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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中华A: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7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
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违规担保的情
形,不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服务期间,态度严谨、认真,公司将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并认可的会议议案材料,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对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无异议,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岚、宋西顺、张志高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