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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冠A: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2015-02-13  

						股票代码:000018/200018     股票简称:中冠 A/中冠 B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

陈略                                    何飞燕

何森                                    吴晨曦

朱丽筠                                  冯任懿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砻佰汇润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嘉兴嘉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天瑶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无锡恒泰九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伙)
江西泰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佛山海汇合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嘉源启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鑫和泰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七匹狼晟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配套融资认购对象

陈略                                    九泰慧通定增2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二月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
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
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之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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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联控股、实际控制人华联集团以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承诺函,声明和承诺: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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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对方声明

    交易对方中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包括陈略、上海金融发展、
何飞燕、恒泰九鼎、海汇合赢、江西泰豪、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禾九鼎、鑫
和泰达、吴晨曦、砻佰汇润、朱丽筠、七匹狼晟联、冯任懿、嘉源启航、何森共
17 名交易对方以及配套融资认购对象之一慧通 2 号均已出具承诺函,声明和承
诺:


       “一、本人或本单位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
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或本单位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或本单位保证: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
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
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或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或本单位将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
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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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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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3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

交易对方声明 ............................................................. 4

释   义 .................................................................. 13

     一、基本术语 ........................................................ 13
     二、专业术语 ........................................................ 16

重大事项提示 ............................................................ 18

     一、本次交易方案 .................................................... 18
     二、本次交易的一致行动人 ............................................ 20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 20
     四、股份锁定安排 .................................................... 21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 21
     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和作价情况 ................................ 22
     七、本次重组支付方式与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 22
     八、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3
     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6
     十、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7
     十一、本次交易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并构成借壳上市 ...... 27
     十二、本次重组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 28
     十三、本次交易的备考审计报告中不确认商誉的说明 ...................... 29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保荐资格 .......................................... 29
     十五、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29
     十六、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32
     十七、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安排 ................................ 43

重大风险提示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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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批风险 ........................................................ 45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 45
    三、承诺利润预测风险 ................................................ 46
    四、盈利补偿承诺的违约及实施风险 .................................... 46
    五、配套融资审批及实施风险 .......................................... 47
    六、本次交易取消的风险 .............................................. 47
    七、置出资产债务转移风险 ............................................ 48
    八、置出资产人员安置的风险 .......................................... 49
    九、本次交易承诺利润低于评估口径净利润的风险 ........................ 50
    十、部分置出房产与土地存在瑕疵风险 .................................. 50
    十一、宏观经济的风险 ................................................ 52
    十二、神州长城海外工程扩张带来的经营风险 ............................ 53
    十三、神州长城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 54
    十四、神州长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集中的风险 ............................ 56
    十五、神州长城法律诉讼及潜在纠纷风险 ................................ 56
    十六、神州长城业务发展区域调整可能引致的风险 ........................ 57
    十七、神州长城项目施工进度或质量风险 ................................ 57
    十八、神州长城本次交易作价较历史期作价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 ............ 58
    十九、神州长城相关经营场所为租赁房产及权属瑕疵风险 .................. 58
    二十、神州长城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风险 ........................ 58
    二十一、神州长城部分项目备用金为现金交易的财务风险 .................. 59
    二十二、神州长城运营资金需求较大的风险 .............................. 59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60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 60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 63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 64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67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69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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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上市 .............................. 73
    八、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 75

第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 76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76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88

第三节 置出资产的基本情况 .............................................. 183

    一、置出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 ......................................... 183
    二、置出资产的主要资产及主要负债情况 ............................... 183
    三、置出资产涉及股权转让情况 ....................................... 184
    四、置出资产的资产权属及转让受限情况 ............................... 185
    五、置出资产的债务转移情况 ......................................... 185
    六、置出资产的职工安置情况 ......................................... 187
    七、置出资产的诉讼仲裁情况 ......................................... 188
    八、置出资产的房产瑕疵情况 ......................................... 188

第四节 置入资产的基本情况 .............................................. 192

    一、神州长城基本情况 ............................................... 192
    二、神州长城历史沿革 ............................................... 192
    三、神州长城股权关系 ............................................... 198
    四、神州长城内部组织机构图 ......................................... 199
    五、神州长城控股子公司及下属机构情况 ............................... 208
    六、持有神州长城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222
    七、神州长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23
    八、神州长城员工情况 ............................................... 232
    九、神州长城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235
    十、神州长城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 268
    十一、神州长城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 270
    十二、神州长城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 282
    十三、神州长城涉及诉讼、仲裁的情况 .................................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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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神州长城最近三年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增资的情况 ............... 287
    十五、其他情况说明 ................................................. 292

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估值 .................................................. 295

    一、置出资产评估情况 ............................................... 295
    二、置入资产评估情况 ............................................... 311
    三、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 ................................... 347
    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价
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 353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 355

    一、本次交易方案 ................................................... 355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355
    三、配套融资 ....................................................... 358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 ....................................... 359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及控制权变化 ........................... 392
    六、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 394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396

    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 396
    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 403
    三、《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 406
    四、《置出资产转让协议》 ........................................... 410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411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 ................... 411
    二、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情形 ........................................................... 425
    三、关于神州长城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 426
    四、独立财务顾问与法律顾问意见 ..................................... 435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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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436
    二、置入资产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 ................................. 440
    三、置入资产的市场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 464
    四、神州长城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分析 ....................... 468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其他影响 ................................... 502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发展规划 ............................... 504
    七、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分析 ........................... 509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515

    一、置入资产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515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553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 557
    四、置入资产的盈利预测 ............................................. 561
    五、上市公司的备考盈利预测 ......................................... 563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566

    一、同业竞争 ....................................................... 566
    二、关联交易 ....................................................... 568

第十二节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 ........................................... 576

    一、审批风险 ....................................................... 576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 576
    三、承诺利润预测风险 ............................................... 576
    四、盈利补偿承诺的违约及实施风险 ................................... 577
    五、配套融资审批及实施风险 ......................................... 578
    六、本次交易取消的风险 ............................................. 578
    七、置出资产债务转移风险 ........................................... 579
    八、置出资产人员安置的风险 ......................................... 580
    九、本次交易承诺利润低于评估口径净利润的风险 ....................... 580
    十、部分置出房产与土地存在瑕疵风险 ................................. 581
    十一、宏观经济的风险 ............................................... 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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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神州长城海外工程扩张带来的经营风险 ........................... 583
    十三、神州长城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 585
    十四、神州长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集中的风险 ........................... 586
    十五、神州长城法律诉讼及潜在纠纷风险 ............................... 587
    十六、神州长城业务发展区域调整可能引致的风险 ....................... 587
    十七、神州长城项目施工进度或质量风险 ............................... 588
    十八、神州长城本次交易作价较历史期作价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 ........... 588
    十九、神州长城相关经营场所为租赁房产及权属瑕疵风险 ................. 588
    二十、神州长城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风险 ....................... 589
    二十一、神州长城部分项目备用金为现金交易的财务风险 ................. 589
    二十二、神州长城运营资金需求较大的风险 ............................. 589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91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591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
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 594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对拟购买资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或交易标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 594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594
    五、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 ..................... 595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595
    七、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回报规划 ..................................... 607
    八、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611
    九、关于本次重组前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相关说明 ............................................................... 611
    十、各方关于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 612
    十一、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无异常波动的说明 ........................... 613
    十二、报告期内神州长城转让子公司情况 ............................... 614
    十三、有关神州长城备用金管理制度的说明 ............................. 64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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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有关神州长城劳务派遣情况的说明 ............................... 645
    十五、置入资产盈利预测的可实现性分析 ............................... 646
    十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647

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的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 651

    一、独立财务顾问 ................................................... 651
    二、法律顾问 ....................................................... 651
    三、审计机构 ....................................................... 651
    四、资产评估机构 ................................................... 652

第十五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654

    一、董事声明 ....................................................... 654
    二、监事声明 ....................................................... 655
    三、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656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657
    五、法律顾问声明 ................................................... 658
    六、置入资产及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信息审计机构声明 ..................... 659
    七、置出资产审计机构声明 ........................................... 660
    八、置入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661
    九、拟出售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662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663

    一、备查文件 ....................................................... 663
    二、备查地点及方式 ................................................. 66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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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一、基本术语

本公司/上市公司/中冠股
                               指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份
华联集团                       指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华联控股                       指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富冠投资                       指    富冠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神州长城              指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神州长城装饰                   指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长城建筑                     指    北京深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知组合                       指    北京新知组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宿州绿邦                       指    宿州市绿邦木业科技有限公司
神州长城设计                   指    北京神州长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神州沈阳                       指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沈阳)有限公司
广州设计                       指    广州赫尔贝纳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神州珠海                       指    神州长城(珠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神州香港                       指    神州长城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凌睿                       指    上海凌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宏图略                     指    深圳市宏图略实业有限公司
盈润机电                       指    盈润机电工程(香港)有限公司
神州澳门                       指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澳门)有限公司
长城建业                       指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金融发展                   指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恒泰九鼎                       指    无锡恒泰九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海汇合赢                       指    佛山海汇合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西泰豪                       指    江西泰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元泰九鼎                       指    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钟山九鼎                       指    苏州天瑶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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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嘉禾九鼎                     指    嘉兴嘉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鑫和泰达                     指    北京鑫和泰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砻佰汇润                     指    北京砻佰汇润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七匹狼晟联                   指    深圳七匹狼晟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嘉源启航                     指    深圳市嘉源启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陈略、上海金融发展、何飞燕、恒泰九鼎、海
                                   汇合赢、江西泰豪、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
陈略等17名交易对方           指
                                   禾九鼎、鑫和泰达、吴晨曦、砻佰汇润、朱丽
                                   筠、七匹狼晟联、冯任懿、嘉源启航、何森
补偿义务主体/陈略夫妇        指    陈略、何飞燕
                                   陈略、上海金融发展、何飞燕、恒泰九鼎、海
                                   汇合赢、江西泰豪、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
交易对方                     指    禾九鼎、鑫和泰达、吴晨曦、砻佰汇润、朱丽
                                   筠、七匹狼晟联、冯任懿、嘉源启航、何森以
                                   及配套融资认购对象陈略与慧通2号
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           指    陈略、何飞燕、何森
九泰基金                     指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慧通2号                      指    九泰慧通定增2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配套融资认购对象             指    陈略、慧通2号
                                   陈略等17名交易对方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所
置入资产                     指
                                   持有的神州长城100%股权
                                   中冠股份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
置出资产                     指
                                   负债
标的资产                     指    置入资产及置出资产,视文义要求而定
                                   中冠股份以置出资产与神州长城股东所持置入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重大              资产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与置出资
                             指
资产置换                           产的交易价格以审计、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准,由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置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由中
                             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冠股份向神州长城股东发行股份进行购买
                                   上市公司拟向陈略、慧通2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本次配套融资/配套融资/
                             指    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61,000万元,不超过本
重组配套融资
                                   次交易总额的25%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指    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
重组预案                     指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
                                   资金预案》


                                         1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
本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
                                   资金报告书(草案)》
                                   中冠股份、陈略等17名交易对方、华联集团于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指    2014年10月13日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中冠股份、陈略等17名交易对方、华联集团于
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         指    2015年2月12日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议》                               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略、何飞
《业绩补偿协议》             指    燕于2014年10月13日签署的关于神州长城之
                                   《业绩补偿协议》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略、何飞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
                             指    燕于2015年2月12日签署的关于神州长城之《业
协议》
                                   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略、九泰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基金于2014年10月13日签署的关于神州长城之
                                   《股份认购协议》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略、九泰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指    基金于2015年2月12日签署的关于神州长城之
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陈略等17名交易对方与华联集团于2015年2月
《置出资产转让协议》         指    12日签署的关于中冠股份之《置出资产转让协
                                   议》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4年7月31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金螳螂                       指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亚厦股份                     指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广田股份                     指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洪涛股份                     指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瑞和股份                     指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宝鹰股份                     指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弘高设计                     指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
法律顾问/金杜律所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瑞华会计师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企华资产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国众联资产评估                 指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
《重组管理办法》               指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收购管理办法》               指
                                     理委员会令第10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
《首发管理办法》               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
《上市规则》                   指
                                     订)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B股                            指    人民币特种股票



      二、专业术语

                                    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
                                    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
                                    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
公共建筑                      指    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
                                    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
                                    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
                                    车站建筑、桥梁等)
                                    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
                                    装或粉刷完毕,厨房与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
住宅精(全)装修              指
                                    安装完成,一般意义上住宅精装修是指在住宅
                                    全装修基础上进一步的精细化装修
                                    位于城市市区中心或主要商业区的商业利用综
                                    合体,是集大型综合购物中心、酒店、写字楼、
商业综合体                    指
                                    会展博览、社区公寓、停车场为一体的商业复
                                    合体
                                    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相对主体结构
建筑幕墙                      指
                                    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

                                           1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
                                   以嵌入式控制系统为核心,具备机械设计制造
                                   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相结合
机电工程                     指
                                   的设计与开发、运行维护、销售与管理等方面
                                   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
                                   对一定的建筑物或室内空间进行先设计后装饰
装饰设计                     指
                                   的一种施工活动
                                   房屋建筑施工中包括抹灰、油漆、刷浆、玻璃、
装饰工程                     指
                                   裱糊、饰面、罩面板和花饰等工艺的工程
                                   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
工程总承包                   指    的勘察、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
                                   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方式
业主                         指    工程委托方或者建设方
                                   按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包方和发包方代表就施
签证                         指    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
                                   签认证明
                                   国 际 咨 询 工 程 师 联 合 会 (Fédération
FIDIC                        指    lnternationale Des lngénieurs Conseils)的法文缩
                                   写
                                   以建筑工程项目的各项相关信息数据作为模型
BIM                          指    的基础,进行建筑模型的建立,通过数字信息
                                   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

      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合计数与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
入所致。




                                          1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1、重大资产置换;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3、募集配
套资金。其中,第 1 项和第 2 项交易互为前提,不可分割,若其中任何一项交易
终止或不能实施,则本次交易终止实施。第 3 项以前两项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但不构成前两项交易的实施前提,其成功与否不影响前两项交易的实施。


    (一)重大资产置换


    本公司拟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神州长城全
部股东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向
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进行购买。


    截至评估基准日,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 3-030
号《置出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 58,930.60 万元,根据《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
中置出资产交易作价 58,980.00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根据中企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14 第 1339
号《置入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 307,539.97 万元,根据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
交易中置入资产交易作价 306,800.00 万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拟向神州长城全部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置入资产作价超过置出
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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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上述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本公司将拥有神州长城 100%股
权。


    根据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所持置入资产作价的置换差额部分 247,82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陈略通过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认购发行
股份获得的股份数为 138,248,490 股,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2.84%,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飞燕通过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认购发行股
份获得的股份数为 14,421,173 股,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43%;何森
通过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认购发行股份获得的股份数为 430,904 股,占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10%。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陈略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36.37%。


       (三)募集重组配套资金


    为保证重组完成后,神州长城有充足的资金实力用于支付开展海外建筑工程
项目所需的高额保函保证金及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筹建海外营销网络建设、搭建
满足公司发展的第二阶段信息化建设平台以及上市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税
费及中介费用,上市公司计划向陈略及慧通 2 号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
金,募集资金总额为 61,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9.84 元/股。其中,陈略拟认购
50,000.00 万元,慧通 2 号拟认购 11,000.00 万元。配套融资认购对象同意,本次
发行总额应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规模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考虑配套融资,陈略通过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认购发行股
份获得的股份数为 138,248,490 股,通过认购配套融资获得的股份数为 50,813,008
股,合计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9.14%,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何飞燕通过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认购发行股份获得的股份数为
14,421,173 股,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何森通过持有的神州长
城股权认购发行股份获得的股份数为 430,904 股,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0.09%。本次交易完成后,考虑配套融资,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
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42.22%。

                                           1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交易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
方;本次配套融资的认购对象为陈略、慧通 2 号。交易对方中,陈略与何飞燕系
配偶关系,何森为何飞燕的兄长,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陈略、何飞燕、
何森系一致行动人;恒泰九鼎、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禾九鼎均为昆吾九鼎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管理的投资企业,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恒
泰九鼎、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禾九鼎系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一)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两部分,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均为中冠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发行股份的价格均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
即 9.84 元/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
相应调整。


    (二)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合计发行 251,849,593 股股份购买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置入资产作价超过置出资产作价部分。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61,000 万元,
按照发行价格 9.84 元/股计算,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61,991,869 股。


    本次交易的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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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82,983,818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相
应调整。


     四、股份锁定安排

    陈略与何飞燕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本公司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陈略、何飞燕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
准)不得转让;何森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本公司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至 36 个月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
价的,则陈略、何飞燕、何森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
述期间本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
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如本次重组交易因涉嫌
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陈略、何飞燕、
何森不得转让所持中冠股份的股份。


    配套融资认购对象中,陈略与慧通 2 号通过认购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获得的新
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除陈略、何飞燕、何森以及慧通 2 号以外的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新
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陈略夫妇作为补偿义
务主体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神州长城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
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作出承诺。补偿义务主体承诺神州长城 2015 年度、

                                         2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分别不低于 2.80 亿元、3.85 亿元、4.86 亿元。如果神州长城实现净利润低
于上述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主体将按照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的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
毕,届时中冠股份与补偿义务主体可以共同协商调整业绩补偿期。鉴于《置入资
产评估报告》及补偿义务主体作出的上述业绩承诺并未考虑本次配套融资实施对
神州长城业绩的影响,各方同意,若本次配套融资得以成功实施,则负责上市公
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第三条对置入资产当年实际净
利润数与承诺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时,置入资产实际
净利润数的确定应当在置入资产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的基础上,剔除因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投入而对标的资产财务费用的
影响因素。具体补偿办法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三、
《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和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 3-030 号
《置出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的置出资产的
评估值为 58,930.6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350.77%。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置出资产作价
58,980.00 万元。

    根据中企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 1339 号《置入资产评
估报告》,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
307,539.97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347.80%。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 产 之补充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 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交易作 价
306,800.00 万元。

      七、本次重组支付方式与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251,849,593 股用于购
买其持有的神州长城 100%股权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后的差额部分。另外,

                                         2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为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绩效,上市公司拟向陈略与慧通 2 号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为 61,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25%,配套
发行股份总数为 61,991,869 股。


        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需投入金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
           海外项目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1                                                        65,019.58               35,500.00
           保险金
    2      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456.42               10,000.00

    3      第二阶段信息化建设项目                             2,500.00                2,500.00

    4      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费用                        13,000.00               13,000.00

                      合计                                   90,976.00               61,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差额,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在募
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
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投项目的范围内,上市公司
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按项目工期及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并在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配套融资的规模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1的 25%,与上市公司及神州长城
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八、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不考虑配套融资因素,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重组前                新增发行股份           重组完成后


1
 根据《关于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计算比例、用途等问题与解答》,交易总金额=本次交易金额+募集配
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


                                               2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股)            (不考虑配套融资)

                                        持股比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例
华联控股                43,141,032      25.51%                      -       43,141,032    10.25%

富冠投资                 6,114,556       3.62%                      -        6,114,556     1.45%

华联集团                 5,681,089       3.36%                      -        5,681,089     1.35%

陈略                               -             -      138,248,490        138,248,490    32.84%

上海金融发展                       -             -       20,079,080         20,079,080     4.77%

何飞燕                             -             -       14,421,173         14,421,173     3.43%

恒泰九鼎                           -             -       10,087,004         10,087,004     2.40%

海汇合赢                           -             -       10,039,540         10,039,540     2.38%

江西泰豪                           -             -        8,366,284          8,366,284     1.99%

元泰九鼎                           -             -        8,353,354          8,353,354     1.98%

钟山九鼎                           -             -        7,551,634          7,551,634     1.79%

嘉禾九鼎                           -             -        7,499,912          7,499,912     1.78%

鑫和泰达                           -             -        6,693,140          6,693,140     1.59%

吴晨曦                             -             -        5,019,770          5,019,770     1.19%

砻佰汇润                           -             -        5,019,770          5,019,770     1.19%

七匹狼晟联                         -             -        3,346,514          3,346,514     0.79%

朱丽筠                             -             -        3,346,514          3,346,514     0.79%

嘉源启航                           -             -        1,673,255          1,673,255     0.40%

冯任懿                             -             -        1,673,255          1,673,255     0.40%

何森                               -             -         430,904             430,904     0.10%

其他股东               114,205,679      67.52%                      -      114,205,679    27.13%

       总计            169,142,356     100.00%          251,849,593        420,991,949   100.00%


   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重组完成后
                          重组前
                                                     新增发行股份          (考虑配套融资)
 股东名称
                                       持股比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例



                                                2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华联控股               43,141,032    25.51%                 -       43,141,032       8.93%

富冠投资                6,114,556     3.62%                 -        6,114,556       1.27%

华联集团                5,681,089     3.36%                 -        5,681,089       1.18%

购买资产股份发行对象-

陈略                            -          -      138,248,490     138,248,490       28.62%

上海金融发展                    -          -       20,079,080       20,079,080       4.16%

何飞燕                          -          -       14,421,173       14,421,173       2.99%

恒泰九鼎                        -          -       10,087,004       10,087,004       2.09%

海汇合赢                        -          -       10,039,540       10,039,540       2.08%

江西泰豪                        -          -        8,366,284        8,366,284       1.73%

元泰九鼎                        -          -        8,353,354        8,353,354       1.73%

钟山九鼎                        -          -        7,551,634        7,551,634       1.56%

嘉禾九鼎                        -          -        7,499,912        7,499,912       1.55%

鑫和泰达                        -          -        6,693,140        6,693,140       1.39%

吴晨曦                          -          -        5,019,770        5,019,770       1.04%

砻佰汇润                        -          -        5,019,770        5,019,770       1.04%

七匹狼晟联                      -          -        3,346,514        3,346,514       0.69%

朱丽筠                          -          -        3,346,514        3,346,514       0.69%

嘉源启航                        -          -        1,673,255        1,673,255       0.35%

冯任懿                          -          -        1,673,255        1,673,255       0.35%

何森                            -          -          430,904         430,904        0.09%

配套融资股份发行对象

陈略                                               50,813,008       50,813,008      10.52%

慧通 2 号                       -          -       11,178,861       11,178,861       2.31%

其他股东             114,205,679     67.52%                 -     114,205,679       23.65%

       总计          169,142,356    100.00%       313,841,462     482,983,818      100.00%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
总资产               18,441.89    244,813.53          1227.49   17,050.28   167,507.66     88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126.67      76,203.37          480.52   12,632.01    59,302.68     369.46
东的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0.78           1.81          132.05        0.75         1.41      88.00
/股)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
营业收入              1,101.54    275,468.49         24907.58    2,699.90   203,521.29    7438.10

利润总额                474.09      25,099.08         5178.34    1,023.45    13,972.33    1265.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29.09      18,742.00         4267.85     821.48     10,351.81    1160.14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0.45         1383.96        0.05         0.25     400.00
股)

         由上可见,本次交易将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规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每股收益都将大幅提升,公司总体盈利能力将显著提高。


         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
  上司公司拟向陈略、慧通 2 号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
  陈略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飞燕、何森为陈略的一致行动人,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系本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
  的交易。此外,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接收方为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华联集
  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华联集团为本次交易的参与方,华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华联控股、
  富冠投资)均构成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
  事会中的胡永峰、丁跃、张梅系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需回避与本次交易相关议
  案的董事会表决。本公司股东华联集团、华联控股、富冠投资需回避与本次交易
  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表决。


                                                2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中冠股份全体董事出具了《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对本次交易进
行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上
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为神州长城 100%股权。根据神州长城 2014 年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上市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比例的
计算如下:


2014 年度财务数据    神州长城(万元)          上市公司(万元)     神州长城/上市公司
期末资产总额与交易
                             306,800.00                 18,441.89              1663.60%
金额孰高
营业收入                     275,468.49                  1,101.54             25007.58%
期末净资产与交易金
                             306,800.00                 12,952.45              2368.66%
额孰高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行为。此外,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置出全部经营性资产并采取发行
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取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十一、本次交易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并构成借

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华联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本公司 32.48%股权,为本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

    不考虑配套融资因素,本次重组完成后,陈略将直接持有本公司 138,248,49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2.84%,陈略配偶何飞燕将持有本公司 14,421,173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43%,何飞燕兄长何森将持有本公司 430,904 股股

                                          2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0%,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总
股本的 36.37%,陈略将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将
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借壳上市判断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中,上市
公司向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购买的资产作价为 306,8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201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
产总额的比例为 1663.60%,超过 100%,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合规情况的详细阐述请参
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的
相关内容。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合规情况的详细阐述请
参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的相关内容。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规情况的详细阐述请参见本
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三、关于神州长城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


     十二、本次重组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不考虑配套融资因素,本次重组完成后,陈
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达到 36.37%,触发了要约收购义
务。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分别作出书面承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公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于 2014 年 11 月
23 日实施),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后,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
要约申请,直接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2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十三、本次交易的备考审计报告中不确认商誉的说明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神州长城
100.00%的股权。从法律意义上讲,本次合并是以本公司为合并方主体对神州长
城进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但鉴于合并完成后,本公司被神州长城实际控制
人陈略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本次企业合并在
会计上应认定为反向购买。

    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出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
不再保留原有业务,根据财政部 2009 年 3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
上市公司股权实行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 号)的规定,
本次交易为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的规定,本公司在编制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确认商誉或当期损益。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保荐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
泰联合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有保荐人资格。

      十五、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决策委员会已作出决定,同意本
公司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上
海金融发展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全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恒泰九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恒泰九
鼎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文件。

                                         2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海汇合赢执行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
公司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海
汇合赢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全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西泰豪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江西泰
豪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元泰九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元泰九
鼎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钟山九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钟山九
鼎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禾九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嘉禾九
鼎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鑫和泰达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鑫和泰
达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砻佰汇润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佰汇润


                                         3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
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七匹狼晟联董事会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通过重
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七匹狼晟联与
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
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源启航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嘉源启
航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文件。


    (二)配套融资的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慧通 2 号系由九泰基金发起和设立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并由九泰基金
负责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九泰基金总经理已作出决定,同意认购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认购金额为 11,000 万元,并同意与本公司签署《股
份认购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文件。


    (三)神州长城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股东会已作出决议,同意神州长城全体股
东将其所持有 100%股权转让予中冠股份,由中冠股份通过资产置换以及增发新
股的方式进行购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神州长城将成为中冠股份 100%控股
的全资子公司。


    (四)中冠股份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4 年 10 月 13 日,中冠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
通过《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的议案》。


    2014 年 10 月 30 日,中冠股份召开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职工安


                                         3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置方案。


       2015 年 2 月 12 日,中冠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


       (五)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如下批准程序


       根据本次交易各方签订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本次交易在实施前尚需履行的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经中冠股份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同意豁免陈略及
 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


       2、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六、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重组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一)中冠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
       相关承诺                                        承诺内容
号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公司确认本次发行股份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条件,并承诺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中冠股份出具     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1    的关于无违法     (1)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为的确认函     (2)本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或最近十二个月内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本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3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本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1. 本公司依法拥有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盛中企业有限公司 100%
                      股权、兴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 69.44%股权、深圳市东亚中冠
                      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全部法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本公司所持该等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
     中冠股份出具     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
2    的关于资产权     制,本公司所持该等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属的确认函       2. 本公司拥有的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等资产均为本公司合法取得,本公司依法享有该等财产的全部法律权益,包括但不限
                      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本公司拥有的该等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禁止转
                      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
                      限制,本公司所持该等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一、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
                      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
                      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冠股份董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事、监事及高
                      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
     级管理人员出
                      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具的关于提供
3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信息真实性、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准确性和完整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
     性的声明与承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诺函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二)华联控股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
       相关承诺                                         承诺内容
号
     关于提供信息     “一、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
     真实性、准确     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
1
     性和完整性的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声明与承诺函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



                                                   3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
                       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华联集团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
          相关承诺                                         承诺内容
号
                       “中冠股份位于龙岗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的工厂范围内尚有部分土地、房屋未取得产权
                       证,土地面积约 50,0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 25,000 平方米。2014 年 7 月 14 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位于葵新社区的相关房产进行征收,此次
                       拟征收房产包含了中冠股份上述葵涌工厂用地内未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的部分建筑物,
     关于本次重组
                       建筑面积约 18,000 平方米,目前尚未有具体的补偿方案或补偿安排。
     置出资产涉及
                       鉴于本次重组中,置出资产中尚未取得产权证的上述房产、土地以及被征收房产、土地
     的未取得产权
1                      预计补偿事项未纳入评估范围,本公司承诺:本次重组完成至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若
     证的房产、土
                       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因上述置出资产中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土地被征收、被
     地事项的承诺
                       处置等原因而获得相关补偿或处置收益的,本公司将在取得该等收益后 10 个工作日内
     函
                       将该等收益返还给中冠股份,该等收益应当扣除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承接以及
                       拥有该等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土地期间实际承担的成本、费用以及为取得前述收益而
                       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必要成本、费用,具体收益及应扣除的成本、费用金额届时由本公司
                       与中冠股份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予以确定。”
                       “一、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
                       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关于提供信息
                       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
     真实性、准确
2                      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性和完整性的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与承诺函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3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本公司与中冠股份、神州长城全体股东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签署的《重大资产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 5.5.3 条的约定,中冠股
                      份应当于资产交割日前取得其债权人(包括担保权人,下同)关于置出资产中的负债因
                      本次交易进行转移的同意函,若因未能取得债权人的同意,致使债权人向中冠股份追索
                      债务,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应负责向债权人进行清偿,或者与债权人达成解决方
                      案。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未妥善解决给中冠股份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或本公
                      司指定第三方应于接到中冠股份相应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由此遭
                      受的全部损失。
                      根据《协议》第 5.5.4 条的约定,资产交割日后,因置出资产可能产生的所有赔偿、支
     关于本次重组     付义务、处罚等责任及中冠股份尚未了结的全部纠纷或争议事项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
     置出资产涉及     定第三方承担和解决,中冠股份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中冠股份因此遭受损失的,本公司
3
     的债务转移等     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应于接到中冠股份相应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充分赔偿中冠股份
     事项的承诺函     的全部损失。
                      根据协议第 5.6.1 条的约定,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中冠股份全部员工(包括但
                      不限于在岗职工、待岗职工、内退职工、离退休职工、停薪留职职工、借调或借用职工、
                      临时工等)的劳动关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关系,以及其他依
                      法应向员工提供的福利、支付欠付的工资,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继受;因提
                      前与中冠股份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有关补偿和/或赔偿事宜(如有),由本公司或本
                      公司指定第三方负责支付。
                      本公司承诺,若因置出资产上述债务转移、人员安置、尚未了结的纠纷或争议、可能产
                      生的赔偿、支付义务、处罚等事项给中冠股份造成任何损失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第
                      三方应按照《协议》以现金方式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由上述事项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神州长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
        相关承诺                                         承诺内容
号
      交易对方关于     “一、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
      提供信息真实     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
1     性、准确性和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完整性的承诺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
      函               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3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
                   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股份:“本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中冠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
                   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本人在本次重组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以下简称“锁定期”)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
                   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中冠股份的股份。
                   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中冠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
                   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本人持有中冠股份的
                   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中冠股份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陈略关于股份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   锁定期的承诺   如本次重组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函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
                   不转让所持中冠股份的股份。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中冠股份新增股份的出售或转让,按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配套募集资金所获股份:“本人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中冠股份的新增股份,自新增股
                   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
                   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执行。”
                   “本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中冠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
                   月届满之日及本人在本次重组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以
                   下简称“锁定期”)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
    何飞燕关于股   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中冠股份的股份。
3   份锁定期的承   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中冠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
    诺函           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本人持有中冠股份的
                   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中冠股份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如本次重组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
                    不转让所持中冠股份的股份。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中冠股份新增股份的出售或转让,按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中冠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
                    月届满之日(以下简称“锁定期”)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
                    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中冠股份的股份。
                    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中冠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
                    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本人持有中冠股份的
    何森关于股份
                    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中冠股份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4   锁定期的承诺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函
                    如本次重组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
                    不转让所持中冠股份的股份。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中冠股份新增股份的出售或转让,按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1.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目前没有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人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
                    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6 条规定的如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交易对方关于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5   无违法行为的
                    (2)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确认函
                    (3)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4.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1.本次重组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拟注入资产神州长城之间的交易
                    (如有)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
    交易对方关于
                    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6   规范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承诺函
                    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
                    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交易对方关于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7   不存在内幕交
                    形。”
    易的承诺函
    交易对方关于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依法持有神州长城股权,对于本人所持该等股权,本
8   资产权属的承    人确认,本人已经依法履行对神州长城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
    诺函            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神州长城


                                              3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人依法拥有神州长城股权的全部法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
                    分权,本人所持该等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
                    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
                    他权利限制,本人所持神州长城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一、本次重组拟注入资产神州长城目前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
                    务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
                    二、本人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
                    方面继续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
                    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
                    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人之间完全独立。
                    3、本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
                    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占用的情形。
     交易对方关于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保持上市公司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
9
     独立性的承诺   会计制度。
     函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
                    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
                    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
                    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交易对方关于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目前不存在经营与本次重组拟注入资产神州
10   避免同业竞争   长城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业务的情形,双方之间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       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


                                               3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3.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
                     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
                     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5.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1、因神州长城母子公司截至 2014 年 10 月 13 日的诉讼、仲裁案件最终的诉讼或仲
                     裁结果导致神州长城母子公司实际需要支付的价款、赔偿金、违约金、诉讼费用等与
     陈略关于公司    该诉讼、仲裁案件的相关费用超过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14 年 7 月
11   诉讼、仲裁事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为神州长城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确认的或有负债金额,则本人承
     项的承诺函      诺差额部分由本人以现金方式无条件承担,保证神州长城母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
                     失。
                     2、本承诺函不可撤销。”
                     “1、如因神州长城母子公司以及分公司现有租赁房产的权属瑕疵,导致神州长城母子
                     公司以及分公司无法继续租赁该等房屋而必须搬迁,或神州长城母子公司以及分公司
                     无法在相关区域内及时找到合适的替代性合法经营办公场所的,本人承诺将以现金方
     陈略关于房产
                     式补偿由此给神州长城母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造成的任何损失;
12   租赁事项的承
                     2、如因神州长城母子公司以及分公司现有租赁房产未办理房租租赁备案手续,致使神
     诺函
                     州长城母子公司及分公司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罚款的,本人承诺以现金方式无条件代
                     神州长城母子公司承担相关罚款。
                     3、本承诺函不可撤销。”
                     “若由于神州长城或其子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存在未依法为其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或
     陈略关于社保    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而给神州长城造成任何损失的,包括主管机关要求神州长城或其子
13   与住房公积金    公司补缴、主管机关对神州长城或其子公司进行处罚、有关人员向神州长城或其子公
     的承诺函        司追索,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以
                     保证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宿州绿邦目前拥有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宿州国用(2014)第 Y2014086
                     号,位置为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镇大南村,面积为 32,966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宿
                     州绿邦上述自有土地上建有一座面积约 9,843.87 平方米的厂房,为原出让土地上保留
                     的建筑物,宿州绿邦正在对该厂房进行翻新改建,并已取得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
     陈略关于宿州
                     建设局核发的编号为 2014-08-001 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建设审批手续正在
     市绿邦木业科
14                   办理过程中。
     技有限公司厂
                     本人保证积极督促宿州绿邦办理厂房翻新改建涉及的建设审批手续及产权证书申领事
     房的承诺函
                     宜,如本次交易后,宿州绿邦因该厂房改建事宜受到相关主管机关行政处罚或因该厂
                     房在建设方面、权属方面等存在任何纠纷或争议的,均由本人负责进行解决,且本人
                     承诺以现金形式对宿州绿邦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保证神州长城及宿州绿邦不因
                     该等事项而受到任何损失。”
                     “根据中冠股份与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
     关于本次重组    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协
     置出资产涉及    议》”),中冠股份在资产交割日前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华联集团继
15
     的债务转移等    受并负责进行处理;资产交割日后,若中冠股份因置出资产债务转移、人员安置、尚
     事项的承诺函    未了结的纠纷或争议以及其他与置出资产相关的赔偿、支付义务、处罚等事项而造成
                     任何损失的,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应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由上述事项遭受的全部损


                                                 3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失。
                        本人承诺,若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拒绝按照《协议》约定赔偿中冠股份由于上述
                        事项而遭受的损失,本人将于 5 个工作日内先行以现金方式补偿中冠股份的该等损失,
                        同时本人将保留向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追索的权利。”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存在占用神州长城资金的
                        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
                        业(如有)将不会以代垫费用或其他支出、直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占
      关于避免资金      用上市公司或神州长城的资金,并尽最大努力避免与上市公司或神州长城发生与正常
16
      占用的承诺函      经营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若神州长城因在本次交易前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而被
                        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对神州长城因受处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
                        全额补偿,保证神州长城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同时,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积极督促
                        神州长城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相关制度有效实施。”


          (五)其他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
          相关承诺                                       承诺内容
号
                       “一、本人或本单位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或本单位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或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
                       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或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
     交易对方关于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所提
     提供信息真实      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性、准确性和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或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完整性的承诺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函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或本单位不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或本单位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
                       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或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关于
                       “本人或本单位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
2    不存在内幕交
                       交易的情形。”
     易的承诺函
     交易对方关于      “本人或本单位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中冠股份的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3
     股份锁定期的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4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承诺函           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中冠股份的股份。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中冠股份新增股份的出售或转让,按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1. 本人或本单位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目前没有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 本人或本单位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
                      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
                      3. 本人或本单位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6 条规定的如下不得收购上市公
     交易对方关于     司的情形:
4    无违法行为的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确认函           (2)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4. 本人或本单位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1.本次重组前,本人或本单位及本人或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与神州长城之间不存在人关
                      联交易的情形;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或本单位及本人或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单位及本
     交易对方关于     人或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
5    规范关联交易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
     的承诺函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
                      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 本人或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或本单位将赔偿上市公司
                      由此遭受的损失。”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或本单位依法持有神州长城股权,对于本人或本单位
                      所持该等股权,本人或本单位确认,本人或本单位已经依法履行对神州长城的出资义务,
                      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
     交易对方关于     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神州长城合法存续的情况。
6    资产权属的承     2.本人或本单位依法拥有神州长城股权的全部法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
     诺函             收益及处分权,本人或本单位所持该等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
                      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
                      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本人或本单位所持神州长城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


       (六)九泰基金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
       相关承诺                                         承诺内容
号
     交易对方关于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中冠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
1
     提供信息真实     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



                                                 4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性、准确性和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完整性的承诺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
    函               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
                     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
                     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交易对方关于
                     “本公司及本公司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
2   不存在内幕交
                     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易的承诺函
                     “慧通 2 号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深圳中冠的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交易对方关于     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3   股份锁定期的     让。
    承诺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
                     行。”
                     “1.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目前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公司代表的慧通 2 号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条件,不存在法
                     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
                     3.本公司代表的慧通 2 号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6 条规定的如下不得收购
    交易对方关于
                     上市公司的情形:
4   无违法行为的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确认函
                     (2)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1.本次重组前,慧通 2 号尚未正式设立,其与神州长城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的情
                     形;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代表的慧通 2 号仅持有因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而取得的
    交易对方关于
                     深圳中冠的相关股份,不存在且无意于通过设立或并购等方式取得其他控制的企业;慧
5   规范关联交易
                     通 2 号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
    的承诺函
                     关联交易,慧通 2 号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


                                                4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如慧通 2 号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慧通 2 号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
                  的损失。”



      十七、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人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本次重组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
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
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
的进展情况。


     (二)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在召开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
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表决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
会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同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
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三)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分别为 821.48 万元、429.09 万元,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每股收益分别为 0.05
元 / 股 、 0.03 元 / 股 。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 根 据 瑞 华 会 计 师 出 具 的 瑞 华 审 字
[2015]48250003 号《备考审计报告》,上市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351.81 万元、18,742.00 万元,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每股收益分别为 0.25 元/股、0.45 元/股。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将注入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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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利能力较强的建筑装饰业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得到明显改善。

    因此,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不存在摊薄当期每股收
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后,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提高,广大股东
的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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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重大风险提示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其他条件方可完成,包括本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及取得上述批
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 3-030 号
《置出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中冠股份母公司净资产
的账面值为 13,073.39 万元,评估值为 58,930.60 万元,评估增值 45,857.21 万元,
评估增值率为 350.77 %。


    根据本次置出资产的评估机构国众联出具的评估报告,由于目前国内缺乏类
似中冠股份在公开市场的资产置换交易案例和查询资料,且中冠股份自 2007 年
以来便处于停产状态,收入基本上来源于物业租赁收益,故置出资产无法适用于
市场法和收益法,只能够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
风险。


    根据中企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 1339 号《置入资产评
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对置入资产的全部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选
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本次置入资产评估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根据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07,539.97 万元,神州长
城母公司净资产的账面值为 68,678.56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较母公司净资产的
账面价值增值 238,861.41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347.80%;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后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5,867.11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较资产基础法结果增值
241,672.86 万元,两种评估方式下的评估价值差异率为 366.91%。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较高,置入资产收益法与资产基
础法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4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三、承诺利润预测风险


    根据补偿义务主体承诺,神州长城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预计可实现的
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80 亿
元、3.85 亿元、4.86 亿元。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的,
届时中冠股份与补偿义务主体可以共同协商调整业绩补偿期。


    该承诺利润预测基于一定的假设,假设置入资产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资金
计划及投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以及经营所需的能源和主要原材料供应和价格
不会发生重大波动等情况下做出的预测。如果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
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未来实际经营成果与承诺利润预测结果存在
一定的差异,从而可能对承诺利润预测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标
的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的风险。


    四、盈利补偿承诺的违约及实施风险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陈
略夫妇拟以本次交易神州长城全部股权的交易作价为限承担补偿责任。


    陈略夫妇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为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
月届满之日及陈略夫妇盈利预测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者为准),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有利于保障本次交易盈利补偿的可实现性。尽管如此,本公司仍然
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完成后陈略夫妇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导致补偿无法
实施的风险。


    此外,由于陈略夫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对价占神州长城全部股权的交易作
价的比例合计为 48.97%,若神州长城盈利承诺期内任意一年实现的累计净利润
不足承诺利润总额的 51.03%,则陈略夫妇在以其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对价进行
补偿后不足应补偿金额时,须以现金方式作为补偿。


    虽然陈略夫妇本次交易中未获得现金对价,但是陈略夫妇经商多年,积累了
一定数量的个人财产,必要时可通过财产变现及债务融资等方式获取补偿所需现
金。尽管如此,《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未对陈略夫妇现金补偿的保障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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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施进行特殊约定,鉴于现金补偿的操作要求,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中存在的
上述盈利补偿承诺的实施及违约风险。


    另外,由于本次交易置入资产的评估增值及交易作价较高,陈略因本次交易
需缴纳的所得税金额较大,但本次交易未涉及现金对价安排,实际缴纳该部分所
得税时不排除陈略以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质押融资以满足纳税要
求。由于税金缴纳筹划可能影响陈略后续股份补偿的执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
风险。


    五、配套融资审批及实施风险


    本次交易拟向陈略、慧通 2 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6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神州长城海外项目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费
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
定的审批风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由陈略、慧通 2 号认购,陈略、慧通 2 号已经就本次交易
中配套募集资金事宜与上市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对认购股份数量、认购价格、限售期、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并明
确了违约责任和赔偿措施。尽管如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
确定性。如果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则公司将优先以银行贷款
等债务性融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项目所需资金投入,不足部分采取再融资方式予
以解决。提醒投资者关注配套融资失败可能给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取消的风险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
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仍
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公司股票停
牌前涨幅虽然未构成《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规定的股票异动标准,但公司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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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本次交易《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条件是本次交易
获得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除《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另有约定外,交易各方一致书面同意解除本协议时,
协议可以解除。


    本次交易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评估增值及交易作价较高,交易各方因本次
交易需缴纳的相关税负金额较大,且本次交易未涉及现金对价安排,本次交易可
能存在因交易各方税务筹划未能满足税务缴纳要求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
的风险。


    此外,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各自诉求或最新的监管要求
不断调整、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调整、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
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七、置出资产债务转移风险


    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中冠股份母公司口径债务(剔除递延所得税负债)
共计约 3,524.08 万元,无对金融机构债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冠股份已
经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转移及已偿还的债务共计 3,065.73 万元,占截至审计、评
估基准日拟置出债务总额(剔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 86.99%。对于本次重组资
产交割时仍存在未同意转移的负债,根据中冠股份与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华联集
团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华联集团出具的《关于本
次重组置出资产涉及的债务转移等事项的承诺函》,中冠股份应当于资产交割日
前取得其债权人(包括担保权人,下同)关于置出资产中的负债因本次交易进行
转移的同意函,若因未能取得债权人的同意,致使债权人向中冠股份追索债务,
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应负责向债权人进行清偿,或者与债权人达成解决方
案;若因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未妥善解决给中冠股份造成损失的,华联集团
或其指定第三方应于接到中冠股份相应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充分
赔偿中冠股份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资产交割日后,因置出资产可能产生的所有
赔偿、支付义务、处罚等责任及中冠股份尚未了结的全部纠纷或争议事项均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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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承担和解决,中冠股份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中冠股份因此
遭受损失的,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应于接到中冠股份相应通知后的 5 个工作
日内以现金方式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的全部损失。


    根据神州长城实际控制人陈略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置出资产涉及的债务转
移等事项的承诺函》,承诺:“根据中冠股份与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华联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冠股份在资产交割日前与
置出资产相关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华联集团继受并负责进行处理;资产交割日
后,若中冠股份因置出资产债务转移、人员安置、尚未了结的纠纷或争议以及其
他与置出资产相关的赔偿、支付义务、处罚等事项而遭受任何损失的,华联集团
或其指定第三方应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由上述事项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承诺,若
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拒绝按照《协议》约定赔偿中冠股份由于上述事项而遭
受的损失,本人将于 5 个工作日内先行以现金方式补偿中冠股份遭受的该等损
失,同时本人将保留向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追索的权利。”


    尽管如此,本次交易仍存在交割时由于上市公司未能取得全部债务转移同意
函或因债务转移引起的法律纠纷而影响交割时间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置出资
产相关债务转移的风险。


    八、置出资产人员安置的风险


    2014 年 10 月 30 日,中冠股份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置出资
产涉及的职工安置计划。本次重组将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中冠股份全部员
工的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以及其他依法应向员工提供的福利、支付欠付的工
资,均由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继受;因提前与中冠股份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
的有关补偿和/或赔偿事宜(如有),由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负责支付;中冠
股份与其员工之间的全部已有或潜在劳动纠纷等,均由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
负责解决。

    置出资产相关职工安置事项能否按照约定如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
者关注有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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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本次交易承诺利润低于评估口径净利润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补偿义务主体承诺置入资产 2015 年至 201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8,000 万元、38,500
万元以及 48,600 万元。本次置入资产评估报告中,神州长城 2015 年至 2017 年
预测净利润(息前税后净利润)分别为 34,571.82 万元、43,840.84 万元、53,815.49
万元。承诺净利润金额低于评估报告预测净利润金额的主要原因系置入资产收益
法评估中不考虑神州长城各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利息相关费用的影响。关于上述
差异的具体原因详见“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估值/二、置入资产评估情况/(五)有
关承诺净利润与评估预测净利润情况的差异说明”。


    按照神州长城管理层对于资产减值损失及利息相关费用的预测,将评估净利
润予以调整,与承诺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评估净利润          经调整后的评估净利润             承诺利润

   2015 年            34,571.82                26,165.96                  28,000

   2016 年            43,840.84                38,357.25                  38,500

   2017 年            53,815.49                47,320.08                  48,600


    由此可见,本次交易的承诺利润高于经调整后的与会计口径一致的评估净利
润。尽管如此,本公司仍然提示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中承诺利润低于评估口径净
利润的相关事项。

    十、部分置出房产与土地存在瑕疵风险


    中冠股份位于龙岗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的工厂共占地面积约 98,000.00 平方
米,该厂房由公司于历史年度自建,部分房屋及土地无产权证。根据深房地字第
6000395280 号《房地产权证》(G15314-0084 号宗地)对已获得产权的房屋和土
地的界定,该宗地的土地面积为 48,058.19 平方米,土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厂区
围墙范围内,其余部分的土地约 50,0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 25,000 平方米
未办理产权证。经核实,该无产权证的房屋和土地已不能遵循《深圳经济特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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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办理。


    根据《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厂房建筑物将被政府征
收 的 公 告 》( 编 号 : 2014-0673 ), 深 圳 市 大 鹏 新 区 政 府 在 线 网
(http//www.dpxq.gov.cn)刊登了《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房屋征收决定公
告》,公告称:为建设大鹏新区人民医院的需要,决定对位于葵新社区的相关房
产进行征收。此次征收房产包含了上述公司葵涌工厂用地内未取得房地产权利证
书的部分建筑物,建筑面积约 18,000 平方米,目前尚未有具体的补偿方案或补
偿安排。


    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财综[2003]56 号)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明确告知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注册资产评估师
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
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
明示或暗示具有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能力,不得对评估对象的
法律权属提供保证”。鉴于相关房产的权属瑕疵及征收计划,且《深圳市大鹏新
区管理委员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未明确拆迁补偿对象,亦未说明确切的补偿金
额,补偿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上市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影响尚无法确
定,因此,上述未获得房产证的房屋和土地未纳入本次置出资产整体价值评估范
围内,该事项已作为特别事项在置出资产评估说明中予以说明。

    由于上述未取得权证的房产、土地权属并不清晰,且征收计划的补偿方案并
不明确,为不影响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交易各方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在完成相关约定工作的基础上,协议各方应当共同签署
资产交割确认书。对于中冠股份目前拥有的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土地及房产,自资
产交割确认书签署时,即视为中冠股份已经履行完毕相关交割义务,与上述资产
相关的所有权利、义务、风险及责任全部转移给华联集团,中冠股份后续不负有
协助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的义务;作为中冠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华联集团确认,其
已充分知悉置出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利受到限制、可能存在的
减值、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土地及房产后续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权利瑕疵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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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诺不会因置出资产瑕疵要求中冠股份或神州长城全体股东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亦
不会因置出资产瑕疵单方面拒绝履行或要求终止、解除、变更协议。


    另外,根据华联集团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置出资产涉及的未取得产权证的
房产、土地事项的承诺函》,承诺:“本次重组完成至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若本
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因上述置出资产中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土地被征
收、被处置等原因而获得相关补偿或处置收益的,本公司将在取得该等收益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该等收益返还给中冠股份,该等收益应当扣除本公司或本公司
指定的第三方承接以及拥有该等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土地期间实际承担的成
本、费用以及为取得前述收益而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必要成本、费用,具体收益及
应扣除的成本、费用金额届时由本公司与中冠股份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予以确定。”

    尽管上述安排有利于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然而,由于华联集团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置出资产涉及的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土地事项的承诺函》的承诺期仅为重组完成后的 12 个月,若置出资产中未取得
产权证的房产、土地于重组完成后的 12 个月后被征收或被处置而获得相关补偿
或处置收益的,上市公司将不能获得相应补偿或收益。综上所述,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关注本次交易中置出资产中相关房产、土地的权属瑕疵及处置方式引致的相
关风险。


    十一、宏观经济的风险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建筑装饰业务。根据《中国建
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全行业年工程产值总量由
2005 年的 1.15 万亿提高到 2010 年的 2.10 万亿,总体增长 82.61%,年平均增长
速度达到 13%左右,高于同期全国经济增长水平近 3 个百分点,2015 年工程总
产值预计达到 3.8 万亿元。


    近年来神州长城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不断提升,但目前全球经济前景及国内
宏观政策方面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经济增长发生波动,可能影响建筑装
饰行业的市场增长。



                                         5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十二、神州长城海外工程扩张带来的经营风险


    (一)海外工程施工质量风险


    由于海外建筑装饰工程的实施周期、施工管理以及适用的法律体系均与国内
的项目有较大差异,神州长城需要有较强的海外项目管理能力。从神州长城已顺
利完工的柬埔寨安达大都会银行项目上看,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无引起任何法律纠
纷,神州长城的海外项目施工管理能力得到一致认可。随着神州长城的工程项目
向海外不断拓展,一旦出现由于项目施工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所带来的纠纷或
潜在纠纷将对神州长城海外工程的持续开展产生负面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二)海外执行能力和管理能力风险


    神州长城于 2012 年正式组建了海外事业部,目前已发展成为五十余人的团
队规模,主要职责为海外市场开拓、商务谈判、投标管理和投融资管理。虽然神
州长城的海外项目团队目前已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但由于各国家的语言体
系、法律体系、行业标准要求等均有差异,神州长城在海外项目执行过程中,可
能出现执行或管理不善,导致神州长城遭受经济损失。考虑到海外项目与国内项
目在业务类型上存在的较大差异,神州长城执行和管理海外项目的难度均高于国
内项目,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海外项目的收入预测、合同执行对估值的影响


    神州长城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的海外收入分别为 3,868.88 万元、2,328.58
万元以及 22,389.67 万元,本次置入资产评估中,神州长城 2015 年至 2017 年海
外收入预测金额分别为 134,000.00 万元、187,600.00 万元以及 253,300.00 万元,
海外收入预测的主要依据系截至目前神州长城已签约项目及待签约项目的合同
金额,收入预测的依据充分,但海外收入的预测值与历史期水平依然存在较大差
异,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


    由于目前神州长城海外在施项目较多且规模较大,若某个施工环节的工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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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现延误的情形,将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周期以及相应年度预测项目的收入实现。
通过对海外收入进行敏感性分析,若未来年度神州长城海外项目的执行未达预
期,导致海外收入实现金额较之预测金额每年下降 2%-10%,则神州长城的整体
评估价值将降低 4,711.51 万元至 23,222.41 万元。关于海外收入的敏感性分析,
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估值/二、置入资产评估情况/(三)置入
资产收益法评估说明”。鉴于神州长城报告期内海外签约项目的实际执行存在未
达预期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预测收入实现及置入资产估值,提醒投
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海外政治风险


    神州长城将海外业务作为未来发展重心,但目前项目所在国多为发展中国
家,政治、经济政策存在一定不稳定性,若发生极端政治事件、与他国政治关系
恶化或者当地法律法规发生不利变化,如加大外汇管制力度使得海外项目产生的
利润无法正常汇出、对生产及服务本地化的要求导致海外项目承揽受限,将对神
州长城工程施工与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从而阻碍或延缓神州长城海外业务扩
张的进程,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汇率风险


    神州长城未来在海外市场的扩张将带来外汇收入比例的逐步增加,外汇汇率
的波动可能给神州长城带来一定的损失。汇率风险对神州长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如下三个方面:一是汇率波动将影响神州长城提供的工程报价和成本,对神州长
城的项目毛利造成不利影响;二是对于神州长城未结清余额的债权和债务,由于
签约日和交割日汇率不同,可能给神州长城的外汇敞口带来损失;三是在编制合
并会计报表时,在将所在地货币转换为记账货币时由于折算日汇率和历史汇率不
同而使得神州长城项目出现账面损失,从而影响账面业绩的稳定性,提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十三、神州长城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神州长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其占营业收入与总资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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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项目                            2014 年度/末          2013 年度/末           2012 年度/末
应收账款(万元)                         178,423.57             135,518.05              92,417.00
营业收入(万元)                         275,468.49             203,521.29             193,259.87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                           64.77%                 66.59%                 47.82%
总资产(万元)                           244,757.28             167,507.66             125,154.16
应收账款/总资产                             72.90%                 80.90%                 73.84%


       报告期内,随着神州长城营业收入与总资产的不断增加,神州长城的应收账
款也随之不断增加。


       神州长城定位于高端建筑装饰市场,主要承接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及工
程验收、决算和质保时间较长。受行业结算模式以及业务周期的影响,神州长城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近年来,由于国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停滞、房地产市场调整
的不利影响,神州长城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与总资产的比例均处于较高的水
平,且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各期末,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与总资
产比例情况如下:

                                洪涛        亚厦       广田        瑞和                   神州
时间      项目      金螳螂                                                   平均值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长城
        应收账
2014    款/营业     136.13%    170.10%    146.47%     136.42%    162.54%     150.33%    107.25%
年6     收入
月 30   应收账
  日    款/总资      65.54%     70.81%      60.30%    56.45%      58.39%     62.30%      80.14%
        产
        应收账
2013    款/营业      60.14%     70.31%      59.66%    51.44%      69.78%     62.27%      66.59%
年 12   收入
月 31   应收账
  日    款/总资      62.03%     67.76%      57.07%    50.59%      53.92%     58.27%      80.90%
        产
2012    应收账
                     54.10%     46.95%      55.72%    46.01%      61.47%     52.85%      47.82%
年 12   款/营业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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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    收入
  日
         应收账
         款/总资      56.50%     53.43%     53.96%     43.70%      48.32%     51.18%      73.84%
         产
注:神州长城 2014 年的相关指标为 2014 年 1-7 月数据;上市公司 2014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尽管神州长城大部分客
户的资信状况良好,款项回收的风险较小,但如果宏观经济的波动影响客户还款
能力,或者个别客户经营状况不佳导致财务困难,会加大神州长城应收账款的回
收难度。此外,2012 年度、2013 年度,神州长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负,尽管 2014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所改善,但是如果出现大额
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导致的坏账损失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将对神州长城
的经营业绩及现金流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十四、神州长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应收账款及占收入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受
到下游房地产行业的市场调整影响,客户的资金紧张导致回款较慢。2012 年末
至 2014 年末,神州长城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9,562.33 万元、149,203.96 万元以
及 196,635.74 万元,上述应收账款已根据会计政策充分合理的计提坏账准备,不
存在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九
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神州长城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分析/(一)
财务状况分析/2、主要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神州长城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数占应收账款余额总数的
比例在 17% - 26%的范围内。神州长城各期末的应收账款较为集中,单一客户的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将对神州长城的资金运作产生较大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神州
长城应收账款集中的风险。


        十五、神州长城法律诉讼及潜在纠纷风险


     由于建筑装饰工程的项目施工过程较为复杂、项目施工进度容易受不可控因
素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神州长城与业主方、承包方、施工方或供货方均有可能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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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因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施工质量不合格、施工中的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等情
况引起潜在的诉讼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由于上述因素引起的未决诉讼共 20 项(其
中神州长城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 2 项),具体情况请参阅本报告书“第四节 置入
资产的基本情况/十三、神州长城涉及诉讼、仲裁的情况”。置入资产涉及的诉讼、
仲裁事项均为神州长城因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相关纠纷事项,其诉讼、仲裁标的
金额占年度营业收入以及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尽管如此,本公司仍然提醒投资者
关注置入资产的法律诉讼及潜在纠纷风险。


    十六、神州长城业务发展区域调整可能引致的风险


    近年来,受国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停滞、房地产市场调整的不利影响,建筑
装饰行业普遍出现增幅放缓、经营性现金流恶化的情形,行业内公司迫切需要调
整经营策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依托于早期海外市场布局的先发优势,神州
长城确立了做大做强海外业务、打造全球领先的国际性综合建筑服务提供商的发
展战略。神州长城确立了东南亚、非洲、中东等业务重点发展区域,招募和培养
相关地区的专业人才,重点跟踪使用中国贷款的建筑项目,并通过与从事海外基
建业务的大型央企合作,不断开拓海外建筑装饰、机电安装等工程项目,积累海
外项目施工经验,扩大海外市场影响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在东
南亚、非洲、中东、南亚等地区累计已签约或待签约的项目合同金额达 72.76 亿
元。由于海外市场在政治环境、经济政策、社会文化、工程管理要求等方面与国
内存在较大差异,神州长城业务重点转型海外市场面临一定的挑战,提醒投资者
关注相关风险。


    十七、神州长城项目施工进度或质量风险


    神州长城的主营业务包括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业务、机电设备安装业务、建
筑幕墙施工业务等。尽管神州长城的项目施工过程贯彻了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
包括组建项目团队、制定详细施工计划、管理施工现场、定期监控项目质量安全
等必要程序,但如果由于项目的整体施工进度或质量出现问题,引起神州长城的
施工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将对神州长城的市场声誉、项目承揽能力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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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风险。


    十八、神州长城本次交易作价较历史期作价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


    最近三年,神州长城业务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与之前交易的时点相比,神
州长城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盈利水平均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次交易中,神州
长城 100%股权价值的作价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43.74 元,2013 年 2 月神州长城股
权转让与增资时每 1 元注册资本作价 10.73 元,2013 年 9 月州长城股权转让时每
1 元注册资本作价 11.80 元,本次交易作价较神州长城 2013 年股权转让及增资时
的交易作价存在较大差异,两种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详见“第四节 置入资产的基
本情况/十四、神州长城最近三年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增资的情况”,提醒投资
者关注相关作价差异风险。


    十九、神州长城相关经营场所为租赁房产及权属瑕疵风险


    神州长城的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及建筑相关工程施工,不涉
及生产加工环节。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无自有房屋,其经营场所均
通过租赁取得,主要用于行政办公。如果未来神州长城及其下属公司租赁的经营
场所到期后不能继续租用,将会对其正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此外,神州长城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租赁使用的房产中,部分房屋的出
租方未能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虽然神州长城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自租赁相
关房屋使用以来,未因房屋权属瑕疵发生任何纠纷或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调查、
处罚,该等房屋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的情况未对神州长城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
司开展正常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且神州长城实际控制人陈略已出具承诺函,
承诺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不会因租赁瑕疵物业遭受任何损失,但是本公
司仍然提醒投资者关注神州长城相关经营场所为租赁房产及权属瑕疵风险。


    二十、神州长城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风险


    上市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之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分
析是基于当前神州长城海外业务发展水平及发展速度、海外市场环境、建筑行业
发展趋势等因素,并结合神州长城海外业务发展目标作出。由于市场情况不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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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生变化,如果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都将会给海外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的预期效果带来较大负面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


    二十一、神州长城部分项目备用金为现金交易的财务风险


    由于神州长城从事的建筑装饰施工业务具有项目分步广、采购半径小、施工
进度急等特点,工程项目部的部分日常开支(办公、差旅、业务招待、税费等)
及零星采购需要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并通过项目备用金的形式进行核算。虽然上
述项目备用金的使用具有客观的业务背景,符合装饰施工行业的特点,且神州长
城报告期内未发生项目备用金被挪作他用的风险事故,但是,鉴于资金管理的风
险控制需要,神州长城已在报告期内逐步降低项目备用金的使用比例。未来,神
州长城将继续加强项目备用金的内控流程,通过严格控制大额备用金使用的审批
流程、支付范围、个人现金台账限额等,进一步防范备用金的使用风险。尽管如
此,本公司仍提醒投资者关注项目备用金为现金交易可能导致的财务风险。


    二十二、神州长城运营资金需求较大的风险


    神州长城从事的装饰施工业务要求公司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包括支付项目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且由于材料采购款的支付与项目回款难以保持一致
的进度,神州长城的运营资金较为紧张。随着神州长城海外业务的不断扩张,海
外项目保函的开具对于神州长城的运营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神州长城作为未
上市的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为银行借款,且可用于抵质押的担保
物较少,资金实力成为影响神州长城业务拓展的重要因素。虽然神州长城逐步加
大了应收账款的回款力度,现金流状况预计将显著改善,但是,随着业务规模尤
其是海外业务的快速扩张,如果神州长城未来的营运资金无法得到有效补充,神
州长城的业务开拓及项目施工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其他风险因素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二节 本次交易的报批事项及风险提示”的
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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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走弱,未来已不具备纺织印染加工能力


    上市公司是一家以纺织印染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属于纺织业。受 2007 年 3
月上市公司在深圳的印染厂停产的影响,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五家子公司目前均
已停止经营或者依靠房产出租维持日常运作。同时,由于上市公司拟以部分机器
设备投资南京东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计划没有完成,致使公司自停产整顿以来
部分资产长期处于闲置状态,2013 年上市公司处置了所有纺织印染机器设备,
目前公司已不具备纺织印染加工能力,盈利能力持续走弱。2012 年、2013 年、
2014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4.73 万元、821.48 万元与
429.09 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使上市公司能够保持健康持续的
发展,上市公司决定进行本次重组,引进有实力的重组方,注入具有持续经营能
力和较强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保护上市公司广大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增长迅速,“一带一路”政策推动效果显著


    依托国内市场积累的丰富项目经验,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逐步落
实,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保持多年持续增长。2013 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
业额 1,371.4 亿美元,同比增长 17.6%,最近 10 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25.8%;对
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 1,716.3 亿美元,同比增长 9.6%,增速显著高于全球基建
投资增速。


    2013 年 10 月,我国提出了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
之路”的战略构想。2014 年 11 月的 APEC 部长级会议就亚太自贸区达成了共识,
同意启动全面推进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新兴经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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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发展中国家,总人口约 44 亿,经济总量约 21 万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球的 63%
和 29%。受制于自身基础薄弱及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
济增长缓慢,基础建设落后。由于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经验丰富,部分领域
甚至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形,同时我国拥有超过 4 万亿的外汇储备,为我国与“一
带一路”周边国家通过资本运营输出国内建设工程产能提供了便利。“一带一路”
战略提供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的“五通”建设,
主动创造海外市场的巨大基建需求,预计将显著推动我国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扩
张。


       (三)建筑装饰行业国内市场持续稳定增长,海外市场前景广阔


       置入资产所在的建筑装饰行业国内市场保持多年持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国
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我
国建筑装饰行业的年工程产值总量由 2005 年的 1.15 万亿元提高到 2010 年的 2.10
万亿元,总体增长 82.61%,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 13%左右,高于同期全国经济
增长水平近 3 个百分点。国内建筑装饰行业 2015 年工程总产值预计将达到 3.8
万亿元,比 2010 年增长约 1.7 万亿元,总增长率为 81%,年平均增长率为 12.3%
左右。其中,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包括住宅开发建设中的整体楼盘成品房装修)
争取达到 2.6 万亿元,比 2010 年增长 1.5 万亿元,增长幅度在 136%左右,年平
均增长率为 18.9%左右;建筑幕墙要达到 4,000 亿元,比 2010 年增长 2,500 亿元,
增长幅度在 167%左右,年平均增长率为 21.3%左右。


    同时,置入资产所在的建筑装饰行业海外市场前景广阔。我国的建筑装饰企
业在国内大规模建设带动下获得了丰富的专业工程管理经验、技术进步和业绩积
累,已经具有一定的国际比较优势,再加上传统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形成了国内
企业开拓海外建筑装饰市场的有利条件。我国建筑装饰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已
经取得了一定经验,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
划纲要》,初步统计,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已经在 64 个国家和地区承包工程,其中
包括欧美发达国家。随着世界经济逐步从金融危机中复苏,海外建筑装饰市场有
望迎来持续、快速发展的宏观环境。特别是房地产业、建筑业作为拉动经济的重
要引擎,在海外各国都将保持一定的建设规模,从而为中国建筑装饰工程企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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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海外工程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装饰
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我国海外工程产值力争达到 5,000
亿元,比 2010 年增长 3,000 亿元,增长幅度达 150%左右,年平均增长速度达
20%左右。


    (四)置入资产国内业务定位高端,海外业务拓展迅猛


    神州长城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建筑装饰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神州长城成立于 2001 年 10 月,是国内领先的大型装饰企业,综合实力位列“2013
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前十名。神州长城拥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
与施工一体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等三项壹级
资质,同时还拥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神州长城拥有的较齐备的设计及施工
资质,使神州长城能够为客户提供装饰、机电安装和幕墙全产业链、施工与设计
一体化服务。


    国内业务方面,神州长城定位于高端市场,承接了众多大型高档装饰工程,
业务范围涵盖国际级五星级酒店、高端写字楼、豪华住宅、大型公共建筑及会所
等多个领域。在高档星级酒店的装修业务上,神州长城拥有超过百家五星级酒店
施工与设计经验。在住宅精装修业务上,神州长城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房地产公司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
伙伴关系。神州长城凭借优雅独特的设计风格、精湛的施工工艺、优良的施工质
量、合理的价格、严谨规范的工程管理体系、完善的保修服务体系获得客户的肯
定,树立了在行业中定位高端市场的品牌形象。


    海外业务方面,依托于早期海外市场布局的先发优势,神州长城确立了做大
做强海外业务、打造全球领先的国际性综合建筑服务提供商的发展战略。神州长
城确立了东南亚、非洲、中东等业务重点发展区域,招募和培养相关地区的专业
人才,重点跟踪使用中国贷款的建筑项目,并通过与从事海外基建业务的大型央
企合作,不断开拓海外建筑装饰、机电安装等工程项目,积累海外项目施工经验,
扩大海外市场影响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在东南亚、非洲、中东、
南亚等地区累计已签约或待签约的项目合同金额达 72.76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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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有效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恢复盈利能力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剥离出上市公司,
减轻上市公司的负担,同时注入盈利能力较强的建筑装饰等业务及资产,实现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从根本上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升上市公司整体
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解决可持续发展
问题,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偿义务主体承诺置入资产 2015 年、
2016 年、2017 年实现的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80 亿元、3.85 亿元、4.86
亿元。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的,届时中冠股份与补
偿义务主体可以共同协商调整业绩补偿期。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有利
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实现利益相关方共赢的局面。


    (二)推动置入资产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打造全球领先的国际性综合
建筑服务提供商

    根据《2012 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发展报告》,2005 年至 2012 年,建
筑装饰行业的企业数量由 19 万家下降至 14.5 万家,下降幅度为 25%。行业百强
产值占行业总产值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3.11%增长至 2012 年的 8.69%。国内从事
建筑装修装饰企业数量较多,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优质项目及资源不断向行业
优势企业集聚,资本实力、品牌知名度等竞争壁垒在优势企业和一般企业之间逐
渐形成。

    目前,神州长城已经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综合实力位列“中国建筑装饰百
强企业”前十名。为了抓住国内、国外行业发展的有利时机,神州长城需要借助
资本市场提高资本实力、品牌知名度,进而快速扩张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确定
行业优势地位,尤其是巩固和扩大海外市场优势。本次交易完成后,神州长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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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与 A 股资本市场的对接,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推动神
州长城业务的快速发展,加快实现打造全球领先的国际性综合建筑服务提供商的
战略目标。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过程


    1、中冠股份的决策过程


    2014 年 10 月 13 日,中冠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
通过《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的议案》。


    2014 年 10 月 30 日,中冠股份召开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职工安
置方案。


    2015 年 2 月 12 日,中冠股份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


    2、置入资产的决策过程


    2014 年 9 月 13 日,神州长城召开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体股
东向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全体股东
同意将其所持公司 100%股权转让予中冠股份,由中冠股份通过资产置换以及增
发新股的方式进行购买。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决策委员会已作出决定,同意本
公司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上
海金融发展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全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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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恒泰九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恒泰九
鼎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海汇合赢执行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
公司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海
汇合赢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全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西泰豪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江西泰
豪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元泰九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元泰九
鼎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钟山九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钟山九
鼎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禾九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嘉禾九
鼎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鑫和泰达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鑫和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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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砻佰汇润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佰汇润
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
部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七匹狼晟联董事会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通过重
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七匹狼晟联与
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
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源启航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本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神州长城的全部股份,并同意嘉源启
航与本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文件。


    4、配套融资的交易对方的决策程序


    慧通 2 号系由九泰基金发起和设立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并由九泰基金
负责管理。2014 年 10 月 13 日,九泰基金总经理作出决定,同意认购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认购金额为 11,000 万元,并同意与本公司签署《股份认
购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文件。


    (二)尚需履行的决策过程


    根据本次交易各方签订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及其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在实施前尚需履行的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经中冠股份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豁免陈略及其一致行
动人因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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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1、重大资产置换;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3、募集配
套资金。其中,第 1 项和第 2 项交易互为前提,不可分割,若其中任何一项交易
终止或不能实施,则本次交易终止实施。第 3 项以前两项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但不构成前两项交易的实施前提,其成功与否不影响前两项交易的实施。


    (一)重大资产置换


    本公司拟以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神州
长城全部股东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由上市
公司向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进行购买。


    1、交易主体


    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主体为上市公司和陈略、上海金融发展、何飞燕、恒泰
九鼎、海汇合赢、江西泰豪、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禾九鼎、鑫和泰达、吴晨
曦、砻佰汇润、朱丽筠、七匹狼晟联、冯任懿、嘉源启航、何森共 17 名神州长
城全体股东。


    2、置出资产及作价


    置出资产为中冠股份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国众联
资产评估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 3-030 号《置出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的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 58,930.60 万元,评估增
值率为 350.77%。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经交
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置出资产作价 58,98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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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置入资产及作价


    置入资产为神州长城 100%股权。根据中企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14)第 1339 号《置入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
交易的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 307,539.97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347.80%。根据《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
中置入资产交易作价 306,800.00 万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交易主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主体为上市公司和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神州长城
100%股权作价超过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


    上述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本公司将拥有神州长城 100%股
权。


       3、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作价


    根据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所持置入资产作价的置换差额部分 247,82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
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陈略通过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认购发行股份获得的股份
数为 138,248,490 股,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2.84%,为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飞燕通过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认购发行股份获得的股份数
为 14,421,173 股,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43%;何森通过持有的神州
长城股权认购发行股份获得的股份数为 430,904 股,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0.10%;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36.37%。


       (三)募集重组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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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重组完成后,神州长城有充足资金实力用于支付开拓海外建筑工程项
目所需的高额保函保证金及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筹建海外营销网络建设、搭建满
足公司发展的第二阶段信息化平台以及为上市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税费及
中介费用,上市公司计划向陈略及慧通 2 号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为 61,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9.84 元/股。其中,陈略拟认购
50,000.00 万元,慧通 2 号拟认购 11,000.00 万元。


       配套融资认购对象同意,本次发行总额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规模为
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考虑配套融资,陈略通过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认购发行股
份获得的股份数为 138,248,490 股,通过认购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获得的股份数为
50,813,008 股,合计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9.14%,为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何飞燕通过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认购发行股份获得的股份数为
14,421,173 股,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何森通过持有的神州长
城股权认购发行股份获得的股份数为 430,904 股,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0.09%;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42.22%。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不考虑配套融资因素,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重组完成后
                             重组前
                                                    新增发行股份      (不考虑配套融资)
   股东名称
                                       持股比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例
 华联控股                43,141,032    25.51%                   -      43,141,032     10.25%

 富冠投资                 6,114,556     3.62%                   -       6,114,556      1.45%

 华联集团                 5,681,089     3.36%                   -       5,681,089      1.35%

 陈略                             -             -     138,248,490     138,248,490     32.84%

 上海金融发展                     -             -      20,079,080      20,079,080      4.77%


                                            6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何飞燕                             -                -       14,421,173          14,421,173     3.43%

 恒泰九鼎                           -                -       10,087,004          10,087,004     2.40%

 海汇合赢                           -                -       10,039,540          10,039,540     2.38%

 江西泰豪                           -                -        8,366,284           8,366,284     1.99%

 元泰九鼎                           -                -        8,353,354           8,353,354     1.98%

 钟山九鼎                           -                -        7,551,634           7,551,634     1.79%

 嘉禾九鼎                           -                -        7,499,912           7,499,912     1.78%

 鑫和泰达                           -                -        6,693,140           6,693,140     1.59%

 吴晨曦                             -                -        5,019,770           5,019,770     1.19%

 砻佰汇润                           -                -        5,019,770           5,019,770     1.19%

 七匹狼晟联                         -                -        3,346,514           3,346,514     0.79%

 朱丽筠                             -                -        3,346,514           3,346,514     0.79%

 嘉源启航                           -                -        1,673,255           1,673,255     0.40%

 冯任懿                             -                -        1,673,255           1,673,255     0.40%

 何森                               -                -          430,904             430,904     0.10%

 其他股东               114,205,679      67.52%                          -      114,205,679    27.13%

        总计            169,142,356     100.00%             251,849,593         420,991,949   100.00%


       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重组完成后
                           重组前
                                                         新增发行股份           (考虑配套融资)
  股东名称
                                        持股比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例
华联控股              43,141,032        25.51%                       -          43,141,032     8.93%

富冠投资                6,114,556        3.62%                       -           6,114,556     1.27%

华联集团                5,681,089        3.36%                       -           5,681,089     1.18%

购买资产股份发行对象-

陈略                            -                -         138,248,490         138,248,490    28.62%

上海金融发展                    -                -          20,079,080          20,079,080     4.16%

何飞燕                          -                -          14,421,173          14,421,173     2.99%

恒泰九鼎                        -                -          10,087,004          10,087,004     2.09%


                                                 7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海汇合赢                        -               -       10,039,540            10,039,540       2.08%

  江西泰豪                        -               -        8,366,284             8,366,284       1.73%

  元泰九鼎                        -               -        8,353,354             8,353,354       1.73%

  钟山九鼎                        -               -        7,551,634             7,551,634       1.56%

  嘉禾九鼎                        -               -        7,499,912             7,499,912       1.55%

  鑫和泰达                        -               -        6,693,140             6,693,140       1.39%

  吴晨曦                          -               -        5,019,770             5,019,770       1.04%

  砻佰汇润                        -               -        5,019,770             5,019,770       1.04%

  七匹狼晟联                      -               -        3,346,514             3,346,514       0.69%

  朱丽筠                          -               -        3,346,514             3,346,514       0.69%

  嘉源启航                        -               -        1,673,255             1,673,255       0.35%

  冯任懿                          -               -        1,673,255             1,673,255       0.35%

  何森                            -               -            430,904            430,904        0.09%

  配套融资股份发行对象

  陈略                                                    50,813,008            50,813,008      10.52%

  慧通 2 号                       -               -       11,178,861            11,178,861       2.31%

  其他股东             114,205,679       67.52%                      -      114,205,679         23.65%

         总计          169,142,356     100.00%           313,841,462        482,983,818        100.00%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
总资产               18,441.89    244,813.53           1227.49    17,050.28       167,507.66       88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126.67        76,203.37         480.52    12,632.01        59,302.68       369.46
东的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0.78             1.81         132.05           0.75           1.41        88.00
/股)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7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
营业收入              1,101.54    275,468.49         24907.58   2,699.90   203,521.29    7438.10

利润总额                474.09      25,099.08         5178.34   1,023.45    13,972.33    1265.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29.09      18,742.00         4267.85    821.48     10,351.81    1160.14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0.45         1383.96      0.05          0.25     400.00
股)

      如果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
  利润水平将明显增加,每股收益将显著提升。


         (三)本次交易对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69,142,356 股,控股股东为华联控股,实
  际控制人为华联集团。根据交易方案,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本次重组完成后,
  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 36.37%;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
  本次重组完成后,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 42.22%。本
  次重组完成后,陈略将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置出资产的人员安排遵循 “人随资产走”的原则,置入
  资产不涉及人员安排问题,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
  要内容”。


         (五)资产及业务整合


      本次重组完成后,神州长城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原有的纺织
  印染业务全部置出,主营业务变更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及建筑相关工程施
  工。


         (六)完善公司治理

      本次重组前,本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

                                                7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体系。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
制度,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由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进行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同时,上市公司拟向陈略、慧通 2 号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陈略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飞燕、何森为
陈略的一致行动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系本公司
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此外,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接收方为华联集团或其
指定第三方,华联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华联集团为本次交易的参与方,华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华联控股、
富冠投资)均构成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
事会中的胡永峰、丁跃、张梅系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需回避与本次交易相关议
案的董事会表决。本公司股东华联集团、华联控股、富冠投资需回避与本次交易
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表决。


     中冠股份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对本次交
易进行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
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为神州长城 100%股权。根据神州长城 2014 年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上市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比例的
计算如下:


2014 年度财务数据   神州长城(万元)        上市公司(万元)          神州长城/上市公司


                                          7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期末资产总额与交易
                              306,800.00                 18,441.89                 1663.60%
金额孰高
营业收入                      275,468.49                   1,101.54               25007.58%
期末净资产与交易金
                              306,800.00                 12,952.45                 2368.66%
额孰高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行为。此外,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置出全部经营性资产并采取发行
 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取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华联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本公司 32.48%股权,为本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

      不考虑配套融资因素,本次重组完成后,陈略将直接持有本公司 138,248,49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2.84%,陈略配偶何飞燕将持有本公司 14,421,173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43%,何飞燕兄长何森将持有本公司 430,904 股股
 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0%,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总
 股本的 36.37%,陈略将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将
 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借壳上市判断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中,上市
 公司向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购买的资产作价为 306,8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201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
 产总额的比例为 1663.60%,超过 100%,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合规情况的详细阐述请参
 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的
 相关内容。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合规情况的详细阐述请
 参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

                                           7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的相关内容。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规情况的详细阐述请参见本
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三、关于神州长城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


     八、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上市公司总股本将由 169,142,356
股增加至 420,991,949 股;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82,983,818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数量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不低于 10%,中冠股份不会因为本次交易的实施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
条件。




                                           7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第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Victor Onward Textile Industrial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冠A、中冠B

股票代码             000018、200018

成立日期             1984年4月1日

法定代表人           胡永峰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白石岗葵鹏路26号

注册资本             16,914.24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501131182

税务登记证号         深税登字440301618801483号

组织机构代码         61880148-3
                     生产经营纺织工业品及所需的原材料、辅料、机械设备、各种面料服
公司经营范围         装,并提供相关的服务(不含现行许可证管理产品,有许可证按许可
                     证执行)。

    (二)上市公司设立至今的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情况


    中冠股份的前身新南新染厂有限公司始建于 1980 年,是深圳经济特区第一
家外商投资企业,主营各类纯棉、纯麻、涤纶、麻棉、混纺高档面料以及成衣产
品的生产、加工。1984 年 4 月,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工业
公司与香港五位投资者购得新南新染厂有限公司的产权,更名为深圳中冠印染有
限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7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万港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币)
    1     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875.00        35.00%

    2     深圳市纺织工业公司                            货币         500.00        20.00%
          香港布拉克莱恩投资有限公司
    3                                                   货币         250.00        10.00%
          (BALLAGLINE INVESTMENTS LTD.)
    4     香港兴茂有限公司                              货币         250.00        10.00%

    5     王逸宗                                        货币         250.00        10.00%

    6     邹星炳                                        货币         250.00        10.00%

    7     忻英杰                                        货币         125.00         5.00%

                             合计                                   2,500.00        100%


    (2)设立后至上市前的股权变更


    ① 1989 年 1 月、1990 年 2 月,第一次、第二次股权转让


    1989 年 1 月和 1990 年 2 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外复[1988]第 499 号和
深府外复[1990]第 62 号文批准,王逸宗先后分两次将其持有的 7.5%股权、2.5%
股权转让给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出资额(万港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币)
    1     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1,125.00       45.00%

    2     深圳市纺织工业公司                            货币         500.00        20.00%
          香港布拉克莱恩投资有限公司
    3                                                   货币         250.00        10.00%
          (BALLAGLINE INVESTMENTS LTD.)
    4     香港兴茂有限公司                              货币         250.00        10.00%

    5     邹星炳                                        货币         250.00        10.00%

    6     忻英杰                                        货币         125.00         5.00%

                             合计                                   2,500.00        100%


    ② 1990 年 11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7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990 年 11 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外复[1990]第 878 号文批准,香港兴
茂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3.5%股权转让给忻礼轼;邹星炳将其持有的 2%股权转让
给王国泰。


    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出资额(万港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币)
   1      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1,125.00       45.00%

   2      深圳市纺织工业公司                             货币         500.00        20.00%
          香港布拉克莱恩投资有限公司
   3                                                     货币         250.00        10.00%
          (BALLAGLINE INVESTMENTS LTD.)
   5      邹星炳                                         货币         200.00         8.00%

   6      香港兴茂有限公司                               货币         162.50         6.50%

   4      忻英杰                                         货币         125.00         5.00%

   7      忻礼轼                                         货币          87.50         3.50%

   8      王国泰                                         货币          50.00         2.00%

                             合计                                    2,500.00        100%


    ③ 1991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1991 年 12 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外复[1991]第 1365 号文批准,香港布
拉克莱恩投资有限公司(BALLAGLINE INVESTMENTS LTD.)将其持有的 5%股
权转让给香港富冠投资有限公司(RICH CROWN INVESTMENT LTD.)、5%股
权转让给香港侨民有限公司(OVERSEAS ASSOCIATES LTD.)。


    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出资额(万港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币)
   1      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1,125.00       45.00%

   2      深圳市纺织工业公司                             货币         500.00        20.00%

   3      邹星炳                                         货币         200.00         8.00%



                                         7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4    香港兴茂有限公司                               货币         162.50         6.50%

    5    忻英杰                                         货币         125.00         5.00%
         香港富冠投资有限公司(RICH CROWN
    6                                                   货币         125.00         5.00%
         INVESTMENT LTD.)
         香 港 侨 民 有 限 公 司 ( OVERSEAS
    7                                                   货币         125.00         5.00%
         ASSOCIATES LTD.)
    8    忻礼轼                                         货币          87.50         3.50%

    9    王国泰                                         货币          50.00         2.00%

                            合计                                    2,500.00        100%


    ④ 公司改制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1]第 940 号文批准,深圳中冠印染有限公
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深圳中冠印染有限公司的净资产 95,981,725.70 元中的
91,879,161 元折为股本,由深圳中冠印染有限公司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分别持有。


    本次公司改制后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出资方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式
   1     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41,345,622      45.00%

   2     深圳市纺织工业公司                           货币       18,375,832      20.00%

   3     邹星炳                                       货币        7,350,333      8.00%

   4     香港兴茂有限公司                             货币        5,972,146      6.50%

   5     忻英杰                                       货币        4,593,958      5.00%
         香港富冠投资有限公司(RICH CROWN
   6                                                  货币        4,593,958      5.00%
         INVESTMENT LTD.)
         香港侨民有限公司(OVERSEAS
   7                                                  货币        4,593,958      5.00%
         ASSOCIATES LTD.)
   8     忻礼轼                                       货币        3,215,771      3.50%

   9     王国泰                                       货币        1,837,583      2.00%

                           合计                                  91,879,161      100%


    ⑤ A 股、B 股发行上市


                                        7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991 年 12 月 25 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以深人银复[1991]第
123 号文同意本公司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0 万股,包括向社会公众发行 1200
万股,向本公司内部发行 320 万股。1992 年 4 月 7 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
特区分行以深人银复[1992]第 044 号文同意本公司向境外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 B
股 52,157,707 股,其中原外方发起人股东持有股份 32,157,707 股转为 B 股,新
增发行 2000 万股 B 股。


    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出资额(万港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币)
    1     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41,345,622      32.54%

    2     深圳市纺织工业公司                             货币       18,375,832      14.46%

    3     邹星炳                                         货币        7,350,333       5.78%

    4     香港兴茂有限公司                               货币        5,972,146       4.70%

    5     忻英杰                                         货币        4,593,958       3.62%
          香港富冠投资有限公司(RICH CROWN
    6                                                    货币        4,593,958       3.62%
          INVESTMENT LTD.)
          香港侨民有限公司(OVERSEAS
    7                                                    货币        4,593,958       3.62%
          ASSOCIATES LTD.)
    8     忻礼轼                                         货币        3,215,771       2.53%

    9     王国泰                                         货币        1,837,583       1.45%

   10     境内社会公众                                   货币       12,000,000       9.44%

   11     内部员工                                       货币        3,200,000       2.52%

   12     人民币特种股 B 股                              货币       20,000,000      15.74%

                             合计                                   127,079,161      100%


    2、上市后的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993 年 4 月 22 日,上市公司第一届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1992 年
盈利分配方案的决议,实施分红送股方案,按每 10 股送 1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
送股,送股总数为 12,707,921 股。送股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39,787,073 股。



                                         8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994 年 6 月 3 日,上市公司第一届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1993 年盈
利分配方案的决议,实施分红送股方案,按每 10 股送 1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
股,送股总数为 13,978,704 股。送股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53,765,777 股。


     1995 年 6 月 8 日,上市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证券管理
办公室深证办复[1995]59 号批复,实施分红送股方案,按每 10 股送 1 股的比例
向 全 体 股 东 送 股 , 送 股 总 数 为 15,376,579 股 。 送 股 后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69,142,356 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69,142,356 股。


     3、控股股东变动情况


     中冠股份系由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工业公司联合五位香
港投资者于 1984 年 4 月盘购外商独资企业新南新染厂有限公司的产权而成立,
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3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1999 年 12 月,
华联控股即原深圳惠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了华联集团出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法人股 47,359,859 股,华联控股持有本公司 28%的股份,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
东及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华联控股仍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
股东。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中冠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华联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华联集团,自上市以来,中
冠股份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华联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5,681,08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36%;华联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 43,141,032 股股
份,持股比例为 25.51%;华联集团控股的富冠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6,114,55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62%。华联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32.48%。


     1、产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冠股份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8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1.32%                                          99.99%
                                                                                  3.36%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富冠投资有限公司

                         25.51%                                3.62%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联控股

股票代码                000036

成立日期                1989年09月11日

法定代表人              董炳根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

注册资本                112,388.77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02894519

税务登记证号            深税登字440301192471500

组织机构代码            19247150-0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
公司经营范围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房
                        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不含限制项目)。

    3、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华联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32.48%,华联集团目前只有
第一大股东没有实际控制人,因而华联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华联集团的基本情况




                                             8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华联集团成立于 1983 年 8 月,由国家纺织工业部及 18 个省、市纺织厅局等
21 家股东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 9,061 万元。主要借助深圳特区政策优
势,作为全国纺织行业窗口型企业,专业从事纺织行业投资经营、纺织品进出口
等业务,直属纺织工业部领导。


      多年来,由于经济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华
联集团经历了多次管理体制的调整和股权结构的变化。1993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
时纺织工业部撤销,成立中国纺织总会,华联集团的隶属关系延续。1998 年中
国纺织总会撤销后,华联集团划归中央企业工委领导。2003 年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华联集团成为其监管企业之一。2005 年 4 月,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华联集团 12.09%的国有股权划转给华侨城集团公司,
授权华侨城集团公司全面代行 12.09%国有股权的出资人职责,华侨城集团公司
成为华联集团第一大股东。


      华联集团长期从事纺织服装产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国有资本已经或正在
陆续退出纺织服装行业,华联集团股东隶属的各省市管理体制也发生了很大变
化。从 2004 年起,华联集团一些发起人股东根据形势变化和各自情况陆续开始
出让华联集团股权,一些民营企业成为华联集团股东。其中,杭州锦江集团有限
公司到 2005 年 11 月为止收购了华联集团 20.89%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华
侨城集团退居第二位。


      截至目前,华联集团的股东单位共有 16 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备注

  1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1,892.8120             20.89          民营

  2            华侨城集团公司               1,094.9500             12.08          国有

  3         河南富鑫投资有限公司               984.2567            10.86          民营

  4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926.0019            10.22          国有

  5          山东省纺织工业协会                569.9196            6.29           国有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
  6                                            531.4800            5.87           国有
                      司



                                          8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7           浙江正才贸易有限公司               530.0000            5.85           民营

  8           黑龙江省纺织行业协会               500.0000            5.52           国有

  9           四川蜀联股份有限公司               329.0240            3.63           民营

 10         湖北省纺织行业协会秘书处             300.0000            3.31           国有

 11          江苏省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288.6723            3.19           国有

 12            辽宁省纺织行业协会                286.4400            3.16           国有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
 13                                              260.0000            2.87           国有
                        司
 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行业协会           236.4600            2.61           国有

 15         北京纺织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15.8400            2.38           国有

 16       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15.1435            1.27           国有

                    合     计                    9061.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华联集团股东共计 16 家,全部为法人股东,其中
12 家股东为国有或国有背景企业,合并持有华联集团 58.77%的股权,4 家股东
为民营企业,合并持有华联集团 41.23%的股权。


      (2)华联集团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


      华联集团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分别由出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不含 500 万元)
的股东单位选派,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 7-11 人组成。现任第七届董事会
于 2012 年 5 月选举产生,成员 7 人,其中 5 人来自于股东单位,1 人由股东方
共同推荐,1 人为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选派当选董事          备注

      1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1人/钭白冰             -

      2                    华侨城集团公司                    1人/王晓雯             -

      3                  山东省纺织工业协会                  1人/夏志林             -

      4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1人/庄立明             -

      5                  浙江正才贸易有限公司                1人/张嗣杰             -

      6                            -                            董炳根         共同推荐


                                            8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7                          -                             龙幸平         独立董事


    (3)关于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说明


    华联集团从成立之初就是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虽然股权分散、股东众多,
但因在 2004 年之前是国有股东且基本同属一个行业,因此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国
资管理部门一直是华联集团的直接管理者。2004 年起,民营资本进入且比例不
断扩大,特别是第一大股东由国家行政部门变为国有企业进而由民营企业取代
后,华联集团的实际控制人逐渐发生了变化。具体的演变过程如下:


    从华联集团成立到 2005 年国务院国资委将其所持有的 12.09%股权划转给华
侨城集团之前,华联集团的隶属关系明确,一直由国家行政机关(纺织工业部、
中国纺织总会、中央企业工委、国务院国资委)行使管理权,包括董事会组建、
经营班子任命及审计、监察均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


    2005 年 4 月起,华侨城集团成为华联集团第一大股东。财务上仍然延续了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时的管理办法,例如华联集团定期向国资管理部门报送财务数
据等材料,接受国务院监事会的经济审计,华侨城集团合并华联集团财务报表等。
但在管理上进行了新的变革,主要是董事会组建、经营班子任命完全按照华联集
团章程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行使法规赋予的权力,董事会换届选举、经
营班子任命不再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2005 年,杭州锦江集团通过收购持有华联集团股权达到 20.89%,超过华侨
城集团成为华联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在当年换届的第五届董事会 8 名成员中,杭
州锦江集团和华侨城集团各占一席。


    2007 年,华联集团不再向华侨城集团及国有监管部门报送各类财务数据材
料,华侨城集团不再合并华联集团报表,国资监管机构也没有对华联集团实施定
期的经济审计。


    民营企业杭州锦江集团虽为第一大股东,但在董事会董事成员当中只占有一
个席位,没有对华联集团重大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时,杭州锦江集团也没有


                                        8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参与华联集团的日常管理运作,没有要求报送日常财务报表数据,未合并财务报
表,也未派员进行经济审计。


    从第五届董事会起,董炳根由华联集团全体股东共同推荐进入董事会并被选
为董事长,他不代表任一股东,对所有股东负责。华联集团经营班子由董事长提
名、董事会选聘,负责日常管理,对董事会负责。


    基于上述情况,华联集团认为,华联集团作为一家具有 32 年历史的有限责
任公司,在股权演变的过程中,现已形成了规范的、依法运作的经营管理模式,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日趋稳定、成熟。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
会负责,依照章程对集团重要事项行使决策权,经营层负责集团日常的经营管理。
华联集团现已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第一大股东持股仅为 20.89%,没有一
家股东能够对华联集团股东会、董事会以及日常运作具有绝对控制或影响力;华
联集团股东之间相互制衡比较明显。因此,华联集团目前只有第一大股东,没有
实际控制人。


    (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中冠股份主营业务为纺织印染相关业务。受 2007 年 3 月上市公司在深圳的
印染厂停产的影响,目前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五家子公司均已停止经营或者依靠
房产出租维持日常运作。同时,由于上市公司拟以部分机器设备投资南京东亚纺
织印染有限公司的计划没有完成,致使公司自停产整顿以来部分资产长期处于闲
置状态,2013 年上市公司处置了所有纺织印染机器设备,目前上市公司已不具
备纺织印染加工能力,盈利能力持续走弱。


    (五)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
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8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日期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额                                        18,441.89             17,050.28           17,200.26

负债总额                                         5,489.44               4,592.11           5,452.37

所有者权益                                      12,952.45             12,458.17           11,747.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126.67             12,632.01           11,885.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78                  0.75                0.70
(元)
资产负债率(%)(合并)                                29.77                 26.93            31.70


    2、利润表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101.54                   2,699.90              1,109.57

营业成本                                  1,638.12                     946.10                541.34

营业利润                                   343.40                      844.56                 26.42

利润总额                                   474.09                    1,023.45                -28.92

净利润                                     428.72                      784.99                -24.73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29.09                      821.48                -24.73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0.05                  0.00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20               170.86           -38.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70           2,071.31             -66.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1.40             -1,012.44             -12.6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13.63               -102.16           -0.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8.87              1,127.56            -117.21


    (六)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8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七)最近三年守法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陈略等 17 名神州长城股
东,合计持有神州长城 100%股权。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                   陈略                                 38,500,000              54.8933

  2              上海金融发展                               5,591,704               7.9726

  3                  何飞燕                                 4,016,067               5.7261

  4                 恒泰九鼎                                2,809,070               4.0052

  5                 海汇合赢                                2,795,852               3.9863

  6                 江西泰豪                                2,329,877               3.3219

  7                 元泰九鼎                                2,326,276               3.3168

  8                 钟山九鼎                                2,103,010               2.9985

  9                 嘉禾九鼎                                2,088,606               2.9779

  10                鑫和泰达                                1,863,933               2.6576

  11                 吴晨曦                                 1,397,926               1.9932

  12                砻佰汇润                                1,397,926               1.9932

  13                 朱丽筠                                   931,951               1.3288

  14              七匹狼晟联                                  931,951               1.3288

  15                 冯任懿                                   465,975               0.6644


                                           8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6                   嘉源启航                                     465,975            0.6644

  17                     何森                                       120,000            0.1711

                 合    计                                         70,136,099           100.00


       1、陈略


       (1)基本情况


姓名:                            陈略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82119700405****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凤凰南路****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石门村路二号

通讯方式:                        010-8795928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期间                工作单位                  任职情况          是否持有该单位股份

 2001 年 10 月至今           神州长城            执行董事、董事长                是
                        神州长城投资(北
 2014 年 4 月至今                                执行董事、经理                  是
                          京)有限公司
 2007 年 11 月至今          神州长城设计               执行董事                  否

 2011 年 2 月至今            神州沈阳                    监事                    否
2006 年 6 月至 2014
                             长城建业                   董事长                   否
       年9月
2007 年 12 月至 2014
                             长城建业                   总经理                   否
       年9月
2011 年 5 月至 2014     神州长城建设工程
                                                         监事                    否
       年9月            (辽宁)有限公司

    注:陈略曾持有长城建业的控股权,已于 2013 年 10 月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


                                                 8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略除持有神州长城 54.89%的股权以外,其他对
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
 1       神州长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99.00%
                                                       询、经济贸易咨询

       2、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春晓路 289 号张江大厦 201 室 B 座

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春晓路 289 号张江大厦 201 室 B 座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吕厚军)

注册号:                310000000103681

税务登记证号:          国税沪字 310115570846964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57084696-4
                        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
经营范围:
                        许可证件经营]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30 日


       (2)历史沿革


       ① 2011 年 3 月,设立


       上海金融发展系由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苏沙钢集团有限
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横店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苏
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银易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南通金优投资中心(有


                                             9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限合伙)于 2011 年 3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770,000 万元。
2011 年 3 月,上海市工商局向上海金融发展核发了注册号为 31000000010368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海金融发展设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其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1,000.00         1.42%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0       25.97%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19.4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12.99%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12.99%

    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6.49%

      上海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9,000.00         5.0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3.90%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3.90%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3.90%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30%

        山西银易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30%

    南通金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30%

                        合计                                  770,000.00      100.00%


    ② 2011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


    2011 年 12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上海宝
投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对上海金融发展作为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额 100,000 万
元与 10,000 万元,上海金融发展注册资本由 770,000 万元增加为 880,000 万元。
上海金融发展已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9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1,000.00         1.25%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0       22.73%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17.0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11.36%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11.3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11.36%

    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5.68%

      上海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9,000.00         4.4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3.41%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3.41%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3.41%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14%

        山西银易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14%

    南通金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14%

        上海宝投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14%

                        合计                                  880,000.00      100.00%


    ③ 2012 年 12 月,份额转让与第二次增资


    2012 年 12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与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将其各自持有的合伙企业 35,000 万元与
30,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上海恒富三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宝
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增加认缴出资额 10,000 万元;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额 10,000 万元。本次份额转让及增资后,
上海金融发展注册资本由 880,000 万元增加为 900,000 万元,上海金融发展已就
上述份额转让及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9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万元)          比例

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1,000.00         1.22%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0       22.22%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16.6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11.1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11.11%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5,000.00         7.22%

  上海恒富三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5,000.00         7.22%

  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5.56%

    上海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9,000.00         4.3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3.33%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3.33%

      宝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2.22%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11%

      山西银易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11%

  南通金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11%

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11%

                      合计                                  900,000.00      100.00%


  (3)控制关系


  ① 上海金融发展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金融发展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9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吕厚军           范寅      陆风雷     高立新       郑群         孙欣       肖华         吉冬梅


        20.20%      11.40%     11.40%      11.40%       11.40%     11.40%        11.40%       11.40%



                                                                                     上海远见投资管理              王培刚等 35 名
                                                                                     有限公司(GP)                    自然人


       12.63%       8.97%      7.59%       6.49%         7.01%     5.36%         1.38%             0.91%                        49.66%



                                                                                                                                   国
  上                上                     上                                                     南                       上      创
  海                海                     海      上       江        中                          通       全              海      开
  远         江     国   华          横    张      海       苏        国        远       山       金       国    宝        恒      元
  见         苏     际   泰          店    江      城       洋        泛        东       西       优       社    投        富      股
  投         沙     集   证          集    浩      投       河        海        控       银       投       会    实        三      权
伙资         钢     团   券          团    成      资       酒        控        股       易       资             业        川
)管                                                                                                       保                      投
(           集     资   股          控    创      产       厂        股        集       投       中       障    集        股      资
  理         团     产   份          股    业      经       股        集        团       资       心             团        权
GP




                                                                                                           基                      基
)中         有     管   有          有    投      营       份        团        有       有       (       金    有        投      金
  心         限     理   限          限    资      有       有        有        限       限       有       理    限        资      (
  (         公     有   公          公    有      限       限        限        公       公       限       事    公        有      有
  有         司     限   司          司    限      公       公        公        司       司       合       会    司        限      限
  限                公                     公      司       司        司                          伙                       公      合
  合                司                     司                                                     )                       司      伙
                                                                                                                                   )
     1.22%    22.22% 16.67% 11.11% 7.22%     5.56%      4.33% 3.33%     3.33%    1.11%    1.11%    1.11%    11.11% 2.22%    7.22% 1.11%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A、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合伙性质                        出资比例

             1                 上海远见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0.91%

             2                 吕厚军等 42 名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99.09%

                                             合计                                                               100.00%


             注: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远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远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自然人吕厚军,其业务层面的主要执行负责人为自


                                                                   9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然人吕厚军。根据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无实际控制人。


     B、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沈文荣                                 29.32%

     2           张家港保税区兴恒得贸易有限公司                       29.10%

     3         张家港保税区润源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                     17.37%

     4                          龚盛                                   3.88%

     5                          刘俭                                   2.32%

     6                         陆锦祥                                  2.14%

     7                         贾祥瑢                                  1.44%

     8                         沈文明                                  1.43%

     9                         许林芳                                  1.23%

    10                         葛向前                                  1.06%

    11                          陈瑛                                   1.02%

    12                         赵洪林                                  1.02%

    13                         包仲若                                  0.92%

    14                         杨石林                                  0.92%

    15                         吴永华                                  0.82%

    16                         吴治中                                  0.62%

    17                          钱正                                   0.46%

    18                         黄伯民                                  0.42%

    19                          马毅                                   0.36%

    20                         何春生                                  0.36%

    21                         季永新                                  0.36%

    22                         彭永法                                  0.25%



                                          9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3                           潘慧忠                                0.25%

    24                           周善良                                0.24%

    25                           黄永林                                0.24%

    26                           李新仁                                0.19%

    27                           殷荣泉                                0.19%

    28                           褚佳荣                                0.18%

    29                           刘培兴                                0.18%

    30                           陈少慧                                0.17%

    31                           王启炯                                0.17%

    32                           杀星祥                                0.17%

    33                           夏鹤良                                0.17%

    34                           陈刚                                  0.17%

    35                           尉国                                  0.17%

    36                           王卫东                                0.17%

    37                           丁荣兴                                0.16%

    38                           朱新安                                0.16%

    39                           何云千                                0.15%

                       合   计                                       100.00%


   注:自然人沈文荣直接持有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9.3237%的股权,通过控制张家港保

税区润源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17.3670%的股权,合计持有

46.6907%的股权,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B、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合   计                                       100.00%




                                          9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注: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故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


    C、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4.42%

     2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8.49%

     3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05%

     4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25%

     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5.04%

     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4%

     7             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8%

     8                    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1.95%

     9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89%

    10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1.15%

    11                  其他小股东及公众股东                           40.04%

                        合   计                                       100.00%


    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大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

股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江苏省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故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江

苏省国资委。


    D、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70.00%



                                           9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                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                           30.00%

                      合   计                                       100.00%


   注: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与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均为横店集团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企业,因此,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横店集团劳动群众集体。


    E、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   计                                       100.00%


   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浦东新区国资委,因此,上

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浦东新区国资委。


    F、上海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100.00%

                      合   计                                       100.00%


   注: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为上海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上海城投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


    G、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34.16%


                                         9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                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11.06%

     3                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10.38%

     4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9.67%

     5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8.16%

     6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4.40%

     7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 中国基金                       2.08%

     8                           杨廷栋                                1.06%

     9                           张雨柏                                0.73%

    10            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0.70%

    11                 其他小股东及公众股东                           17.60%

                       合   计                                       100.00%


   注:根据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露的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江苏洋河酒厂股份

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宿迁市国资委。


    H、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泛海集团有限公司                             96.70%

     2                   泛海控股有限公司                              3.30%

                       合   计                                      100.0000%


   注: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卢

志强通过泛海集团有限公司与泛海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因此,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


    I、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9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蒋锡培                              60.80%

       2                         张希兰                              10.00%

       3                         蒋华君                               8.20%

       4                         蒋国建                               7.92%

       5                         王宝清                               6.67%

       6                         杜剑平                               3.00%

       7                         蒋岳培                               2.00%

       8                         杨忠                                 1.41%

                      合    计                                      100.00%


   J、山西银易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山西银易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梁文珍                              20.00%

       2                         梁皓                                20.00%

       3                         梁静                                20.00%

       4                         梁娟                                20.00%

       5                         梁万航                              20.00%

                      合    计                                      100.00%


   K、南通金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南通金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各合伙人及其出资
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合伙性质               出资比例

   1                顾烨波                      普通合伙人               5.00%

   2                 高敏                       有限合伙人              40.00%

   3                徐康宁                      有限合伙人              23.00%


                                          10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4                 高晔                        有限合伙人                23.00%

   5                 柴艳                        有限合伙人                 8.00%

   6                高春和                       有限合伙人                 1.00%

                           合    计                                        100.00%


    L、宝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宝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林茂强                                  90.00%

       2                         孙义德                                  10.00%

                      合    计                                       100.00%


    M、上海恒富三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恒富三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珠海富澳电子有限公司                               50.00%

       2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

       3                         顾增才                                  10.00%

                      合    计                                       100.00%


   注:孙浩、孙健各持有珠海富澳电子有限公司 50%的股权,因此,上海恒富三川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孙浩、孙健。


    N、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各合伙人及其
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比例


                                           10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             国开开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2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39.00%

   3                    苏州创业投资集团                    有限合伙人          11.00%

   4              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

   5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00%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
   6                                                        有限合伙人          11.00%
                             司
   7                 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00%

   8              江苏雨润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

   9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

   10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

   11               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

                                 合   计                                       100.00%


   注:国开开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国开金融有

限责任公司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财政部,因此,国创开元股

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财政部。


       ② 上海金融发展的普通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上海金融发展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远
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远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远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自然人吕厚军,其业务层面的主要执行负责
人为自然人吕厚军。根据上海金融发展的股权结构,上海金融发展无实际控制人。


       (4)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上海金融发展近三年的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


       (5)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金融发展未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10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①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630,137.35              612,721.90               493,442.82

负债合计                             11,180.88                7,771.32               10,768.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8,956.47              604,950.59               482,673.89


    ②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0,949.97                9,821.66                4,014.72

营业利润                                680.45               -8,822.25              -13,549.71

利润总额                                680.45               -8,822.25              -13,549.71

净利润                                  680.45               -8,822.25              -13,549.71


    (6)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神州长城 7.97%的股权以外,上海金融发展
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所属行                                                                   持股比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控制关系
  业                                                                       例
 能源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润滑油          16.00%        参股

 能源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锂离子电池           0.80%        参股

 制造           江苏铁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玻璃            8.18%        参股
           内蒙古塞飞亚农业科技发展股份
 农业                                               畜禽养殖加工          2.00%        参股
                     有限公司
 化工           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精细化工            7.66%        参股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
 制造                                                  紧固件            16.89%        参股
                         司
 建筑      港海(天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海港疏浚           10.00%        参股



                                              10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制造           扬州日精电子有限公司                 薄膜电容器        26.27%       参股

服装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女装            8.15%       参股
                                             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
金融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0.78%       参股
                                                   网络
服务           正阳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商品贸易         62.50%       控股

金融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2.46%       参股

服务         宝蓝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物业经营与管理        7.69%       参股

通信           南京华脉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网络设备       16.23%       参股
         煜丰格林文化创意(北京)有限公      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
服务                                                                  49.00%       参股
                       司                          咨询
                                             可可制品的生产、销
食品     无锡华东可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6.99%       参股
                                                     售
制造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柔性印制电路板      12.12%       参股

通信     上海鸣啸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智能交通信息系统     17.67%       参股

建筑         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园林建设         16.70%       参股

通信      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移动短信服务        8.27%       参股
                                             光学组件的研发、生
制造         博昱科技(丹阳)有限公司                                 18.00%       参股
                                                     产
金融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           10.53%       参股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
食品                                             白酒生产以及销售      2.98%       参股
                     任公司
医药     厦门北大之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医药            2.28%       参股

制造      深迪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电子元器件         5.25%       参股

制造      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锂电池隔膜        13.11%       参股


   3、何飞燕


   (1)何飞燕基本情况


姓名:                       何飞燕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80319721006****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

                                           10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石门村路二号

通讯方式:                     010-8795928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期间               工作单位              任职情况         是否持有该单位股份
                         神州长城投资(北
  2014 年 4 月至今                                   监事                    是
                           京)有限公司
     2001 年 10 月至
                             神州长城                监事                    是
      2014 年 6 月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何飞燕除持有神州长城 5.73%的股权以外,其他对
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
 1       神州长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1.00%
                                                        询、经济贸易咨询

       4、无锡恒泰九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无锡恒泰九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                无锡市惠山区永泰路 8-66 号(城铁惠山站区)

办公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6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嘉平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赵忠义)

注册号:                  320200000198138

税务登记证号:            苏地税字 32020058843030X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58843030-X
                          许可经营项目:无。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含国有资产);利用自有资金


                                             10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对外投资;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上述经营范围涉及
                      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7 日


    (2)历史沿革


    ① 2011 年 12 月,设立


    恒泰九鼎系由苏州嘉平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苏州恒翔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于 2011 年 12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66,000 万元。2011
年 12 月,江苏省无锡工商局向恒泰九鼎核发了注册号为 320200000198138 的合
伙企业营业执照。


    恒泰九鼎设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其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苏州嘉平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15.15%

      苏州恒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6,000.00       84.85%

                        合计                                   66,000.00      100.00%


    ② 2012 年 3 月,份额转让及增资


    2012 年 3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苏州嘉平九鼎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9,3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苏州昌华九鼎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苏州昌华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增加认缴出
资额 4,000 万元,增资后恒泰九鼎注册资本增加至 70,000 万元。嘉禾九鼎已就上
述份额转让及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苏州嘉平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700.00          1.00%

      苏州恒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6,000.00       80.00%


                                            10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苏州昌华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3,300.00           19.00%

                          合计                                  70,000.00          100.00%


  (3)控制关系


  ① 恒泰九鼎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恒泰九鼎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吴刚                 黄晓捷             吴强        蔡蕾               覃正宇

                  35%                25%               20%          10%                10%



                                     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
                                                     50.80%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9.2%
          0.8%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苏州盛润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苏州恒翔投资              苏州嘉平九鼎投资         苏州昌华九鼎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GP)       中心(有限合伙)

                        80.00%                       1.00%                        19.00%



                                               恒泰九鼎



  A、苏州恒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恒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孙伯荣                               95.00%

   2                              肖爱平                                  5.00%


                                              10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合   计                                      100.00%


    B、苏州昌华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昌华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各合伙人及其
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比例

   1          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23%

   2        嘉兴北斗星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9.38%

   3               浙江嘉州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2.35%

   4                         叶根培                     有限合伙人          12.35%

   5                         范佩明                     有限合伙人          12.35%

   6                         钱国荣                     有限合伙人          12.35%

                              合      计                                   100.00%


   注: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刚、黄晓捷、吴强、蔡蕾、

覃正宇,因此,苏州昌华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刚、黄晓捷、

吴强、蔡蕾、覃正宇。


    ② 恒泰九鼎的普通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恒泰九鼎的普通合伙人为苏州嘉平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吴刚、黄
晓捷、吴强、蔡蕾、覃正宇系苏州嘉平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
此恒泰九鼎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刚、黄晓捷、吴强、蔡蕾、覃正宇。

    (4)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恒泰九鼎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


    (5)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恒泰九鼎未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10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①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68,407.23             52,612.52                   42,789.69

负债合计                                120.74                   120.7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286.49             52,491.79                   42,789.69


       ②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1,146.77                  440.43                    211.11

利润总额                               1,146.77                  440.43                    211.11

净利润                                 1,146.77                  440.43                    211.11


       (6)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神州长城 4.01%的股权以外,恒泰九鼎对外
投资情况如下:


所属行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控制关系
  业

 制造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卫浴产品              2.27%          参股

           深圳市网印巨星机电设备有限公
 新兴                                                高端装备              7.69%          参股
                           司
公共事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石油天然气             4.82%          参股
  业

 消费           上海三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先进制造              8.00%          参股

 机械           辽宁天安矿山科技有限公司             煤矿机械              2.96%          参股

 制造            义望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钢铁行业              3.70%          参股




                                              10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5、佛山海汇合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佛山海汇合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82 区灯湖西路 20 号保利洲际酒店 16 楼之
经营场所:
                          二
办公地点:                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 191 号 A1 栋 1001-10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明智

注册号:                  440600000026644

税务登记证号:            粤地税字 440605582965362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58296536-2
                          创业投资,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经营范围:
                          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                2011 年 9 月 28 日


       (2)历史沿革


    ① 2011 年 9 月,设立


       海汇合赢系由自然人李明智、渠天盛、杨建康、丁海、李俊于 2011 年 9 月
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2011 年 9 月,佛山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向海汇合赢核发了注册号为 440600000026644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
照。


       海汇合赢设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其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李明智                          普通合伙人        900.00         9.00%

                 杨建康                          有限合伙人       3,000.00       30.00%

                  李俊                           有限合伙人       3,000.00       30.00%

                 渠天盛                          有限合伙人       2,700.00       27.00%



                                               11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丁海                    有限合伙人              400.00          4.00%

                         合计                                10,000.00        100.00%


    ② 2013 年 12 月,份额转让


    2013 年 12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李明智将其持有的合伙
企业 6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有限合伙人丁海。海汇合赢已就上述份额转让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李明智                      普通合伙人              300.00          3.00%

              杨建康                      有限合伙人          3,000.00            30.00%

                  李俊                    有限合伙人          3,000.00            30.00%

              渠天盛                      有限合伙人          2,700.00            27.00%

                  丁海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3)控制关系


    ① 海汇合赢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海汇合赢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李明智(GP)           李俊         杨建康            渠天盛            丁海


          3.00%              30.00%           30.00%         27.00%          10.00%




                      佛山海汇合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② 海汇合赢普通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海汇合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自然人李明智,因此,海汇合赢实际控制人为
自然人李明智。

    (4)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海汇合赢最近三年主要业务为投资业务。


    (5)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海汇合赢未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①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6,328.89                6,074.07               5,986.89

负债合计                                60.0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68.89                6,074.07               5,986.89


    ②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105.18                 -112.81                 -50.57

利润总额                              194.82                     87.17               -50.57

净利润                                194.82                     87.17               -50.57


    (6)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神州长城 3.99%的股权以外,海汇合赢对外
投资情况如下:

                                            11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所属行业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控制关系

  建筑       深圳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        6.67%         参股


    6、江西泰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江西泰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林荫东路 101 号

办公地点: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林荫东路 10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自强)

注册号:               360600310000063

税务登记证号:         鹰直地税证字 360601571190012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57119001-2

经营范围:             项目咨询、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13 日


    (2)历史沿革


    ① 2011 年 4 月,设立


    江西泰豪系由泰豪(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姚小军等 36 名自然人于 2011 年 4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
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2011 年 4 月,鹰潭市工商局向江西泰豪核发了注
册号为 360600310000063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江西泰豪设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其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泰豪(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0         2.00%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


                                            11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0          2.50%

       姚小军                      有限合伙人          1,200.00        12.00%

       李建平                      有限合伙人          1,010.00        10.10%

        刘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鄢剑钢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涂锦南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严国栋                      有限合伙人           300.00          3.00%

       彭金林                      有限合伙人           220.00          2.20%

       何春华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邓赣穗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熊玉芳                      有限合伙人           70.00           0.70%

        刘斌                       有限合伙人           70.00           0.70%

       曾丽萍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闵耀金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周玉兰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陈婷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周忠宇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王智毅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朱贞菊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彭丽华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李中洋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肖伟明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罗阳松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徐峥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曾嵘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谢顺兴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龙润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周光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陈小玉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11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陈健颖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黄晰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曾海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肖荔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唐娟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朱磊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唐文卿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沈彤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合计                                  10,000.00       100.00%


    ② 2012 年 2 月,第一次份额转让


    2012 年 2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邓赣穗将其持有的合伙
企业 2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涂苏昭,原有限合伙人邓赣穗退伙;有
限合伙人刘斌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7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彭艳玲,
原有限合伙人刘斌退伙;有限合伙人王智毅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50 万元的认缴
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王智强,原有限合伙人王智毅退伙;有限合伙人曾海将其持
有的合伙企业 5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廖智艺,原有限合伙人曾海退
伙。江西泰豪已就上述份额转让及合伙人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泰豪(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0          2.00%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

       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0          2.50%

              姚小军                      有限合伙人          1,200.00        12.00%

              李建平                      有限合伙人          1,010.00        10.10%

               刘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鄢剑钢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涂锦南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11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严国栋                       有限合伙人           300.00          3.00%

 彭金林                       有限合伙人           220.00          2.20%

 何春华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涂苏昭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熊玉芳                       有限合伙人           70.00           0.70%

 彭艳玲                       有限合伙人           70.00           0.70%

 曾丽萍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闵耀金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周玉兰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陈婷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周忠宇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王智强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朱贞菊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彭丽华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李中洋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肖伟明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罗阳松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徐峥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曾嵘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谢顺兴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龙润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周光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陈小玉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陈健颖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黄晰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廖智艺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肖荔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唐娟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朱磊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11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唐文卿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沈彤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合计                                  10,000.00       100.00%


    ③ 2014 年 5 月,第二次份额转让


    2014 年 5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姚小军将其持有的合伙
企业 1,2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胡青,原有限合伙人姚小军退伙。江
西泰豪已就上述份额转让及合伙人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0          2.00%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

        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0          2.50%

                胡青                       有限合伙人          1,200.00        12.00%

               李建平                      有限合伙人          1,010.00        10.10%

                刘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鄢剑钢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涂锦南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严国栋                      有限合伙人           300.00          3.00%

               彭金林                      有限合伙人           220.00          2.20%

               何春华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涂苏昭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熊玉芳                      有限合伙人           70.00           0.70%

               彭艳玲                      有限合伙人           70.00           0.70%

               曾丽萍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闵耀金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周玉兰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陈婷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11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周忠宇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王智强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朱贞菊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彭丽华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李中洋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肖伟明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罗阳松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徐峥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曾嵘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谢顺兴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龙润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周光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陈小玉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陈健颖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黄晰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廖智艺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肖荔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唐娟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朱磊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唐文卿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沈彤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合计                                  10,000.00       100.00%

注:泰豪(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

泰豪已于 2012 年 12 月就上述更名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④ 2014 年 7 月,第三次份额转让


    2014 年 7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黄晰将其持有的合伙企
业 5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曾丽莉,原有限合伙人黄晰退伙;有限合
伙人胡青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1,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刘强。江西


                                          11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泰豪已就上述份额转让及合伙人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泰豪(上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0          2.00%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

       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0          2.50%

               刘强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

              李建平                      有限合伙人          1,010.00        10.10%

              鄢剑钢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涂锦南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严国栋                      有限合伙人           300.00          3.00%

              彭金林                      有限合伙人           220.00          2.20%

               胡青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何春华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涂苏昭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熊玉芳                      有限合伙人           70.00           0.70%

              彭艳玲                      有限合伙人           70.00           0.70%

              曾丽萍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闵耀金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周玉兰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陈婷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周忠宇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王智强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朱贞菊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彭丽华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李中洋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肖伟明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罗阳松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11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徐峥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曾嵘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谢顺兴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龙润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周光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陈小玉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陈健颖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曾丽莉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廖智艺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肖荔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唐娟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朱磊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唐文卿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沈彤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合计                                  10,000.00       100.00%


    ⑤ 2014 年 9 月,第四次份额转让


    2014 年 9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胡青将其持有的合伙企
业 15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有限合伙人刘强。江西泰豪已就上述份额转让及
合伙人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泰豪(上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0          2.00%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

       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0          2.50%

               刘强                       有限合伙人          2,150.00        21.50%

              李建平                      有限合伙人          1,010.00        10.10%

              鄢剑钢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12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涂锦南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严国栋                       有限合伙人           300.00          3.00%

 彭金林                       有限合伙人           220.00          2.20%

 何春华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涂苏昭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熊玉芳                       有限合伙人           70.00           0.70%

 彭艳玲                       有限合伙人           70.00           0.70%

 曾丽萍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闵耀金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周玉兰                       有限合伙人           60.00           0.60%

  胡青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陈婷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周忠宇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王智强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朱贞菊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彭丽华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李中洋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肖伟明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罗阳松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徐峥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曾嵘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谢顺兴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龙润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周光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陈小玉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陈健颖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曾丽莉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廖智艺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肖荔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12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唐娟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朱磊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唐文卿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沈彤                               有限合伙人              50.00              0.50%

                          合计                                           10,000.00        100.00%


   (3)控制关系


   ① 江西泰豪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西泰豪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孔祥川等 10 名自然人               黄代放                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

          32.40%                          47.60%                         20.00%



 李自强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20.00%                      80.00%                         33.33%



                 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                南昌创业投                 刘强等 36
                   理有限公司(GP)                    资有限公司                 名自然人


                                 2.00%              20.00%      2.50%                  75.50%




                       江西泰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A、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南昌市科学      南昌市工业
曾德峰      徐兰       孙春云         器材公司        技术研究院
   0.06%       0.06%        99.88%          43.61%           56.39%



       南昌市新蓝天房地产            南昌市科技投资      泰豪集团有         泰豪科技股
           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有限公司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25%                         16.67%              33.33%              25%



                                      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B、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黄代放                                  47.60%

   2                    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                               20.00%

   3                             孔祥川                                   6.40%

   4                              李华                                    6.40%

   5                             涂彦斌                                   5.60%

   6                              毛勇                                    2.60%

   7                             饶兰秀                                   2.40%

   8                             万晓民                                   2.40%

   9                             邵建生                                   2.40%

   10                            邹映明                                   1.60%


                                            12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1                           李春生                                1.60%

    12                           杨剑                                  1.00%

                       合   计                                       100.00%


    C、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67%

     2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18.84%

     3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1.80%

     4                           陶勇                                  0.75%

     5                           李济杉                                0.60%

     6                           李富海                                0.50%

     7                           黄代放                                0.40%

     8                 启东滨海建设有限公司                            0.39%

     9                           杨蓉                                  0.30%

    10                           王爱琴                                0.25%

    11                 其他小股东及公众股东                           55.50%

                       合   计                                       100.00%


   注:根据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露的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无实际控制人。


    ② 江西泰豪普通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江西泰豪的普通合伙人为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豪(上海)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第
一大股东为自然人黄代放,因此,江西泰豪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黄代放。

    (4)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12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江西泰豪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


    (5)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江西泰豪未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①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9,722.37                9,848.03                 9,838.66

负债合计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9,722.37                9,848.03                 9,838.66


    ②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125.67                    6.83                -153.15

利润总额                              -125.67                    9.37                -153.15

净利润                                -125.67                    9.37                -153.15


    (6)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神州长城 3.32%的股权以外,江西泰豪对外
投资情况如下:


                                                                             持股       控制
所属行业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比例       关系
                                                       发电厂生产过程监
节能环保        北京光耀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50%      参股
                                                       控与烟气排放控制
                                                       钢铁企业产品开发
冶金行业        沈阳东大冶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7%      参股
                                                         整体解决方案



                                            12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土工行业         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土工合成材料产品    4.55%     参股

工程机械      山东天工岩土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采掘机械       1.88%     参股


    7、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             烟台开发区长江路 290 号公路大厦 1 号楼 512 房间

办公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6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康青山)

注册号:               370635300004513

税务登记证号:         鲁地税烟字 370602596566020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59656602-0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
经营范围:
                       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2 年 05 月 14 日


    (2)历史沿革


    ① 2012 年 5 月,设立


    元泰九鼎系由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安徽聚宝盈投资有限公司与龚雷
海等 8 名自然人于 2012 年 5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20,100
万元。2012 年 5 月,烟台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向元泰九鼎核发了注册号为
370635300004513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元泰九鼎设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其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50%

                                             12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龚雷海                      有限合伙人          8,000.00        39.80%

                康路                       有限合伙人          5,000.00        24.88%

       安徽聚宝盈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郎一亮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娄鹏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李睿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丁式平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黄涛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江月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合计                                  20,100.00       100.00%


    ② 2014 年 2 月,第一次份额转让


    2014 年 2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龚雷海将其持有的合伙
企业 8,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有
限合伙人龚雷海退伙;有限合伙人康路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5,000 万元的认缴出
资额转让给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合伙人康路退伙;有限
合伙人丁式平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1,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同创九鼎
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合伙人丁式平退伙;有限合伙人黄涛将其持有的
合伙企业 5,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原有限合伙人黄涛退伙。元泰九鼎已就上述份额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50%

  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74.63%

       安徽聚宝盈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郎一亮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娄鹏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李睿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12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江月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合计                                  20,100.00       100.00%


    ③ 2014 年 8 月,第二次份额转让


    2014 年 2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安徽聚宝盈投资有限公
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1,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原有限合伙人安徽聚宝盈投资有限公司退伙;有限合伙人娄鹏将其
持有的合伙企业 1,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原有限合伙人娄鹏退伙;有限合伙人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1,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原有限合伙人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退伙。元泰九鼎已
就上述份额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50%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7,000.00        84.58%

               郎一亮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李睿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江月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98%

                        合计                                  20,100.00       100.00%


    (3)控制关系


    ① 元泰九鼎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元泰九鼎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12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吴刚             黄晓捷              吴强           蔡蕾                覃正宇

                   35%              25%               20%             10%                 10%



                                    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
                                                    50.80%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9.2%
          0.8%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郎一亮       北京惠通九鼎投       江月       李睿
                                          资有限公司(GP)

          84.58%                  4.98%             0.50%         4.98%     4.98%



                                             元泰九鼎



    ② 元泰九鼎普通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元泰九鼎的普通合伙人为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吴刚、黄晓捷、
吴强、蔡蕾、覃正宇系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元泰九鼎
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刚、黄晓捷、吴强、蔡蕾、覃正宇。


    (4)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元泰九鼎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


    (5)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元泰九鼎未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①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12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资产合计                              40,410.14              21,520.76                    17,331.06

负债合计                                 352.35                     21.27                    135.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057.80              21,499.49                    17,195.25


    ②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282.14                   -530.81                   -392.31

利润总额                                -282.14                   -530.81                   -392.31

净利润                                  -282.14                   -530.81                   -392.31


    (6)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神州长城 3.32%的股权以外,元泰九鼎对外
投资情况如下:


所属行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控制关系
  业
 能源             喀什火炬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运营              2.40%          参股

 农业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制剂              0.91%          参股
公共事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石油天然气              1.97%          参股
  业
新材料     湖南南方搏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复合材料              5.03%          参股

 机械      北京紫竹慧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租赁            2.71%          参股
           书香门地(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建筑                                                  家居建材              6.15%          参股
                           司


    8、苏州天瑶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苏州天瑶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6 幢 1105 室

办公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6 幢 110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赵忠义)

注册号:                  320594000190128

税务登记证号:            苏地税字 321700572591125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57259112-5
                          许可经营项目:无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11 日


    (2)历史沿革


    ① 2011 年 3 月,设立


    钟山九鼎系由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赵海波等 37 个自然人
于 2011 年 3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9,575 万元。2011 年 4
月,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局向钟山九鼎核发了注册号为 320594000190128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钟山九鼎设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其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95.00        1.00%

                 赵海波                          有限合伙人       1,500.00       7.66%

                 杨小平                          有限合伙人       1,310.00       6.69%

                 刘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11%

                 钱纪发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11%

                 朱朝平                          有限合伙人        800.00        4.09%

                 胡巧珍                          有限合伙人        600.00        3.07%

                 郭建平                          有限合伙人        600.00        3.07%

                 吴昌生                          有限合伙人        600.00        3.07%


                                               13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陈月华                       有限合伙人           600.00          3.07%

 耿秀梅                       有限合伙人           500.00          2.55%

  刘静                        有限合伙人           500.00          2.55%

  童勇                        有限合伙人           500.00          2.55%

 吴锦芹                       有限合伙人           460.00          2.35%

  张红                        有限合伙人           410.00          2.09%

 王尧民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阚雷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刘蔚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季文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李悦明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毛燕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阎鸿波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赵继龙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赵文俊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倪芳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吕珏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刘天平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黄良胜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朱云峰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景鸣皋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徐敏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孟阳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杨美菊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袁允芳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陶声荣                       有限合伙人           900.00          4.60%

  倪宋                        有限合伙人           800.00          4.09%

 孙丽芳                       有限合伙人           800.00          4.09%

 朱建平                       有限合伙人           800.00          4.09%



                            13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合计                                  19,575.00       100.00%


    ② 2011 年 12 月,份额转让及合伙人退伙


    2011 年 12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耿秀梅退伙,有限合伙
人耿秀梅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500 万元认缴出资额中的 100 万转让给自然人赵海
波,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500 万元认缴出资额中的 200 万转让给自然人朱朝平,
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500 万元认缴出资额中的 200 万转让给自然人杨小平。钟山
九鼎已就上述份额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95.00          1.00%

               赵海波                      有限合伙人          1,600.00         8.17%

               杨小平                      有限合伙人          1,510.00         7.71%

               刘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11%

               钱纪发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11%

               朱朝平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11%

               胡巧珍                      有限合伙人           600.00          3.07%

               郭建平                      有限合伙人           600.00          3.07%

               吴昌生                      有限合伙人           600.00          3.07%

               陈月华                      有限合伙人           600.00          3.07%

               刘静                        有限合伙人           500.00          2.55%

               童勇                        有限合伙人           500.00          2.55%

               吴锦芹                      有限合伙人           460.00          2.35%

               张红                        有限合伙人           410.00          2.09%

               王尧民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阚雷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刘蔚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季文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13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李悦明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毛燕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阎鸿波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赵继龙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赵文俊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倪芳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吕珏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刘天平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黄良胜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朱云峰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景鸣皋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徐敏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孟阳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杨美菊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袁允芳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3%

         陶声荣                       有限合伙人           900.00          4.60%

          倪宋                        有限合伙人           800.00          4.09%

         孙丽芳                       有限合伙人           800.00          4.09%

         朱建平                       有限合伙人           800.00          4.09%

                   合计                                  19,575.00       100.00%


(3)控制关系


① 钟山九鼎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钟山九鼎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13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吴刚              黄晓捷             吴强                  蔡蕾              覃正宇

                35%             25%                   20%              10%               10%



                                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
                                                  50.80%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            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2%
         0.8%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
                                    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               赵海波等 36
                                    心(有限合伙)(GP)               个自然人

                                                  1.00%                      99.00%



                                          钟山九鼎



    ② 钟山九鼎普通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钟山九鼎普通合伙人为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自然人吴刚、
黄晓捷、吴强、蔡蕾、覃正宇系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
人,因此钟山九鼎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刚、黄晓捷、吴强、蔡蕾、覃正宇。


    (4)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钟山九鼎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


    (5)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钟山九鼎未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①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13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资产合计                              43,611.51               28,026.89                 28,410.29

负债合计                                   1.5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609.92               28,026.89                 28,410.29


    ②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396.75                -424.53                   -424.53

利润总额                                 -396.75                -424.53                   -424.53

净利润                                   -396.75                -424.53                   -424.53


    (6)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神州长城 3.00%的股权以外,钟山九鼎对外
投资情况如下:


所属行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控制关系
  业
 矿业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能源                0.53%          参股

 化工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化工                1.69%          参股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
 制造                                                  制造                6.25%          参股
                       限公司

    9、嘉兴嘉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嘉兴嘉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嘉兴市中环南路与富润路交叉口北幢商办综合楼(富润路 101 号 502
 经营场所:
                          室)
                          嘉兴市中环南路与富润路交叉口北幢商办综合楼(富润路 101 号 502
 办公地点:
                          室)


                                               13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鸿仁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康青山)

注册号:             330400000014973

税务登记证号:       浙税联字 330401563324025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56332402-5
号: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10 月 12 日


    (2)历史沿革


    ① 2010 年 9 月,设立


    嘉禾九鼎系由嘉兴嘉源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钱国荣等 10 名自然人于
2010 年 9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22,000 万元。2010 年 10
月,嘉兴南湖区工商局向嘉禾九鼎核发了注册号为 330400000014973 的合伙企业
营业执照。


    嘉禾九鼎设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其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嘉兴嘉源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00          2.27%

                 钱国荣                      有限合伙人         3,300.00        15.00%

                 李蒙兴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3.64%

                 胡明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3.64%

                 李晨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3.64%

                 沈雪明                      有限合伙人         2,000.00         9.09%

                 何根弟                      有限合伙人         2,000.00         9.09%

                 范佩明                      有限合伙人         2,000.00         9.09%

                 蔡祥庆                      有限合伙人         1,100.00         5.00%

                 许上印                      有限合伙人         1,100.00         5.00%

                 裘晓芳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55%



                                           13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合计                                  22,000.00       100.00%


    ② 2010 年 11 月,第一次份额转让


    2010 年 11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李蒙兴将其持有的合伙
企业 3,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浙江嘉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蔡
祥庆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1,1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信源集团有限公司,有
限合伙人钱国荣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1,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有限合伙人
胡明。嘉禾九鼎已就上述份额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嘉兴嘉源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00          2.27%

               胡明                       有限合伙人          4,000.00        18.18%

       浙江嘉州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3.64%

               李晨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3.64%

              钱国荣                      有限合伙人          2,300.00        10.45%

              沈雪明                      有限合伙人          2,000.00         9.09%

              何根弟                      有限合伙人          2,000.00         9.09%

              范佩明                      有限合伙人          2,000.00         9.09%

         信源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00.00         5.00%

              许上印                      有限合伙人          1,100.00         5.00%

              裘晓芳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55%

                       合计                                  22,000.00       100.00%


    ③ 2012 年 2 月,第二次份额转让


    2012 年 2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嘉兴嘉源九鼎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5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苏州鸿仁九鼎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原普通合伙人嘉兴嘉源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伙;有限合伙


                                        13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人李晨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3,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中的 500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郁
新芳,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3,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中的 2,500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
李一,原有限合伙人李晨退伙。嘉禾九鼎已就上述份额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苏州鸿仁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500.00          2.27%

                胡明                       有限合伙人          4,000.00        18.18%

        浙江嘉州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3.64%

                李一                       有限合伙人          2,500.00        11.36%

               钱国荣                      有限合伙人          2,300.00        10.45%

               沈雪明                      有限合伙人          2,000.00         9.09%

               何根弟                      有限合伙人          2,000.00         9.09%

               范佩明                      有限合伙人          2,000.00         9.09%

          信源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00.00         5.00%

               许上印                      有限合伙人          1,100.00         5.00%

               裘晓芳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55%

               郁新芳                      有限合伙人            500            2.27%

                        合计                                  22,000.00       100.00%


    ④ 2013 年 12 月,第三次份额转让


    2013 年 12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李一将其持有的合伙企
业 2,500 万元认缴出资额中的 1,000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叶根培,将其持有的合伙
企业 2,500 万元认缴出资额中的 1,000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应平祥;有限合伙人裘
晓芳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1,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有限合伙人范佩明。嘉
禾九鼎已就上述份额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13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苏州鸿仁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500.00          2.27%

                胡明                        有限合伙人          4,000.00        18.18%

      浙江嘉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3.64%

               范佩明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3.64%

               钱国荣                       有限合伙人          2,300.00        10.45%

               沈雪明                       有限合伙人          2,000.00         9.09%

               何根弟                       有限合伙人          2,000.00         9.09%

          信源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00.00         5.00%

               许上印                       有限合伙人          1,100.00         5.00%

               叶根培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55%

               应平祥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55%

               郁新芳                       有限合伙人           500.00          2.27%

                李一                        有限合伙人           500.00          2.27%

                         合计                                  22,000.00       100.00%

    注:浙江嘉州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浙江嘉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禾九鼎已于 2013

年 12 月就上述更名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⑤ 2014 年 2 月,第四次份额转让


    2014 年 2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钱国荣将其持有的合伙
企业 2,3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
伙人钱国荣退伙;有限合伙人沈雪明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2,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
转让给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沈雪明退伙;有限合伙
人何根弟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2,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何根弟退伙;有限合伙人范佩明将其持有的合伙企
业 3,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
人范佩明退伙;有限合伙人许上印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1,1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
让给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许上印退伙;有限合伙人
叶根培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1,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

                                          14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叶根培退伙;有限合伙人应平祥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1,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应平祥退伙;有限合伙人李一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5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北
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李一退伙;有限合伙人郁新芳将
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5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有限合伙人郁新芳退伙;有限合伙人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
业,1,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源集
团有限公司退伙。嘉禾九鼎已就上述份额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苏州鸿仁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500.00          2.27%

  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4,500.00        65.91%

                 胡明                        有限合伙人          4,000.00        18.18%

      浙江嘉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3.64%

                          合计                                  22,000.00       100.00%


    ⑥ 2014 年 7 月,第五次份额转让


    2014 年 7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胡明退伙,有限合伙人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14,5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胡明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4,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
让给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禾九鼎已就上述份额转让办理了工
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苏州鸿仁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500.00          2.27%


                                           14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8,500.00         84.09%

     浙江嘉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3.64%

                        合计                                  22,000.00        100.00%


   (3)控制关系


   ① 嘉禾九鼎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禾九鼎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吴刚            黄晓捷              吴强            蔡蕾             覃正宇

                 35%            25%               20%              10%                 10%



                                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
                                                50.80%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9.2%
          0.8%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GP)               苏州和聚九鼎投
                                                                         资中心(有限合
                                                                               伙)
                                                 0.1%                               99.9%



                                    苏州鸿仁九鼎投资中心        浙江嘉洲控股集
                                      (有限合伙)(GP)          团有限公司

         84.09%                                 2.27%                      13.64%



                                         嘉禾九鼎



   A、浙江嘉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浙江嘉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4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李蒙兴                               50.00%

       2                           陈正华                               20.00%

       3                           沈年福                               20.00%

       4                           姚松良                               10.00%

                         合   计                                       100.00%


       B、苏州鸿仁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鸿仁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各合伙人及其
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比例

  1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0.10%

  2        苏州和聚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99.90%

                              合    计                                     100.00%


   注:苏州鸿仁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为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北

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刚、黄晓捷、吴强、蔡蕾、覃正宇,故苏

州鸿仁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刚、黄晓捷、吴强、蔡蕾、覃正

宇。


       ② 嘉禾九鼎普通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嘉禾九鼎的普通合伙人为苏州鸿仁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自然人吴刚、
黄晓捷、吴强、蔡蕾、覃正宇系苏州鸿仁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
人,因此嘉禾九鼎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刚、黄晓捷、吴强、蔡蕾、覃正宇。


       (4)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嘉禾九鼎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


       (5)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14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嘉禾九鼎未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①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43,909.91             30,379.85                 31,300.78

负债合计                                  15.66                    32.57                125.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894.25             30,347.27                 31,175.65


    ②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41.87               150.81                   449.52

利润总额                                   41.87               150.81                   449.52

净利润                                     41.87               150.81                   449.52


    (6)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神州长城 2.98%的股权以外,嘉禾九鼎对外
投资情况如下:


                                                                             持股比       控制
所属行业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例         关系

  新兴          广东东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线电视器材         9.29%        参股

  新兴            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空气净化器          2.00%        参股

  材料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炭黑制品制造         1.35%        参股

  材料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精细化工产品         4.91%        参股

                                                     新型高效酶制剂及其
  新兴             湖南尤特尔生化有限公司                                    4.50%        参股
                                                         它生化制品

  化工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3.15%        参股


                                               14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司                                制造


    10、北京鑫和泰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鑫和泰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富海中心 2 号楼 503 号
                          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德胜门外教场口北京机械自动化研究所 1 号楼
办公地点:
                          31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鑫和泰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                  110108013947858

税务登记证号:            京税证字 110108576931414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57693141-4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会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1 年 6 月 10 日


    (2)历史沿革


    ① 2011 年 6 月,设立


    鑫和泰达系由自然人殷志舜、李娜于 2011 年 6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
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2011 年 6 月,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向鑫和泰达核
发了注册号为 110108013947858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鑫和泰达设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其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殷志舜                          普通合伙人               50.00       50.00%

                 李娜                            有限合伙人               50.00       50.00%

                            合计                                          100.00      100.00%




                                               14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② 2011 年 8 月,合伙人变更与第一次增资


    2011 年 8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李娜退伙,北京鑫和泰
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自然人王博作为普通合伙人增资入伙,北京汇森东方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自然人屈敖、冯阳、江波、乔桑、郑燕平、王秀刚、陈
鹏、李玲芬作为有限合伙人增资入伙。增资后鑫和泰达的注册资本为 3,399 万元,
其中,北京鑫和泰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20 万元,自然人王博认缴出
资额 160 万元,北京汇森东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 689 万元,
自然人屈敖认缴出资额 2,000 万元,自然人冯阳认缴出资额 140 万元,自然人江
波认缴出资额 80 万元,自然人乔桑认缴出资额 80 万元,自然人郑燕平认缴出资
额 80 万元,自然人王秀刚认缴出资额 50 万元,自然人陈鹏认缴出资额 20 万元,
自然人李玲芬认缴出资额 20 万元。鑫和泰达已就上述增资及合伙人变更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殷志舜                       普通合伙人       50.00           1.47%

    北京鑫和泰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           0.59%

                 王博                         普通合伙人       160.00          4.71%

                 屈敖                         有限合伙人      2,000.00        58.84%

北京汇森东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689.00         20.27%

                 冯阳                         有限合伙人       140.00          4.12%

                 江波                         有限合伙人       90.00           2.65%

                 乔桑                         有限合伙人       80.00           2.35%

                 郑燕平                       有限合伙人       80.00           2.35%

                 王秀刚                       有限合伙人       50.00           1.47%

                 陈鹏                         有限合伙人       20.00           0.59%

                 李玲芬                       有限合伙人       20.00           0.59%

                          合计                                3,399.00       100.00%



                                        14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③ 2012 年 7 月,第二次增资


    2012 年 7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自然人李娜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
资额 53 万元,有限合伙人北京汇森东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增加认缴出
资额 425 万元,有限合伙人郑燕平增加认缴出资额 53 万元,增资后鑫和泰达的
注册资本为 3,930 万元。鑫和泰达已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殷志舜                         普通合伙人       50.00           1.27%

    北京鑫和泰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           0.51%

               王博                           普通合伙人       160.00          4.07%

               屈敖                           有限合伙人      2,425.00        61.70%

北京汇森东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689.00         17.53%

               冯阳                           有限合伙人       140.00          3.56%

               郑燕平                         有限合伙人       133.00          3.38%

               江波                           有限合伙人       90.00           2.29%

               乔桑                           有限合伙人       80.00           2.04%

               李娜                           有限合伙人       53.00           1.35%

               王秀刚                         有限合伙人       50.00           1.27%

               陈鹏                           有限合伙人       20.00           0.51%

               李玲芬                         有限合伙人       20.00           0.51%

                        合计                                  3,930.00       100.00%


    ④ 2013 年 9 月,合伙人变更及第三次增资


    2013 年 9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陈鹏、乔桑退伙,自然
人李忠新作为普通合伙人增资入伙,普通合伙人殷志舜、北京鑫和泰道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王博由普通合伙人变更为有限合伙人。本次增资后鑫和泰达的注册资
本为 5,631 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李忠新增加认缴出资额 11 万元,有限合伙


                                        14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人王博增加认缴出资额 105 万元,有限合伙人屈敖增加认缴出资额 1,685 万元。
鑫和泰达已就上述增资及合伙人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李忠新                         普通合伙人       11.00           0.20%

               殷志舜                         有限合伙人       50.00           0.89%

    北京鑫和泰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0.36%

                王博                          有限合伙人       265.00          4.71%

北京汇森东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689.00         12.24%

                屈敖                          有限合伙人      4,110.00        72.99%

                冯阳                          有限合伙人       140.00          2.49%

                江波                          有限合伙人       90.00           1.60%

               郑燕平                         有限合伙人       133.00          2.36%

               王秀刚                         有限合伙人       50.00           0.89%

               李玲芬                         有限合伙人       20.00           0.36%

                李娜                          有限合伙人       53.00           0.94%

                        合计                                  5,631.00       100.00%


    ⑤ 2014 年 4 月,合伙人变更及第四次增资


    2014 年 4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殷志舜、李玲芬、北京
汇森东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退伙,隗涛、赵强、杨冬、梁东兵、田春明
作为有限合伙人增资入伙。本次增资后鑫和泰达的注册资本为 7,860 万元,其中,
有限合伙人王博增加认缴出资额 60 万元,有限合伙人屈敖增加认缴出资额 1,900
万元,有限合伙人屈敖增加认缴出资额 1,685 万元,自然人隗涛新增认缴出资额
80 万元,自然人赵强新增认缴出资额 39 万元,自然人杨冬新增认缴出资额 50
万元,自然人梁东兵新增认缴出资额 100 万元,自然人田春明新增认缴出资额
759 万元。鑫和泰达已就上述增资及合伙人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4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李忠新                         普通合伙人       11.00           0.14%

               屈敖                           有限合伙人      6,010.00        76.46%

               田春明                         有限合伙人       759.00          9.66%

               王博                           有限合伙人       325.00          4.13%

               冯阳                           有限合伙人       140.00          1.78%

               郑燕平                         有限合伙人       133.00          1.69%

               梁东兵                         有限合伙人       100.00          1.27%

               江波                           有限合伙人       90.00           1.15%

               隗涛                           有限合伙人       80.00           1.02%

               李娜                           有限合伙人       53.00           0.67%

               王秀刚                         有限合伙人       50.00           0.64%

               杨冬                           有限合伙人       50.00           0.64%

               赵强                           有限合伙人       39.00           0.50%

    北京鑫和泰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0.25%

                        合计                                  7,860.00       100.00%


    ⑥ 2014 年 11 月,合伙人变更


    2014 年 11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自然人李忠新由普通合伙人变更为
有限合伙人,北京鑫和泰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有限合伙人变更为普通合伙人与
执行事务合伙人,并由李忠新作为北京鑫和泰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执
行合伙事务。鑫和泰达已就上述合伙人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北京鑫和泰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           0.25%

               屈敖                           有限合伙人      6,010.00        76.46%

                                        14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田春明                          有限合伙人       759.00              9.66%

           王博                           有限合伙人       325.00              4.13%

           冯阳                           有限合伙人       140.00              1.78%

          郑燕平                          有限合伙人       133.00              1.69%

          梁东兵                          有限合伙人       100.00              1.27%

           江波                           有限合伙人       90.00               1.15%

           隗涛                           有限合伙人       80.00               1.02%

           李娜                           有限合伙人       53.00               0.67%

          王秀刚                          有限合伙人       50.00               0.64%

           杨冬                           有限合伙人       50.00               0.64%

           赵强                           有限合伙人       39.00               0.50%

          李忠新                          有限合伙人       11.00               0.14%

                    合计                                  7,860.00            100.00%


(3)控制关系


① 鑫和泰达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鑫和泰达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殷志舜              吴振刚                李娜

                    10%                   80%              10%



                           北京鑫和泰道投资管理          屈敖等 12 名自
                             有限公司(GP)                  然人


                                          0.25%                      99.75%




                  北京鑫和泰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② 鑫和泰达普通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5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鑫和泰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鑫和泰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鑫和泰
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振刚,因此,鑫和泰达
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振刚。


    (4)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鑫和泰达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


    (5)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鑫和泰达未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①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7,856.31                7,581.76               3,767.30

负债合计                              230.78                 117.6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25.53                7,464.10               3,767.30


    ②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138.57                 -138.19                 -62.10

利润总额                             -138.57                 -138.19                 -62.10

净利润                               -138.57                 -138.19                 -62.10


    (6)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神州长城 2.66%的股权以外,鑫和泰达对外
投资情况如下:


                                            15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所属行业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控制关系
                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
 新能源                                       平板太阳能热水器         5.00%           参股
                        有限公司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
通讯技术                                        无线通信业务           0.08%           参股
                      份有限公司


       11、吴晨曦


       (1)吴晨曦基本情况


姓名:                          吴晨曦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30219650327****

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甜井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石门村路二号

通讯方式:                      010-8795928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期间                工作单位               任职情况          是否持有该单位股份
                         杭州安鲁莱森实
  2011 年 1 月至今                                    监事                      是
                           业有限公司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吴晨曦除持有神州长城 1.99%的股权外,其他对外
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1      杭州安鲁莱森实业有限公司                             木制品、家用电器         65.00%

 2      北京安鲁莱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建筑材料           98.00%


       12、北京砻佰汇润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15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砻佰汇润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         普通合伙

经营场所:             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北头条 76 号 1653 房间

办公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北头条 76 号 1653 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       章效军

注册号:               110101015109594

税务登记证号:         京税证字 110101051436787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05143678-7
                       许可经营项目:无。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公共关系服务。
成立日期:             2012 年 08 月 03 日


    (2)历史沿革


    ① 2012 年 7 月,设立


    砻佰汇润系由北京高正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佰得汇润投资有限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2012
年 8 月,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向砻佰汇润核发了注册号为 110101015109594 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砻佰汇润设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其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北京高正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          50.00%

     北京佰得汇润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          50.00%

                         合计                                    10.00         100.00%


    ② 2012 年 8 月,份额转让



                                             15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12 年 8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北京高正房地产开发经
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5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赵军。砻佰汇
润已就上述份额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北京佰得汇润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          50.00%

               赵军                       普通合伙人            5.00          50.00%

                       合计                                    10.00         100.00%


    ③ 2012 年 10 月,增资及合伙人变更


    2012 年 10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赵军、北京佰得汇润投
资有限公司退伙,自然人温芃、章效军作为普通合伙人增资入伙,增资后砻佰汇
润的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其中,自然人温芃认缴出资额 660 万元,自然人章
效军认缴出资额 840 万元。砻佰汇润已就上述增资及合伙人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
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章效军                      普通合伙人           840.00         56.00%

               温芃                       普通合伙人           660.00         44.00%

                       合计                                   1,500.00       100.00%


    (3)控制关系


    ① 砻佰汇润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砻佰汇润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15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章效军(GP)                  温芃(GP)


                              56.00%                      44.00%



                      北京砻佰汇润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② 砻佰汇润普通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砻佰汇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自然人章效军,因此,砻佰汇润的实际控制人
为自然人章效军。


    (4)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砻佰汇润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


    (5)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砻佰汇润未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①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1,500.00                1,500.00               1,500.00

负债合计                               2.33                    2.26                   1.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97.68                1,497.74               1,498.89


    ②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0.06                   -1.15                  -1.12


                                           15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利润总额                               -0.06                   -1.15                   -1.12

净利润                                 -0.06                   -1.15                   -1.12


       (6)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神州长城 1.99%的股权以外,砻佰汇润未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其他企业或拥有其他企业股份。


       13、朱丽筠


       (1)朱丽筠基本情况


姓名:                        朱丽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1020419680611****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远大园六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远大园六区****

通讯方式:                    010-8795928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期间              工作单位               任职情况         是否持有该单位股份
                       北京福奈特洗衣
  2011 年 1 月至今                                 总经理                   否
                       服务有限公司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朱丽筠除持有神州长城 1.33%的股权以外,其他对
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15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    北京睿雅佳和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咨询             100.00%

 2    北京市锁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咨询              81.05%

 3    北京中福信和投资咨询中心                              投资咨询              73.17%


     14、深圳七匹狼晟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七匹狼晟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场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B 座 1503 号

办公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B 座 1503 号

法定代表人:            曾志雄

注册号:                440301105212815

税务登记证号:          440300570019352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57001935-2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
经营范围:
                        务。
成立日期:              2011 年 02 月 23 日


     (2)历史沿革


     ① 2011 年 2 月,设立

     七匹狼晟联设立时的名称为“深圳狼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狼晟基金”),系由福建东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晟兴隆进出口有限公司、厦
门盛实投资有限公司、泉州佳华工贸有限公司、福建大发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正
鸿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市锦利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厦门骏煌投资有限公
司、厦门好聚合进出口有限公司、创艺(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福兴(厦门)
投资有限公司、福建宏煜投资有限公司、厦门立龙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恒信(泉
州)投资有限公司、文兴纺织(福建)有限公司以及厦门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于 2011 年 2 月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经深圳市长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长验字[2011]016 号《验资报告》审验,全体股东首期注

                                              15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册资本 16,000.00 万元已经于公司注册登记前缴付。2011 年 2 月,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向狼晟基金核发了注册号为 44030110521281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狼晟基金设立时各股东认缴出资及认缴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例
   1                福建东腾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         20.00%

   2            厦门市晟兴隆进出口有限公司                   7,200.00         18.00%

   3                厦门盛实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         10.00%

   4                泉州佳华工贸有限公司                     3,500.00         8.75%

   5                福建大发贸易有限公司                     2,500.00         6.25%

   6            厦门正鸿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5.00%

   7           石狮市锦利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         5.00%

   8                厦门骏煌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5.00%

   9             厦门好聚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0.00         5.00%

   10          创艺(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1            福兴(厦门)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2               福建宏煜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3            厦门立龙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4            恒信(泉州)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5            文兴纺织(福建)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6           厦门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00.00          2.00%

                       合计                                  40,000.00       100.00%


    ② 2011 年 3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3 月,经股东会一致决议,福建大发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6.25%
股权转让给福建大发投资有限公司。狼晟基金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
登记。


    此次股权转让后,股东持股比例变更如下:


                                        15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例
   1                福建东腾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         20.00%

   2            厦门市晟兴隆进出口有限公司                   7,200.00         18.00%

   3                厦门盛实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         10.00%

   4                泉州佳华工贸有限公司                     3,500.00         8.75%

   5                福建大发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         6.25%

   6            厦门正鸿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5.00%

   7           石狮市锦利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         5.00%

   8                厦门骏煌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5.00%

   9             厦门好聚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0.00         5.00%

  10           创艺(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1             福兴(厦门)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2                福建宏煜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3             厦门立龙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4             恒信(泉州)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5             文兴纺织(福建)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6            厦门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00.00          2.00%

                       合计                                  40,000.00       100.00%


    ③ 2011 年 9 月,公司名称第一次变更


    2011 年 9 月,经股东会一致决议,狼晟基金更名为“深圳七匹狼晟联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狼晟基金已就上述名称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④ 2012 年 1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3 月,经股东会一致决议,文兴纺织(福建)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2.50%股权转让给石狮市文兴布业贸易有限公司。七匹狼晟联已就上述股权转让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股权转让后,股东持股比例变更如下:


                                        15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例
   1                 福建东腾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         20.00%

   2            厦门市晟兴隆进出口有限公司                   7,200.00         18.00%

   3                 厦门盛实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         10.00%

   4                 泉州佳华工贸有限公司                    3,500.00         8.75%

   5                 福建大发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         6.25%

   6            厦门正鸿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5.00%

   7           石狮市锦利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         5.00%

   8                 厦门骏煌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5.00%

   9             厦门好聚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0.00         5.00%

  10           创艺(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1             福兴(厦门)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2                 福建宏煜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3             厦门立龙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4             恒信(泉州)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5            石狮市文兴布业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6            厦门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00.00          2.00%

                       合计                                  40,000.00       100.00%


    ⑤ 2013 年 6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6 月,经股东会一致决议,厦门好聚合进出口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5.00%股权转让给福兴(厦门)投资有限公司。七匹狼晟联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
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股权转让后,股东持股比例变更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1                 福建东腾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         20.00%

   2            厦门市晟兴隆进出口有限公司                   7,200.00         18.00%

   3                 厦门盛实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         10.00%


                                        16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4                泉州佳华工贸有限公司                     3,500.00         8.75%

   5             福兴(厦门)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7.50%

   6                福建大发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         6.25%

   7            厦门正鸿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5.00%

   8           石狮市锦利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         5.00%

   9                厦门骏煌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5.00%

  10           创艺(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1                福建宏煜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2             厦门立龙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3             恒信(泉州)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4            石狮市文兴布业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5            厦门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00.00          2.00%

                       合计                                  40,000.00       100.00%


    ⑥ 2013 年 7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7 月,经股东会一致决议,恒信(泉州)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2.50%股权转让给石狮市龙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七匹狼晟联已就上述股权转
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股权转让后,股东持股比例变更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1                福建东腾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         20.00%

   2            厦门市晟兴隆进出口有限公司                   7,200.00         18.00%

   3                厦门盛实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         10.00%

   4                泉州佳华工贸有限公司                     3,500.00         8.75%

   5             福兴(厦门)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7.50%

   6                福建大发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         6.25%

   7            厦门正鸿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5.00%

   8           石狮市锦利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         5.00%

                                        16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9                厦门骏煌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5.00%

  10           创艺(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1                福建宏煜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2             厦门立龙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3           石狮市龙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4            石狮市文兴布业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         2.50%

  15            厦门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00.00          2.00%

                       合计                                  40,000.00       100.00%


    ⑦ 2014 年 5 月,减资


    2014 年 5 月,经股东会一致决议,七匹狼晟联的注册资本由 40,000 万元减
少至 24,000 万元。2014 年 9 月,七匹狼晟联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
登记。


    此次减资后,股东持股比例变更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1                福建东腾投资有限公司                     4,800.00         20.00%

   2            厦门市晟兴隆进出口有限公司                   4,320.00         18.00%

   3                厦门盛实投资有限公司                     2,400.00         10.00%

   4                泉州佳华工贸有限公司                     2,100.00         8.75%

   5             福兴(厦门)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         7.50%

   6                福建大发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         6.25%

   7            厦门正鸿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         5.00%

   8           石狮市锦利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         5.00%

   9                厦门骏煌投资有限公司                     1,200.00         5.00%

  10           创艺(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600.00          2.50%

  11                福建宏煜投资有限公司                      600.00          2.50%

  12             厦门立龙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600.00          2.50%

  13           石狮市龙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600.00          2.50%

                                        16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4                   石狮市文兴布业贸易有限公司                           600.00            2.50%

15                   厦门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80.00            2.00%

                          合计                                        24,000.00            100.00%


 (3)控制关系


 ① 七匹狼晟联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七匹狼晟联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厦                         厦      石            石                           创    石   厦
       门                         门      狮            狮      福           厦      艺    狮   门
福     市     厦     泉   福      正      市      厦    市      兴   福      门      (    市   七
建     晟     门     州   建      鸿      锦      门    龙      (   建      立      福    文   匹
东     兴     盛     佳   大      昌      利      骏    整      厦   宏      龙      建    兴   狼
腾     隆     实     华   发      投      纺      煌    进      门   煜      兴      )    布   创
投     进     投     工   投      资      织      投    出      )   投      业      纺    业   业
资     出     资     贸   资      有      品      资    口      投   资      投      织    贸   投
有     口     有     有   有      限      贸      有    贸      资   有      资      科    易   资
限     有     限     限   限      责      易      限    易      有   限      有      技    有   有
公     限     公     公   公      任      有      公    有      限   公      限      有    限   限
司     公     司     司   司      公      限      司    限      公   司      公      限    公   公
       司                         司      公            公      司           司      公    司   司
                                          司            司                           司

 20%    18%    10%    8.75% 6.25% 5%        5%     5%    2.5%    7.5% 2.5%    2.5% 2.5%      2.5% 2%




                          深圳七匹狼晟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A、福建东腾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福建东腾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洪培机               粘昆仑                 王育妙                    张家益

               33%                     5%                    29%                     33%



                                  福建东腾投资有限公司



 B、厦门市晟兴隆进出口有限公司

                                                 16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厦门市晟兴隆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刘加业              刘世杰

                           65%                 35%




                       厦门市晟兴隆进出口有限公司



C、厦门盛实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厦门盛实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黄清港              黄宝月

                          80%                 20%



                         厦门盛实投资有限公司



D、泉州佳华工贸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泉州佳华工贸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吴伟达              吴伟平

                           50%                 50%



                          泉州佳华工贸有限公司



E、福建大发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福建大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16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张家益               柯玲玲

                                   95%                 5%



                                  福建大发投资有限公司



   F、厦门正鸿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厦门正鸿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黄正河               黄莉莹

                                 85%                  15%




                           厦门正鸿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G、石狮市锦利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石狮市锦利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
下:



                                         洪明向


                                             100%


                           石狮市锦利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




       H、厦门骏煌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厦门骏煌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16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洪炳煌              洪家胜

                                  95%                 5%



                                 厦门骏煌投资有限公司



   I、石狮市龙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石狮市龙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
下:



                  张海乙                张海彬               林杨清

                      7.5%                  85%                   7.5%



                           石狮市龙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J、福兴(厦门)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福兴(厦门)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洪燕如               洪少林

                                 55%                  45%



                              福兴(厦门)投资有限公司



    K、福建宏煜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福建宏煜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16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黄达生                  林碧珍

                            90%                    10%



                           福建宏煜投资有限公司



L、厦门立龙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厦门立龙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陈成龙                   陈温纯

                                          95%                  5%


                       陈胤铭             厦门立龙集团有限公司

                            40%                          60%



                        厦门立龙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M、创艺(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创艺(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洪时文

                                          100%



                      创艺(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N、石狮市文兴布业贸易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石狮市文兴布业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16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欧阳文咸

                                                   100%



                                 石狮市文兴布业贸易有限公司



       O、厦门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厦门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周永伟        周少雄         周少明         洪国荣         陈鹏玲

         30.66%         30.66%          30.66%         2.9%            5.12%




福建七匹狼集       周连期         周少雄         周少明         陈鹏玲
  团有限公司

         52%            9.6%            16%            16%             6.4%




                               曾志雄         曾玲玲          林雄斌          黄清港     黄宝月

                                   44%            31.125%        24.875%          80%         20%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维一实业有限公司              厦门盛实投资有限公司

                  65%                              20%                                  15%




                               厦门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② 七匹狼晟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目前七匹狼晟联的实际控制权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的股权结构,公
  司无实际控股股东,且各股东间无一致行动安排,因此,七匹狼晟联无实际控制
  人。

                                                 16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4)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七匹狼晟联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


       (5)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七匹狼晟联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2如下:


       ①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19,350.50               26,474.71                23,547.30

负债合计                               1,960.29                3,028.55                       8.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390.21               23,446.16                23,539.29


       ②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54.84                -93.12                -101.59

利润总额                                     -54.85                -93.13                -101.59

净利润                                       -54.85                -93.13                -101.59


       (6)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神州长城 1.33%的股权以外,七匹狼晟联对
外投资情况如下:


所属行业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控制关系

电子商务         淘鞋(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            10.00%      参股


2
    七匹狼晟联 2014 年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6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电子商务     福建省讯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        10.00%         参股

  LED           湘能华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LED           2.06%          参股
金融服务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POS 机支付系统     1.51%          参股
  业
供应链管                                           果蔬现代化供应
                 福慧达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4.12%          参股
  理                                                   链管理
                                               污水处理、垃圾焚
  环保            福建圣元股份有限公司                                0.79%          参股
                                                 烧发电项目


    15、冯任懿


    (1)冯任懿基本情况


姓名:                         冯任懿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3010319850503****

住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三道街新发小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石门村路二号

通讯方式:                     010-8795928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期间               工作单位               任职情况         是否持有该单位股份
                        北京华录百纳影
 2011 年 8 月至今                                    员工                      否
                        视股份有限公司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冯任懿除持有神州长城的 0.66%股权以外,未直接
或者间接控制其他企业或拥有其他企业股份。


    16、深圳市嘉源启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7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嘉源启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村航嘉工业园 2#厂房 3 楼 326 室

办公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村航嘉工业园 2#厂房 3 楼 32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兴东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号:                  440307602268940

税务登记证号:            深税登字 440300577679441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57767944-1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经营范围: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成立日期:                2011 年 6 月 7 日


    (2)历史沿革


    ① 2011 年 5 月,设立


    嘉源启航系由深圳市兴东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自然人罗文华与自然人谢文
朝于 2011 年 5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2011
年 6 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嘉源启航核发了注册号为 44030760226894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嘉源启航设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其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深圳市兴东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10.00%

                 罗文华                         有限合伙人        700.00        70.00%

                 谢文朝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0%

                            合计                                 1,000.00      100.00%


    ② 2011 年 7 月,增资


                                              17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11 年 7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嘉源启航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
元,其中,有限合伙人罗文华增加认缴出资额 11,300 万元,有限合伙人谢文朝
增加认缴出资额 7,700 万元。嘉源启航已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比例
   深圳市兴东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50%

              罗文华                      有限合伙人         12,000.00        60.00%

              谢文朝                      有限合伙人          7,900.00        39.50%

                       合计                                  20,000.00       100.00%


    (3)控制关系


    ① 嘉源启航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源启航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17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罗文华                 寻艳红               王立田
                         75.00%                  20.00%             5.00%



                             深圳市航嘉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深圳市驰源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罗文华              深圳市兴东立精密机            谢文朝
                                    械有限公司(GP)


                     60.00%                      0.50%                 39.50%




                      深圳市嘉源启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② 嘉源启航普通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嘉源启航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兴东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市兴东立精
密机械有限公司是深圳市驰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驰源实业有限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罗文华,因此,嘉源启航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罗文
华。

       (4)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嘉源启航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


       (5)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嘉源启航未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① 简要资产负债表



                                           17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29,192.74               26,952.36                24,279.69

负债合计                              5,132.77                6,318.62                 7,521.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059.97               20,633.75                16,757.95


    ②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8.19                 375.80                  257.32

利润总额                              3,426.22                   375.80                  257.32

净利润                                3,426.22                   375.80                  257.32


    (6)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神州长城 0.66%的股权以外,嘉源启航对外
投资情况如下:


所属行业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控制关系
私募股权        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         投资咨询;投资管
                                                                           1.18%        参股
  投资                    限公司                   理;资产管理。
农副产品        新疆天海绿洲农业科技股份有
                                                     食品生产销售          1.51%        参股
  加工                    限公司
                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股权投资、创业投
资产管理                                                                   1.36%        参股
                            公司                         资等
                长沙华清泰污泥处理科技有限           城市与工业污
  环保                                                                    20.00%        参股
                            公司                     (废)水处理
                天津硅谷天堂鸿盛股权投资基         创业投资、股权投
股权投资                                                                  17.68%        参股
                        金合伙企业                       资等


    17、何森


    (1)何森基本情况



                                               17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姓名:                        何森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82119690929****

住所: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西四路****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石门村路二号

通讯方式:                    010-8795928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期间              工作单位               任职情况         是否持有该单位股份

 2001 年 10 月至今         神州长城               副总经理                  是

 2011 年 10 月至今         宿州绿邦          执行董事、经理                 否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何森除持有神州长城的 0.17%股权以外,未直接或
者间接控制其他企业或拥有其他企业股份。


    (二)配套融资的交易对方


    1、陈略


    陈略为神州长城的实际控制人,陈略的基本情况详见“第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
情况\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1、
陈略”。


    2、慧通 2 号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801-16 室


       法定代表人:王学明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九泰慧通定增 2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① 概况


       慧通 2 号拟由神州长城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全额认
购,合计不超过 11,000 万元,交由九泰基金设立和管理。该资产管理计划用于
认购本次交易用以募集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存续期限为自资产管理合同
生效之日起四年。慧通 2 号拟认购人员的名单、金额及其比例、是否涉及本次交
易对方的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额                 是否为交
 序号       姓名                   职务                               认购比例
                                                         (万元)                   易对方
  1        李尔龙              董事、总经理                1771.20      16.10%        否

  2         梁荣            董事、执行总经理               1771.20      16.10%        否

  3        冼志娟                副总经理                   905.28       8.23%        否

  4         何森                 副总经理                   688.80       6.26%        是

  5        韩如雪           海外事业部总经理                688.80       6.26%        否

  6        杨春玲               董事会秘书                  393.60       3.58%        否

  7        崔红丽                财务总监                   295.20       2.68%        否

  8        叶云坤                副总经理                   295.20       2.68%        否

  9        黄胜得         海外事业部商务总经理              295.20       2.68%        否

  10       陈海波                副总经理                   295.20       2.68%        否

  11       方献忠                副总经理                   295.20       2.68%        否

  12       郑军伦                副总经理                   295.20       2.68%        否


                                              17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3       李国富              华南区总经理               147.60       1.34%        否

  14        黄修               西南区总经理               147.60       1.34%        否

  15        陈山               华东区总经理               147.60       1.34%        否

  16       吴华松             华东区营销总监              147.60       1.34%        否

  17       莫若斌              执行副总经理               147.60       1.34%        否

  18       罗传煌        机电事业二部总经理               147.60       1.34%        否

  19       汪雄飞        机电事业一部总经理               147.60       1.34%        否

  20       王学勇          幕墙事业部总经理               147.60       1.34%        否

  21       朱根生        东南亚区营销副总经理             147.60       1.34%        否

  22       施茂兰        东南亚区营销副总经理             147.60       1.34%        否

  23        李超              人力资源部经理              118.08       1.07%        否
                    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法务
  24       吴晓明                                         118.08       1.07%        否
                              部经理
  25       任阿萍               财务部经理                118.08       1.07%        否

  26       吕宏荣               采购部经理                118.08       1.07%        否

  27       李致中              设计一院院长               118.08       1.07%        否

  28       秦远新   执行副总经理、结算中心总经理          118.08       1.07%        否

  29       曲香青        监事、审计监察部经理             118.08       1.07%        否

  30       高小峰             华南区财务经理              118.08       1.07%        否

  31       官振华              设计二院院长               118.08       1.07%        否

  32        刘威              海外预算部经理              118.08       1.07%        否

  33       王中军          监事、行政部经理               118.08       1.07%        否

  34        刘迪              华北区工程总监              118.08       1.07%        否

  35       吴爱虎          新疆分公司总经理               116.96       1.06%        否

                       合计                             11,000.00    100.00%         -


   注:上述投资者最终认购情况以其实际出资额为准。


       ② 主要经营业务


       慧通 2 号设立之后,主要用于认购本次交易用以募集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并进行后续管理。

                                              17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③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由于资管计划尚未设立,故尚无编制报表。


    ④ 其他事项说明


    慧通 2 号的认购人身份及资金来源明确,根据相关认购人出具的《资金来源
说明》,本次认购资金将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及债务融资,不存在结构化安排,不
存在来源于中冠股份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相关认购人与
中冠股份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另外,本次交易
完成后,慧通 2 号通过认购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总股份数为 11,178,861
股,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的 2.31%,不超过总股本的 10%,认购所获
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
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向本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函,交易对方及
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4、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17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函,交易对方及
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5、各交易对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陈略持有神州长城54.89%股权,陈略配偶何飞燕持有神州长城
5.73%股权,何飞燕的兄长何森持有神州长城0.17%股权。陈略及何飞燕、何森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另外,交易对方中恒泰九鼎、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禾九鼎均为昆吾九鼎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管理的投资企业,因此,中恒泰九鼎、元泰九鼎、
钟山九鼎、嘉禾九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主体之外,根据交易对方分别确认,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一致行动安
排。

       6、本次配套募集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本次交易中,神州长城的实际控制人陈略拟认购不超过 50,000.00 万元的配
套资金,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根据陈略出具的《资金来源的说明》:


       “本人认购上述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本人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本人保证认购
资金来源合法;


       本人认购上述股份的资金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不存在结构化安排;


       本人与中冠股份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
认购资金亦不存在来源于中冠股份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陈略夫妇作为神州长城的控股股东,分别于 2013 年 2 月及 2013 年 9 月向财
务投资者转让了 750 万元、186.39 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款合计超过 1 亿元。此外,


                                           17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通过多年经商,陈略夫妇积累了可观的家庭财富,包括多套房产等,融资渠道丰
富,融资能力较强。陈略本次认购配套融资的资金主要来源自有自筹,包括个人
及家庭财务积累,以及债务融资等,具有合理性及可行性。


    慧通 2 号拟认购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锁价发行的 11,178,861 股,认购金额为
11,000 万元。


    慧通 2 号系由九泰基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
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等自律性文件的规定发起和
设立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拟由神州长城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业务骨干全额认购,合计为 11,000 万元。该资产管理计划用于认购本次交易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存续期限为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四年。


    慧通 2 号拟认购人员的名单、金额及其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额                       是否为交易     本次交易取得的
  序号     姓名                            认购比例
                          (万元)                           对方       股份对价(股)
   1      李尔龙           1771.20          16.10%            否                -

   2       梁荣            1771.20          16.10%            否                -

   3      冼志娟           905.28           8.23%             否                -

   4       何森            688.80           6.26%             是             430,904

   5      韩如雪           688.80           6.26%             否                -

   6      杨春玲           393.60           3.58%             否                -

   7      崔红丽           295.20           2.68%             否                -

   8      叶云坤           295.20           2.68%             否                -

   9      黄胜得           295.20           2.68%             否                -

   10     陈海波           295.20           2.68%             否                -

   11     方献忠           295.20           2.68%             否                -

   12     郑军伦           295.20           2.68%             否                -

   13     李国富           147.60           1.34%             否                -

   14      黄修            147.60           1.34%             否                -


                                            18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5      陈山           147.60           1.34%             否                -

  16     吴华松          147.60           1.34%             否                -

  17     莫若斌          147.60           1.34%             否                -

  18     罗传煌          147.60           1.34%             否                -

  19     汪雄飞          147.60           1.34%             否                -

  20     王学勇          147.60           1.34%             否                -

  21     朱根生          147.60           1.34%             否                -

  22     施茂兰          147.60           1.34%             否                -

  23      李超           118.08           1.07%             否                -

  24     吴晓明          118.08           1.07%             否                -

  25     任阿萍          118.08           1.07%             否                -

  26     吕宏荣          118.08           1.07%             否                -

  27     李致中          118.08           1.07%             否                -

  28     秦远星          118.08           1.07%             否                -

  29     曲香青          118.08           1.07%             否                -

  30     高小峰          118.08           1.07%             否                -

  31     官振华          118.08           1.07%             否                -

  32      刘威           118.08           1.07%             否                -

  33     王中军          118.08           1.07%             否                -

  34      刘迪           118.08           1.07%             否                -

  35     吴爱虎          116.96           1.06%             否                -

       合计             11,000.00        100.00%             -                -


    慧通 2 号的拟认购人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根据各认购人
出具的《资金来源的说明》:


    “1、本人认购上述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本人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本人保证认
购资金来源合法;


    2、本人认购上述股份的资金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不存在结构化安
排;

                                          18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3、本人与中冠股份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人认购资金亦不存在来源于中冠股份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


     慧通2号的认购人均为神州长城的管理及技术骨干,多年积累的薪酬、奖金
收入较为丰厚,同时家庭成员也积累了较为可观的收入,拥有一定的房产和金融
投资资产。借贷资金方面,慧通2号的认购人均拥有房产等多种可用于债务融资
的家庭财产。慧通2号的认购人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自筹,具有合理性和可行
性。




                                         18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第三节 置出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出资产
的经营情况详见“第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一、置出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


    置出资产最近三年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额                                18,441.89              17,050.28             17,200.26

负债总额                                 5,489.44                4,592.11             5,452.37

股东权益                                12,952.45              12,458.17             11,747.89


    (二)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101.54              2,699.90             1,109.57

营业利润                                      343.40              844.56                 26.42

利润总额                                      474.09             1023.45                -28.92

净利润                                        428.72              784.99                -24.73


    二、置出资产的主要资产及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置出资产的主要资产和主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一)置出资产的主要资产构成


  主要资产科目             期末金额(万元)                            说明

货币资金                               7,361.42     主要为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


                                                  18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主要是持有的按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子公司浙
长期股权投资                           7,581.66
                                                    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投资性房地产                           2,594.34     主要是投资性房屋和建筑物

固定资产                                132.72      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设备

无形资产                                178.02      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件

商誉                                    509.96      对南华公司增持股份形成的商誉


       (二)置出资产的主要负债构成


  主要负债科目             期末金额(万元)                            说明
                                                    主要为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无单项金额重
应付账款                                319.02
                                                    大的应付账款
                                                    主要是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
其他应付款                             3,149.11     司向关联公司的借款与神州长城缴付的保证
                                                    金
                                                    主要系子公司兴业有限公司在香港购置房产
长期借款                                100.97
                                                    的按揭贷款,抵押物即为该房产
                                                    主要为子公司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的
长期应付款                              825.83
                                                    资产进行重估产生的重估增值


       三、置出资产涉及股权转让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置出资产中涉及股权转让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中冠印染(香港)有限       原材料采购、印染编织布料的营销           2,400,002
                                                                                     100.00%
        公司                     业务及投资控股业务                 (港币)
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                                                 85,494,700
                               生产和销售印花布、染色布                              54.82%
          司                                                        (港币)
深圳市东亚中冠纺织          销售纺织、印染工业产品及原材            3,000,000
                                                                                     51.00%
    印染有限公司            料、辅料、机器设备、各种面料             (元)

       注:中冠股份直接持有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 54.82%股权,间接持有 14.62%股权,合
计持有的股权比例为 69.44%;深圳市东亚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本次置出资产中涉及公司持有的非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根据《公司法》的
相关规定,公司转让非全资子公司股权,需取得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并放
弃优先购买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已取得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同

                                                  18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回函;深圳市东亚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
照,2014 年 11 月 4 日,深圳市东亚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
意解散深圳市东亚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并成立清算组,目前正在履行注销清
算程序。


       四、置出资产的资产权属及转让受限情况

       (一)置出资产的抵押情况


       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中冠股份之孙公司兴业公司将账面价值为 1,850,538
元(原值为 3,495,050 港币)的位于香港的楼宇作为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该借款系中冠股份之孙公司兴业公司在香港购置房产的按揭贷款,抵押物即
为该房产。按揭贷款金额为 2,366,000 港币,从 2004 年 3 月起分 240 个月等额支
付,按揭贷款利率为按揭银行港币最优惠利率下浮 2.65%。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尚欠 1,279,955.89 港币(折人民币 1,009,719 元)。


       除此之外,置出资产不存在其他设定抵押情况。

       (二)置出资产的担保情况


       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中冠股份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中冠股份不存在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五、置出资产的债务转移情况

       (一)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涉及拟置出债务的转移,需要取得债权人同意方可进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已取得的债务转移同意函或已偿还的债务明细如
下:


                                           18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已偿还及已取得债权人
                                       2014 年 7 月 31 日          同意函部分
               项目
                                            账面值
                                                                     金额            占比

             应付账款                                11.33                  -            -

             预收款项                                30.25                  -            -

非金融债务   应付职工薪酬                            85.21                  -            -
(剔除递延
             应交税费                                52.33                  -            -
所得税负
  债)       其他应付款                           3,125.61          3,065.73       98.08%

             其他流动负债                           135.67                  -            -

             递延收益                                83.68                  -            -

               合计                               3,524.08          3,065.73       86.9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无金融债务,已经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转移
及已偿还的债务共计 3,065.73 万元,占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拟置出债务总额(剔
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 86.99%。

    (二)未明确同意转移的负债的处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置出资产的负债整体转移的事项仍在进行中,对于
本次重组资产交割时仍存在未同意转移的负债,根据中冠股份与神州长城全体股
东、华联集团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华联集团出具
的《关于本次重组置出资产涉及的债务转移等事项的承诺函》,中冠股份应当于
资产交割日前取得其债权人(包括担保权人,下同)关于置出资产中的负债因本
次交易进行转移的同意函,若因未能取得债权人的同意,致使债权人向中冠股份
追索债务,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应负责向债权人进行清偿,或者与债权人达
成解决方案;若因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未妥善解决给中冠股份造成损失的,
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应于接到中冠股份相应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
方式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资产交割日后,因置出资产可能产
生的所有赔偿、支付义务、处罚等责任及中冠股份尚未了结的全部纠纷或争议事
项均由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承担和解决,中冠股份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中冠
股份因此遭受损失的,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应于接到中冠股份相应通知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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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的全部损失。


    根据神州长城实际控制人陈略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置出资产涉及的债务转
移等事项的承诺函》,承诺:“根据中冠股份与神州长城全体股将该等收益返还给
中冠股份,该等收益应当扣除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
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
称“《协议》”),中冠股份在资产交割日前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
华联集团继受并负责进行处理;若因置出资产债务转移、人员安置、尚未了结的
纠纷或争议、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义务、处罚等事项给中冠股份造成任何损失
的,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应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由上述事项遭受的全部损失。
本人承诺,若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拒绝按照《协议》约定赔偿中冠股份由于
上述事项而遭受的损失,本人将先行补偿中冠股份的该等损失,同时本人将保留
向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追索的权利。”


    六、置出资产的职工安置情况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中冠股份全部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在岗职工、
待岗职工、内退职工、离退休职工、停薪留职职工、借调或借用职工、临时工等)
由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负责进行安置,全部员工的劳动关系,养老、医疗、
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关系,以及其他依法应向员工提供的福利、支付欠
付的工资,均由华联集团或华联集团指定的第三方继受;因提前与公司解除劳动
关系而引起的有关补偿和/或赔偿事宜(如有),由华联集团或华联集团指定的第
三方负责支付。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全体员工与中冠股份解除劳动合同,由华
联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负责进行妥善安置。


    对于中冠股份下属子公司的相关员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改变该等员工的
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


    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置出涉及的员工安置方案已经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
经上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18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七、置出资产的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中冠股份于 2007 年与南京东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印
染”)、南京东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投资”)及香港耀骏行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耀骏行”)签署的《合资经营意向协议》、《合资经营南京
东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等文件,各方约定,由中冠股份
以及东亚投资和香港耀骏行分别以生产设备和现金对东亚印染实施增资扩股。相
关协议签订后,中冠股份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但鉴于东亚印染、东亚投资以及香
港耀骏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中冠股份于 2012 年 6 月 1 日向江苏省高级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1)解除中冠股份与东亚印染、东亚投资以及香港耀骏行签署的
相关协议;(2)判令东亚印染、东亚投资以及香港耀骏行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47,922,902.92 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后中冠股份将诉讼请求第(1)项变更为确认
中冠股份与东亚印染、东亚投资以及香港耀骏行签署的相关协议自始无效,其它
诉讼请求不变。


    2014 年 11 月 10 日,本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苏商
外初字第 0002 号民事调解书,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
愿达成和解协议。各方确认自和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包括《合资经营议项协议》
在内的各方已签署的 5 份协议全部解除,不再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司拟投资东亚
印染的 3000 万元设备,已经中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作变卖
处理,全部设备在 2013 年度处置完毕,并在 2013 年度损益中作了充分的反映。
此次调解结果对本公司经济上不构成重大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


    八、置出资产的房产瑕疵情况


    1、关于中冠股份未取得权证的房产、土地的情况说明


    中冠股份位于龙岗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的工厂共占地面积约 98,000.00 平方
米,该厂房由公司于历史年度自建,部分房屋及土地无产权证。根据深房地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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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6000395280 号《房地产权证》(G15314-0084 号宗地)对已获得产权的房屋和土
地的界定,该宗地的土地面积为 48,058.19 平方米,土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厂区
围墙范围内,其余部分的土地约 50,0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 25,000 平方米
未办理产权证。经核实,该无产权证的房屋和土地已不能遵循《深圳经济特区处
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办理。


    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上述未取得权证土地、房产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
体现形式如下:

                                  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会计科目                                     占置出资产交易作价的比例
                                  日的账面价值(万元)
     固定资产 - 房屋建筑                 247.52                      0.42%


    根据 2014 年 7 月 14 日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关于《深圳市大鹏
新区管理委员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公告表示为建设大鹏新区人民医院的需要,
决定对位于葵新社区的相关房产进行征收。此次征收房产包含了中冠股份上述葵
涌工厂用地内未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的部分建筑物,建筑面积约 18,000 平方米。


    根据中冠股份管理层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目前本次征收计划正在有序进
行,但中冠股份在征收范围内的房产、土地尚未有具体的补偿方案或补偿安排,
不存在已被征收土地的进展情况。


    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财综[2003]56 号)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明确告知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注册资产评估师
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
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
明示或暗示具有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能力,不得对评估对象的
法律权属提供保证”。鉴于相关房产的权属瑕疵,征收计划未明确拆迁补偿对象,
亦未说明确切的补偿金额,补偿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上市公司当期及未
来的财务影响尚无法确定。上述未获得房产证的房屋和土地未纳入本次置出资产
整体价值评估范围内,该事项已作为特别事项在置出资产评估说明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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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关于置出资产安排对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利益保证


    由于上述未取得权证的房产、土地权属并不清晰,且征收计划的补偿方案并
不明确,为不影响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交易各方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对于中冠股份目前拥有的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土地及房
产,自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时,即视为中冠股份已经履行完毕相关交割义务,与
上述资产相关的所有权利、义务、风险及责任全部转移给华联集团,中冠股份后
续不负有协助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的义务。


    另外,根据华联集团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置出资产涉及的未取得产权证的
房产、土地事项的承诺函》,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及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若本
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因上述置出资产中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土地被征
收、被处置等原因而获得相关补偿或处置收益的,本公司将在取得该等收益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该等收益返还给中冠股份,该等收益应当扣除本公司或本公司
指定的第三方承接以及拥有该等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土地期间实际承担的成
本、费用以及为取得前述收益而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必要成本、费用,具体收益及
应扣除的成本、费用金额届时由本公司与中冠股份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予以确定。


    3、关于华联集团本次重组置出资产涉及的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土地事项
的承诺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版》规定,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
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
有资产作为一种潜在资产,其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只有随着经济情况的变
化,通过某些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证实其是否会形成企业真正的
资产。


    根据华联集团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置出资产涉及的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土地事项的承诺函》,本次重组完成及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若置出资产中未取得
产权证的房产、土地被征收、被处置等原因而获得相关补偿或处置收益的,华联
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取得该等收益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该等收益返还给上
市公司,由于相关收益的归还时间、归还金额均不能确定,上述事项构成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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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司的或有资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版》规定,或有资产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和确
认条件,企业不应当确认该或有资产,而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
的披露。


    由于影响或有资产的多种因素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企业应当持续地对这些因
素予以关注。随着时间推移和事态的进展,或有资产对应的潜在资产最终是否能
够流入企业会逐渐变得明确,如果某一时点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这项潜在资产
并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则应当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其他应收款),同时,
作为资产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19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第四节 置入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神州长城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北京市通州区聚富苑民族产业发展基地聚和六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陈略

 注册资本              70,136,099 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12003338228

 税务登记证号          京税证字 110112802452383 号

 组织机构代码          80245238-3

 成立日期              2001 年 10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01 年 10 月 17 日至 2031 年 10 月 16 日
                       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
                       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销售建筑材料、
 经营范围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塑料制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
                       规划委、市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应到市商务委备案。)


    二、神州长城历史沿革

    (一)2001 年 10 月,神州长城设立


    神州长城设立时的名称为“北京深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由陈略、何飞
燕、何森于 2001 年 10 月共同以货币出资 600 万元设立,其中陈略出资 300 万元,
何飞燕出资 288 万元,何森出资 12 万元。上述出资经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出具“(2001)京凌验字 10-17-2 号”《开业登记验资报告书》审验。


    2001 年 10 月 17 日,深长城建筑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
并领取了注册号为“110223233382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深长城建筑设立时,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19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陈略                    300.00                     50.00

         2                何飞燕                   288.00                     48.00

         3                 何森                     12.00                      2.00

      合计                   -                     600.00                    100.00


     (二)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1、2001 年 10 月,公司名称第一次变更


     2001 年 10 月 19 日,经深长城建筑股东会决议,深长城建筑更名为“北京深
长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1 年 10 月 31 日,深长城建筑取得了北京市工
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更名为“北京深长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
司”。


     2、2006 年 4 月,第一次增资


     2006 年 4 月 18 日,经深长城装饰股东决议,深长城装饰注册资本由 600 万
元增加至 1,200 万元,其中新知组合以货币增资 6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北京中
润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06)京中润验字第 H-2-0001 号《验
资报告》审验。深长城装饰已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长城装饰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新知组合3                  600.00                     50.00

         2                 陈略                    300.00                     25.00

         3                何飞燕                   288.00                     24.00

         4                 何森                     12.00                      1.00

      合计                   -                     1,200.00                  100.00

3
  2003 年,陈略和何飞燕女士通过收购取得新知组合股权,主要用于持股神州长城装饰。目前,陈略和何
飞燕女士已将其所持有的新知组合的股权转让至无关联第三方。

                                             19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3、2008 年 6 月,第二次增资

    2008 年 6 月,经深长城装饰股东决议,深长城装饰注册资本由 1,200 万元增
加至 2,200 万元,新增 1,000 万元由陈略以货币方式增加出资。上述出资业经北
京中永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8)中永焱验字第 300 号《验资报告》审验。
深长城装饰已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长城装饰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陈略                    1300.00                    59.09

      2             新知组合                  600.00                     27.27

      3              何飞燕                   288.00                     13.09

      4               何森                     12.00                      0.55

    合计                -                     2,200.00                  100.00


    4、2009 年 1 月,第三次增资

    2009 年 1 月,经深长城装饰股东决议,深长城装饰注册资本由 2,200 万元增
加至 5,200 万元,新增 3,000 万元由陈略以货币方式增加出资。上述出资业经北
京中永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中永焱验字 2009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
深长城装饰已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长城装饰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陈略                    4,300.00                   82.69

      2             新知组合                  600.00                     11.54

      3              何飞燕                   288.00                      5.54

      4               何森                     12.00                      0.23

    合计                -                     5,200.00                  100.00



                                        19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5、2009 年 4 月,名称第二次变更

      2009 年 3 月 18 日,经深长城装饰股东会决议,深长城装饰更名为“神州长
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长城装饰已就上述名称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6、2011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年5月5日,经神州长城股东会决议,股东新知组合将持有神州长城3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略、3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何飞燕。神州长城已就上述股权
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神州长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略                    4,600.00                    88.46

        2              何飞燕                   588.00                      11.31

        3               何森                     12.00                      0.23

       合计               -                     5,200.00                   100.00


      7、2013 年 6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第四次增资

      2013 年 2 月 25 日,经神州长城股东会决议,陈略将其持有的神州长城合计
750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予吴晨曦、朱丽筠、冯任懿、嘉禾九鼎、钟山九鼎、元
泰九鼎、恒泰九鼎、嘉源启航、海汇合赢,具体情况如下:

                                                         受让的出资额         对应的
序号                     受让人
                                                           (万元)       股权比例(%)
  1                      吴晨曦                             139.79             2.69

  2                      朱丽筠                             93.20              1.79

  3                      冯任懿                             46.60              0.90

  4                     嘉禾九鼎                            62.66              1.20

  5                     钟山九鼎                            63.09              1.21

  6                     元泰九鼎                            69.79              1.34

  7                     恒泰九鼎                            88.49              1.70


                                          19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8                      嘉源启航                           46.60               0.90

  9                      海汇合赢                          139.79               2.69

                      合计-                                750.00              14.42


       陈略已就上述股权转让缴纳其个人所得税,神州长城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
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3 年 2 月 25 日,经神州长城股东会决议,神州长城注册资本由 5,200 万
元增加至 7013.61 万元,其中:嘉禾九鼎以货币认缴增资 146.20 万元;钟山九鼎
以货币认缴增资 147.21 万元;元泰九鼎以货币认缴增资 162.84 万元;恒泰九鼎
以货币认缴增资 192.42 万元;砻佰汇润以货币认缴增资 139.79 万元;上海金融
发展以货币认缴增资 559.17 万元;江西泰豪以货币认缴增资 232.99 万元;七匹
狼晟联以货币认缴增资 93.20 万元;海汇合赢以货币认缴增资 139.79 万元。上述
出资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3]01030004”《验资报告》
审验。2013 年 6 月,神州长城已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神州长城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
 1                              陈略                                3,850.00      54.89

 2                             何飞燕                               588.00         8.38

 3                       上海金融发展                               559.17         7.97

 4                            恒泰九鼎                              280.91         4.01

 5                            海汇合赢                              279.59         3.99

 6                            泰豪创业                              232.99         3.32

 7                            元泰九鼎                              232.63         3.32

 8                            钟山九鼎                              210.30         3.00

 9                            嘉禾九鼎                              208.86         2.98

 10                            吴晨曦                               139.79         1.99

 11                           砻佰汇润                              139.79         1.99

 12                            朱丽筠                                93.20         1.33

                                           19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3                        七匹狼晟联                             93.20            1.33

 14                          冯任懿                               46.60            0.66

 15                         嘉源启航                              46.60            0.66

 16                           何森                                12.00            0.17

合计                            -                                7,013.61         100.00


       8、2013 年 9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9 月 26 日,经神州长城股东会决议,股东何飞燕将持有神州长城
186.39 万元出资额以 2,200 万元转让给鑫和泰达。何飞燕已就上述股权转让缴纳
其个人所得税,神州长城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神州长城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
 1                            陈略                               3,850.00         54.89

 2                       上海金融发展                             559.17           7.97

 3                           何飞燕                               401.61           5.73

 4                          恒泰九鼎                              280.91           4.01

 5                          海汇合赢                              279.59           3.99

 6                          江西泰豪                              232.99           3.32

 7                          元泰九鼎                              232.63           3.32

 8                          钟山九鼎                              210.30           3.00

 9                          嘉禾九鼎                              208.86           2.98

 10                         鑫和泰达                              186.39           2.66

 11                          吴晨曦                               139.79           1.99

 12                         砻佰汇润                              139.79           1.99

 13                          朱丽筠                               93.20            1.33

 14                        七匹狼晟联                             93.20            1.33

 15                          冯任懿                               46.60            0.66

 16                         嘉源启航                              46.60            0.66


                                           19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7                                  何森                                            12.00               0.17

     合计                                  -                                          7,013.61               100.00


            9、2014 年 6 月,公司名称第三次变更


            2014 年 6 月 26 日,经神州长城装饰股东会决议,神州长城装饰更名为“神
     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神州长城已就上述名称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三、神州长城股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神州长城 60.79%的
     股权,陈略为神州长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佛             烟                                                                         深
                    无      山             台    苏                北                北
                    锡                                             京                               深                圳
               上           海       江    昭    州       嘉                         京             圳                市
               海   恒      汇       西    宣    天       兴       鑫                砻
                    泰                                             和                               七                嘉
               金           合       泰    元    瑶       嘉                         佰             匹                源
               融   九      赢       豪    泰    钟       禾       泰                汇
                    鼎                                             达                               狼                启
               发           创       创    九    山       九                         润             晟                航
               展   资      业       业    鼎    九       鼎       投                投
                    产                                             资                               联                创
       何      投           投       投    创    鼎       投                吴       资     朱      股       冯       业
陈             资   管      资       资    业    投       资       管                管                                        何
略     飞           理                                             理       晨              丽      权       任       投       森
       燕      基           合       中    投    资       中                曦       理     筠      投       懿       资
               金   中      伙       心    资    中       心       中                中
                    心                                             心                               资                企
               (           企       (    中    心       (                         心             基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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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                                             有                               金                (
               限           (       限    (    有       限                         普             有                有
               合   限      有       合    有    限       合       限                通
                    合                                             合                               限                限
               伙           限       伙    限    合       伙                         合             公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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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4.89% 5.73% 7.97% 4.01%    3.99%    3.32% 3.32% 3.00%    2.98%    2.66%    1.99%    1.99% 1.33%    1.33%    0.66%    0.66%    0.17%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19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四、神州长城内部组织机构图




                             19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共设置了总经办、财务部、设计院、安检
部、总工办、工程管理中心、预算部、海外预算部、结算部、采购部、法务部、
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市场管理中心、融资部、成本合约部、企划部、审计部、
仓管部、营销部、证券部共 21 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序号     部门名称                                 部门职能
                          1.负责制定神州长城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每年总体生产计划
                      和年度经营目标;负责审批每月营销、财务计划。
                          2.主管神州长城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进展;参与神州长城技术发展规划
                      和新产品开发规划;拓展新业务领域和客户;代表神州长城对外开
                      展公关活动;处理公司内外的重大事件。
                          3.负责组织机构的确定,工作分工与权责划分的审核;负责聘
                      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管理人员的
                      任免与调配、考绩与奖惩及请假与出差的核准。
  1        总经办         4.负责审批预付货款项目、维修费支出、日用生产工具支出、
                      计划内广告活动费用、其他杂项支出、购买设备等大额支出;负责
                      审批差旅费支出、接待费支出、办公费支出、出差、购物借款、客
                      户欠款、其他零星支出、员工的工资、伙食、补贴、旅游支出、捐
                      赠、税金、外单位借款。
                          5.负责资金的筹措与运用;审批部门提交的经营预算和费用预
                      算;负责产成品、办公设备和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的报废审批。
                          6.负责各项重要管理制度、文件的审核;负责各项合约的审批;
                      负责召集和主持神州长城的重大会议;审批各部门主管工作计划与
                      总结;其他各项工作。
                           1.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核算制度、公司内
                      控制度和内部结算制度等,并监督实施。
                           2.编制神州长城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决算及附注说
                      明和利润分配核算工作;填制、录入和审核会计凭证,核对明细账
                      和总账;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资
                      产增减和经费收入进行核算;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
                      算和处理经营成果。
                           3.负责神州长城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
  2        财务部
                      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
                      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
                      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控制神州长城成本、控
                      制各项生产费用支出;控制神州长城各项管理费用及经营费用的支
                      出。
                           4.月度财务分析和预测,提交财务分析报告;对新投资项目进
                      行财务预测和风险分析。
                           5.负责神州长城税收的计算、申报和缴纳工作;掌握国家、地


                                          20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方有关税务政策信息;实行税务管理,统一报税。
                  6.负责神州长城流动资金的管理,对进销物资货款严格把关;
                  根据神州长城资金的运作情况,协助高层主管及相关部门合理
              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作。
                  7.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
              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
                    1.全面掌握客房信息,分析了解客户需求,掌握每一位客户的
              详细资料;建立客户初步档案资料,并逐步完善;通过沟通、协调
              与客户达成协议;全面负责装饰设计及相关的技术工作,完成客户
              的签单与跟单;了解装饰设计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走向,提出客户
              管理办法的改进与建议并整理汇兑上报。
                    2.根据客户的需要负责设计施工图、效果图,完成工程预算适
3   设计院    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调整,并严格按照缩写时间完成工作;制定并
              向客户讲解“工程整体规划方案”,并与客户签订“工程整体规划方
              案”。
                    3.配合相关部门与客户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工作;协调材料、
              配套物品供应商和公司相关部门互相配合作业;与各相关部门配合
              客户确认主材、后期配套装饰物品并指定具体位置;监督相关部门
              及人员按照设计意图进行有效实施,把握整体效果。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
              示,制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管
              理制度的落实;制订、检查环境保护安全防范措施、管理方案,并
              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不断完善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明
              确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
4   安检部        2.组织制订环境管理、安全管理目标和分解目标;制订公司安
              全、环保工作计划及部门工作计划。
                  3.负责安全、环保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资料整理、上
              报及存档工作;组织事故分析会,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4.组织实施对全员的安全环保、职业病防治教育。
                  5.做好本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与协调工作。
                  技术标投标专员须按招标文件完成标书的编制工作。标书编制
              的基本依据如下:
                  1.合同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书,履约保函格
              式等。
                  2.技术规范,包括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工程量计量规则、验收办法及要求。
                  3.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文件及主要图纸,工程数
5   总工办
              量清单,现场勘察、材料资料及特殊工程要求等。
                  4.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做出的补充说明、答疑、勘误或局部修
              正等相关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项目投标专员要切合实对以上基本内容进行审核,发现并规
              避任何潜在的合同风险。(附文件交接记录)
                  资格预审合格并接到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后,技术标投标
              专员应在投标预备会(即标前会)中进行评标及察看现场。不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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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时踏勘现场时,应提出踏勘重点,由经营人员代为拍照、落实。

                      1.负责对所管辖工程所有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指导和协调。
                      2.监督所管辖工程的施工情况,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
                 成以及施工中的成本控制。
                      3.负责监督所管辖工程的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质量管理以及
                 对施工材料质量的确认。
                      4.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相应人员解决所管辖工程的技术难题。
                      5.负责协调神州长城各单位之间、人员之间关系,确保畅通无
                 阻。
                      6.参与所管辖工程的施工计划协调会,协调施工进度问题。
    工程管理中
6                     7.负责施工技术、材料、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外单位施工质
        心
                 量的裁判及所管辖的每个工程竣工后做总结报告并上交甲方。
                      8.负责复核所管辖工程的增减项目单、实际使用材料数量和人
                 工,工资记录上报甲方。
                      9.负责参与检查所管辖工程的各阶段工程验收。
                      10.负责监督、协调所管辖工程整个施工程序按“整体规划方案”
                 实施。
                      11.负责监督所管辖工程各工种施工工艺按统一施工标准操作。
                      12.负责监督所管辖工程图纸设计的合理、准确、规范性。
                      13.定期向甲方汇报所管辖工程情况。
                      14.配合甲方负责人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1.接到神州长城投标任务后,立即针对该项目进行市场调查组
                 织人员进行投标工作,了解劳务价格以及材料价格市场行情。
                     2.对投标所需要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对项目现场情况进行踏
                 勘,了解其工程的要求。
                     3.编制投标文件,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审阅。
                     4.公司与招标单位关于价格的商务谈判。
7     预算部         5.对市场环境及对手的分析。
                     6.建立合理的投标流程。
                     7.部门领导需要审核预算员制作的投标文件。
                     8.负责公司的投标工作,做好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的协调
                 配合。
                     9.部门领导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10.预算员需要做好中标后的资料交接工作。
                     一、投标工作
                     1.接到投标任务后,针对该项目组织人员进行投标工作,进行
                 该国市场调查,分析该国政治、经济、资源等状况,了解该国劳务
                 来源及薪资以及该国材料来源、市场行情、关税及各种税金情况等。
8   海外预算部       2.对投标所需要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对文件进行翻译及校核
                 工作,对项目现场情况进行踏勘,了解其工程的要求。
                     3.编制投标文件,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审阅。
                     4.神州长城与招标单位关于价格的商务谈判。
                     5.对市场环境及对手的分析。

                                    20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6.建立合理的投标流程。
                   7.部门领导需要审核预算员制作的投标文件。
                   8.负责神州长城的投标工作,做好与神州长城各部门、分公司
               的协调配合。
                   9.部门领导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10.预算员需要做好中标后的资料交接工作。
                   二、成本工作
                   1.负责在建各项目的成本核算工作,每个项目派驻现场 3-5 名
               预算员,负责每月对业主报量及进度款申报工作,洽商变更、索赔
               工作及对劳务及分包商、材料供货商每月进度报量的审核工作;
                   2.每个国家在国内都有一个 6-10 人的预算小组对该国在建项目
               的后台支持,主要是进行项目的清标工作、大量洽商、变更的核算
               及劳务报量的审核工作;
                   三、结算工作
                   1.负责编制各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洽商变更、索赔工作的谈
               判整理。
                   2.配合设计部编制竣工图纸工作;
                   3.配合内业做好洽商变更、索赔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对外负责与甲方结算,对内负责劳务及材料结算,现场商务
               资料的跟进。
                   2.协助项目部分析项目成本。
                   3.做好每月项目进度报表,及时进行工程款申报。
                   4.收集、整理、分析所辖项目所有现场签证、洽商变更、设计
9    结算部
               变更等所有与结算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
                   5.及时、高效、高利的做好项目结算工作。
                   6.负责审核各区域结算部上报的与甲方结算及劳务、材料结算,
               审核上报的签证认价单。
                   7.审核各区域结算部人员要盖公司公章的商务文件。
                   1.负责采购部作业手则及相关规程的制定和执行。
                   2.采购管理:原物料采购计划的编制和执行;采购合同的签订
               和采购定单下达;原物料到货跟催、入库和报账。采购物资质量等
               问题处理事务。
                   3.采购物资行情信息处理:建立相关信息的搜集渠道;定期对
10   采购部    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根据行情的变化提出相关采购意见。
                   4.供应商管理:根据神州长城的需要开发新的供应商;定期对
               供应商进行评估;建立完整的供应商档案库。
                   5.负责合同、定单等记录的档案管理
                   6. 为其它部门提供相关性支持。
                   7.其它事务性考核管理。
                   1.研究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参与重大经营决
               策活动的谈判,向神州长城高管人员提出法律意见;负责神州长城
11   法务部    日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参与起草、审核神州长城及对外投资企业规章制度等规范性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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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3.负责神州长城合同管理,完善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
                  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4.办理商标、商业秘密、专利保护等有关法律事务;对有关企
                  业的资信进行调查。
                      5.经有关单位授权,协助其办理股权转让、购并、改制、清算
                  和注销等方面的法律手续。
                      6.负责神州长城不良资产的登记、清理欠款工作。
                      7.负责神州长城不良资产的债务重组、抵债物资的回收与处理
                  工作。
                      8.直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神州长城内部文件的拟定、收发、管理;外来文件管理,做
                  好每日收文、签阅、交办、整理、归档工作;函电收发和报刊征订
                  分发工作,及时编写神州长城大事记和传播企业文化工作。
                      2.负责神州长城各项决定、决议以及领导指示的上传下达工作,
                  协调神州长城各部门有关管理事项。协助协调神州长城与上级部门
                  的关系;协助协调神州长城与行业有关的管理机构、协会、商会等
                  组织的关系;负责与其他外部单位的联系及接待来访等事宜; 组
                  织申报有关材料,以及神州长城对外资料的文字把关;负责有关证
                  书的年检、复检及有关证照的办理。
                      3.安排神州长城办公会议及其他各种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
12     行政部     要并及时下发相关部门;对公司办公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4.根据各部门需求,制定办公用品与劳保用品采购计划,逐级
                  审批后实施采购,并按规定发放和造册登记;维护电话、传真机、
                  复印机、空调等办公设施,负责神州长城电脑硬件的维修、软件的
                  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5.协助物业公司对办公楼的卫生及生活区的治安、安全监督管
                  理;根据公司日常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服务。
                      6.车辆安全驾驶管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油耗控制;
                      组织驾驶员及有关部门兼职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并
                  做好相关记录;根据派车人员所开具的派车执行任务。
                      1.参与制定神州长城薪酬战略和薪酬政策,设计、实施、修订
                  神州长城的薪酬管理体系;确定神州长城职工工资计发程序与手
                  续;月度出勤统计,核算职工工资、奖金和月、季、年工资总额。
                      2.根据神州长城各部门员工需求情况,编制员工需求计划,选
                  择员工的招聘途径;组织对应聘者进行初试(条件,素质,技能)
                  等;对各部门提供的人员增补计划、申请单进行审核。组织、指导
13   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职位说明书的编写、修订与审定;办理职工入职、调配、任
                  免、晋升等手续;
                      3.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年度培训需求,编制神州长城年度培训计
                  划,经审批后执行;安排和落实各项培训任务、组织培训实施,进
                  行培训效果评估。
                      4.根据政府劳动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统一的劳动合同文本;
                  组织职工按时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续签手续; 协同法律顾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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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有关劳动争议等各种法律事项。
                      5.根据上级的文件规定和神州长城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职
                  工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手续。
                      6.提出部门内岗位配置意见,对部门工作进行合理分工;
                      对部门职工进行培训、指导,提升部门团队能力;监督、检查、
                  考核职工的工作绩效,完善内部分配,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落
                  实公司有关规定和制度,不断提高部门的服务质量。
                      7.做好本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与协调工作。
                       1.负责对市场营销部门提供的项目跟踪信息,进行收集、登记、
                  核对、筛选与处理,管理公司营销信息台账并按时上报公司领导;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资信标的编制工作;
                       3.负责接收市场营销部门等各类招标文件,并分发至相关部门,
                  负责投标期间总的协调与控制工作;
                       4.关注开标结果和定标时间,及时回收各类证书原件;
                       5.负责组织标后交底,做好各类招投标文件类资料交接配合工
                  作;
                       6.按神州长城规定配合外来经营活动,负责项目经理开标询标
                  等配合工作的协助费审批等;
                       7.对公司重点客户提供营销配合与支援;
     市场管理中        8.公司宣传企划工作:负责神州长城的媒体宣传与广告宣传,
14
         心       以及宣传相关的工作。其中含神州长城官网的管理与维护,神州长
                  城宣传资料制作与管理等;
                       9.城市备案:负责神州长城在全国各地建委的备案工作。其中
                  含企业入省备案,项目单项备案、项目投标备案,项目投标备案等;
                       10.业绩管理:负责神州长城业绩整体管理工作,其中含神州长
                  城业绩的收集与整理,营销团队业绩需求支持,项目图片拍摄收集
                  等;
                       11.神州长城客户考察接待及协调:负责神州长城客户到神州长
                  城总部、事业部、项目的考察与接待协调。
                       12.项目中标信息发布:负责神州长城项目中标后,发布工作。
                       13.分公司证件维护与管理:负责神州长城全国各地分公司证件
                  管理与维护。
                      1.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制定公司年度等中长期融资计划,适时
                  选择、提供项目融资规模方案,评价融资方式及成本。
                      2.做好项目融资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前期策划、运作设计方案
                  和融资洽谈等,并及时办理各类融资手续。
                      3.对融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做好融资档案资料的收集、
15     融资部     整理、归档工作。
                      4.负责开拓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探索多种融资方式。
                      5.负责配合金融机构开展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核查工作,
                  配合银行对项目贷款资金的监督检查。
                      6.负责配合金融机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信用评审工作。
                      7.负责公司各类保函的办理,保函办理渠道的开拓、维护;


                                     20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8.负责部门制度建设、人员培养等基础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成本合约部分成材料组和劳务组两个职能部门;
                      2.材料组负责神州长城材料采购拦标价,劳务组负责神州长城
                  人工劳务采购拦标价;
                      3.材料采购的招标由神州长城采购部组织;劳务采购的招标由
                  神州长城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合同的签署由采购部和工程管理中心
                  分别负责;
                      4.劳务采购或材料采购候选人,分别由工程管理中心选择 2 个,
16   成本合约部
                  采购部选择 2 个,成本合约部选择 2 个,审计监察部选择 2 个,候
                  选人必须是神州长城合格供应商库中的名单;
                      5.材料和人工招标结果须报成本合约部审核监督;
                      6.材料、劳务合同的结算工作由神州长城结算中心派驻项目的
                  结算人员执行,结算中心对结算结果负责;劳务增减项由结算人员
                  提出,劳务结算组审定价格。
                      7.成本合约部与法务部共同负责神州长城合同的评审工作;
                       1.负责神州长城企业文化理念的总结、提炼、维护、推进和传
                  播,承担对外宣传企业形象、对内凝聚企业精神的使命;
                       2.根据神州长城整体发展思路,负责神州长城企业视觉形象的
                  统一规范、设计、监督管理,包括各类宣传资料的设计制作;
                       3.代表董事会对神州长城控股企业、项目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
                  执行管理职能;
                       4.负责对神州长城集团特色、经营理念、价值观等方面进行总
                  结、提炼和推广,持续进行与优秀企业的文化对比研究,是神州长
                  城企业文化的建设与推广更趋于完善;
17     企划部
                       5.依据神州长城发展策略、企业形象制定相应的宣传活动计划,
                  策划与实施宣传活动,调动社会资源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服务;
                       6.神州长城内外网站的建设、完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7.神州长城宣传手册、员工手册的制订、修改、完善和使用工
                  作;
                       8.负责企业文化推进活动的策划组织;
                       9.负责神州长城重要活动的拍摄、编辑、视频制作,承担重大
                  活动的拍摄任务;
                       10.完成神州长城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制定神州长城审计制度及审计部工作规定、工作计划报批后
                  执行。
                      2.审计神州长城预算报告及内外经济合同。
                      3.审计预测、决策方案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
18     审计部
                      4.审计计算机记账情况。
                      5.审计下属公司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经费支出情况。
                      6.负责神州长城对外商务合同签订。
                      7 负责神州长城外部的商务调查。
                      1.负责神州长城仓库管理制度、办法、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19     仓管部
                  解释、实施和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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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负责审查各项目大宗材料验收入库、保管、发放、核算等以
               及各项目之间材料的调拨。
                   3.负责协助人力资源对仓管人员的招聘、对项目仓管人员的调
               配,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项目仓管材料的管理工作。
                   1.组织市场调查和研究,掌握市场供求信息和行业动态,不定
               期编制市场动态分析报告,为神州长城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2.参与神州长城重大经营决策和市场竞争策略制定,根据市场
               信息提供经营方向及产品开发、改良建议。
                   3.建立和完善部门工作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明确的工作
               程序和工作标准,包括销售过程控制、报价、信息管理、合同移交、
               合同变更管理、产品交付、客户服务制度等,并监督实施。
                   4.收集各种市场信息资料,进行市场预测,提供神州长城年度、
               月度产品营销目标计划,并在部门内部对营销计划进行分解。
                   5.开发目标客户和潜在市场,承接外来订单,处理客户来函、
               来电、来访等日常事务,进行销售业务洽谈;组织参加各类订货会、
20   营销部
               展销会,组织神州长城产品的市场推广活动,有效促进产品的销售。
                   6.负责陈列与展示优势产品供客户参考;
                   按流程将定单转换为生产指令,并将指令转达到生产、工艺设
               计、采购、质检等部门;跟踪订单和生产进度,根据客户需求协调
               订单变更事宜;按神州长城规定进行信用控制与货款回收。
                   7.对客户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档案,加强重点
               客户管理,对客户流失进行分析和紧急应对;每年两次定期回访重
               点客户,了解客户的需求;按神州长城规定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受
               理客户投诉并及时反馈技术开发部等相关部门;参与客户投诉原因
               分析,将处理意见反馈客户,对客户做解释说明工作;妥善处理销
               售过程中客户有关的突发事件。
                    1.负责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工作,解答投资者的咨询,向
               投资者介绍公司情况。
                    2.负责筹备和组织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起草各类
               会议文件,并负责会议记录。负责“三会”会议资料和会议记录的
               保管。
                    3.根据股东大会确定的股利分红方案,办理具体手续。
                    4.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5.根据信息披露制度规定,负责公司临时公告的起草和披露工
21   证券部
               作。
                    6.负责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上级监管部门要求报送的相
               关文件资料的编写工作。
                    7.负责国内国际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和研究,
               并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再融资方案。
                    8.通过证券市场具体实施公司再融资工作。
                    9.参与公司兼并、收购、股权投资等资本运作工作。
                    10.负责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及董事、监事的
               联系与沟通,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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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神州长城控股子公司及下属机构情况

    (一)宿州市绿邦木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宿州市绿邦木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宿州市墉桥区大店镇大东村 303 省道南侧

 法定代表人            何森

 注册资本              4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41300000075204

 税务登记证号          皖地税宿字 341302584583771 号、宿国税字 342201584583771 号

 组织机构代码          58458377-1

 成立日期              2011 年 10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1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61 年 10 月 25 日
                       许可项目:无。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林产品开发;木作工厂化生产;装饰材料购销。


    2、历史沿革


    宿州绿邦系由神州长城于 2011 年 10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
本 为 400.00 万元 。 上述出 资 业经宿 州 同信会 计 师事务 所 出具宿 同 信验字
[2011]138 号《验资报告》审验。2011 年 10 月,宿州市工商局向宿州绿邦核发了
注册号为 34130000007520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宿州绿邦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神州长城                         400.00               100.00%

                     合计                                 400.00               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20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宿州绿邦拥有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自有土地上
建有一座面积约 9,843.87 平方米的厂房,为原出让土地上保留的建筑物,宿州绿
邦正在对该厂房进行翻新改建,并已取得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
编号为 2014-08-001 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建设审批手续正在办理过
程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宿州绿邦暂未开展具体业务。


       4、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宿州绿邦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资产合计                       1,100.10                     670.21                    615.29

       负债合计                         732.84                     299.29                    239.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7.25                     370.91                    375.85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5.29                       -6.36                     -9.34

       利润总额                          -5.29                       -6.36                     -9.34

        净利润                           -3.66                       -4.93                     -7.14


       (二)北京神州长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北京神州长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 75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尔龙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12010653219

税务登记证号             京税证字 110112669932600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66993260-0


                                                20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成立日期               2007 年 11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07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7 年 11 月 27 日

经营范围               建筑装饰设计、咨询


    2、历史沿革


    神州长城设计系由神州长城于 2007 年 11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
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北京中润恒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润验字
(2007)101 号《验资报告》审验。2007 年 11 月,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向神
州长城设计核发了注册号为 11011201065321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神州长城设计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神州长城                                100.00               100.00%

                  合   计                                        100.00               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神州长城设计主要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咨询服务。


    4、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神州长城设计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资产合计                              129.23                     105.49                 103.67

负债合计                               32.54                        8.51                   5.0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6.68                     105.49                 103.67

营业收入                               30.29                     135.92                 275.08

营业利润                                0.27                        2.44                   5.19

利润总额                                0.38                        2.44                   5.19


                                              21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净利润                                -0.29                   -1.67                   4.23


       (三)广州赫尔贝纳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广州赫尔贝纳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路燕子岗 68 号 9 幢自编青年楼 3 楼 303 室

法定代表人            钟志军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105000266160

税务登记证号          粤国税字 440100598327357 号、粤税字 440105598327357 号

组织机构代码          59832735-7

成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2012 年 6 月 12 日至长期
                      专业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经营范围
                      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广州设计系由神州长城于 2012 年 6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
本为 10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广州市正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信验字
(2012)0141 号《验资报告》审验。2014 年 5 月,广州市工商局海珠分局向广
州设计核发了注册号为 44010500026616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广州设计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神州长城                            100.00                100.00%

                 合   计                                    100.00                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21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广州设计主要从事室内装饰、设计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4、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广州设计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资产合计                              186.11                     136.52                 102.36

负债合计                               87.72                      40.81                    6.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39                     136.52                 102.36

营业收入                              143.43                      57.13                          -

营业利润                                4.86                        0.29                  -5.44

利润总额                                4.86                        0.26                  -5.44

净利润                                  2.69                       -0.22                  -4.08


       (四)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沈阳)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沈阳)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法人独资)

住所                   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 346 号(1-21-7 室)

法定代表人             冼俊河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210133000038118

税务登记证号           税字 210103569405758 号

组织机构代码           56940575-8

成立日期               2011 年 2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11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7 日
                       许可项目:无;一般项目: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
经营范围
                       设计。



                                              21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历史沿革


    神州沈阳系由神州长城于 2011 年 2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
本为 50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辽宁东乘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辽东会验字
[2011]第 FEB-13 号《验资报告》审验。2011 年 2 月,沈阳市工商局向神州沈阳
核发了注册号为 21013300003811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神州沈阳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神州长城                                500.00                  100.00%

                  合   计                                        500.00                  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沈阳未开展具体业务,神州沈阳已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于《时代商报》刊登注销公告,相关注销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


    4、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神州沈阳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资产合计                              499.32                     499.33                    500.34

负债合计                                1.90                        1.89                      2.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7.42                     497.44                    497.46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0.02                       -0.02                     -0.47

利润总额                               -0.02                       -0.02                     -0.47

净利润                                 -0.02                       -0.02                     -0.47


    (五)神州长城(珠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1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神州长城(珠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珠海市拱北粤海中路 2446 号 1 栋 303 房

法定代表人            张大双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400000458907

税务登记证号          粤地税字 44040108451434X 号、粤国税字 44040108451434X 号

组织机构代码          08451434-X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13 年 11 月 2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


       2、历史沿革


       神州珠海系由神州长城于 2013 年 11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
本为 60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珠海安德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德信验字(2014)
037 号《验资报告》审验。2013 年 11 月,珠海市工商局向神州珠海核发了注册
号为 44040000045890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神州珠海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神州长城                                600               100.00%

                 合   计                                        600               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珠海未开展具体业务。由于神州长城发展策略
的转变,拟将神州珠海予以注销。


       4、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21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神州珠海经审计的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资产合计                                                                            598.28

负债合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8.28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1.72

利润总额                                                                              -1.72

净利润                                                                                -1.72


       (六)上海凌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上海凌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 115 号 2 号楼 7 层 C2 室

法定代表人             曹康梅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41000093614

税务登记证号           国税沪字 310131398654521 号

组织机构代码           39865452-1

成立日期               2014 年 7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7 月 17 日至 2034 年 7 月 16 日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
经营范围               贸易及贸易代理;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上海凌睿系由神州长城于 2014 年 7 月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 万


                                            21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元。2014 年 7 月,上海市工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向上海凌睿核发了注册号
为 31014100009361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海凌睿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神州长城                              500.00              100.00%

               合   计                                      500.00              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凌睿暂未开展具体业务。


    4、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上海凌睿于 2014 年 7 月 17 日成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凌睿尚未
编制相关财务报表。

    (七)神州长城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神州长城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Room 2201, 22/F., Fook Lee Commercial Centre (Town Place), 33
公司住所:
                      Lockhart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注册资本:            10,000 港币

注册号:              2097332

成立日期:            2014 年 5 月 15 日


    2、历史沿革


    神州香港系由神州长城于 2014 年 5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
本为 1.00 万港币。2014 年 5 月,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向神州香港发出了
了注册号为 2097332 的公司注册证明书。

                                           21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神州香港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港币)           出资比例

         1                    神州长城                           1.00               100.00%

                   合    计                                      1.00               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香港暂未开展具体业务。


         4、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神州珠海经审计的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资产合计                                                                               1.58

 负债合计                                                                               0.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0.79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八)深圳市宏图略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深圳市宏图略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          440301111373205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住所:
                  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庞蔼生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21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税务登记证:   深税登字 440300319369838 号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
               备及配件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
经营范围:
               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4 日


      2、历史沿革


      深圳宏图略系由神州长城于 2014 年 9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
 资本为 1000 万元。2014 年 9 月 24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宏图略核
 发了注册号为 44030111137320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深圳宏图略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神州长城                           1,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宏图略暂未开展具体业务。


      4、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深圳宏图略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成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宏图略
 尚未编制相关财务报表。

      (九)盈润机电工程(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盈润机电工程(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21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Room 2201, 22/F., Fook Lee Commercial Centre (Town Place), 33
公司住所:
                      Lockhart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注册资本:            10,000 港币

注册号:              2150533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9 日


    2、历史沿革


    盈润机电系由神州长城于 2014 年 9 月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
本为 1.00 万港币。2014 年 9 月,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向盈润机电发出了
了注册号为 2150533 的公司注册证明书。


    盈润机电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港币)          出资比例

     1                神州长城                               1.00               100.00%

               合   计                                       1.00               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盈润机电暂未开展具体业务。


    4、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盈润机电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成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盈润机电尚未
编制相关财务报表。

    (十)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澳门)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澳门)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no Great Wall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MACAU) Co., Limited



                                           21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25,000 澳门币

     注册号:              54354(SO)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17 日


         2、历史沿革


         神州澳门系由神州长城及神州香港于 2014 年 11 月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25,000 澳门币,其中神州长城出资 24,000 澳门币,神州香港出资 1,000 澳门币。


         神州澳门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澳门币)           出资比例

          1                神州长城                              24,000               96.00%

          2                神州香港                               1,000                4.00%

                    合   计                                      25,000              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澳门暂未开展具体业务。


         4、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神州澳门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成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澳门尚
     未编制相关财务报表。

          (十一)神州长城下属机构情况


         神州长城的下属机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注册地点                 经营范围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
 1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石家庄
                                                                         墙设计。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为
 2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青岛
                                                                     总公司联系业务。
 3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宁波    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


                                              22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工。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
4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安
                                                                           墙设计。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
5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昆明
                                                                           墙设计。
                                                               受主体公司委托承担主体公司承揽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
6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成都
                                                               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
                                                                   设计、建筑幕墙设计的业务。
7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武汉     凭公司许可证在授权范围内经营。

8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烟台           为总公司承揽业务。

9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杭州           为总公司承接业务。

10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11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州            联系总公司业务。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
12                                        乌鲁木齐
                       司                                      墙设计。
13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南宁         凭总公司资质联系业务。

14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厦门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

15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贵阳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
                                                               为公司承揽业务、分公司承揽业务不得
16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大同
                                                                   超越公司范围以外的业务。
17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大庆       完成总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

18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兰州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
                                                               为所隶属的企业法人承接其资质范围
19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
                                                                           内的业务。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
20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海口
                                                                           墙设计。
21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无锡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

22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济南        为隶属企业开展业务服务。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
23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蚌埠
                                                                 墙设计。(以上除前置许可项目)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分                      为上级公司联系业务。(以上范围需经
24                                                     青岛
                     公司                                        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受公司委托承揽公司经营范围内业务
25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大连    (仅限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6    Branch of Sino Great Wall International         柬埔寨                   -


                                                22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Engineering Co., Ltd.

    注 1:2014 年 7 月 31 日,神州长城更名为“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原名为“神州长
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部分分公司更名工作正在进行中。
    注 2:上述神州长城分公司未实行独立核算。


     六、持有神州长城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持有神州长城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持有神州长城 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陈略、上海金
融发展、何飞燕。


     1、陈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略持有神州长城 54.89%的股权,为神州长城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略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
情况\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1、
陈略”。


     2、上海金融发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金融发展持有神州长城 7.97%的股权,上海金
融发展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二、交易对方基本
情况\(一)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2、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3、何飞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何飞燕持有神州长城 5.73%的股权,何飞燕的基本
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资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3、何飞燕”。


     4、恒泰九鼎、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禾九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恒泰九鼎、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禾九鼎均为昆


                                           22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管理的投资企业,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
规定,其投资行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神州长城 13.30%的股权。恒泰
九鼎、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禾九鼎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交易
各方基本情况\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
易对方\4、无锡恒泰九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烟台昭宣元泰九
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苏州天瑶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嘉兴嘉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陈略作为神州长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二、交易对方基本情
况\(一)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1、陈略\(3)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七、神州长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置入资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共5名董事,分别为陈略、李尔龙、梁荣、
白斌、齐敬然,最近三年董事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任职时间及期限

  1      陈   略          执行董事、董事长                      2001 年 10 月至今

  2      李尔龙                  董事                           2014 年 6 月至今

  3      梁   荣                 董事                           2014 年 6 月至今

  4      白   斌                 董事                           2014 年 6 月至今

  5      齐敬然                  董事                           2014 年 6 月至今


      神州长城于2014年6月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设立之前,陈略作为神州长城实
际控制人一直担任执行董事一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共3名监事,分别为吴晓明、曲香青、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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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中军,监事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任职时间及期限

  1       吴晓明               监事会主席                        2014 年 6 月至今

  2       曲香青                  监事                           2014 年 6 月至今

  3       王中军              职工代表监事                       2014 年 6 月至今

      注:2014年6月,经神州长城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通过,选举王中军为神州长城职工
代表监事。


      神州长城于2014年6月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设立之前,何飞燕担任监事一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1 人,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任职时间及期限

  1       李尔龙                 总经理                          2005 年 3 月至今

  2       梁   荣              执行总经理                        2003 年 4 月至今

  3       崔红丽                财务总监                         2011 年 7 月至今

  4       叶云坤                副总经理                         2008 年 3 月至今

  5       何   森               副总经理                         2001 年 10 月至今

  6       冼志娟                副总经理                         2001 年 10 月至今

  7       陈海波                副总经理                         2003 年 11 月至今

  8       方献忠                副总经理                         2010 年 7 月至今

  9       郑军伦                副总经理                         2013 年 9 月至今

 10       吴宗展                副总经理                         2014 年 8 月至今

 11       杨春玲               董事会秘书                        2014 年 3 月至今


      上述神州长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董事会成员(5 名)


      陈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4 月出生,武汉大学会
计学在读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清华


                                              22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
工程学院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珠海水产集团罐头食品厂技术员,广东粤西建
筑公司项目经理,贵州建工集团东莞公司副总经理,深圳长城家俱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市装饰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化委员会主
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湛江企业商会首届会长。2001 年至今,
任神州长城执行董事、董事长。


    李尔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山
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国家建材工业石材质量监督
检验测试中心主任助理,中非人工晶体研究院研发中心研究员。2005 年 3 月至
今,任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董事。


    梁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12 月出生,汕头大学土
木建筑工程专业,南开大学在读 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珠海市新洲置业股
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日本清水建设株式会社工料测量员,深圳长城家俱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3 年 4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
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董事。


    白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3 月出生,硕士学历,
律师。曾任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助理,2010 年 06 月至今任昆吾九
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兼任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天津市北方创业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新联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6 月至
今,任神州长城董事。


    齐敬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
(原陕西财经学院)金融学硕士。曾就职于海通证券投行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2012 年至今,任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执行总经
理。2014 年 6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董事。


    2、监事(3 名)

                                        22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吴晓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广
东商学院(现名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法学学士。曾就职于广州市质
量技术监督局海珠分局(现广州市海珠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08 年 12 月至今,
任神州长城总经理助理、法务部经理。2014 年 6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监事会主
席。


       王中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哈
尔滨师范大学。曾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莲江口中学中文教师、教导主任、校长,
北京市益民食品有限公司厂长,北京市缘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人事经理,北
京市中嘉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2005 年 09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行政部经理。
2014 年 6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监事。


       曲香青,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山
东建筑工程学校建筑装饰专业,中级职称。曾任山东南山集团装饰工程公司设计
师、预算员,山东南山集团装饰工程公司预算主管。2009 年 11 月至今,任神州
长城审计监察部经理。2014 年 6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11 人)


       李尔龙、梁荣简历详见本节“七、神州长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置入资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1、董事会成员(5 名)”
相关内容。


       崔红丽,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河
南财经学院,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北京嘉友房地产开
发集团、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 年 7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投融资部经理、
财务总监。


       叶云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5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原
武汉水运工程学院造船管理专业。曾任长江轮船集团公司科员、技术员、科长、
副处长,长江海外旅游总公司造船机务处处长、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深圳长城
家俱装饰工程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副总经理。


                                           22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何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9 月出生。曾就职于广
东省八建集团,广东省湛江市供电局。2001 年至今,任神州长城副总经理。


    冼志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3 月出生,财务会计
专业大专学历,工商管理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东莞新宇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市中
研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2001 年至 2011 年任神州长城财务总监,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神州长城财务副总监,2011 年 7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副总经理。


    陈海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武
汉冶金科技大学工民建专业,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就职于中建二局、中
建装饰工程公司,北京翰墨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3 年至今,任神州长城副
总经理。


    方献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2 月出生,毕业于北
京信息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北京大学 EMBA。曾就职于北京通州区城关镇政
府、北大方正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鸿联九五通信有限公司、北京海维信
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亿商联达科技有限公司。2010 年 7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
副总经理。


    郑军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中
南大学土木工程系、清华大学工艺美院环境艺术系、清华大学总裁班,高级工程
师。曾就职于香港诺思维有限公司、北京弘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晶宫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云南龙都装饰工程公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9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副总经理。


    吴宗展,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9 月出生,复旦大学
EMBA 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就职于北京翰墨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富
敦建筑装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14 年 8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副总经理。


    杨春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2 月出生,经济学学
士,工业工程硕士,会计师。曾就职于河南外运郑州储运贸易公司、风神轮胎股
份有限公司、河南裕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3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董


                                         22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事会秘书。


    (二)置入资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神州长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情况
如下:


    名称                  职务                   持股比例                持股方式

    陈略           执行董事、董事长                54.89%                直接持股

    何森                副总经理                   0.17%                 直接持股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陈略配偶何飞燕直接持有神州长城 5.73%股权外,神州长城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未直接或以任何方式间接持有神州长城股份。


    (三)置入资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神州长城董事长陈略的对外投资情况详见“第二节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1、陈略\3、
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神州长城其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持股或出资份
    姓名                 对外投资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额比例
    方献忠          北京亿商联达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业务           95.00%
    吴宗展      内蒙古尚钦铁合金物流园有限公司          金属制造业           40.00%
                                                       太阳能玻璃生
    杨春玲         河南裕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0.16%
                                                           产业务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的情况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神州长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

                                         22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酬总额分别 251.17 万元、272.07 万元、276.67 万元。


    2014 年度,神州长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2014 年度领取薪酬情况
          姓名                 在神州长城任职情况
                                                                    (万元)
          陈略                        董事长                           36.60

         李尔龙                    董事/总经理                         28.20

          梁荣                   董事/执行总经理                       27.00

          白斌                         董事                              -

         齐敬然                        董事                              -
                           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
         吴晓明                                                        9.73
                                 法务部经理
         王中军                 监事、行政部经理                       8.13

         曲香青               监事、审计监察部经理                     10.60

         崔红丽                      财务总监                          18.41

         叶云坤                      副总经理                          23.95

          何森                       副总经理                          24.60

         冼志娟                      副总经理                          24.64

         陈海波                      副总经理                          22.20

         方献忠                      副总经理                          16.80

         郑军伦                      副总经理                          14.10

         吴宗展                      副总经理                          1.15

         杨春玲                     董事会秘书                         10.58


    注:除神州长城的董事白斌、齐敬然以外,神州长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一年未在标的公司关联方(包括报告期内已转让的关联方)处领取薪酬。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
下表:




                                          22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兼职单位与置入资产
  姓名                          兼职单位情况
                                                                         关联关系
                                                                    陈略直接持有其 99%
             神州长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的股权
  陈略       神州长城设计执行董事                                   神州长城子公司

             神州沈阳监事                                           神州长城子公司

 李尔龙      神州长城设计法定代表人、经理                           神州长城子公司

             神州长城设计监事                                       神州长城子公司
 冼志娟
             宿州绿邦监事                                           神州长城子公司

  何森       宿州绿邦执行董事、经理                                 神州长城子公司
             2010 年 06 月至今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经理、投资总监,兼任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
                                                                    神州长城股东恒泰九
             公司董事、天津市北方创业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鼎、元泰九鼎、钟山九
  白斌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石家庄科林电气股
                                                                    鼎、嘉禾九鼎的关联方
             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或投资企业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新联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神州长城股东上海金
 齐敬然      金浦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融发展的管理机构

    除了上表所列示的兼职情况外,神州长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其
他任何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的说明


    神州长城副总经理何森系董事长陈略的配偶何飞燕之兄长,冼志娟是董事长
陈略的外甥女,除此之外,神州长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
亲属关系。


    (七)神州长城与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神州长城的董事、监事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除董事白斌、齐敬然外,
神州长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签订了《劳动合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有关合同、协议等均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3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神州长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均经
过合法的程序选聘。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神州长城于 2014 年 6 月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立之前,陈略作为神州长城
实际控制人一直担任执行董事一职。神州长城最近三年董事的变化情况如下:


      期间                              董事                              变化原因

  2001 年 10 月                         陈略                                    -

2014 年 6 月至今       陈略、李尔龙、梁荣、白斌、齐敬然             神州长城设立董事会


    2、监事变动情况


    神州长城最近三年监事的变化情况如下:


     期间                           监事                               变化原因

 2001 年 10 月                     何飞燕                                   -

2014 年 6 月至今          吴晓明、王中军、曲香青                 神州长城设立监事会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神州长城最近三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高级管理人员                           变化原因
                     李尔龙、梁荣、叶云坤、何森、陈
  2012 年 1 月                                                              -
                     海波、方献忠、崔红丽、冼志娟
                     李尔龙、梁荣、叶云坤、何森、陈
                                                          新增副总经理郑军伦,为神州长城
  2013 年 9 月       海波、方献忠、郑军伦、崔红丽、
                                                              引入外部高级管理人才。
                           冼志娟(共 9 人)
                     李尔龙、梁荣、叶云坤、何森、谢       新增副总经理谢宝英、张雪峰、陈
                     宝英、陈海波、方献忠、张雪峰、       志刚,主要系内部职位调动;新增
  2014 年 6 月
                     郑军伦、陈志刚、崔红丽、冼志娟、     高级管理人员杨春玲,为公司聘任
                           杨春玲(共 13 人)             之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董事会和


                                               23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股东会会议、上市事宜以及信息披
                                                                   露事宜。
                    李尔龙、梁荣、叶云坤、何森、陈       减少副总经理谢宝英、张雪峰、陈
                    海波、方献忠、郑军伦、崔红丽、       志刚,主要系内部职位调动;新增
  2014 年 9 月
                    冼志娟、吴宗展、杨春玲(共 11        副总经理吴宗展,主要为神州长城
                                人)                         引入外部高级管理人才。


    目前神州长城董事会的 5 名成员中,陈略最近三年内一直担任神州长城执行
董事一职;李尔龙、梁荣分别自 2003 年、2005 年起担任神州长城高级管理人员,
在董事会设立后被选举为神州长城董事;白斌、齐敬然为财务投资者推荐的董事
代表,在董事会中代表财务投资者行使相应权力。


    目前神州长城监事会的 3 名成员均系神州长城设立监事会后被股东和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为监事。在监事会设立之前,何飞燕担任监事一职。


    目前神州长城的 11 名高级管理人员中,李尔龙、梁荣、叶云坤、何森、冼
志娟、陈海波、方献忠、崔红丽最近 3 年一直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郑军伦、
杨春玲、吴宗展系神州长城引入的外部高级管理人才。


    综上,神州长城于 2014 年 6 月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完善了公司治理结
构,最近三年内主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知识培训、辅
导情况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对神州长城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
过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了重组上市辅导,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法规及操作实务介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规介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解读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严格履
行相关程序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调整。


    八、神州长城员工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23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截至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神州长城及控股子公司员工人数
合计分别为 901 名、921 名、1,493 名。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员工 1,493 人,具
体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序号              专业构成                       人数(人)                比例

 1                 管理层                           22                     1.47%

 2                  财务                            61                     4.09%

 3                  营销                            125                    8.37%

 4                  行政                            73                     4.89%

 5                 设计师                           185                   12.39%

 6                工程人员                          1018                  68.18%

 7                  其他                             9                     0.60%

                 合计                              1,493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序号              文化程度                          人数                   比例

 1               硕士及以上                          19                    1.27%

 2                   本科                           439                   29.40%

 3                   大专                           601                   40.25%

 4                   其他                           434                   29.07%

                 合计                              1,493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结构

序号                 年龄                           人数                   比例

 1                30 岁以下                         689                   46.15%

 2                 31-40 岁                         457                   30.61%

 3                 41-50 岁                         284                   19.02%

 4                51 岁以上                          63                    4.22%


                                           23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合计                              1,493                    100.00%


    (二)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等情况


    神州长城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任和解聘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神州长城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障
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提供了必要的社会保障计划,提取和缴纳了基本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
缴纳标准比例如下:


                                                            缴费比例
               项目
                                             单位比例                        员工比例

             养老保险                         20.00%                          8.00%

             医疗保险                         10.00%                           2%

             工伤保险                         0.30%                             -

             失业保险                         1.00%                           0.20%

             生育保险                         0.80%                             -

         住房公积金                               12%                          12%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员工总人数                                        1,493                921                 901

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1,493                919                 781

实际缴纳社保人数与应缴人数比例               100.00%             99.78%                 86.68%

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                            1,492                882                 626
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与应缴人
                                               99.93%            95.77%                 69.48%
数比例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已基本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
房公积金。报告期内,神州长城尚存在未为少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

                                            23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积金的情形,主要原因系:部分新招聘员工正在办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
开户手续;部分退休返聘员工无须办理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手续。对于报告期内神
州长城未能按照规定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神州长城的
控股股东陈略已做出如下承诺:“若由于神州长城或其子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存在
未依法为其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而给神州长城造成任何
损失的,包括主管机关要求神州长城或其子公司补缴、主管机关对神州长城或其
子公司进行处罚、有关人员向神州长城或其子公司追索,本人将全额承担该部分
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以保证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不会遭受任何
损失。”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神州长城 2011 年 1
月至 2014 年 8 月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
因违法受到本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神州长城于 2012 年 3 月开户至
2014 年 9 月 16 日期间,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未发
现有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九、神州长城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神州长城主营业务介绍

    神州长城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及建筑相关工程施工。作为一
家拥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等三项壹级资质及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神州长
城业务领域涉及装饰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幕墙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业
务等四大领域,连续四年获得“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荣誉,是我国领先的
装饰工程综合服务商。近年来,随着神州长城不断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神州
长城海外项目的数量和业务规模不断提高,神州长城未来力争打造全球领先的国
际性综合建筑服务提供商。

    (二)神州长城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23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神州长城在建筑装饰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高端酒店装饰等细分市场
中处于市场领先地位。神州长城成立于 2001 年 10 月,是国内领先的大型装饰企
业,综合实力位列“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前十名。公司拥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等三项壹
级资质,同时还拥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神州长城拥有的较齐备的设计及施
工资质,使神州长城能够为客户提供装饰、机电安装和幕墙全产业链、施工与设
计一体化服务。




 (图为神州长城近 3 年来国内部分合同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项目工程分布图)


    最近三年按业务类型划分的收入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23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装饰           197,953.88       164,242.97         185,419.75       151,994.25       167,272.51     141,972.45

   机电              52,870.08      42,207.86          14,344.68        11,700.51         9,779.55          7,646.78

   幕墙               4,882.48          4,158.31        2,248.36         1,905.60          655.47            605.28

   设计               2,143.63          1,243.89           1508.49            968.41      1,261.02           985.81

工程总承包           17,618.42      13,116.94                    -                 -             --

   土建                      -                 -                 -                 -     14,291.31         13,593.93

   合计           275,468.49       224,969.96         203,521.29       166,568.78       193,259.86     164,804.25

       注:工程总承包主要为海外工程总承包项目。


       最近三年按区域划分的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华北          67,118.12           24.37%            69,727.23           34.26%          54,067.09            27.98%

华东          29,788.10           10.81%            47,917.47           23.54%          60,992.31            31.56%

华南         113,453.48           41.19%            37,276.57           18.32%          13,906.76             7.20%

西南          13,198.11            4.79%            25,676.20           12.62%          22,266.56            11.52%

东北           3,188.59            1.16%            11,403.74            5.60%          18,486.89             9.57%

华中           9,005.87            3.27%              309.66             0.15%          10,898.99             5.64%

西北          17,326.55            6.29%             8,881.83            4.36%           8,772.39             4.54%

海外          22,389.67            8.13%             2,328.58            1.14%           3,868.88             2.00%

合计         275,468.49          100.00%           203,521.29             100%         193,259.87             100%



       1、国内业务介绍


       神州长城为综合性建筑装饰企业,主要为写字楼、政府机关、星级酒店等公
共建筑及住宅(面向地产商)提供建筑装饰等一体化的施工和设计服务。


       (1)装饰工程施工业务介绍


       神州长城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是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


                                                        23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
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建筑装饰工程集产品、技术、艺术、劳务工
程于一体,比传统的建筑业更注重艺术效果和环境效果,具有适用性、舒适性、
艺术性、多样性、可变性和重复更新性等特点。与土木建筑业、设备安装业一次
性完成工程业务不同,建筑物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需要进行多次装修,更新周期
通常在 5-8 年。因此,公司的装饰工程施工业务具有需求可持续性的特点。根据
建筑物使用性质不同,可将建筑装饰划分为公共建筑装饰、住宅装饰装修和幕墙
三个细分行业,该板块业务主要包含前两个细分行业,而神州长城在此细分行业
拥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自公司设立以来,神州长城先
后在国内外承接了众多具有影响力的建筑装饰工程项目,尤其在高端酒店及精装
住宅的装饰工程业务中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


    在高端酒店装饰方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已累计完成超过百
家五星级酒店的装饰施工项目,所承接的五星级酒店项目以国际品牌五星级酒店
居多,如杭州四季酒店、北京康莱德酒店、天津瑞吉酒店、嘉兴希尔顿酒店、舟
山威斯汀酒店等知名酒店的装饰业务。五星级酒店装饰工程的高要求、高标准提
高了神州长城的项目管理能力及现场施工能力,铸就了神州长城装饰工程业务的
核心竞争力。由此,丰富的项目经验及优质的工程质量奠定了神州长城在高端酒
店装饰工程领域的优势地位。




     (图为杭州四季酒店大堂)                        (图为天津瑞吉酒店宴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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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北京康莱德酒店宴会厅)                    (图为嘉兴希尔顿酒店内部装饰)


    在国内住宅装饰业务方面,神州长城优先选择与住宅项目质量要求较高的一
线地产商合作,主要包括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等。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神州长城建立了标准化的项目作业管理流程,有
效的保障了项目管理的质量及效率;在项目交付方面,神州长城积累了丰厚的项
目交付与控制经验,完成的住宅项目交付率居于行业领先水平。




(图为绿城地产桃花源别墅项目客厅)                (图为绿城地产桃花源别墅项目卧室)




(图为保利地产琶洲天悦项目客厅)                    (图为保利地产琶洲天悦项目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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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机电工程施工业务介绍


     一般而言,建筑机电工程项目包括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采暖及通风系统、
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电梯系统等,每个系统又可独立分为多个子分
部工程,可以说整个机电系统是相当繁多及复杂的,覆盖范围广,具有较高的设
计和施工标准。从施工过程来看,机电安装工程贯穿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主
要部分在结构工程结束后施工,并在装饰工程开始以前基本结束,因此机电工程
的设计与施工会对后续的装饰工程有着重要影响,如何实现两者之间的统筹安排
与“一体化”施工管理显得至关重要。


                                    机电工程概况表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给排水系统   生活给水系统、热水系统、排水系统、雨水系统、中水系统

       消防水系统   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
       防雷接地工
                    基础接地、引下线、避雷装置、等电位安装
机     程
电                  lOkV 系统及 10/0.4KV 变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安装、照明系统、电气
       电气工程
工                  监控和安全监控
程     通风与空调
                    冷却循环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
       工程
       消防电工程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公共/应急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通讯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卫星电视及有线电视
       弱电系统
                    系统、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安保监控系统、车库管理系统


     神州长城目前拥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通过多年来在建筑
装饰与机电业务方面的经验累积,神州长城逐步形成了建筑装饰与机电安装一体
化施工的能力。神州长城建筑装饰与机电安装一体化施工的核心优势在于,通过
采取并行施工理念,从项目交付的角度评审机电安装与装饰施工,解决施工前项
目施工方案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性,并能向业主承诺项目施工过程中非设计因素的
零拆改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神州长城的业务团队将由现场实施人员与深化设
计人员组成,业务团队内除了配备机电安装的专业人员外,还有精通建筑装饰的
专业人员,通过两者相互间搭配,能够适时从项目运营角度给予业主合理的二次
修正建议,从项目装修设计到机电安装全程把控,为业主提供解决装饰设计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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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电安装施工理念不匹配的难题。




   (图为美丽之冠大酒店外景效果图)            (图为美丽之冠大酒店内部效果图)


    (3)幕墙工程施工业务介绍


    建筑幕墙主要应用于城市高层建筑、大跨度建筑、异型建筑、建筑物采光顶、
公共建筑物或建筑综合体,如高档写字楼、酒店、体育场馆、机场、车站、会展
中心、商场、企事业单位或政府办公大楼等。作为建筑物的外围护结构,建筑幕
墙可以通过不同的饰面材料及不同的结构满足建筑物的外装饰需要,具有保护建
筑物、遮风、挡雨、隔声隔热、采光、通风、抗震等建筑功能,而且与普通填充
墙相比,建筑幕墙具有建设速度快、结构质量轻、易维护的特点,使得建筑幕墙
得到了广泛运用。


    建筑幕墙业务亦是神州长城近年来快速发展的业务板块,是神州长城从事建
筑行业专业模块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建筑幕墙业务承接的工程单项造价越来越
高、业务范围越来越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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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茅台国际商务中心工程俯视图)              (图为茅台国际商务中心工程正视图)


    (4)装饰工程设计业务介绍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设计是为了实现目标而制定方案的过程,施工是为了实
现目标而进行具体实施的过程,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优秀的设计为优质的施
工奠定了基础。神州长城建筑装饰设计业务主要系根据项目的使用性质、环境和
相应的标准,综合运用现代物质手段、科技手段和艺术手段,设计出符合项目业
主对建筑装饰相关的视觉、空间、物质等效果要求的方案。建筑装饰设计团队需
要具备工程技术上的知识,也需要艺术上的理论和技能,使具体的物质材料在技
术、经济等方面,在可行性的有限条件下形成能够成为合格产品的准备工作。


    神州长城通过与国际资深权威设计机构联袂合作及十余年的驻场设计经验
积累,锻炼出一支规模庞大、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建筑装饰设计队伍。在建筑
装饰项目初始设计与二次深化设计方面,神州长城设计团队能满足建筑装饰领域
项目初始设计与现场施工设计规范要求,并可通过过去积累的经验,向业主提供
合理化的项目设计与深化设计意见,有效达到降低项目运营成本与提高运营可行
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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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凯莱大饭店室内设计效果图)              (图为凯莱大饭店室内设计效果图)


    2、海外业务介绍


    (1)神州长城海外业务现状


    近年来,受国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停滞、房地产市场调整的不利影响,建筑
装饰行业普遍出现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经营性现金流恶化的情形,行业内公司迫
切需要调整经营策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依托于早期海外市场布局的先发优
势,神州长城确立了做大做强海外业务、打造全球领先的国际性综合建筑服务提
供商的发展战略。


    神州长城确立了东南亚、非洲、中东等业务重点发展区域,招募和培养相关
地区的专业人才,重点跟踪使用中国贷款的建筑项目,并通过与从事海外基建业
务的大型央企合作,不断开拓海外建筑装饰、机电安装等工程项目,积累海外项
目施工经验,扩大海外市场影响力。截至目前,神州长城在东南亚、非洲、中东、
南亚等地区已签约或待签约的项目合同金额达 72.76 亿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已签约或待签约的海外合同情况如下:

                                                  合同金额      签约对方/招标    目前合
        项目名称            地区    签订时间
                                                  (万元)            方         同状态
已执行完毕项目


                                         24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东南                               安达地产有限     已执行
柬埔寨安达大都会银行项目              2012.01       7,738.00
                              亚                                     公司           完毕
                    小计                            7,738.00            -            -

已签约项目
TSCLFK 集团,国家选举委员                                         China Central
                              东南
会和 NagaCity 步行街综合体            2013.10      86,045.40       Asia Group     已签约
                              亚
          项目                                                      Co., Ltd
柬埔寨金边国民议会大厦商/     东南                               豪利钻石(柬埔
                                      2014.06      97,477.15                      已签约
        住开发项目            亚                                 寨)有限公司
阿尔及利亚嘉玛大清真寺项                                         中国建筑股份
目 C 楼、F 楼内装修工程分包   非洲    2013.04      13,429.34     有限公司(阿尔 已签约
             项目                                                及利亚分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
阿尔及利亚大清真寺项目机
                              非洲    2014.04       1,551.00     有限公司(阿尔 已签约
    电劳务分包合同
                                                                 及利亚分公司)
                                                                 浙江省建设投
阿尔及利亚 DOUERA 四万人                                         资集团有限公
                              非洲    2014.09      12,764.79                      已签约
          体育场                                                 司阿尔及利亚
                                                                   分公司
                                                                 江苏坤龙建设
阿尔及利亚 TIPA120 床医院                                        工程有限公司
                              非洲    2014.05       1,535.37                      已签约
    项目强电分包合同                                             阿尔及利亚分
                                                                     公司
科威特财政部大楼翻新改造                                         河南第一火电
                              中东    2014.07      83,605.00                      已签约
          工程                                                     建设公司
科威特石油公司南艾哈迈迪                                         中国港湾工程
                              中东    2014.06      19,022.48                      已签约
      新房建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港湾工程
科威特国防部军事学院项目      中东    2014.10      198,234.55                     已签约
                                                                 有限责任公司
斯里兰卡阿洪加拉 501 间房                                        中国港湾工程
                              南亚    2014.06      18,017.16                      已签约
  间酒店土建及结构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
卡塔尔新港 NPP/0057 房建与
                              中东    2014.12      133,880.60    第二工程局有     已签约
      基础设施工程
                                                                   限公司
                    小计                           665,562.84           -            -

待签约项目
                                                                 M/S Musaad Al
  科威特国防部多功能厅        中东       -         21,000.00     Saleh & Sons     待签约
                                                                      Co.
澳门路凼城上葡京酒店赌场                                         中兴建筑工程
                              东亚       -         25,265.06                      待签约
      综合度假村                                                   有限公司


                                          24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中国港湾工程
 斯里兰卡佛学院装修工程       东亚        -          8,000.00                      待签约
                                                                  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                           54,265.06            -            -

                     总计                           727,565.90                -
注 1:海外合同的合同金额为根据 2014 年 10 月 31 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结果。

注 2:已签约项目是指签约方已在正式合同上签字盖章的项目,待签约项目是指已取得中标通知
书、议标通知书的项目。




                                           24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上述已签约项目的合同基本情况如下:

  合同名称      合同生效条件               签约对方                   履行期限                         当事人基本情况                               合同主要内容
                于本函件日期起
                七天内通过签署
                                                                  330 天 开工日期:                                                      TSCLK 综合设施和全国选举委员会(NEC)
TSCLFK 集团,   和送返在所示位
                                                                        待通知                                                           大楼的土建工程。
国家选举委      置适当签署和见                                                           签约对方 China Central Asia Group Co., Ltd 主
   员会和       证人签名的两份    China Central Asia Group Co.,                          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五星级酒店投资、研发
NagaCity 步行   原件和一份副本                Ltd                                        办公基地、物流配送、工程施工、教育培训、 TSCLK 综合设施和全国选举委员会(NEC)
                                                                  742 天 开工日期:
街综合体项      至甲方办事处并                                                           文化传媒等相关业务。                            大楼的机电、幕墙、装饰及其他配套工
                                                                        待通知
     目         保留一份,表明                                                                                                           程。
                乙方接受本函件                                    365 天 开工日期:
                                                                                                                                                  NagaCity 步行道。
                 的条款和条件                                           待通知
柬埔寨金边
国民议会大      双方签字盖章后   Oxley Diamond(Cambodia) Co.,                            签约对方 Oxley Diamond(Cambodia)Co Ltd 由       综合体的土建、机电、装饰、幕墙及其
                                                                  2014.8.14-2017.8.13
厦商/住开发        合同生效                   Ltd                                        新加坡上市公司与柬埔寨当地企业合资成立          他配套工程。
    项目
                                                                  C 区设计加施工工
阿尔及利亚                                                        期为 19 个月,F 区                                                     阿尔及利亚嘉玛大清真寺项目 C 楼、F
                合同自总包商与
嘉玛大清真                                                        设计加施工工期为       签约对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          楼内装饰工程中所规定负责的所有设
                分包商双方在合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阿尔
寺项目 C 楼、                                                     13 个月,分包工程      屋建筑承包、国际工程承包、地产开发、基          计、采购、施工、试验、培训、工程保
                同上签字、盖章          及利亚分公司)
F 楼内装修工                                                      工期自总包方下达       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勘察设计等相关业务              修等服务工作以及与其它分包商的综合
                  之日起生效
程分包项目                                                        正式的开工令开始                                                       协调。
                                                                        计算。




                                                                                  24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根据要求完成 6 楼内机电安装工程中给
                                                                                                                            排水、通暖、强电专业的劳务分包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零星工程,各 LOT 中
阿尔及利亚
               甲乙双方在合同                                                      签约对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   的劳务分包施工;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
大清真寺项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阿尔
               上签字、盖章,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屋建筑承包、国际工程承包、地产开发、基   要变更乙方的承包范围或增(减)乙方
目机电劳务                            及利亚分公司)
                 合同生效。                                                        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勘察设计等相关业务       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甲方变更内容组
 分包合同
                                                                                                                            织施工,同时乙方须在报甲方同意后自
                                                                                                                            行调节劳动力及机具,并同意不向甲方
                                                                                                                            提出任何与经济有关的索赔要求。
               本合同自甲乙双
               方签字及主合同
               得到阿国国家合
                                                             24 个月,自业主签
阿尔及利亚     同委员会批准后                                                      签约对方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主要从事房屋   阿尔及利亚 DOUERA 四万人体育场强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的复工令所确定
DOUERA 四万    生效,在乙方完                                                      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交通市政、工业制   电、流体工程,乙方负责深化设计、采
                                     阿尔及利亚分公司        的开工时间开始计
 人体育场      成工程任务并得                                                      造、实业投资和海外投资发展等相关业务     购和施工工作,包工包料、自负盈亏。
                                                                  算工期
               到甲方和业主认
               可后,本合同自
                  行终止。
                                                                                                                            施工范围为主合同中所规定和描述的全
                                                                                   签约对方江苏坤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   部施工等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中压
阿尔及利亚     自甲乙双方签字
                                                             工期为 4 个月,自     事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国际工程承包、房地   300kv,低压分电板和电缆沟,补充应急
TIPA120 床医   及主合同得到阿   江苏坤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阿
                                                             乙方签证办好十日      产开发、酒店等相关业务,包括从事工业与   电源系统和 IT 技术;区域和 IT 技术;区
院项目强电     国国家合同委员         尔及利亚分公司
                                                                  内计算           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市政工   域和 IT 控制板、分配电箱;应急发电机;
 分包合同      会批准后生效。
                                                                                   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         功率反应补偿器;设备安装外部壁垒保
                                                                                                                            护;内部避雷保护。




                                                                            24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主要承接大中型火力
科威特财政      甲方与总包合同                                                         发电厂、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
                                                                                                                                  科威特财政部大楼翻新改造工程项目,
部大楼翻新      生效时,该合同      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       2014.7.7-2016.9.24      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
                                                                                                                                  包括机电、装饰、幕墙及其他配套工程。
  改造工程          生效。                                                             变电站整体工程及各类燃气轮发电机组和大
                                                                                       型柴油发电机电站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
科威特石油      双方授权代表签                                                         签约对方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
公司南艾哈      字并加盖公司印                                 与承包合同规定相        事海事工程、疏浚吹填、公路桥梁、铁路及     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包括科威特南艾哈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迈迪新房建      章后、且承包合                                        同               轨道交通、航空枢纽以及相关成套设备供应     迈迪新民居机电安装。
    项目         同生效后生效                                                          与安装等基础设施领域。
                双方同意,如果
                总包商未能与业
                                                               总日历天数为 1460       签约对方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
科威特国防      主在本分包合同                                                                                                    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项目,包括以下内
                                                               天,自业主颁发开        事海事工程、疏浚吹填、公路桥梁、铁路及
部军事学院      签订之日 6 个月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容:土建、装饰、机电、幕墙及全部配
                                                               工令并正式计算工        轨道交通、航空枢纽以及相关成套设备供应
    项目         内签订总包合                                                                                                     套工程。
                                                                 期之日起计算          与安装等基础设施领域。
                同,则本分包合
                 同自动终止。
斯里兰卡阿
                                                                                       签约对方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
洪加拉 501 间
                分包合同于签字                                                         事海事工程、疏浚吹填、公路桥梁、铁路及     项目工程包括以下内容:土建、内外装
房间酒店土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4.7.1-2016.1.22
                  盖章后生效                                                           轨道交通、航空枢纽以及相关成套设备供应     饰、其他配套工程。
建及结构工
                                                                                       与安装等基础设施领域。
     程
                                                                                       签约对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卡塔尔新港                                                                                                                        卡塔尔多哈新港 NPP/0057 房建和基础
                                                                                       主要从事集房屋建筑、水电施工、金属结构
NPP/0057 房     合同自签字之日    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                                                                      设施工程的 CP13 地块子项目(S4 施工
                                                                    524 天             制作安装、闸门制作安装、轻型钢结构制作
建与基础设          起生效                  公司                                                                                  段)内的土建、机电、装饰及室外配套
                                                                                       安装和房地产开发、水电开发为一体的综合
   施工程                                                                                                                         工程。
                                                                                       性业务。




                                                                                24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海外业务收入及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收入                               3,868.88                2,385.58              22,389.67

毛利                               1,160.66                  591.62               5,539.25




(图为阿尔及利亚嘉玛大清真寺外景效果图) (图为阿尔及利亚嘉玛大清真寺外景效果图)




(图为柬埔寨 NagaCity 步行街外景效果图)         (图为柬埔寨 NagaCity 步行街外景外景效果图)


       (2)部分签约项目未能按计划执行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已签约的海外合同中,执行时间较长的项


                                           24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目为柬埔寨 TSCLFK 集团,国家选举委员会和 NagaCity 步行街综合体项目(以
下简称“NAGA 项目”)以及阿尔及利亚嘉玛大清真寺项目 C 楼、F 楼内装修工程
分包项目(以下简称“大清真寺项目”),上述项目执行有所延缓的主要原因如下:


        NAGA 项目中,神州长城负责承建地上结构部分,基础部分由另一家企业
负责。由于 NAGA 现场地质复杂,打桩进度滞后,加上柬埔寨在雨季降水量增
加导致水位上升,施工难度再增大,影响了项目的整体进度。


        大清真寺项目中,由于工程要求高,土建工程进展较为缓慢,截至目前神州
长城承包标段的土建已经结顶,正在进行内部次级结构的土建施工,并预计在
2015 年进行装饰部分工程。


        根据神州长城与项目发包方签订的项目合同,上述项目的执行进展不存在违
反合同约定的情形,不构成违约,不影响已签约合同的效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神州长城的海外收入占比较低,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不会对置入资产的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置入资产评估中预测海外业务收入时,已按照项
目的最新执行情况进行预测。综上,上述项目的执行未对合同效力、置入资产的
生产经营、评估及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报告书已于“重大风险提示/十
一、神州长城海外工程扩张带来的经营风险”披露关于海外业务的执行风险,提
醒投资者关注。


        (3)重大项目跟进情况


        2014 年 10 月,神州长城(乙方)与 Tiger Resort, Leisure and Entertainment Inc4
(甲方)签订了关于菲律宾马尼拉湾度假酒店工程项目的《施工框架协议书》(以
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中约定,神州长城将承包该工程的全部装饰工程、
机电设备工程以及幕墙工程。项目工程总价不超过 36,000.00 万美元,其中,幕
墙工程价格不超过 4,000.00 万美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价格不超过 14,000.00 万
美元,内部装饰工程(停车场、BOH 区除外)价格不超过 18,000.00 万美元。


4
    Tiger Resort, Leisure and Entertainment Inc 是日本上市公司 Universal Entertainment Corporation 在菲律宾设
立的全资子公司。


                                                     25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根据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协议双方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该框架合同签订后,乙方将派出相关的设计及管理人员开展详细的设计及
材料选择工作,当材料选择及详细设计工作完成时,乙方分别对幕墙工程、机电
工程及装饰工程各作出一份详细的报价。


    如乙方根据本协议签订时甲方既定的要求及标准所作的每个专业报价均未
超出上述第一条中的限定价格,则甲方直接以乙方的报价为准,将上述项目发包
给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菲律宾当地的建设公司。同时乙方对报价价格要负责任,
要对应甲方提出的要求并证明这些报价价格的恰当性。


    但是,若某个工程划分的项目报价超过上述第一条中的限定价格、或有可能
会超过第一条中的限定价格时,甲方有针对工程项目划分向其他公司招标的权
利。乙方也有参加竞标的权利。招标时以“合理的低廉价格与工期”为原则决定
中标者。另外,若乙方预判有可能超过上述第一条中的限定价格时,应立即通知
甲方后,双方进行商讨。


    乙方的竞标价格如果比其他参与竞标的公司高时,甲方不会将此专业工程承
包给乙方。”


    另外,根据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协议双方约定的主要法律责任如下:


    “本框架协议书作为菲律宾马尼拉湾度假酒店工程项目的合作意向书,签署
后将发生法律效力并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应遵守执行。若一方违反
约定,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协议书第一条的约定,在确定了中标资格后签订正式合同
书。本协议书未记载的事项,以正式合同书为准。


    本协议书一经签订,除甲方在经营上或法务上的机密外,其余的设计资料、
建设资料需全部公开告知乙方。乙方需要在两个月内提出详细的预算计划书。正
式合同签订后,框架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根据第 2 条第 2 项规定,与乙方签订正
式合同。如有不可抗因素,详细报价部分双方无法取得共识的情况下,可将不同

                                           25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意部分的工程范围分离出来,取得共识部分先依照合同推进。


    若至 2015 年 4 月底仍无法形成部分正式合同,则本协议书失效。


    甲乙双方同意就本协议之内容发生的争议,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或者新加坡
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菲律宾马尼拉湾度假酒店工程项目金额较大,若成功签署正式合同将对神州
长城的未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根据上述协议约定,神州长城能否最终签订关于
菲律宾马尼拉湾度假酒店工程项目的正式合同仍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3)海外业务团队介绍


    神州长城于 2012 年正式组建了海外事业部,目前已发展成为五十余人的团
队规模,主要职责为海外市场开拓、商务谈判、投标管理和投融资管理。


    神州长城海外事业部的组织结构图:




                                         25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海外事业部总经理




             技术标团队               商务投标团            商务合约团          项目启动团        海外经营团
                                           队                    队                队                   队




 幕     机      内        土   机     内        外     土   商        商   综           海   翻    海        海
 墙     电      装        建   电     装        装     建   务        务   合           外   译    外        外
 专     专      专        结   预     预        预     结   询        专   专           营   接    咨        综
 业     业      业        构   算     算        算     构   价        员   员           销   待    询        合
                          专                           预                               助   组    专        组
                          业                           算                               理         员




        施           施        机     装        幕     土   询
        工           工        电     饰        墙     建   价
        方           方        预     预        预     预   专
        案           案        算     算        算     算   员
                     +




        进                     员     员        员     员
        度           土
        计           建
        划           装
                     饰
        +




        深
        化
        设
        计




强     弱     通      给
电     电     风      排
设     设     空      水
计     计     调      设
师     师     设      计
              计      师




         3、海外业务与国内业务的主要差异


         (1)项目类型差异


         在国内业务方面,神州长城目前拥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
     化壹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神州长城从事的国内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建筑装
     饰装修工程相关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机电
     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



                                                     25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海外业务方面,神州长城拥有商务部核准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因此具
备从事国(境)外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经营资格。神州长城国外业务既能承接建
筑总承包业务,也有建筑装饰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幕墙施工的专业分包业
务。


       (2)业务模式差异

       神州长城国内业务的主要模式为自主向总承包商承揽装饰、机电、幕墙专业
分包并组织实施;海外业务的主要模式为国际竞标或议标、央企的专业分包、代
理分包三种模式,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置入资产的基本情况/九、神
州长城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五)神州长城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3、业务
合作模式”。


       (3)盈利水平的差异


    神州长城海外业务毛利率高于国内业务毛利率的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从
境外重点施工的国家的市场环境看,由于神州长城主要施工地点集中在基础建设
业务快速增长的地区,该地区对于基建业务的需求较高,但是当地的施工企业的
综合实力较弱,导致神州长城在当地施工的优势明显,而且竞争较少。神州长城
对于以上地区项目的议价能力较强,毛利率高于国内项目。


       其次,神州长城先发优势明显,在境外承做项目时,神州长城能够结合在多
业务领域(装饰、土建、机电、幕墙)的项目经验,以及海外项目的施工经验,
取得海外建筑总包项目并独立施工,也是国内少数能够在海外施工的企业之一。
由于业务机会较多,现阶段神州长城优先承接利润较高的项目。因此,现阶段神
州长城的海外业务毛利率高于国内业务毛利率。


       (三)神州长城主要业务的流程图




                                           25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工程信息收集


                            工程评审



                            放弃与否              是           放弃

                                  否
                            确定立项


                            工程投标



 放弃           否          中标与否

                                  是
                     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公司项
                     目经理竞标,确定项目经
                     理,审定项目经理经营目
                               标




                     工程管理中心就项目中标
                     资料及项目经理内部竞标
                     结果移交公司各相关部门

                                                                      项目提供须采购
成本部做劳务         总经办派员               商务合约部做材            物资的技术图
    定价                 备案                     料拦标价            纸、技术参数及
                                                                          实物样板等



               项目经理提出项目        项目经理部提出
                 经理部组建表          劳务班组规划表


                                       工程管理中心审
                                         批劳务构成




               区域公司报工程管理中心筹划会计划



           安检部备案                  项目部核对劳务价格,
                                         成本部组织招标



           项目部与劳务队长按公司规定确定工人考勤方
           案,进场劳务人员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将劳务考
                 勤报表、工资表报工程管理中心




                                   25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商务合约部根据项目提供相关资
                     料在规定时间内拟出材料拦标价


             采购中心与项目部及公司相关人员组成招投标
             小组,根据材料拦标价,从公司合格供应商中
             组织采购招投标,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采购
                 中心签定采购合同并移交各相关部门



                资       供应       项目按公         工程管
                金       商进       司规定报         理中心
                管       场配       周报到工         组织项
                理       合生       程管理中         目策划
                           产       心                 会



                         工程管理中心区域副总组
                             织项目内部验收


                        劳务、材料结算按规定报成
                                本部审核

                         项目结算情况跟踪、审定


                         项目结算应收款的跟踪回
                                   收


                                项目后期维修


                            项目保修金的回收



    (四)神州长城采购情况


    1、材料采购及劳务管理


    神州长城材料采购模式如下:


    建筑装饰工程中的材料采购模式主要分为三种:①甲方(业主)指定乙方(承
包商)供应;②甲方(业主)供应;③甲方(业主)限定品牌,乙方(承包商)
自行采购供应。目前,神州长城主要以乙方(承包商)自行采购供应为主。签订
项目合同后,神州长城成本合约部根据项目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拟出材料拦标价,
经审定后发送至采购部及项目部,并由采购部与项目部及公司相关人员组成招投


                                               25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标小组,根据材料拦标价,从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组织采购招投标。确定中标
供应商后,由采购部签定采购合同并移交各相关部门。


    神州长城劳务管理模式如下:


    项目开展前,由成本合约部根据项目中标资料做劳务定价,由成本合约部、
审计部、工程管理中心推荐劳务公司,项目部组织劳务公司班组现场勘察,劳务
分包供应商最终由工程管理中心以最低价中标原则进行劳务招标。每月劳务分包
供应商上报工程量进度,按月结算。神州长城的工程量进度通过“进度确认函”
或“监理报告”等进行确认,此外,根据完工情况,项目部的施工员或项目经理
填写“劳务费应付账款会签单”,确认本次应付工程款等信息,同时需要项目经
理、工程管理中心审核专员、工程管理中心经理、区域公司总经理以及主管领导
等多方签字确认。最后,项目经理填制“劳务费付款审批单”,经区域负责人、
工程管理中心、主管会计、财务总监以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财务部针对本次应
付劳务费用进行付款。


    2、主要材料供应商类型


    根据供应材料的类别,神州长城的材料供应商分为石材供应商、木作供应商、
不锈钢供应商、墙纸供应商、基层材料供应商,主要材料的占比情况如下:


                     材料成本分类                                        占比

                         石材                                         20%—30%

                         木作                                         10%-15%

      基层材料(石膏板、钢材、腻子粉、龙骨等)                            8%

                         瓷砖                                             5%

                         灯具                                             5%

                        木地板                                            5%

                         五金                                           3%-5%

                         玻璃                                             3%

                         洁具                                           3%-5%



                                        25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根据神州长城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前五大
材料供应商情况如下:

                                                                      占总材料采购比重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元)
                                                                          (%)
            北京天海龙岗机电有限公司                       2,562.73                 1.74%
            GOLDEN      B.S.T   CONCRETE
                                                           2,458.72                 1.67%
            Co.,Ltd
            深圳中齐越建材有限公司                         1,628.25                  1.11%
2014 年度
            REZAYAT TRADING COMPANY
                                                           1,517.12                 1.03%
            Ltd
            佛山市龙美达石业有限公司                       1,295.52                 0.88%

                         合计                              9,462.33                 6.44%

            深圳市南方华丽家具有限公司                     2,084.69                 1.98%

            北京亚之铝商贸有限公司                         1,502.73                 1.43%

            北京粤发木制品有限公司                         1,440.56                 1.37%
2013 年度
            北京中凯方元石业贸易有限公司                   1,424.53                 1.35%

            漳浦嘉兴石业有限公司                            927.20                  0.88%

                         合计                              7,379.71                 7.0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594.78                 1.49%

            北京天海龙岗机电有限公司                       1,271.76                 1.19%

            北京志诚锦绣木业有限公司                       1,113.06                 1.04%
2012 年度
            北京中凯方元石业贸易有限公司                   1,015.11                 0.95%

            深圳市中齐越建材有限公司                        969.86                  0.91%

                         合计                              5,964.56                 5.59%


    3、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
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所占的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
他主要关联方或神州长城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持有股
权的情形。


                                           25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4、劳务采购成本


     为了保证项目的施工质量及完工进度,神州长城与劳务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劳务采购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28%左右,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劳务采购成本                  62,916.68               48,145.22                46,553.36

           营业成本                224,969.96              166,568.78               164,804.25

            占比                    27.97%                  28.90%                   28.25%

     (五)神州长城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


     1、神州长城的经营模式


     (1)国内业务


     神州长城的经营模式为自主承揽并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业务承接           组织投标        组建项目           项目实施         竣工验收决        售后服务
                                     团队                               算与收款




     ① 业务承接:由营销部及各区域中心负责收集项目信息并进行初步沟通,
选取符合公司要求的项目上报立项。经“立项审批小组”审批通过后组织投标。


     ② 组织投标:由预算部负责对工程成本进行分析,计算投标价格,并制作
投标文件,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设计组织工程施工方案,并由营销部、工程管理中
心、预算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项目投标团队负责投标项目事宜。营销部负责对文
件进行备案。


     ③ 组建项目团队:项目中标后,由工程管理中心选定项目经理,组建项目
管理团队。项目经理为项目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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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 项目实施:工程管理中心制定施工计划,设置项目关键路径。采购部负
责材料统一采购,项目组按照工程计划组织施工,并对施工文档进行整理汇编,
为工程决算提供充足依据。工程管理中心、安检部实施过程监控。


    ⑤ 竣工验收、决算与收款: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汇总收集项目
全部资料。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提交全部资料给工程管理中心备案,并提交结
算部审核。内部审核完成后与招标方或业主进行竣工结算及收款。


    ⑥ 售后服务:项目完工后,由结算部对结算情况进行跟踪、审定,由工程
管理中心及项目管理团队进行项目后期维修及维修保证金的回收。


    (2)海外业务


    神州长城海外业务主要流程包括收集信息、投标、执行合同工程,以及在完
工后向神州长城客户交付项目。


    ①收集信息。在确定可供考虑的项目后,神州长城会根据项目规模、持续时
间、可用人员、现有在执行未完成合同、竞争优势与劣势、过往经验、订约代理
或业主的身份、项目资金来源、地理位置及合同类型等因素来决定是否跟进。


    ②投标。在决定跟进的项目后,神州长城一般需要与相关代理或业主完成资
格预审程序。资格预审程序包括对神州长城的财务状况、历史经验以及可用人员
与设备进行审核。通过资格预审后,神州长城将提交标书,标书内容包括对项目
的投标的技术条件、商业条件及规定的详细说明。由于大部分合同均以固定价格
履行,合理测算在固定价格合同内涉及的项目成本决定了项目的盈利水平。神州
长城在投标之前依据项目业主或发包方对所需材料以及工程项目经验的估计项
目成本。


    ③中标。在获选为项目承包商后,神州长城通常会收到业主的书面通知,从
而进行磋商确定主要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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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执行合同工程。执行合同工程的程序主要包括制订详细的生产或建设计
划、采购物料、委托分包商进行施工工作、与客户或其顾问协调、与分包商及供
货商协调及负责这些工程的整体管理。


       ⑤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即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
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
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⑥交付。神州长城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资料后,会向业主方进行交
付。


       2、神州长城的盈利模式


       (1)装饰、机电、幕墙业务


       神州长城装饰、机电以及幕墙的业务来源主要通过参与项目业主或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发包方”)的公开投标、邀标、议标过程或者受发包方直接委托等方
式获得承建项目的机会。神州长城在获得项目机会后,由成本合约部根据项目内
容预测所需材料和劳务成本的拦标价,然后向供应商和劳务分包公司进行招标,
在栏标价范围内综合考虑各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合作方式和市场地位选定该项目
的供应商名单,总体控制工程所需的施工成本。另外,神州长城将为项目组建由
项目经理、商务经理、材料经理等组成的管理团队,对项目进行全面施工管理。
神州长城通过合理的项目施工管理、优质的现场深化设计、完善的工艺流程和严
格的成本控制降低项目成本、实现盈利。


       (2)建筑装饰设计业务


    建筑装饰设计的业务开展有别于装饰、机电以及幕墙施工的业务模式,服务
内容为装饰项目前期的整体设计。建筑装饰设计业务一般直接由客户指定,在约
定的时间内设计出符合客户要求的项目内容。建筑装饰设计除了项目开展所必需
的人工成本和固定成本外,并没有过多的开支。因此,建筑装饰设计业务的毛利
率普遍高于施工业务,但是整体盈利水平完全取决于公司在建筑装饰设计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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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地位。


    (3)海外业务盈利模式


    与国内业务相比,神州长城海外工程业务既有装饰、机电、幕墙业务的专业
分包,也有包括基建建设业务在内的总承包业务,采取的合作模式一般为 BT 模
式、EPC 模式等。由于具备从事包括基建建设在内的整体工程施工能力,神州长
城在招投标时更易取得建筑工程业务,且有利于提高海外项目的盈利能力。实际
施工过程中,神州长城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
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此外,在
海外项目投标阶段,神州长城会根据掌握的项目成本资料,加上确定的盈利水平
提供项目投保报价。神州长城较强的深化设计能力保证了其预计成本的准确性、
项目毛利的合理性及项目的可实施性。


    3、业务合作模式


    神州长城目前拥有以下主要资质: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壹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
质、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


    (1)国内业务方面,神州长城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的专业承包。神州长城获得项目后,自觉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
监督管理,根据项目的需求和招投标的承诺,组织由项目经理带队的符合各岗位
资格要求的专业团队(如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进行全面的项目管理。在
劳务管理上,由具备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公司进行专业分包。神州长城一直遵守
国家对于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违反国家对建筑行业法律法规要求的
情形。


    (2)海外业务方面,神州长城拥有商务部核准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
因此具备从事国(境)外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经营资格。神州长城国外业务既能
承接建筑总承包业务,也有建筑装饰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幕墙施工的专业
分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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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州长城根据自身的经营规模和约束条件,采取资源整合的方式拓展海外市
场。目前的海外业务模式主要有三大类:


    ① 国际竞标或议标模式:在东南亚地区,多数采取直接竞标模式,主要原
因为中国在东南亚地区的影响力较大,且东南亚地区华裔普遍较多,双方文化差
异较小,认同度较高,东南亚国家较为容易接受中国企业。


    ② 央企的分包商模式:凭借突出的施工效率及施工质量,以央企为代表的
中国大型建设公司在国际市场树立了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加之国家政策鼓励和金
融支持,我国海外建设业务呈现持续增长态势。神州长城具备建筑装饰设计与施
工、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幕墙安装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大型央企建设公司
的专业分包需求。目前合作中或计划合作的央企有: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
程有限公司等。


    ③ 代理分包模式:由于中东地区的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商必须为当地国籍人
士控股的企业,因此神州长城在承接该地区的项目时,需要采取代理分包模式,
即与当地中标单位洽谈分包。在项目操作过程中,当地项目从发包到确定中标的
时间跨度较大,加之语言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直接投标的成本高、不确定性大。
针对中东地区的项目特点,神州长城以代理分包模式承建项目,能有效减少项目
前期成本,降低投议标风险。


    4、神州长城主要客户类型


    最近三年内神州长城的客户类型基本保持稳定,主要为高档星级酒店、房地
产开发企业等。在高档星级酒店的装修业务上,神州长城承接了包括喜来登、四
季、洲际、希尔顿等酒店连锁集团在内的众多知名酒店装修项目;在住宅精装修
业务上,神州长城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等多家上市房地产公司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根据神州长城 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神州长
城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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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重

            三亚华创美丽之冠投资有限公司                     50,727.92             18.42%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094.43             10.20%

            北京中民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8,482.18              3.08%
2014 年度
            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                          7,636.03              2.77%

            青岛鼎林置业有限公司                              7,238.48              2.63%

                             合计                           102,179.04             37.10%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155.41              6.96%

            厦门嘉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070.00              6.91%

            荔波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12,898.90              6.34%
2013 年度
            三亚华创美丽之冠投资有限公司                     10,788.99              5.30%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
                                                              6,919.55              3.40%
            公司
                             合计                            58,832.84             28.91%

            嘉兴永欣建业有限公司                              9,878.43               5.11%

            甘肃投资集团云天酒店有限公司                      7,017.16              3.63%

            沈阳全运村建设有限公司                            6,494.51              3.36%
2012 年度
            南阳建业酒店有限公司                              6,409.83              3.32%

            云南天士力帝泊洱生物茶集团有限公司                5,152.82              2.67%

                             合计                            34,952.75             18.09%


    5、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
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所占的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
他主要关联方或神州长城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在前五名客户中持有股权
的情形。


    (六)神州长城支付结算模式


    一般情况下,项目工程款结算流程主要包括工程预收款、工程进度款、工程
决算款及质量保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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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程预收款


    工程预收款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预先支付给公司的用以
施工准备的款项,通常为项目合同总造价的0-20%。工程预收款在项目开工后按
施工进度、约定时间和比例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直至工程预收款抵扣完毕
为止。


    2、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是指项目发包方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工程进度支付给公司的
工程款项。在施工过程中,由公司确定当月工作量,以报表形式由现场监理、业
主确认,最终由发包方或审计单位审定后,按照当月实际完成质量合格的总工程
量的一定比例(一般为65%~75%)作为进度款。


    3、工程决算款


    工程决算款是指工程竣工并经项目发包方或者监理单位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后,公司向工程委托方提交送审决算书,并附工程量清单、原始合同、签证及附
加合同等资料,申请项目支付的剩余工程款项。发包方收到送审决算书后,安排
审计和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决算金额,扣除质量保修金和前期已经支付工程款
后的剩余款项作为工程决算款支付给公司。工程验收合格并决算审计结束时,项
目工程款一般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


    4、质量保修金


    质量保修金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交付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
内承担保修责任的保证金,保修金金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造价(决算价)的5%,
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开始计算,一般为2年。保修期期满后且项目已完成
决算,若无质量问题,发包方将根据合同规定与本公司结清保修金。


    (七)神州长城质量管理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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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州长城为了更好进行项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如质
量例会制度、“三检制”、“控制点”管理制度、问题追根制度、放行制度、奖惩制
度),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强调事前控制,使工程质量全过程、全方位处于严
格的受控状态。


    神州长城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的
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从组织上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质量保证体系由项目
经理为质量总负责人,项目总工、副经理组织实施。项目部设专职质检工程师,
作业队设专职质量员负责现场检查,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的全
员参与的质量保证体系。各施工队伍、分包单位进场时,质量保证体系即完成建
立,并开始发挥质量保证能力直至工程结束。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由有
丰富施工经验和创优管理的工程管理人员组成,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施工的上
岗证书。


    2、工程质量控制的相关措施


    神州长城质量控制体系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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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对承担的工程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安                           负责编制施组施工方案技术措
 排生产计划和施工程序,组织并参加                           施,工艺流程,操作方法等,向
 重要工程部分的定位放线和竣工验收                           工长班组长进行书面交底,处理
 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质量方                           日常技术问题,负责质量监督,
 面文件, 抓好下级各级人员的质量责                          技术资料与施工同步进行。
 任制落实。




         安监部                            采购部                      工程管理部、总工办
 实行封闭性管理,对施工            严格控制材料质量对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现场及操作过程中不安全            无资质供料厂家可以            严格执行质量评定标准有关规
 隐患及时纠正,并监督特            实行否决权。                  定,严格按图施工。实行样板引
 殊工种操作过程。                                                路,进行质量监督检查,评定验
                                                                 收。预算洽商及时办理。




                                         工长/施工队负责人
         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有责任、按图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操作工艺和施工程
         序。组织自检,互检。



       抹灰工                     木工                       油工                  电工、焊工
遵守操作规程、按           遵守操作规程、按          遵守操作规程、按         持证上岗遵守操作
图纸施工做自检、           图纸施工做自检、          图纸施工做自检、         规程,做自检、自
自控                       自控                      自控                     控




(1)地砖、楼地面的质量控制点及措施


质量控制点                                                  技术措施
                      基层清理干净,清理基层空鼓、起砂缺陷,放工前 12~24 小时洒
   基层
                      水湿润;铺设水泥砂浆前,扫刷一道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浆。
 砂浆配制             检查预拌砂浆的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使用期是否满足。
                      地砖饰块进场时检验其规格尺寸、材质、品种、颜色、质量证明文
 地砖饰面             件、对地砖进行复试(放射性);设置标高控制点、接缝控制线;
                      严格按施工工艺标准施工;成活后加强成品保护,一周内禁止上人。


(2)木饰面、挂板饰面工程的质量控制点及措施


质量控制点                                                   技术措施
                       进场时检验其规格尺寸、材质、质量证明文件、对原材料进行复试、
  预埋件
                       安装前进行表面两道防锈处理、定位放线、后置埋件进行拉拔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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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进场时检验其规格尺寸、材质、质量证明文件、对原材料进行复试、
       钢骨架              安装前进行表面两道防锈处理、定位放线;严格按深化设计进行节
                           点定位、安装。
                           委托加工前在加工合同中明确品牌、要求;加工过程中检查所使用
       基层板
                           的品牌、质量状况及其质量证明文件、复试证明文件。
                           连接件进场时检验其规格尺寸、材质、质量证明文件,严格按照深
           安装
                           化设计的要求开槽、安装连接件及其间的嵌胶粘接。

    (八)神州长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神州长城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不存在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隐患。
近三年来,神州长城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
环境保护的要求。


    十、神州长城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48250002 号《审计报告》,神州长城
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合计                       235,180.69              161,907.99              121,878.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76.58               5,599.67                3,275.54

资产合计                           244,757.28              167,507.66              125,154.16

流动负债合计                       168,608.65              108,204.98               97,777.1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1                      -                       -

负债合计                           168,610.16              108,204.98               97,777.11

股东权益合计                         76,147.12              59,302.68               27,377.05
归属于母公司
                                     76,147.12              59,302.68               27,377.05
所有者的权益合计

    (二)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6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营业收入                       275,468.49                  203,521.29                   193,259.87

营业成本                       224,969.96                  166,568.78                   164,804.25

利润总额                        25,024.08                   13,972.33                    12,419.87

净利润                          18,685.75                   10,351.81                     9,703.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8,685.75                   10,351.81                     9,927.09
者的净利润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84.74              -18,215.12                 -6,787.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94.03                   -825.77               2,961.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3.79                7,570.99             16,176.9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01.08                   -7.15                -54.38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656.12              -11,477.04                12,296.6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376.00                   6,752.58             18,229.62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4 年度/末             2013 年度/末           2012 年度/末

资产负债率(合并)                          68.89%                  64.60%                 78.13%

毛利率                                      18.33%                  18.16%                 14.72%

净利润率                                     6.78%                   5.09%                  5.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18,380.13               10,102.70                  7,490.50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五)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神州长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3.79                  -          0.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521.44            323.21         363.72


                                            26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6.0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6.25           8.94       -16.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2,174.46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407.44        332.15      2,522.84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额(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101.83          83.04        87.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0.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05.61         249.11     2,436.59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神州长城从政府部门取得的各项补
助,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较小。


    十一、神州长城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

    1、资产概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4825000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概况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094.92    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106.04   主要为神州长城购买的开放式基金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062.61    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                              178,423.57    主要为应收项目合同款
                                                    主要为预付的购买原材料款、购货款和
预付款项                                3,481.15
                                                    分包工程款

                                           27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4-12-31                              概况
                                                       除以上应收预付款项外的保证金等其
其他应收款                               14,362.27
                                                       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存货                                      3,496.02     主要为工程施工及原材料

其他流动资产                                 154.12    主要为预付房租款

流动资产合计                            235,180.70     -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034.61     主要为运输设备与电子设备

在建工程                                  1,185.66     主要为宿州绿邦厂房
                                                       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购入的办公软件及
无形资产                                     826.96
                                                       财务软件
长期待摊费用                              1,049.87     主要为装修费
                                                       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递延所得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69.10
                                                       税资产
                                                       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受让款、预付购买长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0.42
                                                       期资产款项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76.58     -

资产总计                                244,757.28     -


       2、应收账款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应收账款前 5 名客户的欠款金额总计
46,722.78 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 23.76%,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年末
                                                                                      坏账准备年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
                                                                                        末余额
                                                                    例(%)
 三亚华创美丽之冠投资有限公司                         15,876.57                8.07        793.83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287.33                6.76        664.37

 荔波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8,045.55                4.09        636.81

 青岛鼎林置业有限公司                                  5,320.76                2.71        266.04

 北京中民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4,192.58                2.13        209.63

                 合   计                              46,722.78             23.76        2,570.67

       3、固定资产

                                             27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神州长城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日常经营不涉及大型的生产设备和房
产建筑物。神州长城目前经营所需房屋均系租赁取得,不存在自有房屋建筑物,
目前相关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运输设备、电子设备。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经审计机器设备的原值、净值及成新率
等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机器设备           10 年                 0.55                 -               0.55         100%

    运输设备           7年             1,858.94             940.11           918.83              49%

    电子设备           3-5 年           241.21              125.98           115.23              48%

      合计                -            2,100.69           1,066.09         1,034.61             49%

      4、存货


      2013 年末与 2014 年末,神州长城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与工程施工,具体构
成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                            2014-12-31                        2013-12-31

               原材料                                       1,153.20                           960.34

               工程施工                                     2,342.82                       4,127.56

                合计                                        3,496.02                       5,087.90

      5、租赁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主要通过租赁办公场
所从事生产经营,其签署并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共计 16 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                                                                             面积
      承租人      出租人        房地产产权证书             地址坐落                       租赁期限
号                                                                           (m2)

                 北京泰豪
      神州长                    京房权证开字第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                   2015.1.1-
1                智能科技                                                    5,603.3
        城                          00174 号             发区锦绣街 3 号                 2034.12.31
                 有限公司

                                                 27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中国航空
                                                 朝阳区石门村路二
     神州长   工业供销                                                             2010.1.1-
2                                无              院西侧楼房中的两       约 2,000
       城     华北有限                                                             2021.1.1
                                                         层
                公司

              北京中航
              天辰投资
                                                 朝阳区百子湾石门
     神州长   有限公司                                                             2013.5.1-
3                                无              村二院新楼办公楼       约 280
       城     安信瑞和                                                             2016.4.30
                                                       二层
              投资管理
                分公司

              北京中航
              天辰投资
     神州长   有限公司                           朝阳区百子湾石门                  2014.5.1-
4                                无                                     约 260
       城     安信瑞和                           村二院办公楼一层                  2016.4.30
              投资管理
                分公司

              广州市宝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
     广州设   泷物业发     穗房地证字第          大道南路燕子岗街                   2012.6.1-
5                                                                         200
       计     展有限公       0381672 号          68 号 9 幢自编青年                2016.11.30
                  司                               楼 3 楼 303 室

              上海通易                      上海自贸区富特西
     上海凌              沪房地浦字(2008)                                        2014.7.4-
6             仓储有限                      一路 115 号 2 号楼            31
       睿                  第 018573 号                                            2015.7.3
                公司                             7 层 C2

                                                 大连市中山区海昌
     神州长              大房产证中私字第                                          2014.4.22-
7              唐君武                            欣城 2 号楼 C 单元     143.95
       城                  2002100310 号                                           2019.4.21
                                                      9层1号

              广州市浩
     神州长                                      广州市海珠区赤港
              锛物业管                                                             2012.4.22-
8    城广州                      无              西路 265 号大院一        100
              理有限公                                                             2017.4.21
     分公司                                        号楼自编 103 室
                  司

                                                 海口市海甸岛人民
     神州长              海口市房产证海房        大道 53 号楼国际                  2013.3.11-
9               李忠                                                    约 200
       城                字第 HK057803 号        大厦 10 号楼北大                  2015.3.11
                                                         厅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
     神州长 沈孟初、赵                           路 701 号紫金广场                 2010.12.1-
10                               无                                     532.96
       城   峰、朱剑                             B 座 605、606、607、              2015.11.30
                                                     608、609 室

     神州长               武房权证昌字第         武昌区中北路 227                  2014.11.6-
11              胡珊                                                     105.4
     城湖北               2010000469 号          号愿景广场 1 栋 2                 2016.11.5


                                           27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分公司                                        单 12 层 2 号

     神州长                                      厦门市思明区美湖
                            厦地房证第                                          2012.9.5-
12   城厦门    甘国辉                            路 43 号 6A 单元      150
                            00460962 号                                         2017.9.5
     分公司                                            6A07

                         西安市房权证经济
                         技术开发区字第第        西安市凤城八路风
     神州长
                         1100110024-10-17-1       景御园 17 号楼第             2013.11.26-2
13   城西安    刘爱明                                                  300
                          1302-1 号/11303-1      13 层 1302、1303、             028.11.26
     分公司
                            号/11304-1 号            1304、1305
                              /11305-1 号

                         115 房产证 2012 字
     神州长                                      重庆市北部新区线
                         第 08021 号、07998                                     2014.4.9-
14   城重庆     殷萍                             外城市花园 3 幢 3     527
                         号、07996 号、07999                                    2019.4.8
     分公司                                      楼 1、2、3、4 号楼
                                 号

     神州长
              石家庄市
     城石家                                       石家庄市西二环                2011.4.1-
15            西三庄机           无                                    120
     庄分公                                           101 号                    2031.3.31
              电服务站
       司

                         西安市房权证经济
                          技术开发区字第
                         1100116024-10-17-1
                           1302~1 号、第         西安市凤城八路风
     神州长
                         1100116024-10-17-1       景御园 17 号楼第             2013.11.26-2
16   城西安    刘爱明                                                  300
                           1303~1 号、第            13 层西 1302、              018.11.26
     分公司
                         1100116024-10-17-1      1303、1304、1305
                           1304~1 号、第
                         1100116024-10-17-1
                             1305~1 号

     根据神州长城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神州长城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
租赁使用的上述房产中,其中 10 处租赁房产的出租方已取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
证书,合计建筑面积约 7,560.65 平方米;另有 6 处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未能提供房
屋的权属证明,合计建筑面积约 3,292.96 平方米。

     根据神州长城说明,对于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的租赁房产,神州长
城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自租赁上述房屋使用以来,未因此发生任何纠纷或受
到任何政府部门的调查、处罚,该等房屋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的情况未对神州长
城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开展正常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为避免神州长城及


                                           27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其子公司、分公司不会因租赁瑕疵物业遭受任何损失,神州长城实际控制人陈略
已出具《控股股东关于房产租赁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如果因神州长城及其子公
司、分公司现有租赁房产的权属瑕疵,导致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无法继
续租赁该等房屋而必须搬迁,或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无法在相关区域内
及时找到合适的替代性合法经营办公场所的,陈略将补偿由此给神州长城及其子
公司、分公司的经营和账务造成的任何损失。

      6、无形资产

      (1)商标专利情况


      ① 商标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神州长城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注册证号         注册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2011-9-7 至
 1                                  8329584         第 37 类                     申请取得
                                                                 2021-9-6

                                                                2011-9-7 至
 2                                  8329603         第 37 类                     申请取得
                                                                 2021-9-6
                                                                2011-9-14 至
 3                                  8353624         第 37 类                     申请取得
                                                                 2021-9-13


                                                                2012-1-28 至
 4                                  8329575         第 37 类                     申请取得
                                                                 2022-1-27



      注:神州长城于 2014 年 7 月经核准进行更名,上述商标更名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


      ② 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神州长城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专利类   专利申请    有效期限
 序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名称                                         取得方式
                                                  型         日        截止日

                                顶棚石材挂      实用新   2013 年 8   2023 年 8
  1        ZL201320529792.2                                                       原始取得
                                件及顶棚石        型      月 28 日    月 27 日

                                              27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材吊挂系统
                                                实用新    2013 年 8      2023 年 8
     2       ZL201320530274.2    木饰板挂件                                          原始取得
                                                  型       月 28 日       月 27 日


         (2)主要经营资质和证照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神州长城拥有的主要资质证书如下表所示:


序                    企业
          资质名称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              证书编号
号                    名称

         建筑装饰装
                      神州   住房和城乡     2014 年 10    至 2016 年 6
1        修工程设计                                                         C111014739-6/6
                      长城     建设部        月 23 日       月 23 日
         与施工壹级
         建筑幕墙工
                      神州                    2014 年 9
2        程专业承包                                            -          B1044011011205-9/7
                      长城                     月 18 日
           壹级
         机电设备安          北京市住房
                      神州                    2014 年 9
3        装工程专业          和城乡建设                        -          B1044011011205-9/7
                      长城                     月 18 日
         承包壹级              委员会
         钢结构工程
                      神州                    2014 年 9
4        专业承包贰                                            -          B1044011011205-9/7
                      长城                     月 18 日
             级
         建筑幕墙工
                      神州   北京市规划       2014 年 9   至 2017 年 8
5        程设计专项                                                         A211014736-6/1
                      长城     委员会          月 23 日     月 31 日
           乙级
         对外承包工   神州   北京市商务       2014 年 9                   京商务经字[2011]95
6                                                              -
         程资格证书   长城     委员会          月9日                              号
                             北京市住房
         安全生产许   神州                    2012 年 6   2015 年 6 月     (京)JZ 安许证字
7                            和城乡建设
           可证       长城                     月 12 日      11 日           [2012]213624-1
                               委员会
         对外贸易经
                      神州                    2014 年 8
8        营者备案登                -                           -                01712751
                      长城                     月 19 日
           记表
         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关报   神州                    2014 年 8
9                                  -                           -              11149615F1
         关单位注册   长城                     月 26 日
         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
         自理报检单
                      神州   和国北京出       2014 年 9
10       位备案登记                                            -              1100633543
                      长城   入境检验检        月 12 日
           证明书
                               疫局



                                              27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注 1:《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首次取得日期为 2011 年 5 月 10 日。


    (3)特许经营权


    神州长城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其日常业务经营不涉及特许经营权。


    (4)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全资子公司宿州绿邦拥有 1 宗国有土地使
用权,土地证号为宿州国用(2014)第 Y2014086 号,位置为宿州市埇桥区大店
镇大南村,面积为 32,966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取得方式为出让,终止日
期为 2064 年 6 月。

    宿州绿邦上述自有土地上建有一座面积约 9,843.87 平方米的厂房,为原出让
土地上保留的建筑物,宿州绿邦正在对该厂房进行翻新改建,并已取得宿州市埇
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编号为 2014-08-001 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其他建设审批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其将依法依规给予宿
州绿邦办理其余报建手续,不会要求宿州绿邦拆除该等建筑物或者对宿州绿邦进
行处罚。神州长城实际控制人陈略已出具承诺,保证积极督促宿州绿邦办理厂房
翻新改建涉及的建设审批手续及产权证书申领事宜,如宿州绿邦因该厂房改建事
宜受到相关主管机关行政处罚或因该厂房在建设方面、权属方面等存在任何纠纷
或争议的,均由陈略负责进行解决,且陈略承诺以现金形式对宿州绿邦因此遭受
的损失进行补偿。

    除上述土地、房产外,神州长城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自有土地、房产
情况。

    7、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根据神州长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以下简称“浦东银行北京分行”)于 2014 年 6 月 4 日签署的编号为
zz9138201400000001 的《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为担保浦东银行北京分行


                                         27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在自 2014 年 6 月 4 日至 2015 年 5 月 11 日止的期间与神州长城办理各类融资业
务所发生的最高额为 7,400 万元的主债权的实现,神州长城同意以下述合同项下
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序                                                                          应收账款金额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号                                                                            (万元)
         广州市保利琶洲地块一(二期)21#-22#住
 1       宅及公共部位室内批量装饰项目室内装修       SGW2014 年 002 号               7,660.10
         工程承包合同
         广州市保利琶洲地块一 8#住宅及公共部位
 2                                                  SGW2014 年 33 号                7,978.72
         室内批量装饰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合同
         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会展商务组团一期
 3       喜来登酒店室内装饰装修四标段工             SGW2014 年 15 号                6,155.00
         程施工合同
         总后京丰宾馆老客房楼室内精装修工程建
 4                                                  SGW2014 年 16 号                8,000.00
         设工程施工合同
                                                    SGW2014 年 19 上
 5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118.93
                                                          号
                                  合计                                             34,912.7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根据神州长城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签署的 2014 年 ZYK1584
号《最高额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鉴于中关村担保公司与神州长城签
署 2014 年 WT1584 号《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中关村担保公司对 2014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期间因浦发银行向神州长城连续提供信贷而形成的
一系列债权提供保证,其最高额为 4,000 万元,神州长城以下述合同项下的应收
账款为上述保证提供反担保:

                                                                              应收账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万元)
     1       西安风景御园四期写字楼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014-028               580.00
            佛山市佛山新城商务中心二标段(B1、B2栋)项
     2                                                         2014-030               800.00
                      目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             神龙花园酒店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2014-032               560.00
            慈溪市滨湖天地商业一期A楼三层-屋顶层、A楼
     4                                                         2014-034               580.00
              电梯轿厢公共部位室内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27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兰州城关豪宅万达广场2#、3#楼室内精装修工程
5                                                        2014-037             2,650.00
                     施工工合同
      红光山大酒店一期客房区域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6                                                        2014-038               720.00
      (一标段)4-5层(四标段)10-11层施工合同
7      大连世界金融中心一期幕墙设计、施工工程            2014-041             1,100.00
     东湖海西高新技术企业港软件开发基地指挥中心
8                                                        2014-044               300.00
             及2#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9      武汉中央文化区K9-5#豪宅内装工程一标段              2014-51             2,320.00
     碧桂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室内装修工程(和县碧
10                                                        2014-53               560.00
               桂园组团九装修工程)
     新疆首府公馆项目(集中商业负一层,一、二层,
11                                                        2014-61               480.00
                 游泳池)室内装修工程
     邵府新民居一期户内及公共部位第一标段精装修
12                                                        2014-68               320.00
                       工程
13           大同市图书馆室内精装修工程                   2014-71               280.00
     乌鲁木齐希尔顿酒店一期公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14                                                        2014-73               480.00
                       五标段
     通州区新华大街商业、办公、居住项目1#住宅楼
15                                                        2014-81               690.00
               室内精装修工程Ⅱ标段
     科威特石油公司南艾哈迈迪新房建项目工程分包
16                                                        2014-87             5,200.00
                       合同
     福州融侨江滨广场皇冠假日酒店装修(包括安装
17                                                        2014-89               610.00
         工程)工程标段Ⅰ(1-3F、6-12F)合同
     阳光保险集团通州后援中心工程A座办公楼室内
18                                                        2014-91             1,020.00
             装饰工程(2标段)施工合同
19   水晶城三期11#楼三标段(东单元)精装修工程            2014-97             1,480.00
     山西五台山万豪酒店机电改造、公共区域装修改
20                                                       2014-104               870.00
                       造工程
21    总后京丰宾馆新建餐饮综合楼室内精装修工程           2014-111             2,560.00
     天士力药品新型制剂研发小试、中试基地项目裙
22                                                       2014-123               890.00
                   房装饰装修工程
     武汉中央文化区五期K9-2#楼二单元、三单元B版
23                                                       2014-128             2,101.00
                   豪宅室内装修工程
     房山高教园区熙悦睿府项目14#楼室内及公共区
24                                                       2014-129               380.00
                   域精装修工程
25        茅台国际商务中心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2014-130               450.00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合
26                                                       2014-131               480.00
                         同
27   斯里兰卡阿洪加拉 501 间房酒店土建及结构工程         2014-114             1,750.00

                             合计                                            30,211.00


                                       27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二)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为了加强供应商管理,神州长城存在为其部分供应商提供反担保
或直接担保的情形,担保关系的授信额度不超过神州长城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余
额。其中,直接担保形式为信用担保,反担保形式为以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担保人,神州长城作为反担保人,
以神州长城部分应收账款作为担保质押物。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的
对外担保均已经解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予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神州长城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神州
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神州长城实际情况,神州长城制定
了《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神州长城对外担保的审
批权限及程序、担保合同的审查和订立、担保日常风险管理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
定。

       (三)主要负债


       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4825000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的主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概况

流动负债:
                                                         主要为保证借款及已背书或贴现且
短期借款                                  28,245.09      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商业承
                                                         兑汇票
应付票据                                   8,886.28      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                                 104,828.39      主要为应付材料及劳务款

预收款项                                      5,540.11   主要为预收项目款

应付职工薪酬                                   999.23    主要为应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

应交税费                                  15,779.08      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营业税

应付利息                                        62.11    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8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主要为劳务班组押金及关联方往来
其他应付款                                3,268.35
                                                         资金余额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0       主要为国内信用证

流动负债合计                            168,608.65       -

非流动负债:
                                                         主要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1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1    -

负债总计                                168,610.16       -


    神州长城主要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构成,上述三类负
债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88.28%,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的短期借款金额为 28,245.09 万元,占负
债总额的 16.75%。短期借款主要是银行的保证借款及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
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22,500.00                 16,000.00
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
                                                              5,745.09
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合          计                                28,245.09                 16,000.00

    2、应付账款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的应付账款余额为 104,828.39 万元,占
负债总额的 62.17%,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14-12-31                         2013-12-31

1 年以内                                           101,108.53                          68,884.62

1至2年                                                  3,375.36                        1,564.07

                                           28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至3年                                                     316.69                        36.76

3 年以上                                                    27.80                        15.49

           合      计                                104,828.39                      70,500.95


    3、应交税费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的应交税费余额为 15,779.08 万元,占
负债总额的 9.36%,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增值税                                                       -3.90                        5.47

营业税                                                   7,808.30                     5,908.21

企业所得税                                               7,056.76                     4,991.92

个人所得税                                                   31.61                       14.59

城市维护建设税                                              497.70                      356.57

教育费附加                                                  388.60                      295.68

             合          计                            15,779.08                     11,572.45


    十二、神州长城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神州长城的利润分配按照《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最近三年,神州
长城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十三、神州长城涉及诉讼、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共涉及 20 项诉讼、仲裁事项,具体内容
如下:

    (一)神州长城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




                                               28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原告
序                                                    受理机
     (申请    案由             诉讼请求                                诉讼情况
号                                                      关
     人)
                                                               神州长城提起反诉,请求:
                                                               1、确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
                                                               系已于 2013 年 12 月解除;
     东升恒
                                                               2、判令对方返还石材货款
     昌石业    买卖    1 、 判 令 被 告 给 付 货 款 北京市
                                                               60 万元及利息;3、判令对
1    (北      合同    1,188,530.97 元;            通州区
                                                               方清退已送至工程现场的
     京)有    纠纷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法院
                                                               石材;
     限公司
                                                               4、由对方承担诉讼过程中
                                                               的费用。
                                                               该案件处于一审中。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买卖    欠款 1,930,387.00 元及利       北京仲
2    夏立明    合同    息;                           裁委员   该案件处于仲裁过程中。
               纠纷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          会
                       仲裁费用。
                                                               二审判决已生效,判决内容
                                                               为:
                       1、请求判令被告神州长城
                                                               1、神州长城须支付工期逾
                       支付工期逾期违约金 1,000
                                                      一 审 法 期违约金 524,463 元;2、融
                       万元及借款、垫付款
                                                      院:北海 正担保对第一项判决内容
     北海市            590.5147 万元;
                                                      市 银 海 承担连带责任;3、神州长
     金昌房    施工    2、请求判令共同被告北京
                                                      区法院; 城 返 还 工 程 垫 付 款
3    地产开    合同    融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
                                                      二 审 法 1,577,550 元;4、驳回原告
     发有限    纠纷    下简称“融正担保”)对上述
                                                      院:北海 其它诉讼请求;5、一审及
     公司              债务在最高额 1,000 万元内
                                                      市 中 级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     担 96,266 元,二位被告共同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
                                                               负担 27,912 元,神州长城自
                       承担。
                                                               行负担 86,282 元。
                                                               该案件尚未执行完毕。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拖欠
     上海泉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款
     园建筑    施工                                   北京仲
                       190,156.75 元 及 逾 期 付 款
4    装饰工    合同                                   裁委员   该案件处于仲裁过程中。
                       利息;
     程有限    纠纷                                     会
                       2、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
     公司
                       担。
                                                   北京市
               劳动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劳动工
                                                   劳动仲      该案件处于劳动仲裁过程
5    赵仕斌    合同    资、赔偿金以及差旅费用等
                                                   裁委员      中。
               纠纷    各项费用,合计 130,775 元。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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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一审判决内容如下:
                                                  一审    法   1、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外
                       1、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签订
                                                  院:         装工程合同;2、被告于本
                       的外装工程合同;
                                                  廊坊    经   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交付涉
                       2、判令被告立即清场撤出
     廊坊澳                                       济技    术   案工程施工资料,给付原告
                       工地并交付施工资料;
     美基业    施工                               开发    区   整改修复及主材损失款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6    房地产    合同                               法院         625,084.41 元并将现场拆除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因施
     开发有    纠纷                               二审    法   下的主材自行处理;3、驳
                       工质量不合格导致原告的
     限公司                                       院:         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4、
                       整改费用 1,616,354 元;
                                                  廊坊    市   案件受理费以及鉴定费用
                       5、判令被告承担原告拆除
                                                  中级    法   由被告承担 137,557 元,由
                       主材损失 1,714,131.45 元。
                                                  院           原告承担 15,286 元。
                                                               该案件处于二审审理中。
                       1、请求判令包括神州长城
               施工    在内的三被告方支付拖欠         北京市
7    余家强    合同    工程款约 200 万元;            石景山   该案件处于一审审理中。
               纠纷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方承        区法院
                       担。
     北京首
               承揽    判令包括神州长城在内的         北京市
     华木业
8              合同    两被告支付拖欠的材料费         通州区   该案件处于一审审理中。
     有限公
               纠纷    等费用,共计 105,288 元        法院
       司
     北京福            判令包括神州长城在内的
               承揽                                   北京市
     星奔奔            两被告支付拖欠的材料费
9              合同                                   通州区   该案件处于一审审理中。
     木业有            等 费 用 , 共 计 499,917.14
               纠纷                                   法院
     限公司            元
                                                      天津市
                                                      和平区
               劳动    请求判令神州长城支付劳
                                                      劳动人   该案件处于劳动仲裁过程
10   于颖      合同    动工资、赔偿金等各项费
                                                      事争议   中。
               纠纷    用,合计 42,077 元。
                                                      仲裁委
                                                      员会
                       1、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风
                       机款 204,838.35 元,并赔偿
     上虞市
                       该款自 2013 年 3 月 5 日起     绍兴市
     特种风    买卖
                       至本判决履行之日止按中         上虞区
11   冷设备    合同                                            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         人民法
     有限公    纠纷
                       计算的利息损失;                 院
       司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
                       担。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价款
                       110,000 元,并支付截止至
     北京构                                           北京市
               买卖    判决生效之日止期间的滞
     筑木业                                           朝阳区
12             合同    纳 金 , 暂 共 计 算 为                 该案件处于一审审理中。
     有限公                                           人民法
               纠纷    126,972.8 元;
       司                                               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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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石材
                       尾款人民币 2,727,186 元;
     上海新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        上海市
     塔星石    定作
                       金人民币 156 万元(自 2012     青浦区
13   材发展    合同                                            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年 10 月 1 日起按照欠款每      人民法
     有限公    纠纷
                       天万分之七计算至 2014 年         院
       司
                       12 月 31 日,共 822 天);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
                       程价款 373,897.41 元(含质
                       保金),并向原告支付逾期
                                                      浙江省
     浙江龙    装饰    付款的利息损失 46,408.27
                                                      嘉兴市
     达实业    装修    元(暂计算至 2014 年 11 月
14                                                    南湖区   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股份有    合同    30 日,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人民法
     限公司    纠纷    法律文书确定履行之日仍
                                                        院
                       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计),暂合计 420,305.68 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价款
                       173,600 元,并支付截止至
     北京构                                           北京市
              买 卖    判决生效之日止期间的滞
     筑木业                                           朝阳区
15            合 同    纳 金 , 暂 共 计 算 为                 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有限公                                           人民法
              纠纷     199,206.95 元;
     司                                               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
                       担。
                       1、判令被告支付定作款
                       294,253 元;
     上海远            2、判令被告支付延期付款        上海市
              承 揽
     洲家具            违约金 223,125.3 元(以实      松江区
16            合 同                                            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有限公            际 结 算 的 合 同 总 价        人民法
              纠纷
     司                2,231,253 元的 10%计算);     院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
                       讼费。




                                          28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请求认定双方签订的已
                        备案的和实际履行的《建设
                        工程合同》无效;                        一审判决内容如下:
                        2、请求判令神州长城向原
                        告移交与工程有关的全部                  1、原告与神州长城签订的
                        资料及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
                        3、请求判令神州长城返还                 同无效;
                        原告多支付的工程款
      北京兴   建 设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
                        5,356,267 元;                北京市
      荣基房   工 程
                        4、请求判令因合同无效给       海淀区    求。
17    地产开   施 工
                        原 告 造 成 的 损 失          人民法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
      发有限   合 同
                        6,738,133.5 元;              院
      公司     纠纷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5、请求判令神州长城赔偿
                        因延期交付房屋给原告造                  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成的损失 929,740 元;                   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
                        6、请求判令共同被告对神
                                                                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州长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                                重审,重审尚未开庭审理。
                        7、请求判令诉讼费由被告
                        承担。
                        1、确认原告与神州长城签
                        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及《北京海淀区门头新村商
                        品住宅 B 区乙 6 号楼精装
                        修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补充协议书(一)》无效;
                        2、请求判令神州长城向原
                        告移交与工程有关的全部
                        资料及文件;
                        3、请求判令神州长城返还                 一审判决内容如下:
                        原告多支付的工程款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1,085,432.2 元;
      北京兴   建 设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
                        4、请求判令神州长城赔偿       北京市
      荣基房   工 程
                        因合同无效给原告造成的        海淀区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18    地产开   施 工
                        损失 872,716.2 元(参照违     人民法    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发有限   合 同
                        约金的计算标准确定);        院
      公司     纠纷                                             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
                        5、请求神州长城赔偿因延
                        期交付房屋给原告造成的                  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损失 75,570 元(暂以此金                重审,重审尚未开庭审理。
                        额主张,实际金额应比照租
                        金的数额,从合同约定完工
                        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交付之
                        日);
                        6、请求判令共同被告对神
                        州长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
                        7、请求判令诉讼费由被告
                        承担。

     (二)神州长城作为原告/申请人的诉讼、仲裁

                                           28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被告
序
     (被申      案由                诉讼请求                    受理机关        诉讼情况
号
     请人)
                        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价款共计
     山西天      建设   3,437,616.19 元;
     垣诚慧      工程   2、判令被告支付自 2012 年 10 月 4        山西省长
                                                                              该案件尚未开庭
1    投资集      施工   日起至实际付清全部工程价款之日           治市中级
                                                                              审理。
     团有限      合同   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算至立案           人民法院
     公司        纠纷   起诉之日共计人民币 850,000 元;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1、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
                        1,839,370.15 元;
     淄博泰      建设   2、判令被告支付延期给付上述款项                       经法院主持调
     和房地      工程   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自 2012 年 1 月        淄博市中     解,双方已达成
2    产开发      施工   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         级人民法     调解协议,该案
     有限责      合同   期贷款利率计算,暂计至 2014 年 11          院         件尚未执行完
     任公司      纠纷   月 5 日,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                           毕。
                        352,109.1 元);
                        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神州长城预计负债涉及的诉讼进展情况


     截至 2014 年 7 月末,神州长城预计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7-31                        2013-12-31

             未决诉讼                                     3.75                              -

               合计                                       3.75                              -


     1、预计负债的计提标准


     截至瑞华审字[2014]48250017 号及瑞华审字[2015]48250002 号《审计报告》,
的出具日,神州长城对其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确认预计负债与或有事项的标
准如下:


             诉讼案件进展                         是否确认预计负债/或有事项

未进行一审                              不确认预计负债与或有事项
                                        预期败诉的确认预计负债;预期胜诉的披露或
一审判决且上诉的
                                        有事项但不确认预计负债
一审判决不上诉或二审判决的              确认预计负债




                                            28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预计负债涉及的诉讼情况

     2014 年 2 月 12 日,海福乐五金(中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判令神州长城赔偿因使用标有“HFELE”商标的建筑材料给其造
成的经济损失 78,294.42 元。


     2014 年 7 月 22 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4)朝民(知)初字第 1006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神州长城支付给海福乐五金(中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35,000.00 元,合理费用 2,500.00 元。


     2014 年 8 月 5 日,神州长城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 2014
年 7 月 31 日,神州长城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人民币 37,500.00 元。由于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该预计损失具有不确定性。


     瑞华审字[2014]48250017《审计报告》基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
决结果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合理。


     3、预计负债涉及的诉讼最新进展情况


     瑞华审字[2014]48250017《审计报告》签署日后,即 2014 年 10 月 30 日,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4)三中民(知)终字 12199 号《民事调解
书》,神州长城与海福乐五金(中国)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神州长城向
海福乐五金(中国)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 18 万元,双方就起诉事项再无其他争
议。”`

     由于神州长城与海福乐五金(中国)有限公司的调解事项于瑞华审字
[2014]48250017《审计报告》签署日后发生,瑞华审字[2014]48250017《审计报
告》基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确认的预
计负债金额合理,预计负债计提充分。


     鉴于神州长城实际控制人陈略已出具《关于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承诺函》,
确认其无条件以现金方式承担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导致
神州长城母子公司实际需要支付的价款、赔偿金、违约金等与案件的相关费用

                                         28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超过《置入资产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14 年 7 月 31 日)中确认的或有负
债的差额部分,确保神州长城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因此,本次交易审计报告
预计负债确认金额及相关诉讼事项的最终判决结果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

     十四、神州长城最近三年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增资的情况


     (一)最近三年发生的资产评估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神州长城最近三年未进行过资产评估。


     (二)神州长城最近三年进行交易的情况


     自2012年,神州长城共发生2次股权转让及1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1、2013年2月,股权转让及增资


     2013年2月25日,经神州长城股东会决议,陈略将其持有的神州长城合计750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予吴晨曦、朱丽筠、冯任懿、嘉禾九鼎、钟山九鼎、元泰九
鼎、恒泰九鼎、嘉源启航、海汇合赢,具体情况如下:


                                                                              每 1 元注
序                                               受让的出资      受让价款
                     受让人                                                   册资本价
号                                               额(万元)      (万元)
                                                                              格(元)
 1                   吴晨曦                        139.79        1,500.00       10.73

 2                   朱丽筠                         93.20        1,000.00       10.73

 3                   冯任懿                         46.60         500.00        10.73

 4                  嘉禾九鼎                        62.66         672.34        10.73

 5                  钟山九鼎                        63.09         676.96        10.73

 6                  元泰九鼎                        69.79         748.85        10.73

 7                  恒泰九鼎                        88.49         950.00        10.73

 8                  嘉源启航                        46.60         500.00        10.73

 9                  海汇合赢                       139.79        1,500.00       10.73

                  合计                             750.00        8,048.15         -


                                         28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同日,经神州长城股东会决议,神州长城注册资本由5,200万元增加至
7,013.61万元,其中:嘉禾九鼎以货币认缴增资146.20万元;钟山九鼎以货币认
缴增资147.21万元;元泰九鼎以货币认缴增资162.84万元;恒泰九鼎以货币认缴
增资192.42万元;砻佰汇润以货币认缴增资139.79万元;上海金融发展以货币认
缴增资559.17万元;江西泰豪以货币认缴增资232.99万元;七匹狼晟联以货币认
缴增资93.20万元;海汇合赢以货币认缴增资139.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的注册资      每 1 元注册资
序号                      股东名称
                                                           本(万元)      本价格(元)
  1                      上海金融发展                        559.17            10.73

  2                        江西泰豪                          232.99            10.73

  3                        恒泰九鼎                          192.42            10.73

  4                        元泰九鼎                          162.84            10.73

  5                        钟山九鼎                          147.21            10.73

  6                        嘉禾九鼎                          146.20            10.73

  7                        砻佰汇润                          139.79            10.73

  8                        海汇合赢                          139.79            10.73

  9                      七匹狼晟联                          93.20             10.73

                         合计                               1,813.61             -


      神州长城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神州长城通过本次
股权转让及增资引进嘉禾九鼎等9家机构投资者及吴晨曦等3名财务投资人,有利
于神州长城的规范运作,显著增强了神州长城的资金实力,为神州长城业务的快
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3、2013年9月,股权转让


      2013年9月26日,经神州长城股东会决议,股东何飞燕将持有神州长城186.39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鑫和泰达。


                                          受让的出资额       受让价款      每 1 元注册资
               受让人
                                            (万元)         (万元)      本价格(元)
              鑫和泰达                          186.39         2,200           11.80


                                          29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格较高于2013年2月的股权转让及增资,主要原因是
神州长城通过引入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后,整体经营业绩和战略规划有了较大的提
升,经双方协商一致,股东何飞燕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1.80元/注册资本。神州长
城通过本次股权转引进鑫和泰达,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加强资源整合。


    (三)本次交易作价较最近三年内神州长城股权转让、增资价格增值较高
的原因

    最近三年,神州长城业务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与之前交易的时点相比,神
州长城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盈利水平均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次交易中,神州
长城100%股权价值的作价为每1元注册资本43.74元,较神州长城2013年股权转让
及增资时的交易作价存在较大差异,两者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1、交易作价依据差异


    由于神州长城最近三年的股权转让及增资时并未采取资产评估,神州长城在
当时的股权转让价格系交易双方协商决定。本次交易神州长城采用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交易作价的依据,收益法评估从神州长城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
企业的价值是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评估结果是基于神州长城的规模变化、利润
增长情况及未来现金流量的大小,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观念。因此,交易
作价的依据不同是神州长城近年交易作价出现差异的重要原因。


    2、资产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差异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与前次的交易时点相比已间隔一年以上,神州长城的
总资产与净资产的规模均发生较大变化。截至2014年7月31日,神州长城经审计
的总资产为199,236.75万元、净资产为68,626.58万元,同比2012年末分别增长
59.12%、150.67%。因此,神州长城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的大幅增长是本次交易
作价与前次交易作价差异的重要原因。


    3、利润规模差异




                                        29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中,补偿义务主体承诺,神州长城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实
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80 亿元、3.85 亿元及 4.86 亿元。与此前的交易时点相
比,补偿义务主体承诺神州长城未来实现的预测利润水平较高。因此,本次交易
参考收益法评估结果的作价水平与此前的交易作价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十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神州长城股东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根据(2001)京凌验字 10-17-2 号《验资报告》、 2006)京中润验字第 H-2-0001
号《验资报告》、(2008)中永焱验字第 300 号《验资报告》、(2009)中永焱验字
2009001 号《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3)01030004《验资报告》审验,
神州长城的股东出资已足额缴纳,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


       神州长城自依法设立以来,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也
未出现法律、法规和《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应予终止的情
形,神州长城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对方
承诺:


    “1、神州长城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神州长城及其
主要资产、主营业务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神州长城最近三年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


    2、神州长城股东已经依法对标的资产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
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二)置入资产是否为控股权的说明


    上市公司本次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神州长城 100%股权,
为控股权。


                                            29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三)本次交易取得神州长城其他股东的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
转让前置条件的情况


    神州长城已经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陈略、上海金融发展、何飞燕、恒
泰九鼎、海汇合赢、江西泰豪、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禾九鼎、鑫和泰达、吴
晨曦、砻佰汇润、朱丽筠、七匹狼晟联、冯任懿、嘉源启航、何森向上市公司转
让其各自持有的神州长城合计 100%出资额,以上股东均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
的优先购买权。


       经查阅神州长城现行有效的《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神州长城
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中不存在股权转让前置条件的条款。


       (四)关于神州长城是否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
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说明


       神州长城的主营业务包括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业务、机电设备安装业务、建
筑幕墙施工业务,属于建筑装饰行业。神州长城目前已获得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
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等三
项壹级资质、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等,神州长城已具备所处行业所需的准入资
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全资子公司宿州绿邦拥有 1 宗国有土地使
用权,土地证号为宿州国用(2014)第 Y2014086 号,位置为宿州市埇桥区大店
镇大南村,面积为 32,966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取得方式为出让,终止日
期为 2064 年 6 月。

       宿州绿邦上述自有土地上建有一座面积约 9,843.87 平方米的厂房,为原出让
土地上保留的建筑物,宿州绿邦正在对该厂房进行翻新改建,并已取得宿州市埇
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编号为 2014-08-001 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其他建设审批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除上述土地、房产外,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规划、
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29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五)神州长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
拟购买资产利润的影响


    神州长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拟购买
资产利润的影响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一、置入资产最近三
年财务报表\(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9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估值

    一、置出资产评估情况


    (一)置出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国众联资产评估以 2014 年 7 与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置
出资产的资产负债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 3-030
号评估报告,中冠股份母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7 月 31 日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17,015.50 万元,评估价值为 62,454.70 万元,增值额为 45,439.22 万元,增值率
为 267.05%;负债账面价值为 3,942.11 万元,评估价值为 3,524.10 万元,差异金
额为 418.01 万元,差异率为 10.60%;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3,073.39 万元,评估价
值为 58,930.60 万元,增值额为 45,857.21 万元,增值率为 350.77%。


    中冠股份母公司的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2,287.17            12,287.17                 -              -

非流动资产                      4,728.32            50,167.53        45,439.21         961.00

    长期股权投资                3,678.90            40,401.83        36,722.93         998.20

    投资性房地产                  452.69                4,662.02      4,209.33         929.85

      固定资产                    417.05                5,103.69      4,686.64       1,123.76

      无形资产                    179.69                       -       -179.69        -100.00

资产总计                       17,015.50            62,454.70        45,439.22         267.05

流动负债                        3,440.42                3,440.42              -              -

非流动负债                        501.69                  83.68        -418.01         -83.32

负债合计                         3,942.11               3,524.10       -418.01         -10.6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3,073.39            58,930.60        45,857.21         350.77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29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
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
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应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
法。


       经分析,置出资产适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1、对于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
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
果说服力强的特点。但由于目前国内缺乏类似中冠股份资产置换在公开市场的交
易案例和查询资料,故本次置出资产评估评估不宜采纳市场法。


       2、对于收益法的应用分析


       (1)本次评估目的是为中冠股份进行资产置换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对
象与评估范围为中冠股份拟置出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即净资产)。中冠股份已于
2007 年停产,与原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性实物资产(存货、生产设备等)已被
处置,目前企业收入基本上来源于物业租赁收益。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及企业主
要产生收益的资产——相关房地产现实状况,企业所持的房地产根据最高最佳使
用原则在资产基础法中的单项价值中体现的价值更为恰当。


    (2)从收益法参数的可选取角度进行判断,目前与中冠股份资产状况及资
产规模相近的上市公司较少,相关贝塔系数、市场风险报酬等资料不易取得。


       综合以上,评估人员认为本次置出资产的评估不宜采用收益法。


       3、对于资产基础法的应用分析


       对于有形资产而言,资产基础法以账面值为基础,只要账面值记录准确,使
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相对容易准确,由于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从资产成本的角度出发,以各单项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或其他价值类型)替


                                           29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代其历史成本,并在各单项资产评估值加和的基础上扣减负债评估值,从而得到
企业拟置出净资产的价值。


    根据资产评估理论,企业处于轻度亏损或微利状态时,企业(包括其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创造的价值仅能弥补所耗费资产的价值,经营处于勉强维持状态。
这时企业(包括其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价值的构成是其有形资产的重置成本价
值。


    因此,评估人员认为置出资产采用该方法进行评估,符合本次的评估目的及
置出资产目前的实际状况。


    评估人员通过综合分析后,最终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置出资产的评估方
法,合理确定评估值。

       (三)置出资产评估值变动分析


       1、长期股权投资增减值原因分析


    置出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值 36,722.93 万元,增值率 998.20%。本次评
估分别对置出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并乘以其持有被投资单
位的股份比例确定评估值。


    其中:深圳市东亚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减值 125.29 万元,减值原因为:
该公司目前已处于停业状态且被吊销营业执照;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整体
股权评估增值 28,121.79 万港币,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整体股权评估增值
24,859.68 万元,其原因为这两家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大量投资性
房地产及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该部分房产评估增值,形成深圳南华印染有限
公司及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整体增值。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四)深圳南
华印染有限公司及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评估情况说明以及(五)中冠印染
(香港)有限公司评估情况说明”。


       2、投资性房地产增减值原因分析



                                           29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置出资产中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 1,123.91 万元,账面净值为 452.69
万元,评估值为 4,662.02 万元,评估增值 4,209.33 万元,增值率 929.85 %,增值
原因为房屋的原始取得时间较早,取得成本较低,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快速
发展,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造成评估增值。


       对于测算过程中所涉及的应补地价,本次评估是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第三十八 “拆除重建类的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升级改造为工业用途或者市政府
鼓励发展产业的,原有合法建筑面积以内部分不再补缴地价;增加的建筑面积按
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 50%缴纳地价”的相关规定进行测算的。


    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的房产包括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和房屋建筑
物,主要是其开发的“星光大道”商业街项目,位于杭洲市钱江南岸三桥和四桥之
间。


       3、固定资产增减值原因分析


    置出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增值 4,686.64 万元,增值率 1,123.77%。固定资产分
为房屋建筑物及设备两部分:


       ① 房屋建筑物增减值原因分析


    置出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原值增值 610.46 万元,净值增值 4,729.49 万元。
原值增值率 13.71%,净值增值率 1,411.08%。


       中冠股份位于龙岗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工厂共占地面积约 98000.00 平方米,
该厂房由公司于历史年度自建,部分房屋及土地无产权证。根据深房地字第
6000395280 号《房地产权证》(G15314-0084 号宗地)对已获得产权的房屋和土
地的界定,该宗地的土地面积为 48,058.19 平方米,土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厂区
围墙范围内,其余部分的土地约 50,0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 25,000 平方米
未办理产权证。经核实,该无产权证的房屋和土地已不能遵循《深圳经济特区处
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办理。


    鉴于相关房产的权属瑕疵及征收计划,且《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房屋

                                           29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征收决定公告》未明确拆迁补偿对象,亦未说明确切的补偿金额,补偿实施存在
较大的不确定性,对上市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影响尚无法确定,因此,上述未
获得房产证的房屋和土地未纳入本次置出资产整体价值评估范围内。


    该科目评估值体现了葵涌的工业厂房考虑了按法定图则规划指标更新改造
后的土地价值,从而形成评估增值。


    ② 机器设备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结果减值较大,主要原因为由于历史原因,自企业停产以来,企业的生
产设备及电子设备均已处置,账面余额为历年审计调整余额,已无相应的设备类
资产,致使形成评估减值。


    4、无形资产增减值原因分析


    置出资产中的无形资产减值率为 100%,其原因是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价
值并入房地产价值中评估;其他无形资产由于停止经营后停止建设与使用,已无
法为企业经营产生收益价值,故本次评估将其评估为零造成评估减值。


    5、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减值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递延所得税负债为中冠股份的子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递延
所得税负债,由于本次评估未考虑申报评估资产出售尚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
能影响其价值的因素,评估未对各类资产的重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因
此形成评估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


    (四)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的评估情况说明


    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此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
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7 月 31 日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2,368.23 万元,评估价值为 27,227.91 万元,增值额为 24,859.68 万元,增值率为
1,049.72%;

                                          29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负债账面价值为 4,036.05 万元,评估价值为 4,036.05 万元;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67.82 万元,评估价值为 23,191.86 万元,增值额为
24,859.68 万元,增值率为 1,490.55%。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294.75           1,141.23         -153.52            -11.86

非流动资产                     1,073.48          26,086.68       25,013.20          2,330.10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             1,027.76          25,905.44       24,877.68          2,420.57

固定资产                           45.72              181.24        135.52           296.41

        资产总计               2,368.23          27,227.91       24,859.68          1,049.72

流动负债                       4,036.05           4,036.05                -                   -

        负债总计               4,036.05           4,036.05                -                   -

        净 资 产               -1,667.82         23,191.86       24,859.68          1,490.55


    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房屋
建筑物的评估增值,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情况说明


    (1)评估范围:


    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位于龙城花园的五套住宅
(建筑面积合计 222.47 平方米);位于南油工业区的一栋单身宿舍(建筑面积合
计 1951.62 平方米)和位于南山区南山大道的工业厂房(占地面积 42,500.60 平
方米)。截止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 51,397,729.09 元,账面净值 10,277,637.28
元。


    (2)评估方法


    ① 住宅及宿舍的市场法评估说明


                                           30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评估对投资性房地产中的住宅及宿舍采用市场比较法,即利用市场上同
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
种评估技术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委估房地产评估价格=可比交易实例价格×交易期日修正系数×交易情况修
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A. 市场法评估的主要评估参数选择


    a. 交易情况修正考虑交易双方是否有特殊利害关系、特殊交易动机、对市
场行情得了解以及其他特殊交易情形、交易方式等情况,通过交易情况修正,将
可比交易实例修正为正常交易情况下的价格。


    b. 交易期日修正将交易实例的房地产价格修正为评估基准日的房地产市场
价格。


    c. 区域因素修正是对被评估房地产的各项区域因素与交易实例的各项区域
因素加以比较,找出由于区域因素的差别而引起的待估房地产价格与交易实例房
地产的差异,对交易实例房地产价格进行修正。


    d. 个别因素修正是对被评估房地产的各项个别因素与交易实例房地产的各
项个别因素加以比较,找出由于个别因素的差别而引起的交易实例房地产与待评
估房地产价格的差异,对交易实例房地产价格进行修正。


    每项修正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的调整不得超过 20%,综合调整不得超过
30%。


    ② 工业厂房的假设开发法评估说明


    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的工业厂房及
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土地用地面积 42,500.60 平方米,土地
使用年限为 30 年,将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到期(即根据证载数据推算,自评估
基准日至到期日止,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 2.71 年)。地上建筑物


                                        30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主要是 1990 年建筑的工业厂房、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已陈旧,土地的利用率、
容积率等方面已不符合深圳市南山区的整体规划发展。参照深圳市法定图则(深
圳市南山 01- 01-03&04&05 号片区[南油地区]),该地块有 20,032.1 平方米用地
为学校规划用途。通过该区域法定图则与委估物业所在地块方位比对,扣除未来
学校用地面积(视为该部分面积土地使用权到期政府无偿收回)之外,企业的房
屋建筑物所剩不多,因此评估人员认为在假设企业根据法定图则等相关资料的规
划,可以正常顺延 20 年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延续企业现有物业的使用状况按
其物业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的思路已无法适用于相关物业的实际状况。因此,国
众联评估在考虑土地的最高最佳使用原则的基础上,假设在该地块可以正常顺延
20 年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按照企业根据法定图则等相关资料的规划指标在 2.71
年的建设筹备期后对扣除规划学校用地面积(视为该部分面积土地使用权到期政
府无偿收回)之后的剩余面积,按照更新改造的思路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定估
算。由于评估对象通过城市更新实现产业升级,升级为产业研发用房及配套,故
基准地价取工业与办公的平均价作为此次的基准地价取值。依据《深圳市城市更
新办法》第三十八条“拆除重建类的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升级改造为工业用途或
者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原有合法建筑面积以内部分不再补缴地价;增加的建
筑面积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 50%缴纳地价。”


    假设开发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的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
正常开发成本及相关费用、利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土地价值的
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土地价格=开发完成后评估项目的价值-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
税费-开发利润-购买不动产应负担的税费


    A. 假设开发法参数选择


    其中:


    a. 开发成本主要是指房屋的建安成本,包括拆除及补偿费用等。本项目,
国众联评估假定房屋的拆除成本和补偿费用基本相等,则房屋的残余价值不再增
加。建安成本参照深圳市同类物业的工程造价水平确定。

                                         30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b. 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国众联评估参照同类物业标准确定,计算时取土
地成本和建安成本的 3%。


    c. 投资利息按照用本项目的建设规模,确定建设期 2 年,投资利息按同期
贷款利率 6.15%计算。


    d. 销售费用按开发价值的 3%,销售税金是指营业税及附加,深圳的标准为
销售收入的 5.65%。


    e. 土地增值税按照累进税率,分级核算。


    f. 开发利润参照同类物业的开发利润,取 20%。


    g. 购买不动产应负担的税费主要是指契税、印花税,两项合计税率为 3.05%。


    h. 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分关内和关外两部分:


    关外: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地价+建造成本)×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率


    关内: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建造成本×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率


    (3)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
 科目名称                                                             增值额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率%

投资性房地产    5,139.77      1,027.76    25,905.44     25,905.44    24,877.68    2,420.56


    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南山区南山大道的工业厂房已老旧,不
适合市场的规划发展,评估时考虑了土地的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在此基础上进行
评估,评估增值较大。同时,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取得投资性房地产中的住宅
及宿舍时间较早,价格较低,随着近年来住宅市场的不断上涨,住宅的价格不断
飙升,评估增值较大。


    2、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评估说明

                                           30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评估范围


    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主要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
龙城花园的 1 套住宅(建筑面积 55.59 平方米的)。截止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
为 131,836.04 元,账面净值 19,492.26 元。


    (2)评估方法


    由于近期市场类似交易的物业较多,因此上述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采用市场
比较法进行评估。市场比较法评估的主要参数选择方式同投资性房地产中住宅及
宿舍的市场比较法评估的主要参数选择方式一致。


    (3)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的评估结果


                                                                                 单位: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        19,492.26         1,356,400.00       1,336,907.74         6,858.66


    上述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主要是因为房屋的原始取得时间较早,成本较低,
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


    (五)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的评估情况说明


    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此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根据以上评估工
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7 月 31 日的资产账面价值
为 15,684.55 万港币,评估价值为 43,719.89 万港币,增值额为 28,035.34 万港币,
增值率为 178.74%;


    负债账面价值为 9,013.96 万港币,评估价值为 8,927.59 万港币,减值额为
86.37 万港币,减值率为 0.96%;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670.59 万港币,评估价值为 34,792.29 万港币,增值额


                                           30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为 28,121.79 万港币,增值率为 421.58%。


                                                                                      单位:万港币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5,164.37       5,164.37                   -                  -

非流动资产                             10,520.18      38,555.50         28,035.32            266.49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6.13          76.13                 -                  -

        长期股权投资                    9,548.11      32,611.81         23,063.70            241.55

        投资性房地产                      889.93       5,856.79          4,966.86            558.12

        固定资产                              6.01          10.78             4.77            79.37

             资产总计                  15,684.55      43,719.88         28,035.33            178.74

流动负债                                7,880.74       7,880.74                   -                  -

非流动负债                              1,133.22       1,046.86              -86.36           -7.62

             负债总计                   9,013.96       8,927.59              -86.37           -0.96

             净 资 产                   6,670.59      34,792.28         28,121.79            421.58


      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主要增值部分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
具体情况下:


      1、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情况说明


      (1)评估范围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共有 3 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
其中 1 家为全资子公司,其余均为参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港币

 序                                     持股比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号                                        例

  1    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              14.62%                     826.61                   826.61

  2    盛中企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



                                           30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3      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            25.00%              5,858.84            8,721.50

                   合              计                              6,785.45            9,548.11
      注:盛中企业有限公司目前准备注销,无法提供财务数据


       (2)评估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对于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根据经营性质和情况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净资产
乘以股权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基准日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评估增值
3,434.02 万港币,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评估增值 19,629.68 万港币,其
原因为这两家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大量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该部分房产评估增值,形成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和浙江华联杭州
湾创业有限公司整体增值。


       ① 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增值情况
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估值/一、置出资产评估情况/(五)中冠
印染(香港)有限公司的评估情况说明”。


       ② 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的评估增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20,399.83        122,658.55            2,258.72          1.88

非流动资产                        36,905.03           93,292.41        56,387.38        152.79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                34,277.23           88,348.06        54,070.83        157.75

  固定资产                         1,417.46            4,927.92         3,510.46        247.66

  长期待摊费用                        239.11                   -          239.11        1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71.24               16.44          954.80        -98.31

        资产总计                157,304.86        215,950.96           58,646.10         37.28

                                                30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流动负债                       22,531.99          22,531.99                 -              -

非流动负债                   103,170.36        103,170.36                   -              -

     负债总计                125,702.35        125,702.35                   -              -

     净 资 产                  31,602.52          90,248.61        58,646.09         185.57


    A. 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增值情况


    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主要的投资性房地产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
江区“星光大道”项目一期商铺、酒店式商务公寓等共 82 项,建筑面积
74,298.28 平方米。截止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 40,618.40 万元,账面净值
34,277.23 万元。


    上述投资性房地产中,包括星光大道一期 1 幢 24 至 25 层酒店式商务公寓和
一期-1 至 4 幢商铺,酒店式商务公寓有类似成交案例,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商铺用于出租,具有收益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
日,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值为 88,346.76 万元,评估增值 54,069.53 万元,增值率
为 157.74%。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系由于上述土地取得时间较早,取得成本相对
较低,评估范围内的房产所处位置较好,房地产价格上涨较快。而且账面成本为
原始开发成本,评估值为按出租收益计算的市场价值,故评估增值较大。


    B. 房屋建筑物


    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申报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办公楼、住宅
等共 14 项,建筑面积 3,295.35 平方米。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房屋建筑物的账面原值为 1,720.93 万元,账
面净值为 1,376.18 万元。评估原值 4,814.10 万元,评估净值为 4,801.46 万元,增
值额为 3,425.27 万元。评估增值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全国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房
地产价格不断上涨。


      (3)评估结论


                                                                            单位:万港币

                                            30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值率%
 号

 1     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               14.62%       826.61       4260.63         415.44

 2     盛中企业有限公司                  100.00%              -             -                -

 3     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         25.00%     8,721.50      2,8351.18        225.07

                      小计                           9,548.11      3,2611.81        241.55

                 减:减值准备                                 -             -                -

                      合计                           9,548.11      3,2611.81        241.55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评估增值
34,340,210.80 港币,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评估增值 196,296,803.62 港币,
其原因为这两家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大量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
产房屋建筑物,该部分房产评估增值,形成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和浙江华联杭
州湾创业有限公司整体增值。


      2、投资性房地产评估说明


      (1)评估范围


      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纳入本次评范围内的投资性房地产为中冠(香港)
印染有限公司申报的位于香港长沙湾道工业仓库及车位和写字楼,建筑面积
11,593.00 平方英呎,约合 1,077.02 平方米。截止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
31,863,116.80 港币,账面净值 8,899,349.99 港币。

      (2)评估说明


      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位于香港长沙湾道工业仓库
及车位和写字楼,建筑面积 11,593.00 平方英呎。近期市场类似交易的物业较多,
故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市场比较法评估的主要参数选择方式深圳南华印染
有限公司同投资性房地产住宅及宿舍市场比较法评估的主要参数选择方式一致。


      (3)评估结论



                                          30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港币
 科目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投资性房地产      3,186.31          889.93         5,856.79        4,966.86       558.11


    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近年来香港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
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


    (六)有关置出资产评估事项的其他说明


    1、有关置出资产未采用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原因说明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资产以资产
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资产评估相关准则和规范开展
执业活动;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


    相关资产不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书中详细分析说明相关资产的估值方法、参数及其他影响估值结果的指标和
因素。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
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发表明确意见,并结合相关资产的市场可比交易价格、
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或者市净率等通行指标,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详细
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前二款情形中,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评
估或者估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对评估机构或者估值机构
的独立性、评估或者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并
单独予以披露。”


    根据本次置出资产的评估机构国众联出具的评估报告,置出资产无法适用于
市场法和收益法,只能够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符合《重组管理办法》中关
于“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评估或者估值”的有关规定。


    (1)对于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30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
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
果说服力强的特点。但由于目前国内缺乏类似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置换在公开市场的交易案例和查询资料,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纳市场法。


    (2)对于收益法的应用分析


    ①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方进行资产置换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对象与
评估范围为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即净资
产)。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07 年停产,与原主营业务相关的经
营性实物资产(存货、生产设备等)已被处置,目前企业收入基本上来源于物业
租赁收益。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及企业主要产生收益的资产——相关房地产现实
状况,企业所持的房地产根据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在资产基础法中的单项价值中体
现的价值更为恰当。


    ② 从收益法参数的可选取角度进行判断,目前与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
限公司资产状况及资产规模相近的上市公司较少,相关贝塔系数、市场风险报酬
等资料不易取得。


    综合以上,国众联认为本次评估不宜采用收益法。


    (3)对于资产基础法的应用分析


    对于有形资产而言,资产基础法以账面值为基础,只要账面值记录准确,使
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相对容易准确,由于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从资产成本的角度出发,以各单项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或其他价值类型)替
代其历史成本,并在各单项资产评估值加和的基础上扣减负债评估值,从而得到
企业拟置出净资产的价值。


    根据资产评估理论,企业处于轻度亏损或微利状态时,企业(包括其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创造的价值仅能弥补所耗费资产的价值,经营处于勉强维持状态。
这时企业(包括其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价值的构成是其有形资产的重置成本价


                                        31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值。


    因此,国众联认为本项目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符合本次的评估目的及
企业资产目前的实际状况。


    国众联通过综合分析后,最终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本项目的评估方法,
合理确定评估值。

       二、置入资产评估情况


       (一)置入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中企华资产评估以 2014 年 7 与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4)
第 1339 号《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对置入资产的全部股权价值进
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7
月 31 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神州长城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8,678.56 万元,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价值为 307,539.97 万元,增值 238,861.41 万元,增
值率 347.80%。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神州长城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00,151.47 万元,评估价值为
197,340.02 万元,减值额为-2,811.45 万元,减值率为 1.40%;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31,472.91 万元,评估价值为 131,472.91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68,678.56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65,867.11 万元,减值额为 2,811.45 万元,
减值率为 4.09%。


       2、收益法评估结果


    神州长城母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00,151.47 万元,总负债账面
价值为 131,472.91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8,678.56 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07,539.97 万元,增值额为 238,861.41 万元,增值率为
347.80%。


                                           31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二)置入资产资产基础法评估说明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                      1      192,097.63            189,000.89        -3,096.73              -1.61

二、非流动资产                    2           8,053.84             8,339.12         285.28            3.5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1,700.00             1,648.76         -51.24            -3.01%

        投资性房地产              4                        -               0          0.00            0.00%

        固定资产                  5            866.57              1,193.68         327.11            37.75%

        在建工程                  6                        0               0          0.00            0.00%

        无形资产                  7              64.26               73.68            9.42            14.65%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0               0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9           5,423.01             5,423.01           0.00              0.00

资产总计                          10     200,151.47            196,606.48        -2,811.45             -1.40

三、流动负债                      11     131,468.15            131,468.15             0.00              0.00

四、非流动负债                    12                                    4.76          0.00            0.00%
                                                     4.76
负债总计                          13     131,472.91            131,472.91             0.00              0.00

净资产                            14      68,678.56             65,867.11        -2,811.45            -4.09%


       1、资产基础法评估中机器设备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额              增值率%
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车辆        1,706.52     844.15       1,401.83       1,140.08        -304.69      295.93     -17.85    35.06

电子设备       132.42     22.43        110.05              53.60        -22.37      31.17    -16.89   138.99

合计        1,838.95     866.57       1,511.88       1,193.68        -327.07      327.10     -17.79    37.75


       机器设备原值评估减值 327.07 万元,减值率 17.79%;净值评估增值 327.07

                                                     31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万元,增值率 37.75%。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评估净值增值,主要原因如下:


    车辆市场价格有所下降,造成评估原值减值;企业计提折旧年限短于设备经
济寿命年限,形成评估净值增值。


    电子设备主要为电子办公设备,这类设备更新换代较快,价格降幅较大,造
成评估原值减值;企业计提折旧年限短于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形成评估净值增值。


    经核查,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运输设备中,有十部车辆的行驶证证载所有人
为个人或外单位名称,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相关车辆的评估价值为 60.60 万
元,占所有车辆整体评估值的 5.32%,不存在重大影响。


    2、资产基础法评估中流动资产的减值主要是冲减存货下计提的安全生产费
评估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D=C/A×100
                                      A             B           C=B-A
                                                                               %
          未结算的设计合同形
                                      115.42        115.42           0.00          0.00
          成的工程施工成本
  存货    未完工项目合同额计
                                    3,096.73               0    -3,096.73       -100.00
            提的安全生产费
                  原材料              733.54        733.54           0.00          0.00

           合计                     3,945.68        115.42      -3,096.73      -78.48%


    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2006年12月8日)之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
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是根据相关政策计提的,装饰装修业属于建筑施工
行业,计提比例为合同总造价的2%,从工程项目开工当月开始计提。


    根据装饰装修业的自身特点以及工程项目的属地特性,安全生产费的计提
按项目核算,对项目中未使用完毕的安全生产费用,在项目完工时,予以冲回。


                                          31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安全生产费用账面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有关规定累计提取
数与累计使用数的差额,累计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已经在存货中反映或者已经进
入当期费用,故安全生产费账面余额30,967,319.51元,实质为计提但未实际发生
的成本,故本次评估为零。

    (三)置入资产收益法评估说明


    置入资产收益法的假设条件如下:


    1、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
境无重大变化;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
大变化;


    (4)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
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
担当其职务;


    (6)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31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
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经营租赁的办公用房在未来预测年限能
够持续租赁继续经营;


    (4)假设被评估单位以前年度及当年签订的合同有效,并能得到顺利执行。


    3、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


    本次收益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企业自由
现金流折现模型的描述具体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
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长
期股权投资价值


    A.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n
                 Fi            Fn  (1  g)
    P     (1  r)
         i 1
                      i
                          
                             (r  g)  (1  r)n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31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Fn: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期;


       i:预测期第 i 年;


    g:永续期增长率。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
加额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K e          K d  (1  t) 
                       ED               E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 e  rf  MRP  β L  rc


       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31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B.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溢余资产单独分析和评估。


    C.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
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分析和评估。


    D. 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取证核
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章程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针对各长期投资经营的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估,并选择
合理的评估结果。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付息债务以核实
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1)收益期的确定


    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
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
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收益法评估假设被

                                        31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2) 预测期的确定


    由于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较
差,按照通常惯例,评估人员将企业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阶段。


   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预计被评估单位于 2019 年达到稳定经营状态,故
预测期截止到 2019 年底。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本次收益预测范围包括神州长城以及北京设计公司、广州设计公司两家子公
司。

       5、营业收入的预测


       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预测分为工程施工收入(国内及海外工程)及工程设
计收入来预测。


       (1)国内工程施工收入的预测


       工程施工收入的预测分为 2014 年 8-12 月及以后年度预测,对于 2014 年的
工程施工收入的预测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分析,第一,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7
月 31 日已签约尚未履行的合同预计在 2014 年可能实现的收入;第二,截止 2014
年 8-10 月新签订的合同或确定中标项目在 2014 年可能实现的收入;第三,鉴于
2014 年 11-12 月可能新中标或签订的合同,在 2014 年度完工程度较低,因此从
谨慎角度在 2014 年收入预测中未予考虑。


       根据神州长城提供的工程合同清单和中标通知书清单,并抽查合同信息的
真实情况,抽查核实后,统计出截止评估报告日已签约或中标但尚未履行完的合
同金额为 391,030.14 万元,通过神州长城高管及评估人员对各项目的了解情况及
对行业的认知,预计各项目在 2014 年底的完工程度,判断在 2014 年 8-12 月可
能实现的收入为 103,043.1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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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增长情况以及行业近年来发展情况及全国 GDP 增长情
况,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以及企业自身发展规划综合判断未来的收入情况。


    经查询近年上市的建筑装饰企业,其历史增长情况以及当年的 GDP 增长水
平同建筑业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收入增长          2010年度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度

         金螳螂                61.67%          52.80%         37.42%          32.08%

        洪涛股份               15.09%          43.72%         31.09%          24.77%

        亚厦股份               80.44%          61.60%         32.04%          26.80%

        广田股份              118.86%          28.88%         25.27%          28.23%

        瑞和股份               48.09%          29.79%         2.20%           12.33%

         平均数                64.83%          43.36%         25.60%          24.84%

        神州长城                               185.12%        52.90%          13.80%

      GDP增长速度              10.4%            9.3%           7.8%            7.70%

     全国建筑业增速            13.5%            9.7%           9.3%


    从上表可以看出,整个建筑业增长水平略高于全国的 GDP 增长率,上市公
司收入增长率远高于全国建筑业增长率,神州长城 2011、2012 年收入的增长率
也高于上市公司收入平均增长水平,2013 年由于上一年度收入放量增长而本年
增长率低于上市公司平均增长水平。


    通过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十一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的总增长超过
82.6%,平均年增长速度达 13%左右,高于同期经济增长水平 3%左右,行业规
模的大幅度增长,表明行业仍然对宏观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全行业 2015 年工程总产值
力争达到 3.8 万亿元,比 2010 年增长 1.7 万亿元,总增长率为 81%,年平均增长
率为 12.3%左右,其中建筑装饰业年平均增长率为 18%。


    经查询 WIND 资讯中各预测机构对于上市公司收入增长率预测,预期未来
3 年上市公司平均收入增长率水平达到 20%-30%左右,可见市场对于装饰装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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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业未来几年的发展预期仍然非常看好。


       对企业未来的规划及发展,评估师向企业高层管理者进行了访谈,管理者
认为企业在前几年得到了比较迅速的增长。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未来 5 年内企
业仍将增长,但增长幅度相较前几年将有所下降并逐步趋近于稳定水平。神州长
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以其优秀的项目品质和施工能力在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
碑,综合实力位列同行业前十名。为了尽量减少国内宏观经济的波动对公司经营
环境的影响,并为公司未来的高速成长奠定基础,公司较早进行海外布局,积极
开拓海外装饰市场,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在 2013 年,公司将大力发展海外业
务定为公司的一个长期战略,公司的业务将逐步向海外市场倾斜。根据企业的发
展战略,将在保持国内工程施工收入小幅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海外业务。
因此国内工程施工收入未来年度从谨慎角度考虑按 5%、3%的小幅增长率进行预
测。


       评估师根据相关行业的数据分析及企业管理层的判断综合分析得出未来年
度的工程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业务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8-12 月
国内工程
            103,043.17   261,336.62   274,403.45    288,123.62    296,767.33    305,670.35
  施工
 增长率      24.65%        5.00%         5.00%        5.00%         3.00%         3.00%


       (2)工程设计收入的预测


       对于工程设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较小,不足 1%,通过历史年度的数
据显示工程设计收入每年递增,根据管理层的判断,未来 5 年工程设计仍将有所
发展,增长幅度参照国内工程施工收入增长率水平,小幅稳定增长,评估师根据
企业历史数据的分析及企业未来的规划综合分析预测未来年度的工程收入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32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业务项目   2014 年 8-12 月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工程设计           600.00      1,699.33     1,784.29      1,873.51    1,929.71    1,987.61

 增长率           23.03%         5.00%           5.00%      5.00%       3.00%       3.00%


     (3)海外工程施工收入的预测


     神州长城从 5 年前即开始布局海外市场。与国外企业相比,国内企业在海
外从事工程业务具有工期短,价格便宜,施工品质优良等优势。为了尽量减少国
内宏观经济的波动对公司经营环境的影响,并为公司未来的高速成长奠定基础,
在 2013 年,公司已将大力发展海外业务定为公司的一个长期战略,公司的业务
将逐步向海外市场倾斜。


     ① 海外业务发展历程:


     神州长城海外业务的发展经历了起步期、快速发展期和高速成长期。


     起步期:随着国内公装行业竞争加剧和中国企业持续开拓践行“走出去”战
略,公司将未来业务爆发点圈定在海外业务的拓展,并从 2007 年开始涉足海外
业务,经过了 5 年的海外市场摸索和全面市场布局,至 2013 年持续努力有所成
效,打开局面,实现签约逾 2 亿美元海外合同。


     快速发展期:2013-2014 年,随着国内基础建设的放缓,各公共装饰公司应
收账款大幅增加,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变差,行业内各公司都在寻求转型,寻找新
的增长点。依靠公司前五年的布局和积累,于 2013 年开始海外市场业务开始放
量,成功实现产业升级,从而避开国内相对恶劣的竞争环境。神州长城也因势利
导,在 2013 年对发展战略和组织架构进行全面调整,将海外市场拓展定位为企
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高速成长期:随着公司战略升级适时,组织架构调整和人员补充配比恰当,
未来 5 年将是公司海外业务的高速成长期。


     历史年度已顺利完成的海外项目主要为柬埔寨金边安达银行项目,合同额
1,175 万美元,目前已全部完工。

                                           32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神州长城通过在相关业务的实务操作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了解了当地的
政治经济环境;了解了当地的市场环境,包括建筑市场,材料采购市场,设备供
应市场等;了解了当地的劳务市场和劳务法规要求;了解了外国公司在当地施工
的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等。公司能够对各种风险进行合理的预估,掌握了在
海外承接业务、进行商务谈判、项目施工等方面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公司大力发
展海外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② 海外施工未来年度收入预测:

       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除已完工的安达银行项目以外,已经签约或待签约的
项目共 13 个,合同额约 58.59 亿元人民币5。


       预计各项目在 2014 年底及未来三年的完工程度,按完工比例确认营业收入
预测额。


       A.2014 年 8-12 月收入: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共有正在施工的项目 6 个,
包括柬埔寨、科威特、斯里兰卡等项目,预计在 2-3 年内完成并实现收入。通过
企业高管及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了解情况及工期安排,预测在 2014 年
8-12 月可实现的收入为 2.05 亿元。


       B.2015 年及以后年度收入: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除上述 6 个在施项目以
外,另有已签约或待签约拟于 2015 年起开工的项目 7 个,主要包括阿尔及利亚、
科威特、中国澳门等境外工程项目,已经签约或中标,按照工期安排预计在 2-3
年内完成,部分项目已开具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上述项目已经进入或即将进
入实施阶段。因此按上述 6 个在施项目和 7 个待施项目在各年度的预计完工程度,
预测 2015-2017 年各年可实现收入。


        2018 年及以后,随着上述已签约合同的实施,神州长城海外工程施工能力
及海外市场开拓能力不断增强,预期 2018 年及以后年度的海外收入在 2017 年的
基础上仍能保持小幅稳定增长。

5
    由于海外工程中《卡塔尔新港 NPP/0057 房建与基础设施工程》的签约时间在 2014 年 12 月,本次置入资
产的评估未考虑评估报告出具日后的新增项目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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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施工收入具体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业务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8-12 月
海外工程
           20,457.86    134,000.00    187,600.00   253,300.00   278,630.00     292,561.50
施工
 增长率       861%          499%           40%           35%           10%            5%


     至预测期末的 2019 年,海外收入占比近 50%。2014 年已签约或中标待签
约的海外订单已基本可以涵盖 2014-2017 年的海外工程预测收入。除此之外,企
业目前洽淡跟进(但尚未中标或签约)的项目,尚未计入本次评估预测数,仅作为
项目储备。可见神州长城的海外项目储备较为充足,因此海外收入预测是相对较
为谨慎的,预期可以顺利实现。


     综上,未来年度营业收入预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
业务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8-12 月
国内工程
           103,043.17    261,336.62   274,403.45   288,123.62    296,767.33    305,670.35
施工
增长率        24.65%         5.00%        5.00%         5.00%        5.00%         5.00%
国内工程
               600.00      1,699.33     1,784.29     1,873.51      1,929.71      1,987.61
设计
增长率        23.03%         5.00%        5.00%         5.00%        3.00%         3.00%
海外工程
            20,457.86    134,000.00   187,600.00   253,300.00    278,630.00    292,561.50
施工
增长率       860.84%       498.91%       40.00%       35.02%        10.00%         5.00%

收入合计   124,101.03    397,035.94   463,787.74   543,297.13    577,327.04    600,219.45
收入增长
              34.22%        45.50%       16.81%       17.14%         6.26%         3.97%
率


    ③ 海外项目执行对估值的影响


    由于目前神州长城海外建筑工程规模较大,涉及多个施工环节。若某一环节
的工程延误,将影响整个项目的实施周期以及未来各年度预测的项目经济效益。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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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对神州长城的评估中,预测海外收入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变动情况                   调整后估值      评估结果       差异额      差异率

2015-2019 年预测海外收入每年下降 2%       302,828.46                     4,711.51    1.53%

2015-2019 年预测海外收入每年下降 4%       298,214.43                     9,325.54    3.03%

2015-2019 年预测海外收入每年下降 6%       293,578.82     307,539.97     13,961.15    4.54%

2015-2019 年预测海外收入每年下降 8%       288,865.78                    18,674.20    6.07%

2015-2019 年预测海外收入每年下降 10%      284,317.57                    23,222.41    7.55%


    根据上述敏感性分析,若未来年度神州长城海外项目的执行未符合预期,预
测海外收入每年下降幅度为 2%-10%,对神州长城的整体评估价值的影响范围在
4,711.51 万元至 23,222.41 万元,影响金额较小。


     6、营业成本预测

     神州长城公司属于建筑装饰行业,其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是工程施工及工程
设计成本,工程施工成本主要是建造合同成本,主要为合同项下的人工成本、材
料成本及间接费用组成,工程设计成本主要为人工成本,各项成本结转与收入结
算相配比,成本率相对较稳定,可通过成本率来预测未来年度营业成本。


     建筑装饰行业往往采用典型的成本加成定价模式,根据预判制定业务目标,
包括毛利率目标和收入增长目标等,决定单项工程利润的主要因素为:(1)提高
综合费率,这取决于企业品牌和工程装修档次、技术难易程度。(2)降低成本,
主要是控制材料采购成本,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装备、先进工艺和提高劳
动生产率。


     在高端建筑装饰市场,业主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具备很高的专业设计和施
工能力、承接过著名的标志性工程、有同类工程的实施经验,相对于价格打压,
业主更看重施工质量以及服务质量,因此高端市场入围投标的企业以本地区域性
优势企业和全国性龙头企业为主,因此在高端建筑装饰市场极少发生偷工减料、
恶性低价竞争的情形,竞争相对合理,同时这些企业具备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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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能够保持行业利润率稳定在较高水平。根据《2012 中国家居产业百强企业
研究报告》统计,行业内百强企业的成本率稳中趋降,2008-2011 年由 84.56%下
降至 80.76%。根据同类上市公司统计数据,成本率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成本率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金螳螂                        82.95%           82.85%           82.25%

            亚厦股份                       83.78%           83.48%           82.09%

            广田股份                       85.56%           85.11%           84.16%

            洪涛股份                       84.08%           81.84%           81.58%

            瑞和股份                       86.10%           85.65%           85.50%

             平均数                        84.49%           83.79%           83.12%

     神州长城-工程施工成本率               83.78%           84.87%           82.07%

     神州长城-工程设计成本率               82.75%           75.88%           63.05%

   神州长城-海外工程施工成本率                 —           70.00%           74.59%


    根据上表显示,2011-2013 年建筑装饰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成本率在 84.49%、
83.79%、83.12%,可看出上市公司成本率在逐年下降,神州长城的工程施工
2011-2013 年的成本率为 83.78%、84.87%、82.07%,成本率呈下降趋势,2013
年成本率比上市公司略低。工程设计 2011-2013 年的成本率为 82.75%、75.88%、
63.05%,成本率逐年下降。


    神州长城凭借其资质优势,逐渐采取“总包”管理模式,将一项装饰工程的
设计、原材料加工、施工等多个环节吸收进来统筹管理,多元化的业务资源也进
一步提升了利润水平。从 2010 年成本率 83.76%逐步下降到 2013 年的 82.06%,
对于未来年度,成本率应稳定在稍低于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取 82.5%作为工程
施工的成本率,取前三年平均水平 80%作为工程设计的成本率。


    对于海外项目,由于境外竞争相对国内低,毛利率稍高,而且神州长城“先
发”优势较大,甚至开始挑选项目,优先承接利润高的项目。根据目前企业对已
签约/中标的项目的成本测算,预计的平均毛利率在 25%-30%左右,高于国内项
目毛利。考虑到海外项目可能会有一定不可预计成本,且存在的国别差异性,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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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此本次评估从谨慎角度考虑,暂仅按 20%毛利率水平进行预测。


    7、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神州长城的工程施工收入缴纳营业税,税率为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 7%、3%、2%;工程设计对应的收入从 2012 年 11
月起营改增,增值税税率为 6%。


    海外工程施工收入,因劳务发生在境外,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
营业税。


    税法还规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特准退还
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海外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向境外出口部分设备、原材料、
施工机械等货物,因出口数量和金额不确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评估暂不考
虑增值税退税收入。


    8、销售费用的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核算内容为人工工资、福利费、五险一金、职工教育经费、固
定资产折旧费、通讯费、办公费、车辆费用、广告宣传费、工程维修费、业务招
待费、差旅费、其他等费用。


    ①人工工资,主要根据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确定的销售人员人数变化、现有工
资水平增长情况等综合计算确定;五险一金,根据历史年度占人工工资的比例进
行预测;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费用,结合企业历史发生数,并根据各项
费用与收入的关系,再依据企业未来生产规模变化情况,确定未来年度预测值。


    ②办公费、通讯费、车辆费等,参照企业近三年支出水平,结合企业未来年
度发展规划进行合理预测,按照一定的增长比例进行合理预测。


    ③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工程维修费等费用,根据历史年度费
用和收入的比例的平均值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其预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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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④固定资产折旧费,按企业评估基准日现有固定资产,以及以后每年新增的
资本性支出资产,按各类资产折旧年限综合计算确定。


       9、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核算内容包括人工工资、福利费、五险一金、工会经费、职工
教育经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摊提费用、交通费、业务招待
费、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审计咨询、车辆费用、租赁费、其他费用等费用。


    ①人工工资,主要根据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确定的管理人员人数变化、现有工
资水平、效益工资增长情况等综合计算确定;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
积金、工会经费等,根据企业的计提比例及实际发生额与人工工资的比例进行预
测。


    ②办公费、会议费、交通费等费用,参照企业近三年支出水平,结合企业未
来年度业务发展规划进行合理预测,按照一定的增长比例进行合理预测。


    ③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车辆费等费用,根据历史年度费用和相应营业收入
的比例平均值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其预测值。


    ④租赁费,根据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再结合未来租金的增长情况进行合理预
测。


    ⑤审计中介费、法律服务费、培训费、招聘费及其他费用参照前三年实际水
平,被评估单位未来年份业务发展趋势,并适当考虑业务规模的增加及预计可能
发生的变化等因素分析测算。


    ⑥折旧、摊销费,按企业评估基准日现有固定资产,以及以后每年新增的资
本性支出资产,按各类资产折旧年限综合计算确定。


       10、财务费用的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核算的是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保函
手续费等相关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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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收益法模型为自由现金流口径,不考虑企业因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由
于多余货币资金已作为溢余资产,故后期不再考虑银行利息收入。本次仅对银行
手续费和保函手续费进行预测,不考虑未来汇兑损益的影响。


       11、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营业外收支为非经营性项目,主要包括:公司注册地政府税费返还收入、非
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损失、捐赠支出、罚款支出等。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 1-7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79         1.79          0.00             10.54

公司注册地政府税费返还收入                91.79       363.72        323.21             16.31

其他                                      18.31        11.09         10.19              8.86

营业外收入合计                           110.90       376.60        333.40             35.71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0.16         0.82          0.00              0.00

对外捐赠支出                               0.30        17.50          0.00              0.00

罚款支出                                   7.56         4.81          0.00              0.00

其他                                       4.24         2.65          1.22              0.01

营业外支出合计                            12.26        25.78          1.22              0.01


       其中:营业外收入中,公司目前享受注册地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聚富苑产业
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返税政策,返税比例按照在北京缴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的
20%、企业所得税的 8%计算。对于评估基准日已实际取得的 493.18 万返税收入
作为营业外收入预测。但对于以后年度,由于没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期限不确
定,因此不作预测。


       其他营业外收支项目均为非经常性项目,不作预测。


       12、所得税的预测

       预测期所得税费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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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用-财务费用)×所得税率


    (1)神州长城的所得税率为 25%。


    (2)根据目前的所得税征收管理条例,业务招待费 60%的部分,营业收入
的 0.5%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抵扣,40%的部分和超过 0.5%的要在税后列支;所
得税的计算按照该条例的规定计算。


    (3)境外承包工程,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在工程所在国家
缴纳所得税,税率视国别而不同。经查询目前已签约或待签约的项目所在国家(柬
埔寨、科威特、斯里兰卡、阿尔及利亚)的税率,其所得税率均不高于 25%;若
个别国家所得税率高于 25%,从企业成本毛利测算角度,通常将其视为营业成本
的一部分,而且本次评估境外项目毛利率谨慎考虑为 20%,低于企业目前项目测
算的毛利率约 5-10%,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可以在中国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抵免,因此本次对海外项目的所得税率亦按 25%考虑,不单独
测算。


       13、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固定资产折旧包括车辆和电子设备两大类,在考虑经济寿命年限和尚可使用
年限的情况下,对固定资产在预测期的折旧和资产更新以及预测期后(即永续期)
的折旧和更新进行了预测,根据未来各年固定资产折旧总额,管理部门和销售部
门固定资产所占比例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中。


    摊销项目主要是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按收益期限及使用权期限平均摊
销。


       14、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主要由二部分组成:存量资产的正常更新支出(重置支
出)、增量资产的资本性支出(扩大性支出)。


    未来年度资本性支出由存量资产的正常更新支出构成,未来年度固定资产更


                                           32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新支出依据基准日企业固定资产规模预测。存量资产的正常更新支出,按估算的
重置成本除以折旧年限按平均年资本性支出考虑。2014 年资本性支出包括对新
租赁的办公场所装修费用支出。


    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是车辆和电子设备更新支出;软件主要为 OA
软件,合同额 190 万,基准日以前已支付 40 万元,8 月支付 90 万、2015 年再支
付 60 万元;房屋建筑物装修费用,主要是新办公大楼的装修支出,共 5,000 平
米,预计 1500 元/平,共 750 万元。折旧摊销,分别按支出额和折旧摊销年限进
行预测。


   类别       2014 年 8-12 月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交通运输                54.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电子设备                5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新增固定
                        104.00      80.00            80.00         80.00        80.00         80.00
 资产合计
   软件                  90.00      60.00               --               -             -             -
 房屋、建筑
 物装修费               750.00             -               -             -             -         --
     用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               840.00      60.00             0.00          0.00         0.00          0.00
   费用


    15、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1)基准日营运资金占用额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溢余资产、有息
债务、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后确定,计算确定基准日营运资金。因 2 家子公司均
在本次收益预测中合并预测,因此营运资金包括神州长城、北京设计公司、广州
设计公司 3 家公司。具体计算如下:


     项       目          评估值合计           调整值          调整后金额         调整内容



                                               33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500.34               -      10,500.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4.02          104.02               -    非经营性资产

  应收票据                        283.02               -         283.02

  应收账款                    159,677.33               -     159,677.33

  预付款项                      2,821.61               -       2,821.61

  其他应收款                   14,817.01      1,272.81        13,544.21     非经营性资产

  存货                            848.95               -         848.95

  其他流动资产                    253.68               -         253.68

    流动资产合计              189,305.97      1,376.83       187,929.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500.00     15,500.00                 -      有息负债

   应付票据                     6,433.13               -       6,433.13

   应付账款                    89,449.42               -      89,449.42

   预收款项                     2,069.50               -       2,069.50

   应付职工薪酬                   604.53               -         604.53

   应交税费                    11,997.97               -      11,997.97

   应付利息                        48.79           48.79               -    非经营性负债

   其他应付款                   5,488.67      2,661.59         2,827.09     非经营性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31,592.02     18,210.38       113,381.64

基准日营运资金                 57,713.95                      74,547.50


    (2)营运资金追加额


    结合企业经营情况以及行业的经营特点,未来年度营运资金的预测是以企业
2013 年营运资金占用为基础,经调整后计算周转率确定的。营运资金追加额按
以下公式计算:


    以后年度需要追加的营运资金=当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上一年度需要的营
运资金



                                            33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当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预测年度营运资金追加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8-12 月
营运资金   96,567.29   121,566.53   127,788.11    133,188.73    135,200.82    136,376.15
营运资金
           22,019.79   24,999.24      6,221.58     5,400.62      2,012.09      1,175.33
  增加额


    16、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
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
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 4.2655%,本评估报告以 4.2655%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 L  1  1  t  D E  β U


    式中:β L :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 U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 :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D E :被评估企业的目标资本结构。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 WIND 资讯系统查询了沪深 A
股可比上市公司(申万行业分类:装修装饰行业,不含上市不足 2 年的上市公司)

                                         33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14 年 7 月 31 日的β L 值,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

β U 值,并取其平均值 1.3336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β U 值。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D(万元)        E(万元)           D/E         BETA(U)

 002081.SZ      金螳螂       116,725         2,634,002        4.43%           1.1211

 002325.SZ     洪涛股份          -           642,768          0.00%           1.3893

 002375.SZ     亚厦股份      114,619         1,587,046        7.22%           1.3919

 002482.SZ     广田股份      120,078         687,348          17.47%          1.4085

 002620.SZ     瑞和股份       13,000         172,229          7.55%           1.4863

 600209.SH     罗顿发展          -           428,406          0.00%           1.6435

 600681.SH     万鸿集团          -           158,764          0.00%           1.2330

 601886.SH     江河创建      317,334         793,930          39.97%          0.9951

    平均          -              -               -            9.58%           1.3336


    以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债务比率 5%作为目标资本结构。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
日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 2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
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 L  1  1  t  D E  β U


    = 1.3836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
于无风险利率的回报率,根据我公司的研究成果,2014 年度市场风险溢价取
7.19%。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神州长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以其优秀的项目品质和施工能力在业内形成了

                                           33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良好的口碑,综合实力位列同行业前十名。为应对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的不利条件,
尽量减少国内宏观经济的波动对公司经营环境的影响,并为公司未来的高速成长
奠定基础,公司较早进行海外布局,积极开拓海外装饰市场,培育新的业务增长
点。但与此同时,由于公司发展战略重心将逐步转至海外市场,鉴于海外建筑装
饰工程的实施周期、施工管理以及适用的法律体系等均与国内的项目有一定差
异,神州长城需要有较强的海外项目管理能力,因此也加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另一方面,公司资本运作平台相对较小,导致承揽大项目时竞争力较可比上市公
司略差。但同时,本次盈利预测中近几年增长较快的境外业务的基本“落地”,收
入的可实现性较强,风险相对降低。综合分析,取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为
1.5%。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①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
资本成本。


    K e  R f  β  MRP  Rc


    =15.71%

    ②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主要结合企业贷款情况,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平均利率 8%为基
础确定,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
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 d  1  t 
                    E              D
    WACC  K e 
                   DE             DE

    =15.25%

    17、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测算结果


                                          33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年中流出考虑,预测期后企业终值按预测
年末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计算公式如下:


    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
期之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33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8-12 月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永续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4,101.03     397,035.94    463,787.74          543,297.13        577,327.04       600,219.45        600,219.45

减:营业成本                101,856.91     324,162.17    377,890.28          441,840.79        469,280.82       487,817.32        487,817.3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461.68       8,790.15      9,231.17             9,692.81         9,983.64         10,283.20        10,283.20

    营业费用                    923.59       3,577.92      4,163.63             4,603.27         4,847.02          4,992.36         4,992.36

    管理费用                  3,640.75      11,918.71     11,567.52            12,400.32        12,533.11         12,778.63        12,778.63

    财务费用                    566.53       2,332.72      2,309.49             2,826.41         3,037.59          3,168.44         3,168.44

    资产减值损失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加:投资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二、营业利润                 13,651.57      46,254.27     58,625.65            71,933.53        77,644.86         81,179.51        81,179.51

加:营业外收入                  493.1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三、息税前利润               14,144.76      46,254.27     58,625.65            71,933.53        77,644.86         81,179.51        81,179.51

减:所得税                    3,564.88      11,682.46     14,784.81            18,118.04        19,547.87         20,434.70        20,434.70

四、息前税后净利润           10,579.88      34,571.82     43,840.84            53,815.49        58,096.99         60,744.81        60,744.81



                                                           33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        目        2014 年 8-12 月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永续年度

加:折旧摊销                       194.26         588.72          560.84               524.82           297.56            226.58           226.58

减:资本性支出                     944.00         140.00              80.00             80.00            80.00             80.00           226.58

    营运资本增加额              22,019.79      24,999.24        6,221.58             5,400.62         2,761.72          1,175.33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12,189.66      10,021.29       38,100.11            48,859.69        55,552.83         59,716.06        60,744.81

六、折现率                        15.25%         15.25%          15.25%              15.25%            15.25%           15.25%            15.25%

    折现期                           0.21           0.92               1.92              2.92             3.92              4.92

    折现系数                       0.9709         0.8780          0.7618               0.6610           0.5736            0.4977           3.2636

    折现值                      -11,834.94      8,798.69       29,024.66            32,296.26        31,865.10         29,720.69       198,247.16

七、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值       318,117.63                -                 -                -                 -                -                 -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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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资产,该类资产基本不产生收益,
会增大资产规模,降低企业利润率。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负
债,该类负债以后年度仍需支付。


    ①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4.02 万元;


    ② 其他应收款中的关联方往来和预付的宿州土地出让金 1,272.81 万元;


    ③ 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坏账准备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可在以后年度抵
减所得税,评估值为 4,364.21 万元;


    ④其他非流动资产 429.98 万元;


    ⑤ 应付利息 48.79 万元;


    ⑥ 其他应付款中的往来款 2,661.59 万元;


    ⑦ 预计负债 3.75 万元;


    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1 万元;


    经计算,非经营性资产净额为 3,455.89 万元。


    (2)溢余资产的评估


    评估基准日企业货币资金为 10,500.34 万元(含北京设计公司、广州设计公
司),综合考虑企业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税金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
全部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溢余资产,评估基准日溢余资金为 0.00 万元。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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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本次评估范围内长期股权投资共 7 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帐面价值

 1      北京神州长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2007-11       100%                 100.00

 2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沈阳)有限公司         2011-02       100%                 500.00

 3      宿州市绿邦木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1-10       100%                 400.00

 4      广州赫尔贝纳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2012-06       100%                 100.00

 5      神州长城(珠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3-11       100%                 600.00

 6      神州长城集团有限公司                     2014-05       100%                    0.00

 7      上海凌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4-07       100%                    0.00

                        合     计                                                  1,700.00


       评估人员对上述 5 家子公司神州沈阳、宿州绿邦、神州珠海、北京长城设计
及广州设计均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对于北京神州长城装饰设计有限公
司、广州赫尔贝纳室内设计有限公司从事工程设计业务,业务量很少,年设计收
入在 100 万-200 万左右,而且其人员、业务与神州长城不完全独立,人员薪酬等
均在神州长城核算,因此对这两家子公司不单独预测收益,而是已包含在母公司
神州长城公司的收益预测中,不作为长期投资价值加回。对于神州长城装饰工程
(沈阳)有限公司、神州长城(珠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市绿邦木业科技
有限公司、神州长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凌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未纳入母公司
神州长城公司的收益预测,因此作为长期投资价值单独加回。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长期投资评估
序号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账面值
                                                                                     值
  1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沈阳)有限公司             100%            500.00        497.44

  2      宿州市绿邦木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            400.00        369.55



                                           33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3      神州长城(珠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00%           600.00         599.47

  4      神州长城集团有限公司                         100%             0.00           0.00

  5      上海凌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0%             0.00           0.00

                   合计                                            1,500.00       1,466.46


      19、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长期股
权投资


      = 318,117.63318,547.61 +3,455.893,025.91+0.00+1,466.46=323,039.97 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付息债务为短期借款 15,500.00 万元,因此付息债务价值为
15,500.00 万元。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 323,039.97-15,500.00


      =307,539.97 万元


      (四)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07,539.97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5,867.11 万元,两者相差 241,672.86 万元,差异率为
366.91%。


      两种评估方法结果差异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
础法是从单项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收

                                           34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属于建筑装饰施工行业,是轻资产类型的公司,
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小,账面值不高,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仅反映了基准日有形
资产的价值。而收益法是以企业未来收益为基础,从未来年度获利角度考虑,其
评估结果除了包括有形资产价值,还体现了企业的品牌竞争力、客户资源、人力
资源、业务网络等重要无形资产的价值。因此,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
结果更能客观、合理的反映企业价值,故以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307,539.97 万
元。


       本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
折价,也没有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五)有关承诺净利润与评估预测净利润情况的差异说明


       经双方协商,陈略、何飞燕承诺神州长城在 2015 至 2017 年度期间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 28,000 万元、38,500 万元以及 48,600 万元。神州长城累积实现的净
利润低于前述累积承诺净利润的,陈略、何飞燕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相关
约定对中冠股份进行补偿。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 1339 号《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
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神州长城 2015 年至 2017 年预测净利润(息
前税后净利润)分别为 34,571.82 万元、43,840.84 万元、53,815.49 万元。


       本次交易中,陈略、何飞燕承诺神州长城在 2014 至 2017 年度期间的净利润
均低于评估报告中各年度预测净利润之金额,主要系评估技术所采用的口径与通
常会计口径的差异所致。


       1、评估口径预测净利润不考虑资产减值损失与利息相关费用



                                           34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自由现金流模型,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整体价值,然后再减
去付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
加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所
得税税率)+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根据上述公式,评估报告中的预测净利润(息前税后净利润)不考虑神州长
城各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利息相关费用的影响。盈利承诺数是按会计口径计算的
净利润,评估口径的息前税后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主要反映在财务费用、资
产减值损失两个科目上。


    2、承诺净利润与评估净利润差异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的资产减值损失预测说明


    2014 年度至 2017 年度应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的预测系根据报告期内神

州长城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之间的比值关系

为依据。


    计算过程如下:


    ①根据 2013 年末神州长城母公司资产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预

测 2014 年末至 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经计算,2013 年末神州长城母公司应

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为 73.36%


    ②依据选取的比值 73.36%,预测 2014 年末至 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34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预测数     2015 年预测数      2016 年预测数       2017 年预测数

营业收入①                      272,832.37       397,035.94           463,787.74        543,297.13

比值③                             73.36%           73.36%               73.36%            73.36%

应收账款余额②=①*③            200,148.25       291,155.49           340,118.84        398,440.81



     ③根据 2013 年末神州长城母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比例,预测 2014 年末至 2017

年末的坏账准备余额以及各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经计算,2013 年末神州

长城母公司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9.17%。


     ④依据选取的比例 9.17%,预测 2014 年末至 2017 年末坏账准备余额以及各

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审     2014 年预    2015 年预       2016 年预     2017 年预
           项目
                                 定数          测数         测数            测数          测数
应收账款余额①                 149,160.42    200,148.25   291,155.49     340,118.84     398,440.81

坏账计提比例③                   9.17%         9.17%          9.17%         9.17%         9.17%

坏账准备②=①*③               13,678.49     18,354.24    26,699.90       31,190.00     36,538.31
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
失=当期末坏账准备余额-              -         4,675.75     8,345.66        4,490.10      5,348.31
上期末坏账准备余额
    注:2014 年度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预测数为 4,675.75 万元,其中,2014 年 1-7 月已计提

的资产减值损失审定数为 2,438.64 万元,则 2014 年 8-12 月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预测数为

2,237.11 万元。


     (2)其他应收款的资产减值损失的预测说明


     2014 年度至 2017 年度应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的预测系根据报告期内

神州长城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其他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之间的比值关系为

依据。



                                              34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计算过程如下:


    ①根据 2013 年末神州长城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预测

2014 年末至 2017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经计算,2013 年末神州长城母公司其他

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为 5.30%。


    ②依据选取的比值 5.30%,预测 2014 年末至 2017 年末其他应收账款余额。

                                                                                        单位:万元

                                    2014 年预测       2015 年预测        2016 年预测     2017 年预测
              项目
                                        数                 数                数              数

 营业收入①                           272,832.37         397,035.94        463,787.74      543,297.13

 比值③                                   5.30%              5.30%             5.30%           5.30%

 其他应收账款余额②=①*③              14,455.08          21,027.80         24,564.02       28,776.14



    ③根据 2013 年末神州长城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占其他应收款余

额的比例,预测 2014 年末至 2017 年末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余额以及各期应计

提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经计算,2013 年末神州长城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

准备余额占其他应收款的比例为 12.57%。


    ④依据选取的比例 12.57%,预测 2014 年末至 2017 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

备金额以及各期应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审         2014 年预      2015 年预       2016 年预     2017 年预
          项目
                             定数              测数           测数            测数          测数
其他应收账款余额①          15,987.32        14,455.08      21,027.80       24,564.02     28,776.14

坏账计提比例③               12.57%           12.57%         12.57%          12.57%        12.57%

坏账准备②=①*③            1,335.32         1,816.85        2,642.98       3,087.44      3,616.86
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
损失=当期末坏账准备             -             462.84            826.12       444.47        529.42
余额-上期末坏账准备


                                                34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余额

       注:2014 年度应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预测数为 462.84 万元,其中,2014
年 1-7 月已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审定数为-18.69 万元,则 2014 年 8-12 月
应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预测数为 481.54 万元。


       (3)子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预测


       根据神州长城子公司历史期的资产减值损失水平,预测 2014 年度至 2017

年度,神州长城子公司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预测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8-12 月     2014 年预       2015 年预    2016 年预    2017 年预
          项目
                             预测数            测数            测数         测数         测数
 资产减值损失                  4.57            13.73           12.95        13.60        14.28



       因此,根据上述预测值,神州长城 2014 年度至 2017 年度应计提的资产减值

损失合计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4 年预       2015 年预    2016 年预    2017 年预
           项目               8-12 月预
                                               测数            测数         测数         测数
                                测数
 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           2,237.11       4,675.75        8,345.66     4,490.10     5,348.31

 其他应收资产减值损失             481.54        462.84          826.12       444.47       529.42

 子公司资产减值损失                   4.57           13.73       12.95        13.60        14.28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2,723.22       5,152.32        9,184.73     4,948.17     5,892.01


       3、经调整后的评估净利润预测说明

       综合考虑资产减值损失及财务费用(利息)因素,在评估预测中的其他财务
指标保持一致的情况下,神州长城经调整后的评估净利润水平测算计算:


                                                                                    单位:万元



                                               34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14 年        2014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项目              1-7 月        8-12 月
                                                       预测数          预测数        预测数          预测数
                        审定数         预测数
一、营业收入           148,879.61     124,101.03       272,980.64     397,035.94     463,787.74      543,297.13

减:营业成本            122,068.61     101,856.91       223,925.52     324,162.17     377,890.28      441,840.79

营业税金及附加          4,867.65        3,461.68           8,329.33     8,790.15       9,231.17        9,692.81

营业费用                982.32           923.59            1,905.91     3,577.92       4,163.63        4,603.27

管理费用                3,808.12        3,640.75           7,448.87    11,918.71      11,567.52       12,400.32

财务费用                905.08          1,198.85           2,103.93     4,355.79       4,672.78        5,594.95

减:资产减值损失         2,429.10        2,723.22           5,152.32     9,184.73       4,948.17        5,892.01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2                   0             4.02              0             0               0

二、营业利润           13,822.76       10,296.03        24,111.40      35,046.47      51,314.19       63,272.98

加:营业外收入           16.76           493.18             509.94               0             0               0

减:营业外支出          107.69                   0          107.69               0             0               0

三、利润总额           13,731.83       10,789.21        24,513.65      35,046.47      51,314.19       63,272.98

减:所得税费用          3,482.03        2,725.99           6,208.02     8,880.51      12,956.95       15,952.90

四、净利润             10,249.79        8,063.23        18,313.02      26,165.96      38,357.25       47,320.08


    注: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2014]482500027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14 年 8-12 月、2015 年神州
长城收益法中预测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与《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预测情况一致。


     由上述计算可知,根据评估口径的预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
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并考虑神州长城管理层预测的资产减值损失、财务费
用(利息),预计神州长城 2015 年-2017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26,165.96 万元、
38,357.25 万元和 47,320.08 万元。


     本次交易中,评估净利润、经调整后的评估净利润以及承诺净利润的对比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评估净利润                 经调整后的评估净利润                  承诺利润

    2015 年                         34,571.82                         26,165.96                        28,000


                                                     34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16 年                  43,840.84                  38,357.25                  38,500

   2017 年                  53,815.49                  47,320.08                  48,600


    综上,本次交易盈利补偿主体承诺的净利润数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而评估中收益法的预测净利润数为息前税后
净利润,不考虑财务费用(利息)与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由于两者的计算口径
不一致,导致评估预测利润数和承诺利润存在一定差异。本次交易的盈利补偿主
体的承诺利润在经调整后评估净利润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承诺利润高于经调整后
的评估净利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关于神州长城与中冠股份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请参见本节“三、董事会对本
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三、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资产评估机构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发表的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规,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评
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
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
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
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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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
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
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1)置出资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中冠股份拟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置出资产全部资
产负债在评估基准日时市场价值的参考依据。本次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并
以此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由于本次置出资产的各项资产、负债资料齐备,同时可以在市场上取得类似
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满足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要求。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
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
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从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关系考虑,二者具备相关
性。

       (2)置入资产

    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神州长城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重大资产重组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
础法,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对收益法而言,由于被评估企业资产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比例关系,
并可以量化,且未来收益可以预测,故本次评估具备采用收益法的适用条件;对
资产基础法而言,由于本次置入资产的各项资产、负债资料齐备,同时可以在市
场上取得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满足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要求。因此,本
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从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关系考虑,
二者具备相关性。


       (二)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1、营业收入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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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州长城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预测增长率如下:

                  2014 年
  业务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8-12 月
国内工程施工     103,043.17   261,336.62   274,403.45    288,123.62   296,767.33    305,670.35

增长率              24.65%        5.00%         5.00%        5.00%         5.00%        5.00%

国内工程设计        600.00      1,699.33      1,784.29     1,873.51      1,929.71     1,987.61

增长率              23.03%        5.00%         5.00%        5.00%         3.00%        3.00%

海外工程施工      20,457.86   134,000.00   187,600.00    253,300.00   278,630.00    292,561.50

增长率             860.84%      498.91%        40.00%       35.02%       10.00%         5.00%

收入合计         124,101.03   397,035.94   463,787.74    543,297.13   577,327.04    600,219.45

收入增长率          34.22%       45.50%        16.81%       17.14%         6.26%        3.97%


      从国内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上看,未来几年,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
 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到 2015 年,建筑装饰行业总产值力争达到 3.8 万亿元,
 由 2012 年装饰行业总产值为 2.63 万亿元可计算出,要达到“十二五”规划的目
 标,2013 至 2015 年复合增长率需达到 13.5%,而“十二五”期间,根据中央以
 及市场的普遍预期,GDP 的增长可能在 7%—8%,显然装饰行业增长速度并不
 会因为 GDP 增速的放缓而出现明显放缓,具有较强的增长性和稳定性。


         从海外工程施工业务上看,随着我国国力的增强、对外影响力的提升以及外
 汇储备的增加,国内企业纷纷加快了海外扩张速度,其中建筑类企业“走出去”
 步伐也呈明显加速态势。根据商务部统计,2002 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完成
 额仅为 112 亿美元,而到 2013 年已经达到 1371 亿美元,CAGR 为 25.57%;对
 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由 2002 年的 151 亿美元大幅增长至 2013 年的 1716 亿美
 元,CAGR 为 24.76%。


         由于神州长城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综合实力位列“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
 前十名,市场份额稳定。同时,随着神州长城战略重点向海外市场转移,在国内
 业务保持平稳增长的情况下,海外业务签约数量及金额显著增加,预计未来年度
 神州长城的收入结构将发生变化,海外业务收入的占比将显著提高。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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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结合同行业的未来发展情况与神州长城目前的市场地位及未来发
展战略,神州长城评估中营业收入的增长率预测依据合理。


    2、营业成本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中,中企华资产评估取 82.5%作为工程施工的成本率,取前三年平
均水平 80%作为工程设计的成本率,选取 80%作为国外工程施工的成本率。同
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成本率统计如下:


              上市公司成本率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金螳螂                           82.95%        82.85%            82.25%

                 亚厦股份                          83.78%        83.48%            82.09%

                 广田股份                          85.56%         85.11%           84.16%

                 洪涛股份                          84.08%        81.84%            81.58%

                 瑞和股份                          86.10%        85.65%            85.50%

                  平均数                           84.49%        83.79%            83.12%

          神州长城-工程施工成本率                  83.78%        84.87%            82.07%

          神州长城-工程设计成本率                  82.75%        75.88%            63.05%

        神州长城-海外工程施工成本率                  —          70.00%            74.59%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中企华资产评估选取神州长城的成本率与同行业平
均水平基本一致,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成本率选取合理。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经营方面的变化趋势分析


    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神州长城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
行业、重大合作协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
化。


    神州长城在国内及海外从事业务,如果遇到经济波动、自然灾害、政策和法
律不利变更、税收增加和优惠减少、贸易限制和经济制裁、国际诉讼和仲裁等不
利因素影响到业务的开展,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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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相对完善的规章制度和风险管控体系,涵盖风险事件的防范预控、
跟踪监控以及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响应等风险管理的全过程。


    2、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加速进行海外业务布局与市场开发,利用本次交易
募集配套资金,建设海外营销网络,保证神州长城能在海外市场上扎稳脚跟。


    3、持续开展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推动神州长城在对节能降耗技术、资源
转化技术、智能化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继续提升公司在建筑装饰领域
的市场竞争力。

    (四)现有经营模式下主要经营因素变动对评估值的影响及其敏感性分析


    现有经营模式下,神州长城所在的建筑装饰行业往往采用典型的成本加成定
价模式,根据预判制定业务目标,包括毛利率目标和收入增长目标等,以决定单
项工程利润。


    本次交易对神州长城的评估中,毛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变动情况              调整后估值         评估结果         差异额          差异率

预测年度毛利降低 0.5%            294,303.85                         13,236.12       4.30%

预测年度毛利降低 1%              281,105.47                         26,434.50       8.60%

预测年度毛利降低 1.5%            267,857.85                         39,682.12      12.90%
                                                 307,539.97
预测年度毛利降低 2%              254,647.86                         52,892.11      17.20%

预测年度毛利降低 2.5%            241,423.35                         66,116.62      21.50%

预测年度毛利降低 3%              228,213.36                         79,326.61      25.79%


    本次评估的特殊假设包括不考虑未来可能由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市场环境
等变化导致的资产规模、构成以及主营业务、产品结构等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影
响。上述敏感性分析系基于如果未来神州长城所处行业发生不可控的不利变化,
对整体毛利率产生的不同影响。

    (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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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本次交易为借壳上市,置入资产的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业务,
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显著的可量化的
协同效应。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本次置入资产为神州长城 100%股权,神州长城从事的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
位列 2013 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前十强,因此选择在 2011-2013 年度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名单中前 20 名且在 A 股上市的建筑装饰公司作为比
较对象,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比公司共有 6 家,其中,宝鹰股份于 2013 年末完成
借壳上市,为了保持数据的可比性,未将宝鹰股份作为相关财务指标的可比上市
公司。


    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估值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情况
对比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动态市盈率(P/E)           静态市净率(P/B)

   002081.SZ            金螳螂              15.63                        4.72

   002375.SZ           亚厦股份             16.48                        3.64

   002482.SZ           广田股份             12.68                        1.83

   002325.SZ           洪涛股份             20.98                        3.51

   002620.SZ           瑞和股份             21.89                        1.85

              平均值                        17.53                        3.11

          置入资产                          16.86                        5.17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


    置入资产 2015 年至 2017 年承诺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2.80 亿元、3.85 亿元和 4.86 亿元,对应本次交易作价的市盈
率分别为 10.96 倍、7.97 倍和 6.31 倍。


    综上,市盈率方面,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作价对应的动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净率方面,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通过股权融资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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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资产规模及净资产水平,导致置入资产作价所对应的静态市净率高于可比上市
公司的静态市净率。因此,本次交易置入资产定价合理、公允,充分保护了上市
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截至评估基准日,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 3-030
号《置出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 58,930.60 万元,根据《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
中置出资产交易作价 58,980.00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根据中企华资产评估出具的 1339 号《置入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 307,539.97 万元,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交易作价
306,800.00 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交易作价与评估结果基本一致,
无显著差异。

    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
价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性、假设前提合理方法与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
定价公允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资产进行评
估。本次交易价格以上述资产评估机构对置出资产、置入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进
行评估而出具的评估结论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除业务关系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
对方、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
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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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
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
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资产定价合理、公
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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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251,849,593 股用于购
买其持有的神州长城 100%股权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后的差额部分。另外,
为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绩效,上市公司拟向陈略与慧通 2 号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为 61,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25%,配套
发行股份总数为 61,991,869 股。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
实施。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持有神州长城
100%股权的陈略等 17 名神州长城股东。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中冠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的价格均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
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 9.84 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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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
整。


       (四)发行数量


       根据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所持置入资产作价的置换差额部分 247,820.00 万元。按照发行价
格为 9.84 元/股计算,由中冠股份向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合计为 251,849,593 股。具体如下:


                         交易前持有神州长城         交易前持有神州长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股东名称
                             股份(股)                 股份比例              (股)
陈略                                38,500,000               54.8933%             138,248,490

上海金融发展                         5,591,704                7.9726%              20,079,080

何飞燕                               4,016,067                5.7261%              14,421,173

恒泰九鼎                             2,809,070                4.0052%              10,087,004

海汇合赢                             2,795,852                3.9863%              10,039,540

江西泰豪                             2,329,877                3.3219%               8,366,284

元泰九鼎                             2,326,276                3.3168%               8,353,354

钟山九鼎                             2,103,010                2.9985%               7,551,634

嘉禾九鼎                             2,088,606                2.9779%               7,499,912

鑫和泰达                             1,863,933                2.6576%               6,693,140

吴晨曦                               1,397,926                1.9932%               5,019,770

砻佰汇润                             1,397,926                1.9932%               5,019,770

七匹狼晟联                             931,951                1.3288%               3,346,514

朱丽筠                                 931,951                1.3288%               3,346,514

嘉源启航                               465,975                0.6644%               1,673,255

冯任懿                                 465,975                0.6644%               1,673,255

何森                                   120,000                0.1711%                 430,904

         总计                       70,136,099              100.0000%             251,849,593


       上述发行数量的最终确定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


                                              35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
量作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陈略与何飞燕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本公司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陈略、何飞燕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
准)不得转让。何森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本公司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至 36 个月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
价的,则陈略、何飞燕、何森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
述期间本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
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如本次重组交易因涉嫌
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陈略、何飞燕、
何森不得转让所持中冠股份的股份。


    除陈略、何飞燕、何森以外的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自新
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
公司及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
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六)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35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三、配套融资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陈略与慧通 2
号。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向陈略与慧通
2 号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 61,000 万元,不超过交易总
额的 25%。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即
9.84 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
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61,000 万元,按照发行价格 9.84 元/股计算,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为 61,991,869 股。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陈略                          50,813,008                 50,000.00

    2                 慧通 2 号                       11,178,861                 11,000.00

                总计                                  61,991,869                 61,000.00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数量为准。




                                           35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
量作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向陈略与慧通 2 号就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六)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


       (一)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在建工程的建设投入,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四
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需投入金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
        海外项目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1                                                       65,019.58               35,500.00
        保险金
 2      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456.42               10,000.00

 3      第二阶段信息化建设项目                            2,500.00                2,500.00

 4      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费用                       13,000.00               13,000.00

                  合计                                   90,976.00               61,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差额,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在募

                                           35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
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投项目的范围内,上市公司
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按项目工期及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并在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配套融资的规模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6的 25%,与上市公司及神州长城
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二)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为了应对国内宏观经济调控对建筑装饰行业的影响,2013 年神州长城加大
了对海外业务的扩张,但当前大部分海外工程合同均采用 FIDIC 条款,要求神
州长城需缴纳大量保函保证金、保险金及相关费用;同时,为了加快对海外市场
当地业务的响应速度,避免贻误客户需求、错失商机的情形,建立完善的海外营
销网络是必不可少的,随着海外网点的设立,神州长城的业务将遍及几大洲,如
何合理高效地管理项目工程显得至关重要,信息化建设平台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
问题;此外,中冠股份需要承担因置出资产评估增值所带来的税费负担。


     基于以上原因,可以看到神州长城需要大量的储备资金,以保障海外发展战
略的持续推进,但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仍难以满足重组项目的资
金需求,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神州长城的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交易完成
后,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预期收益为顺利高效的推进海外项目的签订与执行。


     因此,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不仅有利于神州长城发展战略的实施,也有利于优
化财务指标,改善资本结构,实现重组项目整合绩效的提高。


     1、神州长城需要储备资金以满足公司战略转型、延伸海外业务的计划


     神州长城于 2012 年正式组建了海外事业部,通过国内高速增长的建筑相关
业务形成的技术、资金、人才和合约积累以及针对海外市场进行了多年的市场调


6
 根据《关于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计算比例、用途等问题与解答》,交易总金额=本次交易金额+募集配
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


                                             36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研和定位工作,神州长城不仅对海外当地的政治经济环境,建筑市场环境,劳务
市场环境形成一定的认识,还能够对海外工程项目的各种风险进行合理预估。在
海外承接业务、商务谈判、项目施工等方面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神州长城 2013
年制定经营战略转型大力发展海外业务,充分利用巨大的国际建筑市场减少国内
宏观经济调控对建筑装修行业的影响,未来 5~10 年业务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奠定
基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签订的大部分海外工程合同执行的是
FIDIC 条款。根据 FIDIC 条款,神州长城需在签署合同一定期限内向业主或总包
方开具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并按照合同约定购买商业保险、工伤残疾险、第
三方责任险等。截至目前,神州长城在非洲、东南亚、中东、南亚等地区均有多
个已签署或正在签署的项目,神州长城亟需大量储备资金以满足海外项目保函保
证金及相关费用、保险金需求。


       2、建设海外营销网络有助于神州长城扩大海外市场占有率,实现全球采购、
全球招用工、跨境支付的战略资源调配目标


    (1)行业定位与行业特点决定了神州长城需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海外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神州长城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重要手
段。


    依托于早期海外市场布局的先发优势,神州长城确立了做大做强海外业务、
打造全球领先的国际性综合建筑服务提供商的发展战略。行业定位决定了神州长
城必须建立严谨、完善、高效的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可定制的建筑服务,
满足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业主或发包方的差异化需求,才能在未来竞争中处于优势
的地位。


    在国际性综合建筑服务领域,业主或发包方对施工单位的可靠性、安全性、
专业性要求极高,行业特点决定了神州长城需提供“快速、有效”的营销服务。目
前神州长城的海外业务拓展方式成本较高,缺乏专业、专职的团队及时跟进市场
信息,反应时间较长,容易出现贻误客户需求、错失商机的情形,不利于提升公
司整体盈利能力。
                                           36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因此,神州长城亟需通过海外营销网络项目的实施,建设有效覆盖的海外客
户营销服务,进一步提高海外市场占有率、扩大海外业务规模。


    (2)更好地融入当地的社会人文、经济、法律环境,实现全球采购、全球
招用工、跨境支付的战略资源调配目标,提高神州长城海外业务核心竞争力。


    海外项目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组织能力、资金实力、管理人员组成国际化
程度、全球采供能力、境外劳动力组织能力、本地化经营能力上比国内项目有更
高的要求。目前神州长城的海外业务拓展方式主要为公司总部统一协调在国内采
购材料,公司总部派遣团队或者抽调在施项目营地人员兼任的形式。这种方式花
费成本较高,反应时间较长。


    建立海外营销网点有利于提高神州长城海外施工综合能力,有利于公司更好
地融入当地社会人文、法律、经济环境,实现全球采购、全球招用工、跨境支付
的战略资源调配目标,进而培养公司海外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综上所述,神州长城亟需大量储备资金,在未来 2-3 年内,根据业务需要在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逐步设立区域子/分公司。


    3、信息化建设符合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有助于提高神州长城核心竞争力


    传统的建筑企业在管理方面普遍存在整体运营成本较高、管理决策缺少数据
依据、营销终端较难管理等共性难点,而不断加剧的国内外行业竞争,使得机制
创新、流程优化、管理强化成为传统的建筑行业企业面临的重大课题。神州长城
的业务遍及几大洲,其地理跨度非常大,每个项目的差异性需要不同的资源来解
决,尤其是专业专家团队的支持,按照传统的管理模式是无法解决专家解决方案
与项目现场实施需求同步的矛盾,信息化建设平台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


    通过第二阶段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神州长城将逐步形成“一个总部、国
内外两大区域、四大平台”的运营架构,在公司战略目标指导下,在全球范围内
开展业务活动,实现人力资源管理、供应链管理、项目管理、客户关系维护的有
效衔接,提高客户满意度,确立神州长城在国际性综合建筑服务提供领域的领先


                                        36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地位。




    4、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费用,提高并购后的整合效率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交易中
置出资产作价 58,980.00 万元,由于置出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等存在评估增值,中冠股份需要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


    由于重组后中冠股份本身可支配的现金有限,难以满足本次交易中置出资产
所产生的税费。上市公司亟需资金缴纳相关税费并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费用,提
高并购后的整合效率。


    5、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13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仍难以满足
重组项目的资金需求


    中冠股份上市时共募集资金 1,800 万元人民币和 5,000 万港币,已经使用完
毕,后续无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的行为。


    上市公司 2013 年货币资金 6,350.29 万元,用于维持公司日常经营,暂无明
确用途。



                                        36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6、神州长城的资产负债率较高,需要通过配套募集资金改善资本结构


     根据神州长城 2012 年、2013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神州长城的各项指标与同
行业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3-12-31                         2012-12-31

 可比公司     代码                                   资产负                            资产负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债率
                                                     (%)                             (%)
  金螳螂     002081            1.47          1.46     68.53       1.52          1.51    68.44

 亚厦股份    002375            1.46          1.40     65.04       1.68          1.59    63.92

 广田股份    002482            1.81          1.67     57.56       1.64          1.49    55.72

 洪涛股份    002325            1.77          1.75     50.16       2.21          2.20    40.34

 瑞和股份    002620            1.73          1.61     49.98       1.84          1.73    47.40

 可比公司均值                  1.65          1.58     58.25       1.78          1.70    55.16

 神州长城                      1.50          1.45     64.60       1.25          1.22   78.13%

     数据来源:wind

     注:宝鹰股份于 2013 年末完成借壳上市,为了保持数据的可比性,未将宝鹰股份作为上述财务指标

的可比上市公司。



     从上表来看,神州长城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目前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已通过股权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使得资本结构得到大
幅度改善,神州长城也急需在本次重组完成后配套募集资金,优化财务指标,改
善资本结构。


     (三)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与神州长城业务发展计划、行业特点相匹配,有
利于提高本次重组的整合绩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
定》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配套
资金比例不超过总交易金额的 25%。总交易金额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金额及募

                                               36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集的配套资金,扣除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据此计算,本次交
易配套融资额上限为 91,950.00 万元。上市公司根据神州长城海外项目保函保证
金及相关费用和保险金、海外营销网点建设、第二阶段信息化建设、本次交易相
关税费及中介费用 4 个募投项目测算资金需求额,最终确定募集配套资金额
61,000.00 万元,不超过现行配套融资政策下所能募集的配套资金额,项目所需
金额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金额是在综合考虑神州长城现有业务规模、同行业市场
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业务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计划,并结合现行配套融资政策基础
上测算得出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的相关规定。


    (四)具体项目情况


    1、海外项目保函保证金、保险金


    (1)海外项目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保险金情况介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签订的海外工程合同大部分执行的是
FIDIC 条款。根据 FIDIC 条款,神州长城需在签署合同一定期限内向业主或总包
方开具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并按照合同约定购买商业保险、工伤残疾险、第
三方责任险等。一般而言,履约保函额为合同金额的 10%;预付款保函额为合同
金额的 10%-30%;商业保险额约为合同金额的 1.2‰,工伤残疾险按施工人员人
均 200-300 元购买。


    根据神州长城目前的经营策略和模式,神州长城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模式开具
保函,一种是由合作的央企或国有企业委托银行对业主开具,神州长城再委托银
行向央企或国有企业开具保函;另一种是由神州长城委托担保公司或银行直接向
业主开保函。在两种模式下,神州长城均需要按银行要求的保证金比例足额缴纳
保函保证金并缴纳相关手续费,保函保证金一般为保函金额的 10-30%,银行手
续费按年缴纳,一般年费为保函额的 4-8‰。另外,根据神州长城目前的信用情
况,开具保函神州长城还需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费,一般按年缴纳,为担保金额
的 1.5-1.7%。

                                            36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神州长城申请银行保函的流程如下:


               企业递交申请保函资料



               担保公司及银行对公司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企业回复银行、担保公司的反馈问题并补充相关资料



               担保公司进行项目风险            银行进行风险评估,确
                                               定是否开具保函及接受
               评估,确定是否开具担            的担保方式
               保及担保方式

             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并向银行出具担保函,银行开始进入开
             具保函流程


             银行出具保函草稿发送企业,企业报业主审核


             格式及有效期经四方(企业、担保公司、银行、业主)认可
             后,企业要向银行缴纳保证金、银行手续费用及向担保公司
             缴纳担保费用


             一般在费用缴纳后的 3-5 个工作日银行会正式出具银行保
             函,并递交企业


             企业将保函送交业主




    (2)海外项目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保险金测算


    以下按神州长城已签约或待签约但未出保函的海外合同和神州长城正在重
点谈判跟进的海外合同两种口径测算神州长城 2014-2015 年海外项目保函保证金
及相关费用、保险金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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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① 已签约或待签约未付保证金的海外合同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保险金
   需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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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TSCLFK
                                                                                               阿尔及利                  卡塔尔新
             集团,国家   柬埔寨金     科威特国                  澳门路凼         阿尔及利
                                                                                                  亚                       港
             选举委员     边国民议     防部阿里     科威特国     城上葡京         亚                        斯里兰卡
                                                                                               TIPA120                   NPP/0057                        备注
   项目      会和         会大厦商     阿尔萨马     防部多功     酒店赌场         DOUERA                    佛学院装                     合计
                                                                                               床医院项                  房建与基                        说明
             NagaCity     住开发项     赫军事学     能厅         综合度假         四万人体                    修工程
                                                                                               目强电分                  础设施工
             步行街综     目           院项目                    村               育场
                                                                                                包合同                     程
             合体项目
合同金额      86,045.40    97,477.15   198,234.55    21,000.00    25,265.06        12,764.79     1,535.37     8,000.00   133,880.60   576,202.92
预计开具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
保函时间
履约保函
                   3年          3年          3年          3年          3年              3年          3年          3年          3年              -
有效期
履约保函
额占合同         5.00%       10.00%       11.71%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
金额比例
履约保函
               4,302.27     9,747.71    23,219.05     2,100.00     2,526.51         1,283.60       153.54       800.00    13,388.06    56,713.61
额
履约保函
               2,151.14      974.77      4,643.81      420.00       505.30            256.72        30.71       160.00     2,677.61    11,658.64    A1
保证金
履约保函
银行手续
                  77.00      117.00       418.00        37.80        45.48             23.10         2.76        14.40       240.99       962.00    A2
费(3 年合
计)



                                                                            36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履约保函
              207.00          0      418.00     100.80     121.27           61.61         7.37        38.40       642.63     1,558.34    A3
担保费
履约保函
                                                                                                                                         A=
保证金及
             2,435.14   1,091.77    5,479.81    558.60     672.05          341.44        40.84       212.80     3,561.22    14,178.98    A1+A2+
相关费用
                                                                                                                                         A3
小计
预付款保
函占合同       2.08%      5.00%      11.71%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
金额比例
预付款保
                2年        2年          2年        2年        2年            2年          2年          2年          2年              -
函有效期


预付款保
             1,786.29   4,873.86   23,219.05   4,200.00   5,053.01       2,567.20       307.07     1,600.00    26,776.12    68,768.36
函


预付款保
              357.26      487.3     4,643.81    840.00    1,010.60         513.44        61.41       320.00     5,355.22    13,266.20    B1
函保证金
预付款保
函银行手
                   0      23.00      418.00      50.40      60.64           30.81         3.68        19.20       321.31       907.67    B2
续费(2 年
合计)
预付款保
                   0          0      418.00     134.40     161.70           82.15         9.83        51.20       856.84     1,662.45    B3
函担保费
预付款保                                                                                                                                 B=
              357.26     510.30     5,479.81   1,024.80   1,232.93         626.40        74.93       390.40     6,533.37    15,836.33
函保证金                                                                                                                                 B1+B2+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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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关费                                                                                                                                             B3
用小计
保险金            100.80       114.24       252.00        25.20        30.32             15.40         1.84         9.60       160.66       700.37   C
保函保证
金、银行手
续费、担保     2,893.19     1,716.31    11,211.62     1,608.60     1,935.30           983.24       117.61       612.80     10,255.25    30,715.67    A+B+C
费、保险金
合计

注:TSCLFK 集团,国家选举委员会和 NagaCity 步行街综合体项目、柬埔寨金边国民议会大厦商住开发项目、科威特国防部阿里阿尔萨马赫军事学院项目的海外合同保函保证金
及相关费用、保险金需求按照目前实际洽谈结果列示,其余项目按预测标准测算。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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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重点谈判跟进的海外合同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保险金需求


       神州长城重点谈判跟进的海外合同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保险金需求测算假设
如下:


       A 履约保函保证金=合同金额×10%×20%;


       B 预付款保函保证金=合同金额×20%×20%;


       C 履约保函的期限为合同期加上 3-6 个月,履约保函的期限按 4 年测算,预付款
保函的期限按 2 年测算,银行手续费=履约保函额×6‰×4+预付款保函额×6‰×2;


       D 担保费=履约保函额×1.6%×4+预付款保函额×1.6%×2;


       E 保险金=合同金额×1.2‰;


       根据上述假设,神州长城正在重点谈判跟进的海外合同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保险金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保证金、
                                                                                         手续费、
 国家/                     履约保函    预付款保      银行手续
              合同金额                                           担保费      保险金      担保费、
 地区                        保证金    函保证金        费
                                                                                         保险金合
                                                                                           计
印尼          221,259.60    4,425.19    8,850.38      1,062.05   2,832.12     265.51     17,435.26
埃塞俄比
                4,500.00       90.00      180.00        21.60       57.60        5.40       354.60
亚
斯里兰卡       84,737.00    1,694.88    3,389.22       406.75    1,084.48     101.55      6,676.88

俄罗斯        107,518.50    2,150.37    4,300.74       516.09    1,376.24     129.02      8,472.46

泰国           33,338.00      666.76    1,333.52       160.02      426.73      40.01      2,627.04

肯尼亚         61,800.00    1,236.00    2,472.00       296.64      791.04      74.16      4,869.84

圭亚那         30,900.00      618.00    1,236.00       148.32      395.52      37.08      2,434.92

苏丹           61,605.00    1,232.10    2,464.20       295.70      788.54      73.93      4,854.47

塞内加尔       49,400.00      988.00    1,976.00       237.12      632.32      59.28      3,892.72


                                               37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合计    435,333.87    8,706.82   17,413.09     2,089.61    5,572.12     522.27    34,303.91


    神州长城正在重点谈判跟进的海外合同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保险金需求总额
为 34,303.91 万元,上市公司拟使用配套资金额中的 4,784.33 万元投入正在重点谈判
跟进的海外合同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保险金,与所需金额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
筹资金解决。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拟使用配套资金额中的 35,500.00 万元投入海外项目保函保
证金及相关费用、保险金,其中已签约或待签约但未出保函的海外合同的保函保证金
及相关费用、保险金为 30,715.67 万元,处于重点谈判跟进的海外合同的保函保证金
及相关费用、保险金为 4,784.33 万元。


    2、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情况介绍


    为了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人文、法律、经济环境,实现全球采购、全球招用工、
跨境支付的战略资源调配目标,神州长城亟需在未来 2-3 年内,根据业务需要在不同
的国家或地区逐步设立区域子/分公司。


    神州长城拟在潜在年合同额 1 亿美元以上或对公司有战略意义的国家或地区设立
海外营销网点。年合同额低于 1 亿美元的国家或地区,则由离该国家或地区最近的分
支机构负责。经初步测算,神州长城拟在香港、澳门、泰国、柬埔寨、斯里兰卡、科
威特、阿尔及利亚、肯尼亚、埃塞俄比亚、俄罗斯、苏丹建立 11 个区域子/分公司。


    2014 年 5 月,神州长城设立了注册地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神州长城集团有限公
司。本次在香港设立神州长城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场所的主要用途为开拓香港地区业
务;境外支付;香港拥有较多建筑、机电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便于公司用工招聘,或
组织专家团队。




                                           37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预算


     建立区域子/分公司一般需要开办费、租赁办公场所费用、置办办公家具用品、购
买车辆等交通工具费用、外派管理人员和雇用当地人工工资及住宿费用、运营费等。
各区域子/分公司总费用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其他流动     费用
      国家/地区   两年租金     装修费用     办公设施      人员费用
号                                                                       资金       合计
1       香港       730.00        73.00        100.00        200.00         -        1,103.00

2       澳门       438.00        43.80        100.00        200.00       198.55      980.35

3       泰国       219.00        21.90        100.00        200.00       166.69      707.59

4      柬埔寨      219.00        21.90        100.00        200.00       896.00     1,436.90

5     斯里兰卡     219.00        21.90        100.00        200.00       423.69      964.59

6      科威特      219.00        21.90        100.00        200.00      1,155.00    1,695.90

7      俄罗斯      219.00        21.90        100.00        200.00       537.59     1,078.49

8    阿尔及利亚    146.00        14.60        100.00        200.00        7.68       468.28

9      肯尼亚      146.00        14.60        100.00        200.00       309.00      769.60

10   埃塞俄比亚    146.00        14.60        100.00        200.00       22.50       483.10

11      苏丹       146.00        14.60        100.00        200.00       308.03      768.63

                                           37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合计             2,847.00        284.70      1,100.00       2,200.00       4,024.72     10,456.42
     注:香港营销网点设立主体系神州长城子公司神州长城集团有限公司。


     各区域公司费用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① 办公场所租金投入


     神州长城拟投资 2,847.00 万元为子/分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租金单价主要根据公司
初步市场询价。具体投入情况见下表:


序                            租金单价               面积             年租金            两年租金合计
         国家/地区
号                          (元/天/平米)       (平方米)           (万元)            (万元)
 1            香港              50.00               200.00               365.00               730.00

 2            澳门              30.00               200.00               219.00               438.00

 3            泰国              15.00               200.00               109.50               219.00

 4        柬埔寨                15.00               200.00               109.50               219.00

 5       斯里兰卡               15.00               200.00               109.50               219.00

 6        科威特                15.00               200.00               109.50               219.00

 7        俄罗斯                15.00               200.00               109.50               219.00

 8      阿尔及利亚              10.00               200.00               73.00                146.00

 9        肯尼亚                10.00               200.00               73.00                146.00

10      埃塞俄比亚              10.00               200.00               73.00                146.00

11            苏丹              10.00               200.00               73.00                146.00

                     合计                         2,200.00            1,423.50               2,847.00

     注:年租金=租金单价*面积*365。


     ② 装修费用


     神州长城拟投资 284.70 万元为子/分公司办公场所进行装修,装修费用金额占该
办公场所年租金比例 20%。具体投入情况见下表:


                                                                 装修费用
序号          国家/地区            年租金(万元)                                  装修费用(万元)
                                                               占年租金比例
 1               香港                   365.00                     20%                       73.00

                                                 37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             澳门                      219.00                     20%               43.80

 3             泰国                      109.50                     20%               21.90

 4            柬埔寨                     109.50                     20%               21.90

 5           斯里兰卡                    109.50                     20%               21.90

 6            科威特                     109.50                     20%               21.90

 7            俄罗斯                     109.50                     20%               21.90

 8          阿尔及利亚                    73.00                     20%               14.60

 9            肯尼亚                      73.00                     20%               14.60

 10         埃塞俄比亚                    73.00                     20%               14.60

 11            苏丹                       73.00                     20%               14.60

           合计                          1,423.50                   20%               284.70


       ③ 办公设施相关投入


       神州长城拟投资 1,100.00 万元用于为子/分公司配备必要的电脑、网络与 IT 设施、
办公家具以及服务车辆等,以提高办公效率,增强快速响应客户的能力。具体投入情
况见下表:


                                                  电脑、网络与 IT                  办公设施相关投
                               服务车辆                               办公家具
 序号       国家/地区                                   设施                           入合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香港               50.00                15.00               35.00         100.00

  2           澳门               50.00                15.00               35.00         100.00

  3           泰国               50.00                15.00               35.00         100.00

  4          柬埔寨              50.00                15.00               35.00         100.00

  5         斯里兰卡             50.00                15.00               35.00         100.00

  6          科威特              50.00                15.00               35.00         100.00

  7          俄罗斯              50.00                15.00               35.00         100.00

  8        阿尔及利亚            50.00                15.00               35.00         100.00

  9          肯尼亚              50.00                15.00               35.00         100.00

  10       埃塞俄比亚            50.00                15.00               35.00         100.00

  11          苏丹               50.00                15.00               35.00         100.00

                                                    37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合计                   550.00           165.00            385.00            1,100.00


      ④人员费用测算


      神州长城拟投资 2,200.00 万元用于为子/分公司配备必要的人员。具体投入情况见
下表:


                                     员工数量               平均海外人员工          人员费用
序号      国家/地区
                          营销           财务     行政        资(万元)          合计(万元)

 1          香港            8             1           1           20.00               200.00

 2          澳门            8             1           1           20.00               200.00

 3          泰国            8             1           1           20.00               200.00

 4         柬埔寨           8             1           1           20.00               200.00

 5        斯里兰卡          8             1           1           20.00               200.00

 6         科威特           8             1           1           20.00               200.00

 7         俄罗斯           8             1           1           20.00               200.00

 8       阿尔及利亚         8             1           1           20.00               200.00

 9         肯尼亚           8             1           1           20.00               200.00

 10      埃塞俄比亚         8             1           1           20.00               200.00

 11         苏丹            8             1           1           20.00               200.00

         合计              88             11          11            -                2,200.00


      上述人员将在两年内根据建设进度以及各分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陆续招聘到位。
神州长城将从总部派出必要的管理、销售、运作骨干,建立初期的运作核心,上述人
员以在当地招聘为主,公司总部进行统一培训。


      ⑤ 其他流动资金投入


      神州长城拟投资 4,024.72 万元用于为子/分公司铺垫流动资金。基于建筑装饰行业
的业务流程和经营模式的特点,通常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垫付资金,在招投标阶段需要
支付投标保证金、工程前期需要垫付前期材料款、施工过程中的履约保证金、安全保
证金及施工完成后的质量保证金,根据神州长城正在重点谈判跟进和已中标的拟设立

                                                37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营销网点国家或地区的合同规模的 5‰测算,具体投入情况见下表:


 序号           国家/地区              预计合同额(万元)             其他流动资金(万元)

  1                  香港                        -                                -

  2                  澳门                    39,710.00                         198.55

  3                  泰国                    33,338.00                         166.69

  4              柬埔寨                      179,200.00                        896.00

  5             斯里兰卡                     84,737.00                         423.69

  6              科威特                      231,000.00                       1,155.00

  7              俄罗斯                      107,518.50                        537.59

  8            阿尔及利亚                     1,535.37                          7.68

  9              肯尼亚                      61,800.00                         309.00

  10           埃塞俄比亚                     4,500.00                         22.50

  11                 苏丹                    61,605.00                         308.03

              合计                           804,943.87                       4,024.72


       (4)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项目建设周期自 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


       第一阶段,预计用 8 个月的时间完成 7 个区域子/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新建;第二阶
段,预计用 16 个月的时间完成 4 家区域子/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新建,具体规划如下表:


 总体规划                   预计期限                  完成数量            具体国家/地区
                                                                 香港、澳门、泰国、柬埔寨、斯里
 第一阶段       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7 月            7个
                                                                   兰卡、科威特、阿尔及利亚
                                                                 俄罗斯、肯尼亚、埃塞俄比亚、苏
 第二阶段       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            4个
                                                                               丹

       (5)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效果及效益


       本项目作为神州长城营销网络的一部分,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项目实施后,
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7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① 神州长城承揽项目能力提升、工程成本下降、整体盈利能力提升、海外市场
占有率提高。


    项目达成后,神州长城将拥有国内同业中规模领先、效能完善的海外营销网络,
与竞争者形成直接的差异化,将会对公司的承揽项目能力、施工管理组织能力、全球
采供能力、境外劳动力组织能力、本地化经营能力产生直接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
提升公司承揽项目能力、降低工程成本、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提高海外市场占有率、
培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全球采购、全球招用工、跨境支付的战略资源调配目标。


    ② 培养战略客户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投资,有利于扩大未来业务规模


    该项目的实施,将可以有效地贯彻神州长城的战略客户服务战略,通过对客户提
供“快速、有效”的服务,提高客户对神州长城的认同感和信任度,有利于提升神州长
城核心竞争力及整体实力,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使神州长城尽快实现“成为全球
领先的国际性综合建筑服务提供商”愿景。


    3、第二阶段信息化建设项目


    (1)第二阶段信息化建设项目情况介绍


    目前神州长城已经完成了信息化建设的第一阶段工作,初步搭建了办公自动化的
网上流程,实现了“信息流”、“物资流”的网络化管理。神州长城拟通过第二阶段信息
化建设深入优化数据管理,有效解决数据读取的响应时间,从而全面提升信息化系统
的效率,可以更多方式保障数据的安全性能。


    基于建筑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神州长城在信息化建设的第二阶段主要关注和
实施以下几方面的任务:

   1)以 BIM 为平台的项目管理系统

   2)满足建筑工程业务特点的信息化软件、硬件建设

   3)全面预算管理系统

   4)建筑供应链管理系统


                                          37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5)以目标完成为核心的绩效考核系统

   6)以信息化为平台的职业发展与培训系统


    其中上述任务中的第 1、2 项内容是神州长城基于建筑工程行业特点认知上的创
新,是基于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风险有效控制的深刻认知。


    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建筑信息模型)是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
理的数据化工具,通过参数模型整合各种项目的相关信息,在项目策划、运行和维护
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共享和传递,使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作出正确理解
和高效应对,为设计团队以及包括建筑运营单位在内的各方建设主体提供协同工作的
基础,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和缩短工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BIM 成为了许多企业项目实施的技术工具,然而目前大部分 BIM 的使用方仅停
留在图纸和现场解决方案上,较少从企业全面项目管理的角度使用。神州长城拟构建
的 BIM 系统搭建项目管理平台,不仅可以解决传统意义上的图纸、工艺和现场与方
案的矛盾,还可以将工程实施方案优化、成本管控、进度管控、动态管理等增加进来,
借助信息化系统实现项目的全面动态管理。目前 BIM 系统中建筑图纸与机电图纸数
据库较为全面,而装饰图纸数据库几乎空白,神州长城通过近千个装饰项目的积累,
已经形成了标准化的企业图集,可以快速地与 BIM 系统对接,全方面提升公司竞争
实力。


    (2)第二阶段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入(万元)

   1                    BIM 平台系统开发                                  1,000

   2                      ERP 系统开发                                    1,000

   3                         机房建设                                      200

   4                           培训                                        200

   5                      视频会议系统                                     100

                        合计                                              2,500


    (3)第二阶段信息化项目实施计划

                                          37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项目建设期 2 年,各项目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BIM 平
            1 调研;2 任务目标模块确定;3 系统软、硬件建                      1 硬件调试;2 任务模块软件完成;3 系统调试,全
台系统
            设与开发;                                                        面上线运营。
  开发
                                                        系统调试,与
ERP 系                                    系 统 开      BIM 模 块 嵌          2016 年 上 半 年 实 现
            调研
统开发                                    发            入试运营、调          ERP 平台的全面上线
                                                        试
机房建
            8 个月完成
    设
视频会
            半年完成
议系统
  培训      培训系统开发                                                      有计划有组织地全体员工培训


     (4)第二阶段信息化项目实施效果及效益


     该项目作为公司信息化建设的一部分,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项目实施后,效
益主要体现在神州长城内部公司营运效率的提高以及对供应商、客户关系维护管理能
力的提高。


         4、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费用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中置出资产作价
58,980.00 万元,由于置出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土地使
用权等存在评估增值,中冠股份需要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
税费。


         根据置出资产评估情况,涉及较大税额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测算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所得                             土地增值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营业税                                税项合计
                                                                               税                                   税
长期股权投资            3,678.90         40,401.35       36,722.46            9,180.62                    -                  -         9,180.62

投资性房地产            1,123.91          4,662.02           3,538.11             414.28          233.10           1,647.91            2,295.29
固定资产 – 设
                             81.88            39.03           (42.85)                   -                 -                  -                      -
备类
固定资产 – 房
                        4,454.20          5,064.66            610.46               43.52          253.23               183.14               479.89
屋建筑物

                                                                 38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土地使用权         179.69            -        (179.69)             -          8.98            -            8.98
递延所得税负
                   418.01            -        (418.01)             -             -            -                 -
债
                                            合计                                                    11,964.78

注: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的计算税基使用其原值


     上述测算公式如下: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长期股权投资         A1            A2               A3            A3*25%               -               -
                                                                    B4=
                                                                                                   B6=B3*60%-
投资性房地产         B1            B2               B3          (B3-B5-B6)     B5=B2*5%
                                                                                                  (B1+B5)*35%
                                                                   *25%
固定资产 – 设备
                     C1            C2               C3            C3*25%               -               -
类
                                                                     D4=
固定资产 – 房屋
                     D1            D2               D3          (D3-D5-D6)     D5=D2*5%         D6=D3*30%
建筑物
                                                                    *25%
土地使用权           E1            E2               E3                               E1*5%


     由于重组后中冠股份本身可支配的现金有限,难以满足本次交易中置出资产所产
生的税费支付需要。考虑到本次交易的中介费用将超过 2,000 万元,上市公司拟以本
次交易中所获得的募集配套资金 13,000 万元缴纳税费并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费用,有
效满足交易双方的交易需求,提高并购后的整合效率。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选取锁价发行的方式


     1、选取锁价方式的原因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拟
向陈略及慧通 2 号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1,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25%。发行价格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即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9.84 元/股。配套募集
资金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对应发行股份价值(万元)                                发行数量(股)

    陈略                                                    50,000.00                               50,813,008



                                                   38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慧通 2 号                                    11,000.00                          11,178,861

      合计                                      61,000.00                          61,991,869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交易采取锁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目的在于为巩固上市公司控股权
并强化管理层的激励约束。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可归为如下两类:一是陈略,其
为神州长城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神
州长城 60.79%;二是神州长城员工,慧通 2 号拟由神州长城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全额认购,合计不超过 11,000 万元,交由九泰基金设立和管理,
慧通 2 号的引入有助于减少上市公司与神州长城管理层间的代理成本,促使上市公司
与管理层的利益一致化,有效地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


    2、股份限售期安排


    陈略及慧通 2 号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获得的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不得转让。


    3、锁价发行对象参与认购的具体方式及资金来源


    ①陈略参与认购的具体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中,神州长城的实际控制人陈略拟认购不超过 50,000.00 万元的配套资
金,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出具了《资金来源的说明》:


    ②慧通 2 号参与认购的具体方式及资金来源


    慧通 2 号拟认购不超过 11,000 万元的配套资金,认购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及债
务融资,不存在结构化安排。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将依据《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进行管理和使用控制

                                          38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适用《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
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
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
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并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
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2、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说明


    依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确定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内部控制制度如下:


    ①募集资金的存储


    A.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
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公司存在两次以上
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


    B.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
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
下内容:


    (a)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


    (b)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c)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该
专户总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38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d)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e)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f)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g)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
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h)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i)公司应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银行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
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
金专户。


    公司应当在上述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上述协
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 1 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
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后公告。


    C.公司怠于履行督促义务或阻挠商业银行履行协议的,保荐机构在知悉有关事实
后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②募集资金的使用:


    A.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
    B.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
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的公司。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
资。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

                                          38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
不正当利益。


    C. 募集资金使用的依据是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依照下列
程序编制和审批:


       (a)由公司证券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书;


       (b)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


       (c)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D. 公司总经理负责按照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组织实施。使
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表,由董事长、总经理以及财务总
监联签,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E.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前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
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前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
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F.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G.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
等进行重新评估或估算,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
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a)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b)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


                                            38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c)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
划金额 50%;


    (d)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形。


    公司决定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
金额确定的,应当在置换实施前对外公告。


    H.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a)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b)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c)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d)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须单独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I.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
    J.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在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a)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的时间、金额及投资计划等;


    (b)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c)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38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d)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
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的措施;


    (e)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f)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须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
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③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A.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a)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b)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c)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d)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B.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C.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D.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




                                         38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E.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
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a)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b)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c)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d)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e)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f)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g)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F.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的方式实施的,应当在充分了解合
资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合资的必要性,并且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控制制度。


    G.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益)的,
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H.公司拟对外转让或置换最近三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
外转让或置换作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组成部分的情况除外),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b)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


    (c)该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


                                          38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d)换入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如适用);


    (e)转让或置换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


    (f)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g)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当充分关注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换入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及换入资
产的持续运行情况。


    I.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或低于该项目募集
资金承诺投资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
金)的,应当按照第二十五、二十八条履行相应的程序及披露义务。


    J.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 10%以
上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a)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b)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c)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金额 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的,
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④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38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A.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
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募集
资金管理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


    B.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董事会的专项报告是否已经按照本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合理保证,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公司董事会应当
就鉴证报告中注册会计师提出该结论的理由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度报告中
披露。保荐人应当在鉴证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认真分析注册会计师提出上述鉴
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应当在收到核查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报
告深交所并公告。


    C.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应当确保在新增股份上
市前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就资产转
移手续完成情况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D.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或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
的,相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和履行涉及收购资产的相关承诺,包括实现该项资产的
盈利预测以及资产购入后公司的盈利预测等。


    E.公司拟出售上述资产的,应当符合《公司章程》、《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
外,董事会应当充分说明出售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应就该
事项发表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

                                            39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F.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
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公司应当全力配合专项审计工作,并承担必要的审计费用。


    G.保荐机构与公司应当在保荐协议中约定,保荐机构至少每个季度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保荐机构在调查中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
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H.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及影响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61,000 万元,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上市公
司将优先以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项目资金投入。如债务融资无法
满足资金需求,上市公司按照《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进行再融资以满足项目资金缺口。

    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主体承诺,交易完成后神州长城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80
亿元、3.85 亿元、4.86 亿元。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的,
届时中冠股份与补偿义务主体可以共同协商调整业绩补偿期。按照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测算,上市公司的税前利润能够覆盖
新增银行贷款产生的利息。

    根据经审计的神州长城的财务报表,神州长城 2013 年末、2014 年末的资产负债
率分别为 64.60%、68.15%,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财务费用分别为 1,699.51 万元、
2,556.13 万元。若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未能实施,上市公司采用银行借款筹措项目
所需资金,将导致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升高、财务费用增加,从而对上市公司财务安
全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若债务融资不能满足项目所需资金投入,上市公司将按照《发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再融资,从而降低上市公司的财务负担,但会增
加上市公司总股本,造成每股收益的摊薄。


                                          39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及控制权变化


       (一)不考虑配套融资


       不考虑配套融资因素,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重组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
                        重组前
                                                新增发行股份                 资)
  股东名称
                                  持股比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例
华联控股             43,141,032    25.51%                      -      43,141,032    10.25%

富冠投资              6,114,556     3.62%                      -       6,114,556     1.45%

华联集团              5,681,089     3.36%                      -       5,681,089     1.35%

陈略                          -            -         138,248,490     138,248,490    32.84%

上海金融发展                  -            -          20,079,080      20,079,080     4.77%

何飞燕                        -            -          14,421,173      14,421,173     3.43%

恒泰九鼎                      -            -          10,087,004      10,087,004     2.40%

海汇合赢                      -            -          10,039,540      10,039,540     2.38%

江西泰豪                      -            -           8,366,284       8,366,284     1.99%

元泰九鼎                      -            -           8,353,354       8,353,354     1.98%

钟山九鼎                      -            -           7,551,634       7,551,634     1.79%

嘉禾九鼎                      -            -           7,499,912       7,499,912     1.78%

鑫和泰达                      -            -           6,693,140       6,693,140     1.59%

吴晨曦                        -            -           5,019,770       5,019,770     1.19%

砻佰汇润                      -            -           5,019,770       5,019,770     1.19%

七匹狼晟联                    -            -           3,346,514       3,346,514     0.79%

朱丽筠                        -            -           3,346,514       3,346,514     0.79%

嘉源启航                      -            -           1,673,255       1,673,255     0.40%

冯任懿                        -            -           1,673,255       1,673,255     0.40%

何森                          -            -            430,904          430,904     0.10%

其他股东            114,205,679    67.52%                      -     114,205,679    27.13%

       总计         169,142,356   100.00%            251,849,593     420,991,949   100.00%



                                               39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不考虑配套融资因素,本次重组完成后,陈略将直接持有本公司 138,248,490 股
股份,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2.84%,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陈略配偶何飞燕将持有本公司 14,421,173 股股份,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43%;何飞燕兄长何森将持有本公司 430,904 股股份,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0.10%。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将持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6.37%。因
此,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考虑配套融资


       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重组完成后(考虑配套融
                          重组前
                                                  新增发行股份               资)
  股东名称
                                    持股比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例
华联控股               43,141,032   25.51%                       -      43,141,032     8.93%

富冠投资                6,114,556    3.62%                       -       6,114,556     1.27%

华联集团                5,681,089    3.36%                       -       5,681,089     1.18%

购买资产股份发行对象

陈略                            -            -         138,248,490     138,248,490    28.62%

上海金融发展                    -            -          20,079,080      20,079,080     4.16%

何飞燕                          -            -          14,421,173      14,421,173     2.99%

恒泰九鼎                        -            -          10,087,004      10,087,004     2.09%

海汇合赢                        -            -          10,039,540      10,039,540     2.08%

江西泰豪                        -            -           8,366,284       8,366,284     1.73%

元泰九鼎                        -            -           8,353,354       8,353,354     1.73%

钟山九鼎                        -            -           7,551,634       7,551,634     1.56%

嘉禾九鼎                        -            -           7,499,912       7,499,912     1.55%

鑫和泰达                        -            -           6,693,140       6,693,140     1.39%

吴晨曦                          -            -           5,019,770       5,019,770     1.04%

砻佰汇润                        -            -           5,019,770       5,019,770     1.04%

七匹狼晟联                      -            -           3,346,514       3,346,514     0.69%



                                                 39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朱丽筠                             -              -           3,346,514            3,346,514          0.69%

嘉源启航                           -              -           1,673,255            1,673,255          0.35%

冯任懿                             -              -           1,673,255            1,673,255          0.35%

何森                               -              -            430,904              430,904           0.09%

配套融资股份发行对象

陈略                                                         50,813,008        50,813,008          10.52%

慧通 2 号                          -              -          11,178,861        11,178,861             2.31%

其他股东             114,205,679         67.52%                       -       114,205,679         23.65%

       总计          169,142,356        100.00%             313,841,462       482,983,818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考虑配套融资,陈略通过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认购发行股份获
得的股份数为 138,248,490 股,通过认购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获得的股份数为 50,813,008
股,直接持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9.14%,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何飞燕通过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认购发行股份获得的股份数为 14,421,173 股,占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何森通过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认购发行股份获
得的股份数为 430,904 股,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9%;陈略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42.22%。因此,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
权发生变更。


       六、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根据本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同期经审核的备考财务
报表,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
总资产                 18,441.89        244,813.53          1227.49   17,050.28        167,507.66         88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126.67         76,203.37           480.52   12,632.01         59,302.68         369.46
东的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0.78              1.81           132.05          0.75              1.41           88.00
/股)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39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
营业收入              1,101.54    275,468.49    24907.58     2,699.90   203,521.29     7438.10

利润总额                474.09      25,099.08      5178.34   1,023.45    13,972.33     1265.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29.09      18,742.00      4267.85     821.48    10,351.81     1160.14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0.45      1383.96       0.05          0.25     400.00
股)

    如果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利润
水平将明显增加,每股收益将显著提升。




                                             39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4 年 10 月 13 日,本公司与神州长城包括陈略等 17 名全体股东以及华联集团
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015 年 2 月 12 日,本公司与神州长城包括陈略等 17 名全体股东以及华联集团签
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


    (二)交易总体方案


    中冠股份拟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神州长城全部
股东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置入资产作价超过拟置换资产
部分由中冠股份向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进行购买。


    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其中任何一项交易终止或不能实施,则本次交易终止实施。


    (三)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根据中企华评估于 2014 年 11 月 8 日出具的 1339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307,539.97 万元。
经协商,各方一致同意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306,800 万元。


    根据国众联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出具的第 3-030 号《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
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
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中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58,930.60 万元。经协商,各
方一致同意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58,980.00 万元。


    根据以上确定的置入资产价格和置出资产价格,双方确认资产置换差价为
247,820.00 万元。

                                             39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四)发行股份的发行定价及数量


       中冠股份向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用于支付置换差价 247,82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9.84 元/股(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
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与
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神州长城全体股东中任一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中冠股份新增股份数量=(置入
资产交易作价-置出资产交易作价)×任一股东在神州长城持股比例÷本次发行价
格。任一股东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取得的对价股份数量精确至股,对价股份数量不足一
股的,其自愿将尾数部分让渡由陈略享有,陈略最终获得的股份数量亦精确至股。


       依据上述原则,根据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价,以发行价格 9.84 元/股计算,
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数为 251,849,593 股,
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对应发行股份价值(万元)                     发行数量(股)

陈略                                      136,036.51                           138,248,490

何飞燕                                     14,190.43                            14,421,173

上海金融发展                               19,757.82                            20,079,080

恒泰九鼎                                    9,925.61                            10,087,004

海汇合赢                                    9,878.91                            10,039,540

江西泰豪                                    8,232.42                             8,366,284

元泰九鼎                                    8,219.70                             8,353,354

钟山九鼎                                    7,430.81                             7,551,634

嘉禾九鼎                                    7,379.91                             7,499,912

鑫和泰达                                    6,586.05                             6,693,140

                                             39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吴晨曦                                     4,939.45                             5,019,770

砻佰汇润                                   4,939.45                             5,019,770

七匹狼晟联                                 3,292.97                             3,346,514

朱丽筠                                     3,292.97                             3,346,514

嘉源启航                                   1,646.48                             1,673,255

冯任懿                                     1,646.48                             1,673,255

何森                                         424.01                               430,904

   总    计                              247,820.00                           251,849,593


       (五)股份锁定期安排


       陈略与何飞燕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本公司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陈略、何飞燕盈利业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
让。何森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本公司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不
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
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陈略、何飞燕、何
森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本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


       除陈略、何飞燕、何森以外的神州长城其他股东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中冠股份新
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交割安排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
各方将共同协商确定资产交割日,资产交割日原则上不应晚于协议生效后的 20 个工
作日。各方应当及时实施协议项下的交易方案,并互相积极配合办理本次交易所应履
行的全部交割手续。


       1、置入资产的交割



                                            39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资产交割日确定后,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应尽快办理置入资产(即其所持神州长城
10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中冠股份名下所需的全部手续,中冠股份应为办理前述股权
变更登记签署必要的文件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置入资产变更登记至中冠股份名下
后,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即履行完毕协议项下置入资产的交付义务。


    自神州长城 100%的股权变更至中冠股份名下之日起,中冠股份对置入资产进行
有效的管理和经营,置入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亦由中冠股份享有
和承担。


    2、置出资产整体交割安排


    各方同意,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由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将其通
过本次重组取得的置出资产全部转让给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下简称“华联
集团”),具体转让安排以陈略与华联集团协商确定的方案为准,除陈略以外的神州长
城其他股东应当无条件进行配合。


    各方同意,为简化置出资产的交割手续,置出资产可由中冠股份直接向华联集团
履行交付义务。


    资产交割日确定后,中冠股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尽快办理置出资产的交付事
宜。协议各方应当共同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自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起,中冠股
份和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即被终局性地视为已经履行完毕对华联集团所负的置出资产
交付义务,置出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均由华联集团享有和承担。为便
于置出资产的交割,各方同意,中冠股份可以视届时的实际情况于本协议成立后投资
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并将全部或部分置出资产注入该公司,或者以置出资产向中冠
股份现有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等其他方式对置出资产的形式进行调整。本协议生效
后,中冠股份应当将置出资产及/或持有置出资产的公司的股权直接交付给华联集团并
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和过户手续。


    协议各方应当共同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后,全部置出资产
(不管是否已实际办理完成变更登记和过户手续)的所有权归华联集团所有,若尚有
部分置出资产未办理完成相关的变更登记和过户手续,中冠股份应协助华联集团继续

                                          39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办理完成相关的变更登记及过户手续。协议各方在此特别确认,对于中冠股份目前拥
有的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土地及房产,自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时,即视为中冠股份已
经履行完毕相关交割义务,与上述资产相关的所有权利、义务、风险及责任全部转移
给华联集团,中冠股份后续不负有协助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的义务。


    3、资产过户安排


    中冠股份应在置入资产过户完成后及时办理完成本次发行的验资工作,并于上述
资产交割事宜办理完毕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将新增股份
登记至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名下所需的全部资料。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应为办理上述验资
及新增股份登记事宜签署必要的文件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七)过渡期资产损益及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期间。置出资
产于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归属于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其期间损益及变化情况不影响置
出资产的交易价格;过渡期间内,置入资产因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中冠股份享有,置
入资产因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神州长城全体股东按其在神州长城的持股比例承担,并
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以现金形式对中冠股份或神州长城予以补偿。


    在过渡期间内,中冠股份在根据法律或监管机构的要求作出公告或备案前,应当
事先与神州长城全体股东联系并进行商讨。未经陈略和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书面
同意,中冠股份不得从事其现有正常经营业务外的如下行为:(1)对外订立任何合同
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薪酬合同等);(2)进行任何贷款、担保或赔偿;(3)
收购、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任何资产;(4)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5)开展
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6)启动、和解或同意调解上市公司现有的诉讼、仲裁或其他
法律程序;以及(7)放弃任何权利或其他实质性损害中冠股份利益的行为。


    在过渡期间内,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应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保证:(1)神
州长城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与以往惯例及谨慎商业惯例一致的方式经营其主营业
务;(2)为维护神州长城的利益,尽最大努力维护构成神州长城主营业务的所有资产
保持良好状态,维护与客户、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所有良好关系。

                                          40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八)置出资产涉及的债权债务安排


    自资产交割日起,中冠股份在资产交割日前所有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全部债权、债
务均由华联集团继受并负责进行处理。


    本协议生效后,中冠股份应向其全部债务人发出其债权已转让给华联集团的书面
通知。


    各方同意,中冠股份应当于资产交割日前取得其债权人(包括担保权人,下同)
关于置出资产中的负债因本次交易进行转移的同意函,若因未能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致使债权人向中冠股份追索债务,华联集团应负责向债权人进行清偿,或者与债权人
达成解决方案。若因华联集团未妥善解决给中冠股份造成损失的,华联集团应于接到
中冠股份相应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各方同意,资产交割日后,因置出资产可能产生的所有赔偿、支付义务、处罚等
责任及中冠股份尚未了结的全部纠纷或争议事项均由华联集团承担和解决,中冠股份
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中冠股份因此遭受损失的,华联集团应于接到中冠股份相应通知
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的全部损失。


    (九)人员安置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中冠股份全部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在岗职工、待岗
职工、内退职工、离退休职工、停薪留职职工、借调或借用职工、临时工等)的劳动
关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关系,以及其他依法应向员工提供
的福利、支付欠付的工资,均由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继受;因提前与本公司解除
劳动关系而引起的有关补偿和/或赔偿事宜(如有),由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负责
支付。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中冠股份将与其全体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该等
员工由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负责进行妥善安置。


    中冠股份与其员工之间的全部已有或潜在劳动纠纷等,均由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
三方负责解决。

                                          40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十)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方可生效:


    1、中冠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中冠股份股东大会同意豁免陈略及其一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对中冠股份的要
约收购义务;


    3、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4、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对中冠股份的要约收购义务取得中国证监会
的豁免。


    如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根据最新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陈略及
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对中冠股份的要约收购义务无需另行申请中国证监会豁免
的,则上述第(1)项至第(3)项先决条件满足后生效。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之补充协议》生效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与《重大资产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存在不一致的内容均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的相应约定为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
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适用《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为《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同时终
止。


       (十一)违约责任条款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

                                            40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上述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
反其在上述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
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中冠股份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或因政府
主管部门及/或证券监管机构未能批准或核准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则不视
为任何一方违约。


    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及/或向守约方支付全
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
终止实施本次交易遭受的损失、为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券商费用、
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自《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成立之日起至本次交
易交割完成前,任何一方非因不可抗力或未取得相关权力机关审批等原因而单方终止
本次交易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 1,000 万元违约金。


    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4 年 10 月 13 日,本公司与陈略以及九泰基金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2015 年 2 月 12 日,本公司与陈略以及九泰基金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


    (二)交易总体方案


    为保证重组完成后,神州长城有充足的资金实力用于开拓海外建筑工程项目所需
的保函保证金及保险金等相关费用、筹建全球营销网络、搭建满足公司发展的第二阶
段信息化建设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税费,中冠股份拟向陈略及慧通 2 号发行股份
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 61,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25%。配套融资认购对象同意,本次发行总额应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规模


                                            40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为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
不构成此两项交易的实施前提,其成功与否不影响此两项交易的实施。


    (三)配套融资认购对象


    陈略系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其为神州长城的实际控制人,有
意以现金方式认购中冠股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九泰基金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基金管理公司,其有资格发起设
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九泰基金现拟发起设立由其担任资产管理人的“慧通 2 号”,
并由慧通 2 号以现金方式认购中冠股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慧通
2 号由神州长城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人员认购全部份额。鉴
于慧通 2 号目前尚未正式成立,因此由九泰基金代表慧通 2 号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


    (四)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本次新增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中冠股份首次审议并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新增
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冠股份股票交易均价为准,新增
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9.84 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若中冠股份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
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股份的发行定价及数量


    中冠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陈略以及慧通 2 号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
61,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25%。配套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40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发行对象           对应发行股份价值(万元)                     发行数量(股)

   陈略                                       50,000.00                        50,813,008

   慧通 2 号                                  11,000.00                        11,178,861

      合计                                    61,000.00                        61,991,869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数量为准。


    (六)股份限售期安排


    陈略及慧通 2 号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获得的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不得转让。


    (七)交割安排


    《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生效后,中冠股份、陈略及慧通 2 号应依据本协
议确定或另行确定缴款日。在中冠股份和其独立财务顾问发出的缴款通知后,陈略及
慧通 2 号需将全部认购价款一次性转账划入中冠股份独立财务顾问的银行账户(以下
称为“非公开发行收款账户”)。


    为将陈略及慧通 2 号登记为新发行股份之股份持有人,中冠股份应指定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等付款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日应不晚于全部
认购价款按缴款通知的规定到达支付至非公开发行收款账户之日后的三个工作日。


    验资报告出具以后,中冠股份应在不迟于验资报告出具日后之五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将陈略及慧通 2 号登记为新发行股份持
有人的书面申请。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中冠股份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中冠股份
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九)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40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自中冠股份、陈略及慧通 2 号签字、盖章之日起
成立,本协议与神州长城全部股东、华联集团与中冠股份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如《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终止
或解除的,本协议同时终止或解除。


    (十)违约责任条款


    《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生效前,为确保本次收购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审
核,中冠股份有权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于重组配套融资事宜审核政策的调整情况取消本
次配套融资方案,中冠股份无需就取消本次发行事宜向陈略及慧通 2 号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
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
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
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
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如陈略及慧通 2 号
拒不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应当向中冠股份支付违约金 1,000 万元,
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中冠股份因陈略及慧通 2 号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中冠股份有
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陈略及慧通 2 号进行追偿。


    如中冠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未能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本
次发行方案,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中冠股份、陈略及慧通 2 号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
责任。


    三、《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4 年 10 月 13 日,本公司与陈略及何飞燕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


    2015 年 2 月 12 日,本公司与陈略及何飞燕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补偿义务人


                                          40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陈略及何飞燕为补偿义务人,其同意对神州长城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
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期”或“承诺年度”)的净利润(以经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准,下同)作出承诺,并就实际盈利
数不足预测利润数的情况对中冠股份进行补偿。


    (三)补偿义务


    鉴于本次交易无法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经中冠股份与补偿义务主
体确认,陈略与何飞燕在本补充协议项下业绩补偿期确定为 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度;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的,届时协议各方可以
共同协商调整业绩补偿期。


    根据中企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 1339 号《置入资产评估报
告》,并经各方协商,陈略与何飞燕承诺神州长城在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期间的净
利润不低于 28,000 万元、38,500 万元以及 48,600 万元,如在业绩补偿期内,神州长
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为准,下同)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陈略与何飞燕应当
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对中冠股份进行补偿。鉴于《置入资产评估报告》
及补偿义务主体作出的上述业绩承诺并未考虑本次配套融资实施对神州长城业绩的
影响,各方同意,若本次配套融资得以成功实施,则负责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第三条对神州长城当年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利润数的差
异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时,神州长城实际净利润数的确定应当在神州长
城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基础上,剔除因本次配
套募集资金的投入而对神州长城财务费用的影响因素。


    在业绩补偿期内,中冠股份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对神州长城当年实际净利润数与协
议约定的承诺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由负责中冠股份年度审计的具有证券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中冠股份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时对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
见(以下简称“专项核查意见”),陈略、何飞燕应当根据专项核查意见的结果承担相
应补偿义务。业绩补偿期内每个会计年度内陈略、何飞燕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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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累积实际净利润数)×(置入资产总对价/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已补偿金额。


    补偿义务人应首先以其在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股份
进行补偿。具体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司如下:


    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补偿义务人用以业绩补偿的股份数量以其在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限。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量不足,则不足部分应当由补偿
义务人以现金进行补偿。


    补偿义务人向本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总计不应超过置入资产总对价。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
的金额不冲回。


    若需补偿,则补偿义务人内部应当按照其在神州长城的相对持股比例确定应承担
的补偿义务,陈略承担其中 90.55%,何飞燕承担其中 9.45%。


    承诺年度届满后,由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置入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出具年度财务报告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置入资产期末减
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则补偿义务人应向本公司进行资
产减值的补偿。


    资产减值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内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补偿义
务人已支付的补偿额。


    补偿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人应首先以其在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中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量不足,则不足部分由补偿义
务人另行以现金进行补偿。但无论如何,置入资产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
超过置入资产总对价。


    (四)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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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补偿条件被触发的,补
偿义务人应首先以其在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股份进行补
偿,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量不足,则不足部分应当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进行补
偿。


    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条件被触发的,本公司应在需补偿当年年报公告后 30 个工
作日内召开董事会,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
向补偿义务人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对应补偿股份以人民币 1.00 元总价
回购并予以注销(下称“回购注销”)。


    在补偿期限内,其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
积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赠送给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送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则补偿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应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五)协议效力


    补偿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 中冠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 中冠股份股东大会同意豁免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
要约收购义务;


    (3)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4) 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取得中国证监
会的豁免。


    如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根据最新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陈略及
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无需另行申请中国证监会豁免的,
则本协议于上款第(1)项至第(3)项先决条件满足后生效。


    《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后,《业绩补偿协议》中
与《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存在不一致的内容均以《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40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的相应约定为准。


    四、《置出资产转让协议》


    2015 年 2 月 12 日,神州长城全体股东与华联集团签署了《置出资产转让协议》,
就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转让安排进行了约定,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同意将其通过本次交
易取得的置出资产全部转让给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避免歧义,以下统称为
“华联集团”),转让方式可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向华联集团直接转让或向华联集团以置
出资产增资等一切合法且可行的方式,具体转让安排以陈略与华联集团协商确定的方
案为准。置出资产的转让价格由陈略与华联集团在置出资产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综合
考虑置出资产承接涉及的人员安置、债务风险及诉讼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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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重
组管理办法》以及《首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具体合规情况说明
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为神州长城 100%股权。神州长城的主营业务包括建筑装饰设
计与施工业务、机电设备安装业务、建筑幕墙施工业务,属于建筑装饰行业。2005
年至今,建筑装饰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
划纲要》,“十一五”期间,全行业年工程产值总量由 2005 年的 1.15 万亿,提高到 2010
年的 2.10 万亿,总体增长 82.61%,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 13%左右,高于同期全国经
济增长水平近 3 个百分点。《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十二
五”期间,要紧紧抓住提高行业产业化水平这一重点,通过变革生产方式实现行业转
型升级,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提升行业发展活力,同时,加大科技研发的投资
力度,造就一批做专、做精、做大、做强,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
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所在的建筑装饰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神州长城也不存在
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神州长城自 2011 年以来不存在因违
反国家环保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规章而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宿州绿邦与宿州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坐落于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镇大南村 32,966 平方
米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宿州绿邦。上述土地的土地证号为宿州国用(2014)
第 Y2014086 号,位置为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镇大南村,面积为 32,966 平方米,用途为


                                            41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工业用地,取得方式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64 年 6 月。除上述土地使用权之外,神
州长城及其子公司不拥有任何土地使用权,其办公场所均为通过租赁取得。神州长城
自 2011 年以来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规章而受到土地管理行政
处罚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不存在违反有关
反垄断方面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
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
币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 10%。其中,社会公众不包括:(1)持有上市
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关联人。


    本次重组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上市公司总股本将由 169,142,356 股
增加至 420,991,949 股;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82,983,818
股。本次重组完成后,社会公众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上市公司
股票仍具备上市条件。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票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份分布情况符合《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
条件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3、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本次交易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定价原则为:以经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上市公
司董事会聘请了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了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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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告》、《评估报告》,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相关意见。上市公司的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
会议上、关联股东将在其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中冠股份审议本次资产置出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价为
9.84 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
应据此作相应调整。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4、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
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1)置出资产


     中冠股份合法拥有置出资产的相关权属。置出资产包含 2 家非全资子公司股权:
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 54.82%股权7,深圳市东亚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51.00%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已取得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
弃优先购买权的回函。深圳市东亚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正
在履行注销清算程序。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市公司无金融债务,已经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转移及已
偿还的债务共计 3,065.73 万元,占截至审计基准日拟置出债务总额(剔除递延所得税
负债)的 86.99%。




7
 中冠股份直接持有深圳南华印染有限公司 54.82%股权,间接持有 14.62%股权,合计持有的股权比例为 69.44%。

                                                41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冠股份应当于资产交割日前
取得其债权人(包括担保权人,下同)关于置出资产中的负债因本次交易进行转移的
同意函,若因未能取得债权人的同意,致使债权人向中冠股份追索债务,华联集团及
其指定的第三方应负责向债权人进行清偿,或者与债权人达成解决方案。若因华联集
团未妥善解决给中冠股份造成损失的,华联集团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应于接到中冠股份
相应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置入资产


    本次置入资产为神州长城 100%股权。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均承诺依法拥有所持
有神州长城股权的全部法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不存在
以信托、委托或其他方式持有神州长城股份的协议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
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也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所持
有的神州长城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神州长城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
移问题。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纺织印染相关业务。受 2007 年 3 月上市公司
在深圳的印染厂停产的影响,目前上市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五家子公司均已停
止经营或者依靠房产出租维持日常运作。近年来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一直处于亏损或较
低水平,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为-24.73 万元、821.48 万元与 429.09 万元。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置出盈利能力较弱的业务资产,同时置入神州长城 100%
股权,置入资产的质量优良,盈利能力强,未来增长空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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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上市公司的主
业突出,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增强了上市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导致上市公司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形,也不存在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显著增强,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重组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
项的规定。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陈略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略已就保障
上市公司独立性做出承诺,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
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在业务、
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方面的有关
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7、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
立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已建立健全了相关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包括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制定了与之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
并予以执行。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陈略将成为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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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以保证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
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的,除符合本办法第
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要求外,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
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
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得实施前
款规定的交易行为。”


    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借壳上市:本次重组完成后,
陈略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
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与交易价格孰高为 306,80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 2014 年末经审
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18,441.89 万元的 1663.60%,超过 100%。


    中冠股份系一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神州长城系一家于 2001 年 10 月 17
日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至今的有限责任公司,神州长城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规定的发行条件,具体分析详见本节“三、关于神
州长城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有关内容。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要求


    1、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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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109.57 万元、2,699.90 万元、1,101.54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73 万元、821.48 万元、429.09 万元,公
司经营面临较大困难。本次交易完成后,神州长城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2
年、2013 年、2014 年,神州长城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93,259.87 万元、203,521.29
万元、275,468.4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927.09 万元、10,351.81
万元、18,685.75 万元,盈利能力较强,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2、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神州长城与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神州长城与陈略及其关
联方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陈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
不从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及建筑相关工程施工业务。


    (1)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


    为避免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目前不存在经营与本次重组置入
资产神州长城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业务的情形,双方之间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本次
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
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
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
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
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2)有利于避免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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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为减少和规范交易完成后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出具了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次重组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与置
入资产神州长城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
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
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
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因此,上述承诺得到履行的情况下,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和规
范、减少关联交易,增强独立性,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相
关规定。


    3、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对上市公司 2014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
[2015]000917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
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4、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
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置入资产为神州长城 100%股权。神州长城切实开展经营性业务并持续实现
盈利,为经营性资产。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均承诺依法拥有所持有神州长城股权的
全部法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不存在以信托、委托或其
他方式持有神州长城股份的协议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
排,也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所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
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41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的约定,交割的具体日期由交
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交割日原则上不应晚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生效后的 20 个工作日。资产交割日确定后,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应尽快办理置入
资产(即神州长城全体股东所持神州长城 10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所
需的全部手续,上市公司应为办理前述股权变更登记签署必要的文件并提交相关文件
资料。自神州长城 100%的股权变更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起,上市公司对置入资产进
行有效的管理和经营,置入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亦由上市公司享
有和承担。


    因此,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
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项的规定。


    5、为促进行业或产业整合,增强与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向无关联第三方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之情形


    本次重组中,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与交易评估值孰高为 306,800.00 万元,占上
市公司 2014 年末资产总额 18,441.89 万元的比例为 1663.60%,超过 100%。按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借壳上市。故而,本次重组不适用《重
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四)关于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说明


    1、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
批事项的,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
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本次交易行为涉及有关报批事项的,应当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
露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
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神州长城的主营业务包括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业务、机电设备安装业务、建筑幕
                                          41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墙施工业务,属于建筑装饰行业。神州长城目前已获得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
施工一体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等三项壹级资质、
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等,神州长城已具备所处行业所需的准入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全资子公司宿州绿邦拥有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证号为宿州国用(2014)第 Y2014086 号,位置为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镇大南村,
面积为 32,966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取得方式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64 年 6 月。

    宿州绿邦上述自有土地上建有一座面积约 9,843.87 平方米的厂房,为原出让土地
上保留的建筑物,宿州绿邦正在对该厂房进行翻新改建,并已取得宿州市埇桥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编号为 2014-08-001 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建设审批
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除上述土地、房产外,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规划、建
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2、上市公司拟购买的资产为企业股权的,该企业应当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
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上市公司在交易完成后成为持股型公司的,作为主要标的资产的
企业股权应当为控股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神州长城全体股东持有的
神州长城 100%股权。通过核查神州长城的设立、变更工商备案文件,包括公司设立
协议、验资报告、工商核准文件等,神州长城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
情况。


    3、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应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包括取得生产经
营所需要的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有利
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购买的神州长城 100%股权,包括其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商
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
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应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
                                          42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
免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以纺织印染为主的业务已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目前已不具备
纺织印染加工能力。根据审计结果,神州长城 2014 年度经审计实现的营业收入
275,468.4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 18,685.75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神
州长城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提高。根据本公司
与陈略夫妇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陈略夫妇承诺神州长城 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实现的净利润(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 2.80 亿元、3.85 亿元及 4.86 亿元。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瑞
华核字[2014]48250030 号《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预计 2015 年中冠股份将实现营
业收入 397,035.94 万元,将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165.96 万元。神州长
城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良好,本次交易将从根本上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
量,扭转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较弱的困局,显著提高抗风险能力。


    关于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分析
详见本节“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三)本次交易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要求/2、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
竞争,增强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应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
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
避免同业竞争


    (五)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
定的说明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特
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三)特定对象取得本
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

                                          42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陈略与何飞燕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本公司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陈略、何飞燕盈利业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
让。何森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本公司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不
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
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陈略、何飞燕、何
森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本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


    本次发行股份除陈略、何飞燕、何森以外的神州长城股东所持神州长城的权益时
间如下:


                   股东名称                               取得神州长城权益时间

                     吴晨曦                                      2013 年 6 月

                     朱丽筠                                      2013 年 6 月

                     冯任懿                                      2013 年 6 月

               上海金融发展                                      2013 年 6 月

                   恒泰九鼎                                      2013 年 6 月

                   海汇合赢                                      2013 年 6 月

                   江西泰豪                                      2013 年 6 月

                   元泰九鼎                                      2013 年 6 月

                   钟山九鼎                                      2013 年 6 月

                   嘉禾九鼎                                      2013 年 6 月

                   砻佰汇润                                      2013 年 6 月

                   七匹狼晟联                                    2013 年 6 月

                   嘉源启航                                      2013 年 6 月

                   鑫和泰达                                      2013 年 10 月


    上述神州长城股东自其持有神州长城的时间至交易完成后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时间均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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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出具的承
诺,神州长城全体股东中除陈略、何飞燕以及何森以外的其他股东通过本次交易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关于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计算比例、
用途等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要求8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 2014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关
于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计算比例、用途等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
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 25%,交易总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交易总金额=本次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现
金对价部分。”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陈略与慧通 2 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
额为 61,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25%,符合《关于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计算比例、用途等问题与解答》关于募集配套资金比例的相关规定。


       “一、募集配套资金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主要包括:本次并购重组
交易中现金对价的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的支付;
本次并购重组所涉及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安排;部分补充上市公司流动
资金等。”


       为保证重组完成后,神州长城有充足的资金实力用于支付开拓海外建筑工程项目
所需的高额保函保证金及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筹建海外营销网络建设、搭建满足公司
发展的第二阶段信息化平台以及上市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税费及中介费用,上市
公司计划向陈略及慧通 2 号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
61,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9.84 元/股。其中,陈略拟认购 50,000.00 万元,慧通 2

8
    原《关于并购重组配套融资问题》已经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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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号拟认购 11,000.00 万元。


    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符合《关
于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计算比例、用途等问题与解答》的规定。


    “二、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以补充流动资金的理由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资
产负债率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明显未达到已公
开披露的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并购重组方案仅限于收购上市公司已控股子公司的少
数股东权益;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


    (1)本次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华联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 32.48%股权,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不考虑配套融资因素,本次重组完成后,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本公司总
股本的 36.37%,陈略将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借壳上市判断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
向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购买的资产总额为 306,8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的前一个会计年度(201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663.60%,超过 100%,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2)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的用途不涉及补充流动资金


    ① 海外项目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保险金项目


    神州长城签订的海外工程合同大部分执行的是 FIDIC 条款,根据 FIDIC 条款,神
州长城需在签署合同后一定期限内按照合同额的 10%向业主或总包方开具履约保函
时,按合同额的 10—30%向业主或总包方开具预付款保函,而开具履约保函和预付款
保函神州长城需要交付保函保证金及其相关手续费、担保费。此外,根据 FIDIC 条款,
神州长城还需按照合同额的约 1.2‰购买商业保险,按施工人员人均 200-300 元购买工
伤残疾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因此,海外项目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保险金是由神
州长城海外项目施工特征所决定,属于项目营运资金的必要组成部分,不属于补充流
动资金。


                                           42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② 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拟用于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项目建设资金,不属于补充流动资
金。


       ③ 公司第二阶段信息化建设项目


       拟用于第二阶段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项目建设资金,不属于补充流动资
金。


       ④ 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费用


       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及中介费用,不属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已经对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具体用途、使用计划进度和预期收益进行充分地分析、披露。


       综上,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关于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计算比例、
用途等问题与解答》的规定。


       (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规则》及《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
事,已经事前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针对本次交易的整
体方案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
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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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1、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5、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三、关于神州长城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需符合《首发管理
办法》规定的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作、财务与会计、募集资金运用等发行条件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神州长城符合《首发管理办法》关于主体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1、神州长城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关于在借壳上市审
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证监发〔2013〕61 号)第一条“上
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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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神州长城于 2001 年 10 月 17 日依法设立,其设立以来历年均通过了工商年检,
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3、根据神州长城的历次验资报告,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已足额缴纳,各股东的出
资方式均为货币;经核查,神州长城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管
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4、神州长城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及建筑相关工程施工。神州长
城已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取得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经营资质,生产经
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005 年至今,建筑装饰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
五”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全行业年工程产值总量由 2005 年的 1.15 万亿,
提高到 2010 年的 2.10 万亿,总体增长 82.61%,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 13%左右,高于
同期全国经济增长水平近 3 个百分点。《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提出,“十二五”期间,要紧紧抓住提高行业产业化水平这一重点,通过变革生产方式
实现行业转型升级,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提升行业发展活力,同时,加大科技
研发的投资力度,造就一批做专、做精、做大、做强,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企业。因此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综上,神州长城符合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5、神州长城自 2001 年 10 月 17 日设立至今,其主营业务一直为建筑装饰工程设
计与施工及建筑相关工程施工,未发生过重大变化。


    神州长城自 2001 年 10 月 17 日设立至今,陈略一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神州长城最近三年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化。


    神州长城的管理层稳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更。


    神州长城董事会目前共有5名董事,分别为陈略、李尔龙、梁荣、白斌、齐敬然,
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42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姓名                  职位                            任职时间及期限

    1     陈   略         执行董事、董事长                      2001 年 10 月至今

    2     李尔龙                 董事                           2014 年 6 月至今

    3     梁   荣                董事                           2014 年 6 月至今

    4     白   斌                董事                           2014 年 6 月至今

    5     齐敬然                 董事                           2014 年 6 月至今


    神州长城自2014年6月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立之前,陈略作为神州长城实际控
制人一直担任执行董事一职。


    神州长城目前共有 11 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任职时间及期限

    1     李尔龙                总经理                          2005 年 3 月至今

    2     梁   荣             执行总经理                        2003 年 4 月至今

    3     崔红丽               财务总监                         2011 年 7 月至今

    4     叶云坤               副总经理                         2008 年 3 月至今

    5     何   森              副总经理                         2001 年 10 月至今

    6     冼志娟               副总经理                         2001 年 10 月至今

    7     陈海波               副总经理                         2003 年 11 月至今

    8     方献忠               副总经理                         2010 年 7 月至今

    9     郑军伦               副总经理                         2013 年 9 月至今

    10    吴宗展               副总经理                         2014 年 8 月至今

    11    杨春玲              董事会秘书                        2014 年 3 月至今


    神州长城最近三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保持稳定,未发生对神州长城经营
管理构成重大影响的变化。


    综上,神州长城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 号》、《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的规定。


                                             42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6、神州长城的股权清晰,神州长城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
的股东持有的神州长城股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
规定。


    (二)神州长城符合《首发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条件的相关规定


    1、神州长城建立了与其主营业务开展相适应的各个独立业务部门,具有完整的
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2、神州长城的资产完整。神州长城具有与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与设计及建筑相关
工程施工的资产,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注册商标等资产,具有独立的原
料采购以及销售系统,其资产具有完整性,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3、神州长城的人员独立。神州长城建立了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和完整的人事管
理制度,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依照《公司法》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违法兼职情形,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神州长城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神州长城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领取薪酬,也不存在自营或
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神州长城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上述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4、神州长城的财务独立。神州长城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
会计人员,并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
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神州长城开立了独立的银行基本存
款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神州长城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首发管理
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5、神州长城的机构独立。神州长城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能够独
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有机构混同的

                                          42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6、神州长城的业务独立。神州长城拥有独立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建立了独立的
业务部门,独立开展业务并对外签订合同,神州长城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
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7、神州长城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
条的规定。


    (三)神州长城符合《首发管理办法》关于规范运行条件的相关规定


    1、神州长城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已经聘请董事会秘
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神州长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过中介机构的培训辅导,了解与
股票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
和责任,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神州长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
职资格,且不存在以下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规定的如下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43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且神州长城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如下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瑞华核字[2015]48250005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经
核查神州长城的内部控制流程及其运行效果,神州长城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
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
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因此,神州长城符合《首发管
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5、通过查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最高人民法
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并获取工商、税收等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神
州长城运作规范,不存在以下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1)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
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3)最近 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
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神州
长城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3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7、神州长城已经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
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
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四)神州长城符合《首发管理办法》关于财务与会计条件的相关规定


    1、神州长城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
金流量正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2、神州长城已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
套指引的规定,建立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瑞华
核字[2015]48250005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神州长城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因此,神州长城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
条的规定。


    3、神州长城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并由瑞华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的规定。


    4、神州长城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
未进行随意变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43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5、根据瑞华会计师就神州长城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48250002
号《审计报告》,神州长城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
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亦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因此,神州长城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6、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48250017 号及瑞华审字[2015]48250002
号《审计报告》,神州长城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490.50 万元、10,102.70 万元、18,380.13
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 193,259.87 万元、203,521.29 万元、275,468.49 万元。神州长
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
算依据),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累计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注册资本为 7,013.6099 万元,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
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 20.0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下的未分配利润为 44,412.67
万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下的未分配利润为 44,370.70 万元,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因此,神州长城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7、神州长城最近三年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神州
长城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
定。


    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资产负债结构合理,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相关诉讼、仲裁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置入资产的基本情况/十三、神州长城涉及
诉讼、仲裁的情况”。经核查,神州长城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
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43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9、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出具承诺,保证
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神
州长城及其股东已经出具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本次交易的披露及申报文件中不存在下列情形:


    (1)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2)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3)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因此,神州长城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10、神州长城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
十七条的规定: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持续盈
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持续盈利
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5)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
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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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神州长城符合《首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海外项目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保险金,海
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信息化建设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费用,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本
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神州长城的主营业务,未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也未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因此,符合《首发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2、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神州长城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
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首发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首发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上市公司及神
州长城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相关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
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因此,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
符合《首发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对上市公司、神州
长城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首发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6、中冠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已经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交易完成后,配套募
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符合《首发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神州长城符合《首发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四、独立财务顾问与法律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顾问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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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纺织印染相关业务。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经审
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额                                    18,441.89                17,050.28              17,200.26

  负债总额                                     5,489.44                 4,592.11               5,452.37

  净资产总额                                  12,952.45                12,458.17              11,747.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0.78                     0.75                      0.70
  每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合并)                       29.77%                    26.93                   31.70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101.54                 2,699.90               1,109.57

  营业利润                                      343.40                   844.56                   26.42

  利润总额                                      474.09                  1,023.45                 -28.92

  净利润                                        428.72                   784.99                  -24.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9.09                   821.48                  -24.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5                      0.00


    (一)交易完成前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43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货币资金               7,361.42    39.92%           6,350.29    37.24%    5,222.73    30.36%

  应收票据                      -           -          150.00      0.88%     150.00      0.87%

  应收账款                      -           -                -         -      74.47      0.43%

  预付款项                   0.49     0.00%              2.52      0.01%      17.64      0.10%

  应收利息                  11.27     0.06%              7.93      0.05%        3.84     0.02%

  其他应收款                13.52     0.07%             31.13      0.18%      26.00      0.15%

  存货                          -           -                -         -      10.15      0.06%

  流动资产合计           7,386.70    40.05%           6,541.87   38.37%     5,504.84   32.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8.49     0.32%             58.29      0.34%      75.15      0.44%

  长期股权投资           7,581.66    41.11%           6,693.17    39.26%    6,578.43    38.25%

  投资性房地产           2,594.34    14.07%           2,345.82    13.76%    3,104.15    18.05%

  固定资产                 132.72     0.72%            719.12      4.22%    1,241.65     7.22%

  无形资产                 178.02     0.97%            182.05      1.07%     186.08      1.08%

  商誉                     509.96     2.77%            509.96      2.99%     509.96      2.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055.19    59.95%       10,508.41      61.63%    11,695.42   68.00%

  资产总计              18,441.89   100.00%       17,050.28      100.00%   17,200.26   100.00%


    在资产规模方面,本公司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17,200.26 万元、17,050.28 万及 18,441.89 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流动资产中
的货币资金逐年增加所致。


    在资产结构方面,本公司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最近三年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68.00%、61.63%、59.95%。随着本公司对香港九龙部分写字楼出售和处置
部分闲置机器设备,导致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逐年减少,非流动资产与
总资产的占比逐年下降。最近三年,本公司的资产结构相对稳定,各类资产占总资产
比例变化不大。


    2、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本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43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账款                   319.02         5.81%          318.69         6.94%       323.96         5.94%

预收款项                   102.97         1.88%          107.65         2.34%       277.85         5.10%

应付职工薪酬               102.07         1.86%          110.94         2.42%        76.67         1.41%

应交税费                   410.83         7.48%          425.02         9.26%       162.21         2.97%

应付股利                   121.59         2.21%          121.59         2.65%       121.59         2.23%

其他应付款               3,149.11       57.37%      2,266.33        49.35%         3,222.73      59.11%

其他流动负债               206.92         3.77%          154.73         3.37%       154.73         2.84%

流动负债合计             4,412.52      80.38%       3,504.96        76.33%         4,339.73      79.59%

长期借款                   100.97         1.84%          110.13         2.40%       103.39         1.90%

长期应付款                 825.83       15.04%           823.07     17.92%          848.90       15.57%

递延收益                    83.68         1.52%           83.68         1.82%        83.68         1.53%

递延所得税负债              66.44         1.21%           70.27         1.53%        76.67         1.4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76.92      19.62%       1,087.16        23.67%         1,112.63      20.41%

负债合计                 5,489.44         100%      4,592.11            100%       5,452.37        100.%


    在负债规模方面,最近三年本公司负债总额分别是 5,452.37 万元、4,592.11 万元
和 5,489.44 万元,2013 年末负债规模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该年度结转 2012 年度预收
处置机器设备款所致。


    在负债结构方面,本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最近三年,本公司流动负债占总
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9.59%、76.33%、80.38%。


    3、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29.77              26.93                   31.70

流动比率(倍)                                           1.67               1.87                       1.27

速动比率(倍)                                           1.67               1.87                       1.27




                                                  43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公司资产负债率最近三年基本保持稳定,且处于较低水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
率均大于 1,偿债风险较小。


    (二)交易完成前经营成果分析


    1、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101.54         2,699.90       1,109.57

  其中:营业收入                                   1,101.54         2,699.90       1,109.57

  二、营业总成本                                   1,638.12         1,940.32       1,338.81

  其中:营业成本                                    376.08            946.10         541.34

  营业税金及附加                                      65.22            59.77          48.70

  销售费用                                            33.35            30.01          29.57

  管理费用                                         1,188.97           807.33         756.79

  财务费用                                           -26.96            24.75         -44.42

  资产减值损失                                         1.45            72.36           6.8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2.55

  投资收益                                          879.97             84.98         258.2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874.30             84.98         257.6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3.40            844.56          26.42

  加:营业外收入                                    152.62            192.31           2.9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48.66            190.33                -

  减:营业外支出                                      21.93            13.42          58.2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1.23             3.2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74.09          1,023.45         -28.92

  减:所得税费用                                      45.37           238.46           -4.1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28.72            784.99         -24.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9.09            821.48         -24.73

  少数股东损益                                        -0.37           -36.49                -


                                            43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近几年,本公司印染厂相继停产导致印染业务已经停止运营。本公司处置了所有
纺织印染机器设备,目前出租物业及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是公司收入构成的主要部分。
虽然 2013 年度、2014 年度本公司分别实现了 784.99 万元、428.72 万元的净利润,但
是由于本公司已经不具备印染加工能力,丧失了主营业务,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存在
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置入资产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


    (一)行业管理环境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建筑业分为四
大类: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和其他建筑业,神州长城从
事的主营业务属于建筑装饰业,代码为 E47。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的《上市公司行业
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神州长城从事的业务属于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代码为
E50。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建筑装饰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
案、产业政策及规章制度;执行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
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


    国家商务部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
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
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
核准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为建筑装饰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成立于
1984 年,是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务指导的国家一级行业协
会,是建筑装饰行业唯一的全国性法人社团,依据行业政策,通过信息咨询、技术经
验交流等各种形式为建筑装饰企业提供服务。


                                            44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此外,建筑装饰行业还接受质量技术、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监督。


    2、行业主要监管制度


    管理和规范建筑装饰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7]第 91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8]第 21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 70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 6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 167 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 72
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
第 77 号);


    (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


    (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10)《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 159 号);


    (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28 号);


    (1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


    (13)《建设部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管理办法》(建科[2004]25 号);


    (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5)《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GBJ301—88);
                                          44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18)《建筑幕墙技术规范》;


    (1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20)《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2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2)《建设部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管理办法》。


    上述文件分别对建筑装饰行业的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
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范。


    3、行业标准及准入资质


    《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
监理单位,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
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设部于 2001 年 1 月 9 日发布了经修订后的建设[2001]9 号文件《建设部关于加
强建筑装饰设计市场管理的意见》,对建筑装饰设计企业严格实行建筑装饰设计单位
资质的设计市场准入或清出制度;2006 年 12 月 30 日经建设部第 114 次常务会议讨论
通过,自 200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一步对建筑工
程企业的施工资质及施工范围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根据规定,建筑装饰企业承接公共
建筑装饰工程和幕墙工程,均需要符合特定的资质。


    截至目前,建设部已经相继出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
准》、《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等级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及《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
资质标准》等行业标准。

                                          44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神州长城目前已获得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等三项壹级资质、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已具
备所处行业所需的准入资质。


    (二)行业的市场情况和竞争格局


    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息息相关,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为建
筑装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我国建筑装饰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
速,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05-2013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 184,937.4 亿元
增长到 568,845.2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15.1%;而建筑装饰业总产值从 23,153.1 亿元增
长到 86,305.5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17.9%。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1、建筑装饰行业发展迅速


    总的来说,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经历了多个发展时期,目前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一个
专业化的领域:


    (1)恢复时期(建国后—50 年代中期),行业依附于建筑行业,经营业态较为形
式简单,没有专门的装饰企业和设计人员;


    (2)萌芽时期(50 年代中期—改革开放),“人民大会堂”为首的国庆十大工程,

                                                44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促使产生专业的设计人员,院校开始设计相应的专业,初步改变了建筑装饰设计仅仅
  是建筑设计一部分的局面;


      (3)形成时期(改革开放—80 年代末),楼堂场所的大量建设,市场以公用建筑
  装修(公装)为主,建筑装饰企业开始大量出现,但大型工程仍被外商、港商承包,
  出现了以价格战为主的市场竞争特点;


      (4)发展时期(80 年代末—2000 年初),商业类建筑和办公类建筑的大量兴建,
  成为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新增长点,从 90 年代中期开始,家庭装饰业走向社会,开
  始有行业统计数据,此时市场竞争主要依赖于关系,而施工管理以包工头为主导,项
  目利润不透明;


      (5)繁荣阶段(2000 年初—至今),行业加速发展,无论是设计标准,还是工程
  规模和资金投入,都远远超过了 20 世纪,此时的市场竞争依赖于工程设计、口碑、
  团队合作、技术创新等核心要素。


      未来几年,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到 2015 年,建
  筑装饰行业总产值力争达到 3.8 万亿元,由 2012 年装饰行业总产值为 2.63 万亿元(数
  据来源:第十一届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峰会)可计算出,要达到“十二五”规划的
  目标,2013 至 2015 年复合增长率需达到 13.5%,而“十二五”期间,根据中央以及
  市场的普遍预期,GDP 的增长可能在 7%—8%,显然装饰行业增长速度并不会因为
  GDP 增速的放缓而出现明显放缓,具有较强的增长性和稳定性。


                           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情况及预测

                                                                                     单位:亿元
                      2008年度    2009年度    2010年度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5年E

建筑装饰工业总产值       15,500      18,500         21,000     23,500     26,300     38,000

增长比例                 9.93%      19.35%      13.51%         11.90%     11.91%           -

其中:公共建筑装饰        7,000       9,500         11,500     13,300     14,100     26,000

增长比例                29.63%      35.71%      21.05%        15.65%      6.01%            -

其中:幕墙工程              864       1,445          1,500      1,743      2,200       4,000


                                              44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增长比例                  20.00%    67.25%          3.80%   16.20%        26.2%

住宅建筑装饰               8,500      9,000         9,500    10,200      12,200      12,000

增长比例                   -2.3%     5.88%          5.56%     7.37%       19.6%            -

  注:2015 年数据系中国建筑装饰业协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预测数据

  资料来源:中国建筑装饰业年鉴


      2、海外工程行业空间广阔


      (1)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巨大空间


      和国内建筑装饰市场类似,国内装饰企业的对外扩张也得益于发展中国家经济的
  快速发展。根据 IMF 统计,从 1998 年至 2007 年,全球发展中国家 GDP 保持了连续
  10 年高速增长,虽然 2008 年金融危机对各发展中国家影响较大,但凭借顽强的经济
  韧性,随后几年已逐步恢复,根据 IMF 最新预测 2014-2017 年全球发展中国家 GDP
  有望继续保持 5%-6%增长。




  资料来源:IMF,商务部


      从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来看,2003-2013 年间亚洲(除中国)、非洲及中东、拉美
  及加勒比地区发展中国家固定资产投资 CAGR 分别为 14.53%、13.68%和 13.08%,亚


                                              44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非地区增速相对较快;至 2013 年末各地区在发展中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占比则分别为
32.81%,27.6%和 30%,亚非地区的固定资产增量相对较大。


    由此,可以看到近 10 年,随着我国国力的增强、对外影响力的提升以及外汇储
备的增加,国内企业纷纷加快了海外扩张速度,其中建筑类企业“走出去”步伐也呈
明显加速态势。根据商务部统计,2002 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完成额仅为 112 亿美
元,而到 2013 年已经达到 1371 亿美元,CAGR 为 25.57%;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
额由 2002 年的 151 亿美元大幅增长至 2013 年的 1716 亿美元,CAGR 为 24.76%,
其中主要集中于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2013 年我国海外承包工程项目中,亚非及拉
美地区约占我国海外承包工程业务总额 92%,而欧洲、北美等发达市场则占比较低。




资料来源:IMF,商务部


    从海外工程涉及的行业看,交运、房建、电力、电子通讯和石油化工项目合计占
比约为 83%,表明我国工程承包企业目前承建项目仍集中于基础设施工程,这也是非
洲、拉美和部分亚洲地区仍是处于对交通、建筑、电力设施等基础设施需求较为旺盛
阶段所决定的,此种经济模式与我国较为相近,使得部分工程可照搬我国已建成的项
目,因此相对于欧美建筑企业,我国工程承包商在设计理念、建设经验、人才储备等
方面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44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资料来源:IMF,商务部


    (2)政策全方位扶持国内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去


    自从 2000 年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会议提出“走出去”战略规划后,我国政府便从
简化对外业务审批流程、放宽对外投资外汇管制、专项资金和税收优惠等多方面出台
政策,协助我国企业加速进行海外业务布局。


    国务院在 2004 年 7 月发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简化了项目审批制度,
除对 3000 万美元以上境外资源项目和 1000 万美元以上境外非资源项目需要审批外,
企业项目均采用备案制;同年,发改委、进出口银行发布了《关于对国家鼓励的境外
投资重点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的通知》,每年安排“境外投资专项贷款”,享受出口信贷
优惠利率。


    2005 年 8 月国家外管局发布《关于调整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
担保管理方式的通知》,将融资性对外担保由逐笔审批,改为余额控制,提升国有大
型企业拓展海外业务便利性。


    新一届政府上任后也在加快推进我国企业“走出去”支持政策,习近平主席提出
组建亚洲基础设施银行,并提出了“一带一路”(即“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
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倡议,明确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方向,同时李克强总理在
                                           44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访非时提出了增加对非贷款额度,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必将有利于扩大我国海外工程承
包企业在既有发展中国家市场影响力。


                   2000 年以后中国鼓励“走出去”战略政策汇总


          政策             时间          部门                         简介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2001                         官方提出了 “走出去”战略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个五年计划纲要》                                        明确记录
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     200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提供用于对外投资的保险和出
司                                督管理委员会          口融资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清
                           2002                         外汇局不再收取境外投资汇回
理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            国家外汇管理局
                                                        利润保证金
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                                  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不再到外汇
消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2003                         局进行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行政审批后过渡政策措施                                  同时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
的通知》                                                查手续进一步简化
《关于对国家鼓励的境外
                           2004   国家发改委、中国进    每年安排“境外投资专项贷
投资重点项目给予信贷支
                                  出口银行              款 ”,享受出口信贷优惠利率
持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境外投资     2006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取消境外投资购汇额度的限制
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            国家发改委、外交
                           2007                        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境
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            部、工信部、财政部、
                                                       外投资,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
施意见》                          商务部等 13 个部门
                                                       明确了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和具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2008     国务院
                                                       体规范准则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     2009                        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
外汇管理规定》                                         和程序进行了简化和规范
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2013                        简化了自贸区内公司的境外投
                                  国务院
试验区                                                 资注册程序
                                  习近平主席在与印
                           2013                        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            尼总统苏西洛的会
                                                       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
                                  议上提出
中国倡议筹建亚洲基础设            习近平主席在与印
                           2013                        加快推进亚洲国家铁路、公路、
施投资银行,及建设“21            尼总统苏西洛的会
                                                       航空、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议上提出
                           2014   李克强总理访问非     拟将对非洲提供贷款的额度从
加大对非洲投资
                                  洲时提出             200 亿美元提高到 300 亿美元

资料来源:商务部,新华网


     (3)具体而言,神州长城所布局的发展中国家均有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


     根据建筑装饰工程的业务潜力和各地区的战略意义,神州长城拟在香港、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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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泰国、柬埔寨、斯里兰卡、科威特、阿尔及利亚、肯尼亚、埃塞俄比亚、俄罗斯、苏
丹建立 11 个区域子/分公司,其中,除中国香港和澳门外,现有项目所在的海外市场
概况如下:


    ①柬埔寨


    柬埔寨 2013 年 GDP 为 151.9 亿美元,同比增长 7.6%,“四家马车”(农业、以纺
织和建筑为主导的工业、旅游业和外国直接投资)拉动经济稳步前行,世界经济论坛
《2013-2014 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 148 个国家和地区中,
排名第 88 位。


    2013 年,新成立的柬埔寨第五届王国政府发布了《四角战略第三阶段政策》:一
是发展人力资源,加大对专业技术工人的培训;二是继续投资基础设施和建设商业协
调机制,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具有灵活性的商业协调机制,加大能源开
发力度,推动互联互通;三是继续发展农业和提高农业附加值;四是加强国家机构的
良政实施力度,提供公共服务效率。同年,审议通过了《2013-2015 年公共投资项目》,
今后三年将投入 43.6 亿美元实施公共投资项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年经济增长
7%的目标。


    中柬两国于 1996 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
护投资协定》,2010 年 1 月 1 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2010 年吴邦国委员长访
柬期间,双方签署 16 项协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资源开发利用、通讯技术、
能源开发等领域,双方的贸易合作关系较为稳定,2013 年中柬双边贸易总额 37.72 亿
美元,中国企业在柬埔寨新签承包工程合同 56 份,新签合同额 11.09 亿美元,完成营
业额 14.31 亿美元。


    柬埔寨的投资环境优势在于:实行开放的自由市场经济政策,经济活动高度自由
化,据美国传统基金会“2013 年度经济自由度指数”排名,位于第 108 位,在亚太区
域 42 国家中排名第 23;美国、欧盟、日本等 28 个国家给予柬埔寨普惠制待遇(GSP);
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吴哥古迹等旅游风景区,每年吸引数百万的外国游客,同时也吸
引着具有国际管理经验的外商投资其酒店等旅游产业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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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斯里兰卡


    斯里兰卡 2013 年 GDP 为 672 亿美元,同比增长 7.3%,世界经济论坛《2013-2014
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 148 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 65 位。


    2013 年,政府制订了斯里兰卡未来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不可阻挡的斯里兰卡
—2020 年未来展望和 2014-2016 年公共投资战略 》,该规划是斯里兰卡中短期经济社
会发展的行动指南,明确了发展方向、目标、战略和具体发展项目,其中 5+1 中心规
划要将斯里兰卡建成为知识、航空、能源、商业、海运和旅游中心,到 2020 年实现
GDP 1850 亿美元。


    中斯两国于 198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
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为双向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并保护投资者利润汇出等
相关利益;2003 年签署免双重征税协议,双方的贸易合作关系较为稳定,2013 年中
斯双边贸易总额 36.2 亿美元,中国企业在斯里兰卡新签承包工程合同 34 份,新签合
同额 21.13 亿美元,完成营业额 20.92 亿美元。


    2009 年 5 月,斯里兰卡结束了长达 26 年的国内武装冲突后,进入和平发展时期。
政府通过大量公共投资,着重改善落后基础设施,投资环境明显好转,出台了稳定的
吸引外资政策,积极组织境外招商活动,目前斯里兰卡是亚太贸易协定和南亚自贸协
定成员国,与中国在内的 27 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 38 个国家签订
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③科威特


    科威特 2013 年 GDP 为 1777.9 亿美元,同比增长 2.3%,世界经济论坛《2013-2014
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 148 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 36 位。


    2010 年科威特政府通过了 1300 亿美元的《2010-2014 年经济发展规划》,其中重
点建设基础设施,相继实施了苏比亚大桥、南祖尔发电站、大穆巴拉克港第一期、萨
巴赫医院、杰赫拉公路等大型基建项目,总金额达 140 亿美元。未来,科威特 2015/2020
年五年发展规划仍将集中于机制改革,控制政府财政开支,改善经商兴业环境,重点
发展住宅、教育、卫生、基建等领域,旨在经济发展多元化,鼓励私有部门投资,增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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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竞争力。


    中科两国于 1980 年 10 月签订《贸易协定》,1985 年签订《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
协定》,1986 年签订《关于成立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混合委员会的协定》,1989 年
签订《经济技术合作协定》,1989 年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004 年海湾合作委
员会还同中国签订《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的贸易合作关系较为稳
定,2013 年中科双边贸易总额 122.4 亿美元,中国企业在科威特新签承包工程合同 20
份,新签合同额 8.65 亿美元,完成营业额 10.49 亿美元。


    为吸引外国投资,科威特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鼓
励外国投资法制框架。2013 年 6 月,科威特修订颁布了《直接投资促进法》以替代于
2001 年发布的《在科威特的外国资本直接投资法》,组件新的“科威特直接投资促进
局”以替代原“科威特外国投资署”,继续向外商投资提供优惠政策与鼓励措施。外
商投资项目可享受的优惠包括:自投资项目正式运行起 10 年内免征所得税或任何其
他税,对该项目的再投资同样免征上述税赋,免税期限与兴建该项目时的原始投资所
享受的期限等同等。


    ④阿尔及利亚


    阿尔及利亚 2013 年 GDP 为 2093 亿美元,同比增长 3.0%,世界经济论坛《2013-2014
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 148 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 100 位。


    2010 年开始,阿尔及利亚政府逐步实施“2010-2014 年五年经济建设计划”,拟斥
资 2860 亿美元用于国家建设,促进社会各行业发展,实施包括 200 万套住房、1000
余公里高速公路和高原高速公路、6000 公里铁路、17 个水坝、污水处理厂、海水淡
化,以及新建上百所医院、诊所、学校、体育馆等在内的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中阿两国于 1996 年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2006 年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双
方的贸易合作关系较为稳定,2013 年中阿双边贸易总额 81.53 亿美元,中国企业在阿
尔及利亚新签承包工程合同 230 份,新签合同额 70.07 亿美元,完成营业额 51.98 亿
美元。


    阿尔及利亚政府在贸易、投资和工程领域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措施以鼓励外来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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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参与本国经济建设,包括修订投资法,给予投资项目不同等级的税收优惠,对国家投
资委员会批准的重要项目优惠年限可达 10 年,同时制定投资用地政策,鼓励投资者
常年租用;促进对外开放,与欧盟签署联系国协议,逐渐建立自贸区,积极入世等,
在内乱时期撤出市场的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美国等欧美国家公司在近几年重新回
到阿尔及利亚并迅速抢滩阿尔及利亚各重要经济建设领域。


    3、行业集中度仍较低


    建筑装饰行业是国内最早引入市场机制、以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的行业,与其他
传统行业相比,建筑装饰行业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相对较小,多数企业自成立起就
形成了同市场机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方式,确立了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
关系架构,行业的竞争机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分配机制具有明显的市场化特点。


    目前来看,国内装饰行业已经存在中外合资、股份制、有限责任等多种企业组织
形式,基本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市场格局高度分散。根据第十一届中国建筑装饰
百强企业峰会公布的数据,2012 年装饰行业年产值达 2.63 万亿,而建筑装饰业百强
第一位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当年营业收入为 139.42 亿元,仅占行业产
值的 0.53%,行业集中度仍偏低。


    正是由于行业过度分散,也为规模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近年来,在市
场竞争中,龙头装饰企业凭借较为出色的设计水平、材料生产能力和施工技术水平,
已经脱颖而出,优质项目及资源不断向行业优势企业集聚,目前行业已表现出了较明
显的行业集中特征。根据《2012 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发展报告》,2005 年至 2012
年,建筑装饰行业的企业数量由 19 万家下降至 14.5 万家,下降幅度为 25%。行业百
强产值占行业总产值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3.11%增长至 2012 年的 8.69%。


    未来,行业的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升。根据行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到 2015
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的企业总数力争保持在 12 万家左右,比 2010 年减少 3 万家,
下降幅度为 20%左右,同时在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方面,力争取得新的进展,
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专业工程企业;以工程企业为核心的集团式装
饰企业数量争取达到 100 家;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上市的建筑装饰工程类企业数量
力争达到 25 家以上;最大领军企业 2015 年的工程产值力争达到 350 亿元左右,比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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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年增长 230 亿元左右,年增长 24%以上,其中公共建筑装饰装修 100 强企业的平均产
值力争达到 25 亿元,最大领军企业 2015 年工程产值力争达到 130 亿元,比 2010 年
增长 80 亿元,年增长 21%以上。




数据来源:中国建筑装饰业年鉴


    4、目前,渠道和区域扩张是行业集中度提升主要驱动要素


    服务业随着发展阶段的不同,各驱动要素在各阶段发挥的作用有所区别,建筑装
饰业作为传统行业,也基本遵循这一规律,各要素资源在具体公司的经营策略上也展
现出不同的特征:


    (1)项目驱动:在行业无序发展阶段,获取项目源是装饰公司经营的第一要务,
公司聚焦于专一细分市场做精做细,设计主要靠外包解决,并逐渐积累项目设计与施
工经验。


    (2)资金驱动:随着项目数量逐渐增多,装饰公司施工服务逐渐受到认可,客
户小范围内通过口碑介绍获取更多项目源,深化经营单点市场,并且设计和施工技术
上开始有初步创新,人员,资金等产能有效累积并循序滚动。


    (3)渠道驱动:公司已处于外延扩张阶段,通过自营或者收购切入更多区域市
场并建立稳定的客户群体,收入规模开始加速上升,营销发力,抢占更多空白市场并
以优秀项目业绩获取更高等级资质,初步建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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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管理驱动:全国布局,项目数量与单体规模都已跃升至新平台,管理标准
化、平台化、流程化;通过精细化管理防范风险和提高盈利能力;通过管理加速品牌
力的提升,品牌效应开始出现,回头客户占比提高;逐渐向其他细分市场切入。


    (5)品牌驱动:进入品牌营销阶段,多品牌系列针对多层次细分市场,价格带
延伸,满足客户不同价位需求;创新商业模式,可提供前期融资到后期维保一体化服
务。


    近年来,装饰公司向区域外逐步扩张是其扩张规模的重要手段。以上市公司为例,
2003-2012 年金螳螂在省外区域的收入占比由 10.85%逐渐提升至 57.98%,洪涛股份、
广田股份 2012 年在华南地区的收入较去年同期则分别下降 4.24%和 18.58%,不仅反
映出华南地区的市场格局基本稳定,龙头企业市占率的提升空间不大,也从侧面印证
了省外扩张才能维持收入规模的持续扩张。


       5、行业竞争壁垒


       (1)行业准入资质要求


    目前在我国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承包、设计等业务均需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要求申报企业必须在规模、经营业绩、人员构成等方面全部达到相关规定的标准,才
可由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随着未来建筑装饰行业项目的逐步大型化,业主对承包方的要求更加立体化和综
合化,具备综合施工能力的企业将更具优势,而综合的施工能力要求企业必须要拥有
多项业务资质,目前资质齐全的企业相对较少。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统计,在
全国装饰装修企业中,2010 年全国拥有壹级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947 家,壹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202 家,甲级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企业 614 家,甲级幕
墙工程专项设计企业 250 家,分别占全行业企业总数的 0.63%、0.13%、0.45%和 0.17%,
同时具有壹级装饰施工、甲级装饰设计两项资质的企业仅 401 家,同时具有壹级幕墙
施工、甲级幕墙设计两项资质的企业 95 家,同时拥有上述四项资质的企业 5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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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由此,严格的资质审查和管理有效地提升了建筑装饰行业的准入门槛,优化了建
筑装饰企业的规模和施工质量,规范了行业竞争。


    (2)设计水平


    装饰设计是体现装饰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尤其是在公共建筑装饰领域。公共
建筑装饰的下游业主往往是当地的政府机构,由于各地的风俗、经济水平等有所不同,
导致业主对建筑的外观、内部装饰风格要求不同,而且公共建筑的空间较大,可充分
体现出不同设计带来的不同效果,对于优秀的公装企业,其具有领先的设计能力,可
利用设计所带来的施工杠杆效应来获取收益,因此,对于公共建筑装饰项目来说,领
先的设计能力构成了业务壁垒。


    (3)施工能力


    施工能力是装饰企业最基本的竞争力,尤其在住宅精装修领域。精装修业务不同
于公共建筑装饰,因为空间较小,设计相对简单,而且具有可复制性,而就施工来说,
目前大部分施工人员来自劳务公司,装饰公司的项目经理等人员要负责现场的施工管
理,对项目经理的管控和协调能力都要求很高。而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因为目前小
业主的维权意识很强,为了避免交房后出现各种返修要求和可能的纠纷,开发商对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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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业务的施工质量要求很高,而施工质量的保证则来自于整个装饰公司的管理,其
中项目经理的素质是此项业务的核心壁垒。


    (4)资金实力


    装饰行业的商业模式要求承包商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大型项目需要交投标保证
金,收业主款的时间点和付材料、劳务款的时间点难以完全匹配,因此装饰企业需要
一定比例的运营资金,因此,建筑装饰企业要完成多项施工工程,需要大量的流动资
金作为保障,从而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


    (5)管理半径


    随着公司的业务渠道和区域扩张,如何管理各区域的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等将至
关重要。目前,无论是营销网络、客户储备还是产能分配,项目的管控都需要有强大
的管理平台做支撑,以上市装饰公司为例,其各自先后均立项并升级了 ERP 系统,
以便在信息共享、项目跟踪、库存管理、财务结算、业绩分析与预警上提供管理协助,
从而可以看出,未来对项目的管理能力将成为装饰企业走向规模化的重要壁垒。


                                  上市公司 ERP 系统序列


     公司            投资额(万元)           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时间              当年营收

    金螳螂               2439.8                      2006                       17.75 亿

   亚厦股份                —                        2009                       24.87 亿

   广田股份                —                        2010                       41.98 亿

   洪涛股份               2979                       2009                       13.10 亿

   瑞和股份               1983                       2011                       13.13 亿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带动建筑装饰行业的整体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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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10 年 11 月 1 日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国(不包括港澳台)总人口
13.4 亿人,城镇常住人口 6.66 亿,农村常住人口 6.74 亿,城镇化率为 49.7%(2012
年我国城镇化率为 52.57%),未来几年,不同城镇人口类型将对建筑装饰行业带来不
同的推动力:


    一是近 4 亿城镇户籍且定居型人口,推动对城市建设精细化的需求。根据普查数
据,4.6 亿城市户籍人口剔除 0.7 亿城镇间流动打工人口,则近 4 亿人为有城镇户籍
且定居型人口,他们的生活要求是能够更多、更好地享受城市生活的舒适和便利。因
此,新型城镇化代表着城市发展的精细和智能,将显著拉动涵盖城市轨道交通、建筑
装饰、节能环保等城市“精雕细琢”的需求;


    二是 2.8 亿城镇流动人口的市民化和潜在 1.2 亿人口继续向城镇转移,将带来新
的基本需求。新型城镇化意味着打破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将现有 0.7 亿城镇间流动打
工人口、1.5 亿外出打工农民工及 0.6 亿在本地镇区打工农民工组成的城镇流动人口,
真正转为定居型消费,同时,虽然 2012 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 50%,但参照国内
的经验,其城镇化率的临界点几乎都趋于 70%左右,我国城镇化进程仍远未达到顶峰,
未来仍将有 1.2 亿潜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由此,两大因素的叠加,将有望拉动建
筑及其配套产业的需求。


    (2)消费能力的提高,使得居民更关注建筑的品质


    在居住空间需求未得到充分满足的发展阶段,居民收入的提升将主要用于扩大居
住空间。1990-2012 年城市和农村人均住宅面积复合同比增速 CAGR 分别为 4.5%和
4.0%,逐渐弥补了前期巨大的存量缺口。2012 年,我国城镇与农村人均住宅面积分别
达到 33.6 平方米和 30.5 平方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均住宅面积还有上升空
间,但增速趋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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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来源:Wind


    在人均收入逐渐提高且居住空间已经得到大幅改善的背景下,居民对于建筑品质
将更为关注。居住舒适感的提升更多的来自于装饰档次和品质的提升,反映到装饰行
业产值数据中即为每平米承载的装饰平均价格逐步提升,由此无论是建筑存量还是增
量,建筑业单位面积上的装饰投资将有较快增长,从而提高装饰业产值增速。




 数据来源:建设工程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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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推动装饰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艾瑞咨询的数据,2009 年至 2013 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从
12900 亿元增长至 2850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21.92%,在政策上,2009 年 11 月国务
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
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由此,未来随着国内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不仅增加了建筑装饰的市场需求
规模,而且对装饰的质量、档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了装饰行业整体水平向更高
层次发展。


    (4)“走出去”战略的落实,利于建筑装饰行业拓展海外市场


    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不断提升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能力和
水平,提高我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的能力,推动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
从吸收外资大国向资本输出大国转变,由此,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
新一届政府上任后加快推进了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支持政策,如提出了“一带一路”
(即“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目标,为我国建筑装饰
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同时,2008 年金融危机后,跨国直接投资出现了新特点,许多发展中国家都把吸
引外资投向基础设施领域作为优先政策和重点,这使我国对外投资空间扩大,根据商
务部预测,2014-2019 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对外投资规
模超过 5000 亿美元,年增速在 10%以上,存量超过 1 万亿美元,为我国建筑装饰企
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2、不利因素


    (1)房地产调控措施的影响


    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各地方政府和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
2013 年 2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的“新国五条”, 是自 2009 年 12 月
份开始楼市调控以来的第五次调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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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国五条”出台后,各地方政府围绕商品住房限购以及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等
方面陆续出台相应细则措施。随着上述措施的陆续实施,商品房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
抑制,房地产开发商投资高端住宅的意愿有所减弱,房地产开发商资金成本提高,资
金链更加紧张。


    国家对于房地产行业的持续调控将对房地产以及房地产下游行业装饰工程行业
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不规范


    由于我国建筑装饰行业起步较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在中低端市场存在利用偷
工减料、垫资、低价竞标等不规范竞争手段承揽业务的现象,影响了行业的整体诚信
水平,削弱了行业的议价能力,对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企业规模偏小,标准化程度较低


    由于我国建筑装饰行业起步较晚,企业规模普遍很小。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拥
有国际化的建筑装饰龙头企业。同国际大公司比较,国内企业差距较大。虽然一些企
业开始实现工厂化、产业化以及实现企业联盟与协作,但其比例比较低。大部分企业
规模小、资金、技术实力差,加上标准化水平低,管理不够规范,施工质量难以保障
和提高,行业整体运行效率较低,国际竞争力仍比较弱。


    (4)融资渠道单一,运营资金紧张


    建筑装饰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量较大,资金规模是影响企业整体规模的重要因
素。但国内建筑装饰企业多为民营企业,企业发展资金主要依靠自身发展积累,融资
渠道主要依赖银行借款,运营资金相对紧张,限制了企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


    (5)海外市场贸易摩擦、政局不稳等因素的影响


    随着我国承包工程企业在发展中国家市场所占份额越来越大,一些西方企业经常
和部分当地业主联合起来打压中国企业,阻碍中国企业投标或获取好的标段,压缩中
资企业的发展空间,使得中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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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更迭较为频繁,一定程度上影响所承包项目的启动与实
施,给承包工程业务带来较大隐患。


    (四)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行业的技术水平


    建筑装饰行业是一个古老而又新兴的行业,技术基础建立在中国传统建筑业之
上,除幕墙工程施工技术已突破传统的技术外,主要是传统的木、油、瓦、电、水等
建筑业工种的施工现场手工制作与组装技术。20 年来,建筑装饰行业在设计与施工技
术、专业教育、技术立法等方面有了很大进步,工程质量水平、文化品位、环保水平
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已经具有独立承包五星级宾馆、饭店装饰工程的
能力,已经产生了一批资质高、装备较现代化、在设计、施工管理方面有特色、在科
技创新上有进展的优势企业,也创造出了一批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的标志性精品工
程。建筑装饰行业技术状况具体说明如下:


    (1)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已经普及,软件的开发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但
在设计理念、思想、审美情趣和文化、艺术表现手法上同国际先进水平有较大的差距。
在处理功能与美观、准确选材及应用高科技材料、形成有深度的专业化设计等方面还
有差距。在国际招标的大型项目的室内设计上,国内公司优势不明显。


    (2)材料、部品部件:除表现在品种、规格、花色等质量、性能、技术上与国
际先进水平有很大差距外,在节能材料、环保材料的研发与推广方面仍有很大欠缺。


    (3)施工:施工机具落后。虽然通过引进和自主开发,一些施工机具已在工程
中应用,如单元式幕墙工程领域,机具装备水平已经较高,但总体上看,施工现场的
机具装备比重不高,装备结构层次较低,传统的工具仍占有一定的比重;施工组织技
术落后。虽然使用了现代化的先进设备,如电脑、通讯设备等,但利用的深度、配套
的系统化不足。


    2、行业发展趋势


    目前,适应社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我国建筑装饰行业面临以现代工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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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对传统产业进行全面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的挑战。未来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的技术发
展在以下领域会有所突破:


    (1)材料生产制造和流通领域将向三个方向发展。一是新材料的制造技术的推
广和普及,不仅提高了新型材料的产量,而且大幅度提高材料的质量、环保水平,使
这些材料在外观上更为人性化、舒适性,内在品质上更为环保化、节能化、科学化;
二是材料的模数化、标准化和成品化的发展方向,将以更好地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为目
的,研制生产施工更为简便,施工质量更有保证的材料;三是材料流通的规范化,以
电子商务为主要标志的现代销售体系的建立和广泛应用,将更加规范材料市场流通,
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名、优、新材料的市场占有率,推动行业发展。


    (2)施工领域总体上将向工业化和信息化两个方向发展,两者具有紧密的联系,
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一是工业化主要体现在施工组织与施工作业上的技术发展,表
现在以现代装备提升施工技术,改变施工工艺,提高劳动生产率,主要包括实施工厂
化加工,现场装配化施工,以及提高施工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等;二是信息化主要
体现在设计、施工管理技术上的发展,表现在计算机应用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在行
业的推广与普及,真正使企业建立起以公司总部为核心的网络与通信、经营管理信息、
综合项目管理、工程设计集成化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并同行业网站实现链接,对外达
到资源共享,对内实现管理自动化和工程的远程控制。


    (3)推行节能环保装修。节能环保在建筑装饰行业主要体现在建筑装饰设计、
建筑装饰施工技术及建筑装饰材料三个方面。在设计方面,主要是指通过合理设计,
综合运用现代物质手段、科技手段和艺术手段,充分考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采用合
理的热工、通风和空调设计,达到节能环保的效果;在建筑装饰施工技术方面,主要
指在建筑工程中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在建筑装饰材
料方面,主要指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型建筑材料、保温材料及绿色装饰装修材料。


    (4)由工程承包商向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变。随着竞争的加剧,建筑装饰企业开
始从简单的工程承包商延伸到综合服务提供商。在业务构成方面,伴随着房地产开发
模式和建设品质要求的变化,公共建筑装饰企业、住宅装饰企业和建筑幕墙企业已经
打破历史形成的界限,公共建筑装饰企业与住宅装饰企业在业务上已经逐步相互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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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在服务方面,建筑装饰企业可以提供设计、材料选购、软装配套、饰后管理等综
合服务;在产业延伸方面,部分企业调整了发展战略和业务结构,业务范围已向材料、
部品生产等行业前伸或向房地产、旅游等行业后延,在发展与合作中提高并完善了产
业的价值链,提高了企业面对客户的综合性服务能力。


    3、经营特点


    (1)建筑装饰企业最佳承揽业务的方式是设计与施工一起承揽,以此保证工作
的延续性和整体性,但实际操作中,根据专业性需求,设计和施工分开的情况也较为
普遍。设计和施工项目的承接一般采用招标或邀标的方式进行,确定中标单位,建筑
装饰企业通常作为总包方,协调整个工程,统一管理,并可以进行专项工程分包。


    (2)建筑装饰行业一般通过设立营销网络机构来占有和拓展市场,通过优质工
程项目发展业务,以此提升企业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


    4、行业周期性特征


    建筑装饰行业会随着宏观经济的变化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但表现不明显,属于
弱周期性行业。主要理由有以下两点:(1)建筑装饰产品更多地体现在设计创意方面,
人们与生俱来的对美的不懈追求决定了建筑装饰必须不断更新换代;(2)即使行业从
新兴走向成熟,增长速度可能从快速走向平稳,但是已形成的巨大存量建筑产品仍为
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5、行业季节性特征


    建筑装饰行业无明显的季节性。但根据行业的特点,通常而言,一季度由于受春
节和银行信贷政策不确定等因素的影响,工程进度较慢、工程结算额相对较低;四季
度由于临近年关,大量工程要求年底竣工,所以四季度工程进度较快,结算的款项也
较多。


    6、行业区域性特征


    建筑装饰行业尚处于发展时期,除已形成的少数大型企业外,行业内以中小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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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业为主,一般主要在当地开展业务,呈现一定的区域性。目前,装饰企业主要集中在
经济比较发达的省市,如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浙江、江苏等, 2012 年度中国
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名单中,广东省有 60 家,北京有 21 家,江苏省有 17 家。


    7、上下游行业及其对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建筑装饰材料行业为建筑装饰行业的上游行业。金融机构、地产开发商、政府、
星级酒店等为建筑装饰行业的下游行业。




    我国建筑装饰材料行业随着房地产、建筑装饰等行业的发展得到了快速发展。目
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装饰材料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建筑装饰业的发展带动了
建筑装饰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新材料的研发和使用也促进了建筑装饰行业的进步。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优劣与装饰材料质量的好坏具有紧密关系。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种商业、公共建筑大量开工建设;随着对外开放
的扩大,我国旅游业和会展业发展迅速,涉外酒店、会展中心等基础设施进入了大规
模建设期,下游行业的强劲需求促进了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


    三、置入资产的市场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一)置入资产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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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神州长城装饰定位于高端建筑装饰市场,目前拥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
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资质,同时还拥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2013 年,神州长城位列“中国建筑装
饰百强企业”前十名,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单位,2013 年获中国建筑装饰协
会“施工技术科学研究院”、“酒店类最佳专业化装饰企业”和“精装楼盘类最佳专业
化装饰企业”称号,纳税信用 A 级企业、企业信用评级 AAA 级信用企业。神州长城
承建的工程获国优、省优荣誉六十多项。


    (二)公司竞争优势


    1、一体化施工优势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国内的工程建设市场在
市场规则、产品结构、项目管理模式、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自 21 世纪以来,国内建筑行业“设计”、“采购”、“施工”各个环节分离的传统工程
建设承包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国内新的建筑市场需求。在现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客
户对建筑装饰公司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不仅局限于建筑产品的提供,还对形成建
筑产品的全过程服务质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客户提供综合咨询服务,不再
是设计或施工一方就能解决的问题,二者联动才能为工程建设提供高质量保障。


    神州长城拥有较齐备的设计及施工资质,使装饰设计与装饰施工形成一个有机的
整体,能够为客户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优秀的设计能力、过硬的施工质量以及
全面的服务能力,为神州长城带来充足的工程项目,形成以服务为先导,以设计为核
心,设计施工双轮驱动模式,通过更好地将设计理念和工程施工相结合,创造精品工
程,提高客户满意度。


    2、质量把控优势


    2013 年,神州长城位列“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前十名,代表了行业内对神州长
城的工程质量、项目管理能力的高度认可。神州长城拥有突出的质量把控能力,质量
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1)施工前对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设计,使其满足“先进、科学、及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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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合法、方便施工”的目标;


    (2)对原材料实施严格的质量管控。对供应商进行详尽的考察,以确定其生产
设备情况、生产能力情况、以往供应案例、履约状况以及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等。
考察合格后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并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验收,对不合格产品
进行清退。


       (3)建立健全项目组织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例会制度、“三检”制度、
“控制点”管理制度、问题追根制度、放行制度、奖惩制度等。项目经理、项目技术
负责人、质量检察员相互监督,严格执行施工程序、施工工艺及质量验收标准。


       3、成本控制优势


    神州长城核心管理人员均有 10 余年的建筑装饰从业经验,凭借其对行业的深刻
理解,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材料采购、劳务管理制度。神州长城的成本控制措施主要包
括:


    (1)行业普遍采购原材料时主要采取的询价模式不同,神州长城采取拦标价模
式,即公司成本部在测算各个材料的成本、税金等因素后,通过设置拦标价进行供应
商筛选,在项目前期即能确保项目材料采购成本在可控范围。


    (2)神州长城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材料采购、劳务分包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在新
项目成立时,神州长城优先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相关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有效保
证了材料及劳务采购的质量和成本。


    (3)使用领先的工艺定额模式管理劳务成本。神州长城通过锁定项目工艺要求
与时间要求,进而锁定劳务的成本。神州长城定期对劳务分包公司进行考核,考核结
果与其以后承接的项目类型与项目规模相挂钩。


       4、深化设计优势


    在建筑装饰项目初始设计与二次深化设计方面,神州长城通过与国际资深权威设
计机构联袂合作及十余年的驻场设计经验积累,锻炼出了一支规模庞大、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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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实力雄厚的建筑装饰设计队伍。神州长城设计团队目前能满足建筑装饰领域项目初始
设计与现场施工设计规范要求,并可通过过去积累的经验,向业主提供合理化的项目
设计与深化设计意见,达到降低项目运营成本与提高运营可行性的作用。


      5、市场定位优势


      神州长城定位于高端市场,打造精品工程。神州长城承接了众多大型高档装饰工
程,业务范围涵盖星级酒店、高端写字楼、豪华住宅、大型公共建筑及会所等多个领
域,神州长城以其优雅独特的设计风格、精湛的施工工艺、优良的施工质量、合理的
价格、规范的工程管理体系、完善的保修服务体系获得客户的充分认可,树立了神州
长城在行业中高端市场定位的品牌形象。


      6、海外布局优势


      神州长城的海外事业部从 2012 年开始运作,确立了东南亚、非洲、中东等业务
重点发展区域,招募和培养相关地区的专业人才,重点跟踪使用中国贷款的建筑项目,
并通过与从事海外基建业务的大型央企合作,不断开拓海外建筑装饰、机电安装等工
程项目,积累海外项目施工经验,扩大海外市场影响力。截至目前,神州长城在东南
亚、非洲、中东、南亚等地区已签约或待签约的项目合同金额达 72.76 亿元。


      (三)神州长城的竞争对手


      神州长城装饰定位于高端建筑装饰市场,主要竞争对手系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
度、行业排名前列的全国性龙头企业,竞争对手主要情况及业务特点如下表所示:


 排名          公司名称                                业务特点
                               以室内装饰为主体,融幕墙、家具、景观、艺术品、机
  1             金螳螂         电设备安装等为一体的专业化装饰企业,设计能力突出,
                               国内建筑装饰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
                               专注于大型公共建筑、高端星级酒店、高档住宅精装修
  2            亚厦股份        等装饰、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科技创新及施工技术
                               能力突出,市场遍及全国。
                               以提供综合建筑装饰解决方案及综合工程承建服务为
                               主,专注于大型公共建筑、高档星级酒店等高端建筑装
  3            广田股份
                               饰市场,在住宅精装修、商业综合体以及技术研发方面
                               具有优势。


                                           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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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拥有最齐全业务资质的企业之一,主
   4            宝鹰股份
                                   要从事公共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立足公共建筑装饰行业,目前主要为政府机构、大型国
   5            洪涛股份           有企业、跨国公司、高档酒店等提供建筑装饰设计、施
                                   工服务。
                                   以高级建筑规划及建筑装饰设计及施工为主,具有较强
   6            弘高设计
                                   的设计能力。
                                   主要从事公共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在剧场会堂类文
   7            瑞和股份
                                   化设施、国家政务场所等具有较强优势。

注:相关资料来自各公司网站。


       四、神州长城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分析


       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神州长城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神州长城最近三年的
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


       (1)资产结构


       神州长城最近三年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235,180.70        96.09%   161,907.99            96.66%   121,878.62        97.38%

非流动资产       9,576.58        3.91%      5,599.67            3.34%      3,275.54        2.62%

资产总计       244,757.28     100.00%     167,507.66        100.00%      125,154.16    100.00%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资产总额呈持续增长趋势。截至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神州长城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125,154.16 万元、167,507.66 万元及 244,757.28
万元。截至 2014 年末,神州长城资产总额较之 2012 年末增长 95.96%,主要系新增股
东投入较大金额的资本金,以及营业收入及利润规模大幅增长所致。最近三年末,神
州长城的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均超过 95%,主要系建筑施工业务所需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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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投入较少,与行业特点相符。


       (2)负债结构


       神州长城最近三年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168,608.65       100.00%       108,204.98        100.00%    97,777.11     100.00%

非流动负债              1.51            0.00%              -              -           -             -

负债总计          168,610.16       100.00%       108,204.98        100.00%    97,777.11     100.00%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负债总额呈持续增长趋势。截至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神州长城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97,777.11 万元、108,204.98 万元及 168,610.16
万元。截至 2014 年末,神州长城负债总额较之 2012 年末增长 72.44%,主要系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营运资金需求量增大,短期借款及经营性负债规模增加所致。最
近三年末,神州长城的负债基本为流动负债,与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匹配。


       2、主要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9,094.92           12.37%      9,787.85         6.05%    18,517.78        15.19%
交易性金融资
                       106.04            0.05%       100.00          0.06%            -             -
产
应收票据             6,062.61            2.58%       180.00           0.11%      145.00        0.12%

应收账款           178,423.57           75.87%    135,518.05         83.70%   92,417.00        75.83%

预付款项             3,481.15            1.48%      2,108.35         1.30%     2,636.69        2.16%

其他应收款          14,362.27            6.11%      9,125.85         5.64%     5,338.72        4.38%

存货                 3,496.02            1.49%      5,087.90         3.14%     2,823.42        2.32%

其他流动资产           154.12            0.07%                 -     0.00%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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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合计     235,180.70     100.00%       161,907.99   100.00%        121,878.62     100.00%


       神州长城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构成,截
至 2012 年末、2013 年末以及 2014 年末,上述四类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保持稳定,
分别为 97.56%、96.68%和 96.09%,流动性较强。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库存现金                              14.97                       11.07                      29.53

银行存款                         23,292.82                   3,137.67                     4,147.96

其他货币资金                       5,787.13                  6,639.11                    14,340.30

合计                             29,094.92                   9,787.85                    18,517.79


       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神州长城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8,517.78 万
元、9,787.85 万元、29,094.9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24%、6.08%和 12.37%。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的货币资金余额包括现金 14.97 万元、银行存款
23,292.82 万元和其他货币资金 5,787.13 万元,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保函及农民工工资等保证金存款。


       2013 年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 8,729.93 万元,减幅 47.14%,主要原因系神州长
城 2013 年结算的供应商款项增加,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2014 年末货币资金较
期初增加 19,307.07 万元,主要原因系神州长城年末加大了催款力度,并更为合理的
执行资金使用计划。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应收账款上升较快主要系神州长城营业收入增幅较大及个别
项目回款较慢所致。2013 年末,神州长城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 31.66%,主要原因系
个别大型项目回款较慢导致。其中,2013 年贵州荔波大酒店项目与三亚美丽之冠酒店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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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产生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3,054.94 万元、10,639.84 万元,分别占当期末应收
 账款余额的 8.75%、7.13%;2014 年末,神州长城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 46.64%,主要
 原因系 2014 年度的收入规模较 2013 年度增长幅度较大导致。


        ①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原因


        神州长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与建筑装饰行业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的结算模
 式有关。神州长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规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应收账款。由于项目发包方按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进
 度款、竣工决算款及质量保修金,而工程施工、验收、决算和质保时间较长,导致神
 州长城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与同行业企业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与总资产比例情
 况如下:


                                     洪涛股      亚厦股      广田股      瑞和股                   神州长
 时间        项目        金螳螂                                                      平均值
                                       份          份          份          份                       城
           应收账款/
2014 年                 136.13%     170.10%      146.47%     136.42%     162.54%    150.33%       107.25%
           营业收入
6 月 30
           应收账款/
  日                      65.54%      70.81%      60.30%      56.45%      58.39%      62.30%      80.14%
           总资产
           应收账款/
2013 年                   60.14%      70.31%      59.66%      51.44%      69.78%      62.27%      66.59%
           营业收入
12 月 31
           应收账款/
   日                     62.03%      67.76%      57.07%      50.59%      53.92%      58.27%      80.90%
           总资产
           应收账款/
2012 年                   54.10%      46.95%      55.72%      46.01%      61.47%      52.85%      47.82%
           营业收入
12 月 31
           应收账款/
   日                     56.50%      53.43%      53.96%      43.70%      48.32%      51.18%      73.84%
           总资产
 注:神州长城 2014 年的相关指标为 2014 年 1-7 月数据;上市公司 2014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近年来,由于国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停滞、房地产市场调整的不利影响,神州长
 城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与总资产的比例均处于较高的水平,且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②应收账款质量分析


        神州长城最近三年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如下:


                                                   47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128,460.68           65.33%       102,056.61             68.40%           76,163.23        76.50%

  1-2 年           49,214.57           25.03%        30,965.51             20.76%           19,510.65        19.60%

  2-3 年           15,006.19           7.63%         13,948.43              9.35%            3,279.66            3.29%

  3-4 年             2,913.27          1.48%            1,795.04             1.2%             285.43             0.29%

  4-5 年              659.22           0.34%             169.43             0.11%             319.35             0.32%

 5 年以上             381.82           0.19%             268.95             0.18%                4.01            0.00%

   合计         196,635.74          100.00%         149,203.96              100%            99,562.3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神州长城 2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的比例均超过 89%,账龄结构较为
安全、合理。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收款较为稳定,均未发生实际坏账损失。神州长
城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经营规模较大,资本实力雄厚,
财务状况良好,因此产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③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分析


     截至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神州长城坏账准备的余额分别为 7,145.33
万元、13,685.92 万元及 18,212.17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7.18%、9.17%
及 9.26%。最近三年,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较为稳定,归因于账龄 2 年以
上的应收账款占全部应收账款的比重较为稳定。


     神州长城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及其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计提比
 账龄
              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5%           128,460.68         6,423.03      102,056.61           5,102.83      76,163.23         3,808.16

 1-2 年      10%           49,214.57         4,921.46         30,965.51         3,096.55      19,510.65         1,951.06

 2-3 年      30%           15,006.19         4,501.86         13,948.43         4,184.53       3,279.66          983.90

 3-4 年      50%            2,913.27         1,456.63          1,795.04          897.52          285.43          142.71



                                                        47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4-5 年       80%              659.22           527.37          169.43          135.54      319.35       255.48

5 年以上     100%              381.82           381.82          268.95          268.95         4.01         4.01

 合计          -            196,635.75        18,212.17     149,203.97        13,685.92   99,562.33     7,145.32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按照账龄分析和单项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
准备。神州长城已经谨慎地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没有发现需
要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故各报告期末,公司均按会计政策规定的账龄法提
取坏账准备。在确定计提比例时,神州长城根据建筑装饰业务特点、收款结算方式、
客户结构与资信情况、历史回款经验对账龄计提比例进行了合理的估计。神州长城坏
账计提政策符合实际情况,具体计提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相当:


                                                                 计提比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002081.SZ          金螳螂                5%          10%           30%             50%        80%        100%

002375.SZ      亚厦股份                  5%          10%           30%             50%        80%        100%

002482.SZ      广田股份                  5%          10%           30%             50%        50%          50%

002325.SZ      洪涛股份                                                  5%

002047.SZ      宝鹰股份                  5%          10%           30%             50%        80%        100%

002620.SZ      瑞和股份                  5%          10%           30%             50%        50%          50%

            平均                         5%          10%           30%             50%        68%          80%

          神州长城                       5%          10%           30%             50%        80%        100%


     注:洪涛股份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公司均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由上表可见,神州长城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基本一致。其中,神州长城与金螳螂、亚厦股份、金螳螂各账龄段的计提比例相同;
与广田股份、瑞和股份相比,神州长城 1-4 年账龄段的计提比例相同,4 年以上账龄
段的计提比例较高,计提政策更为严格。因此,报告期内神州长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的计提是充分、合理的,不存在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


     ④ 应收账款的前五名情况


                                                          47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占应收账款总额
  年度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的比例
            三亚华创七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876.57             8.07%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287.33             6.76%

            荔波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8,045.55             4.09%
2014 年度
            青岛鼎林置业有限公司                                   5,320.76             2.71%

            北京中民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4,192.58             2.13%

                         合   计                                  46,722.78            23.76%

            荔波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13,054.94             8.75%

            三亚华创美丽之冠投资有限公司                          10,639.84             7.13%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377.80             3.60%
2013 年度
            嘉兴永欣建业有限公司                                   5,152.47             3.45%

            厦门嘉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421.79             2.96%

                         合   计                                  38,646.84            25.90%

            嘉兴永欣建业有限公司                                   5,087.98             5.11%

            沈阳全运村建设有限公司                                 3,623.20             3.64%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46.98             2.96%
2012 年度
            南阳建业酒店有限公司                                   2,924.03             2.94%

            贵州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2,850.13             2.86%

                         合   计                                  17,432.32            17.51%


    ⑤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神州长城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99,562.33
万元、149,203.96 万元、196,635.75 万元,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收回上年应收账款
的金额分别为 52,414.98 万元、81,028.89 万元,回款比率分别为 52.65%、54.31%,回
款情况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神州长城的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有所改善。


    ⑥ 应收账款管理


    针对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问题,神州长城采取了各业务工程管理部门、法务部与

                                            47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财务部联合管理的机制。一方面,工程管理部门对于各个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督促项目经理采取积极措施加快项目决算审计进度,尽可能缩短应收账款回收周期;
另一方面,财务部对于财务数据进行日常监控并及时将异常情况通知工程管理部门和
法务部,由其联合进行相关欠款的催收。此外,神州长城还建立了严格的客户信用评
估跟踪制度,强化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与回收管理。


      (3)预付账款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预付账款主要为尚未到货结算的材料采购款,账龄情况如
下表: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比例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3,288.32        94.46%      1,908.95         90.55%       2,431.40            92.21%

1至2年          148.78         4.27%         182.00         8.63%             160.79         6.10%

2至3年           34.31         0.99%          12.67         0.60%              35.10         1.33%

3 年以上          9.75         0.28%           4.72         0.22%               9.40         0.36%

   合计        3,481.15         100%       2,108.34       100.00%        2,636.69        100.00%


      从账龄结构上看,最近三年神州长城 1 年以内的预付账款占比较高,分别为
94.46%、90.55%、93.05%。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呼和浩特市春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03.04                   11.58

内蒙古华源世纪商贸有限公司                                           250.02                    7.18

广州市名卓建材有限公司                                               150.63                    4.33

北京泰一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14.60                    3.29

福建森源股份有限公司                                                 103.00                    2.96

 合   计                                                         1,021.28                     29.34



                                            47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4)其他应收款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神州长城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5,338.72
  万元、9,125.85 万元、14,362.27 万元。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工程项目备用金以及往来款等。


         根据建筑工程行业的操作惯例,部分项目投标时神州长城需要向甲方交付投标保
  证金,中标后为保证工程按合同履行还需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附加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般于工程投标结束后返还,履约保证金一般按工程施工进度逐步返还。
  此外,为了采购的便利性,工程项目还需要提供一定的备用金。


         神州长城最近三年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                              坏账准                             坏账准
                       比例        备                    比例          备                   比例          备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1 年以内   13,260.65    82.92     663.03     6,735.76      64.27      336.79   3,059.82        51.18     408.25

1-2 年      1,066.04      6.67    106.60     1,560.25      14.89      156.03   2,304.20        38.54     150.80

2-3 年       353.34       2.21    106.00     1,637.36      15.62      491.21    316.07          5.29      95.37

3-4 年      1,051.62      6.58    525.81      248.66        2.37      124.33    260.84          4.36      16.10

4-5 年       160.33       1.00    128.27      260.84        2.49      208.67     32.20          0.54       4.40

5 年以上      99.82       0.62     99.82       37.70        0.36       37.70      5.50          0.09            -

 合计      15,991.80   100.00    1,629.54   10,480.57    100.00     1,354.72   5,978.63     100.00       674.91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占比(%)
                                                (万元)                                         年末余额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
                                 保函保证金          3,000.00      1 年以内            18.76           150.00
  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投标及履约
  京丰宾馆改扩建工程领导                             2,483.34      1 年以内            15.53           124.17
                                 保证金
  小组办公室


                                                  47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占比(%)
                                              (万元)                                  年末余额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        借壳上市保
                                                1,500.00    1 年以内             9.38        75.00
限公司                        证金
                              土地挂牌保
宿州市埇桥区会计中心                              861.20    1至4年               5.38       286.12
                              证金
新疆红光山大酒店有限责
                              履约保证金          618.90    1 年以内             3.87        30.95
任公司
                    合计                      8,463.44          -               52.92       666.23


       神州长城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投标保证金                                    2,539.36               5,324.50             2,741.88

履约保证金                                    4,404.14                 630.31               705.17

项目备用金                                    1,079.32               1,142.67               729.79
安全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
                                              1,046.26                 711.86               394.32
其他保证金及押金
土地出让保证金                                 575.08                  852.85               450.00

借壳重组保证金                                1,425.00                      -                      -

保函保证金                                    2,850.00                      -                      -

其他                                           443.11                  463.66               317.56

             合计                           14,362.27                9,125.85             5,338.72


       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神州长城其他应收款的余额较大,主要原因系随着神州
长城签约项目的数量及金额大幅增长,向甲方交付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均随之
提高,导致期末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增长较快。


       (4)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情况


       神州长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报
告期各期末按照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规定以及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足额计提了各项
资产的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神州长城主要资产减值准备如下:

                                                47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坏账准备合计                           19,841.71                    15,040.64                   7,785.24

其中:应收账款                         18,212.17                    13,685.92                   7,145.33

其他应收款                                 1,629.54                  1,354.72                     639.91


       3、主要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1,034.61        10.80%           766.40        13.69%       768.98       23.48%

在建工程               1,185.66        12.38%           257.04            4.59%    203.30         6.21%

无形资产                 826.96         8.64%            30.17            0.54%      6.19         0.19%

长期待摊费用           1,049.87        10.96%           568.64        10.15%       341.54       10.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69.07        51.89%          3,768.70       67.30%      1,955.53      59.70%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0.42         5.33%           208.72            3.73%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76.58       100.00%          5,599.67     100.00%       3,275.54     100.00%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机器设备              0.55         0.05%              7.48         0.98%          9.51         1.24%

   运输设备            918.83       88.81%             695.89        90.80%        610.68       79.41%

   电子设备            115.23       11.14%              63.03         8.22%        148.80       19.35%

       合计         1,034.61       100.00%             766.40      100.00%         768.98      100.00%



                                                 47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神州长城主营业务是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业务开展过程中不需要数量及金额较
大的机器设备,故神州长城的固定资产规模较小,主要由运输设备及电子设备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神州长城的固定资产净值分别为 768.98 万元、766.40 万元和 1,034.61
万元,变化相对较小。


    截至 2014 年末,固定资产中不存在已设定抵押担保等所有权受限制的情况,也
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2)在建工程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神州长城的在建工程分别为 203.30 万元、257.04
万元、1,185.66 万元。其中,2014 年末神州长城的在建工程主要为宿州绿邦厂区以及
亦庄办公楼装修。


    (3)长期待摊费用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神州长城的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341.54 万元、
568.64 万元、1,049.87 万元,主要是租赁房屋的待摊装修费用。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减值准备                                4,958.16              3,758.46             1,946.31
子公司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
                                               10.91                 10.24                   9.22
弥补的亏损
          合   计                           4,969.07              3,768.70             1,955.53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呈逐年增长的趋势。2013 年末、2014 年
末,神州长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同比增长 92.72%、31.85%。神州长城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主要是由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坏账准备)形成的。报告期内,神州
长城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依据神州长城的会计政策,需对其计

                                             47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提金额较大的坏账准备,进而导致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出现持续大幅增长。2013
年末、2014 年末,神州长城的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分别同比增长 93.11%、31.92%。


    4、主要负债


    报告期内,各期末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8,245.09      16.75%     16,000.00      14.79%      11,000.00      11.25%

应付票据            8,886.28        5.27%     5,391.53         4.98%       926.97         0.95%

应付账款          104,828.39      62.17%     70,500.95      65.15%      59,784.34      61.14%

预收款项            5,540.11        3.29%     1,252.97         1.16%       514.32         0.53%

应付职工薪酬         999.23         0.59%     1,134.15         1.05%       595.99         0.61%

应交税费           15,779.08        9.36%    11,572.45      10.69%       8,132.79         8.32%

应付利息               62.11        0.04%            -             -            -

其他应付款          3,268.35        1.94%     2,352.94         2.17%    16,822.70      17.21%

其他流动资产        1,000.00        0.59%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68,608.65    100.00%     108,204.98     100.00%      97,777.11     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1        0.00%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1        0.00%            -             -            -             -

负债合计          168,610.16    100.00%     108,204.98     100.00%      97,777.1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基本无非流动负债。截至 2014 年末,神州
长城负债总额为 168,610.16 万元,主要为生产经营而发生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
付票据、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2012 年至 2014 年,神州长城的负债总额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神州长城
近年来业务规模迅速扩张导致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增长较快,此外项目开展所需的资
金压力使神州长城相应增加了短期借款;同时,生产和销售规模的扩大使得原材料采
购量增加,带动应付款项上升。

                                            48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短期借款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神州长城的短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余额
分别为 11,000.00 万元、16,000.00 万元和 28,245.09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30%、14.90%和 13.82%。2014 年末,神州长城的短期借款中,保证借款为 22,500.00
万元,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为 5,745.09 万元。报
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施工数量的增加,神州长城的营运资金需求加大,短
期借款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2)应付账款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神州长城的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59,784.34
万元、70,500.95 万元和 104,828.39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1.14%、65.15%、
62.17%。神州长城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向供应商支付的材料采购款项。报告期内,随
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新开工项目的增加,神州长城的应付账款呈持续增长趋势。神
州长城的应付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
且公司信用良好,能够获得供应商较高的商业信用额度。


       报告期各期末,神州长城应付账款的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01,108.53       96.45%       68,884.62     97.71%      56,652.45      94.76%

1至2年                 3,375.36        3.22%     1,564.07         2.22%    2,385.23        3.99%

2至3年                  316.69         0.30%         36.76        0.05%     713.01         1.19%

3 年以上                 27.80         0.03%         15.49        0.02%      33.65         0.06%

合计              104,828.38      100.00%       70,500.94    100.00%      59,784.34     100.00%


       (3)应付票据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
票,应付票据各期末余额分别为 926.97 万元、5,391.53 万元和 8,886.28 万元,占负债
                                               48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95%、4.98%及 5.27%。2013 年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 4,464.56
万元,增幅为 481.63%,2014 年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 3,494.75 万元,增幅为 64.82%,
主要原因系神州长城近年来逐渐调整了与供应商的结算方式。


       (4)预收账款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神州长城的预收账款主要为预收的工程款项,
余额分别为 514.32 万元、1,252.97 万元和 5,540.1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53%、1.16%、3.29%。2014 年末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 4,287.13 万元,增幅 342.16%,
主要原因系神州长城 2014 年下半年新增的海外项目及新开工的国内项目较多,新增
项目的预收款增多。


       (5)应交税费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各期期末应交税费明细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增值税                                  -3.90                        5.47                   0.54

营业税                              7,808.30                   5,908.21                4,205.64

企业所得税                          7,056.76                   4,991.92                3,459.66

个人所得税                              31.61                       14.59                   6.87

城市维护建设税                       497.70                        356.57                258.26

教育费附加                           388.60                        295.68                201.82

合计                              15,779.08                   11,572.45                8,132.79


       报告期内应交税费主要为各期应交营业税、应交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各期末,应
交税费余额逐年增加,主要原因系利润总额增加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营业收入
增加对应计提的营业税增加。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期末应交营业税占营业收入比情况
如表:


                                                48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002081.SZ             金螳螂                 4.27%                    1.78%                 1.55%

  002375.SZ            亚厦股份                5.93%                    2.60%                 2.31%

  002482.SZ            广田股份                4.42%                    1.81%                 1.83%

  002325.SZ            洪涛股份                7.28%                    3.13%                 2.48%

  002620.SZ            瑞和股份                6.85%                    3.46%                 3.55%

              平均值                           5.75%                    2.55%                 2.35%

            神州长城                           4.86%                    2.90%                 2.18%

              差异值                          -0.89%                    0.35%                 -0.17%
注:神州长城 2014 年的相关指标为 2014 年 1-7 月数据;上市公司 2014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各期末,神州长城的应交营业税余额逐年增加,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加
对应计提的营业税增加。神州长城所属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营业税在
发票开具后,按照发票金额在项目所属地税局按照规定税率缴纳;神州长城根据当月
确认的营业收入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前述两者的差额则形成期末应交营业税、城建
税、教育费附加等余额。通常情况下,工程决算前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金额均大
于该项目开具发票的金额,所以神州长城期末的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金
额较高。


     (6)其他应付款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神州长城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主要为劳务班
组押金及关联方往来资,各期末余额分别为 16,822.70 万元、2,352.94 万元和 3,268.35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17.21%、2.17%、1.94%,呈下降趋势,其中 2012 年其
他应付款余额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当期末神州长城收到投资者的增资款尚未完成股权
变更,相关资金以其他应付形式列示。


     5、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神州长城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48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倍)                                      1.39                 1.50                   1.25

速动比率(倍)                                      1.37                 1.45                   1.22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68.89%                64.60%                   78.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68.99%                64.54%                   78.04%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
偿债能力不断增强。近三年,神州长城的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流动负债
较高造成的,而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构成,系建筑装饰工
程等业务的特点所致,与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一致。报告期内,神州长城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流动比率(倍)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13-12-31                       2012-12-31

    金螳螂               002081.SZ                   1.47                          1.52

   亚厦股份              002375.SZ                   1.46                          1.68

   广田股份              002482.SZ                   1.81                          1.64

   洪涛股份              002325.SZ                   1.77                          2.21

   瑞和股份              002620.SZ                   1.73                          1.84

               平均值                                1.65                          1.78

              神州长城                               1.50                          1.25

                                                            速动比率(倍)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13-12-31                       2012-12-31

    金螳螂               002081.SZ                   1.46                          1.51

   亚厦股份              002375.SZ                   1.40                          1.59

   广田股份              002482.SZ                   1.67                          1.49

   洪涛股份              002325.SZ                   1.75                          2.20

   瑞和股份              002620.SZ                   1.61                          1.73

               平均值                                1.58                          1.71

              神州长城                               1.45                          1.22


                                              48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资产负债率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13-12-31                         2012-12-31

        金螳螂               002081.SZ                   68.53%                         68.44%

       亚厦股份              002375.SZ                   65.04%                         63.92%

       广田股份              002482.SZ                   57.56%                         55.72%

       洪涛股份              002325.SZ                   50.16%                         40.34%

       瑞和股份              002620.SZ                   49.98%                         47.40%

                   平均值                             58.25%                            55.16%

                  神州长城                            64.60%                            78.13%
    备注:1、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数据来源于其年度报告及 Wind 资讯。
2、宝鹰股份于 2013 年末完成借壳上市,为了保持数据的可比性,未将宝鹰股份作为上述财务指标的可比上市公
司。


       6、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75                  1.79                   2.69

存货周转率(次/年)                                   52.42                 42.11                    64.79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分析


       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13-12-31                  2012-12-31

          金螳螂                  002081.SZ                              1.98                          2.38

         亚厦股份                 002375.SZ                              1.93                          2.10

         广田股份                 002482.SZ                              2.29                          2.42

         洪涛股份                 002325.SZ                              1.85                          2.59

         瑞和股份                 002620.SZ                              1.61                          1.80


                                                   48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平均值                                            1.93                      2.26

                  神州长城                                           1.79                      2.69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神州长城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平均水平。近年来,由
于国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停滞、房地产市场调整的不利影响,神州长城的应收账款周
转率逐年下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保持一致。神州长城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符合公司自身业务特点、客户结构以及所处行业情况,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处于合理
水平。


    2013 年度,神州长城应收账款周转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主要原因系神州长城
所承做的贵州荔波大酒店项目与三亚美丽之冠酒店精装修项目合同金额较大且回款
情况较差所致。2013 年末,贵州荔波大酒店项目与三亚美丽之冠酒店项目产生的应收
账款余额分别为 13,054.94 万元、10,639.84 万元,分别占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8.75%、
7.13%,使得该年度神州长城应收账款周转率受到较大的影响。


    (2)存货周转能力分析


    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存货周转率(次/年)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13-12-31                 2012-12-31

         金螳螂               002081.SZ                           204.87                     200.68

      亚厦股份                002375.SZ                            20.07                      18.62

      广田股份                002482.SZ                            12.19                      12.42

      洪涛股份                002325.SZ                           140.85                     141.35

      瑞和股份                002620.SZ                            12.81                      13.51

                   平均值                                          78.16                      77.31

                  神州长城                                         42.11                      64.79


    如上表所示,神州长城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
可比上市公司的收入和工程结算的确认方法不同。可比上市公司中,金螳螂与洪涛股
份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中的劳务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在

                                               48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此种核算方式下,存货—工程施工项目无余额,仅有少量原材料,即发生的全部工程
施工成本均用于计算完工进度并全部结转营业成本。可比上市公司中,亚厦股份、广
田股份、瑞和股份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的规定采用完工百分
比法确认收入采用工作量法计算完工进度;金螳螂、洪涛股份和神州长城的完工进度
确认方法一致,均按照已经完成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百分
比,但由于金螳螂与洪涛股份的存货列表中,不完全为与建筑行业相关的存货,有部
分为神州长城存货中不具备的购销产品的存货,该部分的存货周转较快。因此,金螳
螂与洪涛股份的存货周转率与神州长城也存在一定差异。


       (二)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1)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


       神州长城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75,468.49                203,521.29                   193,259.87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神州长城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93,259.87 万元、
203,521.29 万元和 275,468.49 万元。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收入规模持续增长,2012
年至 2014 年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 19.39%。


       (2)主营业务收入的分类构成


       ① 按业务分类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装饰工程施工      255,706.44           92.83%   202,012.79           99.26%   177,707.53           91.95%



                                                48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装饰工程设计             2,143.63             0.78%           1,508.49           0.74%       1,261.02           0.65%

工程总承包              17,618.42             6.40%                  -               -                -             -

建筑工程施工                     -                -                  -               -      14,291.31           7.39%

合计                   275,468.49           100.00%       203,521.28         100.00%       193,259.86         100.00%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装饰工程施工。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装饰工程施工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95%、99.26%
和 92.83%。装饰工程设计业务占比较小但增长迅速,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
度,装饰工程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 1,261.02 万元、1,508.49 万元、2,143.63 万元,复
合增长率为 30.38%。2014 年度,神州长城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来自于海外工程总承
包项目。2012 年长城建业股权转让完成后,神州长城的业务收入中不再包含建筑工程
施工收入。


       ① 按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华北            67,118.12             24.37%           69,727.23           34.26%         54,067.09           27.98%

华东            29,788.10             10.81%           47,917.47           23.54%         60,992.31           31.56%

华南           113,453.48             41.19%           37,276.57           18.32%         13,906.76            7.20%

西南            13,198.11              4.79%           25,676.20           12.62%         22,266.56           11.52%

东北             3,188.59              1.16%           11,403.74            5.60%         18,486.89            9.57%

华中             9,005.87              3.27%             309.66             0.15%         10,898.99            5.64%

西北            17,326.55              6.29%            8,881.83            4.36%          8,772.39            4.54%

海外            22,389.67              8.13%            2,328.58            1.14%          3,868.88            2.00%

合计           275,468.49            100.00%          203,521.29            100%         193,259.87            100%


       神州长城目前的业务仍以国内业务为主,报告期内国内业务占比始终保持在 98%
以上,海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柬埔寨安达银行项目。随着神州长城战略重点向海外
市场转移,在国内业务保持平稳增长的情况下,海外业务签约数量及金额显著增加,


                                                          48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预计未来年度神州长城的收入结构将发生变化,海外业务收入的占比将显著提高。


    2、营业毛利构成及毛利率情况


   ① 神州长城毛利率提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2012 年、2013 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                          2013 年                          2012 年

           金螳螂                           17.75%                           17.15%

          洪涛股份                          18.42%                           18.16%

          亚厦股份                          17.91%                           16.52%

          广田股份                          15.84%                           14.49%

          瑞和股份                          14.50%                           14.35%

           平均值                           16.88%                           16.13%

          神州长城                          18.16%                           14.72%


    2012 年、2013 年,神州长城的毛利率水平呈提高的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毛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一致。


    ② 神州长城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3 年神州长城毛利率显著提高,主要原因系毛利率较高的酒店装饰业务收入规
模及占比提高。此外,随着神州长城不断加强深化设计、预算管理、施工管理等环节
的管控,神州长城的成本控制能力增强,收入占比最高的住宅精装修业务毛利率显著
提升。


    3、营业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48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营业税                                       7,552.95                 5,990.19                     5,668.70

城市维护建设税                                 475.27                     364.49                    353.85

教育费附加                                     377.98                     301.65                    283.76

其他                                                -                          -                      14.78

           合计                              8,406.20                 6,656.33                     6,321.08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随着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不断增加。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销售费用           1,641.40          0.60%        1,622.30           0.80%         1,288.10           0.67%

管理费用           8,477.09          3.08%        6,078.79           3.00%         5,570.93           2.88%

财务费用           2,556.13          0.93%        1,699.51           0.80%         1,420.06           0.73%

合计              12,674.63         4.60%         9,400.59           4.60%         8,279.10         4.28%


       随着神州长城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期间费用也随之增长,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神州长城期间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8%、4.60%和 4.60%。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期间费用以管理费用为主,期间费用的构成及费率基本保持稳
定,期间费用的增长与销售规模的扩大呈现较为稳定的正相关关系。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职工薪酬                                      755.20                    658.94                      357.76



                                                   49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差旅费                                229.30                   304.56                   227.03

业务招待费                            307.02                   281.69                   205.48

广告宣传费                            170.98                   204.37                   146.28

工程维修费                               64.20                 101.00                   307.33

其他                                  114.70                      71.75                   44.23

         合   计                     1,641.40                1,622.30                 1,288.10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神州长城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1,288.10 万元、1,622.30 万
元和 1,641.40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67%、0.80%和 0.60%,销售费用
率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内,神州长城销售费用的增长最主要来自于职工薪酬的增加。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职工薪酬                             5,048.95                 3,786.40                3,183.49

办公费                                 517.29                   300.87                  291.23

租赁费                                 622.22                   355.00                  290.01

差旅费                                 490.13                   350.17                  314.33

业务招待费                             206.22                   124.35                  133.91

固定资产折旧费                         229.68                   189.75                  235.40

车辆费用                               239.24                   222.10                  218.1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59.08                   103.40                    85.41

审计咨询                               426.67                   148.83                  136.65

会议费                                 109.25                   131.93                  133.30

其他                                   428.34                   365.99                  549.09

合计                                 8,477.09                 6,078.79                5,570.93


                                            49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神州长城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办公费、租赁费及差旅费等。2012 年、
2013 年和 2014 年,神州长城管理费用分别为 5,570.93 万元、6,078.79 万元和 8,477.09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8%、3.00%和 3.08%,管理费用率保持稳定,
管理费用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利息支出                             1,484.22                1,006.53                  941.89

减:利息收入                             89.87                  108.84                    40.33

汇兑损失                                101.07                     7.15                   54.38

减:汇兑收益                                 -                           -                    -

手续费                                  345.10                  606.39                 379.78

贴现利息                                715.61                  188.28                    84.34

           合计                      2,556.13                1,699.51                1,420.06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神州长城财务费用分别为 1,420.06 万元、1,699.51
万元和 2,556.13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73%、0.80%和 0.93%,财务费
用率呈逐年提高趋势,主要系神州长城施工项目的数量及金额提高,导致项目资金需
求加大,短期借款增加。


    (4)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2012 年、2013 年,神州长城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期间费用率(%)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13-12-31                2012-12-31

     金螳螂              002081.SZ                                3.20                     2.44

    亚厦股份             002375.SZ                                3.39                     3.68


                                           49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广田股份                 002482.SZ                                  4.18                      3.02

       洪涛股份                 002325.SZ                                  3.76                      4.18

       瑞和股份                 002620.SZ                                  3.67                      2.26

                     平均值                                                3.64                      3.11

                    神州长城                                               4.62                      4.28
   备注:1、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等数据来源于其年度报告及 Wind 资讯。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期间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同行业上市
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较大导致财务费用率较低。


       5、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计入当期
        项目                        计入当期非                     计入当期非
                                                                                             非经常性
                       发生额       经常性损益       发生额        经常性损益      发生额
                                                                                             损益的金
                                      的金额                         的金额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
                             0.95            0.95             -                       1.79           1.79
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
                             0.95            0.95             -              -        1.79           1.79
置利得
政府补助                521.44             521.44     323.21            323.21      363.72         363.72

其他                         0.12            0.12         10.19          10.19       11.09          11.09

合计                    522.51             522.51     333.40            333.40      376.60         376.60

       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2014 年发生数 2013 年发生数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通州区投资促进局总部型企业奖励                      521.44          323.21        与收益相关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神州长城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376.60 万元、333.40 万元和 522.51 万元,占同期净
                                                    49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88%、3.22%%和 2.80%,神州长城经营业绩对营业外收入不存在
重大依赖。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
       项目                       计入当期非
                                                                   非经常性                   非经常性
                     发生额       经常性损益        发生额                        发生额
                                                                   损益的金                   损益的金
                                    的金额
                                                                       额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
                         14.74          14.74                -               -        0.82           0.82
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
                         14.74          14.74                -               -        0.82           0.82
处置利得
政府补助                      -               -              -               -       17.50          17.50

其他                   106.37          106.37           1.25            1.25          9.90           9.90

合计                   121.10          121.10           1.25            1.25         28.22          28.22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主要是公益性捐赠等对外捐赠支出、
罚款支出等。


       6、所得税分析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所得税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7,537.19                     5,433.70                 3,664.69

递延所得税费用                           -1,198.86                    -1,813.17                 -948.71

              合计                        6,338.33                     3,620.52                 2,715.98


       报告期内,随着营业利润的增加,神州长城所得税费用逐年增加。递延所得税调
整主要系坏账准备计提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9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7、非经常性损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2008]43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公告之规定,神州长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3.79                 -         0.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             521.44         323.21          363.72
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6.04                 -               -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6.25           8.94          -16.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2,174.46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407.44         332.15        2,522.84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额(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101.83          83.04           87.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0.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05.61         249.11        2,436.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8,380.13      10,102.70        7,267.30
润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神州长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分别为 2,436.59 万元、249.11 万元和 307.12 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的比例分别为 33.53%、2.47%和 1.64%。2012 年,神州长城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转
让长城建业所得。除此之外,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从政府部门取
得的各项补助,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较小,


    8、净利润


    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神州长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9,703.89 万元、10,351.81 万元及 18,685.75 万元。神州长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
率的对比如下:
                                             49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金螳螂                             8.62%                                8.00%

         瑞和股份                           7.88%                                7.20%

         广田股份                           7.58%                                6.79%

         亚厦股份                           6.08%                                5.61%

         洪涛股份                           5.37%                                5.48%

          平均值                            7.11%                             6.62%

         神州长城                           5.09%                             5.02%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净利率呈逐年提高的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变动趋势
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1、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神州长城最近三年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84.74       -18,215.12             -6,787.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94.03          -825.77              2,961.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3.79         7,570.99             16,176.9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影响                        -101.08            -7.15                -54.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656.12       -11,477.04             12,296.6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376.00         6,752.58             18,229.62


    2、现金流量主要项目


    受行业结算模式以及业务周期的影响,神州长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2012 年、2013
年,随着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神州长城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且金额持续增大;
2014 年,神州长城加强了资金管理,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经营性现金流显著改
                                              49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善。投资活动现金支出主要用于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筹资活动
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借款及利息。现金流量主要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2 年度、2013 年度,神州长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主
要原因系近几年来,受国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停滞、房地产市场调整的不利影响,神
州长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差所致。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与营业收入科目之间的
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197,489.30              142,587.62               134,955.26
到的现金
营业收入                           275,468.49              203,521.29               193,259.87

       比例                          71.69%                    70.06%                  69.83%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神州长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134,955.26 万元、142,587.62 万元和 197,489.30 万元,销售收现率分别为 69.83%、70.06%
和 71.69%。由于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完工进度向甲方收取 65%~75%进度款,
因此,神州长城报告期内的销售收现率与其业务的结算方式是相匹配的。


    可比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销售收现率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金螳螂             002081.SZ                             79.99%                    75.56%

   亚厦股份            002375.SZ                             71.00%                    72.01%

   广田股份            002482.SZ                             64.55%                    57.09%

   洪涛股份            002325.SZ                             61.39%                    79.82%

   瑞和股份            002620.SZ                             63.63%                    72.02%


                                            49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平均值                                      68.11%                    71.30%

                神州长城                                       70.06%                    69.83%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销售收现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根据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
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8,685.75         10,351.81        9,703.89

加:资产减值准备                                        4,801.06          7,255.40        3,969.6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230.00            196.39         245.93
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4.62              3.37            3.0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96.83            103.40           85.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13.79                  -          -0.96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0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585.29          1,189.57        1,174.2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2,185.6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00.37         -1,813.17         -948.7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51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49.42           -151.02         -303.6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3,649.08        -53,650.23      -50,284.0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5,860.79         18,299.37       31,753.21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84.74        -18,215.12       -6,787.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49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现金的期末余额                                         24,376.00         6,752.58       18,229.6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6,752.58        18,229.62         5,951.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623.41       -11,477.04       12,278.62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神州长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6,787.65 万元、-18,215.12 万元、16,384.74 万元。神州长城的现金流情况与所处
行业的特点、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等因素相关,具体原因如下:


    ① 与神州长城所处行业特点相关


    神州长城所从事的工程施工类业务在工程项目各环节需要支付投标保证金、履约
保证金和工程周转金等款项,同时随着神州长城所承接的工程项目规模逐步扩大,工
程结算周期也相应延长。在收款环节上,神州长城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进行工程进
度结算和收款,进度款通常按照当月实际完成质量合格的总工程量的一定比例(一般
为 65%~75%)支付,因此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结算及款项支付进度滞后于实际完工
进度,且部分工程委托方未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同时,项目竣工结算
流程较为复杂,拖延了竣工结算价款的收回,故收款周期会长于工程周期。此外,工
程施工完毕后依据合同约定及行业惯例还需暂扣 5%左右的质保金,一般在工程完工 2
年内结束后支付。上述业务特点导致神州长城的应收账款(包括已结算未收工程款、
工程质保金)和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从而影响经营性现金流。


    ② 神州长城业务规模迅速扩张


    神州长城业务处于快速成长期,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佳符合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的
实际情况。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神州长城营业收入分别为 193,259.87
万元、203,521.29 万元、275,468.49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39%。随着神州长城
承接项目不断增加,项目规模逐步扩大,工程项目配套资金不断增加,导致神州长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状况不佳。2014 年,神州长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6,384.74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了工程进度款的催收力度,同时通过控制原材料
及劳务采购款项的支付加强资金管理。


                                              49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综上,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业务处于快速扩张期,所承接项目的数量和规模逐
年增加,经营性净现金流增长额不足以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对资金的增长需
求。神州长城依靠引入财务投资者和向银行借款融资,同时加强预算管理,每年做好
投资规划和财务筹划,根据现金流状况合理安排项目投标,基本保证了经营性现金流
正常流转。未来,神州长城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速应收账款周转,缩短回
款时间,逐步改善公司现金流量状况。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神州长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961.72 万元、-825.77 万元和-2,994.03 万元。报告期内,神州长城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为购买车辆和电子设备;财务软件、广联达软
件、CAD 软件;办公楼装修款以及支付的土地出让款。2012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较大,主要系当年转让长城建业股权收取较大金额的股权转让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神州长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6,176.92 万元、7,570.99 万元和 4,333.79 万元。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筹资活动收到的
现金主要系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以及借款所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主要系
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而流出的现金。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资本性支出情况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神州长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562.42 万元、725.77 万元和 3,004.57 万元。


    上述支出中,属于重大资本性支出的情况主要包括神州长城用于支付的土地出让
款及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车辆和电子设备,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形。


    2、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计划


                                           50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暂无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五)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瑞华核字[2014]48250030 号《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上市公司 2014 年及
2015 年备考盈利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预测数
                          2013 年实际                                                  2015 年预测
      项       目
                               数        1-7 月实际        8-12 月预测                      数
                                                                            合计
                                             数                 数
一、营业收入               203,521.29     148,879.61        124,101.03    272,980.64    397,035.94

减:营业成本               166,568.78     122,068.61        101,856.91    223,925.52    324,162.17

营业税金及附加               6,656.33       4,867.65          3,461.68      8,329.33      8,790.15

销售费用                     1,622.30         982.32            923.59      1,905.91      3,577.92

管理费用                     6,078.79       3,808.12          3,640.75      7,448.87     11,918.71

财务费用                     1,699.51         905.08          1,198.85      2,103.93      4,355.79

资产减值损失                 7,255.40       2,429.10          2,723.21      5,152.31      9,184.7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02                 -          4.02             -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                 -              -             -             -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
                            13,640.18      13,822.75         10,296.04     24,118.79     35,046.47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33.40          16.76            493.18       509.94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0.46                 -             -             -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25         107.69                 -       107.69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18.88                 -        18.88              -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13,972.33      13,731.82         10,789.22     24,521.04     35,046.47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620.52       3,482.03          2,725.99      6,208.02      8,880.5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0,351.81      10,249.79          8,063.23     18,313.02     26,165.96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0,351.81      10,249.79          8,063.23     18,313.02     26,165.96
利润

                                              50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5           0.24           0.19           0.43          0.6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5           0.24           0.19           0.43          0.62


    根据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假设神州长城的重大资产重组及本次配套资金募集
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已完成,上市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实现的营业
收入分别为 203,521.29 万元、272,980.64 万元、397,035.94 万元,2014 年度、2015 年
度增长幅度达 31.13%,45.44%;从净利润上看,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达 10,351.81 万元、18,313.02 万元、26,165.96 万元,基
本每股收益分别达 0.25 元、0.43 元、0.62 元,净利润与每股收益增长效果明显。由此
可见,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每股收益都将大幅提升,公司总
体盈利能力将显著提高。


    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神州长城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交易各方签
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陈略夫妇作为补偿义务主体
承诺神州长城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80 亿元、3.85 亿元、4.86 亿元。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未来可持续盈利能力将大幅增加。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其他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纺织印染的主业已经停止运营,仅依靠房产出租维持日常
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上市公司的
主业突出,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有利于上市公司改
善财务状况、增强了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经营的优劣势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变更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及建


                                            50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筑相关工程施工。报告期内,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维持在 90%左右,是神州长城收入与盈利的主要来源。未来,神州长城将加速对海外
市场的开拓,紧抓国家政策支持,强化先发优势,确立了做大做强海外业务、打造全
球领先的国际性综合建筑服务提供商的发展战略。另外,由于海外项目的规模普遍较
大,对于资金的需求量同样较大,资金规模是影响企业整体规模的重要因素。如果仅
依靠自身发展积累与银行借款来补足资金,神州长城运营资金将会相对紧张,这可能
会限制企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同时,由于海外建筑装饰工程的实施周期、施工管理
以及适用的法律体系均与国内的项目有较大差异,神州长城需要有较强的海外项目管
理能力。尽管从已完工的柬埔寨安达大都会银行项目上看,神州长城已经具备了较强
的海外项目施工管理能力,然而,海外项目施工可能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所带来的纠
纷或潜在纠纷将给神州长城海外业务扩张带来不利影响。


    (三)交易前后重要经济指标的变化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
总资产                18,441.89     244,813.53        1227.49   17,050.28   167,507.66       88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126.67      76,203.37         480.52   12,632.01    59,302.68       369.46
东的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0.78          1.81         132.05        0.75         1.41        88.00
/股)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
营业收入               1,101.54     275,468.49    24907.58       2,699.90   203,521.29     7438.10

利润总额                 474.09      25,099.08        5178.34    1,023.45    13,972.33     1265.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29.09      18,742.00        4267.85     821.48     10,351.81      1160.14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0.45        1383.96        0.05         0.25       400.00
股)

    由上可见,本次交易将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规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
产规模、经营规模、每股收益都将大幅提升,公司总体盈利能力将显著提高。

                                                50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四)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置出资产、置入资产的人员安排遵循 “人随资产走”的原则,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中冠股份全部员工的劳动关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关系,
以及其他依法应向员工提供的福利、支付欠付的工资,均由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
继受,本次交易的职工安置安排有利于减轻上市公司的负担,使上市公司聚焦于本次
交易完成后建筑装饰的主业,避免引起置入资产与上市公司原有员工的文化与理念冲
突,提高了重组整合绩效。


    (五)资产及业务整合


    本次重组完成后,神州长城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原有的纺织印染
业务全部置出,并置入神州长城 100%股权,主营业务变更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
工及建筑相关工程施工。


    (六)完善公司治理


    本次重组前,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
市规则》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运作规
范,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保持《公司章程》规定的法
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建筑装饰工程,神州长城将成为上
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借本次重组契机,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发展空间,通过健全公
司经营体系、完善公司治理并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与企业品牌形象,
从而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根据 2013 年至 2018 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国建筑

                                          50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指引,公司将通过加快信息化和装配
化建设,加大设计研发中心的投入,以装饰、机电、幕墙设计施工为主,加强门窗设
计与制作、智能化等配套功能,持续加重海外市场开拓,把公司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
集建筑装饰、幕墙、机电设备为一体的设计、施工相结合的国际综合建筑服务提供商。


    (一)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目标


    1、整体发展战略


    国内业务方面,神州长城继续定位高端市场,依托丰富的项目经验及突出的深化
设计能力,践行规模、质量与效益并重的发展模式;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推行装饰、
机电、幕墙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理念,提高核心竞争优势。


    海外业务方面,神州长城将加速重点发展区域的市场开拓,紧抓国家政策支持,
强化先发优势,确立了做大做强海外业务、打造全球领先的国际性综合建筑服务提供
商的发展战略。神州长城确立了东南亚、非洲、中东等业务重点发展区域,招募和培
养相关地区的专业人才,重点跟踪使用中国贷款的建筑项目,并通过与从事海外基建
业务的大型央企合作,不断开拓海外建筑装饰、机电安装等工程项目,积累海外项目
施工经验,大扩海外市场影响力。


    2、经营理念


    企业使命:致力于全球建筑装饰环境的改善与优化


    企业愿景:力争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国际性综合建筑服务提供商。


    公司精神:诚信、敬业、完美、荣誉。


    企业目标:把企业做强、做大、做好。


    管理办法: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效益到人、利益到人。


    用人策略:识人、用人、帮人、管人、成就人。


    3、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50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市场开发和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神州长城处于建筑装饰行业,主营业务为承接海内外高档酒店、写字楼等公共装
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幕墙、机电工程的制作和施工等。上市公司利用本次交易募集
配套资金,拟投入 4.35 亿元用于海外项目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保险金以及海外营
销网络的建设,加速神州长城在海外市场的发展。


    自从 2000 年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会议提出“走出去”战略规划后,我国政府便从
简化对外业务审批流程、放宽对外投资外汇管制、专项资金和税收优惠等多方面出台
政策,协助我国企业加速进行海外业务布局。新一届政府上任后也在加快推进我国企
业“走出去”支持政策,习近平主席提出组建亚洲基础设施银行,并提出了“一带一
路”(即“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倡议,政策上的大力
支持必将有利于扩大我国海外工程承包企业在既有发展中国家市场影响力。因此,神
州长城未来三年将借政策支持重点开发海外项目。


    (2)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神州长城始终把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
为员工营造充分发挥才能的平台。在未来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合理配置各类专业设计、市场经营、工程投标预决算、项目施工管理和材料采购
供应团队,培养一大批优秀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


    神州长城将建立专门的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并引入人才竞
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为确保神州长
城人力资源后备队伍的建设,神州长城将加大与专业院校合作,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基
地,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人才保障。神州长城将积极引进社会上各类专业人
员,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发展来吸引人,以事业来凝聚人,以工作来培养人,以业
绩来考核人,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3)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神州长城充分认识到研究开发和创新是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表现。 国家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一直在倡导提高建筑装饰行业的技术水平,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建
                                          50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筑装饰行业里,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不快。因此,把研究成果尽快转化到具体的
装饰工程施工中来,提高装饰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是业内企业的责任。


    神州长城计划对以下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以节能、节水、节材技术为主的
节能降耗技术研究;以资源代替、资源综合利用和资源再生为主的资源转化技术;装
饰行业的信息技术、智能化技术的整合应用。本行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改善技术,探
索原材料回收利用的新制度和新途径;寻求改善产品及材料品质的技术和工艺;根据
城市公共安全需要,研发幕墙安全检测与维护技术;材料与部品的翻新技术;施工中
小机具的改良技术等。


    (4)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充计划


    神州长城将紧紧围绕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的战略目标,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利用
行业整合的有利时机,谨慎地利用收购兼并等方式进入装饰工程施工及设计行业及其
附属产业,实现公司积极稳健、做大做强的市场扩张策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国内外
同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二)拟定上述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拟定上述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置入资产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保持稳定,国家的主要经
济政策不会出现重大改变,国内经济稳定发展;


    2、置入资产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不会出现重大市场变化;


    3、置入资产的经营管理水平能够充分适应公司规模及业务量的快速增长,管理、
业务人员适当增长并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4、原材料价格和产品售价处于正常变动范围内;


    5、无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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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融资渠道需进一步拓宽


    实施未来发展计划需要投入增量资金,若单纯依靠企业自身利润积累,难以应对
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可能会错失发展机会;若完全依靠银行贷款,会加大公司的
财务费用,甚至会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因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必须积极开拓多种融
资渠道,如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方式,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达到业务快速健康发展的既定目标。


    2、内部管理问题


    随着经营业务和生产规模的快速扩展,未来上市公司在战略规划、机制建立、资
源整合、组织配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都将面临巨大挑战。
特别是迅速扩大经营规模以后,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能否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
需要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上述计划的实现。


    3、对人才的挑战


    专业人才对上市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至关重要,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人员在数量、知识结构及专业技能层面上还不能完全满足要求,因
此引进、培养和激励专业人才,是未来在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公司确保实现规划和目标拟采用的方法或途径


    为确保顺利实施上述计划,公司将持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和创新为基础,
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管理升级和体
制创新,重点实施人才战略、科学管理战略、资本战略,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业务骨
干和管理人才,建立起能够适应现代化管理和快速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员工队伍,并进
一步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核心竞争力。


    (五)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发展计划是在置入资产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其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
的,是置入资产现有业务进一步深化与拓展。业务发展规划主要是通过不断完善现有


                                         50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的营销服务网络,提升新产品的开发能力,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优化公司内
部管理体制,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广阔空间。


    七、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定价均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作出
的评估结论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1、置出资产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情况


    置出资产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置出资产的价格由交易双方在评估值的基础上协
商确定。根据国众联评估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 3-030 号《置出资产评估报
告》,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评估值
为 58,930.60 万元。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经交易各
方友好协商,置出资产作价 58,980.00 万元。


    2、置入资产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情况


    置入资产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置入资产的价格由交易双方在评估值的基础上协
商确定。根据中企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 1339 号《置入资产评
估报告》,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神州长城 100%股权的评估值
为 307,539.97 万元。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经交易
各方友好协商,神州长城 100%股权作价 306,800.00 万元。


    (二)置出资产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资产评估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委托国众联评估对置出资产实施了资产评估。国众联评估拥
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并且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具备胜任本次评估工作的
能力。



                                          50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国众联评估独立于委托方,并且独立于置出资产交易对方,不存在独立性瑕疵。
接受委托后,国众联评估对待估资产的账面金额、形成及权属状况(含应评估的相关
负债)进行了核实,并成立资产清查小组,按照资产的技术要求、分布地点和特点,
组织开展了资产核实和现场复核,取得了出具评估报告所需的资料和证据。


    综上,本次交易聘请的置出资产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
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考虑了被评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理由较为充分;具体工作
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因此,评估定
价具备公允性。


    2、结合置出资产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定价公允性


    2012 年以来,面对经济危机、出口下滑、人民币汇率、各种成本上涨等不利宏观
经济环境及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冠股份利用闲置物业进行出租,开展了零星纺织
品内贸,处置投资性房地产,使得利润有所增加,2012 年、2013 年、2014 年置出资
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73 万元、821.48 万元、429.09 万元。但短
期内,纺织业景气度难有大的改善,在本公司继续停产整顿的实际情况下,置出资产
的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本次评估中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置出资产进行评
估是合理的。在资产基础法下,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
评估值为 58,930.60 万元。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经
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置出资产作价 58,980.00 万元。


    (三)置入资产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资产评估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委托中企华资产评估对神州长城 100%股权实施了资产评估。
中企华资产评估拥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并且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具备胜
任本次评估工作的能力。


    中企华资产评估独立于委托方,不存在独立性瑕疵。接受委托后,中企华资产评
估组织项目团队执行了现场工作,取得了出具《置入资产评估报告》所需的资料和证
据。中企华资产评估使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了评估,两种方法得出的
                                          51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评估结果可以相互验证,具备较强的说服力。


    综上,本次交易聘请的置入资产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
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考虑了被评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理由较为充分;具体工作
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因此,评估定
价具备公允性。


    2、结合置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定价公允性


    (1)相对估值角度的定量分析


    本次置入资产为神州长城 100%股权,神州长城从事的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位
列 2013 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前十强,因此选择在 2011-2013 年度中国建筑
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名单中前 20 名且在 A 股上市的建筑装饰公司作为比较对象,符合
上述条件的可比公司共有 6 家,其中,宝鹰股份于 2013 年末完成借壳上市,为了保
持数据的可比性,未将宝鹰股份作为相关财务指标的可比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估值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情况对比
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动态市盈率(P/E)               静态市净率(P/B)

  002081.SZ             金螳螂                    15.63                           4.72

  002375.SZ            亚厦股份                   16.48                           3.64

  002482.SZ            广田股份                   12.68                           1.83

  002325.SZ            洪涛股份                   20.98                           3.51

  002620.SZ            瑞和股份                   21.89                           1.85

              平均值                              17.53                           3.11

           置入资产                               16.86                           5.17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


         对于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指标按如下公式计算:




                                                51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动态市盈率=2014 年 7 月 31 日市值/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最近 12 个月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静态市净率=2014 年 7 月 31 日市值/201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对于置入资产,本次交易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指标按如下公式计算:


        动态市盈率=置入资产整体作价/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测值


        静态市净率=置入资产整体作价/201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置入资产 2015 年至 2017 年承诺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分别为 2.80 亿元、3.85 亿元和 4.86 亿元,对应本次交易作价的市盈率分别为
10.96 倍、7.97 倍和 6.31 倍。


    综上,市盈率方面,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作价对应的动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上市
公司估值水平;市净率方面,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通过股权融资显著提高了资产规
模及净资产水平,导致置入资产作价所对应的静态市净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静态市
净率。因此,本次交易置入资产定价合理、公允,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结合置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定价公允性


    在相对估值角度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置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对本次交易
定价简要分析如下:


    置入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神州长城及下属子/分公司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规模优
势和较强的竞争能力,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其销售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净
资产收益率也处于合理水平;目前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已通过股权融资方式筹集资金,
资本结构得到大幅度改善,导致置入资产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若神州
长城通过本次重组并配套募集资金,资本结构也能得到改善。


    同时,依托于早期海外市场布局的先发优势,神州长城在 2013 年制定了转型扩
张海外市场的发展战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在东南亚、非洲、中东、


                                             51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南亚等地区已签约或中标的项目合同金额达 72.76 亿元。


    因此,无论从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还是外部市场环境来分析,截至基准日均不存
在现实或预期的可能对估值造成影响的重大经营风险或财务风险,因此,本次评估中
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置入资产进行评估是合理的。

                                                                                        单位:%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资产负债率              销售毛利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率
                                  (2013)                (2013)
                                                                                 (2013)
002081.SZ        金螳螂            68.53                   17.75                   32.36

002375.SZ    亚厦股份              65.04                   17.91                   22.86

002482.SZ    广田股份              57.56                   15.84                   15.29

002325.SZ    洪涛股份              50.16                   18.42                   17.06

002620.SZ    瑞和股份              49.98                   14.50                    8.64

        平均值                     58.25                   16.88                   19.24

       置入资产                    64.60                   18.16                   20.12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宝鹰股份于 2013 年末完成借壳上市,为了保持数
据的可比性,未将宝鹰股份作为上述财务指标的可比上市公司。


    (3)结论


    根据置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的定价具备公允
性。本次交易中,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中企华资产评估对置入资产采用了
收益法以及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
依据,神州长城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307,539.97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神州
长城 100%股权作价 306,800.00 万元。


    (四)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合理性分析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51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中冠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冠股份股票交易均价为准。
中冠股份本次发行 A 股的发行价格按上述公式确定为人民币 9.84 元/股,符合法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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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置入资产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瑞华审字[2014]48250017 号及瑞华审字[2015]48250002 号《审计报告》,神州
长城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4-7-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094.92            10,502.69         9,787.85        18,517.7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106.04              104.02            100.00                  -
融资产
  应收票据                      6,062.61              283.02            180.00           145.00

  应收账款                    178,423.57           159,677.33       135,518.05        92,417.00

  预付款项                      3,481.15             2,821.61         2,108.35         2,636.69

  其他应收款                   14,362.27            14,257.53         9,125.85         5,338.72

  存货                          3,496.02             3,945.68         5,087.90         2,823.42

  其他流动资产                    154.12              253.68                  -                 -

    流动资产合计              235,180.69           191,845.56       161,907.99       121,878.62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034.61              868.49            766.40           768.98

  在建工程                      1,185.66              282.60            257.04           203.30

  无形资产                        826.96               64.26             30.17             6.19

  长期待摊费用                  1,049.87              629.91            568.64           341.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69.07             4,374.20         3,768.70         1,955.53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0.42             1,171.72           208.72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76.58             7,391.18         5,599.67         3,275.54



                                             51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资产总计               244,757.28           199,236.75       167,507.66       125,154.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245.09            15,500.00        16,000.00        11,000.00

   应付票据                        8,886.28             6,433.13         5,391.53           926.97

   应付账款                      104,828.39            89,449.42        70,500.95        59,784.34

   预收款项                         5,540.11            2,069.50         1,252.97           514.32

   应付职工薪酬                      999.23              604.53          1,134.15           595.99

   应交税费                       15,779.08            11,997.97        11,572.45         8,132.79

   应付利息                           62.11               48.79                  -                -

   其他应付款                      3,268.35             4,502.07         2,352.94        16,822.70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0                    -                 -                -

    流动负债合计                 168,608.65           130,605.41       108,204.98        97,777.11

 非流动负债:                              -

   预计负债                                -                3.7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1                1.0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1                4.76                 -                -

      负债合计                   168,610.16           130,610.17       108,204.98        97,777.11

 股东权益:

   股本                            7,013.61             7,013.61         7,013.61         5,200.00

   资本公积                       17,646.75            17,646.75        17,646.75                 -

   其他综合收益                        -0.01                   -                 -                -

   专项储备                        2,181.32             3,096.73         4,022.62         1,909.16

   盈余公积                        4,934.74             3,065.87         3,065.87         2,030.00

   未分配利润                     44,370.70            37,803.62        27,553.83        18,237.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76,147.12            68,626.58        59,302.68        27,377.05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股东权益合计                 76,147.12            68,626.58        59,302.68        27,377.0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44,757.28           199,236.75       167,507.66       125,154.16



    2、合并利润表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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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14 年 1-7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月
一、营业总收入                             275,468.49       148,879.61   203,521.29       193,259.87

    其中:营业收入                         275,468.49       148,879.61   203,521.29       193,259.87

二、营业总成本                             250,851.86       135,060.88   189,881.11       183,374.03

    其中:营业成本                         224,969.96       122,068.61   166,568.78       164,804.25

          营业税金及附加                      8,406.20        4,867.65     6,656.33         6,321.08

          销售费用                            1,641.40          982.32     1,622.30         1,288.10

          管理费用                            8,477.09        3,808.12     6,078.79         5,570.93

          财务费用                            2,556.13          905.08     1,699.51         1,420.06

          资产减值损失                        4,801.06        2,429.10     7,255.40         3,969.6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6.04          4.02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2,185.6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622.67        13,822.76    13,640.18        12,071.49

   加:营业外收入                              522.51            16.76       333.40          376.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95          0.46               -          1.79

    减:营业外支出                             121.10           107.69         1.25           28.2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4.74           18.88               -          0.8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5,024.08        13,731.83    13,972.33        12,419.87

    减:所得税费用                            6,338.33        3,482.03     3,620.52         2,715.9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685.75        10,249.79    10,351.81         9,703.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685.75        10,249.79    10,351.81         9,927.09

    少数股东损益                                       -             -               -       -223.2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1               -               -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0.01               -               -               -
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               -               -
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             -               -               -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1               -               -               -

                                              51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               -                   -               -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               -                   -               -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0.01                 -                   -               -

6、其他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685.74         10,249.79      10,351.81           9,703.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8,685.74         10,249.79      10,351.81           9,927.0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223.2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4 年 1-7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97,489.30           119,964.83           142,587.62         134,955.26
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5,747.30               6,495.49          3,124.85           3,198.57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3,236.60           126,460.32           145,712.46         138,153.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51,176.33           102,705.88           138,401.46         127,950.06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10,325.37               5,028.94          8,098.73           6,524.16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780.18               6,229.98          6,520.62           4,380.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15,569.98              12,318.47         10,906.78           6,086.98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6,851.86           126,283.27           163,927.58         144,941.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6,384.74                177.05         -18,215.12           -6,787.65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10.54                 10.54                    -             2.37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         3,510.58

                                                51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1,511.2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4                 10.54                     -        5,024.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3,004.57            1,248.66               725.77            562.42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100.00           1,500.0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4.57            1,248.66               825.77           2,062.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994.03           -1,238.12              -825.77           2,961.72
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6,000.00          13,460.3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500.00           13,500.00            16,000.00          12,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7,790.00            8,686.58                       -        2,599.00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290.00           22,186.58            22,000.00          28,059.3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000.00           14,000.00            11,000.00           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1,422.11                715.81           1,006.53            905.34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8,534.10            6,970.84             2,422.48           5,977.11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956.21           21,686.65            14,429.01          11,882.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333.79                499.93           7,570.99          16,176.92
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101.08                66.13                 -7.15          -54.38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7,623.41                -495.01         -11,477.04         12,296.62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6,752.58            6,752.58            18,229.62           5,933.01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4,376.00            6,257.57             6,752.58          18,229.62
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4-7-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51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货币资金                     29,033.71            10,463.40        9,347.59          17,493.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106.04              104.02           100.00                   -
融资产
 应收票据                      6,062.61              283.02           180.00             145.00

 应收账款                    178,331.83        159,574.20         135,481.93          92,402.50

 预付款项                      3,481.15             2,821.61        2,108.35           2,636.69

 其他应收款                   14,821.02            14,652.01        9,418.64           5,571.91

 存货                          3,496.02             3,945.68        5,087.90           2,823.42

 其他流动资产                    154.12              253.68                 -                  -

   流动资产合计              235,486.50        192,097.63        161,724.40         121,072.6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700.81             1,700.00        1,100.00           1,100.00

 固定资产                      1,032.99              866.57           764.44             766.70

 在建工程                        868.70                    -                -                  -

 无形资产                         58.14               64.26            30.17               6.19

 长期待摊费用                  1,049.87              629.91           568.64             341.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57.10             4,363.11        3,758.13           1,945.5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0.42              429.98           208.7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178.03             8,053.84        6,430.09           4,160.02

 资产总计                    245,664.53        200,151.47        168,154.50         125,232.6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245.09            15,500.00       16,000.00          11,000.00

 应付票据                      8,886.28             6,433.13        5,391.53             926.97

 应付账款                    104,778.39         89,379.60          70,500.95          59,784.34

 预收款项                      5,540.11             2,065.99        1,249.47             509.81

 应付职工薪酬                    997.63              597.94         1,126.73             595.66

 应交税费                     15,777.18            11,994.93       11,572.15           8,132.27

 应付利息                         62.11               48.79                 -                  -

 其他应付款                    4,187.14             5,447.76        2,972.02          16,874.42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0                    -                -                  -


                                             52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流动负债合计                169,473.93          131,468.15          108,812.84        97,823.47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                  3.7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1                   1.0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1                   4.76                -                   -

        负债合计                169,475.44          131,472.91          108,812.84        97,823.47

 股东权益:                               -

 股本                             7,013.61               7,013.61         7,013.61          5,200.00

  资本公积                       17,646.75              17,646.75        17,646.75                   -

  专项储备                        2,181.32               3,096.73         4,022.62          1,909.16

  盈余公积                        4,934.74               3,065.87         3,065.87          2,030.00

  未分配利润                     44,412.67              37,855.60        27,592.80         18,270.02

 股东权益合计                    76,189.09              68,678.56        59,341.66         27,409.1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45,664.53          200,151.47          168,154.50       125,232.66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4 年 1-7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75,294.77             148,783.22        203,328.23     178,693.48

   减:营业成本                   224,853.60             121,989.67        166,429.77     150,972.68

 营业税金及附加                      8,405.52              4,867.32          6,655.72       5,857.17

        销售费用                     1,641.40                982.32          1,622.30       1,288.10

        管理费用                     8,423.93              3,787.33          6,026.89       5,018.40

        财务费用                     2,555.89                905.03          1,699.59       1,400.10

   资产减值损失                      4,795.90              2,419.95          7,250.14       3,777.7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6.04                  4.02                  -               -
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                     -                -        11.20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24,624.57              13,835.63         13,643.82      10,390.45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522.39                  16.76            333.40        376.60


                                                  52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0.95               0.46                   -          1.79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21.10             107.69               1.22           25.78
      其中:非流动资产
                                      14.74              18.88                    -          0.82
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25,025.85          13,744.70          13,976.00       10,741.27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337.11          3,481.91           3,617.36        2,718.5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8,688.74          10,262.80          10,358.64        8,022.70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688.74          10,262.80          10,358.64        8,022.7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 1-7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97,377.60      119,939.67       142,415.32      120,484.15
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7,290.51       8,012.61         3,744.93        6,496.86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4,668.11      127,952.27       146,160.25      126,981.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51,137.33      102,696.76       138,261.43      115,487.16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0,297.98        5,021.03         8,076.98        6,117.80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773.64       6,228.84         6,509.84        3,855.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6,926.27       13,595.30        10,996.68        7,038.36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8,135.21      127,541.92       163,844.93      132,49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32.90          410.35        -17,684.68       -5,517.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4,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10.54          10.54                  -          2.37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1,511.2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4          10.54                  -      5,513.57

                                               52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172.88         480.99           671.80          406.83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600.81          600.00                 -         100.00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100.00        1,5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73.68       1,080.99           771.80        2,006.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63.15      -1,070.46          -771.80        3,506.7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6,000.00       13,460.3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500.00       13,500.00        16,000.00       11,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7,790.00       8,686.58                 -       2,599.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290.00       22,186.58        22,000.00       27,059.3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000.00       14,000.00        11,000.00        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1,422.11         715.81         1,006.53          883.34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8,534.10       6,970.84         2,422.48        5,977.11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956.21       21,686.65        14,429.01       11,860.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3.79         499.93         7,570.99       15,198.9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101.08          66.13             -7.15         -54.38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8,002.47          -94.04       -10,892.63       13,133.74
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6,312.32       6,312.32        17,204.95        4,071.21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24,314.79        6,218.28         6,312.32       17,204.95
额


    (三)审计意见类型


    瑞华会计师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4825001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瑞华会计师认为,神州长城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神州长城 2014 年 7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神州长城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 1-7 月、2013 年度、
2012 年度、2011 年度合并及神州长城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2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瑞华会计师出具了瑞华审字[2015]4825000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瑞华会计师认为,神州长城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神州长城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神州长城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2013 年度、2012 年度合并及神
州长城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编制基础


    神州长城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
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神州长城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
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
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式

                                                                                      -
  神州长城设计       北京          北京           设计与咨询          100.00              设立
                                                                                      -
    神州沈阳         沈阳          沈阳           设计与施工          100.00              设立
                                                                                      -
    绿邦木业         宿州          宿州           生产与销售          100.00              设立
                                                                                      -
    广州设计         广州          广州               设计            100.00              设立
                                                                                      -
    神州珠海         珠海          珠海           设计与施工          100.00              设立


                                           52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式

                                             施工、设计、贸易、投                        -
    神州香港           香港         香港                                  100.00             设立
                                                   资咨询
                                                                                         -
    上海凌睿           上海         上海                  贸易            100.00             设立
                                             投资、研发与销售、贸                        -
   深圳宏图略          深圳         深圳                            100.00                   设立
                                                 易、进出口
                                             机电工程、科研、贸易、                      -
    盈润机电           香港         香港                            100.00                   设立
                                                   投资咨询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3、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是否合并
                公司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北京神州长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沈阳)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宿州市绿邦木业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广州赫尔贝纳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合并利润表和合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              -
                                                                                   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利润表和合
神州长城建设工程(辽宁)有限公司                      -              -
                                                                                   并现金流量表
神州长城(珠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是              是                  -

神州长城集团有限公司                                 是              -                   -

上海凌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是              -                   -

深圳宏图略                                           是              -                   -

盈润机电                                             是              -                   -

神州澳门                                             是


    2012 年 12 月 20 日,经本公司 2012 年临时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
公司长城建业 54.05%的股权以 4000 万元全部转让给陈略,该次股权转让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对长城建业不再拥有控制权,自 2012
                                            52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年 12 月 28 日起不再将长城建业纳入合并范围。


    神州长城建设工程(辽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建设”)系长城建业的全
资子公司,本公司将持有的长城建业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陈略后,自 2012 年 12 月 28
日起不再将辽宁建设纳入合并范围。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收入的确认原则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神州长城提供的劳务收入主要指工程设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
估计的情况下,按照设计合同规定的重要节点确认收入。即按已完成设计的重要节点
工作量占总设计工作量的百分比和预计可收回合同金额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
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神州长城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
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
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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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
的比例确定。


    注:计算公式


    公式一:完工进度=累计合同成本÷预计总成本


    公式二:累计合同收入=完工进度×合同总收入


    公式三:当期工程收入=累计合同收入-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合同收入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
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
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
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
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
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神州长城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52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6)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的确认方法


    神州长城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同行业上市公司 普遍采用的主要方法之一,符合神
州长城主营业务特征和行业经验模式,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收入确认方法
              按劳务合同确认收入,采用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算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劳务交易
   金螳螂
              的完工进度。
              按劳务合同确认收入,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于完成劳务时
  洪涛股份    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则在提供劳务交易的
              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期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按建造合同确认收入,按已经完成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
  亚厦股份
              工百分比。
              按建造合同确认收入,按已完工百分比是以及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
  广田股份
              工作量的比例。
              按建造合同确认收入,按已完工百分比是以及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
  瑞和股份
              工作量的比例。
              按建造合同确认收入,按已经完成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
  宝鹰股份
              工百分比。

    可比上市公司中,神州长城与亚厦股份、广田股份、瑞和股份、宝鹰股份均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的规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其中,神州
长城与亚厦股份、宝鹰股份的完工进度按照已经完成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
比例确定;广田股份、瑞和股份采用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确定完工百分比。


    2、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神州长城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
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
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
他财务重组; 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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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
法


     神州长城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款项。


     神州长城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
行减值测试。


     ②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神州长城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
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
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
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以与债务人是否为神州长城内部关联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
神州长城内部关联方组合
                                组合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
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52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     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神州长城内部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00                         5.00

1至2年                                                                10.00                        10.00

2至3年                                                                30.00                        30.00

3至4年                                                                50.00                        50.00

4至5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③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神州长城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应收非神州长城内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
 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
 务的应收款项;等等。


      (4)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标准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按照账龄分析和单项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
 准备。神州长城坏账计提政策符合实际情况,具体计提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相当:


                                                            计提比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002081.SZ         金螳螂          5%          10%           30%             50%       80%      100%

  002375.SZ        亚厦股份         5%          10%           30%             50%       80%      100%

  002482.SZ        广田股份         5%          10%           30%             50%       50%       50%


                                                     53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002325.SZ   洪涛股份                                    5%

002047.SZ   宝鹰股份        5%          10%         30%         50%          80%        100%

002620.SZ   瑞和股份        5%          10%         30%         50%          50%         50%

       平均                 5%          10%         30%         50%          68%         80%

     神州长城               5%          10%         30%         50%          80%        100%


    注:洪涛股份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公司均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由上表可见,神州长城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基本一致。其中,神州长城与金螳螂、亚厦股份、金螳螂各账龄段的计提比例相同;
与广田股份、瑞和股份相比,神州长城 1-4 年账龄段的计提比例相同,4 年以上账龄
段的计提比例较高,计提政策更为严格。因此,报告期内神州长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的计提是充分、合理的,不存在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
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神州长城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
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原材料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53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
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
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
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工程施工的具体核算方法为:按照单个工程项目为核算对象,平时,在单个工程
项目下归集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费、施工机械费、其他直接
费及相应的施工间接成本等。期末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的同时,确认工程
施工毛利。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
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
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
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
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
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建造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冲减合同费用。


                                          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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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神州长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神州长城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成
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
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神州长城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神
州长城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
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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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
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
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
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
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神州长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
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神州长城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
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神州长城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
认投资损益。但神州长城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对被投
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对
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后续处置该长期股权投资时,将此处计
入股东权益的金额按比例或全部转入投资收益。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
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神州长城对被投资
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
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神州长城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
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53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对于神州长城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
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
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
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瑞华审
字[2015]48250002 号《审计报告》附注四、4、(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
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
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
关金融资产,并按前述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进行后续计量。涉及对剩
余股权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
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
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
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
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
                                            53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神州长城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
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10                    5.00                 9.50

运输设备                                    7                    5.00                 19.00

电子设备                                   3-5                   5.00              19.00-31.67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
状态,神州长城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一、置入资产最近三年


                                                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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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9、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
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
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
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
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神州长城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
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
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
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
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
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53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
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
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7、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神州长城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神州长城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
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
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
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
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
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
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

                                           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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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神州长城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
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
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
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一、置入资产最近三年
财务报表\(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9、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
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53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9、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神州
长城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
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
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
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
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
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
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
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
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
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
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54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注1                         按应税收入的3%计缴增值税;或应税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销项
增值税
                                  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营业税-建筑装饰业务               按应税营业额的3%计缴营业税。

营业税-设计业务                   按应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1%或5%或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或16.5%计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2 年 7 月 31 日《关于在北京等 8 省市开展交通运
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 号)的规定,
神州长城和下属子公司神州长城设计的设计业务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由营业税应税
项目变更为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税率为 3%,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13 年 7 月 31 日,神州长城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通国税通[2013]134 号),认定神州长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神州长城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 6%。


    2、其他说明


    (1)2013 年度,经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以《税种核定通知书》核定,神州长城设
计应纳税所得额按收入总额的 10%计算。


    (2)神州长城全资子公司神州沈阳经沈阳市地方税务局以《税种核定通知书》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按收入总额的 15%计算。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08 年 3 月 10 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 号)的规定,在
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即跨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总机构(母公司)为汇总纳税企业。母公司采用汇总纳税的方式,总机构和分支机构
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各分支
机构分摊比例按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的 0.35、0.35、

                                               54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0.30 的比例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将由母公司向主管税务机构计缴,不再向
分支机构分摊。


    (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神州长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香港”)、盈润
机电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润机电”)为设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企
业,缴纳企业利得税,税率为 16.5%;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神州澳门”)为设立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企业,缴纳所得补充税,执行累进税率。


    (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神州长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7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3.79       -18.42            -         0.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521.44         16.31       323.21       363.72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       -88.80            -             -
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6.04         4.02            -             -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6.25         -0.01        8.94        -16.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2,174.46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407.44        -86.91       332.15      2,522.84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额(所得税减少以“-”
                                                   101.83        -21.73        83.04        87.09
表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0.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05.61        -65.18       249.11      2,436.59


    (八)最近一期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1、应收账款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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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组合中,神州长城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28,460.68           65.33         6,423.03       102,056.61        68.40          5,102.83

1至2年             49,214.57        25.03         4,921.46        30,965.51        20.76          3,096.55

2至3年             15,006.19          7.63        4,501.86        13,948.43            9.35       4,184.53

3至4年              2,913.27          1.48        1,456.63         1,795.04            1.20        897.52

4至5年               659.22           0.34          527.37           169.43            0.11        135.54

5 年以上             381.82           0.19          381.82           268.95            0.18        268.95

 合   计       196,635.74             100        18,212.17       149,203.96       100.00         13,685.92


      (2)神州长城无应收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
方的款项。


      (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单位名称                        2014 年末余额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三亚华创美丽之冠投资有限公司                      15,876.57                     8.07               793.83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287.33                     6.76               664.37

荔波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8,045.55                     4.09               636.81

青岛鼎林置业有限公司                               5,320.76                     2.71               266.04

北京中民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4,192.58                     2.13               209.63

              合     计                           46,722.78                    23.76              2,570.67


      (4)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应收账款情况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为 243,611,537.00 的应收账款(2013 年 12 月 31

                                                    54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日:账面余额为 0 元)作为神州长城为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向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的
质押物;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为 102,965,352.52 元的应收账款(201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为 0 元)作为神州长城为银行向神州长城提供的授信额度的质
押物。


       2、固定资产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10 年                     0.55                  -                 -            0.55

运输工具                  7年                1,858.94                940.11                 -          918.83

电子设备                 3-5 年                   241.21             125.98                 -          115.23

               合计                          2,100.69              1,066.09                 -      1,034.61

    最近一期折旧额为 1,066.09 万元。b 神州长城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未发现
存在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
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无形资产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主要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累计减值准备           净值

土地使用权                            771.40                      2.59                  -              768.82

软件                                      82.69                  24.55                  -               58.14

       合          计                 854.10                     27.14                  -              826.96


    最近一期摊销金额为 27.14 万元。


       (九)最近一期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1、短期借款



                                                           54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22,500.00                  16,000.00
  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
                                                                   5,745.09                            -
  的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28,245.09                  16,000.00

     注:保证借款期末余额中有 6,500 万元,同时由神州长城以定期存款及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
 保。

        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01,108.53                          68,884.62

1至2年                                                      3,375.36                           1,564.07

2至3年                                                          316.69                               36.76

3 年以上                                                         27.80                               15.49

             合   计                                      104,828.39                          70,500.95


        (2)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5,477.61                            1,249.47

1至2年                                                          62.50                                3.50

2至3年                                                              -                                      -

3 年以上                                                            -                                      -

                                                  54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账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合     计                                         5,540.11                           1,252.97


      (2)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预收款项。


      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末余额          2014 年增加       2014 年减少       2014 年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096.61             9,518.77         9,676.45              938.9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7.53              686.30            663.54               60.29

三、辞退福利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合      计                    1,134.15            10,205.08        10,339.99              999.23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末余额           2014 年增加       2014 年减少       2014 年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067.00             8,207.31          8,384.23              890.08

2、职工福利费                                  -              343.03            343.03                     -

3、社会保险费                             26.98               481.57            462.92               45.62

其中:医疗保险费                          24.09               426.09            414.08               36.09

      工伤保险费                           0.88                20.39             17.79                3.48

      生育保险费                           2.01                35.09             31.05                6.05

4、住房公积金                              2.63               353.65            353.04                3.24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3.22            133.22                     -

6、短期带薪缺勤                                -                     -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合      计                    1,096.61             9,518.77          9,676.45              938.94



                                                   54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5、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增值税                                                                  -3.90                           5.47

营业税                                                               7,808.30                       5,908.21

企业所得税                                                           7,056.76                       4,991.92

个人所得税                                                              31.61                         14.59

城市维护建设税                                                         497.70                        356.57

教育费附加                                                             388.60                        295.68

                合          计                                      15,779.08                      11,572.45


    6、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1 年以内                                                            2,062.52                        1,800.33

1至2年                                                              1,098.77                          251.84

2至3年                                                                56.28                           162.39

3 年以上                                                              50.78                           138.38

                合    计                                            3,268.35                        2,352.94


    (2)重要其他应付款


   债权人名称               金额(万元)      性质           账龄      未偿还的原因     报表日后是否归还

         陈略                      939.55 资金拆借       1 年以内         尚未到期             否

    合          计                 939.55       -             -                 -              -


    7、对关联方的负债


    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54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4-7-31           2013-12-31           2012-12-31

股本                            7,013.61               7,013.61         7,013.61             5,200.00

资本公积                       17,646.75              17,646.75        17,646.75                      -

其他综合收益                         -0.01                     -                  -                   -

专项储备                        2,181.32               3,096.73         4,022.62             1,909.16

盈余公积                        4,934.74               3,065.87         3,065.87             2,030.00

未分配利润                     44,370.70              37,803.62        27,553.83            18,237.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76,147.12              68,626.58        59,302.68            27,377.05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股东权益合计                   76,147.12              68,626.58        59,302.68            27,377.05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有关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4 年 1-7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6,384.74                  177.05         -18,215.12           -6,787.65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2,994.03               -1,238.12            -825.77           2,961.72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4,333.79                  499.93           7,570.99          16,176.92
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101.08                   66.13                 -7.15          -54.38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623.41                 -495.01          -11,477.04         12,296.62
净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24,376.00                6,257.57           6,752.58          18,229.62
价物余额

       (十二)或有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1、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54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① 与廊坊澳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


    2012 年 7 月 5 日,廊坊澳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
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依法解除与神州长城签订的《廊和坊金融街侍郎坊外装
工程合同协议书》。


    2013 年 5 月 29 日,廊坊澳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
民法院追加诉讼请求,请求判令神州长城承担因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的整改费用
1,616,354.00 元,判令神州长城承担被拆除主材损失 1,714,131.45 元。


    2014 年 4 月 2 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2)廊开民初字第 908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廊坊澳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给神州长城所欠工程款
1,915,487.91 元,神州长城支付给廊坊澳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改修复费用及
主材损失 2,540,572.32 元。


    2014 年 5 月 28 日,神州长城向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
件尚在审理中。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未结清保函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保函种类                         保函金额                         金融机构

履约保函                                               11,100.59   华夏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预付款保函                                             10,219.46   中泰盛世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7,135.36   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预付款保函                                              5,707.73   华夏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预付款保函                                              4,853.16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预付款保函                                              2,182.57   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预付款保函                                              1,046.87   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履约保函                                                  781.34   建设银行深圳国会大厦支行

履约保函                                                  700.84   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54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保函种类                          保函金额                         金融机构

履约保函                                                   633.48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履约保函                                                   452.89   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履约保函                                                   415.90   中泰盛世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415.78   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履约保函                                                   255.66   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履约保函                                                   169.99   深圳市富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                                                    80.00   浦发深圳中心区支行

履约保函                                                    77.55   广发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预付款保函                                                  52.90   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合计                                       46,282.07                  -


       2、期后事项


    截至 2015 年 2 月 6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3、其他重要事项


       (1)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发生企业合并的情况详见本节“一、置入资产最近三年财务报
表\(四)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之说明。


       (2)经营租赁承诺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12-31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1 年                                                                       655.01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2 年                                                                       542.12


                                                55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     目                                        2014-12-31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3 年                                                                      506.63

以后年度                                                                                10,324.49

                     合 计                                                              12,028.26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 1-7 月/
       财务指标               2014 年度/末                       2013 年度/末      2012 年度/末
                                                   末
流动比率                               1.39               1.47             1.50              1.25

速动比率                               1.37               1.44             1.45              1.22

资产负债率(合并)                  68.89%             65.56%           64.60%            78.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8.99%             65.69%           64.71%            78.11%
应收账款周转率
                                       1.75               1.73             1.79              2.69
(次/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                   52.42             46.33             42.11             64.7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27,394.85          14,743.74        15,470.30         13,780.51
元)
利息保障倍数                          14.68             18.61             12.69             13.1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34               0.03            -2.60              -0.97
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2.51               0.89             0.96              3.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59%             16.02%           20.12%            40.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14%             16.13%           19.64%            3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扣除土地使用权后的无
                                     0.08%              0.09%            0.05%             0.02%
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注:上述指标依据神州长城最近三年财务报表计算,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数据请参
考本节“四、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55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额+折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额)÷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2+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数-报告期回
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减少净资产下
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数)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资料以及神州长城 2012 年度、2013 年度财务数据,神
州长城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统计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ROE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上市公司            证券代码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瑞和股份        002620.SZ            8.64%            8.52%            8.64%           8.53%

  广田股份        002482.SZ           15.29%            12.85%          15.29%           12.86%

  洪涛股份        002325.SZ           16.82%            14.64%          17.06%           14.76%

  亚厦股份        002375.SZ           22.86%            20.03%          22.86%           20.11%

   金螳螂         002081.SZ           32.28%            30.64%          32.36%           30.80%

             平均值                   19.18%            17.34%          19.24%           17.41%

            神州长城                  17.46%            35.45%          20.12%           40.56%


    神州长城除 2013 年度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数据外,其余年份均远高于平均


                                                 55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水平。2013 年度低于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是 2013 年 6 月神州长城增资导致当年净资
产收益率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偏低。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置入资产的基本情况”之“二、神州长城历史沿革”。


    (十五)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说明


    1、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原则、方法和具体剥离情况

    2012 年 12 月 20 日,经神州长城 2012 年临时股东会决议,神州长城将持有的控
股子公司长城建业 54.05%的股权以 4,000 万元全部转让给陈略,该次股权转让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完成。转让长城建业的主要转让原因系该子公司主要从事土建业务,而
土建业务的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率偏低。为了突出神州长城主营业务的优势,神州长
城全体股东决定,将长城建业从公司整体置出。

    关于长城建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十一、报告期
内神州长城转让子公司情况”。

    2、资产转移剥离调整对神州长城利润产生的影响


    长城建业被置出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2 年度,长城建业净利润分别为-485.81
万元。神州长城此次置出长城建业将有利于有利于提高神州长城的净利润,提高资产
整体的盈利能力。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根据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年度报告及大华会计师出具的中冠股份 2014 年 1-7 月大
华审字[2014]0006250 号《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55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资 产                    2014-12-31     2014-7-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361.42        9,037.09        6,350.29        5,222.7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                -                -
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                -        150.00           150.00

应收账款                                          -                -                -         74.47

预付款项                                       0.49            0.64            2.52           17.64

应收利息                                      11.27            4.11            7.93            3.84

其他应收款                                    13.52           52.72           31.13           26.00

存货                                              -                -                -         10.15

流动资产合计                               7,386.70        9,094.57        6,541.87        5,504.8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8.49           60.59           58.29           75.15

长期股权投资                                               6,940.66        6,693.17        6,578.43
                                           7,581.66
投资性房地产                                               2,188.67        2,345.82        3,104.15
                                           2,594.34
固定资产                                                     657.06         719.12         1,241.65
                                             132.72
无形资产                                     178.02          179.69         182.05           186.08

商誉                                         509.96          509.96         509.96           509.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055.19       10,536.63      10,508.41        11,695.42

资产总计                                  18,441.89       19,631.20      17,050.28        17,200.26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319.02          320.32         318.69           323.96

预收款项                                     102.97          107.71         107.65           277.85

应付职工薪酬                                 102.07          127.54         110.94            76.67

应交税费                                     410.83          397.24         425.02           162.21

应付股利                                     121.59          121.59         121.59           121.59

其他应付款                                 3,149.11        4,661.15        2,266.33        3,222.73

其他流动负债                                                 135.67         154.73           154.73
                                             206.92
流动负债合计                                               5,871.23        3,504.96        4,339.73
                                           4,412.52

                                                55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97          105.90         110.13          103.39

长期应付款                                    825.83          833.10         823.07          848.90

递延收益                                       83.68           83.68           83.68          83.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73           70.27          76.67
                                               66.4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76.92        1,091.41        1,087.16       1,112.63

负债合计                                    5,489.44        6,962.64        4,592.11       5,452.37

股东权益:

股本                                       16,914.24       16,914.24      16,914.24       16,914.24

资本公积                                    3,939.17        3,921.76        3,921.76       3,921.76

其他综合收益                                  -20.39          -47.07          -68.56           6.16

盈余公积                                    2,670.48        2,670.48        2,670.48       2,670.48

未分配利润                                -10,376.82      -10,617.01      -10,805.91     -11,627.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3,126.67       12,842.40      12,632.01       11,885.24

少数股东权益                                 -174.21         -173.84         -173.84        -137.35

股东权益合计                               12,952.45       12,668.56      12,458.17       11,747.8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8,441.89       19,631.20      17,050.28       17,200.26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 1-7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月
一、营业总收入                               1,101.54         608.10        2,699.90       1,109.57

       其中:营业收入                        1,101.54         608.10        2,699.90       1,109.57

二、营业总成本                               1,638.12         804.16        1,940.32       1,338.81

       其中:营业成本                          376.08         217.27          946.10         541.34

             营业税金及附加                     65.22          28.96           59.77          48.70

             销售费用                           33.35          21.00           30.01          29.57

             管理费用                        1,188.97         562.50          807.33         756.79
                                                               -27.1
             财务费用                          -26.96                          24.75         -44.42
                                                                   6


                                                 55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14 年 1-7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月
            资产减值损失                        1.45             1.59          72.36          6.8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0.00           0.00          -2.55

            投资收益                          879.97           259.05          84.98        258.2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874.30           259.05          84.98        257.61
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343.40            62.98         844.56         26.42

      加:营业外收入                          152.62           148.68         192.31          2.95

      减:营业外支出                           21.93            25.15          13.42         58.2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21.23            25.15           3.27                -
失
四、利润总额                                  474.09           186.52       1,023.45        -28.92

      减:所得税费用                           45.37             -2.38        238.46          -4.19

五、净利润                                    428.72           188.90         784.99        -24.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9.09           188.90         821.48        -24.73

      少数股东损益                             -0.37             0.00         -36.4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8.17            21.49         -74.71          5.26

七、综合收益总额                              476.89           210.39         710.28        -19.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477.26           210.39         746.77        -19.47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0.37             0.00         -36.49          0.00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1           0.05          0.0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             0.01           0.05          0.0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4-7-31      2013-12-31    2012-1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187.71           750.67       1,138.70        973.98
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4.78             48.68         106.32        375.8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2.50           799.34       1,245.02      1,349.81

                                                55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               -        150.00          146.08
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98.33          140.23         342.98          395.38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2.27          148.39         204.50          214.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43.70          251.35         376.69          631.8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24.30         539.97        1,074.16       1,388.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20          259.37         170.86          -38.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22           6.87        2,074.95           3.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               -       2,074.95           3.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0.52               -           3.64          69.01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0.52           6.87            3.64          69.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70           6.87        2,071.31         -66.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38.64          629.13        1,009.40          12.6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2.76               -           3.04               -
付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1.40          629.13        1,012.44          12.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1.40        -629.13       -1,012.44         -12.6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3.63           49.69         -102.16           -0.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8.87        -313.20        1,127.56        -117.2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50.29       6,350.29        5,222.73       5,339.9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61.42       6,037.09        6,350.29       5,222.73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因本次交易事项构成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26 号》的相关规定,需对本公司重组后业务的财务
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根据瑞华审字[2015]48250003 号《备考

                                               55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审计报告》,假设本次重组事项已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按照本次重组完成后
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备考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594.92                     9,787.8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06.04                      100.00
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062.61                       180.00

应收账款                                                   178,423.57                    135,518.05

预付款项                                                      3,481.15                     2,108.35

其他应收款                                                   12,937.27                     9,125.85

存货                                                          3,496.02                     5,087.90

其他流动资产                                                     154.12                            -

流动资产合计                                               235,255.69                    161,907.99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034.61                       766.40

在建工程                                                      1,185.66                       257.04

无形资产                                                         826.96                       30.17

长期待摊费用                                                  1,049.87                       568.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50.32                     3,768.70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0.42                      208.72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57.83                     5,599.67

资产总计                                                   244,813.53                    167,507.6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245.09                    16,000.00

应付票据                                                      8,886.28                     5,391.53

应付账款                                                   104,828.39                     70,500.95

预收款项                                                        5,540.11                   1,252.97

                                                 55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应付职工薪酬                                                        999.23                  1,134.15

应交税费                                                       15,779.08                   11,572.45

应付利息                                                             62.11                          -

其他应付款                                                      3,268.35                    2,352.94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168,608.65                  108,204.98

非流动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1

负债合计                                                      168,610.16                  108,204.98

股东权益:

股本                                                           42,099.19                   42,099.19

资本公积                                                      -17,438.83                  -17,438.83

其他综合收益                                                         -0.01                          -

专项储备                                                        2,181.32                    4,022.62

盈余公积                                                        4,934.74                    3,065.87

未分配利润                                                     44,426.95                   27,553.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6,203.37                   59,302.68

少数股东权益                                                             -                          -

股东权益合计                                                   76,203.37                   59,302.6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44,813.53                  167,507.66

       (二)备考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75,468.49                  203,521.29

   其中:营业收入                                             275,468.49                  203,521.29

 二、营业总成本                                               250,776.86                  189,881.11

       其中:营业成本                                         224,969.96                  166,568.78


                                                  55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营业税金及附加                              8,406.20                     6,656.33

                销售费用                                    1,641.40                     1,622.30

                管理费用                                    8,477.09                     6,078.79

                财务费用                                    2,556.13                     1,699.51

                资产减值损失                                4,726.06                     7,255.4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6.04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697.67                    13,640.18

     加:营业外收入                                           522.51                       333.4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95                             -

     减:营业外支出                                           121.10                         1.2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4.7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5,099.08                    13,972.3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6,357.08                     3,620.5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742.00                    10,351.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42.00                    10,351.81

     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1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0.01                             -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                             -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                             -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0.01                             -
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                             -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                             -
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                             -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6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0.01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741.99                    10,351.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8,741.99                    10,351.8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5                         0.2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5                         0.25



     四、置入资产的盈利预测

    神州长城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盈利预测表是公司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
上编制的,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
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一)盈利预测编制基础


    神州长城在经瑞华会计师审计的 2013 年度与 2014 年 1-7 月财务报表的基础上,
结合公司 2013 年度的实际经营业绩,并以公司对预测期间经营环境及经营计划等的
最佳估计假设为前提,编制了公司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盈利预测表。


    神州长城编制该盈利预测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与公司实际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二)盈利预测假设


    1、神州长城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以及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不发生
重大变化;


    2、神州长城所遵循的税收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3、神州长城适用的金融机构信贷利率以及外汇市场汇率相对稳定;
                                             56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4、神州长城所从事的行业及市场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5、神州长城能够正常营运,组织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


        6、神州长城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劳务等能够取得且价格无重大变化;


        7、神州长城制定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所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盈利预测表


        根据瑞华核字[2014]48250027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置入资产 2014 年及 2015 年
  的盈利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预测数
                             2013 年实际                                                    2015 年预测
       项        目
                                 数                            8-12 月预测                       数
                                            1-7 月实际数                        合计
                                                                    数
一、营业收入                   203,521.29     148,879.61         124,101.03   272,980.64      397,035.94

减:营业成本                   166,568.78     122,068.61         101,856.91   223,925.52      324,162.17

营业税金及附加                   6,656.33        4,867.65          3,461.68     8,329.33        8,790.15

销售费用                         1,622.30         982.32             923.59     1,905.91        3,577.92

管理费用                         6,078.79        3,808.12          3,640.75     7,448.87       11,918.71

财务费用                         1,699.51         905.08           1,198.85     2,103.93        4,355.79

资产减值损失                     7,255.40        2,429.10          2,723.22     5,152.32        9,184.7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              4.02               -         4.02                -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                -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                -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
                                13,640.18       13,822.75         10,296.03    24,118.78       35,046.47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33.40           16.76            493.18      509.94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0.46               -            -                -

减:营业外支出                       1.25         107.69                  -      107.69                 -

                                                 56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8.88               -        18.8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3,972.33       13,731.82      10,789.21     24,521.03       35,046.4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620.52        3,482.03       2,725.99       6,208.02       8,880.5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0,351.81       10,249.79       8,063.23     18,313.02       26,165.96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0,351.81       10,249.79       8,063.23     18,313.02       26,165.96
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五、上市公司的备考盈利预测

    因本次交易事项构成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
  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26 号》的相关规定,需对本公司重组后的业务编制备考
  盈利预测报表。


    (一)盈利预测编制基础


       本次备考盈利预测数是假设上市公司与神州长城的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已完成及本次配套资金募集完成后组织架构自期初即存在并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的,上市公司编制备考盈利预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与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神州长城公司股权的事项完
  成后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一致。


    (二)盈利预测假设


    1、本公司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以及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
  化;


    2、本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适用的金融机构信贷利率以及外汇市场汇率相对稳定;


    4、本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及市场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56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5、本公司能够正常营运,组织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


  6、本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劳务等能够取得且价格无重大变化;


  7、本公司制定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所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考盈利预测表


     根据瑞华核字[2014]48250030 号《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上市公司 2014 年及
2015 年备考盈利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预测数
                          2013 年实际                                                  2015 年预测
      项       目
                               数        1-7 月实际        8-12 月预测                      数
                                                                            合计
                                             数                 数
一、营业收入               203,521.29     148,879.61        124,101.03    272,980.64    397,035.94

减:营业成本               166,568.78     122,068.61        101,856.91    223,925.52    324,162.17

营业税金及附加               6,656.33       4,867.65          3,461.68      8,329.33      8,790.15

销售费用                     1,622.30         982.32            923.59      1,905.91      3,577.92

管理费用                     6,078.79       3,808.12          3,640.75      7,448.87     11,918.71

财务费用                     1,699.51         905.08          1,198.85      2,103.93      4,355.79

资产减值损失                 7,255.40       2,429.10          2,723.21      5,152.31      9,184.7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02                 -          4.02             -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                 -              -             -             -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
                            13,640.18      13,822.75         10,296.04     24,118.79     35,046.47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33.40          16.76            493.18       509.94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0.46                 -             -             -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25         107.69                 -       107.69              -



                                              56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18.88              -         18.88               -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13,972.33      13,731.82      10,789.22     24,521.04      35,046.47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620.52       3,482.03       2,725.99       6,208.02      8,880.5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0,351.81      10,249.79       8,063.23     18,313.02      26,165.96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0,351.81      10,249.79       8,063.23     18,313.02      26,165.96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5           0.24           0.19           0.43          0.6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5           0.24           0.19           0.43          0.62




                                            56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略。除中冠股份外,
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持有及控制的其他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合计持股比例
                                                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1      神州长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100.00%
                                                      经济贸易咨询

      1、神州长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                   神州长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场所:               北京市通州区聚富苑民族产业发展基地聚和六街 2 号-360

法定代表人:             陈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号:                 110112017081405

税务登记证号:           京税证字 110112099061929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09906192-9

经营范围:               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22 日


      2、神州长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历史沿革


      神州长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陈略、何飞燕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以
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2014 年 4 月 22 日,北京市工商
局通州分局向神州长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 110112017081405 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56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神州长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略                              990.00                  99.00%

     2                     何飞燕                               1.00                   1.00%

                 合   计                                      100.00                 100.00%


    3、神州长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神州长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尚未编制相关财务报表。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避免上市公司因本次重组而出现同业竞争
问题,神州长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一并承诺:


    “1. 本次重组拟注入神州长城的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它企业目前不存在经营与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相同业务的情形,双方之间不存在
潜在同业竞争;


    2.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
亦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
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3. 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
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
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 如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或延伸导致其主营业务与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它企业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将视具


                                           56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体情况采取如下可行措施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相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及资产以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3)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其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方式;


    5.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
损失;


    6. 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二、关联交易


    (一)神州长城的关联方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1、神州长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陈略持有神州长城 54.89%股权,为神州长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略配偶
何飞燕持有神州长城 5.73%股权,何飞燕的兄长何森持有神州长城 0.17%股权。陈略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神州长城 60.79%股权。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或控制的公
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一)重组完成后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的基本情况”。


    2、持有神州长城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除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持有神州长城 5%以上股权的股东分别为上海金融发
展,持有神州长城 7.97%的股权;恒泰九鼎、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禾九鼎均为昆
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管理的投资企业,其投资行为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合计持有神州长城 13.30%的股权。以上五名股东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
节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3、神州长城持有或者控制的公司


    神州长城持有或者控制的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置入资产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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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情况/五、神州长城控股子公司及下属机构情况”。


        4、神州长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神州长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置入
 资产的基本情况/七、神州长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5、其他关联方


        神州长城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神州长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神州长城其他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组织机构代码
                                                       曾为神州长城之实际控
   1                      长城建业                                                    622417118
                                                           制人控制的法人
                                                       曾为神州长城之实际控
   2        神州长城建设工程(辽宁)有限公司                                          573461111
                                                           制人控制的法人
                                                       神州长城副总经理方献
   3              北京亿商联达科技有限公司                                            306442442
                                                         忠持股 95%的公司
                                                       神州长城副总经理吴宗
   4            内蒙古尚钦铁合金物流园有限公司                                       06750668-X
                                                         展持股 40%的公司

        (二)神州长城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与其关联方不存在产品购销等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
                             神州长城               2,000.00      2011-11-7   2012-11-6       是
  公司、陈略


                                                 56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
                          神州长城               3,000.00     2011-4-22     2012-4-20        是
  公司、陈略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
                          神州长城               6,000.00     2012-1-18     2013-1-17        是
  公司、陈略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
                          神州长城               8,000.00     2012-5-3      2013-4-25        是
  公司、陈略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
                          神州长城               6,000.00     2013-1-25     2014-1-24        是
  公司、陈略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
公司、陈略、何飞          神州长城               3,000.00     2013-4-25     2014-4-24        是
      燕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
                          神州长城               6,500.00     2013-5-29     2014-5-28        是
  公司、陈略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
                          神州长城               2,000.00     2013-4-15     2014-5-28        是
  公司、陈略
        陈略              神州长城               4,000.00     2013-6-29     2014-6-28        是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
                          神州长城               3,000.00     2014-5-9      2015-5-8         否
  公司、陈略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
                          神州长城               7,400.00     2014-6-4      2015-5-11        否
  公司、陈略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
                          神州长城              11,428.00     2014-1-20     2015-1-19        否
  公司、陈略
        陈略              神州长城               1,000.00     2014-6-30     2015-6-30        否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
                          神州长城               2,000.00     2014-8-18     2015-8-18        否
  公司、陈略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
                          神州长城              10,000.00     2014-8-28     2015-8-28        否
  公司、陈略
        陈略              神州长城               7,000.00     2014-8-5      2015-8-4         否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
公司、陈略、何飞          神州长城               1,000.00    2014-10-30 2015-10-29           否
      燕
        陈略              神州长城               1,000.00    2014-10-31 2015-01-31           是
     注:神州长城未向上述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与陈略的资金拆借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关联方                           拆借金额

 拆入


                                              57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12 年度                      陈略                             959.00

2014 年度                      陈略                             7,790.00

拆出

2012 年度                      陈略                             140.00
    注:神州长城未向上述关联方支付或收取资金占用费用。


       报告期内,除陈略外,神州长城向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融资借款明
细如下所示:


       姓名         职位              借款时间       借款金额(万元)         是否已经还款

                                      2011 年                       20.00           是
   李尔龙           董事
                                      2012 年                       86.00           是

       梁荣         董事              2012 年                       10.00           是

                                      2011 年                       55.00           是
   陈海波         副总经理
                                      2012 年                       30.00           是

   崔红丽         财务总监            2012 年                       67.00           是

   方献忠         副总经理            2012 年                       20.00           是

       何森       副总经理            2012 年                      100.00           是

                                      2011 年                        6.00           是
   曲香青           监事
                                      2012 年                        8.00           是

                                      2011 年                       10.00           是
   吴晓明        监事会主席
                                      2012 年                       12.00           是

                                      2011 年                       60.00           是
   冼志娟         副总经理
                                      2012 年                      125.00           是

                                      2011 年                       30.00           是
   叶云坤         副总经理
                                      2012 年                       35.00           是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57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其他应付款:                                             -                 -                  -

陈略                                                939.55                 -                  -

                合   计                             939.55                 -                  -
   注:北京新知组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应付款项属费用垫支。


       (4)关联方股权转让


       2012 年 12 月 20 日,经神州长城 2012 年临时股东会决议,神州长城将持有的控
股子公司长城建业 54.05%的股权以 4,000 万元全部转让给陈略,该次股权转让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完成。转让长城建业的主要转让原因系该子公司主要从事土建业务,而
土建业务的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率偏低。为了突出神州长城主营业务的优势,神州长
城全体股东决定,将长城建业从公司整体置出。

       关于长城建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十二、报告期
内神州长城转让子公司情况”。


       (三)置入资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可持续性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为神州长城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
股东为神州长城提供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目的在于帮助神州长城提升融资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保证神州长城流动资金的充足性。神州长城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
均为偶发性关联交易,并不具备持续性。

       报告期内,置入资产的关联交易不会对神州长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
响。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陈略持有上市公司 39.14%的股权,为中冠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陈略的配偶何飞燕持有上市公司 2.99%的股权,何飞燕的兄长何森持有上
市公司 0.09%的股权,为陈略的一致行动人。
                                              57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持有中冠股份 5%以上股份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完成后,除陈略外,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冠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
恒泰九鼎、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禾九鼎。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遵循并完善目前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
会议事规则》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包括股东会表决程序、董事会表决程序等作出
规定,相关决策权力与程序如下:


    1、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的决策权力与程序包括:


    (1)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不含日常关联
交易)和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


    (2)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的除外。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3)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
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4)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对股东提案作出决议的,应当列明提案股东的名称
或姓名、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当说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
况。


    2、根据《董事会与董事长职权》,董事会的决策权力与程序包括:


    (1)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公司章程及其细则规定,审议批准公司购买或出
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
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
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关联交易以及其他非经常性重大

                                            57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交易事项或重要合同;


    (2)公司与关联人(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在连续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
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
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或授权批准;


    (3)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
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4)独立董事对“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
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
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发表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对“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偿还其所欠公司债务”发表独立意见;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其细则规定,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涉及关联
董事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
决权,但可以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可以向董事会阐明其观点。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如系关
联董事,不得就该等事项授权其他董事代理表决。董事会对与董事有关联关系的事项
作出决议时,该董事会会议须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
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
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上市公司具有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订了《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事宜作出了详细规定,并严格按照上
述制度对关联交易行为予以规范。上市公司没有因为关联交易违规受到相关监管机构
处罚的情况。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上市公司
的独立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57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本次重组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拟注入资产神州长城之间
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
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
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


    3、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
损失。”


    此外,神州长城实际控制人陈略还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
如下: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存在占用神州长城资
金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
他企业(如有)将不会以代垫费用或其他支出、直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何方
式占用上市公司或神州长城的资金,并尽最大努力避免与上市公司或神州长城发生与
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若神州长城因在本次交易前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
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本人将对神州长城因受处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
偿,保证神州长城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同时,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积极督促神州长
城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相关制度有效实施。”




                                          57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第十二节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其他条件方可完成,包括本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 3-030 号《置
出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中冠股份母公司净资产的账面值
为 13,073.39 万元,评估值为 58,930.60 万元,评估增值 45,857.21 万元,评估增值率
为 350.77 %。


    根据本次置出资产的评估机构国众联出具的评估报告,由于目前国内缺乏类似中
冠股份在公开市场的资产置换交易案例和查询资料,且中冠股份自 2007 年以来便处
于停产状态,收入基本上来源于物业租赁收益,故置出资产无法适用于市场法和收益
法,只能够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根据中企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 1339 号《置入资产评估报
告》,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对置入资产的全部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
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本次置入资产评估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根
据收益法结果为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07,539.97 万元,神州长城母公司净资
产的账面值为 68,678.56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较母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增值
238,861.41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347.80%;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为 65,867.11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较资产基础法结果增值 241,672.86 万元,两种
评估方式下的评估价值差异率为 366.91%。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较高,置入资产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
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承诺利润预测风险

                                            57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根据补偿义务主体承诺,神州长城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预计可实现的合并
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80 亿元、3.85
亿元、4.86 亿元。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的,届时中冠股
份与补偿义务主体可以共同协商调整业绩补偿期。


    该承诺利润预测基于一定的假设,假设置入资产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资金计划
及投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以及经营所需的能源和主要原材料供应和价格不会发生
重大波动等情况下做出的预测。如果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未来实际经营成果与承诺利润预测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
可能对承诺利润预测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标的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
现的风险。


    四、盈利补偿承诺的违约及实施风险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陈略夫
妇拟以本次交易神州长城全部股权的交易作价为限承担补偿责任。


    陈略夫妇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为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
满之日及陈略夫妇盈利预测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者为准),上述股份锁定
安排有利于保障本次交易盈利补偿的可实现性。尽管如此,本公司仍然提醒投资者关
注本次交易完成后陈略夫妇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导致补偿无法实施的风险。


    此外,由于陈略夫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对价占神州长城全部股权的交易作价的
比例合计为 48.97%,若神州长城盈利承诺期内任意一年实现的累计净利润不足承诺利
润总额的 51.03%,则陈略夫妇在以其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对价进行补偿后不足应补偿
金额时,须以现金方式作为补偿。


    虽然陈略夫妇本次交易中未获得现金对价,但是陈略夫妇经商多年,积累了一定
数量的个人财产,必要时可通过财产变现及债务融资等方式获取补偿所需现金。尽管
如此,《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未对陈略夫妇现金补偿的保障措施进行特殊约
定,鉴于现金补偿的操作要求,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中存在的上述盈利补偿承诺
的实施及违约风险。

                                          57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另外,由于本次交易置入资产的评估增值及交易作价较高,陈略因本次交易需缴
纳的所得税金额较大,但本次交易未涉及现金对价安排,实际缴纳该部分所得税时不
排除陈略以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质押融资以满足纳税要求。由于税金缴
纳筹划可能影响陈略后续股份补偿的执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配套融资审批及实施风险


    本次交易拟向陈略、慧通 2 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6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神州长城海外项目保函保证金及相关费用、海外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费用。募集配套
资金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由陈略、慧通 2 号认购,陈略、慧通 2 号已经就本次交易中配
套募集资金事宜与上市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对认购股份数量、认购价格、限售期、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并明确了违约责任和
赔偿措施。尽管如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配套融
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则公司将优先以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筹集资
金用于项目所需资金投入,不足部分采取再融资方式予以解决。提醒投资者关注配套
融资失败可能给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取消的风险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
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仍不排除有
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公司股票停牌前涨幅虽然
未构成《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规定的股票异动标准,但公司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
常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本次交易《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条件是本次交易获得
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除《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另有约定外,交易各方一致书面同意解除本协议时,协议可以解除。


                                          57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评估增值及交易作价较高,交易各方因本次交易
需缴纳的相关税负金额较大,且本次交易未涉及现金对价安排,本次交易可能存在因
交易各方税务筹划未能满足税务缴纳要求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此外,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各自诉求或最新的监管要求不断
调整、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调整、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
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七、置出资产债务转移风险


    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中冠股份母公司口径债务(剔除递延所得税负债)共计
约 3,524.08 万元,无对金融机构债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冠股份已经取得债
权人书面同意转移及已偿还的债务共计 3,065.73 万元,占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拟置
出债务总额(剔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 86.99%。对于本次重组资产交割时仍存在未同
意转移的负债,根据中冠股份与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华联集团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华联集团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置出资产涉及的债务转
移等事项的承诺函》,中冠股份应当于资产交割日前取得其债权人(包括担保权人,
下同)关于置出资产中的负债因本次交易进行转移的同意函,若因未能取得债权人的
同意,致使债权人向中冠股份追索债务,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应负责向债权人进
行清偿,或者与债权人达成解决方案;若因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未妥善解决给中
冠股份造成损失的,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应于接到中冠股份相应通知后的 5 个工
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资产交割日后,因置出资
产可能产生的所有赔偿、支付义务、处罚等责任及中冠股份尚未了结的全部纠纷或争
议事项均由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承担和解决,中冠股份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中冠
股份因此遭受损失的,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应于接到中冠股份相应通知后的 5 个
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的全部损失。


    根据神州长城实际控制人陈略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置出资产涉及的债务转移等
事项的承诺函》,承诺:“根据中冠股份与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联集团”)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冠股份在资产交割日前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全


                                          57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部债权、债务均由华联集团继受并负责进行处理;资产交割日后,若中冠股份因置出
资产债务转移、人员安置、尚未了结的纠纷或争议以及其他与置出资产相关的赔偿、
支付义务、处罚等事项而遭受任何损失的,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应充分赔偿中冠
股份由上述事项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承诺,若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拒绝按照《协
议》约定赔偿中冠股份由于上述事项而遭受的损失,本人将于 5 个工作日内先行以现
金方式补偿中冠股份遭受的该等损失,同时本人将保留向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追
索的权利。”


    尽管如此,本次交易仍存在交割时由于上市公司未能取得全部债务转移同意函或
因债务转移引起的法律纠纷而影响交割时间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置出资产相关债
务转移的风险。


    八、置出资产人员安置的风险


    2014 年 10 月 30 日,中冠股份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置出资产涉及
的职工安置计划。本次重组将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中冠股份全部员工的劳动关
系及社会保险关系以及其他依法应向员工提供的福利、支付欠付的工资,均由华联集
团或其指定第三方继受;因提前与中冠股份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有关补偿和/或赔偿
事宜(如有),由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负责支付;中冠股份与其员工之间的全部
已有或潜在劳动纠纷等,均由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负责解决。


    置出资产相关职工安置事项能否按照约定如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
注有关风险。


    九、本次交易承诺利润低于评估口径净利润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补偿义务主体承诺置入资产 2015 年至 201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8,000 万元、38,500 万元以及
48,600 万元。本次置入资产评估报告中,神州长城 2015 年至 2017 年预测净利润(息
前税后净利润)分别为 34,571.82 万元、43,840.84 万元、53,815.49 万元。承诺净利润
金额低于评估报告预测净利润金额的主要原因系置入资产收益法评估中不考虑神州
长城各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利息相关费用的影响。关于上述差异的具体原因详见“第

                                          58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五节 标的资产的估值/二、置入资产评估情况/(五)有关承诺净利润与评估预测净利
润情况的差异说明”。


    按照神州长城管理层对于资产减值损失及利息相关费用的预测,将评估净利润予
以调整,与承诺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评估净利润         经调整后的评估净利润              承诺利润

    2015 年             34,571.82                26,165.96                   28,000

    2016 年             43,840.84                38,357.25                   38,500

    2017 年             53,815.49                47,320.08                   48,600


    由此可见,本次交易的承诺利润高于经调整后的与会计口径一致的评估净利润。
尽管如此,本公司仍然提示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中承诺利润低于评估口径净利润的相
关事项。


    十、部分置出房产与土地存在瑕疵风险


    中冠股份位于龙岗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的工厂共占地面积约 98,000.00 平方米,
该厂房由公司于历史年度自建,部分房屋及土地无产权证。根据深房地字第
6000395280 号《房地产权证》(G15314-0084 号宗地)对已获得产权的房屋和土地的
界定,该宗地的土地面积为 48,058.19 平方米,土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厂区围墙范围
内,其余部分的土地约 50,0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 25,000 平方米未办理产权证。
经核实,该无产权证的房屋和土地已不能遵循《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
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办理。


    根据《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厂房建筑物将被政府征收的
公告》(编号:2014-0673),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http//www.dpxq.gov.cn)刊
登了《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公告称:为建设大鹏新区人
民医院的需要,决定对位于葵新社区的相关房产进行征收。此次征收房产包含了上述
公司葵涌工厂用地内未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的部分建筑物,建筑面积约 18,000 平方
米,目前尚未有具体的补偿方案或补偿安排。

                                          58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财综[2003]56 号)第
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明确告知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
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
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能力,不得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鉴于相关房产的权属瑕疵及征收计划,且《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房屋征收决定
公告》未明确拆迁补偿对象,亦未说明确切的补偿金额,补偿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
性,对上市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影响尚无法确定,因此,上述未获得房产证的房屋
和土地未纳入本次置出资产整体价值评估范围内,该事项已作为特别事项在置出资产
评估说明中予以说明。


    由于上述未取得权证的房产、土地权属并不清晰,且征收计划的补偿方案并不明
确,为不影响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交易各方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中约定,在完成相关约定工作的基础上,协议各方应当共同签署资产交割确认
书。对于中冠股份目前拥有的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土地及房产,自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
时,即视为中冠股份已经履行完毕相关交割义务,与上述资产相关的所有权利、义务、
风险及责任全部转移给华联集团,中冠股份后续不负有协助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的义
务;作为中冠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华联集团确认,其已充分知悉置出资产可能存在的
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利受到限制、可能存在的减值、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土地及房产
后续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权利瑕疵等),承诺不会因置出资产瑕疵要求中冠股份或神
州长城全体股东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亦不会因置出资产瑕疵单方面拒绝履行或要求终
止、解除、变更协议。


    另外,根据华联集团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置出资产涉及的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土地事项的承诺函》,承诺:“本次重组完成至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若本公司或本公
司指定的第三方因上述置出资产中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土地被征收、被处置等原因
而获得相关补偿或处置收益的,本公司将在取得该等收益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该等收
益返还给中冠股份,该等收益应当扣除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承接以及拥有该
等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土地期间实际承担的成本、费用以及为取得前述收益而已支
付或将支付的必要成本、费用,具体收益及应扣除的成本、费用金额届时由本公司与
中冠股份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予以确定。”
                                          58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尽管上述安排有利于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然而,
由于华联集团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置出资产涉及的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土地事项
的承诺函》的承诺期仅为重组完成后的 12 个月,若置出资产中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土地于重组完成后的 12 个月后被征收或被处置而获得相关补偿或处置收益的,上市
公司将不能获得相应补偿或收益。综上所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中置出
资产中相关房产、土地的权属瑕疵及处置方式引致的相关风险。


       十一、宏观经济的风险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建筑装饰业务。根据《中国建筑装
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全行业年工程产值总量由 2005 年的
1.15 万亿提高到 2010 年的 2.10 万亿,总体增长 82.61%,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 13%左
右,高于同期全国经济增长水平近 3 个百分点,2015 年工程总产值预计达到 3.8 万亿
元。


    近年来神州长城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不断提升,但目前全球经济前景及国内宏观
政策方面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经济增长发生波动,可能影响建筑装饰行业的
市场增长。


       十二、神州长城海外工程扩张带来的经营风险


       (一)海外工程施工质量风险


    由于海外建筑装饰工程的实施周期、施工管理以及适用的法律体系均与国内的项
目有较大差异,神州长城需要有较强的海外项目管理能力。从神州长城已顺利完工的
柬埔寨安达大都会银行项目上看,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无引起任何法律纠纷,神州长城
的海外项目施工管理能力得到一致认可。随着神州长城的工程项目向海外不断拓展,
一旦出现由于项目施工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所带来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将对神州长城
海外工程的持续开展产生负面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海外执行能力和管理能力风险


       神州长城于 2012 年正式组建了海外事业部,目前已发展成为五十余人的团队规

                                            58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模,主要职责为海外市场开拓、商务谈判、投标管理和投融资管理。虽然神州长城的
海外项目团队目前已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但由于各国家的语言体系、法律体系、
行业标准要求等均有差异,神州长城在海外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执行或管理不
善,导致神州长城遭受经济损失。考虑到海外项目与国内项目在业务类型上存在的较
大差异,神州长城执行和管理海外项目的难度均高于国内项目,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三)海外项目的收入预测、合同执行对估值的影响


    神州长城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的海外收入分别为 3,868.88 万元、2,328.58
万元以及 22,389.67 万元,本次置入资产评估中,神州长城 2015 年至 2017 年海外收
入预测金额分别为 134,000.00 万元、187,600.00 万元以及 253,300.00 万元,海外收入
预测的主要依据系截至目前神州长城已签约项目及待签约项目的合同金额,收入预测
的依据充分,但海外收入的预测值与历史期水平依然存在较大差异,提醒投资者关注
相关事项。


    由于目前神州长城海外在施项目较多且规模较大,若某个施工环节的工程出现延
误的情形,将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周期以及相应年度预测项目的收入实现。通过对海
外收入进行敏感性分析,若未来年度神州长城海外项目的执行未达预期,导致海外收
入实现金额较之预测金额每年下降 2%-10%,则神州长城的整体评估价值将降低
4,711.51 万元至 23,222.41 万元。关于海外收入的敏感性分析,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
五节 标的资产的估值/二、置入资产评估情况/(三)置入资产收益法评估说明”。鉴
于神州长城报告期内海外签约项目的实际执行存在未达预期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未
来年度的预测收入实现及置入资产估值,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海外政治风险


    神州长城将海外业务作为未来发展重心,但目前项目所在国多为发展中国家,政
治、经济政策存在一定不稳定性,若发生极端政治事件、与他国政治关系恶化或者当
地法律法规发生不利变化,如加大外汇管制力度使得海外项目产生的利润无法正常汇
出、对生产及服务本地化的要求导致海外项目承揽受限,将对神州长城工程施工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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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从而阻碍或延缓神州长城海外业务扩张的进程,提请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五)汇率风险


       神州长城未来在海外市场的扩张将带来外汇收入比例的逐步增加,外汇汇率的波
动可能给神州长城带来一定的损失。汇率风险对神州长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
方面:一是汇率波动将影响神州长城提供的工程报价和成本,对神州长城的项目毛利
造成不利影响;二是对于神州长城未结清余额的债权和债务,由于签约日和交割日汇
率不同,可能给神州长城的外汇敞口带来损失;三是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在将所
在地货币转换为记账货币时由于折算日汇率和历史汇率不同而使得神州长城项目出
现账面损失,从而影响账面业绩的稳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十三、神州长城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神州长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其占营业收入与总资产的比例如
下:


项目                          2014 年度/末          2013 年度/末            2012 年度/末
应收账款(万元)                       178,423.57             135,518.05              92,417.00
营业收入(万元)                       275,468.49             203,521.29             193,259.87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                         64.77%                   66.59%                  47.82%
总资产(万元)                         244,757.28             167,507.66             125,154.16
应收账款/总资产                           72.90%                   80.90%                  73.84%


       报告期内,随着神州长城营业收入与总资产的不断增加,神州长城的应收账款也
随之不断增加。


       神州长城定位于高端建筑装饰市场,主要承接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及工程验
收、决算和质保时间较长。受行业结算模式以及业务周期的影响,神州长城应收账款
金额较大。近年来,由于国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停滞、房地产市场调整的不利影响,
神州长城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与总资产的比例均处于较高的水平,且呈逐年增加的
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58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与总资产比
例情况如下:


                                      洪涛        亚厦        广田        瑞和                    神州
 时间        项目        金螳螂                                                     平均值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长城
           应收账款/
2014 年                  136.13%    170.10%     146.47%     136.42%     162.54%     150.33%      107.25%
           营业收入
6 月 30
           应收账款/
  日                      65.54%      70.81%      60.30%     56.45%      58.39%      62.30%      80.14%
           总资产
           应收账款/
2013 年                   60.14%      70.31%      59.66%     51.44%      69.78%      62.27%      66.59%
           营业收入
12 月 31
           应收账款/
   日                     62.03%      67.76%      57.07%     50.59%      53.92%      58.27%      80.90%
           总资产
           应收账款/
2012 年                   54.10%      46.95%      55.72%     46.01%      61.47%      52.85%      47.82%
           营业收入
12 月 31
           应收账款/
   日                     56.50%      53.43%      53.96%     43.70%      48.32%      51.18%      73.84%
           总资产
注:神州长城 2014 年的相关指标为 2014 年 1-7 月数据;上市公司 2014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尽管神州长城大部分客户的
资信状况良好,款项回收的风险较小,但如果宏观经济的波动影响客户还款能力,或
者个别客户经营状况不佳导致财务困难,会加大神州长城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此外,
2012 年度、2013 年度,神州长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尽管 2014 年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所改善,但是如果出现大额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导致的坏
账损失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将对神州长城的经营业绩及现金流产生较大不
利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十四、神州长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的应收账款及占收入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受到下
游房地产行业的市场调整影响,客户的资金紧张导致回款较慢。2012 年末至 2014 年
末,神州长城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9,562.33 万元、149,203.96 万元以及 196,635.74
万元,上述应收账款已根据会计政策充分合理的计提坏账准备,不存在期末应收账款
余额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神州长城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分析/(一)财务状况分析/2、主要流动
资产”。



                                                  58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神州长城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数占应收账款余额总数的比例
在 17% - 26%的范围内。神州长城各期末的应收账款较为集中,单一客户的应收账款
回款情况将对神州长城的资金运作产生较大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神州长城应收账款
集中的风险。


    十五、神州长城法律诉讼及潜在纠纷风险


    由于建筑装饰工程的项目施工过程较为复杂、项目施工进度容易受不可控因素影
响,项目实施过程中神州长城与业主方、承包方、施工方或供货方均有可能发生因工
程不能按期完工、施工质量不合格、施工中的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等情况引起潜在的
诉讼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由于上述因素引起的未决诉讼共 20 项(其中
神州长城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 2 项),具体情况请参阅本报告书“第四节 置入资产的
基本情况/十三、神州长城涉及诉讼、仲裁的情况”。置入资产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
均为神州长城因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相关纠纷事项,其诉讼、仲裁标的金额占年度营
业收入以及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尽管如此,本公司仍然提醒投资者关注置入资产的法
律诉讼及潜在纠纷风险。


    十六、神州长城业务发展区域调整可能引致的风险


    近年来,受国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停滞、房地产市场调整的不利影响,建筑装饰
行业普遍出现增幅放缓、经营性现金流恶化的情形,行业内公司迫切需要调整经营策
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依托于早期海外市场布局的先发优势,神州长城确立了做
大做强海外业务、打造全球领先的国际性综合建筑服务提供商的发展战略。神州长城
确立了东南亚、非洲、中东等业务重点发展区域,招募和培养相关地区的专业人才,
重点跟踪使用中国贷款的建筑项目,并通过与从事海外基建业务的大型央企合作,不
断开拓海外建筑装饰、机电安装等工程项目,积累海外项目施工经验,扩大海外市场
影响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在东南亚、非洲、中东、南亚等地区累计
已签约或待签约的项目合同金额达 72.76 亿元。由于海外市场在政治环境、经济政策、
社会文化、工程管理要求等方面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神州长城业务重点转型海外市
场面临一定的挑战,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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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十七、神州长城项目施工进度或质量风险


    神州长城的主营业务包括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业务、机电设备安装业务、建筑幕
墙施工业务等。尽管神州长城的项目施工过程贯彻了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组建
项目团队、制定详细施工计划、管理施工现场、定期监控项目质量安全等必要程序,
但如果由于项目的整体施工进度或质量出现问题,引起神州长城的施工进度或质量不
符合约定要求,将对神州长城的市场声誉、项目承揽能力以及项目经济效益产生不利
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风险。


    十八、神州长城本次交易作价较历史期作价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


    最近三年,神州长城业务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与之前交易的时点相比,神州长
城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盈利水平均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次交易中,神州长城 100%
股权价值的作价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43.74 元,2013 年 2 月神州长城股权转让与增资时
每 1 元注册资本作价 10.73 元,2013 年 9 月州长城股权转让时每 1 元注册资本作价 11.80
元,本次交易作价较神州长城 2013 年股权转让及增资时的交易作价存在较大差异,
两种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详见“第四节 置入资产的基本情况/十四、神州长城最近三年
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增资的情况”,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作价差异风险。


    十九、神州长城相关经营场所为租赁房产及权属瑕疵风险


    神州长城的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及建筑相关工程施工,不涉及生
产加工环节。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无自有房屋,其经营场所均通过租赁
取得,主要用于行政办公。如果未来神州长城及其下属公司租赁的经营场所到期后不
能继续租用,将会对其正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此外,神州长城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租赁使用的房产中,部分房屋的出租方
未能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虽然神州长城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自租赁相关房屋使
用以来,未因房屋权属瑕疵发生任何纠纷或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调查、处罚,该等房
屋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的情况未对神州长城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开展正常经营业
务造成不利影响,且神州长城实际控制人陈略已出具承诺函,承诺神州长城及其子公
司、分公司不会因租赁瑕疵物业遭受任何损失,但是本公司仍然提醒投资者关注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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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长城相关经营场所为租赁房产及权属瑕疵风险。


    二十、神州长城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风险


    上市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之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分析是
基于当前神州长城海外业务发展水平及发展速度、海外市场环境、建筑行业发展趋势
等因素,并结合神州长城海外业务发展目标作出。由于市场情况不断发生变化,如果
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都将会给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预期效
果带来较大负面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


    二十一、神州长城部分项目备用金为现金交易的财务风险


    由于神州长城从事的建筑装饰施工业务具有项目分步广、采购半径小、施工进度
急等特点,工程项目部的部分日常开支(办公、差旅、业务招待、税费等)及零星采
购需要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并通过项目备用金的形式进行核算。虽然上述项目备用金
的使用具有客观的业务背景,符合装饰施工行业的特点,且神州长城报告期内未发生
项目备用金被挪作他用的风险事故,但是,鉴于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需要,神州长城
已在报告期内逐步降低项目备用金的使用比例。未来,神州长城将继续加强项目备用
金的内控流程,通过严格控制大额备用金使用的审批流程、支付范围、个人现金台账
限额等,进一步防范备用金的使用风险。尽管如此,本公司仍提醒投资者关注项目备
用金为现金交易可能导致的财务风险。


    二十二、神州长城运营资金需求较大的风险


    神州长城从事的装饰施工业务要求公司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包括支付项目投标
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且由于材料采购款的支付与项目回款难以保持一致的进度,
神州长城的运营资金较为紧张。随着神州长城海外业务的不断扩张,海外项目保函的
开具对于神州长城的运营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神州长城作为未上市的民营企业,
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为银行借款,且可用于抵质押的担保物较少,资金实力成为
影响神州长城业务拓展的重要因素。虽然神州长城逐步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回款力度,
现金流状况预计将显著改善,但是,随着业务规模由其是海外业务的快速扩张,如果
神州长城未来的营运资金无法得到有效补充,神州长城的业务开拓及项目施工可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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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到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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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重组过程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
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人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重组方案采
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相关程序


       本次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因此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次本报告书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将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
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编制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书并再次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将再次对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将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
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上市公
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表决
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
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三)网络投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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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公司董事会将在召开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
股东参加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表决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关联股东将
回避表决,同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
投票权的权益。


    (四)盈利承诺和补偿安排


    根据中冠股份与陈略夫妇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
置入资产 2015 年至 2017 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80 亿元、3.85 亿元、4.86 亿元。
关于业绩补充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三、《业
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五)本次拟注入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的承诺


    神州长城的全体股东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均出具说明,承诺依法拥有所持有神
州长城股权的全部法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不存在以信
托、委托或其他方式持有神州长城股份的协议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
让的承诺或安排,也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所持有的
神州长城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六)股份锁定的安排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
神州长城全体股东中陈略、何飞燕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中冠股份新增股份,自新增股
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前及陈略、何飞燕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
较晚者为准)不得转让;神州长城股东何森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中冠股份新增股份自
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
如中冠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陈略、何飞燕、何森持有中冠股份的股份锁定期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中冠股份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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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神州长城全体股东中除陈略、何飞燕、何森以外的其他主体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
中冠股份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配套融资认购对象陈略及慧通 2 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本次认购配套募集资
金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的出售或转
让,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期间损益归属


    过渡期内,上市公司拟置出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所产生的任何价值或金额变化均由
神州长城全体股东享有和承担,该等安排将不会对置出资产的定价产生任何其他影
响。 置入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全部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如果置入资产在过渡期
内产生亏损,则由神州长城全体股东按各自在本次交易前所持神州长城的股权比例以
现金方式全额向上市公司或神州长城弥补。过渡期间置入资产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
红。交割日后,由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
计报告,相关各方应当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
益,用现金方式对损益进行结算。


    在过渡期间内,上市公司在根据法律或监管机构的要求作出公告或备案前,应当
事先与神州长城全体股东联系并进行商讨。未经神州长城全体股东中陈略和华联集团
或其指定第三方书面同意,上市公司不得从事其现有正常经营业务外的如下行为:(1)
对外订立任何合同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薪酬合同等);(2)进行任何贷
款、担保或赔偿;(3)收购、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任何资产;(4)增加或减
少注册资本;(5)开展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6)启动、和解或同意调解上市公司现
有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以及(7)放弃任何权利或其他实质性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行为。


    在过渡期间内,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应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保证:(1)神
州长城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与以往惯例及谨慎商业惯例一致的方式经营其主营业
务;(2)为维护神州长城的利益,尽最大努力维护构成神州长城主营业务的所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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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保持良好状态,维护与客户、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所有良好关系。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
评估,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标的资
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
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确保本次重组公允、公平、合法、
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或为
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陈略,上市公司不存
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
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对拟购买资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交
易标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对拟购买资产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或交易标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瑞华审字[2015]48250003 号《备考审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
主要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重组前                           重组后

       资产负债率                          35.47%                           68.87%


    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将置出截至评
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不再保留业务,故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发生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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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


       五、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


    本次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上市公司未发生任何资产购买行为,也未发生任何资
产出售行为。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陈略将成为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保
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法人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中国证监会规
定,本公司已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保持《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法人治理结构的有
效运作,继续执行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
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
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如
下:


       1、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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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权益。


    本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股东顺利参加股东大会所需要的条件,在保
证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下,充分运用
现代信息的便利条件,保证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以及股东的参与性,尽量提高股东参
与股东大会的比例。


    2、董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
益需要,对现有的董事会人选进行改选,并对新一届董事会成员进行培训,充分保证
各股东的利益。同时,本公司将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
事会专业委员会作用,并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权限,
实现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本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制度要求,确保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地进行决
策,确保独立董事在职期间,能够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
运作情况,自觉履行职责,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促进公
司良性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为提高本公司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完善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促使本公司健康、
稳定、持续的发展,使专家在本公司决策体系中充分发挥作用。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
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提
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
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4、监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监事,并对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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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员进行培训,确保监事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并保证为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和配合。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拟采取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措施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本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
作。本公司拟将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内部决策
和管理制度等进行完善。


    2、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


    在董事会下继续完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切实发挥董事
会下设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并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完善相关的职能部门。


    3、明确本公司各相关机构职责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履行股东大会职能,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平等权利,确保所有股东合法行使权益。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确保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务、机构、
人员、财务方面的独立性。本公司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
切实履行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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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活动,不利用其控股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或不正当收入,以维护广大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3)董事与董事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聘独立董事,使董事会成员中独立
董事所占比例达到三分之一或以上。本公司将敦促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和义
务,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规范治理中的作用。


    (4)监事与监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
求,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保障监事会行使对公司的重大交易、关联
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的权利,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董事会秘书与信息披露


    本公司已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
待来访和咨询,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依照证监会颁布的有关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4、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公司透明度


    本公司已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负
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相关信息。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本公司保证将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
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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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获得信息。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积极着手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
绩效评价标准与程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及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6、利益相关者


    本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
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保持本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陈略将成为中冠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了不影响重
组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持重组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
面的独立,陈略特向中冠股份及其股东做出以下承诺:


    1、人员独立


    (1)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在重组后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重组后上
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下同)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或领取报酬。


    (3)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
系和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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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资产独立


    (1)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重组后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
处于重组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重组后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承诺人
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重组后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要求重组后上市公司为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法违规提
供担保。


    3、财务独立


    (1)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
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重组后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机构独立


    (1)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


    (2)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间不发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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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业务独立


    (1)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
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除通过合法程序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重组后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
进行干预。


   (3)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
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承诺人对重组后上市公司不再拥有控制权为止。


    (四)关于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具备管理经营实
体所必需的知识、经验,以及接受独立财务顾问关于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知识辅导、
培训的情况


    1、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具备管理经营实体所必
需的知识、经验


    置入资产目前的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以及建筑装饰业务领域
具有丰富的经验,具备管理和经营置入资产的能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陈略                                  董事长

       2                       李尔龙                             董事、总经理

       3                        梁荣                            董事、执行总经理

       4                        白斌                                   董事

       5                       齐敬然                                  董事



                                           60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6                      吴晓明                              监事会主席

       7                      王中军                                  监事

       8                      曲香青                                  监事

       9                      崔红丽                               财务总监

       10                     叶云坤                               副总经理

       11                      何森                                副总经理

       12                     洗志娟                               副总经理

       13                     陈海波                               副总经理

       14                     方献忠                               副总经理

       15                     郑军伦                               副总经理

       16                     吴宗展                               副总经理

       17                     杨春玲                              董事会秘书


    上述神州长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第四节 置入资产的基本情
况\七、神州长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置入资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置入资产及其子公司
将成为上市公司的经营实体。本公司将根据主营业务变更的情况,相应调整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聘请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业务运营经验或具有丰富企业经营管
理经验的人士作为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进入董事会开展工作;聘请具
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士作为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进入监事会开展工
作;聘请包括置入资产目前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合格胜任能力
的人士担任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因此,置入资产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交易完成后拟进入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管理经营实体所必需的知识、经验。


    2、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独立财务顾问关于证券市
场规范化运作知识辅导、培训的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独立财务顾问承担对置入资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培训的责任,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
                                          60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责任、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障与上市公司
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保持独立等。神州长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已接受独立财务顾问的上述相关培训。


      (五)关于置入资产守法情况、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的说明


      1、最近三年置入资产收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存在被主管住建、消防等政府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形,其
中罚款金额在 5,000 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朝阳区住建委”)作出行
政处罚的情形


 序号       被处罚人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时间     处罚金额(元)

  1         神州长城        京建法朝安字[2013]第 296 号            2013 年          6,000

  2         神州长城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13]第 590151 号         2013 年          1,000


      朝阳区住建委下属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已就上述处罚情况出具《证
明》,证明:神州长城以上处罚均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均已在规定时
间内按照处罚决定缴清全部罚款,并在施工过程中将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整
改,经验收全部合格;神州长城上述被处罚行为均属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开公(消)行罚决字[2014]
第 006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经神州长城说明,2014 年 10 月,神州长城因未进行
消防设计备案,擅自进行装修改造,被处以罚款 5,000 元。神州长城已根据处罚决定
进行相应整改并已足额缴纳相应罚款。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已就上述处罚情况出具《证明》,证明神州长
城上述行为不属于不良行为范畴。



                                            60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3)根据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米东区大队作出的米公(消)行罚决字
[2014]007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经神州长城说明,2014 年 8 月,神州长城因未在
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施工现场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设施的醒目位置未按标
准设置明显标识,被处以罚款 10,000 元。神州长城已根据处罚决定进行相应整改并已
足额缴纳相应罚款。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米东区大队已就上述处罚情况出具《证明》,证明神州
长城已按照处罚决定缴清全部罚款并积极改正,神州长城的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另外,根据神州长城说明并经核查,除上述行政处罚情形外,神州长城亦存在因
延期进行纳税申报、劳动用工瑕疵等事项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形,单笔处罚金额
均不超过 5,000 元,处罚金额合计 11,574 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                                   处罚决定书编      处罚时                            处罚金
        处罚机关        被处罚人                                       处罚事由
号                                       号              间                              额(元)
                                                                 施工现场起装饰作用
                                      榕建现罚字                 的门架底部滑轮未固
     福州市城乡建设
1                       神州长城      (2014)第      2014 年    定、未防护;工人有        1,000
         委员会
                                      0000156 号                 4 人未配戴安全带,
                                                                   未采取安全防护
                                                                 未按规定处置或覆盖
     北京经济技术开
2                       神州长城           -          2014 年    建筑土方、工程、渣        4,000
     发区管理委员会
                                                                     土、建筑垃圾
     中国人民银行宁                 甬银罚字[2011]
3                       神州长城                      2012 年        签发空头支票          1,674
       波市中心支行                   第 1-5136 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                 京朝人社劳监
                                                                 未能保证十六名劳动
4    力资源和社会保     神州长城    罚字[2013]第      2013 年                              1,600
                                                                 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障局                         00426 号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
     广州市海珠区地                  穗海国税简罚
5                       广州设计                      2013 年    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        300
         方税务局                    [2013]2210 号
                                                                       资料
     广州市天河区地     神州长城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
6    方税务局龙洞税     广州分公           -          2012 年    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        500
           务所             司                                         资料
                                    穗天地税申罚
     广州市天河区地     神州长城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
                                          字
7    方税务局龙洞税     广州分公                      2012 年    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        500
                                    [2012]0009587
           务所             司                                         资料
                                          号
     西安市税务局经     神州长城
8    济技术开发区分     西安分公           -          2012 年    逾期未办理纳税申报        1,000
           局               司

                                               60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西安市税务局经     神州长城
9      济技术开发区分     西安分公           -          2012 年    逾期未办理纳税申报        1,000
             局               司

       综上所述,根据神州长城说明、相关政府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并经核查,金杜律
所认为:神州长城已就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事项足额缴纳相应罚款,并根据处罚
决定对违规事项进行相应整改,相关违规事项已消除。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鉴于上述行政处罚金额较小,且神州长城已就罚款金额较大
的行政处罚取得朝阳区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安消防支队等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神
州长城及其分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
碍。


       2、置入资产守法情况


    神州长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
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神州长城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税务证明: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出具证明,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期间能够按期纳税申报,未发现存在逾期申报、偷税、欠税情形,无被
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或处理的记录。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
神州长城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9 月 16 日期间无处罚记录。


    (2)主管机关证明: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证明:神州长城
近三年在建设工程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发现神州长城近三年在北京发生
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现神州长城近三年在北京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工商证明: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出具证明,神州长城近三年没
有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受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查处的记录。


    (4)国土证明: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出具证明:神州长城自 2011 年 1


                                                 60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 日期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在正常巡查和卫片执法
中未发现其违法用地行为,也不存在被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5)社保证明: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神州长城 2011
年 1 月至 2014 年 8 月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
因违法受到本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6)公积金证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神州长城于 2012 年 3 月
开户至 2014 年 9 月 16 日期间,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未
发现有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7)其他证明:


    海关证明:北京海关出具证明,神州长城自 201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间未发现走私、违规记录。


    环保证明: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神州长城自 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 3 日期间,未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受到过行政处罚。


    质量技术证明: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神州长城能够按照《计
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法规等组织生产经
营活动,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 日期间未发现违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安全生产证明: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神州长城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8 日期间,在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辖区范围内
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
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工程勘探证明: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出具证明:2011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4 年 10 月 30 日期间,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实施的行政处罚记录中,在
上述时间段无神州长城被处罚记录。



                                           60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3、置入资产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神州长城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
的情况。


       4、对置入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


       神州长城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我评估,认为:公司现有内部会
计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
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
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瑞华会计师对神州长城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
[2015]48250005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神州长城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止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内部控制。”


       七、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回报规划


       (一)中冠股份现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


       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中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修订,具体内
容如下9: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采用现金、
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一)利润分配原则


9
    关于中冠股份的《公司章程》修正案仍需经过上市公司《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过。

                                                  60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并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分配方式。


    (三)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


    (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2 元;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上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上市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2、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1)上市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何三个
连续年度内,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


    (2)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3)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60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四)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上市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
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上市公司
可以考虑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六)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有必要对
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调整或变更方
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股

                                         60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独
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审核意
见。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上市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
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九)董事会在审议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
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
档案妥善保存。


       (十)股东大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公司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
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
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十二)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
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度报
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十三)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
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影响



                                            61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重组完成前上市公司将沿用现有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及分配政策,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修订分红政策。上市公司潜在
实际控制人陈略承诺将只对较原来分红政策更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分红政策投赞成票。
具体相关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提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本
次重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后同意并将积极推动建立实施未
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本公司拟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未来三年的
股东回报规划,若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自 2014 年 6 月 9 日重组停牌后,开展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
作,并及时向深交所上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本次自查期间为本次资产重组停牌前六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止。本次自查范
围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神
州长城现任股东(法人股东自查范围除包括法人股东自身外,还包括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以及前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根据各方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
记录,在 2013 年 12 月 6 日至 2014 年 6 月 6 日期间,本次交易的自查主体在自查期
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九、关于本次重组前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
说明


    根据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纺集团”,股票代码:000045)

                                            61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针对“关于《对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相关事项回复”中说明,深
纺集团原持有中冠股份 A 股股份 22,279,487 股,占中冠股份总股份的 13.17%。由于
中冠股份生产经营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面临退市风险,且深纺集团没有长期持有中
冠股份股票的战略意图,因此,经深纺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经营层自 2007 年-2013
年连续 7 个年度内逐步减持所持有中冠股份 A 股股份(详见深纺集团于信息平台公告
的 2007-25 号、2008-27 号、2009-01 号、2010-02 号、2010-10 号、2011-07 号、2012-08
号、2013-03 号公告)。


    2014 年 3 月 7 日,深纺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持所持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议案》;由于中冠股份生产经营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具有一定
的市场风险,且深纺集团没有长期持有中冠股份股票的战略意图,因此,深纺集团经
营层提请董事会授权,在 2014 年度内择机减持全部所持有中冠股份 A 股股票,以避
免市场风险,锁定股权收益(详见深纺集团于信息平台公告的 2014-12 号公告)。


    深纺集团于 2014 年 3 月 7 日至 5 月 5 日单向卖出中冠股份 A 股票是在其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基于避免市场风险、锁定股权收益正常的减持行为,深纺集团近年来减
持中冠股份股票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


    十、各方关于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一)上市公司关于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上市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之一,经上市公司确认,上市公司及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故上市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13 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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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二)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陈略、上海金融发展、何飞燕、恒泰九鼎、海汇合
赢、江西泰豪、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禾九鼎、鑫和泰达、吴晨曦、砻佰汇润、朱
丽筠、七匹狼晟联、冯任懿、嘉源启航、何森确认:上海金融发展、恒泰九鼎、海汇
合赢、江西泰豪、元泰九鼎、钟山九鼎、嘉禾九鼎、鑫和泰达、砻佰汇润、七匹狼晟
联、嘉源启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陈略、何飞燕、吴晨曦、朱丽筠、冯任
懿、何森及上述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故交易对方不存在《关于加
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13 条规定中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其他参与方关于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经各方中介确认,各参与方及其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
政处罚、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故上述参与方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13 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无异常波动的说明


    因筹划重大事项,本公司向深交所申请自 2014 年 6 月 9 日开市起停牌。根据《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计算过程如下:


                                         公司股票停牌
                                                            公司股票停牌
                                         前第 21 个交易
                                                            前一个交易日
        项目                 代码              日                                 涨幅
                                                            (2014 年 6 月 6
                                         (2014 年 5 月 8
                                                                 日)
                                              日)

                                          61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股票收盘价(元)              000018               9.52            10.44            9.66%

  沪深300指数收盘值              399300            2,135.50        2,134.72            -0.04%

 房地产指数(收盘值)            882118            1832.11          1880.79            2.66%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幅                                     -                -           9.70%
剔除同行业板块行业因素
                                                          -                -           7.01%
        影响涨幅
剔除大盘和同行业板块因
                                                          -                -           7.04%
      素影响涨幅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等影响,中冠股份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


    十二、报告期内神州长城转让子公司情况


    2012 年 12 月 26 日,神州长城装饰将其持有控股子公司长城建业的 54.054%出资
比例以 4,000 万元转让至其实际控制人陈略。本次转让后,神州长城不再持有长城建
业的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略将其持有的长城建业的股权转让至无关联第
三方,关于长城建业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螺丝山 73 号

 法定代表人             沈亚九

 注册资本               7,4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520000000068159

 税务登记证号           黔地税字 520103622417118 号

 组织机构代码           62241711-8

 成立日期               1995 年 5 月 25 日



                                             61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营业期限            1995 年 5 月 25 日至长期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
                     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可承担 40 层及以下、各类
                     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 240 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 20 万平
                     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 筑群体,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
 经营范围            工总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化工石油工程施工
                     总承包貮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力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地基
                     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废旧物资回收; 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工程和
                     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境外工
                     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一级;防雷工程专业施
                     工、设计丙级。)

    2、历史沿革


    (1)1995 年 5 月,长城建业设立


    长城建业系由由贵阳中天(集团)建筑安装总公司第一建筑安装公司(以下简称
“中天建安一公司”)、贵阳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集团”)以及朱
学成等 35 名自然人于 1995 年 5 月 25 日以现金及资产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的名称
为“贵州中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建安工程”),设立时注册资
本为 504.61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贵州工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黔公信资评验字(1995)
0505 号《关于“贵州中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验证说明》及《验资
报告》审验。


    中天建安工程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1                         中天集团                              333.44           66.079

   2                      中天建安一公司                           57.88            11.470

   3                          朱学成                               40.00            7.927

   4                           田茂                                11.00            2.180

   5                          黄永超                                6.40            1.268


                                           61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6                陈伯华                                3.90            0.773

7                 周力                                 3.90            0.773

8                凌汝新                                3.70            0.733

9                孟庆成                                3.20            0.634

10               唐联盟                                2.90            0.575

11                刘磊                                 2.60            0.515

12               于素娟                                2.50            0.495

13               段开辉                                2.40            0.476

14                董明                                 2.30            0.456

15                阚伟                                 2.30            0.456

16               黄长城                                2.00            0.396

17                董平                                 2.00            0.396

18               靳祖民                                1.80            0.357

19               谌宏伟                                1.80            0.357

20               李筑惠                                1.70            0.337

21                高宁                                 1.40            0.277

22               钟基建                                1.40            0.277

23               吴宇仁                                1.40            0.277

24               余莲萍                                1.40            0.277

25               马晓麟                                1.40            0.277

26                张俐                                 1.30            0.258

27               杨筑栽                                1.30            0.258

28                张英                                 1.30            0.258

29                江珥                                 1.10            0.218

30               杨勇潜                                1.00            0.198

31                祝安                                 0.80            0.159

32               唐福钧                                0.80            0.159

33                李鸣                                 0.70            0.139

34                王燕                                 0.50            0.099


                              61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35                           贾平                               0.50            0.099

   36                          王卓君                              0.40            0.079

   37                          王明果                              0.20            0.040

                        合计                                      504.61          100.000


    (2)1997 年 1 月,第一次增资


    1996 年 12 月 4 日,经中天建安工程股东会决议,股东中天建安一公司减资 23.61
万元,同时,中天集团以货币增资 569 万元,增资后,中天建安工程注册资本由 481
万元增加至 1,05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贵州工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黔公信评验字
(1997)0101 号《验资报告》审验。中天建安工程已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天建安工程装饰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1                        中天集团                              902.44           85.946

   2                     中天建安一公司                           34.265           3.263

   3                           朱学成                             40.00            3.810

   4                            田茂                              11.00            1.048

   5                           黄永超                              6.40            0.610

   6                           陈伯华                              3.90            0.371

   7                            周力                               3.90            0.371

   8                           凌汝新                              3.70            0.352

   9                           孟庆成                              3.20            0.305

   10                          唐联盟                              2.90            0.276

   11                           刘磊                               2.60            0.248

   12                          于素娟                              2.50            0.238

   13                          段开辉                              2.40            0.229

   14                           董明                               2.30            0.219

   15                           阚伟                               2.30            0.219

   16                          黄长城                              2.00            0.190

                                          61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7                           董平                               2.00            0.190

   18                          靳祖民                              1.80            0.171

   19                          谌宏伟                              1.80            0.171

   20                          李筑惠                              1.70            0.162

   21                           高宁                               1.40            0.133

   22                          钟基建                              1.40            0.133

   23                          吴宇仁                              1.40            0.133

   24                          余莲萍                              1.40            0.133

   25                          马晓麟                              1.40            0.133

   26                           张俐                               1.30            0.124

   27                          杨筑栽                              1.30            0.124

   28                           张英                               1.30            0.124

   29                           江珥                               1.10            0.105

   30                          杨勇潜                              1.00            0.095

   31                           祝安                               0.80            0.076

   32                          唐福钧                              0.80            0.076

   33                           李鸣                               0.70            0.067

   34                           王燕                               0.50            0.048

   35                           贾平                               0.50            0.048

   36                          王卓君                              0.40            0.038

   37                          王明果                              0.20            0.019

                        合计                                     1,050.00         100.000


    (3)1998 年 8 月,公司名称第一次变更


    1998 年 8 月 24 日,经中天建安工程股东会决议,中天建安工程更名为“贵州中
天建安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建安装饰”)。 中天建安工程已就上
述名称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4)2000 年 3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61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00 年 3 月 15 日,经中天建安装饰股东会股东会决议,股东中天企业股份有限
公司(原中天集团)将其持有的中天建安装饰的 451.2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六建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451.2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北京鼎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天建安装
饰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天建安装饰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
   1               北京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51.22           42.973

   2               北京鼎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51.22           42.973

   3                     中天建安一公司                           34.265           3.263

   4                         朱学成                               40.00            3.810

   5                          田茂                                11.00            1.048

   6                         黄永超                                6.40            0.610

   7                         陈伯华                                3.90            0.371

   8                          周力                                 3.90            0.371

   9                         凌汝新                                3.70            0.352

   10                        孟庆成                                3.20            0.305

   11                        唐联盟                                2.90            0.276

   12                         刘磊                                 2.60            0.248

   13                        于素娟                                2.50            0.238

   14                        段开辉                                2.40            0.229

   15                         董明                                 2.30            0.219

   16                         阚伟                                 2.30            0.219

   17                        黄长城                                2.00            0.190

   18                         董平                                 2.00            0.190

   19                        靳祖民                                1.80            0.171

   20                        谌宏伟                                1.80            0.171

   21                        李筑惠                                1.70            0.162

   22                         高宁                                 1.40            0.133


                                          61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3                          钟基建                              1.40            0.133

   24                          吴宇仁                              1.40            0.133

   25                          余莲萍                              1.40            0.133

   26                          马晓麟                              1.40            0.133

   27                           张俐                               1.30            0.124

   28                          杨筑栽                              1.30            0.124

   29                           张英                               1.30            0.124

   30                           江珥                               1.10            0.105

   31                          杨勇潜                              1.00            0.095

   32                           祝安                               0.80            0.076

   33                          唐福钧                              0.80            0.076

   34                           李鸣                               0.70            0.067

   35                           王燕                               0.50            0.048

   36                           贾平                               0.50            0.048

   37                          王卓君                              0.40            0.038

   38                          王明果                              0.20            0.019

                        合计                                     1,050.00         100.000


    (5)2002 年 8 月,第二次增资


    2002 年 8 月 15 日,经中天建安装饰股东会决议,中天建安装饰注册资本由 1,050
万元增加至 1,600 万元,其中北京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实物增资 550 万元。上述
出资业经贵阳亚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亚会验(2002)691 号《验资 报告》审验。中天
建安装饰已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天建安装饰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1               北京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1.22          62.576

   2                 北京永达投资有限公司                         451.22           28.201

   3                     中天建安一公司                           34.265           2.142

                                          62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4                朱学成                               40.00            2.500

5                 田茂                                11.00            0.688

6                黄永超                                6.40            0.400

7                陈伯华                                3.90            0.244

8                 周力                                 3.90            0.244

9                凌汝新                                3.70            0.231

10               孟庆成                                3.20            0.200

11               唐联盟                                2.90            0.181

12                刘磊                                 2.60            0.163

13               于素娟                                2.50            0.156

14               段开辉                                2.40            0.150

15                董明                                 2.30            0.144

16                阚伟                                 2.30            0.144

17               黄长城                                2.00            0.125

18                董平                                 2.00            0.125

19               靳祖民                                1.80            0.113

20               谌宏伟                                1.80            0.113

21               李筑惠                                1.70            0.106

22                高宁                                 1.40            0.088

23               钟基建                                1.40            0.088

24               吴宇仁                                1.40            0.088

25               余莲萍                                1.40            0.088

26               马晓麟                                1.40            0.088

27                张俐                                 1.30            0.081

28               杨筑栽                                1.30            0.081

29                张英                                 1.30            0.081

30                江珥                                 1.10            0.069

31               杨勇潜                                1.00            0.063

32                祝安                                 0.80            0.050


                              62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33                          唐福钧                              0.80            0.050

   34                           李鸣                               0.70            0.044

   35                           王燕                               0.50            0.031

   36                           贾平                               0.50            0.031

   37                          王卓君                              0.40            0.025

   38                          王明果                              0.20            0.013

                        合计                                     1,600.00         100.000


    注:北京鼎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11 月 24 日更名为北京永达投资有限
公司。


    (6)2002 年 10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2 年 10 月 30 日,经中天建安装饰股东会决议,股东北京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将其持有的中天建安装饰的 1,001.22 万元出资额与北京永达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的
中天建安装饰的 451.22 万元出资额一并转让给自然人刘金福。中天建安装饰已就上述
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天建安装饰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
   1                           刘金福                            1,452.44          90.777

   2                     中天建安一公司                           34.265           2.142

   3                           朱学成                             40.00            2.500

   4                            田茂                              11.00            0.688

   5                           黄永超                              6.40            0.400

   6                           陈伯华                              3.90            0.244

   7                            周力                               3.90            0.244

   8                           凌汝新                              3.70            0.231

   9                           孟庆成                              3.20            0.200

   10                          唐联盟                              2.90            0.181


                                          62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1                           刘磊                               2.60            0.163

12                          于素娟                              2.50            0.156

13                          段开辉                              2.40            0.150

14                           董明                               2.30            0.144

15                           阚伟                               2.30            0.144

16                          黄长城                              2.00            0.125

17                           董平                               2.00            0.125

18                          靳祖民                              1.80            0.113

19                          谌宏伟                              1.80            0.113

20                          李筑惠                              1.70            0.106

21                           高宁                               1.40            0.088

22                          钟基建                              1.40            0.088

23                          吴宇仁                              1.40            0.088

24                          余莲萍                              1.40            0.088

25                          马晓麟                              1.40            0.088

26                           张俐                               1.30            0.081

27                          杨筑栽                              1.30            0.081

28                           张英                               1.30            0.081

29                           江珥                               1.10            0.069

30                          杨勇潜                              1.00            0.063

31                           祝安                               0.80            0.050

32                          唐福钧                              0.80            0.050

33                           李鸣                               0.70            0.044

34                           王燕                               0.50            0.031

35                           贾平                               0.50            0.031

36                          王卓君                              0.40            0.025

37                          王明果                              0.20            0.013

                     合计                                     1,600.00         100.000


 (7)2006 年 6 月,公司名称第二次变更

                                       62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06 年 6 月 1 日,经中天建安装饰股东会决议,中天建安装饰更名为“贵州建工
神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工神州”)。 中天建安装饰已就上述名称变更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8)2007 年 8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8 月 15 日,经建工神州股东会决议,股东刘金福将其持有的建工神州
1,452.44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陈略,股东中天建安一公司将其持有的建工神州
34.26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陈晓梅。建工神州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
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建工神州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
   1                          陈略                               1,452.44          90.777

   2                         陈晓梅                               34.265           2.142

   3                         朱学成                               40.00            2.500

   4                          田茂                                11.00            0.688

   5                         黄永超                                6.40            0.400

   6                         陈伯华                                3.90            0.244

   7                          周力                                 3.90            0.244

   8                         凌汝新                                3.70            0.231

   9                         孟庆成                                3.20            0.200

   10                        唐联盟                                2.90            0.181

   11                         刘磊                                 2.60            0.163

   12                        于素娟                                2.50            0.156

   13                        段开辉                                2.40            0.150

   14                         董明                                 2.30            0.144

   15                         阚伟                                 2.30            0.144

   16                        黄长城                                2.00            0.125

   17                         董平                                 2.00            0.125

                                          62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8                          靳祖民                              1.80            0.113

   19                          谌宏伟                              1.80            0.113

   20                          李筑惠                              1.70            0.106

   21                           高宁                               1.40            0.088

   22                          钟基建                              1.40            0.088

   23                          吴宇仁                              1.40            0.088

   24                          余莲萍                              1.40            0.088

   25                          马晓麟                              1.40            0.088

   26                           张俐                               1.30            0.081

   27                          杨筑栽                              1.30            0.081

   28                           张英                               1.30            0.081

   29                           江珥                               1.10            0.069

   30                          杨勇潜                              1.00            0.063

   31                           祝安                               0.80            0.050

   32                          唐福钧                              0.80            0.050

   33                           李鸣                               0.70            0.044

   34                           王燕                               0.50            0.031

   35                           贾平                               0.50            0.031

   36                          王卓君                              0.40            0.025

   37                          王明果                              0.20            0.013

                        合计                                     1,600.00         100.000


    (9)2007 年 12 月,第三次增资


    2007 年 12 月 10 日,经建工神州股东会决议,建工神州注册资本由 1,600 万元增
加至 3,400 万元,其中新知组合以货币资金增资 1,8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贵阳天虹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虹验字[2007]0218 号《验资报告》审验。建工神州已就
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建工神州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如下:



                                          62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
 1                新知组合                             1,800.00          52.941

 2                  陈略                               1,452.44          42.719

 3                 陈晓梅                               34.265           1.008

 4                 朱学成                               40.00            1.176

 5                  田茂                                11.00            0.324

 6                 黄永超                                6.40            0.188

 7                 陈伯华                                3.90            0.115

 8                  周力                                 3.90            0.115

 9                 凌汝新                                3.70            0.109

 10                孟庆成                                3.20            0.094

 11                唐联盟                                2.90            0.085

 12                 刘磊                                 2.60            0.076

 13                于素娟                                2.50            0.074

 14                段开辉                                2.40            0.071

 15                 董明                                 2.30            0.068

 16                 阚伟                                 2.30            0.068

 17                黄长城                                2.00            0.059

 18                 董平                                 2.00            0.059

 19                靳祖民                                1.80            0.053

 20                谌宏伟                                1.80            0.053

 21                李筑惠                                1.70            0.050

 22                 高宁                                 1.40            0.041

 23                钟基建                                1.40            0.041

 24                吴宇仁                                1.40            0.041

 25                余莲萍                                1.40            0.041

 26                马晓麟                                1.40            0.041

 27                 张俐                                 1.30            0.038

 28                杨筑栽                                1.30            0.038


                                62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9                                张英                              1.30            0.038

      30                                江珥                              1.10            0.032

      31                               杨勇潜                             1.00            0.029

      32                                祝安                              0.80            0.024

      33                               唐福钧                             0.80            0.024

      34                                李鸣                              0.70            0.021

      35                                王燕                              0.50            0.015

      36                                贾平                              0.50            0.015

      37                               王卓君                             0.40            0.012

      38                               王明果                             0.20            0.006

                                合计                                    3,400.00         100.000


        (10)2007 年 12 月,第四次增资


       2007 年 12 月 13 日,经建工神州股东会决议,建工神州注册资本由 3,400 万元增
加至 5,300 万元,其中深长城建筑10以货币资金增资 1,9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贵阳天
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虹验字[2007]0222 号《验资报告》审验。建工神州已
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建工神州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1                            深长城建筑                          1,900.00          35.849

       2                             新知组合                           1,800.00          33.962

       3                                陈略                            1,452.44          27.405

       4                               陈晓梅                            34.265           0.647

       5                               朱学成                            40.00            0.755

       6                                田茂                             11.00            0.208

       7                               黄永超                             6.40            0.121



10
     深长城建筑为神州长城曾用名。

                                                 62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8                陈伯华                                3.90            0.074

9                 周力                                 3.90            0.074

10               凌汝新                                3.70            0.070

11               孟庆成                                3.20            0.060

12               唐联盟                                2.90            0.055

13                刘磊                                 2.60            0.049

14               于素娟                                2.50            0.047

15               段开辉                                2.40            0.045

16                董明                                 2.30            0.043

17                阚伟                                 2.30            0.043

18               黄长城                                2.00            0.038

19                董平                                 2.00            0.038

20               靳祖民                                1.80            0.034

21               谌宏伟                                1.80            0.034

22               李筑惠                                1.70            0.032

23                高宁                                 1.40            0.026

24               钟基建                                1.40            0.026

25               吴宇仁                                1.40            0.026

26                张俐                                 1.30            0.025

27               杨筑栽                                1.30            0.025

28                张英                                 1.30            0.025

29               余莲萍                                1.40            0.026

30               马晓麟                                1.40            0.026

31                江珥                                 1.10            0.021

32               杨勇潜                                1.00            0.019

33                祝安                                 0.80            0.015

34               唐福钧                                0.80            0.015

35                李鸣                                 0.70            0.013

36                王燕                                 0.50            0.009


                              62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37                           贾平                               0.50            0.009

   38                          王卓君                              0.40            0.008

   39                          王明果                              0.20            0.004

                        合计                                     5,300.00         100.000


    (11)2008 年 6 月,公司名称第三次变更


    2008 年 6 月 5 日,经建工神州股东会决议,建工神州更名为“神州长城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长城建设”)。神州长城建设已就上述名称变更办理了工商
变更登记。


    (12)2009 年 2 月,第五次增资


    2009 年 2 月 16 日,经神州长城建设股东会决议,神州长城建设注册资本由 5,300
万元增加至 7,400 万元,其中深长城建筑以货币资金增资 2,1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
贵阳天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筑天虹验字[2009]077 号《验资报告》审验。神
州长城建设已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神州长城建设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
   1                       深长城建筑                            4,000.00          54.054

   2                        新知组合                             1,800.00          24.324

   3                            陈略                             1,452.44          19.628

   4                           陈晓梅                             34.265           0.463

   5                           朱学成                             40.00            0.541

   6                            田茂                              11.00            0.149

   7                           黄永超                              6.40            0.086

   8                           陈伯华                              3.90            0.053

   9                            周力                               3.90            0.053

   10                          凌汝新                              3.70            0.050



                                          62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1               孟庆成                                3.20            0.043

12               唐联盟                                2.90            0.039

13                刘磊                                 2.60            0.035

14               于素娟                                2.50            0.034

15               段开辉                                2.40            0.032

16                董明                                 2.30            0.031

17                阚伟                                 2.30            0.031

18               黄长城                                2.00            0.027

19                董平                                 2.00            0.027

20               靳祖民                                1.80            0.024

21               谌宏伟                                1.80            0.024

22               李筑惠                                1.70            0.023

23                高宁                                 1.40            0.019

24               钟基建                                1.40            0.019

25               吴宇仁                                1.40            0.019

26               余莲萍                                1.40            0.019

27               马晓麟                                1.40            0.019

28                张俐                                 1.30            0.018

29               杨筑栽                                1.30            0.018

30                张英                                 1.30            0.018

31                江珥                                 1.10            0.015

32               杨勇潜                                1.00            0.014

33                祝安                                 0.80            0.011

34               唐福钧                                0.80            0.011

35                李鸣                                 0.70            0.009

36                王燕                                 0.50            0.007

37                贾平                                 0.50            0.007

38               王卓君                                0.40            0.005

39               王明果                                0.20            0.003


                              63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合计                                     7,400.00         100.000


    (13)2011 年 9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9 月 21 日,经神州长城建设股东会决议,股东新知组合将其持有的神州
长城建设 1,8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陈略。神州长城建设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
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神州长城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1                        神州长城装饰                           4,000.00          54.054

   2                              陈略                             3,252.44          43.952

   3                             陈晓梅                             34.265           0.463

   4                             朱学成                             40.00            0.541

   5                              田茂                              11.00            0.149

   6                             黄永超                              6.40            0.086

   7                             陈伯华                              3.90            0.053

   8                              周力                               3.90            0.053

   9                             凌汝新                              3.70            0.050

   10                            孟庆成                              3.20            0.043

   11                            唐联盟                              2.90            0.039

   12                             刘磊                               2.60            0.035

   13                            于素娟                              2.50            0.034

   14                            段开辉                              2.40            0.032

   15                             董明                               2.30            0.031

   16                             阚伟                               2.30            0.031

   17                            黄长城                              2.00            0.027

   18                             董平                               2.00            0.027

   19                            靳祖民                              1.80            0.024

   20                            谌宏伟                              1.80            0.024

                                            63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1                           李筑惠                             1.70            0.023

   22                            高宁                              1.40            0.019

   23                           钟基建                             1.40            0.019

   24                           吴宇仁                             1.40            0.019

   25                           余莲萍                             1.40            0.019

   26                           马晓麟                             1.40            0.019

   27                            张俐                              1.30            0.018

   28                           杨筑栽                             1.30            0.018

   29                            张英                              1.30            0.018

   30                            江珥                              1.10            0.015

   31                           杨勇潜                             1.00            0.014

   32                            祝安                              0.80            0.011

   33                           唐福钧                             0.80            0.011

   34                            李鸣                              0.70            0.009

   35                            王燕                              0.50            0.007

   36                            贾平                              0.50            0.007

   37                           王卓君                             0.40            0.005

   38                           王明果                             0.20            0.003

                         合计                                    7,400.00         100.000


    注:深长城建筑于 2009 年 3 月更名为神州长城装饰。


    (14)2011 年 12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2 月 20 日,经神州长城建设股东会决议,股东神州长城装饰将其持有的
神州长城建设 4,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沈亚九。神州长城建设已就上述股权转
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神州长城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

                                          63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                沈亚九                              4,000.00          54.054

2                 陈略                               3,252.44          43.952

3                陈晓梅                               34.265           0.463

4                朱学成                               40.00            0.541

5                 田茂                                11.00            0.149

6                黄永超                                6.40            0.086

7                陈伯华                                3.90            0.053

8                 周力                                 3.90            0.053

9                凌汝新                                3.70            0.050

10               孟庆成                                3.20            0.043

11               唐联盟                                2.90            0.039

12                刘磊                                 2.60            0.035

13               于素娟                                2.50            0.034

14               段开辉                                2.40            0.032

15                董明                                 2.30            0.031

16                阚伟                                 2.30            0.031

17               黄长城                                2.00            0.027

18                董平                                 2.00            0.027

19               靳祖民                                1.80            0.024

20               谌宏伟                                1.80            0.024

21               李筑惠                                1.70            0.023

22                高宁                                 1.40            0.019

23               钟基建                                1.40            0.019

24               吴宇仁                                1.40            0.019

25               余莲萍                                1.40            0.019

26               马晓麟                                1.40            0.019

27                张俐                                 1.30            0.018

28               杨筑栽                                1.30            0.018

29                张英                                 1.30            0.018


                              63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30                             江珥                               1.10            0.015

   31                            杨勇潜                              1.00            0.014

   32                             祝安                               0.80            0.011

   33                            唐福钧                              0.80            0.011

   34                             李鸣                               0.70            0.009

   35                             王燕                               0.50            0.007

   36                             贾平                               0.50            0.007

   37                            王卓君                              0.40            0.005

   38                            王明果                              0.20            0.003

                          合计                                     7,400.00         100.000


    (15)2012 年 9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9 月 16 日,经神州长城建设股东会决议,股东沈亚九将其持有的神州长
城建设 4,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神州长城装饰。神州长城建设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
了工商变更登记。该次股权转让的主要原因系沈亚九未能足额支付前次股权转让款,
因此将股权转回。


    本次股权转让后,神州长城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1                        神州长城装饰                           4,000.00          54.054

   2                              陈略                             3,252.44          43.952

   3                             陈晓梅                             34.265           0.463

   4                             朱学成                             40.00            0.541

   5                              田茂                              11.00            0.149

   6                             黄永超                              6.40            0.086

   7                             陈伯华                              3.90            0.053

   8                              周力                               3.90            0.053

   9                             凌汝新                              3.70            0.050

   10                            孟庆成                              3.20            0.043

                                            63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1                 唐联盟                              2.90            0.039

12                  刘磊                               2.60            0.035

13                 于素娟                              2.50            0.034

14                 段开辉                              2.40            0.032

15                  董明                               2.30            0.031

16                  阚伟                               2.30            0.031

17                 黄长城                              2.00            0.027

18                  董平                               2.00            0.027

19                 靳祖民                              1.80            0.024

20                 谌宏伟                              1.80            0.024

21                 李筑惠                              1.70            0.023

22                  高宁                               1.40            0.019

23                 钟基建                              1.40            0.019

24                 吴宇仁                              1.40            0.019

25                 余莲萍                              1.40            0.019

26                 马晓麟                              1.40            0.019

27                  张俐                               1.30            0.018

28                 杨筑栽                              1.30            0.018

29                  张英                               1.30            0.018

30                  江珥                               1.10            0.015

31                 杨勇潜                              1.00            0.014

32                  祝安                               0.80            0.011

33                 唐福钧                              0.80            0.011

34                  李鸣                               0.70            0.009

35                  王燕                               0.50            0.007

36                  贾平                               0.50            0.007

37                 王卓君                              0.40            0.005

38                 王明果                              0.20            0.003

            合计                                     7,400.00         100.000


                              63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6)2012 年 12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2 月 26 日,经神州长城建设的股东会决议,股东神州长城装饰将其持有
神州长城建设的股权以出资额作价转让给实际控制人陈略,股权转让款为 4000 万元,
作价标准高于当时神州长城建设的每股净资产。根据转让价款的支付凭证,实际控制
人陈略已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至神州长城。


       神州长城转让神州长城建设的主要原因系历史期神州长城建设的盈利能力较弱
亏损,对神州长城盈利贡献不足,为了突出神州长城主营业务的优势,神州长城决定
将其所持神州长城建设股权转出。由于未能及时找到合适的潜在买家,因此由实际控
制人陈略受让建设公司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神州长城因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为 2,174.46 万元,具体计算方式如
下:


       处置损益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处置价格                                                                                 4,000.00

减:神州长城建设于处置日的净资产                                                         1,905.06

加:与神州长城建设相关的安全储备(安全生产费)                                              79.52

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                                                                       2,174.46


       神州长城建设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神州长城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
    1                               陈略                             7,252.44           98.006

    2                            陈晓梅                               34.265            0.463

    3                            朱学成                               40.00             0.541

    4                               田茂                              11.00             0.149



                                              63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5                黄永超                                6.40            0.086

6                陈伯华                                3.90            0.053

7                 周力                                 3.90            0.053

8                凌汝新                                3.70            0.050

9                孟庆成                                3.20            0.043

10               唐联盟                                2.90            0.039

11                刘磊                                 2.60            0.035

12               于素娟                                2.50            0.034

13               段开辉                                2.40            0.032

14                董明                                 2.30            0.031

15                阚伟                                 2.30            0.031

16               黄长城                                2.00            0.027

17                董平                                 2.00            0.027

18               靳祖民                                1.80            0.024

19               谌宏伟                                1.80            0.024

20               李筑惠                                1.70            0.023

21                高宁                                 1.40            0.019

22               钟基建                                1.40            0.019

23               吴宇仁                                1.40            0.019

24               余莲萍                                1.40            0.019

25               马晓麟                                1.40            0.019

26                张俐                                 1.30            0.018

27               杨筑栽                                1.30            0.018

28                张英                                 1.30            0.018

29                江珥                                 1.10            0.015

30               杨勇潜                                1.00            0.014

31                祝安                                 0.80            0.011

32               唐福钧                                0.80            0.011

33                李鸣                                 0.70            0.009


                              63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34                           王燕                               0.50            0.007

   35                           贾平                               0.50            0.007

   36                          王卓君                              0.40            0.005

   37                          王明果                              0.20            0.003

                        合计                                     7,400.00         100.000


    (17)2013 年 10 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10 月 22 日,经神州长城建设股东会决议,股东陈略将其持有的神州长城
建设 6,512.44 万元出资额转让至陕西中海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740 万元出资额转让
至自然人沈亚九,股东陈晓梅将其持有的神州长城建设 34.265 万元出资额转让至陕西
中海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神州长城建设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权转让款已足额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后,神州长城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
   1              陕西中海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6,546.71          88.469

   2                           沈亚九                             740.00           10.000

   3                           朱学成                             40.00            0.541

   4                            田茂                              11.00            0.149

   5                           黄永超                              6.40            0.086

   6                           陈伯华                              3.90            0.053

   7                            周力                               3.90            0.053

   8                           凌汝新                              3.70            0.050

   9                           孟庆成                              3.20            0.043

   10                          唐联盟                              2.90            0.039

   11                           刘磊                               2.60            0.035

   12                          于素娟                              2.50            0.034

   13                          段开辉                              2.40            0.032

   14                           董明                               2.30            0.031

                                          63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5                           阚伟                               2.30            0.031

   16                          黄长城                              2.00            0.027

   17                           董平                               2.00            0.027

   18                          靳祖民                              1.80            0.024

   19                          谌宏伟                              1.80            0.024

   20                          李筑惠                              1.70            0.023

   21                           高宁                               1.40            0.019

   22                          钟基建                              1.40            0.019

   23                          吴宇仁                              1.40            0.019

   24                          余莲萍                              1.40            0.019

   25                          马晓麟                              1.40            0.019

   26                           张俐                               1.30            0.018

   27                          杨筑栽                              1.30            0.018

   28                           张英                               1.30            0.018

   29                           江珥                               1.10            0.015

   30                          杨勇潜                              1.00            0.014

   31                           祝安                               0.80            0.011

   32                          唐福钧                              0.80            0.011

   33                           李鸣                               0.70            0.009

   34                           王燕                               0.50            0.007

   35                           贾平                               0.50            0.007

   36                          王卓君                              0.40            0.005

   37                          王明果                              0.20            0.003

                        合计                                     7,400.00         100.000


    (18)2014 年 1 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 月 13 日,经神州长城建设股东会决议,股东陕西中海通建设有限责任
公司将其持有的神州长城建设 6,512.44 万元出资额转让至深圳市中齐越建材有限公
司。神州长城建设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63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上述股权转让款已足额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后,神州长城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
   1              深圳市中齐越建材有限公司                      6,546.71          88.469

   2                         沈亚九                              740.00           10.000

   3                         朱学成                              40.00            0.541

   4                          田茂                               11.00            0.149

   5                         黄永超                               6.40            0.086

   6                         陈伯华                               3.90            0.053

   7                          周力                                3.90            0.053

   8                         凌汝新                               3.70            0.050

   9                         孟庆成                               3.20            0.043

   10                        唐联盟                               2.90            0.039

   11                         刘磊                                2.60            0.035

   12                        于素娟                               2.50            0.034

   13                        段开辉                               2.40            0.032

   14                         董明                                2.30            0.031

   15                         阚伟                                2.30            0.031

   16                        黄长城                               2.00            0.027

   17                         董平                                2.00            0.027

   18                        靳祖民                               1.80            0.024

   19                        谌宏伟                               1.80            0.024

   20                        李筑惠                               1.70            0.023

   21                         高宁                                1.40            0.019

   22                        钟基建                               1.40            0.019

   23                        吴宇仁                               1.40            0.019

   24                        余莲萍                               1.40            0.019


                                         64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5                            马晓麟                              1.40            0.019

   26                             张俐                               1.30            0.018

   27                            杨筑栽                              1.30            0.018

   28                             张英                               1.30            0.018

   29                             江珥                               1.10            0.015

   30                            杨勇潜                              1.00            0.014

   31                             祝安                               0.80            0.011

   32                            唐福钧                              0.80            0.011

   33                             李鸣                               0.70            0.009

   34                             王燕                               0.50            0.007

   35                             贾平                               0.50            0.007

   36                            王卓君                              0.40            0.005

   37                            王明果                              0.20            0.003

                          合计                                     7,400.00        100.000%


    (19)2014 年 12 月,公司名称第四次变更与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2 月,经神州长城建设股东会决议,神州长城建设更名为“长城建业工
程有限公司”,股东深圳中齐越建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长城建业 6,512.44 万元出资
额转让至上海智义兰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长城建业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
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长城建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
   1         上海智义兰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546.71          88.469

   2                             沈亚九                             740.00           10.000

   3                             朱学成                             40.00            0.541

   4                              田茂                              11.00            0.149

   5                             黄永超                              6.40            0.086


                                            64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6                陈伯华                                3.90            0.053

7                 周力                                 3.90            0.053

8                凌汝新                                3.70            0.050

9                孟庆成                                3.20            0.043

10               唐联盟                                2.90            0.039

11                刘磊                                 2.60            0.035

12               于素娟                                2.50            0.034

13               段开辉                                2.40            0.032

14                董明                                 2.30            0.031

15                阚伟                                 2.30            0.031

16               黄长城                                2.00            0.027

17                董平                                 2.00            0.027

18               靳祖民                                1.80            0.024

19               谌宏伟                                1.80            0.024

20               李筑惠                                1.70            0.023

21                高宁                                 1.40            0.019

22               钟基建                                1.40            0.019

23               吴宇仁                                1.40            0.019

24               余莲萍                                1.40            0.019

25               马晓麟                                1.40            0.019

26                张俐                                 1.30            0.018

27               杨筑栽                                1.30            0.018

28                张英                                 1.30            0.018

29                江珥                                 1.10            0.015

30               杨勇潜                                1.00            0.014

31                祝安                                 0.80            0.011

32               唐福钧                                0.80            0.011

33                李鸣                                 0.70            0.009

34                王燕                                 0.50            0.007


                              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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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贾平                               0.50            0.007

   36                          王卓君                              0.40            0.005

   37                          王明果                              0.20            0.003

                        合计                                     7,400.00        100.000%


    3、董监高人员变动情况


    (1)2007 年 12 月,董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变更


    2007 年 12 月,经贵州建工神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选举陈略、陈晓
梅、童浩煜、刘晓芳、高贤荣五位自然人为董事并组成新的董事会,选举陈晓明为公
司监事;同时免去余莲萍、陈伯华、孟庆成、朱学成董事职务,免去湛宏伟、凌汝新、
张毅监事职务,解聘公司原总经理陈伯华,由新组成的董事会选举董事长与法定代表
人,聘任公司总经理。


 经贵州建工神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选举陈略出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与
法定代表人职务,聘任陈略为公司总经理,同时解聘陈伯华原公司总经理职务。


    此次变更后,贵州建工神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陈略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                陈晓梅                                   董事

         3                童浩煜                                   董事

         4                刘晓芳                                   董事

         5                高贤荣                                   董事

         6                陈晓明                                   监事


   (2)2014 年 9 月,董事会成员与监事变更


    2014 年 9 月,经神州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选举沈亚九、梁启卫、
朱林、刘晓芳、高贤荣五位自然人为公司董事并组成新的董事会,选举陈民为公司监

                                          64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事;同时免去陈略、陈晓梅、童浩煜董事职务,免去湛陈晓明监事职务,免去陈略公
司总经理职务,由新组成的董事会选举董事长与法定代表人,聘任公司总经理。


    经神州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选举沈亚九出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与
法定代表人职务,聘任李宇强为公司总经理,同时免去陈略原公司董事长与法定代表
人职务,解聘陈略原公司总经理职务。


   此次变更后,神州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沈亚九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                  梁启卫                                   董事

         3                   朱林                                    董事

         4                  刘晓芳                                   董事

         5                  高贤荣                                   董事

         6                   陈民                                    监事

         7                  李宇强                                  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长城建业与本公司、神州长城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长城建业主营业务情况


       长城建业主要从事基建工程承包及施工,施工工程数量及金额较小。长城建业被
置出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2 年度,长城建业净利润分别为-485.81 万元。神州长
城此次置出长城建业将有利于有利于提高神州长城的净利润,提高资产整体的盈利能
力。


       十三、有关神州长城备用金管理制度的说明


       (一)备用金的使用范围




                                            64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备用金使用范围为采购员零星采购、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经常性的零星开支
以及其他特殊付款事项。


    (二)备用金的审批程序


    根据神州长城目前的备用金管理制度,若部分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项目人员
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须由经办人填制借款审批单,注明用途、申请金额,经部门领
导签署意见,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给予办理借款手续。借
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但考虑到项目遍及全国各处,总部统一核算,单
据在路途中时间较长的特殊性借款期限有待延迟,延迟报销的期限和主管财务人员协
商但是需要给财务一个合理的理由。否则,所欠款项将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回。借款
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
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
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
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对于因业务
开展需借用大额备用金的情况,项目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填报请款申请,大额备用金
的使用必须符合专款专用、专卡专用的原则,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专卡密码由
部门及财务部专人共同管理,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
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即备用金支付流水账)。
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
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
方可延期。


    十四、有关神州长城劳务派遣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与北京方智中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的《劳
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北京方智中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向神州长城派遣 70 名员工,北
京方智中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应与派遣员工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并负责派遣员工
入、离职及其人事档案的管理,所派人员由神州长城监督和统一管理。


    北京方智中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645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企业名称              北京方智中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13 号 5 幢怡和中心写字楼 3412 室

法定代表人            周平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8011347042

组织机构代码证        68046272-6

成立日期              2008 年 09 月 23 日

营业期限              2008 年 09 月 23 日至 2028 年 09 月 22 日
                      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会议服务;企业策划;公共关系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
经营范围
                      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文化用品、机械设备。
                      (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方智中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已取得编号为(京)
10713 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备劳务派遣的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经营单位的相关要求。


       此外,神州长城仅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用工范围的规定。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为 70 人,占神州长城
用工总量的 4.69%,不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 10%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比例
上限。神州长城关于劳务派遣用工上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的
相关要求。


       十五、置入资产盈利预测的可实现性分析


       根据神州长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神州长城 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275,468.49 万
元,占预测收入的 100.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8,685.75 万元,占预测利
润的 102.0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盈利预测报告审      2014 年 1-12 月已实现数占全
       项目      2014 年度经审计数
                                                核数                     年预测数比例

                                             646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营业收入          275,468.49                272,980.64                     100.91%

净利润             18,685.75                18,313.02                      102.04%


    2014 年度,神州长城已完成盈利预测的预测值,结合目前的神州长城盈利预测完
成情况及项目执行情况,神州长城未来年度盈利预测实现的可能性较大。


    十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相关协议及提交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等文件,并与有关各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基于
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在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议案
时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
我们事前认可。


    2. 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3.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涉及关联交易议案的
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没有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回避后,参会
的非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资产进行评估。本次

                                           64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交易价格以上述资产评估机构对置出资产、置入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而出具
的评估结论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除业务关系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
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
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
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资产定价合理、公允,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5.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完成后,本公司将拥有神州长城 100%股权,有利于提
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已就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方面出具
了相关承诺函,符合全体股东的现实及长远利益。


    7.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制定了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坚持了现金分红优先的原则,体现了对中小股东获取合理投资回
报权利的保护,有利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符合公司和股东共同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华泰联合证券出具
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其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64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
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具备
公允性;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相关各方充分履行其承诺和义务的情况下,本次
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5、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
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6、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7、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
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
法人治理结构;


    8、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及程序合理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相关
协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发行股票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
形;


       9、本次交易不存在交易对方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金杜律所作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金杜律所认为:



                                            64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的方案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首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交易各方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根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如下法律程序:


    1. 中冠股份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2. 中冠股份股东大会豁免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对中冠股份的要约收
购义务;


    3.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在取得以上全部批准和授权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65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的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63211275


联系人:贾春浩、毛达伟、吴雯敏


二、法律顾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 20 层


单位负责人:王玲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经办律师:谢元勋、周宁


三、审计机构


(一)置出资产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深圳市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B 座 11 层

                                        65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电话:0755-82900952


传真:0755-82900965


经办会计师:徐海宁、杨春祥


(二)置入资产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9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顾仁荣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经办会计师:李细辉、周关


四、资产评估机构


(一)置出资产评估机构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19 号东乐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黄西勤


电话:0755-88832456


传真:0755-25132275


联系人:陈军、张明阳

                                      65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二)置入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35 号


法定代表人:孙月焕


电话:010-65882659


传真:010-65882651


联系人:康志刚、王立娟




                                      65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第十五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
的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将暂停转让全体董事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签名:




胡永峰                      丁    跃                      张   梅




舒益波                      冯俊斌                        张金良




沈松勤                      陈锦梅                        金立刚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0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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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二、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
的相关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将暂停转让全体监事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监事签名:




董炳根                      黄小萍                        潘伟朝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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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三、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公
司所出具的相关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将暂停转让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签名:




胡永峰                   张金良                        任长征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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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
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
阅,确认《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吴晓东




   财务顾问主办人:
                           毛达伟                   吴雯敏




   项目协办人:
                           贾春浩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02 月 12 日




                                           657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深圳中冠纺
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王玲




    经办律师:


                        周宁                       谢元勋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5 年     02 月 12 日




                                            658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六、置入资产及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信息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
出具的财务数据,且所引用财务数据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深
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
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无矛
盾之处。本所确认《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仁荣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李细辉                       周关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5 年     02 月 12 日




                                          659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七、置出资产审计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15]001162 号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
出具的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审字[2014]0006250 号审计报告、大华审
字[2015]000917 号审计报告财务数据,且所引用财务数据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
计师审阅,确认《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


                             徐海宁                       杨春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5 年     02 月 12 日




                                          660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八、置入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意《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数据,且所引用评估数据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资产评
估师审阅,确认《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孙月焕




    经办注册评估师:


                            康志刚                      王立娟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02 月 12 日




                                         661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九、拟出售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意《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数据,且所引用评估数据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资产评
估师审阅,确认《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黄西勤




    经办注册评估师:


                             陈军                        张明阳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15 年     02 月 12 日




                                         662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1     中冠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中冠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
2
      意见
3     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     金杜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神州长城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 1-7 月瑞
5
      华审字[2014] 48250017 号《审计报告》
      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神州长城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瑞华审字
6
      [2015]48250002 号《审计报告》
7     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神州长城瑞华核字[2015] 48250005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神州长城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瑞华核字[2014]48250027 号《盈
8
      利预测审核报告》
9     瑞华会计师出具的中冠股份 2014 年度瑞华审字[2015]48250003 号《备考审计报告》
      瑞华会计师出具的中冠股份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瑞华核字[2014]48250030 号《备
10
      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神州长城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瑞华核字[2015]
11
      48250003 号《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出具的中冠股份 2014 年 1-7 月大华审字[2014]0006250 号《审计报告》

13    大华会计师出具的中冠股份 2014 年度大华审字[2015]000917 号《审计报告》
      国众联出具的置出资产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 3-030 号《置出资产评估报告》
14
      及《评估说明》
15    中企华资产评估出具的置入资产 1339 号《置入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中冠股份与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16
      议》及其补充协议
17    中冠股份与陈略、何飞燕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18    中冠股份与陈略、九泰基金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19    陈略等 17 名交易对方与华联集团签署的《置出资产转让协议》

20    交易对方的内部决策文件

21    本次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承诺函及声明函

22    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及方式


                                           663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一)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2008 号华联大厦 1308 室


电话:0755-83667895


传真:0755-83668427


联系人:张金良、武霞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63211275


联系人:贾春浩、毛达伟、吴雯敏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中冠股份住所地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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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冠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之签章页)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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