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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报告摘要1998-04-22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一、公司法定中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HENZHEN CHIWAN WHARF HOLDINGS LTD(缩写CWH)
    2、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赤湾
    办公地址:深圳市赤湾港石油大厦10-12楼
    邮政编码:518068
    3、公司法定代表人:傅育宁董事长
    4、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联系电话、传真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袁宇辉先生
    股证事务代表:陈莹小姐
    联系电话:86-755-6694228;6694620
    传真:86-755-6694297
    5、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赤湾A/B
    股票代码:0022/2022
    二、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摘要
    1、年度利润总额:
    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945.72万元,其中主营业务利润11455.79万元,投资收益9.14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519.21万元。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9847.02    40986.39     43536.22
净利润(万元)             9334.01*   10730.24     12436.24
总资产(万元)           156067.33   146809.86    121410.21
股东权益(万元)          99891.62    96179.42     92005.14
每股收益(元/股)          0.245        0.281       0.326
每股净资产(元/股)        2.62         2.52        2.41
净资产收益率(%)          9.34        11.16       13.5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59         2.50        2.39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审计的净利润为9334.01万元,两者之间并无差异。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说明:
    ⑴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⑵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⑶净资产收益=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⑷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净损失-递延资产)/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⑸加权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股东权益+年末股东权益)/2]×100%
                            =9334.01/[(99891.62+96179.42)/2]
×100%=9.52%
    ⑹1997年度本公司普通股总数未有变化,故加权计算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及调整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与摊薄计算一致。
    3、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           381517000.00                       381517000.00
资本公积       406032812.71                       406032812.71
盈余公积       174968995.67  37336050.48          212305046.15
其中:公益金     27315524.33   4667006.31           31982530.64
未分配利润        454845.61    302593.73             757439.3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179478.91   -516612.09           -1696091.00
合计           961794175.08  36819438.39          998916207.20
    报告期内盈余公积金、公益金的增加,均系97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取10%盈余公积金、5%公益金、25%任意公积金所致。未分配利润增加,系97年度分派股息剩余所致。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数量单位:股
                1997年                                1997年
股份类别       年初数      本次变化增减(+/-)         年末数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它 小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24470000                            224470000
(境内法人持股)  224470000                            224470000
尚未流通股合计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
人民币普通股     50600000                             50600000
2.境内上市外资股106447000                            106477000
三、股份总数    157047000                            157047000
    2、股东数量                                     381517000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数63113人,其中境内上市市普
通股股东56935人(包括持尚未流通的内部职工股的高管人员7人),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6171人。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代码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00038657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4470000       58.84
2.      204378    TEMPLETON DEVELOPING MKTS TRUST
 11593800        3.04
3.      206355    TEMPLETON DRAGON FUND,INC.
  9001800        2.36
4.      218620    THE SCM CHINA GROWTH FUND LDC
  5872400        1.54
5.      204377 TEMPLETON INSTTTUTIONAL EMERGING MARKETS SERIES
  4651700        1.22
6.      204583    TEMPLETON CHINA WORLD FUND INC
  3346000        0.88
7.      002653    PICTET  &  CIE
   963600        0.78
8.      002603    TGSS-EMERG INGMARKETS FUND
  2589700        0.68
9.      204376    TEMPLETON CANADA EMERGING MKTS FUND
  2564000        0.67
10.     200065    EQUITY FUND OF CHINA  
  2200000        0.58
合计  
269253000       70.57
    前十名股东中除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山集团”)为境内发起人股东外,其余均为外资股东。
    4、持股10%以上法人股东简介
    南山集团持本公司股份22447万股,占总股本的58.84%。其法定代
表人:李寅飞,经营范围包括: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相应发展工业、商业、房地产和旅游业。保税场库经营业务等。南山集团所持本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未作任何质押。
    5、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增减变化
1. 傅育宁   董事长           43000         43000       未变化
2. 田汝耕   董事             37400         37400         ,,
3. 王芬     董事             34100         34100         ,,
4. 范肇平 董事妆财务总监     28600         28600         ,,
5. 袁宇辉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0             0         ,,
6. 刘章俊   董事                 0             0         ,,
7. 李选民   董事、副总经理       0             0         ,,
8. 夏德明   董事会召集人         0             0         ,,
9. 黄惠珍   监事                 0             0         ,,
10.侯建玲   职工监事             0             0         ,,
11.陆宝弟  副总经理          30800         30800         ,,
12.陈永莲  副总经理          28000         28000         ,,
13.周健    副总经理              0             0         ,,
14.王海鹰  原董事            34000         34000         ,,
15.戴德兴  原董事            30800             0辞职后获准流通
  合计                      266700        235900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年度末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95年底增发4000万B股)
已于报告年度前使用完毕。
    五、重要事项
    1、重大事件
    ⑴报告期内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情况1997年5月10日本公司
在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会议室召开97股东年会,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27人,代表股份27236.9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8151.7万股的71.46%。
经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b.制订公司96年度财务决算及9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c.制订1996年度税后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
    d.制订本公司1997年增资配股方案
    e.提议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法律顾问。及
    f.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等。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两次会议,主要内容为:
    a.审阅通过了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b.检查、核对了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96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9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等财务资料,及
    c.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
    ⑵增资扩股事项
    本公司97年度配股计划与方案,经97年5月10日股东年会通过,并
于同年6月2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33号文复审批准后,本拟
开始实施,但由于自97年7月以来,中国A、B股市场发生的巨大变化已
远远超出董事会提出配股时对市场变化趋势可能作出的合理预期,“深赤湾A、B”股价随大市一起大幅跌落(其中B股已跌破股东大会批准的
配股价下限),致使本公司无法按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实施配股。
    公司于97年10月向中国证监会申明情况,当时仍希望一旦市场好转,就能在九八年股东大会前抓住时机配股;现在看来已无可能(股东大会的配股决议一年有效期即使结束)。董事会决定向九八年股东大会如实报告上述情况,并请求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和
市场态势,在条件改善时相机开始配股筹备工作(包括及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向各级证券主管部门申报)。在近期无法实施配股的情况下,董事会将积极寻求其它融资方式加快企业发展。
    ⑶报告期内发生的收购兼并、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收购兼并事项,重要投资有:
    a.经外经  贸部批准,公司投资100万港币,在香港注册设立了“赤湾港航(香港
)有限公司”,经营与港航业务相关原国际航运、转口贸易、运输代理等业务。
    b.报告期内,公司将前次募股所筹的3500万元兴建的,仓容为45000吨的粮食简仓注册成立了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98年2月完成工商登记),专营散粮装卸、仓储、运输业务。
    c.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深圳笋岗仓库企业有限公司、美国集运有限公司(AM ERICAN CONSOLIDA-TION  SERVICES LTD)合资设立了深圳龙
观仓储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其三分之一权益。该公司注册资本1080万美元,投资总额2700万美元。主要从事仓储服务。计划在龙华镇购置17平方米土地,建设总面积为5万平方米的集运仓库,预计98年9月开始施工,99年仓库可投入使用。该项目现已开始前期设计,并取得土地红线国图。报告期内本公司共支付前期费用70万元人民币。
    ⑷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监事等并无任何变动,仅
戴德兴先生、王海鹰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1998年4月李选民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董事会拟提出新的董
事人选报经1998年股东年会批准。
    ⑸会计师事务所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并无变动。
    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a.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南山集团租用位于赤湾港9#集运库及10#卷钢
库位置,面积约为25387.80平方米的场地,场地使用年限二十年,定价时查阅了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的有关法规,考虑了赤湾港及周边地区的市场水平、历史沿革、租地用途以及该块土地获利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场地租用费为20310240人民币于本年度支付,并已计入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摊销。
    b.1996年7月22日,本公司曾与南山集团达成合作建设赤湾临海单
身公寓的协议,由南山集团提供建设用地,本公司提供建设资金。建成后双方按建筑面积4:6比例分成。由于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房地产市场
未见好转,销售前景不明,本公司已于1998年3月与南山集团商定终止
此项目的合作,南山集团承诺如数返还报告期内本公司为此支付的13236471人民币及相关利息。
    c.1997年7月22日,凯丰公司向南山公司达成协议,购买位于赤湾
的三十套微利房,共计建筑面积1167.84平方米,部计支付金额3304987人民币。
    d.1996年8月1日凯丰公司向南山集团租用位于赤湾港突堤码头十号泊位位置,面积红93001平方米的场地,使用场地年限为四十七年,场
地租用费由南山集团与凯丰公司少数股东(即合计持有50%股权的香港
鹏利控股有限公司和香港国际企业有限公司)谈判商定。定价考虑了赤湾港及周边地区的市场条件,南山集团与凯丰公司的合作历史,租地目的及获利能力,以及南山集团支持本公司大力发展集装箱业务等因素,最终确定场地租用费为159789294人民币元,已于本年度内完全支付。
    e.因堆场不足,本公司继续从南山集团租用数幅土地,本报告期内所缴租金为4325860人民币元。
    ⑺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出于稳定建材货源、为常年使用赤湾港的主要客户提供方便的考虑,本公司属下专营散杂货装卸业务的非独立法人港务本部,于一九九六年该主要客户(深圳金安建材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人:深圳市日银和盛实业有限公司)的前提下,按照深圳船务代理公司(“船代”)或中国深圳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外代”)的要求,为该客户持副本提单向船代、外代提货分别出具了担保。
    由于该客户提货后与托运人(即正本提单持有人--企荣贸易有限公司)发生贸易货款纠纷而未付款赎单,引致托运人于一九九七年七月十日向承运人(即第一被告--山东省莱洲海运公司、湖北晴川轮船股份公司、丹东海运公司、安徽运洋运输公司)及其代理人(即第二被告--船代、外代)和担保人(即本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诉讼”,本公司被列为第三被告。案件情节基本相同,但因第一、第二被告不同而分为独立的四件个案,标的分别约为26、42、13、102、12、227.6万美元。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返还提单项下全部货物或赔偿该批货物的价值”及“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本公司接获广州海事法院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六日的应诉通知书后,聘请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曾亦军律师担任本案诉讼代理人,同时一直致力于协调各方关系,期望促成和解,以解脱本此次贸易纠纷无关而被动卷入其中的各船公司、船代、外代和本公司。为万全之计,本公司于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七日已向反担保人提出起诉,请求法院依据该担保人承诺的反担保条款“承担原告所面临的损失风险和全部费用”。
    广州海事法院受理此案后,截止本报告签发之日尚未开庭审理。由于本案研究牵涉当事人较多,各种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对中国诉讼程序的了解,此类案件在未能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可能会延至一九九八年后才能获得二审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因此无论判决和执行判决和执行结果如何,对本公司一九九八年的利润情况都不会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本公司有关人员、法律顾问、专案律师正密切关注此案,为保护本公司经济利益不因此案受到影响而努力工作。
    2、审计报告说明
    报告期内,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并无任何保留意见或解释性说明。
    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1997年度净利润9334.012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
会的提议,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的公益金,25%的任意公积金,分红比率为60%。四上1996年末分配利润45.4845万元,1997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45.8921万元。拟采取全部现金股利方式,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6元(含税),计发5570.1482万元,剩余
部分结转下年分配。以上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请主管机关批准后实施。本年度公司并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4、1998年经营展望
    98年度本公司总的经营目标是,保持散杂货业务的市场份额,重点抓好粮食、饲料货源的开拓;继续扩大集装箱业务,在增加集装箱堆场和设备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商机,力争再开辟1至2条集装箱班轮航线;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工作,严格成本核算和成本定额管理,完善奖惩办法,改革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优化设备和生产组织等;尽最大可能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回报股东。
    六、财务报告(附后)
    1、审计意见
    2、会计报表
    3、会计报表附注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
    (一)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
中国深圳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与截至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五月和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集团管理层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集团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及贵集团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与截至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以及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了一贯性原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金馨  唐力
                            中国  北京
                            1998年4月9日
    (二)财务报表(附后)
    (三)财务报告附注
    附注1、公司设立说明
    本公司于1982年9月28日作为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称为“中国南山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公司”)属下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而成立,1990年7月19日正式注册为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企股粤深总字第102793号。本公司于1993年由原深圳赤湾港务公司改组为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在1993年5月5日,本公司之[A]股及[B]股开始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及呈报基准
    本公司及本集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规定,下列重要会计政策系根据该等原则制度厘定。
    ⑴会计年度: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⑵记帐原则及记帐基础:本集团按权责发生制记帐,以历史成本为记帐基础。
    ⑶附属公司及其合并基础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本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和拥有的超过50%以上权益之投资联营公司,或拥有不超过50%权益但符合《合并报表暂行规定》合并要求之投资联营公司(统称“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本集团内公司间内部往来、拔出拔入资金、长期投资与实收资本、内部重大购销等业务于合并时相互抵销,少数股东权益予以扣除  专项列示,其余相同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项目予以逐项合并。
    本公司的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日期  注册地    注册资本    应占权益百分比    主要业务
深圳赤湾港集装公司(“集装箱公司”)
87.6.1    深圳市 人民币15000000.00    100%    集装箱码头服务
深圳赤湾轮船运输公司(“轮船公司”)
88.12.6   深圳市 人民币 6000000.00    100%    海上运输
深圳赤湾货运公司(“货运公司”)
86.2.27   深圳市 人民币 7000000.00    100%    陆上运输
深圳振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振南公司”)
84.11.23  深圳市 人民币 1200000.00    100%    制造塑料编织袋
深圳赤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国际货代公司”)
93.7.31   深圳市 人民币 5000000.00    100%    海运代理
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公司”)
96.3.7    深圳市 人民币50000000.00    100%    码头服务
深圳凯丰码头有限公司(“凯丰公司”)
90.12.7   深圳市 人民币12000000.00     50%    码头服务
    本集团因对凯丰公司之财务及经营决策有支配性的影响,因此跟往年一样,凯丰公司已被列作为本集团附属公司。
    ⑷货币换算
    本集团以人民币元为记帐本位币,对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按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录。决策日,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余额概按当日市场汇率进行调整,因年末汇率与帐面汇率不同而发生的折合本位币差额,已计入当年度损益。
    ⑸坏帐装备
    坏帐准备系本集团管理层根据考虑了各种有关因素,对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各项债权(包括其他应收款但不含内部往来和关联公司往来帐项),按其余额不多于3%比例提取,并计入当年度损益。
    ⑹存货
    存货以实际成本列示,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分别采用先进先出及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在制品和产成品的成本中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及应摊入的生产费用。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⑺物业投资
    物业投资按原值减董事会按市场拟定之可预见亏损列帐。原值包括此等物业之一切直接成本及其他有关之间接成本。
    ⑻长期投资
    本公司对拥有20%以下权益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拥有20%至50%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拥有不超过50%权益但符合《合并报表暂行规定》合并要求的长期投资及对拥有50%以上权益的长期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报表。
    ⑼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按成本或评估值减除累计折旧列示。
    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直线法计算,并按各资产的成本或评估值,预计可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成本或评估值的10%)制定其折旧率。所采用
之主要  折旧年率如下:
    类别                    年折旧率
    港务设施               2.57%-4.5%
    库场设施及机器设备     4.5%-9%
    装卸机械及机器设备     9%-18%
    船舶及运输工具         4.5%-18%
    其他设备               9%-18%
    ⑽场地使用权
    场地使用权以取得成本减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场地使用按权按照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11)商誉
    商誉为购买子公司部分权益时产生,分十年摊销。本项目在以前年度合并报表内作为合并价差处理。董事认为变更后的会计处理方法更能反映本项目的经济性质。
    (12)递延支出
    开办费是指本集团的各公司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资本性支出),分五年摊销。
    (13)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是指本公司一次性收取堆场及运输设备租金,以直线法于受益期内平均转入利润总额。
    (14)收入确认
    在本集团可获得有关收入之经济利益及以可靠方式计算收入之数额时,会按以下之基准确认收入:
    (a)服务收入在提供服务时入账;
    (b)就销售货品而言,当货品已经发出,而且得到收取货款的凭据
时入帐;
    (c)租金按租约条款入账;
    (d)利息按时间基准入账;
    (e)股息在股东收取股息之权利已确定时入账。
    (15)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即发出予客户有关货品价值及服务费用的发票总值减折扣  及退货。
    (16)利润分配
    税后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后,余额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计算的孰低者作依据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中国财政部一九九五年八月(财会字(1995031号文),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应根据会计准则确定的税后利润分别按10%和5%-10%
提取。
    (17)税项
    本集团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A、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各公司之所得税税率及尚余减免期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减免政策          截至97.12.31尚余减免期
本公司        自获利年度起,五年免五年减半          -
集装箱公司    自获抻年度起,五年免五年减半         4年
轮船公司      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三年减半          -
货运公司      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三年减半          -
振南公司      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三年减半          -
国际货代公司  无所得税减免期                       -
码头公司      自获利年度起,五年免五年减半         7年
凯丰公司      自获利年度起,五年免五年减半         7年
    B、流转税(含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项                  税目        税率%
装卸收入                   营业税        3.03
代理收入                   营业税        5.05
房租收入                   营业税        5.05
堆存收入                   营业税        5.05
运输作业收入               营业税        3.03
产品出口及特区内销售收入   增值税         免
购买特区外生产之原料       增值税        17
    C、本集团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本集团的各公司代为扣缴。
    附注3、关联公司及其交易事项
    (i)对集团的财务及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企业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与公司关系    企业类别  法定代表人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赤湾  土地开发港口运输工   母公司     中外合资    李寅飞
          商业旅游房地产及其它
    董事会认为,本集团之最终控股公司乃在中国成立之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i)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详情载列於附注2(3)。
    (iii)关联公司注册资本变动表
企业名称      
          97.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97.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亿        二亿       -          五亿
    (iv)关联公司持股量比率变动表
企业名称
  97.1.1      本期持股      本期持股      97.12.31
 持股数量     数量增加      数量减少      持股数量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4470000       -             -         224470000
    (v)截止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本集团与中国南山(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公司」之交易专项列示如下:
    A.1997年11月20日,本公司向南山公司租用位于赤湾港突堤码头九号集运库用地及十号卷钢仓库位置,面积约为25387.80平方米的场地,使用场地年限为二十年,场地使用费为20310240人民币元于本年度支付,并已计入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摊销。
    B.本公司于本年度内向南山公司购入两个高尔夫球会籍,计1251872.46人民币元。
    C.1996年1月10日,本集团与南山公司达成协议,合作建设赤湾临
海单身公寓微利房项目,位于深圳赤湾西坑生活区东面,地块号为K20?,总建筑面积为11744.90平方米。根据协议,南山公司提供建设用地
,而本集团则提供全部建设资金。根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总计价为15000000人民币元。直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总计支付金额为13236471人民币元。双方按建筑面积4:6的比例分成,南山公司得面积中
的40%,本集团得建筑面积中的60%。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凯丰公司与南山公司达成协议。购买位于深圳南山区赤湾三十套微利房,共计建筑面积1167.84平方米,总计
支付金额3304987人民币。
    D.1996年8月1日,凯丰公司向南山公司租用位于赤湾港突堤码头十号泊位位置,面积约为93001平方米的场地租用,使用场地期限为四十
七年,场地使用费为159789294人民币元(1996:7494263人民币元),
并已计入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摊销。
    E.本集团从南山公司租赁数幅土地,1997年度所缴付租金为4325860人民币(1996:7494263人民币元)。
    其他:本集团於本年度销售肥料予联营公司之总额为10186476人民币元,(1996:6770214.75人民币元)。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乃按一股业
务的正常商业条款进行。
    (vi)南山公司结欠详细资料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应收内部往来    1267.45      4800350.12
    (vii)母公司往来帐项及应付关联公司款
    母公司(是指南山公司)往来帐项及应付关联公司款均为无须抵押,不用计利息及没有固定还款年期。
    附注4、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年以内     75827332.25    66191622.67
   一至二年      4223159.66     4015819.48
   二至三年      1650921.65     2291416.36
                81701413.56    72498858.51
    上列应收帐款并无本公司主要股东单位的欠款。
    附注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年以内     4895164.38    84367346.97
   一至二年     1663147.42     6226350.53
   二至三年     1460467.63     1382288.92
                7988779.43    92015986.42
    附注6、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年以内      1714005.28    3189347.32
   一至二年       932017.80      95848.00
   二至三年        95848.00        -
                 2741871.08    3285195.32
    附注7、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明细项目如下: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边检装修费   456329.73       429289.66
  轮胎消耗     640160.20       507431.74
  保险费       289649.58      1174701.04
  养路费      1611846.00          -
  其他         649563.23       761427.37
              3647548.74      2872849.81
    附注8、存货
    存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材料        7552807.28     9408160.97
    在产品            -             1503.38
    产成品         142732.22      225598.55
    委托加工材料  1193648.00     2447951.57
    低值易耗品   10982056.55    10208233.19
                 19871244.05    22291447.66
    附注9、物业投资
    物业投资增减变动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年初数           9398317.17       -
    加:本年增加额    3838153.64    9398317.17
    年末数          13236470.81    9398317.17
    物业投资本年增加额为与附注3(v)C所述工程相关的支出。
    附注10、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联营投资
  公司名称
占注册资    投资折人民币    以前年度按权益    本年度按权益法
本比例%      金额            法调整金额        调整金额
应收/(应付)款          1997.12.31
折合人民币金额          人民币元
广州新建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57     18692700.00            -             (141818.05) 
      -               18550881.95
深圳(蛇口)新湾海运公司
  49         1225000.00        321088.98          233220.35
   (637000.00)         1142309.33
深圳华鹏达实业有限公司(1*)
  33.33      1000000.00            -                  -
   1177714.51          2177714.51
深圳俊励船舶(2*)
  33         1650000.00            -                  -
      -                1650000.00
代理有限公司
            22567700.00         321088.98          91402.30
    540714.51          23520.79
    (1*)本年度内无重大按权益法调整金额。
    (2*)於报表截止日该公司尚处于筹备阶段,未开始营运,故长期投资以成本列示。
    2、证券投资
                                       本集团
                      数量        单价       1997.12.31
                                人民币元       投资资本
                                             人民币元
沪宁高速公路法人股 1000000股     1.12      1120000.00
广东广建法人股      100000股     2.75       275000.00
                   (110000股)*                 -
深圳石化法人股      500000股     7.00      3500000.00
                   (780000股)*                 -
*因送股而产生的年末实际持股数量            4895000.00
合计                                      28415905.79
    固定资产原价或评估及其累计折旧增减变动明细项目
    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1        在建工程转入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1997.12.31
      人民币元
固定资产原价或评估值:
港务设施
407100492.49    63439491.99    2369565.00    (6693558.75)
    466215990.73
库场设施及房屋建筑物
119978041.81    22435055.61    3602871.37    (7928519.17)
    138087449.62
装卸机械及机器设备
125979783.78   123520957.04     388742.02     (341843.48)
    249547639.36
船舶及运输工具
224690251.79     9187563.42    14050711.33  (43044983.23)
    204883543.31
其他设备
 14551227.98      559085.10     1618039.07    (553364.24)
     16174987.91
合计
892299797.85   219142153.16    22029928.79  (58562268.87)
    1074909610.93
累计折旧
港务设施
 58132215.28       -           10971149.07   (5243518.88)
      63859845.47
库场设施及房屋建筑物
 38580078.58       -            9515105.96   (7831412.83)
      40263771.71
装卸机械及机器设备
 28194919.76       -           17977962.82     (89576.66)
      46083305.92
船舶及运输工具
103569888.28       -           20286733.94  (26088663.32)
      97767958.90
其他设备
  5766508.23       -            1981632.32    (279979.09)
       7468161.46
合计
234243610.13       -           60732584.11  (39533150.78)
     255443043.46
固定资产净值
658056187.72              
     819466567.47
    附注1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1     本期增加额    其中:利息资本化  转至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在建工程减少        1997.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办公楼及仓库工程款
 36595127.51    56705373.08      3399282.84      (22435055.61)
(1097206.42)       69768238.56
设备购置费
 63817650.33    60660742.24           -         (124127101.30)   
 (283942.76)          67348.51
港口设施
 28374508.33   204108737.03       988898.58     (223228786.04)
   (50918.46)      9203540.86
运输设备
 12002943.47     1758238.30           -           (9187563.42)
   (507952.16)     4065666.19
140790229.64   323233090.65      4388181.42     (378978506.37)
  (1940019.80)    83104794.12
    下表列出本集团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完工的主要在建工程项目:
              原预算数                              实际支用数
 项目名称     人民币元    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        人民币元
码头护岸工程20000000.00     自筹       50%        6333126.00
皮带机        240000.00     自筹       70%         141174.88
地磅          450000.00     自筹        5%          25000.00
9号库       25890000.00     自筹       90%       25222761.00
粮食筒仓    35000000.00   募集资金     90%       37294773.56
其他                                             14087958.68
在建工程期末总数                                 83104794.12
    附注13、无形及递延资产
    无形及递延资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1   由在建工程转入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1997.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值:
场地使用权
236474509.25 159789294.06  7918160.00  (42810.43) 404139152.88
商誉
 11818390.47      -           -           -        11818390.47
开办费
  8071620.98      -           -        (13967.75)   8057653.23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6901921.79      -        1054146.56     -         7956068.35
递延租赁费
  2059405.31      -            -          -         2059405.31
航道疏浚费
  3668217.46      -            -        (6582.66)   3661634.80
高尔夫球会籍
     -            -        2322292.46     -         2322292.46
其他
   809749.03     47059.15   706222.14   (1453.11)   1561577.51
合计
269803814.29 159836353.21 12000821.46  (64813.95) 441576175.01
累计摊销:
场地使用权  
 19348537.75     -        12952822.96   (5647.59)  32295713.12
商誉
     -           -         1418961.12       -       1418961.12
开办费
  5610535.85     -         1025525.50   (9732.52)   6626328.83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6107618.49     -          651997.86       -       6759616.35
递延租赁费
  2059405.31     -             -            -       2059405.31
航道疏浚费
   611368.24     -          732336.52   (1107.81)   1342596.95
高尔夫球会籍
      -          -           43155.00       -         43155.00
其他
    85888.12     -          105655.05    (154.13)    191389.04
合计
 33823353.76     -        15511492.89  (16642.05)  50737165.72
年末余额
235980460.53                                      390839009.29
    附注14、银行借款
    短期银行借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借款条件    还款时间    年利率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有担保*98年6月29日之前 6.8%-8.45% 86240000.00  138849215.26
    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短期银行借款为美元借款8000000
元(折人民币66240000元)及人民币借款20000000元。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短期银行借款全为人民币借款。
    *由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长期银行借款为凯丰公司之美元银团借款(美元15000000),利率根据伦敦同业拆息加0.98%年息而定,由2000年6月27日开始每半年向银行归还本息直至2002年6月27日。本集团与凯丰公司其他投资者根据拥
有凯丰公司权益之比例提供信用担保。
    附注15、应缴税款、预收帐款及其他应付款
    应缴税款、预收帐款及其他应付款均为欠非关联公司。
    附注16、应缴税款
    年末应缴/(预付)税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企业所得税     1130476.21       3705568.73
营业税         1889338.08       1982659.89
印花税           38397.16          1501.08
个的所得税      (27301.68)       (27079.34)
增值税        (1076993.66)      (548579.81)
物业税           22510.50            -
               1976426.61       5114070.55
    根据深圳市税局在1994年之宣布,从1994年1月1日起,在深圳特区地产地销的产品,除各种矿物油,酒及烟外,其余产品暂免征增值税。而为生产地销产品而实际发出的进项税款,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计列当期营业外支出(见附注21)。
    附注17、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发生总额          3595276.35    3595276.35
减:以前年度受益额 1972494.49    1515989.23
本年受益额         463899.23     455505.26
年末余额          1158882.63    1622781.86
    附注18、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收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利息净支出/(收入)  (1842569.04)     3260999.76     
汇兑净损失/(收益)   (654363.09)     2561356.99
其他                 722980.18       740851.25
                   (1773951.95)     6563208.00
    附注19、投资净收益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长期投资收益           -          273208.05
证券投资收益           -         3705335.06
应占联营公司利润    91402.30      166962.76
                    91402.30     4145505.87
    附注20、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罚款收入             36145.67    101077.20
固定资产清理收益    286210.29    132549.49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1197669.77    397699.80
开办信用证收入          -        633148.75
租金收入           3585461.11   2305361.72
联营体贴损失分担        -        986507.59
其他               1282575.56   2400610.04
                   6388062.40   6956954.59
    附注21、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罚款支出                       76601.55      28801.79
捐赠支出                       36501.40      76969.54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8108633.32      13150.89
其中:固定资产清理特殊损失    8032648.66         -
进项增值税(附注15)         1830009.85    2606393.42
其他                         1528435.50     557971.86
                            11580181.62    3283287.50
    固定资产清理特殊损失为本集团卖船净损失。
    附注22、财务承诺
    ⑴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负有为其准备成立之子公司提供33750000人民币(一九九六年:1650000人民币)缴足股本之承担于1997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本支出承诺如下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港务设施      16672144.00        -
    房屋及建筑物  16335701.22        -
    机电设备        522388.51    78348175.39
    土地使用权    62538424.15        -
    已批准并签约  96068657.88    78348175.39
    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财务承诺是根据南山公司和凯丰公司于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签订的场地使用协议书。南山公司将现于9号泊位占用的赤
湾港突堤外侧共计104233平方米的土地,继现有的场地使用协议完成后,于2021年1月1日起至2043年7月31日止,再提供给凯丰公司使用。
    ⑵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业已签订的租船合约和用地协议在其有效期内应分期缴付的租金明细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7.12.31      1996.12.31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年内         4492637.36     3616634.04
    二年至五年内   6185404.00     3152228.80
    五年后         9619589.40    10120896.60
                  20297630.76    16889759.44
    附注23、或有负债
    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为南山公司向银行取得贷款提供信用计10000000人民币元。
    附注24、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说明
    ⑴银行存款比上年减少45.35%,主要是因归还短期借款及投资固定资产;
    ⑵银行应收款比上年减少91.32%,主要因收回客户欠款7527万元,处理坏帐100万;
    ⑶场地使用权比上年增加71.26%主要因凯丰公司向南山公司租用土地支付1599亿元。
    ⑷少数股东权益比上年增长102.75%,主要因凯丰公司股东追加投
入资金。