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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0-06-08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次(1999年度)股东大会于2000年6月2日下午1∶30在中浩大厦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数71,983,6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79%(其中A股71,983,699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B股0股),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199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的股份数71,983,699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
  二、199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的股份数71,983,699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
  三、1999年总裁业务报告(同意的股份数71,983,699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
  四、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经推荐股东单位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提议,邱国标先生(同意的股份数71,983,699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秦长生先生(同意的股份数71,983,699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五、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根据深圳赛格集团公司的推荐,李悦先生(简历附后)为本公司监事(同意的股份数71,983,699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李力夫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同意的股份数71,983,699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
  六、关于1999年度不进行分配的议案(同意的股份数71,983,699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
  经深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9年度出现亏损129,543,621.52元,因此,本公司决定1999年度不进行分配。
  七、关于200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的股份数71,983,699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
  2000年度本公司继续聘用深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深圳)分别为本公司的A、B股审计单位。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将《章程》第九十三条:“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常务副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3人”修改为:“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常务副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两人”(同意的股份数59,199839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82.24%;反对的股份数12,783,86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7.76%);
  2.将《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境内)、香港《商报》或香港《文汇报》(境外)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修改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境内)、《香港大公报》或《香港商报》(境外)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同意的股份数71,983,699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
  经深圳市海埠律师事务所崔玉祥、李建辉两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大会的召开、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监管规定,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6月8日

  附:新任监事李悦先生简历:
  李悦,男,43岁,大学文化,经济师,中共党员。1981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基础课部理论力学班,历任:航空部西安发动机公司企管部干部,西安唐都铝型材制品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深圳赛格集团公司股权室部长助理、企业部副部长,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