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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9-16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3-050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
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 9 月 15 日-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15 日 15:00 至 2013 年 9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赤湾海运大厦 11 楼第一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郑少平董事长
6. 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7. 本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和《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
表)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95,231,7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76.8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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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授权代表)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5,229,698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6.81%;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
      表)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00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3%。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的出席或列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郑少平董事长、张日忠董事、邓伟
      栋董事、王志贤董事;赵朝雄监事、倪克勤监事;步丹董事会秘书。
           出席会议的律师: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王建勇律师。
          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强总经理、熊海明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潘科
      副总经理、张方财务总监。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495,231,798    495,229,698    99.99958%     2,000   0.00040%        100   0.00002%

其中:A 股股东     370,896,701    370,894,601    99.99943%    2,000    0.00054%        100   0.00003%

      B 股股东     124,335,097    124,335,097   100.00000%        0    0.00000%          0   0.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建勇、徐国创、江惟博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含股东授权
        代表)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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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随本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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