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赤湾A:关于“11赤湾01”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后续事宜的公告2013-12-24
股票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2013-066
债券简称:11 赤湾 01 债券代码:112082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 赤湾 01”201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后续事宜的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3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及 2013 年 5 月 21 日召
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
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本公司吸收合
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下称“码头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
码头有限公司,统一经营赤湾港区散杂货业务,并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
及 2013 年 5 月 22 日 公 司 于 证 券 时 报 、 大 公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7 及 2013-
034)。
2013 年 11 月 11 日,本公司收到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初步同意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
限公司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3]1883 号),深圳市经济贸易和
信息化委员会初步同意本公司和码头公司以吸收合并形式合并。
2013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公告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赤湾码头有限公司的进展及通知债权人公
告》,提醒有申报债权意愿的债券持有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
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司提议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集 “11
赤湾 01”201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关
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如期召开,但未形成有效决议。会议
表决结果不影响公司合并事项的进行,公司将按照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适时推进本次吸收合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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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公
司提醒有申报债权意愿的债券持有人可于 2014 年 1 月 5 日前,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联系人:许月丽
联系方式: 0755-26853545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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