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风险评估报告》的 独立意见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相 关会议文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未发现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2. 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其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3.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符合有关法 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李悟洲 郝珠江 张建军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