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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河股份:沙河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07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四
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8,938,13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7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8,733,391 股,占公

                                    1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7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4,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24,74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4,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A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733,391        99.7030%     204,746          0.2970%    0          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股)                      (股)                   (股)
A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120,000        36.9520%     204,746         63.0480%    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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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何子楹、黄心怡         ;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
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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