致推选时汉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并刊登在2000年5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上。
  (4)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0年11月28日在深圳市布心路华源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时汉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刊登在2000年11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同意董事会办理本次资产重组具体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时汉先生提出因工作需要辞去监事职务的要求,现提名朱胜康先生为继任监事会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以上四项决议进行有效监督,本监事会认为:
  一、 本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已严格履行诚信义务,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二、该项关联交易是遵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0年修订本)》和相关条款的规定。
  三、该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不存在产业政策和法律方面的障碍,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四、此次资产重组对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是十分重要的,可以起到突出并强化主业、增强公司赢利能力、利于公司今后的发展的作用。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1999年度股东大会,并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据公司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本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的决策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及投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事项;
  为解决本公司欠南洋商业银行债务问题,将本公司持有的天津华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75%的股权,经评估作价70万美元出售给该贷款担保方,资源集团所属的华源亚洲有限公司,同意CHY(国际)有限公司将名下的香港九龙红勘鹤园东街4号恒艺珠宝大厦1208、1209两个单位的写字楼,作价30万美元,转让予资源集团。资源集团相应承担100万美元的还款责任。监事会认为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从事内幕交易,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4、在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就沙河集团承接并对华源豁免4,558万元债务所形成的债务重组收益,未将其计入资本公积而计入营业外收入,提出了保留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重组方沙河集团承接并对华源豁免的该债务是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中的一部分,且符合事发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首先,该笔债务豁免不是专门为做利润而提出的。在沙河集团2000年11月11日协议收购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香港)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3,615,539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9%)时,该股权因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向深圳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而处于质押状态,且因到期未还本付息处于法律强制执行阶段,该债务不解决没法完成股权购并,后续重组无从谈起。因此,经研究首先解决该笔债务问题。其次,该笔债务由沙河集团承接并对本公司豁免,按当时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收益可以也必须计入营业外收入。经初步测算该收益计入后能够弥补当年亏损,因此重组计划中就放弃了在2000年通过资产出售实现利润的方案。2001年2月6日财政部颁布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要求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并对以前年度有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追溯意义在于,一是重新判断目前的财务状况,增加财务信息可比性,二是重新判断以往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发生类似ST深华源这样重大重组,2001年度已是全新公司的情况下,对以往年度的判断是基于新的业务和资产,即依据新的主体以往年度的模拟财务指标。在此情况下的追溯调整办法,我们理解是通过调整2001年的年初数来进行的。ST深华源2000年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年利润并不影响对新公司以往年度的判断,没有违背稳健性原则。
  该债务重组收益是本公司实实在在的收益,且对本公司进一步顺利重组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进而有利于从根本上保护股东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希望会计师事务所及有关政府监管部门能认同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重组方为挽救华源所做出的努力。
  5、公司未作2000年度利润预测,因而未有利润实现数与预测数的差异。
  6、公司董事、经理本年度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重要事项
  1、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1998年1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万胜亚洲有限公司和怡东电脑有限公司侵权使用“万胜”商标作出二审判决,判令被告万胜亚洲有限公司和怡东电脑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本公司人民币300,000.00元,现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1999年5月21日两被告申请再审。
  (2) 1998年9月8日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贸支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第一被告深圳市新曙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依约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6,000,000.00元,第二被告本公司,对该贷款提供担保,负连带清偿责任。1999年4月15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深圳市新曙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败诉,本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3) 1997年7月25日,原告威林航业有限公司先后三次向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申请开立受益人为本公司的信用证共计美元4,599,000.00元,本公司未按时支付到期信用证款给原告,信用证到期后原告遂向开证行支付了该款项本息。原告于98年将该欠款一案诉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于98年12月28日判决本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拖欠原告的款项计美元4,792,185.41元及其利息。此后,本公司就此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令原被告所进行的信用证交易属无效行为,判定本公司返还原告美元459.90万元(折人民币约3,808万元)及其利息,现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现有关财产已解除查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4)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深圳市大东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贷款金额计港币10,000,000.00元(折人民币约1,065万元)提供担保,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年3月31日第195号应诉通知书确定,贷款银行已以该单位拖欠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为由对本公司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提起诉讼。现本公司就深圳大东物资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友权以假材料骗取本公司担保的刑事诈骗行为向深圳市公安局报案并已立案侦察。
  (5) 1999年4月6日 ,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第一被告本公司,未依约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35,000,000.00元及利息,第二被告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该贷款以其拥有本公司12,095,400股的股票提供质押担保,负连带责任。1999年8月20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及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败诉,由于2000年11月10日本公司现第一大股东沙河集团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署协议,将该笔借款及利息转由其下属子公司沙河联发承担,该诉讼事项已结。
  (6) 1999年4月19日,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红围支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第一被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华源磁记录技术有限公司,未依约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0.00元及利息,第二被告本公司因对该贷款提供担保,负连带责任。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及深圳华源磁记录技术有限公司败诉,现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7) 1999年5月13日,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未依约偿还贷款本金美元118.89万元及其利息。截止本期末,本公司担保人香港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已代本公司偿还美元1,123,373.74元,尚欠贷款本金美元104,476.64元(折人民币约87万元)及利息。对尚欠贷款本息南洋商业银行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查封担保人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本公司法人股5,285,860万股,拟向担保人追偿。现该股权已解除查封,双方达成和解,该诉讼事项已结。
  (8) 1999年5月9日富士银行深圳分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未依约偿还贷款本金港币21,645,399.30元(折人民币约2,306万元)及利息。1999年9月9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败诉,且原告申请诉讼,保全了担保人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在深圳香蜜湖度假村50%股权及其在深圳高尔夫俱乐部股权,现本案第二被告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已将本案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9)本公司于1995年12月为深圳华龙实业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商业银行货款人民币800万元提供担保,但该公司于借款期满后未能及时偿还贷款,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深中法执字第37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须代华龙公司偿还人民币本息8,754,060.00元给深圳市商业银行,同时法院依法查封的深圳市华龙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北京顺义县境内“天竺花园”建筑面积为2,501.16平方米住房归本公司所有。但该房产之前已被抵押给银行,目前尚在强制执行过程中。
  (10)2000年1月10日,本公司控股65%的深圳华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翔殷路证券交易部起诉上海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债回购欠款15,449,600.00元,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二日(1999)沪高经终字第163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上海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须限期履行还款义务。法院查明该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变更工商登记,注册资金由人民币2,200万元增至8,500万元, 深圳华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该公司投资人应投入资本金人民币3,108万元,但未实际投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9)沪一中经执字第4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应承担投资不实范围内的责任,代为偿还该项欠款15,449,600.00元及其利息。本公司对上述裁定持保留意见。
  (11)本公司间接控股的江阴华源热电有限公司因该公司另一股东香港威谊企业有限公司未按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要求,退还深圳国际企业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款人民币730万元、港币710万元(折人民币约756万元)而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于1999年8月28日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书,现本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12)1999年11月25日,广东发展银行宝安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第一被告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未依约偿还贷款本金美元400万元(折人民币约3,312万元)及利息。第二被告本公司对该贷款提供担保,负连带责任,该案已达成和解,由沙河集团向广发宝安支行提供担保,解除了华源的担保责任。
  (13) 1999年11月25日,广东发展银行宝安支行向深圳市宝安人民法院起诉第一被告本公司未依约偿还贷款本金美元80.5万元(折人民币约666万元)及利息。第二被告泰德富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该贷款提供担保,负连带责任。现本案当事人已达成和解。至本期末,本诉讼事项已结。
  (14) 2000年5月16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田背支行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第一被告本公司未依约偿还借贷本金400万港币,第二被告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负连带清偿责任。第二被告对判决不服,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判令解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案现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15) 2000年5月10日,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诉本公司(第一被告),泰德富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第二被告)贷款纠纷,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第一被告承担1,2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息偿还责任,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现本诉讼事项已结。
  (16) 2000年6月22日,本公司诉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简称:深港工贸),要求深港工贸偿还本金5,378,094.40元,利息人民币1,969,400.00元(截止2000年6月31日)。1994年4月,本公司与深港工贸协商合作开发黄贝岭旧村,本公司与深港工贸签订了《合作开发黄贝岭旧村协议书》,深港工贸负责提供该项目的全部报批文件,本公司负责提供资金和开发,协议签订后,本公司陆续向深港工贸支付人民币610万元,但由于深港工贸未能及时提供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合作被迫终止,深港工贸开始陆续归还本公司款项,至1997年5月,尚欠本息合计人民币2,120,000.00元未还。1997年6月,深港工贸找到本公司,邀请本公司继续投资该项目,声称有把握在1998年6月底之前取得政府批建手续,双方于1997年6月19日签订了《合作开发黄贝岭旧村改造工程协议书》,协议规定深港工贸必须于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之前办妥该项目的政府批准建设手续,否则退还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协议签订后,本公司先后支付履约保证金及部分投资款人民币350万元,但深港工贸仍不能提供相关的政府批建文件,同时又拒绝退还已付之款项(仅在99年6月退还30万元)后。本公司起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2月28日中院做出一审判决,现因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17) 招商银行东门支行因贷款纠纷向深圳市罗湖人民法院起诉,2000年6月28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1 判令第一被告本公司承担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罚息;
  2 判令解除第二被告深圳万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连带清偿责任;
  3 判令本案第三被告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现已拍卖本公司房产一套,拍卖价为人民币81.5万元,余款已还清,该案已结。
  (18) 2000年5月19日,深圳市鹏飞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因投资款纠纷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所属的深圳华源磁记录技术有限公司,要求深圳华源磁记录技术有限公司偿还投资款美金40万元(折合人民币3,396,680.00元),利息1,757,579.84元人民币,法院一审判决判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12月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审事实不清,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
  (19) 2000年5月21日,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因200万美元贷款纠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借款人)及香港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人),要求偿还本金200万美元,利息36.762万美元,原告申请诉讼保全,现已查封本公司洪湖大厦19楼房产。后本案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二被告。
  (20) 2000年5月17日,中信实业银行因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纠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第一被告)及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第二被告),要求偿还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398.5万元人民币的利息。
  (21) 2000年7月28日,深圳发展银行罗湖支行因贷款纠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第一被告——本公司偿还贷款70万美元及其利息,要求第二被告——深圳市新曙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0年10月10日,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本公司偿还银行债务并由第二被告-深圳市新曙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2)2001年1月17日,招商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贷款利息24.39万美元,并要求担保人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本案尚无判决结果。
  (23)2000年10月15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本公司偿还贷款港币1,000万元及其利息,并要求担保人深圳市宝安区友谊球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01年1月16日,法院作出判决,判令:1由本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并承担诉讼费用;2由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处罚情况。
  3、报告期内,2000年5月30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柯霖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文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文明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选举时汉先生为本公司董事。报告期内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没有变化。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通过:为解决本公司欠南洋商业银行债务问题,经审议,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天津华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75%的股权,经评估作价70万美元出售给该贷款担保方,资源集团所属的华源亚洲有限公司,同意CHY(国际)有限公司将名下的香港九龙红勘鹤园东街4号恒艺珠宝大厦1208、1209两个单位的写字楼,作价30万美元,转让予资源集团。资源集团相应承担100万美元的还款责任。
  5、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做到了三分开。
  在人员方面,本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方面完全独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单位担任职务。 
  在资产方面,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商标等无形资产由上市公司拥有,上市公司的采购和销售系统由上市公司独立拥有。
  在财务方面,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并独立在银行开户。
  6、本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未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曾披露承诺事项。
  7、本年度聘任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8、报告期内,公司无其它重大合同。
  9、报告期内无更改名称或股票简称的情况。
  10、报告期内的重大事件。
  详见报表附注
  11、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一)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0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公司的资产结构和产业结构,改善公司的资产运营效率低下的状况,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经董事会慎重研究,本公司拟与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沙河集团”)及其全资附属企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资产重组方案为:
  1、公司将除货币资金、大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全部资产出售给沙河集团,沙河集团再将该等资产划拨给其全资附属企业——深圳市沙河联发公司(“沙河联发”)。
  2、本公司出售资产的价格以经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2000年10月31日的帐面数据为准(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转让),其中:其他应收款203,763,853.55元,预付帐款114,895.00元,存货232,793.19元,待摊费用5,113.5元,长期投资19,631,630.88元,固定资产28,000,257.71元,在建工程626,112.92元,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8,014,514.71元,其他资产2,368,469.08元,总计262,757,640.54元。
  3、本公司向沙河集团购买经过部分资产和债务剥离后的全资附属企业----深圳市沙河房地产开发公司(“沙河房地产”)整体资产和债务,本公司购买资产的价格以深圳中勤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的截至2000年9月30日评估后净资产价值为准,计 242,392,122.15元。
  4、本公司出售和购买资产的差额20,365,518.39元,用于冲抵原沙河房地产对沙河集团的应付款。
  5、经与本公司协商,沙河联发直接承接本公司2000年10月31日账面金额1.5亿元左右的债务,具体的明细和金额将在与有关的债权人协商以后确定。有关债务将在办理完债务转移手续后由沙河联发负责偿还。由此而产生的本公司对沙河联发的应付款项,沙河联发同意予以全部豁免。
  (二)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2月7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议案》,该调整方案拟对2000年11月29日公告的资产重组方案作如下调整:
  1、原董事会公告第一部分第(2)为:ST深华源出售资产的价格以经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ST深华源2000年10月31日的帐面数据为准,其中:……长期投资19,631,630.88元……,总计262,757,640.54元。现修改为:……长期投资72,952,841.35元……,总计316,078,851.01元。调整增加额为53,321,210.47元,即ST深华源在下述企业拥有的长期投资:
  深圳华源磁电有限公司          帐面值9,650,857.54元;
  深圳华源磁记录技术有限公司    帐面值23,059,145.90元;
  深圳华源新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帐面值1,759,514.57元;
  深圳华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帐面值14,906,602.26元;
  中智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帐面值274,028.46元;
  北京华源现代科技发展中心      帐面值2,671,061.74元;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帐面值1,000,000.00元。
  2、原董事会公告第一部分第(3)为:……购买的资产……计242,392,122.15元。调整为:……购买的资产……计242,392,122.15元,ST深华源再以2000年12月31日评估价值购买原沙河房地产拥有的沙河商城第一至六层(沙河商城地下室和第七、八层为自用非流通房产),建筑面积总计14048平方米,计90,053,820元。购买资产总价格增加到332,445,942.15元。沙河商城原系沙河房地产拥有的综合楼,(没有列入以200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沙河房地产审计、评估范畴)。本次为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本公司拟增加购买沙河商城。
  3、原董事会公告第一部分第(4)为:ST深华源出售和购买的资产差额20,365,518.39元,用于冲抵原沙河房地产对沙河集团的应付款。现调整为ST深华源出售、购买资产相互抵顶以后形成的ST深华源对沙河集团的应付款16,367,091.14元挂沙河集团与ST深华源的往来帐处理。
  4、原董事会公告第一部分第(5)为:……沙河联发直接承接ST深华源2000年10月31日帐面金额1.5亿元左右的债务,具体明细和金额将在与有关的债权人协商以后确定。现调整为:……由沙河集团或沙河联发承接ST深华源(截止2000年10月31日)对下列债权人的债务本金及利息,计118,168,693.27元。有关债务将在办理完债务转移手续后由沙河集团或沙河联发负责偿还。由此而产生的本公司对沙河集团或沙河联发的应付款项,沙河集团或沙河联发同意予以全部豁免。具体明细如下:
  (香港)威林航业有限公司                     46,607,963.34元
  中信实业银行                               36,088,567.08元
  深圳市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               35,472,162.85元
  本次资产重组方案调整议案为原重组方案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本次资产重组以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通过本次资产重组,将提高本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为本公司迅速、稳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本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及长远发展,亦有利于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由于本次资产重组涉及金额已超过了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70%以上,本次资产重组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本公司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75号)的有关规定,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财务顾问对有关事宜进行认证并出具意见,并已将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及置入资产的评估结果在《证券时报》上予以详尽公告。
  八、财务会计报告(附后)
  九、公司的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登记日期、地点
  (1) 公司于1991年12月20日首次注册登记,注册企业名称为深圳华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金威啤酒厂南侧。
  2001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迁址公告。
  本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2001年3月28日迁入新的办公地址并已正式启用。
  联系地址:深圳市沙河白石洲沙河商城七楼
  电话:0755-6902828、6902222转166、6900498
  传真:0755-6608488        邮编:518053
  (2) 公司于1995年8月25日变更注册登记,变更注册后企业名称为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不变。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企股粤深总字第100827号。
  3、 税务登记号:440301618801678
  4、 公司未流通股票的托管机构名称: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5、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二十六楼。
  十、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于办公地点备置有齐全、完整的备查文件,以供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有关主管部门及广大投资者查阅,备查文件包括:
  1、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2、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华鹏审字[2001]276号
  审 计 报 告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  贵公司200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00年1月至12月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  贵公司负责, 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如  贵公司会计报表附注六(三)2所示,贵公司的关联股东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集团”)于2000年11月10日与  贵公司的债权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署协议,由沙河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沙河联发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联发”)承接贵公司欠付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贷款本金3,500万元及利息1,058万元,合计债务总额4,558万元。2000年12月24日,沙河联发与贵公司签署协议,豁免了贵公司欠付沙河联发的该项债务。因此而形成的债务重组收益4,558万元,贵公司未将其计入资本公积而计入营业外收入,共计影响本年度利润增加4,558万元。
  除上述事项造成的影响外,我们认为,贵公司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  贵公司200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0年1至12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此外我们注意到:
  如贵公司会计报表附注六(三)3及附注十所示,贵公司于2000年11月27日及2001年2月7日与沙河集团、沙河联发签署《资产重组合同》及《资产重组合同补充协议》,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已经2001年2月28日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贵公司在2001年度将与沙河集团及其全资附属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该项重组涉及贵公司资产3.16亿元,负债1.18亿元,将对贵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月凤
    中国 · 深圳
  2001年 3  月 28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卢剑波
  财务报表附注
  200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1991年11月30日深府办复(1991)968号文批准,在原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深圳华源磁电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华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改为现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工商外企合粤深字第100827号,经营范围:磁记录产品及其配件、封套塑料、无纺布、磁粉、片基、电芯料、五金件、电子计算机磁带、打印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和文具用品、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等。
  附注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 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年度,即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记帐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 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各项财产物资除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值计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发生的非本位币业务采用接近市场汇价的固定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入帐,年末对货币性项目中非本位币金额按年末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外币会计报表的资产负债类项目按照年末市场汇价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历史汇率折算,“未分配利润”项目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数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合计数之间的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增设“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单独列示。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按年末市场汇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净利润按折算后利润表该项目的数额列示,“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按上一年折算后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额列示。
  7、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本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50%以上(含50%),或虽占该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列入合并范围。但如该单位的总资产、销售收入和净利润较小,符合财会二字(96)2号《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等文件规定,则不予合并。
  合并会计报表系以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见附注三)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时,将它们相互之间的投资、往来、资产购销和其他重大交易及其未实现利润全部抵销,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
  8、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包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到期的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短期债券投资,但不包括其他货币资金中的定期存款、存入保证金等不能随时支取的款项。
  9、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 本公司对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 短期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先冲减投资成本,直到该投资成本为零时,再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短期投资时,投资成本与实际取得收入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10、坏帐核算方法:
  坏帐的确认标准: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坏帐损失核算采用备抵法。坏帐准备的估计采用个别分析法,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照董事会估计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计提坏帐准备,同时对其余应收款项按年末余额的1%计提一般性坏帐准备。
  11、存货的核算方法:
  (1) 存货分类: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 存货计价:存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期摊销法和一次摊销法摊销。
  (3)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
           (1) 长期股权投资计价和收益确认方法: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评估、协议确定的价值记帐。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上(含20%),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虽占20%以上(含20%)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投资比例应分享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确认投资收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
  (2)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借方差额不超过10年,贷方差额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3)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提取。 
  13、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1) 固定资产标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 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使用年限超过两年并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实物资产。
  (2) 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或资产评估确认的重置价值计价。
  (3) 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值的5%--10%)制定其折旧率。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年限及分类折旧率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5、20             2.7-4.5
  机器设备                  10                9-9.5
  运输工具                  6、5             15.8-18
  电子及其他设备           10、5              9.5-18
  14、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完工交付使用时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发生的相关借款利息及汇兑损益计入工程成本。
  15、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购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帐,对接受投资的无形资产按合同约定或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摊销方法如下:
  专有技术及专利权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规定了土地使用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摊销;未规定土地使用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按估计的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16、开办费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1) 开办费系指本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摊销期限为5年。
  (2) 长期待摊费用中租入厂房及办公楼装修费用按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期限摊销,其余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17、收入确认原则:
  (1) 商品、产品销售: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 提供劳务:在完成劳务,并且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18、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
  附注三、控股子公司
  (1)本公司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情况及合并范围: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拥有股权%    主营业务        是否合并  备注
   美国CHY有限公司 
美国   USD750,000.00     张建强         100    生产和销售磁记录产品      是   
  CHY(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    HKD10,000.00     陈  平         100    开发生产磁记录材料、产品、是                                                                                                                                                                            设备及技术咨询的技术服务
  鄂州华源电子有限公司          
鄂州 USD4,000,000.00     李伟强          51    生产销售计算机磁盘、磁卡  是
                                               机、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
  江阴华源热电有限公司          
江阴 USD6,000,000.00     张建强         44.5   生产销售热能、蒸气        是
  深圳市华源资讯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 RMB4,600,000.00     张继武          51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    否     2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深圳华匀磁电有限公司 
深圳 USD2,056,000.00     邹坤麟          60    生产计算机用软盘、教育游  是                                                                              
                                               戏机、电脑驱动器产品
  深圳华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 USD16,800,000.00     柳志伟          65    投资兴办能源交通基础     是     1
                                                设施和其他实业
  深圳华源磁记录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 USD6,000,000.00     刘文伯         100    开发生产磁记录材料、产    是                                                                              
                                               品设备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深圳华源新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 RMB7,000,000.00     李伟强          70    开发、生产经营多媒体软件  是
                                               及其周边设备、电池、电子                                                                                                                             元器件、办公自动化设备
  深圳华源磁电有限公司          
深圳 USD5,000,000.00     卢国贤        75.22   生产计算机系统硬件、      是     1
                                               电脑及外围设备等
  深圳万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USD2,100,000.00     李伟强         100    经营磁卡机配件、办        否     3
                                               自动化设备材料
  北京清华联合光盘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 USD2,500,000.00     王  涛         100    设计、制造、销售计算机    否  1、2
                                               光盘驱动器及系统集成产品
  注1:资本尚未投足或投入资本未经验证。
  注2:停业清理。    
  注3:承包经营
  (2)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更情况:
  本期减少的合并单位                     变化原因
  北京华源现代科技发展中心         股权托管协议到期不再控制
  天津华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转让
  深圳万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经营
  为使会计报表具有可比性,本公司已按本年并表范围对上年合并会计报表进行了重新编制。
  附注四、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增值税        产品(商品)销售收入      17%、6%、4%
  营业税        租赁或其他收入                5%
  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33%
  城建税        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1%
  附注五、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初数                                  期末数
           原  币       汇率         折人民币       原  币      汇率      折人民币
  现金 
  人民币   
       75,230.99                   75,230.99     68,128.32               68,128.32
  港币 
        4,944.79     1.0652         5,267.19      5,104.63   1.0614       5,418.05
  美元 
            0.28     8.2793             2.32          0.28   8.2781           2.32
  小  计                         80,500.50                             73,548.69   
           银行存款
  人民币  
     4,748,992.01                4,748,992.01  3,824,004.32            3,824,004.32
  港币 
       632,466.81     1.0652       673,703.65  3,526,661.48   1.0614   3,743,198.49
  美元 
       339,428.58     8.2793     2,810,231.04    406,121.64   8.2781   3,361,915.56
  小  计                       8,232,926.70                         10,929,118.37
  合 计                        8,313,427.20                         11,002,667.06
  2、应收帐款
  帐龄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帐准备         金额          比例%      坏帐准备
  1年以内   
 17,777,639.53      79.87      177,776.40    20,894,996.48     81.75     208,949.96
  1-2年
  1,813,875.20       8.15      195,086.03     1,280,567.17      5.01      12,805.67
  2-3年
  1,489,218.17       6.69       14,892.18       939,989.68      3.68       9,399.90
  3年以上
  1,178,213.78       5.29      264,467.15     2,445,374.40      9.56      99,755.70
  合 计
 22,258,946.68      100.00     652,221.76    25,560,927.73    100.00     330,911.23
  备注:(1)应收帐款中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的欠款详见附注六(三)6。
  (2)应收帐款中前五名大额欠款单位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性质
  泰德富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2,559,382.14      货款
  无锡供电局                            2,072,099.27      货款
  无锡海江印染有限公司                  1,515,080.09      货款
  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24,846.25      货款
  深圳市华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04,632.12      货款
  合计                                 17,776,039.87
  3、其他应收款
  帐龄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帐准备        金额        比例%      坏帐准备
  1年以内  
   2,528,945.21    1.95      25,289.45    3,103,975.99    2.45        31,039.76
  1-2年
   9,938,324.05    7.64   4,245,453.47    1,718,326.29    1.35        17,183.26
  2-3年 
   1,222,560.69    0.94   1,222,560.69    7,857,302.84    6.19     4,235,418.04
  3年以上   
 116,325,625.78   89.47  43,285,689.92  114,199,100.07   90.01    44,904,064.42
  合 计      
 130,015,455.73  100.00  48,778,993.53  126,878,705.19  100.00    49,187,705.48
  备注:(1)其他应收款中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的欠款详见附注六(三)6。
  (2)应收帐款中前五名大额欠款单位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性质
  深圳华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4,283,807.43    往来款
  万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7,560,937.02    往来款
  东莞艺高电脑国际有限公司        12,287,231.82    往来款
  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951,593.44    往来款
  电子部三十三研究所               5,395,676.70    往来款
  合     计                       69,479,246.41
  4、预付帐款
  帐龄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帐准备            金额       比例%    坏帐准备
  1年以内 
    78,735.75     3.88      ----       1,005,812.45    82.64    ----
  1-2年
 1,713,560.48    84.36      ----           9,280.00     0.76    ----
  2-3年 
   214,895.00    10.58      ----          ----      --     ----
  3年以上      
    23,960.00     1.18      ----         202,097.65    16.60    ----
  合 计
 2,031,151.23   100.00      ----       1,217,190.10   100.00    ----
  备注:预付帐款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的欠款。
  5、 存货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跌价准备            金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4,068,255.29      471,686.66       4,728,932.34      471,686.66
  库存商品    4,289,933.06      690,277.96       4,556,842.61      691,189.65
  在产品      1,361,478.67      136,526.84       1,186,136.11      136,526.84
  产成品     12,006,032.09    3,534,859.11       8,339,549.16    3,318,858.54
  委托代销商品  113,555.23      ----           113,095.23        ----
  低值易耗品     53,417.86      ----            76,640.01        ----
  合 计      21,892,672.20    4,833,350.57      19,001,195.46    4,618,261.69
  备注: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在会计报表日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6、待摊费用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销      期末数
  租赁费       24,000.00       ----    24,000.00     ----
  运输费        ----      17,000.00     4,000.00     13,000.00
  装修费       41,316.00       9,770.00     9,543.33     41,542.67
  广告费       57,040.00       ----    57,040.00     ----
  其  他       42,220.71      22,000.00    51,773.88     12,446.83
  合  计      164,576.71      48,770.00   146,357.21     66,989.50
  7、 长期投资
  (1)合并报表长期投资列示如下: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长期股权投资    49,189,386.61    1,665,121.96    6,039,923.71   44,814,584.86
  合  计          49,189,386.61    1,665,121.96    6,039,923.71   44,814,584.86
  1 股票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类别     股票数量    投资金额
  成都前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1,350,000   1,000,000.00
  2 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期末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公司        本期权益        累计权益         计提长期投资减     计提原因
                                                   注册资本比例%       增减额           增减额             值准备
  扬州华源电子有限公司       10年    1,175,754.22         36            ----         ----        1,175,754.22   停业清理难以回收
  邯郸美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5年    1,759,483.52         51            ----         ----          301,200.00   承包经营预计损失
  深圳市华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年    6,309,464.60         25          583,051.73   ( 1,690,535.40)          ----     
  宜兴华源热电有限公司       10年    1,200,000.00        25.35          ----         ----        1,200,000.00   停业清理难以回收
  广东华源(惠州)电力有限公司 10年      300,000.00        32.5           ----         ----          300,000.00   停业清理难以回收
  深圳同济制药有限公司        5年      505,803.20         65            ----         ----          505,803.20   停业清理难以回收
  无锡华源热电有限公司       10年    1,200,000.00        29.25          ----         ----        1,200,000.00   停业清理难以回收
  深圳中智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10年      233,308.45         25          (73,221.88)      (16,691.55)          ----  
  北京清华联合光盘技术有限公司 20年  6,163,002.65         100           ----         ----        6,163,002.65   停业清理难以回收
  深圳市华源资讯发展有限公司 10年    1,820,520.06         51            ----         ----        1,820,520.06   停业清理难以回收
  东莞华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2年    4,257,048.58         100           ----         ----           ----  
  CHY Industrial Inc.                       51,750.00     25            ----        ----            ----
  北京华源现代科技发展中心   20年    2,643,358.67         25         (248,268.63)      143,358.67           ----
  万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566,559.77         100        1,030,320.23        ----            ----
         合    计                  34,186,053.72                    1,291,881.45    (1,563,868.28)      12,666,280.13
  3股权投资差额
  项  目   
  初始金额       期初数         本期转销         期末数      摊销期限     形成原因
  江阴华源热电有限公司  
 2,181,584.34   1,594,914.58     218,158.43   1,376,756.15      10年       协议收购
  CHY(国际)有限公司     
13,413,887.50   9,593,163.75   1,341,388.76   8,251,774.99      10年       净资产
                                                                           溢价入股
  合  计                 
15,595,471.84  11,188,078.33   1,559,547.19   9,628,531.14
  (2)母公司长期投资列示如下: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长期股权投资    80,993,152.83    1,339,834.05    7,922,836.67   74,410,150.21
  合  计          80,993,152.83    1,339,834.05    7,922,836.67   74,410,150.21
  1母公司股票投资与合并报表长期投资中相应项目一致(详见附注五-7-(1))。
  2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公司      本期权益        累计权益        计提长期投资减       计提原因
                                                       注册资本比例%    增减额          增减额             值准备
  深圳华源磁电有限公司            15年    9,666,926.96      51.00     (324,003.44)     2,581,538.50         ----   
  深圳万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年    3,742,939.07      57.00      587,282.53    (3,085,945.93)         ----
  CHY(国际)有限公司                           ----     100.00       ----         (7,509.00)         ----
  深圳市华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年    6,309,464.60      25.00      583,051.73    (1,690,535.40)         ----
  邯郸美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5年      665,516.09      25.00       ----        ----           301,200.00
  鄂州华源电子有限公司            15年    6,423,600.17      26.00       68,577.48     2,199,015.61          ----
  扬州华源电子有限公司            10年      128,701.77       --       ----        ----           128,701.77       停业清理难以收回
  美国CHY有限公司                        2,933,232.44     100.00    (203,306.08)   (3,290,417.56)          ----
  深圳华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0年   14,528,143.03      65.00      100,922.31  (11,751,356.77)          ----
  深圳华源磁记录技术有限公司      20年   22,736,669.49      75.00  (2,252,206.00)  (14,731,010.51)          ----
  深圳华源新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年    1,577,769.41      70.00    (662,944.63)     (522,230.59)          ----
  深圳中智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10年      233,308.45      25.00     (73,221.88)      (16,691.55)          ----
  北京华源现代科技发展中心                2,643,358.67      25.00    (248,268.63)       143,358.67           ----
  深圳市华源资讯发展有限公司      10年    1,820,520.06      51.00       ----        ----          1,820,520.06     停业清理难以收回
       合    计                         73,410,150.21              (2,424,116.61)   (30,171,784.53)      2,250,421.83
  8、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46,687,668.36     627,000.00   1,609,161.93   45,705,506.43
  机器设备        113,198,908.15     159,000.00  12,010,179.80  101,347,728.35
  运输设备          4,280,852.57     202,755.98     211,214.00    4,272,394.55
  电子及其他设备   32,747,665.37     745,167.28     306,049.40   33,186,783.25
  合   计         196,915,094.45   1,733,923.26  14,136,605.13  184,512,412.58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6,330,183.10   1,663,283.06      75,064.49    7,918,401.67
  机器设备         28,646,391.15   4,739,945.80   3,995,665.09   29,390,671.86
  运输设备          2,783,968.02     589,538.36      95,686.85    3,277,819.53
  电子及其他设备   11,624,804.19   1,932,973.43      90,634.36   13,467,143.26
  合  计           49,385,346.46   8,925,740.65   4,257,050.79   54,054,036.32
  固定资产净值    147,529,747.99                                130,458,376.26
  备注:1 固定资产中约955万元已抵押银行贷款,3,354万元因诉讼被法院查封,5,430万元闲置未能使用,抵押、闲置及被查封固定资产共计9,739万元。
  9、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资金来源      项目进度%
  机器设备安装     
     267,880.00      ----    110,000.00    157,880.00   自筹            90
  乌鲁木齐商铺     
     600,000.00      ----      ----    600,000.00   自筹            90
  注塑厂项目        
      26,112.92      ----      ----     26,112.92   自筹            50
  合计             
     893,992.92      ----    110,000.00    783,992.92
  备注:在建工程中无利息资本化金额。
  10、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8,014,514.71元,均系软磁盘生产专用设备,由于目前该型号的软盘已无市场而被淘汰,且在闲置存放过程中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
  11、无形资产   
  种类              
        初始金额         期初数        本期转销       期末数       剩余摊销期限
  土地使用权      
     2,000,000.00    1,700,006.06     99,996.00    1,600,010.06        17年
  合计            
     2,000,000.00    1,700,006.06     99,996.00    1,600,010.06      
  12、开办费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销         期末数
  4,008,432.60       ----          2,051,389.22    1,957,043.38
  13、长期待摊费用
  种  类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河道开掘工程      1,384,149.29     ----         78,739.20     1,305,410.09
  厂房改造装修      3,203,280.35     43,060.71       878,415.50     2,367,925.56
  试行生产费用        814,609.78     ----        116,372.88       698,236.90
  高尔夫球会员费    1,231,462.08     ----         26,917.20     1,204,544.88
  其他                822,870.97     ----        532,131.93       290,739.04
  合  计            7,456,372.47     43,060.71     1,632,576.71     5,866,856.47
  14、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期初数           期末数
  抵押贷款       5,796,000.00     5,796,000.00
  担保贷款     144,619,597.75   110,212,579.40
  合 计        150,415,597.75   116,008,579.40
  短期借款中逾期贷款为94,067,643.83元,其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借款单位                           金    额                         期限
                             原币             折人民币
  工行鄂州市分        USD700,000.00       5,796,000.00       98.9.18-2000.9.18
  招行东门支行                            1,000,000.00       99.7.12-2000.2.12
  农行国贸支行     HKD10,000,000.00      10,700,000.00       99.8.30-2000.1.29
  发展行罗湖支行      USD700,000.00       5,796,000.00     97.07.31--98.07.31
  富士银行深圳分行 HKD21,645,399.30      23,160,577.25     98.09.29--99.01.20
  南洋商业银行        USD104,476.64         865,066.58     97.01.21--99.01.21
  中信实业银行                           15,000,000.00   98.04.06--2000.04.20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HKD21,000,000.00      22,470,000.00       98.12.08-99.12.08
  建行布心办        HKD4,000,000.00       4,280,000.00       98.12.30-99.12.30
  工行深圳红围支行                        5,000,000.00       95.11.03-98.11.03
  合  计                                 94,067,643.83
  短期借款本期减少34,407,018.35元,减少22.87%,主要系本公司欠付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35,000,000.00元借款已转由本公司的关联人深圳市沙河联发公司承担影响所致,详附注六(三)2。
  15、 应付帐款期末余额6,359,488.06元,其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16、 预收帐款期末余额920,319.34元,其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17、 应交税金    
  税  种                 期初数              期末数
  营业税                26,684.00          32,112.00
  增值税               684,215.43         336,609.19
  企业所得税           124,298.56          24,298.56
  城市维护建设税         (476.59)             448.31
  其他税项               9,976.72          21,422.39
  合  计               844,698.12         414,890.45
  18、其他应付款本期余额86,650,431.42元,其中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详见附注六(三)6。
  除已于附注六(三)6列示的应付关联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外,数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列示如下:
  单  位                        金   额           性  质
  香港威林航业有限公司        38,364,310.87    应付信用证款
  19、预提费用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房租水电费                 54,651.45              57,672.80
  大修理费                  178,632.48             152,097.77
  利息                   27,535,852.80          41,261,369.40
  其他                      972,074.04           1,292,540.46
  合 计                  28,741,210.77          42,763,680.43
  备注:期末预提费用比期初增加主要系预提了本期应付未付的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20、长期借款    
  借款单位           金  额          借款期限         年利率    借款条件
  中信实业银行    15,000,000.00  98.4.6-2001.4.20   10.206%     担保
  21、少数股东权益
  单    位                       期初数           期末数
  湖北重型机器(集团)公司     13,661,350.73    13,790,592.90
  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489,775.39     2,440,055.88
  深圳华匀电子公司            1,215,158.61     1,215,158.61
  泰德富华科技有限公司          960,306.02       676,186.89
  江阴市顾山工贸公司          3,012,387.07     3,182,016.60
  江阴市锡能实业公司          2,446,885.87     2,531,700.63
  香港威谊企业有限公司       14,556,224.98    15,065,113.56
  合  计                     38,342,088.67    38,900,825.07
  22、股本
                                  期初数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44,426,400           44,426,400
      其中: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7,104,424           17,104,424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27,321,976           27,321,976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4,426,400           44,426,4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45,220,350           45,220,350
  已流通股份合计                 45,220,350           45,220,350
  三.股份总数                    89,646,750           89,646,750
  23、资本公积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股票溢价                   115,652,865.96     115,652,865.96
  被投资公司资本折算差额         395,019.77         395,019.77
  合计                       116,047,885.73     116,047,885.73
  24、盈余公积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3,533,011.86    13,533,011.86
  公益金             7,223,219.24     7,223,219.24
  任意盈余公积      13,533,011.86    13,533,011.86
  合计              34,289,242.96    34,289,242.96
  25、主营业务收入、成本
  项 目  
     上年数                                                 本年数
    收入            成本            毛利            收入            成本      毛利
  磁记录及电子产品
49,495,506.52  42,906,221.29   6,589,285.23   57,615,345.84 51,374,583.40  6,240,762.44
  发电收入 
14,512,746.58  11,814,300.60   2,698,445.98   12,173,734.42  8,917,219.31  3,256,515.11
  发汽收入             
6,556,936.67    5,337,764.32   1,219,172.35    8,394,544.24  6,148,975.28  2,245,568.96
  劳务收入               
 193,224.00       ----      193,224.00      ----          ----      -
  合   计
70758413.77   60,058,286.21  10,700,127.56    78,183,624.50 66,440,777.99  11,742,846.51
  26、管理费用
  项目              上年数            本年数
  管理费用       32,329,397.04    14,394,430.23
  本年度管理费用比上年减少17,934,966.81元,降低55.48%,主要系上年度计提坏帐准备10,044,457.45元,以及本年度节约开支导致管理费用发生波动。
  27、财务费用
  类  别               上年数           本年数
  利息支出          25,733,010.67    27,515,085.73
  减:利息收入         766,395.59       129,965.75
  汇兑损失               4,522.14       197,720.53
  减:汇兑收益         949,028.09       664,916.40
  其他                  80,423.09        52,387.03
  合  计            24,102,532.22    26,970,311.14
  28、投资收益
  (1) 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类        别                                     上年数             本年数
  期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额       (10,049,991.16)       697,600.16
  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7,272,217.80)      (301,200.00)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1,559,547.18)    (1,559,547.18)
  联营合营分配来利润                                 ----        700,000.00
  其他                                              66,589.40      1,492,584.00
  合  计                                       (18,815,166.74)     1,029,436.98
  备注:本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增加较多,主要系子公司万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年度经营状况不佳造成本公司上年度亏损9,638,691.68元,而本年度该公司已扭亏为盈。
  (2)母公司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类        别                                  上年数            本年数
  期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额    (17,542,003.36)    (1,539,542.25)
  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109,215.15)      (301,200.00)
  联营合营分配来利润                              ----        399,000.00
  其他                                           66,589.40      1,492,584.00
     合  计                                (18,584,629.11)        50,841.75
  29、营业外收入
  项  目                        上年数           本年数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255,374.27           3,164.27
  债务重组收入                 ----       45,580,000.00
  滞纳金收入                      843.40             761.00
  其他                        434,904.91         194,935.00
  合  计                      691,122.58      45,778,860.27
  本年度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增加45,087,737.69元,增加幅度较大,主要系本公司欠付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借款35,000,000.00元及其利息10,580,000.00元,已转由本公司的关联人深圳市沙河联发公司承担,且深圳市沙河联发公司与本公司签署协议豁免本公司上述债务,本公司将该项债务重组收益共计45,580,000.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详见附注六(三)2。 
  30、营业外支出
  项  目                       上年数           本年数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4,999,670.64        941,615.68
  罚款支出                    25,184.99         18,865.63
  其他                       250,070.98        100,031.45
  合  计                   5,274,926.61      1,060,512.76
  附注六、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年初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企业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拥有本公司股份比例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HKD1,620,000.00         30.48%         电子产品制造、销售批发        股东
  2.股权转让事实
  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华源电子”)于2000年10月23日与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沙河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2,202,725股以每股转让价约0.75元转让给沙河集团,转让总价款为9,191,184.30元,此后又于2000年11月1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3,615,539股以零价格转让给沙河集团,(该笔股权因华源电子替本公司向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提供担保而质押,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2000年11月10日出函给华源电子,同意该股权定向转让给沙河集团,沙河集团继续承担该债务的担保责任。)经以上两次股权转让后沙河集团共计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5,818,2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80%,该项股权转让至2000年12月31日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3.股权受让方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拥有本公司股份比例       主营业务 
  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   250,000,000.00        28.80%         房地产、施工设计、安装、旅游
  4.其他与本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详见附注三,其注册资本本期无增减变动。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权益及其变化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美国CHY有限公司 
3,136,538.52   100.00   (203,306.08)     --        ----    2,933,232.44    100.00
  CHY(国际)有限公司       
(26223545.79)  100.00   (645,907.21)     --        ----  (26,869,453.00)    100.00
  鄂州华源电子有限公司       
12465,621.45    51.00     582,807.35     448,290.00    --      12,600,138.80     51.00
  江阴华源热电有限公司       
27,551,045.69    44.50   1591,451.39     836,600.00      --    28,305,897.08     44.50
  深圳华匀磁电有限公司        
3,952,322.07    60.00   (229,296.26)     --        ----     3,723,025.81     60.00
  深圳华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1,097,467.16    65.00   (130,748.32)     --        ----   20,966,718.83     65.00
  深圳华源磁记录技术有限公司 
33,318,500.65   100.00 (3,001,941.33)     --        ----   30,315,559.32    100.00
  深圳华源新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240,714.04    70.00   (662,944.63)     --        ----    1,577,769.41     70.00
  深圳华源磁电有限公司       
14,735,642.84    75.22   (477,873.32)     --        ----   14,257,769.52     75.22
  (二)不存在控制关联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电子部第三十三研究所                本公司股东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          本公司股东
  深圳市沙河房地产开发公司            其他关联者
  深圳市沙河联发公司                  其他关联者
  深圳华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邯郸美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深圳同济制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深圳中智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北京华源现代科技发展中心            联营公司
  深圳万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三)关联方交易事项
  1.本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交易价格无任何高于或低于正常售价及购价的情况。
  2.债务重组
  沙河集团于2000年11月10日与本公司的债权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署协议,由沙河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沙河联发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联发”)承接本公司欠付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贷款本金3,500万元及利息1,058万元,合计债务总额4,558万元。2000年12月20日,沙河联发与本公司签署协议,豁免了本公司欠付沙河联发的该项债务。因此而形成的债务重组收益4,558万元,本公司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共计影响本年度利润4,558万元。
  3.资产重组
  2000年11月27日,本公司分别与沙河集团沙河联发于深圳市签署《资产重组合同》,后于2001年2月7日又签署《资产重组合同补充协议》进行补充,根据该合同及补充协议,本公司将与沙河集团及其全资附属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内容为:
  (1)本公司将除货币资金及少数长期投资以外的全部资产出售给沙河集团,沙河集团再将该等资产划拨给其全资附属企业沙河联发。
  (2)本公司出售资产的价格以经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2000年10月31日的帐面数据为准(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按帐面原价转让),其中:其他应收款203,763,853.55元,预付帐款114,895.00元,存货232,793.19元,待摊费用5,113.50元,长期投资72,952,841.35元,固定资产28,000,257.71元,在建工程626,112.92元,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8,014,514.71元,其他资产2,368,469.08元,总计316, 078,851.01元。
  (3)本公司向沙河集团购买经过部分资产和债务剥离后的全资附属企业-深圳市沙河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沙河房地产”)整体资产和债务,本公司购买资产的价格以深圳中勤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的截至2000年9月30日评估后净资产价值为准,计242,392,122.15元,本公司再以2000年12月31日评估价值购买原沙河房地产拥有的沙河商城第一至六层(沙河商城地下室和第七、八层为自用非流通房产),建筑面积总计14,048平方米,计90,053,820.00元。购买资产总价格为332,445,942.15元。
  (4)本公司出售、购买资产相抵后形成的本公司对沙河集团的应付款16,367,091.14元挂沙河集团与本公司的往来帐处理。
  (5)经与本公司协商,由沙河集团或沙河联发承接本公司截止2000年10月31日对下列债权人的债务本金及利息,计118,168,693.27元。有关债务将在办理完债务转移手续后由沙河集团或沙河联发负责偿还。由此而产生的本公司对沙河集团或沙河联发的应付款项,沙河集团或沙河联发同意予全部豁免。
  以上资产重组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至2000年12月31日尚未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其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尚未计入本年度财务报告中。
  4.担保
  (1)本公司为关联提供担保
  被供担保单位                     担保贷款金额         期限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   USD4,000,000.00   96.5.29-2000.12.28
  (2)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单位                     担保贷款金额          期限            备注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   HKD21,645,399.30   98.01.31-99.01.20
  5.提供资金
  本期本公司占用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资金应计利息人民币 934,401.16元,该项资金利息尚未支付,但已预提计入财务费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余额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华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340,790.52     14,283,807.43
  电子部三十三研究所                 5,395,676.70      5,395,676.70
  深圳万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9,933,462.73     27,560,937.02
  小  计                            50,669,929.95     47,240,421.15
  应收帐款:
  深圳市华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25,361.53        604,632.12
  其他应付款:
  深圳市华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692,520.83      2,242,100.97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        26,947,777.59     26,677,961.09
  北京华源现代科技发展中心             505,320.00      1,952,069.54
  小  计                            30,145,618.42     30,872,131.60
  7.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本公司与原大股东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因原大股东关系产生的原关联人泰德富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东莞艺高电脑国际有限公司本年度仍发生部分交易并有往来尚未结清,详情列示如下:
  (1)销售货物
  项   目                              上年数           本年数
  泰德富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4,173,357.47    23,487,099.55
  (2)担保
  提供担保单位                    担保贷款金额            期限
  泰德富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RMB18,680,000.00   2000.04.30-2001.01.29
  (3)应收应付款余额
  项目                                期初数          期末数
  其他应收款:
  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516,590.52    9,951,593.44
  泰德富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208,217.03    2,522,069.58
  东莞艺高电脑国际有限公司         12,242,292.44   12,287,231.82
  小  计                           22,967,099.99   24,760,894.84
  应收帐款:
  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971,567.21    1,024,846.25
  泰德富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089,770.32   12,559,382.14
  小  计                           13,061,337.53   13,584,228.39
  其他应付款:
  泰德富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273,427.59    4,145,931.36
  应付帐款:
  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14,000.00      643,525.43
  泰德富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5,238.80    2,051,017.64
  小   计                             419,238.80    2,694,543.07
  附注七、或有事项     
  (1)截至200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为下列单位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单位                      担保贷款金额          期限                  备注
  深圳市新曙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RMB6,000,000.00   97.12.31—98.07.31    已到期,诉讼
                                  RMB2,470,000.00   99.12.30—2000.08.30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KD30,000,000.00  98.06.30—99.04.30
                                  USD4,000,000.00   99.03.05—99.10.05    已到期,诉讼
  深圳市大东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HKD10,000,000.00                        已到期,诉讼
  深圳华龙实业有限公司             RMB8,000,000.00                         已到期,诉讼
  本公司为深圳市新曙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共计人民币850万元提供担保,其中600万元已逾期并被债权人起诉,经法院判决本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现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详附注九(2)。
  本公司为深圳市大东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贷款本金港币1,000万元提供担保,为深圳华龙实业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人民币800万元提供担保,该等款项均已逾期并被债权人起诉,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详见附注九(4)、附注九(9)。
  (2)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固定资产中有约955万元已抵押银行贷款,3,354万元因诉讼被法院查封,5,430万元闲置未能使用,抵押、闲置及被查封固定资产共计9,739万元。
  (3)本公司因与威林航业有限公司发生诉讼纠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本公司拥有的子公司股权有:
  项               目                           长期投资余额
  深圳万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7%股权               3,742,939.07
  深圳华源磁记录技术有限公司75%股权            22,736,669.49
  深圳华源磁电有限公司51%股权                   9,666,926.96
  深圳华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              20,966,718.83
  深圳华源新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           1,577,769.41
  北京华源现代科技发展中心25%股权               2,937,852.88
   合          计                               61,628,876.64
  附注八、承诺事项
  详见附注六(三)(3)。
  附注九、诉讼事项
  (1) 1998年1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万胜亚洲有限公司和怡东电脑有限公司侵权使用“万胜”商标作出二审判决,判令被告万胜亚洲有限公司和怡东电脑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本公司人民币300,000.00元,现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1999年5月21日两被告申请再审。
  (2) 1998年9月8日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贸支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第一被告深圳市新曙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依约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6,000,000.00元,第二被告本公司,对该贷款提供担保,负连带清偿责任。1999年4月15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深圳市新曙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败诉,本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3) 1997年7月25日,原告威林航业有限公司先后三次向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申请开立受益人为本公司的信用证共计美元4,599,000.00元,本公司未按时支付到期信用证款给原告,信用证到期后原告遂向开证行支付了该款项本息。原告于98年将该欠款一案诉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于98年12月28日判决本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拖欠原告的款项计美元4,792,185.41元及其利息。此后,本公司就此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令原被告所进行的信用证交易属无效行为,判定本公司返还原告美元459.90万元(折人民币约3,808万元)及其利息,现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现有关财产已解除查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4)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深圳市大东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贷款金额计港币10,000,000.00元(折人民币约1,065万元)提供担保,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年3月31日第195号应诉通知书确定,贷款银行已以该单位拖欠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为由对本公司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提起诉讼。现本公司就深圳大东物资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友权以假材料骗取本公司担保的刑事诈骗行为向深圳市公安局报案并已立案侦察。
  (5) 1999年4月6日 ,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第一被告本公司,未依约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35,000,000.00元及利息,第二被告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该贷款以其拥有本公司12,095,400股的股票提供质押担保,负连带责任。1999年8月20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及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败诉,由于2000年11月10日本公司现第一大股东沙河集团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署协议,将该笔借款及利息转由其下属子公司沙河联发承担,该诉讼事项已结。
  (6) 1999年4月19日,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红围支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第一被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华源磁记录技术有限公司,未依约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0.00元及利息,第二被告本公司因对该贷款提供担保,负连带责任。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及深圳华源磁记录技术有限公司败诉,现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7) 1999年5月13日,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未依约偿还贷款本金美元118.89万元及其利息。截止本期末,本公司担保人香港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已代本公司偿还美元1,123,373.74元,尚欠贷款本金美元104,476.64元(折人民币约87万元)及利息。对尚欠贷款本息南洋商业银行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查封担保人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本公司法人股5,285,860万股,拟向担保人追偿。现该股权已解除查封,双方达成和解,该诉讼事项已结。
  (8) 1999年5月9日富士银行深圳分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未依约偿还贷款本金港币21,645,399.30元(折人民币约2,306万元)及利息。1999年9月9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败诉,且原告申请诉讼,保全了担保人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在深圳香蜜湖度假村50%股权及其在深圳高尔夫俱乐部股权,现本案第二被告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已将本案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9)本公司于1995年12月为深圳华龙实业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商业银行货款人民币800万元提供担保,但该公司于借款期满后未能及时偿还贷款,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深中法执字第37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须代华龙公司偿还人民币本息8,754,060.00元给深圳市商业银行,同时法院依法查封的深圳市华龙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北京顺义县境内“天竺花园”建筑面积为2,501.16平方米住房归本公司所有。但该房产之前已被抵押给银行,目前尚在强制执行过程中。
  (10)2000年1月10日,本公司控股65%的深圳华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翔殷路证券交易部起诉上海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债回购欠款15,449,600.00元,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二日(1999)沪高经终字第163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上海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须限期履行还款义务。法院查明该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变更工商登记,注册资金由人民币2,200万元增至8,500万元, 深圳华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该公司投资人应投入资本金人民币3,108万元,但未实际投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9)沪一中经执字第4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应承担投资不实范围内的责任,代为偿还该项欠款15,449,600.00元及其利息。本公司对上述裁定持保留意见。
  (11)本公司间接控股的江阴华源热电有限公司因该公司另一股东香港威谊企业有限公司未按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要求,退还深圳国际企业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款人民币730万元、港币710万元(折人民币约756万元)而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于1999年8月28日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书,现本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12)1999年11月25日,广东发展银行宝安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第一被告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未依约偿还贷款本金美元400万元(折人民币约3,312万元)及利息。第二被告本公司对该贷款提供担保,负连带责任,该案已达成和解,由沙河集团向广发宝安支行提供担保,解除了华源的担保责任。
  (13) 1999年11月25日,广东发展银行宝安支行向深圳市宝安人民法院起诉第一被告本公司未依约偿还贷款本金美元80.5万元(折人民币约666万元)及利息。第二被告泰德富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该贷款提供担保,负连带责任。现本案当事人已达成和解。至本期末,本诉讼事项已结。
  (14) 2000年5月16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田背支行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第一被告本公司未依约偿还借贷本金400万港币,第二被告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负连带清偿责任。第二被告对判决不服,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判令解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案现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15) 2000年5月10日,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诉本公司(第一被告),泰德富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第二被告)贷款纠纷,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第一被告承担1,2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息偿还责任,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现本诉讼事项已结。
  (16) 2000年6月22日,本公司诉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简称:深港工贸),要求深港工贸偿还本金5,378,094.40元,利息人民币1,969,400.00元(截止2000年6月31日)。1994年4月,本公司与深港工贸协商合作开发黄贝岭旧村,本公司与深港工贸签订了《合作开发黄贝岭旧村协议书》,深港工贸负责提供该项目的全部报批文件,本公司负责提供资金和开发,协议签订后,本公司陆续向深港工贸支付人民币610万元,但由于深港工贸未能及时提供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合作被迫终止,深港工贸开始陆续归还本公司款项,至1997年5月,尚欠本息合计人民币2,120,000.00元未还。1997年6月,深港工贸找到本公司,邀请本公司继续投资该项目,声称有把握在1998年6月底之前取得政府批建手续,双方于1997年6月19日签订了《合作开发黄贝岭旧村改造工程协议书》,协议规定深港工贸必须于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之前办妥该项目的政府批准建设手续,否则退还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协议签订后,本公司先后支付履约保证金及部分投资款人民币350万元,但深港工贸仍不能提供相关的政府批建文件,同时又拒绝退还已付之款项(仅在99年6月退还30万元)后。本公司起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2月28日中院做出一审判决,现因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