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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中华A: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2021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开
展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围绕生产和经营的重大决策及时提
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实施监督。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
    1、2021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
    2、2021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3、2021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
    4、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5、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6、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撤回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临时)会议议案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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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
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认真完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没
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主动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对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内幕交易。
    6、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了股东大会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
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
    7、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
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
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实际情况。
    8、对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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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切实履行相关信息的报送、登记程序,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
理,切实防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
违规行为的产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9、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对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
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 4 月为本公司出具了带
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作了专项
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
及事项的说明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
作,督促董事继续努力推进重组工作。

    三、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的学习,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
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
身专业业务能力。按照监管机构对监事会提出的新要求,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
和水平。
    2、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
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围绕
公司对外投资、保本理财、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有效的
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有风险。
    4、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公正办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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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发展的新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
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勉
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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