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长城: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 神州B 公告编号:2018-141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138),公司定
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四)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4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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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8 日。截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星
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其中,B 股股东应在 2018 年 11 月 5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
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且该股东不接受其
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街 3 号神州长城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陈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李尔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梁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何艳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彭立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梁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牛红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2.2 选举江崇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于海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吴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庞蔼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31 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会议第 1-3 项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
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 1 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
位候选董事、监事;董事、监事的选举结果按得票多少依次确定。独立董事和非
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
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6 人
1.01 选举陈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李尔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梁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
1.04 选举何艳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彭立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梁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2.01 选举牛红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江崇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于海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3.01 选举吴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庞蔼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本次股东大会 1-3 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董事(监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
本次表决累积表决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
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
视为有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具体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6 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积。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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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2 的乘积。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或社会机构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必须持出席人的身份证、委托股东亲笔签名的授
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前将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
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街 3 号神州长城大厦四楼证券部。
邮编:100176 传真:010-89045856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五)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12 点以前,将发言
提纲提交至公司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街 3 号神州长城大厦四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人:杨春玲
联系电话:010-89045855
联系传真:010-8904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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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
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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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8”。
2、投票简称为:“神州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
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
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
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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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神州长城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
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如下(请填入同意票数(股)”):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股)
1.01 选举陈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尔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梁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何艳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彭立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梁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股)
2.01 选举牛红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江崇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于海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股)
3.01 选举吴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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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选举庞蔼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说明: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
股份均做出授权。
3、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
意见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次股东大会 1-3 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
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董事(监事)人数之积,即为该
股东本次表决累积表决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
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
视为有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具体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6 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积。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2 的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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