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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河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7-29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3-29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8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1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3年8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监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
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
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1.00                                                            √
           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案 2、3、4 为等额选举
  提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2.01     选举陈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胡月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杨岭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麻美玲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
  2.05     选举严中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6     选举史晓梅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

                                   2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3.01    选举张佳华先生为独立董事                           √
  3.02    选举赵晋琳女士为独立董事                           √
  3.03    选举胡宁可女士为独立董事                           √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4.01    选举李江明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4.02    选举徐美芬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
    2.提议审议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 1.00 至提案 3.00 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提案 4.00 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 公告编号:2023-21)和《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22)
等相关公告。
    3.议案 2 至议案 4 实行累积投票制。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公
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监事的表决分
别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
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
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进行登记;
                                 3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
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
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参与融资融
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
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
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14日8:30-12:00,14:0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
    (2)邮政编码:518053
    (3)联系电话:0755-86091298
    (4)传      真:0755-86090688
    (5)邮      箱:wangfan@shahe.cn
    (6)联 系 人:王凡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9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4
    2.投票简称:沙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
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
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
    (3)选举非职工监事(如表一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
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上午9:15,结
束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
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1.00                                                 √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案 2、3、4 为等额选举                          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
  2.00                                              应选人数 6 人
           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陈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胡月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杨岭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麻美玲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
  2.05     选举严中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6     选举史晓梅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
  3.00                                              应选人数 3 人
           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张佳华先生为独立董事                    √
  3.02     选举赵晋琳女士为独立董事                    √
  3.03     选举胡宁可女士为独立董事                    √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4.01     选举李江明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4.02     选举徐美芬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
                                        8
投票说明:1.议案1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
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不必在该项表决的股数栏中填写投
票股数。
    2.议案2至议案4采用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即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非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非
职工监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或
非职工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
以议案2为例,某股东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则该股东
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0万股(即100万股×6=600万股),该股东可将600万股全
部投给其中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将6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投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又或者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