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在1998年12月15日的《重大事件公告》中,关于对“关停并转企业情况”的表述不确,应为“由于我公司关停并转企业年限较长、数量较多,且停业后长期未清算,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在1998年中期对本公司出具了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