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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关于“13赤湾01”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后续事宜的公告2014-11-13  

						股票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2014-052
债券简称:13 赤湾 01           债券代码:112192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 赤湾 01”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后续事宜的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3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及 2013 年 5 月 21 日召
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
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本公司吸收合
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下称“码头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
码头有限公司,统一经营赤湾港区散杂货业务。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 及 2013 年 5 月 22 日 在 证 券 时 报 、 大 公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上 披 露 了 相 关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3-027 及
2013-034)。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对于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并
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及 2014 年 2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 及
2014-007)。现正办理吸收合并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事宜。
    2014 年 10 月 24 日,本公司公告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的进展及通知债
权人公告》,提醒有申报债权意愿的债券持有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深圳赤湾港航股
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司提议由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召集 “13 赤湾 01”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
简称“会议”),审议《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
案》。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如期召
开,但未形成有效决议。会议表决结果不影响公司合并事项的进行,公
司将按照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适时推进本次吸收合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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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公
司提醒有申报债权意愿的债券持有人可于 2014 年 12 月 7 日前,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联系人:许月丽
    联系方式:0755-26694222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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