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33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资监
管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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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 50 万元。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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