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函 经审阅,我们作为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定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悟洲 郝珠江 张建军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