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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长城: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2018-09-19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 神州B   公告编号:2018-111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概述

     为了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神州长城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州国际”)与深圳前海石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泓
保理”)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签订了《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开展应
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补充审议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本
项保理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本项
业务相关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开展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前海石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7875176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益境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
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需取得审批文件
后方可经营);依托互联网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
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数据库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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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
性担保业务);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基金、金融及限制项目);股权投
资;供应链管理;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保理业务的标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神州国际的应收账款 2.32 亿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理方式:无追索权明保理。
   2、融资总额:20,130 万元。
   3、融资期限:自融资款项发放至神州国际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至应收账款到
   期日止。
   4、保理费用:由神州国际承担。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神州国际办理保理业务,将缩短其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
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同时可以减少其应收帐款余额,减少财务
费用支出,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对公司整体而言,本次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补充审议,认为:本次办理保理业务定价公平合
理,有利于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增强资产流动性和资金
周转效率,改善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本议案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全资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并同意董事会因此而向管理层
作出授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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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3、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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