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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长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10-28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神州 B                    公告编号:2017-093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7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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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先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先勇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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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495,996,015.27              7,986,178,961.63                           3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42,777,869.59              1,777,948,117.49                           14.9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60,125,169.52                     29.70%        4,685,207,526.32                 44.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1,854,355.89                      40.64%          410,460,805.92                 35.3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41,971,594.58                      40.84%          406,874,430.74                 43.6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785,444,322.16                 53.4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35                  41.05%                    0.2417               35.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35                  41.05%                    0.2417               35.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09%                   0.66%                    21.49%                 0.5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916.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主要系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92,876.7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的稳岗补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31,544.43

减:所得税影响额                                                                  613,129.46

合计                                                                             3,586,375.1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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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3,28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陈略              境内自然人            34.36%        583,454,556       581,722,696 质押                  455,260,594

STYLE-SUCCES
                  境外法人               5.47%         92,970,910                  0
S LIMITED

华联控股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8%         87,935,921                  0
限公司

何飞燕            境内自然人             3.23%         54,800,458        54,800,458

九泰基金-交通
银行-九泰慧通
                  其他                   2.50%         42,479,672        42,479,672
定增 2 号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证券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5%         29,792,520                  0
限公司

富冠投资有限公
                  境外法人               1.37%         23,235,313                  0
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8%         19,955,594                  0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海富
通收益增长证券 其他                      0.98%         16,558,178                  0
投资基金

青海合一实业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9%         13,357,084                  0 质押                  13,357,000
展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STYLE-SUCCESS LIMITED                                                    92,970,910 境内上市外资股         92,970,910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7,935,921 人民币普通股           87,935,92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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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792,520 人民币普通股       29,792,520

富冠投资有限公司                                                      23,235,313 境内上市外资股     23,235,3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9,955,594 人民币普通股       19,955,594

中国银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
                                                                      16,558,178 人民币普通股       16,558,178
投资基金

青海合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357,084 人民币普通股       13,357,084

黄怀岸                                                                10,11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15,000

蔡宇                                                                   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金汇 2 号集合
                                                                       8,2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270,000
资金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陈略先生和何飞燕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冠投资有限公司控股
说明                              股东是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不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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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      本报告期/期末余额   上年同期/期初余额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由于在执行的大项目进展顺利,工程
 应收账款            5,072,793,851.05    3,725,170,208.31     36.18%
                                                                       收入增加,报告期尚未收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          1,338,430,519.20      651,012,132.91    105.59%   主要由于项目保证金及往来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主要由于办公楼装修及海外保函摊销减
                         5,338,999.34       13,462,942.89    -60.34%
 流动资产                                                              少所致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末增值税待抵专票减
 其他流动资产           14,823,673.44       35,450,194.47    -58.18%
                                                                       少所致
                                                                       主要由于建造智慧房屋生态房屋研发中
 在建工程                4,963,483.90                        100.00%
                                                                       心及生产基地及海外项目塔吊安装所致
                                                                       主要由于办公楼装修及海外保函摊销减
 长期待摊费用            4,105,972.90        7,003,035.93    -41.37%
                                                                       少所致
                                                                       主要由于PPP项目公司增加,公司投资额
 其他非流动资产        670,010,987.00      116,902,258.30    473.14%
                                                                       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3,106,375,280.98    1,966,058,357.59     58.00%   主要由于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
                       905,589,321.63      175,958,998.04    414.66%
 流动负债                                                              致
                                                                       主要由于新增开工项目计提安全储备所
 专项储备               99,340,271.80       65,687,868.14     51.23%
                                                                       致
                                                                       主要由于非全资子公司神州长城建业利
 少数股东权益           69,030,645.96       52,534,755.10     31.40%
                                                                       润增加所致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国内PPP项目、总承包
 营业收入            4,685,207,526.32    3,233,597,223.19     44.89%
                                                                       项目等增加导致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3,657,257,165.36    2,452,777,768.51     49.11%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2,386,723.94        9,029,321.48    -73.57%   主要由于营改增所致

 财务费用              174,158,944.01      106,481,367.68     63.56%   主要由于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                                                        主要由于项目业务进展顺利及回款较好
                      -785,444,322.16   -1,686,338,825.47     53.42%
 现金流量净额                                                          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由于公司对PPP项目公司的投资额增
                      -606,720,595.95     -255,555,028.00   -137.41%
 现金流量净额                                                          加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         -8,154,660.05        1,569,103.98   -619.70%   主要由于外币对人民币汇率变动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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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拟向神州长城(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安本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积华先生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5亿元
人民币。2016年10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2017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将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9亿元人民币。
     2017年3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7年7月21日,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5号)。公
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
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2017 年 07 月 24 日             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准批文的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无          无                         无                                   无        无
承诺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股份:"本人通过
                                             本次重组获得的中冠股份的新增股份,自
                                             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
                                             之日及本人在本次重组项下业绩补偿义
                                             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以下
                                             简称"锁定期")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2015 年 03
                    陈略、何飞燕 股份锁定    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                 36 个月   严格履行
诺                                                                                   月 19 日
                                             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中冠股份的股份。本次重组交
                                             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中冠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
                                             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价的,则本人持有中冠股份的股


                                                         7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中
                    冠股份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
                    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如本次重组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
                    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以前,本人不转让所持中冠股份的股
                    份。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通过本次重
                    组获得的中冠股份新增股份的出售或转
                    让,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配套募集资金所获股份:"本人通过本次
                    发行获得的中冠股份的新增股份,自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
                    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 2015 年 03
陈略   股份锁定                                                          36 个月   严格履行
                    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监管 月 19 日
                    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
                    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
                    行。"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如有)不存在占用神州长城资金
                    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其他企业(如有)将不会以代垫费用或其
                    他支出、直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
                    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或神州长城的资金,
                    并尽最大努力避免与上市公司或神州长
       不存在资金                                           2015 年 03
陈略                城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                   长期      严格履行
       占用                                                 月 19 日
                    行为;若神州长城因在本次交易前发生的
                    资金拆借行为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
                    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对神州长城因受处罚
                    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保证神
                    州长城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同时,本人
                    将在合法权限内积极督促神州长城建立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并
                    确保相关制度有效实施。"

                    "鉴于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所租
                    赁的房产均未进行租赁备案,本人承诺,
                                                            2015 年 03
陈略   现金补偿     若因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租赁房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9 日
                    屋未履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而致使
                    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受到房地产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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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部门处罚的或者遭受其他损失的,本
                  人同意以现金方式补偿神州长城及其子
                  公司、分公司所遭受的该等损失。"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在履行招投标程序
                  前已经参与相关工程的项目为神州长城
                  所承包的荔波大酒店装饰工程施工项目
                  (以下简称"荔波项目"),除荔波项目外,
                  神州长城不存在其他在履行招投标程序
                  前已经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的情形。就神州
                  长城在荔波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违规
                                                          2015 年 03
陈略   现金补偿   事项,本人承诺如下:如神州长城因荔波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9 日
                  项目违规而受到主管机关处罚或因此遭
                  受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对
                  神州长城进行补偿;同时,本人亦承诺未
                  来会在合法权限内督促神州长城依法承
                  接相关工程建设项目,避免再次出现在履
                  行招投标程序前即进场施工的违规情形。
                  "

                  "1、因神州长城母子公司截至 2014 年 10
                  月 13 日的诉讼、仲裁案件最终的诉讼或
                  仲裁结果导致神州长城母子公司实际需
                  要支付的价款、赔偿金、违约金、诉讼费
                  用等与该诉讼、仲裁案件的相关费用超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15 年 03
陈略   现金补偿                                                        长期   严格履行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为神州长 月 19 日
                  城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确认的或有负债
                  金额,则本人承诺差额部分由本人以现金
                  方式无条件承担,保证神州长城母子公司
                  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2、本承诺函不可
                  撤销。"

                  "1、如因神州长城母子公司以及分公司现
                  有租赁房产的权属瑕疵,导致神州长城母
                  子公司以及分公司无法继续租赁该等房
                  屋而必须搬迁,或神州长城母子公司以及
                  分公司无法在相关区域内及时找到合适
                  的替代性合法经营办公场所的,本人承诺
                                                          2015 年 03
陈略   现金补偿   将以现金方式补偿由此给神州长城母子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9 日
                  公司的经营和财务造成的任何损失;2、
                  如因神州长城母子公司以及分公司现有
                  租赁房产未办理房租租赁备案手续,致使
                  神州长城母子公司及分公司受到房地产
                  管理部门罚款的,本人承诺以现金方式无
                  条件代神州长城母子公司承担相关罚款。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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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承诺函不可撤销。"

                  "若由于神州长城或其子公司在本次交易
                  前存在未依法为其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
                  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而给神州长城造
                  成任何损失的,包括主管机关要求神州长
                  城或其子公司补缴、主管机关对神州长城 2015 年 03
陈略   现金补偿                                                          长期   严格履行
                  或其子公司进行处罚、有关人员向神州长 月 19 日
                  城或其子公司追索,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全
                  额承担该部分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
                  出及费用,以保证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不
                  会遭受任何损失。"

                  "宿州绿邦目前拥有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证号为宿州国用(2014)第 Y2014086
                  号,位置为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镇大南村,
                  面积为 32,966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宿州绿邦上述自有土地上建有一座面积
                  约 9,843.87 平方米的厂房,为原出让土地
                  上保留的建筑物,宿州绿邦正在对该厂房
                  进行翻新改建,并已取得宿州市埇桥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编号为
                                                            2015 年 03
陈略   现金补偿   2014-08-001 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9 日
                  其他建设审批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本人
                  保证积极督促宿州绿邦办理厂房翻新改
                  建涉及的建设审批手续及产权证书申领
                  事宜受到相关主管机关行政处罚或因该
                  厂房在建设方面、权属方面等存在任何纠
                  纷或争议的,均由本人负责进行解决,且
                  本人承诺以现金形式对宿州绿邦因此遭
                  受的损失进行补偿,保证神州长城及宿州
                  绿邦不因该等事项而受到任何损失。"

                  "根据中冠股份与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华
                  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
                  团")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签署的《重大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中冠股份在资产交
                  割日前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全部债权、债务
                                                            2015 年 03
陈略   现金补偿   均由华联集团继受并负责进行处理;资产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9 日
                  交割日后,若中冠股份因置出资产债务转
                  移、人员安置、尚未了结的纠纷或争议以
                  及其他与置出资产相关的赔偿、支付义
                  务、处罚等事项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华联
                  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应充分赔偿中冠股
                  份由上述事项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承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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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若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拒绝按照
                            《协议》约定赔偿中冠股份由于上述事项
                            而遭受的损失,本人将于 5 个工作日内
                            先行以现金方式补偿中冠股份的该等损
                            失,同时本人将保留向华联集团或其指定
                            第三方追索的权利。"

                            根据《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与
                            陈略、何飞燕关于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
                            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陈
                            略、何飞燕承诺神州长城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2015 年 05
陈略、何飞燕 业绩承诺       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1 日
                            分别不低于 34,580 万元、43,850 万元以及
                            53,820 万元。如果神州长城实现净利润低
                            于上述承诺净利润,则陈略、何飞燕将按
                            照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的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一、本次重组拟注入资产神州长城目前
                            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
                            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完
                            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
                            及业务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二、本人
                            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
                            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
                            续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
                            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
                            下:(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
                            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
               独立性、同                                             2015 年 09
陈略、何飞燕                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人及本人                   长期   严格履行
               业竞争                                                 月 30 日
                            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
                            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
                            工资管理与本人之间完全独立。3、本人
                            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
                            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
                            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公
                            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
                            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
                            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
                            被本人占用的情形。(三)保证上市公司
                            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
                            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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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
                        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共用银行
                        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4、保
                        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
                        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不干预
                        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
                        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
                        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
                        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
                        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
                        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人除通过行
                        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
                        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
                        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
                        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
                        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重组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
                        (如有)与拟注入资产神州长城之间的交
                        易;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
                        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
                        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
                        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
                                                               2015 年 03
陈略、何飞燕 关联交易   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9 日
                        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
                        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
                        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3.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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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本次重组中,置出资产中尚未取得
                        产权证的位于龙岗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
                        的工厂范围内的房产、土地及其预计补偿
                        事项以及位于南山区南油工业区的土地
                        使用权范围内被规划为学校用地的相关
                        地块被政府收回所涉及的预计补偿事项
                        未纳入评估范围,华联集团承诺本次重组
                        实施完毕后,若华联集团或华联集团指定
                        的第三方因上述置出资产中未取得产权
                        证的房产、土地以及上述因被规划为学校
                        用地而将被政府收回的地块被征收、被处
                        置、被收回等原因而获得相关补偿或处置
                        收益的,华联集团将在取得该等收益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该等收益返还给中冠股
                        份,该等收益应当扣除华联集团或华联集
华联发展集                                                       2015 年 03
             收益处置   团指定的第三方承接以及拥有该等房产、                  长期   严格履行
团有限公司                                                       月 19 日
                        土地期间实际承担的成本、费用以及为取
                        得前述收益而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必要成
                        本、费用,具体收益及应扣除的成本、费
                        用金额届时由华联集团与中冠股份根据
                        实际情况共同予以确定。"(注:2015 年
                        6 月 25 日,中冠股份、华联集团与神州长
                        城全体股东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中冠股份
                        位于龙岗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的工厂范
                        围内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房屋(土
                        地面积约 50,0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
                        25,000 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约 18,000
                        平方米的建筑物纳入政府拟拆迁征收范
                        围内,以下简称"无证房产")仍由中冠股
                        份所有,与无证房产相关的收益和风险均
                        由中冠股份享有和承担。)

                        "根据本公司与中冠股份、神州长城全体
                        股东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签署的《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第 5.5.3 条的约
                        定,中冠股份应当于资产交割日前取得其
                        债权人(包括担保权人,下同)关于置出
华联发展集                                                       2015 年 03
             现金补偿   资产中的负债因本次交易进行转移的同                    长期   严格履行
团有限公司                                                       月 19 日
                        意函,若因未能取得债权人的同意,致使
                        债权人向中冠股份追索债务,本公司或本
                        公司指定第三方应负责向债权人进行清
                        偿,或者与债权人达成解决方案。若因本
                        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未妥善解决给
                        中冠股份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指


                                    13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定第三方应于接到中冠股份相应通知后
                                           的 5 个工作日内充分赔偿中冠股份由此
                                           遭受的全部损失。根据《协议》第 5.5.4 条
                                           的约定,资产交割日后,因置出资产可能
                                           产生的所有赔偿、支付义务、处罚等责任
                                           及中冠股份尚未了结的全部纠纷或争议
                                           事项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承
                                           担和解决,中冠股份不承担任何责任。若
                                           中冠股份因此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或本公
                                           司指定第三方应于接到中冠股份相应通
                                           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充分赔偿中冠股份
                                           的全部损失。根据《协议》第 5.6.1 条的
                                           约定,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中冠股
                                           份全部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在岗职工、待
                                           岗职工、内退职工、离退休职工、停薪留
                                           职职工、借调或借用职工、临时工等)的
                                           劳动关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
                                           育等社会保险关系,以及其他依法应向员
                                           工提供的福利、支付欠付的工资,均由本
                                           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继受;因提前与
                                           中冠股份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有关补
                                           偿和/或赔偿事宜(如有),由本公司或本
                                           公司指定第三方负责支付。本公司承诺,
                                           若因置出资产上述债务转移、人员安置、
                                           尚未了结的纠纷或争议、可能产生的赔
                                           偿、支付义务、处罚等事项给中冠股份造
                                           成任何损失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第三
                                           方应按照《协议》以现金方式充分赔偿中
                                           冠股份由上述事项遭受的全部损失。"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
                                           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
                   公司全体董              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2016 年 07
                   事、高级管理 填补回报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             长期    严格履行
融资时所作承诺                                                                  月 07 日
                   人员                    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
                                           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
                                           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时,本人承诺在
                                           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
                                           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本人承诺严格


                                                       14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
                                             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
                                             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
                                             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
                                             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 2016 年 07
                    陈略、何飞燕 填补回报                                                      长期     严格履行
                                             侵占公司利益。                         月 07 日

股权激励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无          无                       无                                  无        无
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履行的 无
具体原因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15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关系“神州长城:
    2017 年 08 月 2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2017 年 8 月 24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法定代表人:陈略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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