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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3-29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该等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
的。

    3.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符合有关法
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李悟洲 郝珠江 张建军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