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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11赤湾01”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2014-11-13  

						股票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2014-049
债券简称:11 赤湾 01             债券代码:112082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11赤湾01”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2014 年 10 月 24 日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招 商 证
券”)收到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赤湾”或“公
司”)关于召开“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1赤湾01”,证券代码11208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书面提
议。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证监会第49号令)、《深
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
“《会议规则》”)、《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之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相关规定,招商证券
作为 “11赤湾01”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11赤湾01”2014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已经于2014
年10月28日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如期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招商证券
     2、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9:30
     3、会议地点: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8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会议主持人:招商证券委派的代表
    6、本次会议的内容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
《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计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债券664,636张,占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13.29%。
    此外,公司代表、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及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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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关于不要求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
担保的议案》
    经统计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票664,636张,占持有公司债券未
清偿总张数的13.29%;反对票0张,占持有公司债券未清偿总张数的0%;
弃权票0张,占持有公司债券未清偿总张数的0%。
    会议议案未能获得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表决权的债
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投票同意,根据《会议规则》第三十三条:“债券
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的相关
规定,故本次会议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胡安喜、黄亮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
等的相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
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11赤湾01”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结果;
    2、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11赤湾01”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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