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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赤湾码头有限公司的进展及通知债权人公告2013-11-21  

						股票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2013-059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赤湾码头有限公司
                     的进展及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合并事项概述及进展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5月21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
食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本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
(下称“码头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下称“港运粮
食”),统一经营赤湾港区散杂货业务。本次吸收合并后,码头公司和港运
粮食将注销,本公司将成为赤湾港区散杂货业务的经营主体。相关决议公告
详见2013年4月24日及2013年5月22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7及2013-034)。

     为履行本次吸收合并,本公司与码头公司、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签订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和深圳市
赤湾码头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并报请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
会批准本公司与码头公司合并。目前本公司已获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
委员会《关于初步同意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
有限公司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3]1883号),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
息化委员会初步同意本公司和码头公司以吸收合并形式合并。本公司为存续
公司;码头公司因被吸收合并而解散,其所有的债权、债务及财产由本公司
承继。吸收合并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不变。本公司正在办理通知
债权人公告程序,并办理再次报请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等相
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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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通知债权人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和码头公司的债务由本公司承继,本公
司及码头公司债权人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公司及码头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公司吸
收合并码头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联系人:许月丽

   联系方式: 0755-26853545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初步同意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
    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
    [2013]1883号)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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