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赤湾A: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4-03-29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3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下简称“《通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悟洲先生、郝珠江先生和张建军先生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2013 年度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严格遵守《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与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2.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零。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有效控制了财务风险,没有侵犯投资者利
益。
独立董事:李悟洲 郝珠江 张建军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