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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长城:关于与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6-01-22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 神州B   公告编号:2016-008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 月 22 日,为加深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租赁”或“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22 日
    注册资本:美元 9,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清明
    住       所:北京市顺义区金航中路 1 号院 2 号楼 202 室(天竺综合保税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主营业务:批发Ⅱ、Ⅲ类医疗器械(具体项目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
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22 日);融资租赁业务;租
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
担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
项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项目)、代理进出口;批发Ⅰ类医疗器械及其
他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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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协议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搭建客户资源共享平台,借助双方在政府合作、资金、产品等
方面的资源优势,促进双方在医疗工程承包、医疗投资、融资租赁、产业投资基
金等领域的市场开发和客户拓展。
    2、甲乙双方合作推行“PPP”联合业务模式,甲乙双方组建医疗 PPP 项目联
合体,共同参与医疗 PPP 项目投标,双方与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甲方负
责依托产融结合为项目提供债务融资,乙方负责项目承包承建。
    3、甲乙双方加强业务领域合作,甲方通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融资工具,
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支持乙方业务拓展,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在期
限、利率上给予优惠。甲方根据乙方的项目进展和融资情况,为乙方提供融资申
请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甲方积极向其合作医院推荐乙方承接医疗建设工程
项目。
    4、甲方为乙方提供产业链融资服务,具体包括:
    (1)甲方根据乙方在项目投资、工程建设、医疗产业开发等环节的实际需
求提供专业、优质的产业链金融服务,以乙方为核心企业,实现甲方服务网络与
乙方业务网络的对接。
    (2)甲方依其行业政策并根据乙方经营情况为乙方核定产业链金融相关授
信额度,用于支持乙方的项目融资需求,主要业务品种包括融资租赁、商业保理
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选择甲方的金融服务。
    (3)甲方为乙方产业链金融提供便捷通畅的融资渠道,并对乙方就所提供
服务的监督、询问和投诉,给予高度重视和迅速妥善处理。
    5、甲乙双方合作开展医疗投资业务。甲方通过下属基金管理公司发起医疗
产业投资基金,依托国药集团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的产业、资金和客户资源,
与重点医疗机构合作,实施区域医疗投资,乙方积极参与基金认购,同等条件下
优先承接项目工程。
    6、甲乙双方合作开展医疗“走出去”战略,甲方向其海外合作机构推荐乙
方建筑工程总承包服务,乙方向其海外医疗项目客户推荐甲方集团医疗产业服
务,双方加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贸易合作。
    7、甲乙双方共同探索其他医疗投资领域,通过合资、产业基金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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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独立医疗中心、精准医疗研发等领域的投资。
    8、甲乙双方依据重点支持、梯次推进原则,通过重点领域、试点项目的深
入合作,最终实现全方位的战略对接和持续合作。
    (二)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手签章或人名章)并加
盖甲乙双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三)其他事项
    本框架协议条款及条件为指示性条款,是载明各方合作意向、目标和条件的
框架性文档,不构成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详细的内容以项目最终合同
为准。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规划,通过与国药租赁的合作,
能够借助国药租赁的资源和品牌优势,促进公司在医疗工程承包、医疗投资、产
业投资基金等领域的市场开发和客户拓展,推动公司医疗工程承包业务和健康医
疗投资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健康医疗产业竞争优势和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由于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及合作进度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国药租赁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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