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神城: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7-03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ST神城、*ST神城B         公告编号:2019-083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及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神州长城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长城”)对前期已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其
           重大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2018 年
           年度报告》及 2019-015、2019-018、2019-019、2019-020、2019-026、2019-032、
           2019-036、2019-050、2019-051、2019-054、2019-061、2019-075、2019-076、
           2019-080 号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上述部分诉讼、仲裁事项相关法律文书,
           现将相关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序     诉讼仲裁                                       涉案金额(万
                               被告/被申请人                            诉讼/仲裁进展              披露时间
号     基本情况                                              元)

                      被告一: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

                      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   被告二:陈略                                                      2019 年 3 月 1 日《关于收到<

     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三:中国工投投资有限公                                        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
1                                                           20,000.00   调解结案
     金融借款合同纠   司                                                                年 4 月 30 日《2018 年年度报

         纷案         被告四:何飞燕                                                    告全文》

                      被告五: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

                      限公司

     包商银行股份有   被告一: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                                        2019 年 4 月 13 日《关于收到

     限公司深圳分行   司                                                                <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2                                                           20,451.46   一审判决结案
     金融借款合同纠   被告二: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                                        2019 年 4 月 30 日《2018 年

         纷案         限公司                                                            年度报告全文》



                                                        1
                     被告三:陈略

                     被告四:何飞燕

                     被告一:中建五洲工程装备有
    金海新源电气江                                                               2019 年 5 月 8 日《关于收到<
                     限公司                                       判决结案,中
3   苏有限公司承揽                                      112.18                   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
                     被告二: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                   建五洲上诉
    合同纠纷案                                                                   号:2019-051)
                     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 日《关于收到<
    中国银行股份有   被告一: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
                                                                                 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
4   限公司深圳福田   司                                7,934.39   等待判决中
                                                                                 年 4 月 30 日《2018 年年度报
    支行合同纠纷案   被告二:陈略
                                                                                 告全文》

                     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
    恒丰银行股份有                                                               2019 年 4 月 8 日《关于收到<
                     公司
    限公司福州分行                                                               民事起诉状>及<仲裁申请
5                    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10,024.50   等待判决中
    金融借款合同纠                                                               书>的公告》;2019 年 4 月
                     被告:陈略
         纷案                                                                    30 日《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被告:何飞燕

                     被告一: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
    九江银行股份有                                                               2019 年 4 月 8 日《关于收到<
                     司
    限公司广州海珠                                                               民事起诉状>及<仲裁申请
6                    被告二: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       10,223.39   等待裁决中
    支行借款合同纠                                                               书>的公告》;2019 年 4 月
                     限公司
         纷案                                                                    30 日《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被告三:陈略

                                                                                 2018 年 10 月 13 日《关于收

                                                                                 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

    焦作市骏鹏煤炭                                                               年 2 月 20 日《关于对深圳证

7   有限公司票据纠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305.00    执行中         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纷案                                                                    (公告编号:2019-019);

                                                                                 2019 年 4 月 30 日《2018 年

                                                                                 年度报告全文》




                                                  2
                                                                               2018 年 10 月 13 日《关于收

                                                                               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

     铜川新区恒鑫建                                                            年 2 月 20 日《关于对深圳证

8    材有限公司票据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456.00    执行中     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纠纷案                                                                (公告编号:2019-019);

                                                                               2019 年 4 月 30 日《2018 年

                                                                               年度报告全文》

                                                                               2018 年 10 月 13 日《关于收

                                                                               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

     西安碧辉路桥工                                                            年 2 月 20 日《关于对深圳证

9    程有限公司票据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507.00    执行中     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纠纷案                                                                (公告编号:2019-019);

                                                                               2019 年 4 月 30 日《2018 年

                                                                               年度报告全文》

     江苏淮阴建设工                                                            2019 年 5 月 11 日《关于收到

10   程集团有限公司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130.49    判决结案   <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

       合同纠纷案                                                              编号:2019-054)

                       被告一: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

     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 日《关于收到<

     限公司北京分行    被告二: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                              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
11                                                      27,411.98   撤诉结案
     金融借款合同纠    司                                                      年 4 月 30 日《2018 年年度报

         纷案          被告三:陈略                                            告全文》

                       被告四:何飞燕

                  二、诉讼/仲裁具体进展情况

                  (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 年 6 月 11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 03 民初 3334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
                  1、长城股份公司应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前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偿付债务本
           金 190474885.15 元及逾期利息。


                                                    3
    2、各方确认,陈略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西、红荔路南中银花园新
华阁 21C 的不动产系原告的抵押物,原告对上述不动产享有抵押权,并就处置
抵押物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3、陈略、中国工投公司、何飞燕、长城国际工程公司对上述第一条所列长
城股份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上列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并向原告支付
因实现本案债权的律师费 1273171.30 元,该部分款项若原告未全部支付或部分
支出,就原告未支出部分,长城股份公司有权要求原告返还。
    5、本调解协议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自签署时生效,并由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各被告不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确
定的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
规定向原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1041800 元(减半收取为 520900 元)、保全费 5000 元,均
由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陈略、中国工投投资有限公司、何飞燕、神州长
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 年 6 月 13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8)粤 03 民初 4514
号案件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偿还原告包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本金 2 亿元;
    2、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包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利息 4458750 元和罚息、复利;
    3、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包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律师费 30 万元;
    4、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陈略对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的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陈略代为清偿后,有
权向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5、被告何飞燕对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其与陈略的夫妻


                                     4
共同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代为清偿后,有权向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
司追偿。
    如上述付款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 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1069373.2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
公司、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陈略、何飞燕负担。
    (三)金海新源电气江苏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 年 5 月 29 日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 1182 民初 966
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1、被告中建五洲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
款 521798 元;
    2、驳回原告金海新源电气江苏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7448 元(已减半),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2448 元,由原告负
担 6224 元,由被告中建五洲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承担 6224 元。
    (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等待判决中。
    (五)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等待判决中。
    (六)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等待裁决中。
    (七)焦作市骏鹏煤炭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 年 1 月 30 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 0307 民初 2275
号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焦作市骏鹏煤炭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票
据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 0307 民初 14403 号判决书已经发
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
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依法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
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5
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通
知。
       (八)铜川新区恒鑫建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 年 1 月 30 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 0307 民初 2276
号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铜川新区恒鑫建材有限公司与你(单位)
票据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 0307 民初 14404 号判决书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
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依法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通
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
通知。
       (九)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 年 2 月 21 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 0307 民初 2429
号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单位)
票据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 0307 民初 14405 号判决书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
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依法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通
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
通知。
       (十)江苏淮阴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 年 6 月 22 日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 0891
民初 1277 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原告江苏淮阴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给付补偿款 1304876.93 元并承担逾期付


                                     6
     款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6544 元,减半收取 8272 元,由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
     司负担。
            (十一)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 年 6 月 27 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 03 民初 72 号
     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 541800 元,减半收取计 270900 元,由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负担(已交纳)。
            三、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主要诉讼、仲裁事项

                                                                   诉讼/仲裁进   涉案金额
序号 诉讼仲裁案由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展        (万元)

                                      六盘水市中心人民医院投资有

      建设工程设计 广东新长安建筑设 限公司;
 1                                                                  暂未开庭        379.62
       合同纠纷案      计院有限公司   贵州红桥神州长城医疗置业投

                                      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主要诉讼、仲裁事
     项。

            四、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债务预计可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本期利润、期后利润产生不利
     影响。由于部分未结案案件标的金额、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的金额有
     待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对案件作出裁判或调解生效后才能确定,公司目前无法判
     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案件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7
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