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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2014-03-29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全面有效的工作,公
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有效防范了风险,
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公司存
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李悟洲 郝珠江 张建军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