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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的公告2015-01-30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5-006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
                      注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5月21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
食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本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
(下称“码头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下称“港运粮
食”),统一经营赤湾港区散杂货业务。本次吸收合并后,码头公司和港运
粮食将注销,本公司将成为赤湾港区散杂货业务的经营主体。相关决议公告
详见2013年4月24日及2013年5月22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7及2013-034)。

     为履行本次吸收合并,本公司与港运粮食、赤湾港航(香港)有限公司
签订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赤湾港航(香港)有限公司和深圳赤
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并报请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
化委员会批准本公司与港运粮食合并。2014年10月24日本公司已公告获得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初步同意公司吸收合并港运粮食的批复》
的事项,详见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

     2015年1月17日,本公司已公告获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
于同意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合并的
批复》的事项,同意本公司与港运粮食以吸收合并形式合并,本公司为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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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港运粮食因吸收合并而解散,其所有的债权、债务及财产由本公司承
继。吸收合并后,本公司股本总额、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均不变。详见证券
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02)。


   二、 完成吸收合并事项

    近日,港运粮食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取
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注销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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