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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长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9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神州 B               公告编号:2017-032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7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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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胡永峰               董事                   工作原因                     陈略


    公司负责人陈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红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冼志

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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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59,865,573.83               924,667,155.55                        14.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9,029,586.64                 76,587,282.98                        29.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9,029,586.64                 76,587,282.98                        29.3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47,147,216.26              -318,972,753.01                       -40.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83                        0.1714                    -65.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83                        0.1714                    -65.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4%                         5.63%                      -0.1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342,651,308.70              7,986,178,961.63                          4.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66,190,708.34              1,777,948,117.49                          4.9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7,37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陈略                境内自然人          34.36%        583,454,556          581,722,696 质押                      435,260,594

STYLE-SUCCES
                    境外法人             5.47%            92,970,910                  0
S LIMITED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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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8%       87,935,921             0
限公司

何飞燕            境内自然人        3.23%       54,800,458     54,800,458

九泰基金-交通
银行-九泰慧通
                  其他              2.50%       42,479,672     42,479,672
定增 2 号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

富冠投资有限公
                  境外法人          1.37%       23,235,313
司

中国银行-海富
通收益增长证券 其他                 1.12%       18,961,320
投资基金

江西泰豪创业投
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1%       18,791,879
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民营活力混 其他                 0.82%       13,882,602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青海合一矿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9%       13,356,984
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STYLE-SUCCESS LIMITED                                          92,970,910 境内上市外资股       92,970,910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7,935,921 人民币普通股         87,935,921

富冠投资有限公司                                               23,235,313 境内上市外资股       23,235,313

中国银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
                                                               18,961,320 人民币普通股         18,961,320
投资基金

江西泰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18,791,879 人民币普通股         18,791,879
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民营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3,882,602 人民币普通股         13,882,602
金

青海合一矿业有限公司                                           13,356,984 人民币普通股         13,356,984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
                                                               12,687,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87,900
利年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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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伟                                                                  9,573,460 人民币普通股         9,573,460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聚
                                                                      9,209,687 人民币普通股         9,209,687
富产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陈略先生和何飞燕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冠投资有限公司控股
说明                             股东是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其他流通股东不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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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期末数            年初数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增减           变动的主要原因

                                                                                    主要系公司投标及项目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            1,025,746,055.75   651,012,132.91                    57.56%
                                                                                    较期初增加所致

                                                                                    主要系项目上材料和库存商品
存货                    215,927,364.32   332,904,930.36                   -35.14%
                                                                                    减少所致

                                                                                    主要系公司医院PPP项目成立项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5,035,888.14   116,902,258.30                    75.39%
                                                                                    目公司投入资本金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5,524,280.43      2,429,168.94                  127.41% 主要系工程维修费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业务拓展较快,人员工
管理费用                 65,256,604.52    42,252,271.83                    54.45%
                                                                                    资、差旅费、咨询费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公司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
财务费用                 49,367,053.47    14,979,885.12                   229.56%
                                                                                    增加以及海外保函摊销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21,815,009.43    29,750,485.54                   -26.67% 主要系本报告期回款较好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新建项目增加,前期投入
                       -447,147,216.26   -318,972,753.01                   40.18%
现金流量净额                                                                        较大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                                                                      系本报告期投资成立医疗PPP项目
                        -97,335,685.87                                      100%
现金流量净额                                                                        公司,投入资本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                                                                      系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新增银行借
                        182,667,608.55   406,096,087.93                   -55.02%
现金流量净额                                                                        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6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6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

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6年12月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及时会同保荐机构中

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

并于12月27日进行了公开披露。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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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2017年3月18日,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再次补充及修订。

    2017年3月22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有关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获得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

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无         无                         无                                    无       无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股份:"本人通过本
                                           次重组获得的中冠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
                                           本人在本次重组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
                                           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以下简称"锁定
                                           期")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
                                           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中冠
                                           股份的股份。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 6 个月
                                           内如中冠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本人
                                                                                     2015 年 03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陈略、何飞燕 股份锁定 持有中冠股份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                    36 个月 严格履行
                                                                                     月 19 日
                                           月(若上述期间中冠股份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
                                           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如本次重组交易因涉嫌所提
                                           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以前,本人不转让所持中冠股份的股份。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
                                           的中冠股份新增股份的出售或转让,按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执行。"



                                                       7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配套募集资金所获股份:"本人通过本次发
                  行获得的中冠股份的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
                                                           2015 年 03
陈略   股份锁定 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                  36 个月 严格履行
                                                           月 19 日
                  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监管规则或监管
                  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照监管
                  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如有)不存在占用神州长城资金的情
                  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如有)将不会以代垫费用或其他支出、直
                  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占用上
                  市公司或神州长城的资金,并尽最大努力避
       不存在资 免与上市公司或神州长城发生与正常经营 2015 年 03
陈略                                                                     长期   严格履行
       金占用     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若神州长城因在 月 19 日
                  本次交易前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而被政府
                  主管部门处罚的,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对神州
                  长城因受处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
                  补偿,保证神州长城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同时,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积极督促神州长
                  城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管理制
                  度,并确保相关制度有效实施。"

                  "鉴于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所租赁
                  的房产均未进行租赁备案,本人承诺,若因
                  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租赁房屋未履
                  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而致使神州长城 2015 年 03
陈略   现金补偿                                                          长期   严格履行
                  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处 月 19 日
                  罚的或者遭受其他损失的,本人同意以现金
                  方式补偿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所遭
                  受的该等损失。"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在履行招投标程序前
                  已经参与相关工程的项目为神州长城所承
                  包的荔波大酒店装饰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
                  称"荔波项目"),除荔波项目外,神州长城
                  不存在其他在履行招投标程序前已经参与
                  相关工程项目的情形。就神州长城在荔波项 2015 年 03
陈略   现金补偿                                                          长期   严格履行
                  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违规事项,本人承诺如 月 19 日
                  下:如神州长城因荔波项目违规而受到主管
                  机关处罚或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人
                  将以现金方式对神州长城进行补偿;同时,
                  本人亦承诺未来会在合法权限内督促神州
                  长城依法承接相关工程建设项目,避免再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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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现在履行招投标程序前即进场施工的违
                  规情形。"

                  "1、因神州长城母子公司截至 2014 年 10 月
                  13 日的诉讼、仲裁案件最终的诉讼或仲裁
                  结果导致神州长城母子公司实际需要支付
                  的价款、赔偿金、违约金、诉讼费用等与该
                  诉讼、仲裁案件的相关费用超过瑞华会计师
                                                             2015 年 03
陈略   现金补偿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14 年 7 月 31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9 日
                  日为审计基准日为神州长城出具的《审计报
                  告》中确认的或有负债金额,则本人承诺差
                  额部分由本人以现金方式无条件承担,保证
                  神州长城母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2、
                  本承诺函不可撤销。"

                  "1、如因神州长城母子公司以及分公司现有
                  租赁房产的权属瑕疵,导致神州长城母子公
                  司以及分公司无法继续租赁该等房屋而必
                  须搬迁,或神州长城母子公司以及分公司无
                  法在相关区域内及时找到合适的替代性合
                  法经营办公场所的,本人承诺将以现金方式
                                                             2015 年 03
陈略   现金补偿 补偿由此给神州长城母子公司的经营和财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9 日
                  务造成的任何损失;2、如因神州长城母子
                  公司以及分公司现有租赁房产未办理房租
                  租赁备案手续,致使神州长城母子公司及分
                  公司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罚款的,本人承诺
                  以现金方式无条件代神州长城母子公司承
                  担相关罚款。3、本承诺函不可撤销。"

                  "若由于神州长城或其子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存在未依法为其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或
                  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而给神州长城造成任何
                  损失的,包括主管机关要求神州长城或其子
                                                             2015 年 03
陈略   现金补偿 公司补缴、主管机关对神州长城或其子公司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9 日
                  进行处罚、有关人员向神州长城或其子公司
                  追索,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部分补
                  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以保证
                  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宿州绿邦目前拥有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证号为宿州国用(2014)第 Y2014086
                  号,位置为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镇大南村,面
                  积为 32,966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宿 2015 年 03
陈略   现金补偿                                                           长期   严格履行
                  州绿邦上述自有土地上建有一座面积约         月 19 日
                  9,843.87 平方米的厂房,为原出让土地上保
                  留的建筑物,宿州绿邦正在对该厂房进行翻
                  新改建,并已取得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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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局核发的编号为 2014-08-001 的《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建设审批手续正在
                          办理过程中。本人保证积极督促宿州绿邦办
                          理厂房翻新改建涉及的建设审批手续及产
                          权证书申领事宜受到相关主管机关行政处
                          罚或因该厂房在建设方面、权属方面等存在
                          任何纠纷或争议的,均由本人负责进行解
                          决,且本人承诺以现金形式对宿州绿邦因此
                          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保证神州长城及宿州
                          绿邦不因该等事项而受到任何损失。"

                          "根据中冠股份与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华联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
                          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签署的《重大资产置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中冠股份在资产交割日前与置
                          出资产相关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华联集团
                          继受并负责进行处理;资产交割日后,若中
                          冠股份因置出资产债务转移、人员安置、尚
                          未了结的纠纷或争议以及其他与置出资产 2015 年 03
陈略           现金补偿                                                           长期   严格履行
                          相关的赔偿、支付义务、处罚等事项而造成 月 19 日
                          任何损失的,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应充
                          分赔偿中冠股份由上述事项遭受的全部损
                          失。本人承诺,若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
                          拒绝按照《协议》约定赔偿中冠股份由于上
                          述事项而遭受的损失,本人将于 5 个工作
                          日内先行以现金方式补偿中冠股份的该等
                          损失,同时本人将保留向华联集团或其指定
                          第三方追索的权利。"

                          根据《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与陈
                          略、何飞燕关于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之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陈略夫妇
                          承诺神州长城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2015 年 05
陈略、何飞燕 业绩承诺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1 日
                          34,580 万元、43,850 万元以及 53,820 万元。
                          如果神州长城实现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
                          利润,则陈略、何飞燕将按照签署的《业绩
                          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对上市公司
                          进行补偿。

                          "一、本次重组拟注入资产神州长城目前在
               独立性、 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本 2015 年 09
陈略、何飞燕                                                                      长期   严格履行
               同业竞争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 月 30 日
                          双方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



                                       10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不存在混同情况。二、本人承诺,在本次重
组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
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
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
独立性,具体如下:(一)保证上市公司人
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
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
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人之间完全独立。3、本
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
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
出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
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
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
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占用的情
形。(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
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
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
不与本人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
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
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
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
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
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
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
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
力。2、保证本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
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
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
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
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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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重组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
                        有)与拟注入资产神州长城之间的交易;2.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
                        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
                        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
                        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 2015 年 03
陈略、何飞燕 关联交易                                                       长期   严格履行
                        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 月 19 日
                        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
                        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
                        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3.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鉴于本次重组中,置出资产中尚未取得产
                        权证的位于龙岗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的工
                        厂范围内的房产、土地及其预计补偿事项以
                        及位于南山区南油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范
                        围内被规划为学校用地的相关地块被政府
                        收回所涉及的预计补偿事项未纳入评估范
                        围,华联集团承诺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若
                        华联集团或华联集团指定的第三方因上述
                        置出资产中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土地以及
                        上述因被规划为学校用地而将被政府收回
                        的地块被征收、被处置、被收回等原因而获
                        得相关补偿或处置收益的,华联集团将在取
华联发展集              得该等收益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该等收益 2015 年 03
             收益处置                                                       长期   严格履行
团有限公司              返还给中冠股份,该等收益应当扣除华联集 月 19 日
                        团或华联集团指定的第三方承接以及拥有
                        该等房产、土地期间实际承担的成本、费用
                        以及为取得前述收益而已支付或将支付的
                        必要成本、费用,具体收益及应扣除的成本、
                        费用金额届时由华联集团与中冠股份根据
                        实际情况共同予以确定。"(注:2015 年 6
                        月 25 日,中冠股份、华联集团与神州长城
                        全体股东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中冠股份位于
                        龙岗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的工厂范围内尚
                        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房屋(土地面积约
                        50,0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 25,000 平
                        方米,其中建筑面积约 18,000 平方米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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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筑物纳入政府拟拆迁征收范围内,以下简称
                        "无证房产")仍由中冠股份所有,与无证房
                        产相关的收益和风险均由中冠股份享有和
                        承担。)

                        "根据本公司与中冠股份、神州长城全体股
                        东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签署的《重大资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
                        称"《协议》")第 5.5.3 条的约定,中冠股
                        份应当于资产交割日前取得其债权人(包括
                        担保权人,下同)关于置出资产中的负债因
                        本次交易进行转移的同意函,若因未能取得
                        债权人的同意,致使债权人向中冠股份追索
                        债务,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应负责向
                        债权人进行清偿,或者与债权人达成解决方
                        案。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未妥善
                        解决给中冠股份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或本公
                        司指定第三方应于接到中冠股份相应通知
                        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由此
                        遭受的全部损失。根据《协议》第 5.5.4 条
                        的约定,资产交割日后,因置出资产可能产
                        生的所有赔偿、支付义务、处罚等责任及中
                        冠股份尚未了结的全部纠纷或争议事项均
                        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承担和解决,
华联发展集              中冠股份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中冠股份因此 2015 年 03
             现金补偿                                                       长期   严格履行
团有限公司              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应 月 19 日
                        于接到中冠股份相应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
                        内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的全部损失。根据《协
                        议》第 5.6.1 条的约定,根据"人随资产走"
                        的原则,中冠股份全部员工(包括但不限于
                        在岗职工、待岗职工、内退职工、离退休职
                        工、停薪留职职工、借调或借用职工、临时
                        工等)的劳动关系,养老、医疗、失业、工
                        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关系,以及其他依法应
                        向员工提供的福利、支付欠付的工资,均由
                        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继受;因提前与
                        中冠股份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有关补偿
                        和/或赔偿事宜(如有),由本公司或本公司
                        指定第三方负责支付。本公司承诺,若因置
                        出资产上述债务转移、人员安置、尚未了结
                        的纠纷或争议、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义务、
                        处罚等事项给中冠股份造成任何损失的,本
                        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应按照《协议》以
                        现金方式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由上述事项遭
                        受的全部损失。"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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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
                                             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
                                             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6、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
                     公司全体董              时,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
                                                                                      2016 年 07
                     事、高级管理 填补回报 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07 日
                     人员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本人
                                             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
                                             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
                                             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
                                             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
                                             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
                                             应补偿责任。

                                             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 2016 年 07
                     陈略、何飞燕 填补回报                                                         长期   严格履行
                                             占公司利益。                             月 07 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无       无                        无                                   无      无
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无       无                        无                                   无      无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无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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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26,298.92 --      30,344.91        20,229.94         增长            30.00% --         5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        0.18             0.12         增长            30.00% --         50.00%

业绩预告的说明           公司海外业务和国内 PPP 项目发展稳定,收入和净利润稳步上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关系“神州长城:2017
   2017 年 01 月 0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年 1 月 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关系“神州长城:2017
   2017 年 01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年 1 月 1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关系“神州长城:2017
   2017 年 02 月 2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年 2 月 2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关系“神州长城:2017
   2017 年 02 月 2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年 2 月 2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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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陈略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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