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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3-08-27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悟洲先生、郝珠江先生和张建军先生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13 年半年度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负责的核查和落实,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严格遵守《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与关联方的资
   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2.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3.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叁仟壹佰捌拾陆万肆仟元(RMB3,186.4 万元),占公司 2013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的 0.85%。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提
   供人民币叁仟壹佰捌拾陆万肆仟元(RMB3,186.4 万元)担保。上述担
   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并按照程序经
   过了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有效控制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没有侵犯投资
者利益。




                                    独立董事:李悟洲 郝珠江 张建军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