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四会议决议,本人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 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 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 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 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为更好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人: 高 立 平 2019 年 12 月 11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