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神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8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ST神城、*ST神城B 公告编号:2019-142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独立董事牛红军先生、
于海纯先生因已提交辞职报告、董事何艳君女士因公外出,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江崇光认为:公司在未经必须的决策程序审批,且未采取有效
风险防范措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不合规行为,鉴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建议待其出具调查结果后进行整改。故
本人对此议案投反对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为 PPP 项目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补充审议为 PPP 项目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4)。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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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江崇光认为:公司在未经必须的决策程序审批,且未采取有效
风险防范措施,对外提供担保,属于不合规行为,鉴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建议待其出具调查结果后进行整改。故本人
对此议案投反对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延期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9-146)。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江崇光认为:鉴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收到结
论性意见或决定,建议待其出具调查结果后连同需要整改事项一并提交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故本人对此议案投反对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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