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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03-26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12 年度,本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严格履行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检查、监督的权限及职责,并委
派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
    公司监事会 2012 年度共召开 4 次会议,详情如下:
1. 本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公
   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2. 本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
3. 本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本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
   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
   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 2012 年,公司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披露在公司信息披露
的指定网站。
    三、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及知
情人管理制度》,该制度于 2009 年 10 月 29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 2009 年度
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执行。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关于建立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和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事项》的文件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内
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该制度经由 2012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该制度已就对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各项管理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公司
每月向深圳证监局报送《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
情况表》,其中包括未公开信息的知情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不存在利用公司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