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赤湾A: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2012-06-10
股票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 2012-024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所投资财务公司的设立尚须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基本情况
为拓宽本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效率,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中国
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深圳赤湾石
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基地”)和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雅致股份”)共同投资设立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暂定名,未经核准,届时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五亿元人民币,拟由上述四家股东作为发起人以
现金形式出资,具体情况见下表: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
南山集团 20,000 万 40%
深赤湾 10,000 万 20%
现金出资 公司设立时缴付
深基地 10,000 万 20%
雅致股份 10,000 万 20%
2. 关联关系
南山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基地为南山集团之控股子公司,雅
致股份为南山集团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 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
议,郑少平董事长、田俊彦董事、王芬董事、范肇平董事与袁宇辉董事为
关联董事,均已按照规定遵守了回避制度未参与表决,其余四位非关联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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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经过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财务公司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财务公司的设立尚需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
1.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赤湾港赤湾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石油大厦十一、十二楼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 9 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1121470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1618832976
主营业务: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保税场库经营,相应发展工
业、商业、房地产和旅游业。
主要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
限公司、黄振辉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局(南山)控股有限
公司、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银川有限公司和广东
省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26.103%、1.644%、
3.915%、36.518%、7.831%、0.496%和 23.493%。
财务情况:2011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499,379 万元;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673,34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61,106 万
元;2012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507,897 万
元。
关联方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南山集团成立于 1982
年,从开发经营赤湾港口、石油基地起步,现已发展成为
一家以港航运输、海洋石油服务和物流后勤服务、房地产
开发、集成房屋体系为四项核心业务,以国内综合物流业
务为新培育业务,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
团。南山集团近三年主要业务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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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南山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且由于本公司郑少平董事
长、田俊彦董事、范肇平董事和郭颂华监事同时担任南山
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王芬董事同时担任南山集团
的董事,本公司袁宇辉董事同时担任南山集团的副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
有关规定,本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已上市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深圳市蛇口赤湾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石油大厦十四楼
法定代表人:范肇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 23,06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1124066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618833899
主营业务:经营码头、港口服务,堆场、仓库及办公楼的租赁业务;
提供劳务服务,货物装卸运输、设备出租、供水、供电及
供油,代理海上石油后勤服务;经营保税仓库及堆场业
务。开办经营性停车场。
主要股东:南山集团为深基地的控股股东,持股 51.79%。
财务情况:2011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16,034 万元,2011 年度营
业收入 46,19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2,927 万元;
2012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18,802 万元。
关联方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深基地于 1984 年由中
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加波海洋联合服务有
限公司共同投资兴建。公司位于珠江口,与蛇口赤湾深水
港相连,毗邻香港,地理位置优越。为在中国南海海域从
事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活动的作业者提供全方位
的后勤保障服务。现在已经发展为以石油后勤保障服务、
海洋工程服务和物流后勤服务三大产业为核心的多元化企
业,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关联关系:深基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之控股子公司,且由于
本公司范肇平董事同时担任深基地的董事长,本公司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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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董事同时担任深基地的董事,本公司郭颂华监事同时担
任深基地的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科技南十二路 007 号九洲电器大厦
五楼A室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科技南十二路 007 号九洲电
器大厦五楼A室
法定代表人:田俊彦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2780881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1728551331
主营业务:活动房屋、金属结构件、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分公司
经营)、销售、租赁及相关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普通货
运。
主要股东:赤晓企业有限公司(48.77%)
实际控制人:赤晓企业有限公司为南山集团全资子公司,南山集团间
接持有雅致股份 48.77%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财务情况:2011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96,826 万元,2011 年度营
业收入 246,78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0,426 万元;
2012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97,319 万元。
关联方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致力于新型集成房屋及船舶耐火舱室业务的开发与经营,
拥有领先的研发能力与技术优势,是中国最大的集成房屋
与船舶耐火舱室制造企业,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关联关系:雅致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且由于
本公司田俊彦董事同时担任雅致股份的董事长,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
定,本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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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联交易标的公司(拟成立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未经核准,届
时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五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赤湾石油大厦 12 楼 1203 房
经营范围:设立初期,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将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
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
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
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
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未来业务范围将包括:经批准发行财务公
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
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
及融资租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最终开展的业务范围,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
商一致的原则。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签署方:南山集团、本公司、深基地、雅致股份。
2.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亿元,其中:中国南山集团出资 2 亿
元,占注册资本的 40%;本公司、深基地及雅致股份各出资 1 亿
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 20%。
3. 公司委托中国南山集团作为申请人,向公司审批登记机关提交相关
文件办理相关手续,负责财务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具体事务,并保证
所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4. 若中国南山集团成功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财务公司筹
建批复,在财务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各出资人在规定的时间
内保证及时足额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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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财务公司设立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合理支出,若财务公司成功设
立,则由财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设立后的财务公司承担;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财务公司未能最终设立,所耗费用由各出资人按
照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6. 协议生效条件: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之日起生效。
7. 由于深基地及雅致股份有关此次共同投资事项的议案还需要经过股
东大会审议,待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上述四方将按照上述原则
签署协议。
六、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各方公司业务运作无影响,不涉及人员安置、土
地租赁等情况。
由于新设财务公司拟开展业务与关联各方主营业务不同,故不会产生
同业竞争。
七、 本公司参与投资财务公司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目的在于:1.拓展投融资
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本公司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
支持;2.投资金融企业收益稳定、回报率较高,公司可以按出资比例分享
财务公司的经营利润;3.金融牌照是稀缺资源,公司可借助财务公司的金
融平台价值和牌照价值,以及借助集团整体优势实现本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增强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八、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相关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除已获董事会批准并履行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外,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零。
九、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
就此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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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遵循相关回避制度。
3.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 设立财务公司的申请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司应依
法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及相关风险处置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
财务公司合法、高效、安全运作。
十、 备查文件目录
1.2012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的
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及《关于与
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财务公司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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