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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3-25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5-016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
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3 月 24 日下午 3:00-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4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3 日 15:00 至 2015 年 3 月 2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 8 楼第一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郑少平董事长
6. 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赤湾
   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和《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和《大公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 人,代表股份数为 494,259,420 股,占本
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
授权代表)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4,255,420 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

                                       1
      权股份总数的 76.66%;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1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4,000 股 , 占 本 次 会 议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06%。
      2. 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数为 370,879,30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79.78%。
      3. B 股股东出席情况: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 人,代表股份数为 123,380,11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B 股股份总数的 68.58%。
      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494,259,420    494,259,420      100%           0          0%           0          0%

其中:A 股股东   370,879,301    370,879,301      100%           0          0%           0          0%

     B 股股东    123,380,119    123,380,119      100%           0          0%           0          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494,259,420   494,259,420      100%           0          0%           0          0%

其中:A 股股东   370,879,301   370,879,301      100%           0          0%           0          0%

      B 股股东   123,380,119   123,380,119      10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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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建勇、李先平、张继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
  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随本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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