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经审阅,我们作为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向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转让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提交定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袁宇辉 苏启云 李常青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