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经审阅会议文件,我们作为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定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宇辉、苏启云、李常青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