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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河股份:沙河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38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四
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2,410,91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2,336,17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167%。
                                   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4,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4,84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4,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0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A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82,410,9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股)                       (股)                      (股)
A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74,84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A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82,350,910       99.9272%      60,000          0.0728%    0          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股)                      (股)                   (股)
A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14,840        19.8290%      60,000         80.1710%    0          0.0000%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提案是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A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82,350,910       99.9272%      60,000          0.0728%    0          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东所持有效表
           (股)                      (股)                   (股)
A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14,840        19.8290%      60,000         80.1710%    0          0.0000%


                                          3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黄亮、何子楹                  ;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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