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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冠A: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5-02-13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250005 号




目    录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9 层

                 Postal Address:3-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250005 号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长城”)
管理层对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神州长
城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对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确保该认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我们的责任是对神州长城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
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
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
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
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
来也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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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
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因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
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府相关主管
部门报送有关申请文件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细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关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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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规定,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核准,于 2001 年 10 月 17 日成
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本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13.6099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1200338228。本
公司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聚富苑民族产业发展基地聚和六街 2 号,营业期限自 2001
年 10 月 17 日至 2031 年 10 月 16 日。
    本公司的分支机构概况列示如下:
                     分支机构名称                    注册地点   负责人   经营范围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石家庄    陈友元     注1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青岛     冼志雄     注2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宁波     吴观松     注3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安     莫若斌     注4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昆明     李尔龙     注5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成都     谢宝英     注6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武汉     莫若斌     注7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烟台     许志新     注8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杭州     叶云坤     注9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     王晓玉    注 10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州     王中军    注 11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乌鲁木齐   韩如雪    注 12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南宁     吴康保    注 13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厦门     吴华松    注 14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贵阳     童浩煜    注 15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大同     秦远新    注 16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大庆     何志强    注 17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兰州      凌养     注 18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      黄修     注 19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海口     王中军    注 20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无锡     庞蔼生    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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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分支机构名称                        注册地点   负责人   经营范围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济南     许志新    注 22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蚌埠     吴华松    注 23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分公司                           青岛     黄水池    注 24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大连     冼志兰    注 25
Branch of Sino Great Wall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 Ltd.     柬埔寨    朱根生    注 26
      注1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
      注2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为总公司联系业务。
      注3
          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
      注4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
      注5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
    注6
         受主体公司委托承担主体公司承揽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
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的业务。
    注7
         凭公司许可证在授权范围内经营。
    注8
         为总公司承揽业务。
    注9
         为总公司承接业务。
    注 10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注 11
          联系总公司业务。
      注 12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
      注 13
            凭总公司资质联系业务。
      注 14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
      注 15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
      注 16
            为公司承揽业务、分公司承揽业务不得超越公司范围以外的业务。
      注 17
            完成总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
      注 18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
      注 19
            为所隶属的企业法人承接其资质范围内的业务。
      注 20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
      注 21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
      注 22
          为隶属企业开展业务服务。
    注 23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以上除前置许可项目)
    注 24
          为上级公司联系业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注 25
          受公司委托承揽公司经营范围内业务(仅限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 26
          建筑、维修、别墅、桥、路;图纸设计与检查;维修及装修房子;采购与运输
建筑材料。
    注:(1)2014 年 7 月 31 日,公司更名为“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原名为“神
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部分分公司更名工作正在进行中。
    注:(2)上述分公司未实行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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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本公司行业性质:装修装饰业。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建筑装饰
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
金交电、塑料制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与设计。
       (三)公司历史沿革
       2001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原名“北京深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陈略、何森、何飞燕共同投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600 万元。
       本公司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表:
            出资方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陈略                                                   300.00                         50.00
何森                                                    12.00                            2.00
何飞燕                                                 288.00                         48.00
               合计                                    600.00                        100.00
       200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更名为“北京深长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6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增资 600 万元。
       本次增资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出资方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陈略                                                   300.00                         25.00
何森                                                    12.00                            1.00
何飞燕                                                 288.00                         24.00
北京新知组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0                         50.00
              合计                                  1,200.00                         100.00
       2008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增资 1000 万元。
       本次增资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出资方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陈略                                                1,300.00                          59.10
何森                                                    12.00                            0.50
何飞燕                                                 288.00                         13.10
北京新知组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0                         27.30
               合计                                 2,2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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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2009 年 3 月 18 日,本公司增资 3000 万元。
       本次增资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出资方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陈略                                                         4,300.00              82.69
何森                                                            12.00                  0.23
何飞燕                                                         288.00                  5.54
北京新知组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0              11.54
                      合计                                   5,200.00             100.00
    2009 年 4 月 3 日,公司更名为“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11 日,股东北京新知组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所持股权中的
5.77%、5.77%转让给受让方陈略、何飞燕。
    本次转让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出资方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陈略                                                         4,600.00              88.46
何森                                                            12.00                  0.23
何飞燕                                                         588.00              11.31
                      合计                                   5,200.00             100.00
    2013 年 6 月 9 日,股东陈略将其持有的 750 万股股权转让给吴晨曦等 3 位自然人
股东和 6 个法人股东;同时,公司决定增资 18,136,099.00 元,由 9 个法人股东全部以
货币出资。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出资方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陈略                                                       3,850.0000              54.89
何飞燕                                                       588.0000                  8.38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59.1704                  7.97
无锡恒泰九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80.9070                  4.01
佛山海汇合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9.5852                  3.99
江西泰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2.9877                  3.32
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2.6276                  3.32
苏州天瑶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0.3010                  3.00
嘉兴嘉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8.8606                  2.98
吴晨曦                                                       139.7926                  1.99
北京砻佰汇润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139.7926                  1.99
深圳七匹狼晟联股权投资基金                                    93.1951                  1.33
朱丽筠                                                        93.1951                  1.33
冯任懿                                                        46.5975                  0.66
深圳市嘉源启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6.5975                  0.66
何森                                                          12.0000                  0.17
                      合计                                 7,013.609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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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 11 月 11 日,何飞燕将其持有的公司 186.3933 万股股权转让给北京鑫和泰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出资方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陈略                                                     3,850.0000              54.89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59.1704                  7.97
何飞燕                                                     401.6067                  5.73
无锡恒泰九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80.9070                  4.01
佛山海汇合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9.5852                  3.99
江西泰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2.9877                  3.32
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2.6276                  3.32
苏州天瑶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0.3010                  3.00
嘉兴嘉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8.8606                  2.98
北京鑫和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86.3933                  2.66
吴晨曦                                                     139.7926                  1.99
北京砻佰汇润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139.7926                  1.99
深圳七匹狼晟联股权投资基金                                  93.1951                  1.33
朱丽筠                                                      93.1951                  1.33
冯任懿                                                      46.5975                  0.66
深圳市嘉源启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6.5975                  0.66
何森                                                        12.0000                  0.17
                      合计                               7,013.6099             100.00

       2014 年 7 月 31 日,公司更名为“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四)主业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间主业未发生重大变更。
       (五)公司基本组织架构
       本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股东会是本公司的最高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议权;董事
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是本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经理
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
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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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
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
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
本规范(试行)》及相关具体规范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会计控制能够约束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
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3、内部会计控制能够涵盖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
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内部会计控制能够保证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
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
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本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
控制效果;
    6、内部会计控制能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本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
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
    (一)控制环境
    本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控制的重要性的态度,控制环境的好
坏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的效果。本公司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理
念,正积极努力地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
计和运行。本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手册》等一系列的
内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位
地得到有效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本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
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
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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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本公司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了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
自身的活动,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
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本公司管理层秉持“诚信、敬业、完美、荣誉”的价值观念。
    5、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为公司常设决策
和管理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拥有独立的营销、工程、成控评估、财务和人事行政等管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形
成了完善的、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公司设立了营销部、市场管理中心、预算
部、工程管理中心、安检部、采购部、成本合约部、结算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
政部、法务部等部门和分公司。各部门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权限,部门之间建立了适当
的职责分工和报告制度,部门内部也存在相应的职责分工,以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的授权、
执行、记录以及资产的维护与保养等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或者个人相互制约地完成。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本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
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
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
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
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
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
事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人力资源的稳定发展。公司通过加强员工培训、为员工提供
行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适当激励,留住了人才,吸引了人才。遵循优胜劣汰
的原则和科学管理制度,淘汰个别不适合企业要求的人员。
    (二)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
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风
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1、公司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体系职责、风险识别、风险评估、
风险管理策略和控制措施、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监督考核等。
    2、公司将全面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经营管理和业务流程中,按照公司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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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公司各有关职能/业务单位负责在具体
业务中贯彻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定期提交本职能/业务单位的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第二道防线,由公司风险管理归口部门协调、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就跨部门重大风险
提出解决方案、出具评估报告;第三道防线,由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监督检查。
    3、公司各个部门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及业务拓展、工程进展情况等,持续收集与风
险变化相关的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然后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对各
种风险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并及时调整,以保证对风险的控制有效。
    (1)市场风险控制
    市场管理中心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公司蒙受损
失的案例,重点关注主要客户和业主、供应商情况,做信用状况分析;了解竞争对手
的有关情况以及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实力与差距;调查原材料、劳务和分包
市场供应的充足性、稳定性和价格变化;根据收集到的初始信息对具体项目开展风险
评估,对于资金到位率低、盈利水平不高、风险较大的项目不予立项,采取相应的风
险应对策略。
    (2)法律风险控制
    法务部持续收集影响公司运行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有助于风险规避的应对
策略;重点关注公司签订的重大协议和工程合同,根据实际情况将合同的各项通用条
款、专用条款与特殊条款加以细化和明确;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时,法务部与外
聘法律顾问沟通后出具解决方案以最大程度降低败诉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3)财务风险控制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明确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岗位
责任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收入管理、结算管理、针对经营风险建立严密
的会计控制系统,严把公司财经纪律关,确保公司健康运营。
    财务部依据基础财务报表,做资产质量分析和盈利能力分析,重点关注固定资产
构成,固定资产质量,流动资产构成,流动资产质量,关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风
险指标,重点分析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以及净利润水平;并依据基础
分析总结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
节以避免风险再次发生。
    4、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的风险管理专职、兼职工作
人员担任,以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相关部门制定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以明确
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三)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信息与沟通控制分为内部信息沟通控制和公开信息披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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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建立了与各分子公司重大内部信息传递制度,以及分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
制度,促进内部信息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透明度降低经营风险,建立信息传递
与反馈机制。
    2、公司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建立智能办公系统,充分利用公司电子信箱、 网络、
内部刊物,开辟公司内部信息沟通的平台。建立和维护公司网站,主要对外发布新闻动
态、公司简介、企业文化、人才招聘等相关信息,收集网上招标相关信息。
       (四)控制活动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和其他财务
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
对其加以监控。本公司财务部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
法规及其补充规定,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中心基本制度》等规定,并
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保证:
    (1)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2)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
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对资产的记录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4)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
    (5)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聘用适当的会计人员,使其能够完成分配的任务。
这些任务包括:
    ①记录所有有效的经济业务;
    ②适时地对经济业务的细节进行充分记录;
    ③经济业务的价值用货币进行正确的反映;
    ④经济业务记录和反映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⑤财务报表及其相关说明能够恰当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
况。
    本公司建立的相关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
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公
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
办理经济业务。本公司在交易授权上区分交易的不同性质采用两种层次的授权即一般授
权和特别授权。对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等业务采用各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
审批制度;对于非常规性交易,如收购、兼并、投资、等重大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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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
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
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
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
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
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本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
触,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
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本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
账簿记录、物资采购、付款、工资管理、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
进行审查、考核。
    (6)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
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五)对控制的监督
    本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
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
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本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
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
差。
       四、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现对公司主要内
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一并说明如下:
    按照独立运行、相互制衡的原则,公司各监督机构部门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收支、经营活动、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审计,并对关键部门采取突击检查的形式,以充分确
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经检查确认,公司的内部控制已按照既定制度执
行且总体执行良好,内控制度的有效运行防范了重大风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
重大缺陷但还存在尚待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待健全改善,员
工内部控制实施和风险防范意识不深,具体措施的执行和内部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
强,部分业务控制流程有待梳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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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准备采取的措施
    1、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
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将针对环境、时间、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各项制
度运行情况及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不断调整修正
内控和风险管理实施的相关制度。
    2、定期对公司员工尤其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其遵纪守法
观念,真正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和危机意识,培育良好企业精神和风险管理文化,打造更
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
    3、成立内部审计部门,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入有效开展内部
审计工作,加强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运作规范,推进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完善,促进公司
发展。
    六、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综上述,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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