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赤湾A: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2014-02-14
股票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2014-005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合并事项概述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5月21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
食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本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
(下称“码头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下称“港运粮
食”),统一经营赤湾港区散杂货业务。本次吸收合并后,码头公司和港运
粮食将注销,本公司将成为赤湾港区散杂货业务的经营主体。相关决议公告
详见2013年4月24日及2013年5月22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7及2013-034)。
为履行本次吸收合并,本公司与码头公司、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签订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和深圳市
赤湾码头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并报请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
会批准本公司与码头公司合并。2013年11月22日,本公司已披露取得了深圳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初步同意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吸收
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3]1883号)的
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3-059)
二、 合并事项进展
近日,公司已获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赤湾
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合并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
字[2014]109号),同意本公司和码头公司以吸收合并形式合并。本公司为存
续公司;码头公司因被吸收合并而解散,其所有的债权、债务及财产由本公
司承继。吸收合并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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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
司和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合并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
[2014]109号)。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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