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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 (0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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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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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河股份:沙河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12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3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1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四
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8,672,79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4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8,618,39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191%。
                                    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4,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9,4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A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672,79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股)                         (股)                   (股)
A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59,4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A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672,79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股)                         (股)                   (股)
A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59,4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A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672,79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股)                         (股)                   (股)
A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59,4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3
       1)总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A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672,79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股)                         (股)                   (股)
A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59,4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何子楹、黄心怡                    ;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
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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