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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2013-03-26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全面有效的

工作,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

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照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内

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有效防范了风险,

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李悟洲 郝珠江 张建军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