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华A: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2023-04-25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23]11694-1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3]11694-1 号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华”或“公
司”)2022年度《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深中华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编制《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
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
提供了基础。
三、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中华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
报告作为深中华定向增发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深中华《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深中华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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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3]11694-1 号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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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深中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2 号)核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
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7,836,98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3,592,780.18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4,765,621.08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8,827,159.1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2]4201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8,424.35 万元,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463.57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2 年 10 月 21 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28,882.72
加:募集资金利息 5.20
减: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8,424.35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净额 463.5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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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鑫森供应链”)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鑫森供应链连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鑫森供应链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单位: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销户日期 利息收入净额
初始存放金额 31 日止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30***************** 不适用 100,000,000.00 22,989.75 1,624,368.79
深圳罗湖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 不适用 110,000,000.00 15,607.00 1,990,413.17
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540***** 不适用 80,292,780.18 4,432.58 831,766.36
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 不适用 - 8,993.88 189,166.21
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合计 290,292,780.18 52,023.21 4,635,714.5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
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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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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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截止日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359.2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424.35
募集资金净额:28,882.7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424.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2) =(2)/(1) 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8,882.72 28,882.72 28,424.35 28,424.35 98.4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28,882.72 28,882.72 28,424.35 28,424.3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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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463.57 万元,均为活期存款,尚未使用的其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专户中,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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