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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河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10-26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31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
报告》。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审计
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
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
人民币 5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事前认可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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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
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事前认可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世超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已向
董事会提出书面辞呈。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提名史晓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日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

                                2
度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对照表》。
    7.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对
照表》。
    8.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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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候选人简历
    史晓梅,女,1970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师
范)专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
财务总监、深圳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
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副部长;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业务助理经理、
合并报表主管会计;深圳市深茂(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
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财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在财务管理及财务
审计等方面有相当之工作经验。拟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史晓梅女士系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
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此,史晓梅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
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史晓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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