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长城:关于信托贷款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2018-09-14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 神州B 公告编号:2018-106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信托贷款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关注到相关媒体发布
了标题为《陆金所代销理财产品再度暴雷 神州长城爆发缺血危机》的文章。公
司对媒体报道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核实,现就报道内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信托贷款基本情况
2017 年,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签
署《长安宁-神州长城流动资金贷款集合信托计划信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 4
亿元,分次发放,每笔贷款的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目前共发放三笔贷款,
具体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贷款单位 类别 金额(万元) 贷款发放日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信托 流动资金贷款信托 4,123 2017.6.23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信托 流动资金贷款信托 3,838 2017.7.10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信托 流动资金贷款信托 5,846 2017.8.24
合计 13,807
2018 年,公司与长安信托签署《长安宁-神州长城流动资金贷款集合信托计
划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将原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
原合同项下每笔贷款的期限调整为不超过 24 个月。2018 年 9 月 13 日,公司收
到长安信托发送的《长安宁-神州长城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债权转让
通知书》,约定以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并将信托计划对应债权原状返
还给信托计划委托人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即由公司向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履行上述贷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针对该事宜,公司将与债权人积极进行沟通,
以妥善解决该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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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公司无法妥善解决该笔债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能面临诉讼、仲裁、
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公司可能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
和罚息等情况,对公司未来融资将产生不利影响,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加
剧公司面临的资金紧张状况。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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